公司委托合同15篇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那么制定合同書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公司委托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公司委托合同1
委托方(甲方)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委托財務顧問目的
甲方聘請乙方作為公司的財務顧問,為甲方提供財務核算方面的參考意見,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提供財務顧問服務。
第二條、財務咨詢范圍
甲方各會計核算單位財務、稅收、金融、證券等方面的相關政策。
第三條、簽約雙方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有權了解財務咨詢工作進度。
2、對提供的全部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擔責任。
3、為財務咨詢工作提供必要的條件,配合乙方順利完成財務咨詢工作。
4、按照約定條件及時足額支付財務顧問費用。
。ǘ┮曳綑嗬c義務
1、有權查詢與財務咨詢工作相關的資產及合同、協議、原始憑證等有關資料。
2、有權與相關人員座談了解有助于財務咨詢工作的事項。
3、按照約定時間完成財務咨詢工作。
4、對在執行業務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秘密保密。
第四條、提供財務咨詢的時間要求
在接受甲方咨詢業務,取得必要財務相關資料后___________天內答復。
第五條、財務咨詢的使用范圍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財務咨詢內容,甲方在企業內部使用,對因使用不當造成損失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六條、財務顧問費用
根據國家規定的收費標準,雙方議定收費人民幣___________元。財務顧問費用的支付方式為財務顧問合同簽訂蓋章后___________結清。
第七條、財務顧問合同的有效期限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必要的資料及人員,影響咨詢工作進度和質量;未按約定范圍使用造成損失的,不得追討已支付的報酬,未支付的報酬應當支付。
2、甲方提出咨詢內容,乙方不予答復的,應當承擔退還部分報酬等違約責任。
3、如果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提供和轉讓有關甲方上市申報材料和相關材料的信息,并因此造成甲方的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4、如果甲方沒有按前款規定支付應付的款項,甲方應按要求向乙方支付該筆款項從違約日起到實際支付日為止,每日萬分之三的利息。
第九條、爭議糾紛解決
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或依法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其他事項
1、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委托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受托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
公司委托合同2
甲方(委托方):_____業主管理委員會
乙方(受委托方):_____物業管理公司
為加強_____小區(大廈)的物業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_____市物業管理方面的法規和政策,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物業管理內容
1.甲方將位于_____區_____路的_____范圍內的物業委托給乙方實行統一管理,綜合服務。
2.管理事項包括:
(1)房屋的使用、維修、養護;
(2)物業范圍的公用設施、設備及場所(地)(消防、電梯、機電設備、路燈、走廊、自行車、房、棚、園林綠化地、溝、渠、池、井、道路、停車場等)的使用、維修、養護和管理;
(3)清潔衛生(不含垃圾運到中轉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娛活動場所;
(6)便民服務網點及物業范圍內所有營業場所;
(7)車輛行使及停泊;
(8)物業檔案管理;
(9)授權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第二條委托物業管理形式
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第三條物業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為__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到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條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本合同規定甲方將住宅區委托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撥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__%)__平方米給乙方,按月租金_元租用,并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元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六條規定的目標和指標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9)委托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和規章制度以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停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業責任人進行催交、催改;
(10)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協調乙方與行政管理部門、業主間的關系;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2.乙方責任、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責任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住宅區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現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并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訂維修方案,報甲方審議通過后,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中領取所需的維修經費;
(4)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帳目的監督并報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區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三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布一次管理費收支帳目;
(5)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6)乙方須本著高效、精干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置管理機構和人員;
(7)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并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8)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并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通過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
(9)有權依照甲方委托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物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10)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物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1)開展卓有成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2)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并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第五條物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1.各項管理指標執行物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后___年內達到___標準。
2.確保年完成各項收費指標__萬元,合理支出__萬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___%作為經營收入。
第六條風險抵押
1.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元,作為風險抵押金。
2.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后三日內退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由于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并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4.如由于乙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返還抵押金,并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第七條獎罰措施
1.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如有節余,甲方按節余額_____%獎勵乙方。
2.如該住宅區被評為全國、省、市文明住宅小區,甲方分別獎勵乙方人民幣_____元(全國)、_____元(省)、_____元(市);獲得上級部門單項獎或有關榮譽的獎金另訂;如在乙方管理期間,由乙方獲得的文明小區稱號被上級部門取消,則乙方應全部返還上述獎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補償或承擔相應責任。
4.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合同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乙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_____至_____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5.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戶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甲方或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合同為準。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于期滿前三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合同終止后,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
第九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臺風、洪水、地震等),造成經濟損失的,雙方應相互體諒,共同協商,合理分攤。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_____、_____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3.本合同正式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物業管理部門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4.雙方如對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可提請物業管理部門調解,或訴至人民法院。
5.________.
