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委托貸款合同四篇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委托貸款合同4篇,歡迎大家分享。
委托貸款合同 篇1
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與中國工商銀行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委托貸款協議。
一、甲方愿將自主使用的資金人民幣____萬元(大寫)存入乙方,開立委托貸款基金存款專戶,用于甲方指定的貸款項目,乙方負責在存入的'資金額度內發放委托貸款。
二、委托貸款的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均由甲方在國家法律、政策允許的范圍內根據具體情況核定。
三、用于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委托貸款,必須納入國家固定資產投資計劃,取得有權批準文件,方可辦理。
四、委托貸款項目由甲方審核指定,并附可行性分析報告、有關批準文件、企業財務報表等材料交乙方,由乙方或乙方代理人對委托貸款項目進行調查。
五、甲方指定的貸款單位在接到甲方或乙方的通知后,直接向乙方或乙方代理人申請辦理委托貸款,簽訂借款合同,并辦理貸款手續。
六、勞務費按月貸款余額的___‰按季從利息收入中扣收。勞務費收入甲方得___%,乙方得___%。
七、委托貸款資金按借款合同規定從甲方匯出之日起計息,乙方負責按季把貸款利息和甲方應收的勞務費以及到期應收回的本金及時匯往甲方帳戶(___萬元以上用電匯),并開列清單(見清單樣式。若電匯請在資金匯出時同時將清單寄往甲方)。
八、本協議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業務終了資金結清,協議自動終止。
九、本協議正本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副本__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單位各執1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章) 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簽章)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
委托貸款合同 篇2
委托方: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代理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自愿將坐落于 區 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委托乙方協助辦理個人住房貸款并保證提供的信息真實有效。產權清晰,無爭論,無糾紛,無抵押。
該房屋基本情況:房屋性質: ,所有人 ,房型 ,房齡約 年,朝向 ,樓層 層,總層數 層,結構 ,面積(建筑/使用) 平方米,配套設施 。
甲方委托乙方為該房屋辦理 形式貸款。 甲方申請貸款金額為人民幣 萬元(大寫),貸款年限為 年。 (貸款額度與貸款年限以銀行最終審批結果為準)
貸款的約定:
一、雙方的責任
甲方的責任:
1、甲方自愿委托乙方對該房屋提供協助房屋 服務。并且自愿委托乙方將該房屋到貸款銀行指定的評估公司進行評估。
2、甲方須保證提供的各種材料與證明是真實、可靠、合法、有效的。如貸款銀行、房管局等相關部門調查其所提供材料、證明內容不屬實或其資信不夠造成的.貸款未果,甲方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及經濟損失,乙方所收取服務費不予退還。
3、甲方須按照約定按時到指定銀行辦理貸款手續,否則貸款延期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4、甲方須按照約定向乙方支付委托服務費。
5、甲方需要按規定支付銀行要求的其他費用,如保險費用或擔保費用等。甲方貸款辦理期間如遇銀行政策調整,甲方應按調整后的政策執行。
6、甲方因提供虛假資料或不真實交易而引發的經濟糾紛、乙方有權追求其法律的責任并按情節輕重要求賠償。
7、甲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委托書及與銀行簽訂的個人房屋抵押、借款合同。
8、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產權過戶、銀行貸款及抵押登記等相關手續,如因甲方導致上述手續辦理不暢,的責任由甲方負責。
9、若因甲方原因單方導致本協議不能有效、按時、繼續履行,該房屋貸款辦理過程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及損失由甲方承擔,乙方所收取委托服務費不予退還。
乙方的責任:
1、甲方提供的各種材料及個人信息,乙方應妥善保管,如有丟失,乙方將承擔其相應的的責任。
2、乙方不得惡意使用甲方提供的各種材料及個人信息,如有,乙方將承擔其相應的法律的責任。
3、若因乙方原因單方導致本合同不能有效、按時、繼續履行,乙方將退還所收取的委托服務費。
4、乙方應嚴格履行本委托書,協助甲方辦理該房屋貸款事宜。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因政府政策調整等導致本委托書不能繼續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時本委托書則自動解除,雙方互不承擔違約的責任。)