6.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乙方(蓋章):_____
代表(簽名):_____代表(簽名):_____
時間:___年___月___日
公司委托合同3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委托乙方就機關職工食堂有關事宜奠定以下合同。
第一條 委托事項:
食品制作,菜肴烹制,來料加工,為甲方職工提供三餐。
第二條 食堂管理:
甲方指派專人負責食堂管理,要求乙方按照公司《食堂人員管理規定制度》見附件,嚴格操作執行,保證優質文明服務。
第三條 設 備:
甲方向乙方無償提供職工食堂所必要的設施、場地、器物,清單附后。
第四條 經 費:
甲方負擔食堂設施、水、電、暖、煤氣等費用。
第五條 供 餐:
由甲方向職工銷售就餐卡,職工刷卡按定額自主方式(早餐2元 午餐5元 晚餐3元)就餐。
第六條 勞務費:
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食品加工服務,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勞務費貳仟捌佰元整(含稅)。每月由乙方開具勞務發票,在甲方報銷領取。
第七條 食 譜:
乙方以周為單位確定食譜。食譜的制定以職工飲食調查結果為依據,并征得食堂管理員同意。
第八條 飯菜質量:
乙方要保障飯菜干凈、衛生、廉價可口。
第九條 客飯管理:
甲方遇有上級領導、相關職能部門檢查來訪等情況需派客飯時,由接待人員在公司辦公室填寫客飯單后,食堂方可安排進餐,進餐后由接待人員簽字。
第十條 原料采購:
乙方提前一天向甲方食堂管理員報采購原料種類及數量詳單,由甲方食堂管理員進行采購。
第十一條 供餐時間:
乙方向甲方職工的供餐時間為:
早餐:7:20——8:20
中餐:11:50——13:30
晚餐:18:00——19:30
第十二條 損失賠償:
乙方應妥善管理各類設施。因乙方責任造成有關設施損壞時,賠償損失。
第十三條 衛 生:
乙方保證食堂環境衛生、食品衛生和從業人員個人衛生,并持有防疫部門鑒定頒發的個人《健康證》。
第十四條 衛生責任:
因供餐不衛生造成就餐職工食物中毒或患病時,追究乙方民事賠償責任并移交衛生防疫部門處理。
第十五條 合同期限:
本協議的有效期為自簽訂日執行,有效期一年。
第十六條 糾紛處理:
發生本協議未規定事項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堯都區人民的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生 效:
本協議自2012年 月 日生效。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公司委托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甲方委托乙方維護公司計算機網絡達成以下條款:
一、服務細則
1、服務范圍
臺式計算機
激光打印機、針式打印機、噴墨打印機
電腦顯示器
網絡集線、交換設備
其他疑難問題
2、服務地點
乙方服務地址:___________(包含取件、送件、維修)
公司辦公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服務時間
服務時間為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年____月____日,除國家規定節假日外,每周一至周五上午____:____至下午____:____。提供免送維修服務。
客戶免送維修服務響應時間為4小時,響應時間的計算是從本公司接到客戶的維修通知開始,到本公司維修人員開始與客戶聯系止。
自維修人員開始與客戶聯系起至本公司維修人員到達服務地點止,其中所用時間即是到達現場時間,最低限度48小時內到達。
4、服務條款
現場取機或現場維修,本公司維修人員將前往服務地點維修或取機返回維修。
本公司將有專職維修人員提供每月一次的現場例行檢查維修。
維修過程中,對出現故障的設備進行檢測并加以修理,本公司將提供一切必要的勞務、零件和材料,保障客戶的設備正常工作。如果,需要更換零件,則用新的或與原件相當的零件。對于修理費用超過設備現有估價____%的需征得客戶同意。
在尋求永久的解決辦法之時,可能會提供暫時的應急措施供客戶采用。
如果本公司決定需要額外零件或資料,就將設備取回公司維修部重新修理,
本公司將根據客戶的維修設備提供維修過程中的備件,若出現備件短缺則有客戶協助解決,本公司不承擔必須提供備件的責任。
二、客戶責任
1、客戶應按照正確操作方法, 正常使用電腦。
2、如果客戶計算機、計算機網絡發生故障,需要本公司提供更換配件,在保修期內,本公司將免費保修。在保修期外,本公司將以更換配件的成本價向客戶收費。
3、在安裝維護中客戶應提供方便,配合本公司維修人員正常工作。
4、對電腦及外部設備中存儲的重要文件數據,客戶應有備份,妥善保存。
5、客戶在要求免送維修服務之前,應執行產品操作手冊中具體規定的所有自測和檢修步驟,以書面形式提供產品機型號,序列號,目前故障表現以及其他有關故障情況。
6、本公司維修人員有權接觸和使用認為維修產品所必需的一切信息和設備。
7、客戶要向本公司維修人員提供操作配件和消耗品,如紙,磁盤,色帶,卡片,格式化磁盤,以及客戶正常操作中會用到的其他類似用品。
三、服務限度
1、功能性清潔,除非產品享受服務規定的有關功能性清潔或表面清潔工作,否則,凡涉及清潔,定期保養有關問題的工作,均不包含在本公司的服務內。
2、軟件和網絡支持,除非產品享受服務規定的有關軟件或與網絡有關問題的維修工作,否則均不包含在本公司的服務內。
3、過期產品,已過特定支持時間的過期產品不包括在客戶免送維修服務范圍內。
4、所有象地震,火山、洪水、火災等不可抗力引起的設備不能正常工作不包含在本公司客戶免送維修服務范圍內。
5、消耗類產品,如噴墨打印頭,硒鼓,電池,繪圖筆,紙張等,無配件類產品,如無器件類,連接件,電纜,外接直流變壓器等。
6、所有人為因素引起的使用不當,比如雜物進入機內,不包含在客戶免送維修范圍內。
四、收費標準
1. 工作站¥____元/臺/月。
工作站數量____臺。
合計:¥____元
2、打印機¥____元/臺/月
打印機數量:____臺。
合計:¥____元
3、總價:¥____元
五、付款方式
客戶自服務協議簽字生效之日起,向本公司付款,以____個月一計,一次付清。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公司委托合同5
原告楊林,男,1966年5月20日出生,漢族,湘潭市人,住湘潭市岳塘區五里堆晏家塘115號。
委托代理人陳暉,女,1972年3月26日出生,漢族,長沙市人,住長沙市芙蓉區蔡鍔中路2號12棟2405房。
被告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住所地:廣州市天河區體育西路維多利廣場a座1803號。
法定代表人朱芙蓉,該公司總經理。
原告楊林與被告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糾紛一案,于__年7月31日向本院提起訴訟。本院受理后,依法組成由審判員過偉國擔任審判長、審判員雷達、人民陪審員 傅旭光參加的合議庭,于__年9月15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書記員謝艷輝擔任法庭記錄。原告楊林及其委托代理人陳暉到庭參加訴訟;被告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經本院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參加訴訟,本院依法缺席審理。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原告楊林訴稱: 年 月 日與被告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簽訂了《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加盟合作條件確認單》;根據約定,原告于7月10日當天通過工商銀行向被告賬戶匯入100 000元,被告對原告開具了《收款收據》確認了與原告的加盟合作關系,并對原告開具了《授權書》,授權原告與步步高商業連鎖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潭華隆店洽談合作事宜。原告回到湘潭后,依合同和加盟經營的需要完成了全部籌備工作,包括依《授權書》通過代理人有償取得了和步步高商業連鎖股份有限公司的百貨專柜審批手續后,卻突然接到步步高華隆店通知:被告正式通知步步高華隆店取消對原告的授權,并授權另一加盟商與步步高華隆店洽談合作事宜。原告詢問被告,被告承認了上述行為,卻沒有給原告終止加盟關系的理由。被告的行為嚴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權益,請求法院判令被告繼續履行合同并負擔本案的訴訟費。
原告楊林為支持其訴訟請求,向法庭提交以下證據:
1、 被告單位注冊登記資料,證實被告主體資格;
2、 年 月 日原、被告簽訂的《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加盟合作條件確認單》,證實原、被告之間的加盟合作關系;
3、被告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證實原告匯款的依據;
4、工商銀行匯款單,證實原告依證據2的約定向被告賬戶匯入100 000元;
5、 年 月 日被告出具的《收款收據》,證實被告確認了和原告的加盟合作關系;
6、被告開具的《授權書》,證實被告確認了和原告的加盟合作關系,確定了加盟經營的位置;
7、原告和步步高商業連鎖股份有限公司簽訂的《百貨專柜合同新簽審批表》,證實原告依證據2、6已經完成了基本籌備工作;
8、被告開具的另一份《授權書》,證實被告無故終止和原告的加盟合作關系,又授權另一加盟商與步步高華隆店洽談合作事宜。
被告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書面辯稱:《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加盟合作條件確認單》是一個合作意向書,不具備合同生效條件,原告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要求不符合實際。答辯人有權單方面解除合作,將原告的首批貨款無息退還原告即可。
被告沒有向法庭提交證據材料。
以上證據被告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沒有到庭質證,因被告在向法庭提交的書面答辯意見中認可原告陳述的事實經過,因此本院對上述證據1-8的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予以確認。
根據以上認定的證據,以及原告的陳述和被告的書面答辯意見,本院認定以下事實:
年 月 日,原告楊林與被告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簽訂了《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加盟合作條件確認單》一份,原告依《確認單》之規定向被告賬戶匯入100 000元,被告對原告開具了《收款收據》,隨即被告對原告又開具了《授權書》。原告持被告公司的《授權書》辦理了和步步高商業連鎖股份有限公司的百貨專柜審批手續。但此后,步步高商業連鎖股份有限公司通知原告,被告又下了另外一份《授權書》給另一加盟商,終止了原告所持有的《授權書》的法律效力。經原告到步步高商業連鎖股份有限公司核實,了解到被告在沒有和原告解除加盟關系的前提下,單方取消了對原告的授權,終止了和原告的加盟合作關系,重新對另一加盟商出具了《授權書》,原告對此向被告提出異議,但被告拒不理睬。原告遂于__年7月31日向本院起訴,提出如訴稱之請求。
本院認為, 年 月 日原、被告雙方簽訂的《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加盟合作條件確認單》雖然沒有標明合同的名稱,但該《確認單》能確定當事人名稱、標的和數量,具備合同成立的基本要件,同時《確認單》是被告一方預先擬定的合同條款,原告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確認單》可以認定為格式合同;當事人訂立合同采取要約、承諾方式,要約到達受要約人時生效,承諾到達要約人時生效,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該合同應該認定為生效合同;原告按合同約定支付了100 000元,被告認可了雙方的加盟關系,且原告為履行合同完成了基本準備工作,應當認定為要約不得撤銷;被告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辯稱《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加盟合作條件確認單》是一個合作意向書,不具備合同生效條件,與本案實際情況不符,被告的辯解意見本院不予采信;《合同法》第九十三條規定,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第九十四條規定了在五種情形的條件下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但被告未提供證據證實存在上述五種情形情況的存在。第九十六條規定,對解除合同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因此,被告辯稱其依據《確認單》中的約定,有權單方面解除合作,將原告的首批貨款無息退還原告即可。經本院審查,《確認單》中對此約定的內容為:“在簽訂此合作確認單后一個月,被告若無法與原告確認最終合作事宜,則無條件全額無息退還首批貨款給原告。”該條款是被告免除其責任、加重原告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條款,該條款與《合同法》第四十條的規定相悖,該條款為無效條款,對原告沒有約束力,故對被告該辯解意見本院不予采信。被告無正當理由終止加盟合作關系、撤銷授權的行為已構成違約,原告請求判令被告繼續履行合同并負擔本案訴訟費的訴訟請求本院予以支持。據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九十六條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條、第一百二十五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條之規定,判決如下:
原告楊林與被告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的《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加盟合作條件確認單》為格式合同合法有效,被告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在本判決生效之日起繼續履行合同。
案件受理費100元,由被告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負擔。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湖南省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
審 判 長 過 偉 國
審 判 員 雷 達
人民陪審員 傅 旭 光
年 月 日
代理書記員 ___
公司委托合同6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共同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進行維修服務事宜,達成合意,訂立本合同。
一、維修物名稱、型號價格、數量、金額、維修標準等
維修物名稱:_________
品牌型號:_________
單價單位:_________
數量金額:_________
維修標準:_________
備注:_________
二、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始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如需續約,合同期滿前一個月雙方簽訂續約合同。
三、維修期限
免費保修期_________年,自乙方維修完畢經甲方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四、付款時間與方式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每_________個月10日與乙方結算上個月發生的費用。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當月實際發生維修款的發票,具體結算數額以送貨單為準。甲乙雙方根據結算數額安排每三個月進行一次付款。
五、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在發現問題以后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12小時內,派人趕到維修現場,如果維修物不需要提走的,乙方應在第一時間內修復完畢,如果維修物需要提走的,自提走當日起48小時日內維修完畢并返還甲方,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已含在本協議的價款中;
2、乙方應當每2個月對維修完畢的維修物,免費檢修一次,對發現的隱患應當及時排除;
3、乙方應當出具《授權委托書》指派維修人員到甲方指定地點進行維修,如需要提走的,需填寫提收單;
4、甲方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履行向乙方支付款項的義務;
5、甲方不得在合同期內將維修設備交給第三方進行維修;
6、乙方維修甲方的維修物應當嚴格按照雙方約定的標準,沒有約定按國家標準,確保維修質量和安全。
六、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的約定修繕設備或者在質保期間維修物不能正常使用或有安全隱患的,乙方應該按照每次結算額的%作為對甲方的違約金,因為維修物不能正常使用或者安全事故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在維修期間發生維修器材丟失的',應當照價賠償;
3、因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的,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七、爭議的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合同簽訂地(天津市南開區衛津南路76號)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八、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一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甲方授權代表:_________
乙方授權代表: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
公司委托合同7
委托人:(下稱甲方)
姓 名: 身份證: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公司名稱: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受托人(下稱乙方)
姓 名: 身份證: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順暢合作、互利共贏的經營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就委托經營**公司項目,訂立本協議,謹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自愿將自己原經營的**公司委托給乙方實行統一經營管理,包括公司名稱、各種證件,所有公用及輔助設施,甲方不參與生產經營管理。
第二條: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得與任何第三方簽訂租賃合同。
第三條:本協議有效期自雙方簽訂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有效期 年)
第四條:甲乙雙方同意在協議簽訂后的第三年開始計回報金。
1、甲方同意乙方在協議簽訂后第一年虧損1000萬元人民幣。