二、委托費相關約定
1、甲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將該房屋的貸款委托服務費(按實際貸款額的 %為委托服務費)與房屋評估費(總房值的 %)交予乙方,并提供各種相關證明與證件。(若甲方有需要乙方為其墊資,則乙方收取甲方的墊資費用為墊資數額的 %),甲方予簽訂本委托書時向乙方交納委托服務費。
2、甲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將該房屋的評估費(總房值的 %)交予乙方,并提供各種相關證明與證件。其余的委托服務費(實際貸款額的 %)于該房屋審批之后的三天內交予乙方。
三、約定的其他事宜或補充
經乙方核實確認并且同意后簽字
乙方簽字(蓋章): 經手人: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貸款合同 篇3
委托人(甲方):
住所:
電話: 傳真: 郵編:
受托人:(乙方)
住所:
電話: 傳真: 郵編:
乙方根據甲方的申請和委托,同意就甲方向
(以下簡稱主合同債權人)貸款事宜,為甲方提供擔保。甲、乙雙方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陳述與保證
1.1 甲、乙雙方依據中國法律均具備簽署本合同的主體資格。
1.2 甲方具有有效身份證明、固定住址且具有正當職業和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
1.3 甲方在其借款申請中應向乙方如實、完整地說明其個人有關信息以及借款資金的使用用途,甲方將按其申請以及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1.4 甲方應就其個人所有的和其與他人共有的以及其有權處置的全部資產(包括動產與不動產)以及甲方所承擔的負債(含或有負債)情況以及銀行賬戶情況(包括開戶行、賬號和存款余額等),向乙方作出詳細充分的說明,并提交全部文件、憑證及其他材料,甲方保證上述情況說明及材料全部是真實的、合法的、完整的和有效的,并不存在任何隱瞞、虛假、欺詐或誤導。
1.5 截至本合同簽署之日,不存在對乙方訂立或履行本合同產生或可能產生不利影響的涉及乙方的任何刑事/行政/民事訴訟程序、調解程序、仲裁程序、行政處罰程序或其他爭議。
1.6 本合同有效期內,除非事先經過乙方正式明確的書面同意,甲方不會就其任何資產或權益進行轉讓、轉移占有、出租、出借、承包、托管、設定擔保、設定信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進行處置。
1.7 對于任何損害或者可能損害乙方在本合同或本合同項下權益的事實發生或可能發生,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發生違約行為等,甲方應采取補救措施并即時通知乙方。
1.8 甲、乙雙方知悉并同意本合同的全部條款,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意思表示真實有效。
第二條 主債權種類和數額
乙方為甲方擔保的主債權為甲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署的編號為
的 合同(以下稱主合同)項下的(業務品種) ,(幣種) ,金額(大寫)元。具體內容以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擔保合同或擔保條款的約定為準。
第三條 主合同履行期限
主合同履行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具體期限以主合同為準。
第四條 保證方式
乙方為甲方向主合同債權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具體保證責任范圍、保證期間等以乙方出具的保函、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擔保合同或擔保條款的約定為準。
第五條 反擔保措施
本合同訂立同時,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相應的反擔保。反擔保的方式和內容應以乙方的最后確認為準,并另行訂立相應的反擔保合同、條款。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6.1 甲方應按照下列要求向乙方支付費用:
甲方應當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交納擔保費、評審費,擔保年費率為主債權金額的 %,金額為 人民幣;評審費率為擔保額的 %/年,金額為 人民幣。評審費一經收取即不予以退還,非乙方原因導致甲方未能獲得主合同項下融資或貸款的或者甲方提前履行完畢主合同項下債務的,乙方已收取的擔保費均不予退還。
6.2 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延遲向乙方交納費用的,每日按延遲交納費用的金額的萬分之 向乙方賠償損失。
6.3 應按主合同約定的使用用途使用主合同項下的信貸資金,不得擠占、挪用。
6.4 應積極配合并自覺接受乙方對主合同項下信貸資金使用情況的檢查、監督。
6.5 乙方的擔保責任解除之前,甲方不得進行可能危及乙方追償權實現的資產轉移。
6.6 在償清主債務之前,甲方發生個人資產、個人信息等的變動情形的,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并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負責。
6.7 在償清主債務之前,甲方如要為他人債務提供擔保的,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