2、乙方第二年零利潤上交。
3、乙方在第三年開始按年利潤的25%上交給甲方。
4、乙方負責確保在崗工人工資按國家政策發放。
第五條:協議簽訂后公司所有產生的政策性費用及會議費、辦公費、差旅費、招待費等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由乙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進行的大修、改造、改擴建等項目形成固定資產的,產權歸乙方所有,解除協議時由甲方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程序購買此項固定資產。
第七條:各級管理機構和管理人員的配臵使用,由乙方負責。
第八條:甲方原有的財賬、債權糾紛與乙方無關。
第九條:甲方的權力及義務
1、按本協議約定收取定額回報金的權利。
2、監督乙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的權利。若因乙方發生違法經營可能造成行政、經濟上的責任,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書面整改意見。若乙方收到甲方書面整改意
見三個月個不能改正時,甲方有權要求終止合同。
3、甲方有權對生產設施進行監督檢查。
4、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提供一個良好的外部經營環境,負責辦理公司的消防、環保、安全等方面的許可證手續,發生影響委托經營時應承擔相應責任。
5、甲方保證乙方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如:水、電、汽、路等(上級水電部門限水、限電、檢修等特殊原因導致停水、停電除外)。
6、甲方不得無故干擾乙方的自主經營權、人事權。
7、因訴訟、仲裁、發生民事糾紛案需辦理有關手續的,甲方有義務提供相應手續和幫助,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1、委托經營期間,甲方出讓本協議約定之外產權時,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2、委托經營期滿后,甲方需繼續委托經營或出讓產權時,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3、乙方有權獲取定額回報金之外的收益。
4、乙方有權在生產經營需要的情況下,對廠區或設備進行改造和改擴建。
5、乙方有義務選派有較高水平的管理人員,不斷提高管理水平,創造更大利潤效益。
6、乙方有義務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進行生產經營、杜絕非法經營。
7、乙方有義務對委托經營期間的安全、環保等生產問題負責。
8、乙方有義務對生產設備,廠區進行日常維護與養護。
9、按約定的方式向甲方繳納約定的回報金。
10、其他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協議應當享有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如果一方不履行本協議或履行本協議不符合約定或單方終止合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由此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在委托經營期間內若遇不可抗拒的原因(如重大政策調整,政府征地或上級指令造成不能生產經營,重大自然災害等)須解除協議的,雙方互相免責。
第十二條: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自行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果,任何一方均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對方。
第十三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所達成之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代 表:
簽署時間:年 月 日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公司委托合同8
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為我單位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性別:職務: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簽字:
授權委托書
成都高新區勞動監察隊:
依照法律規定,現委托下列人員為我方代理人:
。1)姓名: 性別: 電話:
工作單位: 職務:
。2)姓名: 性別: 電話:
工作單位: 職務:
委托事項:提交相關材料,領取相關文書,接受詢問調查等。 委托權限:一般代理□特別授權□(√選)
備注:
1、委托人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簽字;
2、受委托人提交身份證明復印件。
委托人:
受委托人:(單 位 蓋 章) 年 月 日
公司委托合同9
甲方: 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誠實信用,公平合法的原則,按照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勞動人事政策規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招工派遣事務,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 、合作事項
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乙方在甲方合作企業委托之下從事漢中地區招聘事宜 。
二、合作基本條件
1、甲方是由當地省市勞動行政部門批準,經各企業委派合作,具有協助就業服務和人才資質的服務機構;
2、甲乙雙方必須按照本協議約定誠信履行各自義務,違約不履行義務的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3、甲方保證委托代理事項符合國家和地方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規定,并負責向乙方及時提供所需的相關資料,乙方負責認真及時辦理甲方委托招聘各項事務。
三 、本協議期限為六個月,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在漢中所轄區開設以甲方為首的代理分支機構,只能授權于乙方發展所轄區開設以甲方為首的分支機構從事招聘事項.
四、委托服務事項
1、授權乙方用甲方的資質招聘務工人員,以供甲方為招工人員提供給正規企業職位;
2、乙方將招聘人員真實身份信息及聯系方式提供給甲方;
3、乙方將招聘人員按甲方委派地點輸送并上崗;
五、招工返費的支付
1、根據乙方招聘被錄用并上崗人員滿一個月為依據,返費標準按甲乙雙方簽定《委托返費協議》內載明的返費金額為準,因所招聘人員的自身原因未能上崗的,甲方不支付返費;乙方所招聘人員已經被錄用并上崗但未滿一個月因企業清退或開除的,須有甲方和企業及時通知與乙方,并告知乙方被清退或開除的原因以及正當理由,如不告知或無正當理由乙方視為不知情,甲方必須支付《委托返費協議》內注明的返費金額;
2、支付方法 ,按甲乙雙方簽定的《委托返費協議》內注明的價格金額以銀行轉賬方式支付給乙方法人指定的賬戶。
六、違約責任
1、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收取務工人員任何費用,一旦違反甲方有權利單方終止此協議;
2、甲乙雙方違約且給守約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違約方必須按照相關規定,根據實際情況補償守約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3、乙方所招聘的人員因自身原因不符合企業錄用條件導致不能上崗就業的,甲方不支付乙方費用,也不承擔如何責任;
4、考核期為兩個月一次,若乙方在此協議有效期內未能輸送有效務工人員,則不再續簽協議。
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補充附件與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商解決不成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協議一式兩份,簽字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分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蓋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公司委托合同10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公司委托合同第四條甲方(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委托方):物業管理公司
為加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物業管理內容
1.甲方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范圍內的房產委托給乙方
2.管理事項包括:
(一)房屋的使用、維修和保養;
(2)公共設施、設備和場所(場所)的使用、維修、保養和管理(消防、電梯、機電設備、路燈、走廊、自行車、房屋、工棚、園林綠化場所、溝渠、運河、水池、水井、道路、停車場等)。)在物業范圍內;
(3)清潔度(不包括垃圾運到中轉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五)娛樂活動場所;
(六)物業范圍內的便民服務網點及所有營業場所;
(7)車輛行駛和停放;
(8)物業檔案管理;
(九)物業管理公司授權管理的其他事項。
委托物業管理的第二種形式
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第三條物業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本合同規定,甲方委托乙方實施住宅區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合理使用公共設施專項資金,并按照公共設施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分配給乙方。
(3)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為乙方提供__平方米的管理用房(包括__平方米的辦公用房和__平方米的員工宿舍),每月租金__元;
(5)負責向乙方提供一套小區工程竣工資料,并在乙方管理期滿時收回;
(6)不干涉乙方依照法律或本合同的規定進行管理和經營活動;
(7)監督檢查乙方管理情況,每半年考核一次。乙方未達到第六條規定的目標和指標,或因經營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有權解除合同;
(8)負責確定本小區管理服務費的收費標準;
(9)委托乙方處理違反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業主公約的行為,包括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采取停水斷電等措施,督促責任人不繳納相關費用或無故拒不改正違法行為;
(10)協助乙方開展宣傳、教育和文化活動,協調乙方與行政部門和業主的關系;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2.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定住宅物業管理的規章制度;
(2)遵守各項管理法律法規和合同約定的責任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住宅物業實施綜合管理,保證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的實現,承擔相應的責任,自覺接受甲方的檢查和監督;
(3)根據小區大、中修需要制定維修計劃,報甲方審議批準后,從公共設施專項資金中領取所需維修資金;
(4)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賬目的監督和報告,每月向甲方和住宅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三個月向全體業主公布一次管理費收支賬目;
(5)居住區公共設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變。乙方如對住宅區配套項目進行修改、擴建,必須報甲方及相關部門批準后實施;
(6)乙方應本著高效、勝任的原則,在該住宅區設立管理機構和人員;
(7)建立本小區物業管理檔案,負責及時記錄相關變更;
(8)負責計算小區管理服務費的收費標準,并向甲方提供計算標準和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核批準的收費標準收費,不得擅自加價;
(9)有權根據甲方的委托和業主公約的規定,處理物業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
(10)管理期滿后,將所有專用房屋及相關財產、所有物業管理檔案及相關資料移交給甲方;
(11)開展有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
(12)有權聘請特許經營公司承擔住宅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并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和利益轉移給其他人或單位。
第五條物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1.各項管理指標應符合物業管理部門規定的標準,居住區應在乙方接管后_____年內達到標準。
2.確保年度收費目標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風險抵押
1.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乙方應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_元作為抵押風險。
2.如果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經營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在合同期滿后三天內退還全部抵押款和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因甲方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甲方應雙倍返還抵押物,并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4.如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乙方無權要求退還抵押款,并應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第七條獎懲辦法
1.在各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全部完成的前提下,如有管理費節余,甲方將按節余的____%獎勵乙方。
2.住宅區被評為國家級、省級、市級文明住宅區的,甲方分別獎勵乙方人民幣(國家級)、人民幣(省級)、人民幣(市級);分別獲得上級部門的個人獎勵或相關榮譽的獎金;在乙方管理期間,如乙方獲得的文明社區稱號被上級機關取消,乙方應將上述獎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全部返還。
3.甲方未履行合同責任,影響乙方合同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甲方應予以賠償或承擔相應責任。
4.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責任或管理目標及經濟指標的,甲方應責令乙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元的罰款,直至解除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5.如因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給居民造成經濟損失或嚴重不便,應賠償甲方或業主和用戶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補充和終止
1.本合同條款經雙方協商后可以修改、變更或補充,以書面合同為準。
2.合同約定的管理期滿,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需續簽合同,應在合同到期前三個月向對方提交書面意見。
3.合同終止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可以參加甲方的管理投標,優先進行合同管理。
第九條其他事項
1.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臺風、洪水、地震等))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造成經濟損失的,雙方應相互理解,共同協商,合理分擔。
2.本合同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部門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4.雙方對合同有爭議的,協商不成的,可以提交物業管理部門調解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5.________.
6.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乙方(蓋章):______
代表(簽名):____代表(簽名):_____
時間:________天
公司委托合同11
委托人名稱: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姓名:________公司職務:____________聯系地址: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電話:vvvv
授權事項:本公司特授權我公司員工(如非員工則直接寫姓名)與______有限公司商談辦理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包括但不僅限于組織參加談判,擬定文件,簽訂合同等。
授權期限:自20____年5月1日始,至20____年6月30日止。
特此說明!