6.8 主債務的反擔保保證人出現停產、歇業、注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破產、被撤消、被起訴或仲裁、以及經營虧損等情況,部分或全部喪失與主債務相應的擔保能力,或者作為主債務的反擔保物價值減少、意外滅失、甲方應當及時提供乙方認可的其他反擔保。
6.9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并按乙方要求落實債務的清償及反擔保。
6.9.1 包括但不僅限于住所以及聯系電話變化等;
6.9.2 受到行政處罰或發生重大經濟糾紛,包括但不僅限于仲裁、訴訟等;
6.9.3 主合同債權人提前收回債權,主合同展期,主合同被解除、撤銷、變更等;
6.9.4 反擔保財產價值可能嚴重貶損、或反擔保財產可能滅失、或反擔保財產將被處理(如轉讓、贈與等);
6.9.5 其他影響乙方利益的重大事項。
6.10 甲方在未償清主債務之前,甲方不得向第三人提供擔保。
6.11 甲方應當承擔與本合同及反擔保合同有關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保險、評估、登記、鑒定、公證等費用。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7.1 有權了解甲方的個人信息、財產變化等情況,在本合同終止前,甲方須將變更情況提前三十日前書面通知乙方。
7.2 保證期間,主合同債權人正式通知乙方承擔保證責任時,乙方有權自主選擇采用下列一種或多種方式支付:
7.2.1 通知甲方向主合同債權人支付;
7.2.2 通知反擔保人支付;
7.2.3 乙方直接代償。
7.3 自主債務逾期之日起,甲方向乙方除收取擔保費以外,按被擔保金額每日萬分之 比例支付逾期擔保費。
7.4 乙方因履行保證責任而代償的,除收取逾期保費以外,還有權向甲方及反擔保人追償收回代償資金本息及相關費用,并自代償之日起,有權按照每日萬分之 的比例向甲方收取代償款的利息。
7.5 乙方依法享有與甲方同等的對主債務的抗辯權,乙方的此項權利不因甲方怠于行使或放棄對主債務的抗辯權而喪失。
7.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通知主合同債權人停止產生新的債權或提前收回已產生的債權,并有權以乙方名義直接對甲方提起訴訟,而不需在乙方承擔保證責任后再向甲方提起訴訟。
7.6.1 在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前,甲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債務;
7.6.2 甲方轉移財產,以逃避債務;
7.6.3 當甲方死亡、失蹤或處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狀態時(甲方的財產繼承人、財產代管人、監護人書面同意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責任,并提供相應的反擔保措施除外);
7.6.4 改變資金用途;
7.6.5 未征得乙方書面同意,擅自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擔保;
7.6.6 反擔保財產未投保險、或反擔保財產價值可能嚴重貶損、或反擔保財產可能滅失、或擅自處理(轉讓)反擔保財產,足以危及乙方利益的;
7.6.7 個人財務狀況惡化,生活發生嚴重困難;
7.6.8 涉及重大經濟糾紛或被行政處罰、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或涉及刑事訴訟等;
7.6.9 甲方未履行主合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或者違反主合同或本合同的';
7.6.10 乙方被債權人通過口頭、信件或訴訟方式要求承擔保證責任的;
7.6.11 甲方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第八條 特別約定
8.1 甲方認可乙方向主合同債權人出具的保函和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擔保合同或擔保條款,并承擔相關的全部法律責任。
8.2 非由于乙方原因致使甲方與債權人主合同被解除、撤銷、變更或者無效等,乙方不再為甲方承擔保證責任時,甲方所支付的評審費用不予退還,擔保費則根據具體的擔保時間、已經履行的擔保責任和為履行相關責任產生的費用進行扣除后,剩余部分予以返還,不足部分,由甲方進行補充。
第九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約定義務,或者違反本合同任何義務事項的(包括承諾性事項),應當承當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10.1 本合同經當事人、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10.2 本合同獨立于主合同,不因主合同的無效而無效。如主合同無效,甲方仍應按本合同支付擔保保費或承擔相應的責任。
10.3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需變更或解除,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合同。書面合同達成之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一條 放款通知
11.1 具備下列條件后,乙方正式通知主合同債權人放款:
11.1.1 本合同及反擔保合同正式生效;辦理完有強制執行力的公證和抵押登記等手續;