委托人法定人簽字:(蓋章/簽字)
公司章:
受委托人簽字:
年月日
公司委托合同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申請股票上市,現委托乙方的律師辦理有關法律事務,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律師為甲方辦理股票上市的有關法律事務。
二、甲方應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提供有關的全部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本合同,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三、乙方律師應認真負責,對甲方提供的全部材料進行法律方面的審查,出具法律意見書,但對甲方提供材料的真實性不負責任。
四、由于乙方的過錯,造成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出現錯誤,如果受損害的善意第三人提出賠償請求,甲方負責賠償后,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最高賠償額以_________保險公司規定的為準。
五、乙方律師應對甲方尚未了結的經濟仲裁、訴訟和有關爭議勝訴敗訴及其經濟后果作出認真的預測分析,但該部分的法律意見書只是一種參考意見,乙方律師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甲方應為乙方在辦理法律事務時提供便利,并承擔乙方因此而發生的交通、通訊及材料等費用,該費用為律師的辦案費。
七、參照中國司法部制定的《律師業務收費管理辦法及收費標準》,經雙方協商同意,律師費的計算方法一般情況按_________計算,二項總和為律師費。如果甲方委托的事務難度較大,所需時間較長,律師費的數額,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收費。
八、乙方先按半數計收律師費,即_________元,在簽訂本合同的三天內支付,該律師費無論甲方的股票最終能否上市,乙方都不予退還。余下部分的律師費在甲方的股票得到批準上市交易后付清。
九、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律師費退還用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律師費不子退還。甲方未付的律師費用,乙方有權追索。
十、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股票上市為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委托合同13
委托方: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為更好地開展海運進出口業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等法規的有關規定,現甲方委托乙方作為其代理人代理貨物出口的配艙、裝船、進棧、報關等一系列貨運代理工作,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方均持有有效營業執照,并且嚴格按照營業執照中的營業范圍開展業務。由于甲方的違法經營行為給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損失與不利后果,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甲方同意將其攬取的或其生產的貨物委托乙方代理安排運輸。
三、訂艙時,甲方應正確填寫由乙方提供的規定格式的訂艙委托書,并加蓋公章或訂艙專用章以書面的形式傳真或派人送交乙方,保證委托書內容的完整性,其中應當包括但不限于所托運貨物之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中英文品名)。甲方對于在裝卸、儲存、保管或運輸中有特殊要求的貨物應在委托書中明確提出并隨附相關文件。如果委托書內容未注明,由此可能產生的一切風險、責任和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同時,甲方需于委托書上注明本協議編號,以免喪失協議內容之權利。
四、訂艙內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時,甲方必須最遲于貨物裝入集裝箱的當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并與乙方的相關操作人員書面確認,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風險和額外費用;若貨物已進港或已離港,則乙方有權視情況決定拒絕更改。
五、甲方應當保證每月向乙方委托出口運輸業務量不少于_________。乙方及時向甲方提供有關承運人的船期及運價變動信息。
六、甲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確認費用,本協議運價(由我司代收代付承運人,費用由運費和傭金組成)可根據市場價格的變動作相應調整,經雙方確認后生效。乙方為甲方墊付的額外費用實報實銷。
.乙方在甲方保證上述委托運輸業務量的前提下,乙方按下述優惠價向甲方結算普通干貨箱包干定額費:
自拖箱:人民幣_________元xx年,到期雙方無異議則自動順延一年,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委托合同14
委托人: (下稱甲方)
受托人: (下稱乙方)
借款人: (下稱丙方)
經三方友好協商,就委托貸款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提供人民幣 的資金,并委托乙方一次性貸給丙方、
二、貸款期限為 月、(從 起至 止)
三、貸款利率:
四、甲方將委托的資金撥入乙方在 銀行開立的 賬戶內,乙方將根據甲方的委托將款項撥至丙方指定的賬戶、
五、丙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委托金額的0、6%作為委托貸款手續費,于乙方撥款前由丙方一次性支付、
六、貸款用途為流動資金、
七、借款償還:本貸款屬委托性貸款,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展期、丙方保證按本協議所規定的借款期限償還貸款本金及利息、本貸款可以提前歸還但需一周前書面通知甲方、乙方、
八、丙方歸還貸款時,應將款項劃至乙方在 銀行 開立的 賬戶、乙方收到資金后將款項劃至甲方在 銀行 開立的 賬戶內、
九、風險責任:本貸款本息收回風險由甲方承擔,乙方負責監督貸款使用和按期收回貸款本息、
十、本協議適用中國法律并根據該法進行解釋、
十一、本協議從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丙方還清本息時即自動失效、本協議正本叁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公章) (公章) (公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公司委托合同15
一、案情
原廣州市龍津西路恩洲大巷145號705房是被上訴人所有的房產,廣州市滿堂紅置業有限公司訴鄧蕙委托合同糾紛上訴案。20xx年12月9日,被上訴人與上訴人簽訂了《獨家代理委托書》。委托書約定:被上訴人委托上訴人出售廣州市龍津西路恩洲大巷145號705房,委托期限為20xx年12月9日至20xx年1月9日,雙方在合同中第二條約定被上訴人保證不與上訴人所介紹的買家私下交易,如一旦發生此情況,被上訴人同意向上訴人交付買賣成交額的2%。20xx年1月7日、8日,上訴人與鄭子光簽訂了《看房委托及證明》,由上訴人介紹鄭子光購買廣州市龍津西路恩洲大巷145號705房,并與鄭子光到該屋看房,但被上訴人并未與鄭子光達成訟爭房屋的買賣交易。20xx年1月20日,被上訴人與鄭子光、游麗娟簽訂了《廣州市房地產買賣合同》,被上訴人以380000元將房屋出售給鄭子光、游麗娟,雙方辦理了房屋交易手續,現該屋已經交付給鄭子光、游麗娟使用。
二、審理
原審法院認為,被告與原告簽訂的《獨家代理委托書》中雙方約定的委托期限為20xx年12月9日至20xx年1月9日,而第2條的約定是該委托書中的內容,由于雙方對第2條的適用時間沒有特別約定,故該約定的效力只能與委托書的期限相對應,F被告將房屋出售給鄭子光的時間是20xx年1月20日,該時間已超過了委托書約定的委托期限,不應再受委托書的約束,原告要求被告按委托書第2條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不予支持。據此,原審法院遂于20xx年4月1日作出判決:駁回原告廣州市滿堂紅置業有限公司要求被告鄧蕙支付違約金9200元的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378元,由原告負擔。
判后,上訴人廣州市滿堂紅置業有限公司不服上訴認為:一、一審判決認定事實錯誤,依法不能成立,法學論文《廣州市滿堂紅置業有限公司訴鄧蕙委托合同糾紛上訴案》。一審認定委托書第二條沒有適用時間的特別約定,應與合同的期限相對應。該推定違背誠實信用原則及公平原則是明顯不當的。在本案中上訴人為促成被上訴人成功出售物業做了許多工作,為被上訴人提供中介服務。包括發布廣告、向他人推介物業。當鄭子光有購買意向后,上訴人多次帶鄭觀看該物業,意在促成該買賣。上訴人已經盡職履行中介義務,雖在合同期內不能促成成交,但為雙方提供了認識、了解的機會,并為買賣的成交提供了必要的條件,故上訴人在合同中列明第二條作為約束被上訴人。但被上訴人有意規避委托期限,在期限屆滿后半個月內與上訴人介紹的鄭子光私下成交,嚴重違反了雙方合同第二條的約定,應承擔違約責任。二、上訴人只有對合同中第二條不做期限限定,方能有效保障上訴人的合法權益。房地產中介市場中,普遍存在客戶與業主私下成交的現象,嚴重損害中介業從業人員的合法利益,不利于房地產中介業的健康發展。如果上訴人介紹買賣雙方見面后,雙方可以不受約束自行成交,在委托期限屆滿后才肆意成交以規避中介費,中介行業就不能得到報酬,所費時間、精力、損失也無法補償。因此第二條的約定是必要的,旨在不論是否在委托期限之內,只要被上訴人與上訴人介紹的賣方認識后私下交易,即承擔違約責任。該約定沒有期限是合法合理的。一審法院推定第二條的適用時間為委托期限是不當的,據此,要求二審法院撤銷原判予以改判,確認被上訴人與鄭子光簽訂的合同無效,訴訟費由被上訴人負擔。被上訴人答辯同意原審判決。
二審法院認為,上訴人與被上訴人所簽訂的《獨家代理委托書》是合法有效的,該委托書是被上訴人委托上訴人出售其所有的房屋,上訴人也已經按合同的約定履行其義務,介紹其他包括鄭子光在內的購房人看樓。雖然上訴人最終沒能在委托期限內促成被上訴人與鄭子光的交易,但其為被上訴人出售房屋履行了其中介的義務,而被上訴人在雙方簽訂的委托合同期限屆滿不足一個月的時間內卻與上訴人介紹的客戶鄭子光達成了房屋買賣交易,被上訴人該行為實際是規避合同約定的條款的行為,有違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委托合同的約定被上訴人不得與上訴人所介紹的購房人私下進行交易,如被上訴人違反該規定,則需由被上訴人向上訴人支付買賣成交額的2%作為賠償,故上訴人現在要求被上訴人按照其成交價款的2%,即9200元支付違約金是符合合同約定。被上訴人在委托期限屆滿后短期內與上訴人所介紹的看房人鄭子光達成協議,其行為有違誠實信用原則,應承擔違約責任。原審認定,合同中第二條的適用時間與委托書的期限相對應是缺乏法律依據,本院予以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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