11.1.2 甲方已經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了擔保費和評審費。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雙方當事人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而引發訴訟的,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
13.1 主合同的債務履行期屆滿,甲方不完全履行或不履行還款義務的,乙方代甲方向主合同債權人還款后,乙方有權要求或委托主合同債權人從甲方的銀行帳戶中扣劃資金以彌補乙方代償損失,甲方對此無異議。
13.2 自主合同的債務履行期屆滿前20天起,甲方應逐步將資金調集到其在主合同債權人處開立的賬戶上,以作好還款準備,乙方有權對此進行監督。
第十四條 附則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各持一份,登記機關執一份(若需要),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委托貸款合同 篇4
合同編號:___年_____委貸___字合同第___號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根據委托人和受托人于___年__月___日簽署的《※※銀行委托貸款業務委托代理協議》,并應借款人請求,受托人同意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向借款人發放該項委托貸款。委托人、受托人與借款人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并共同遵守。
第一章 委托貸款的金額、利率、期限及其它
第一條 貸款幣種和金額。
此項委托貸款幣種為_______,金額為(小寫)_______(大寫)_______萬元。此項貸款為委托貸款。
第二條 貸款利率和計息方式。
本項委托貸款的年利率為______%。按月計息,每月2日為結息日,最后一月利息隨本金一起結清。
第三條 貸款期限。
本項委托貸款的期限為_______個月,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如借款人在經委托人同意之后提前歸還此項貸款時,則按實際用款天數和用款金額計收利息。
第四條 貸款用途。
本合同下委托貸款用途為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用款計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貸款償還。
借款人的還款計劃和還款方式約定如下:
本貸款的本息按期由受托人負責從借款人存款帳戶劃入委托人指定的賬戶,委托人指定賬戶的開戶行是 ,帳號為 。
第七條 貸款擔保。
委托人確定的本項委托貸款的擔保人為 ,擔保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貸款展期。
經委托人、借款人協商一致,委托人、受托人、借款人在貸款到期日前10天簽訂委托貸款展期協議。
第二章 委托人的責任與義務
第九條 委托人在受托人委托資金帳戶存入足額資金,要求受托人將委托貸款于_______日內匯劃至借款人賬戶。
第十條 委托人自行監督借款人對委托貸款資金的使用。委托人委托代為監督的事項(以下選用的劃,不選用的劃):
□監督借款人對貸款的使用是否符合本合同規定用途;
□監督項目執行情況;
□協助監督借款人生產經營管理情況;
□協助監督保證人的生產經營管理情況.
第十一條 委托人同意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受托人為借款人辦理提前還款手續。
第十二條 委托人要求將收回的貸款本息劃入如下賬戶: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借款人不按期還本付息的,委托人有權要求受托人從借款人賬戶直接扣取。
第十四條 本項委托貸款實行擔保的,委托人應自行對保證人的保證能力,抵(質)押物的權屬和價值以及實現抵(質)押權的可行性進行審查。受托人不承擔任何審查的義務。
對實行擔保的展期貸款,委托人應事先征得擔保人的同意,并提前10天書面通知受托人與擔保人續簽展期貸款擔保合同。
第十五條 當借款人經營狀況惡化,以及出現其他危及委托貸款資金安全的異常情況時,委托人有權要求受托人提前協助收回委托貸款資金。
第十六條 委托人有權直接向借款人催收委托貸款本息或通過法律手段提起訴訟。
第三章 受托人的責任與義務
第十七條 受托人根據委托人簽發的《淄博市商業銀行委托貸款放款通知書》中的內容與貸款合同進行核對,在確認委托資金足額到位后,辦理放款手續。
第十八條 受托人應根據委托人要求,及時將借款人還本付息資金劃至委托人賬戶。
第十九條 合同有效期內,借款人因經營管理不善,或者抵押資產發生損毀、滅失等原因,不按期歸還貸款本息,或借款人進行不法經營,受托人可根據委托人的要求提前解除本合同,直接從借款人帳戶中扣收貸款本息。
第二十條 受托人應及時以書面方式向借款人催收未按期歸還的本金和利息,對借款人確實無力歸還的貸款,在保證期內,受托人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向保證人催收,并將催收借款人和保證人的情況報告委托人。
第二十一條 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監督貸款使用的監督措施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本項委托貸款若實行擔保,受托人應根據委托人的書面通知,與委托人指定的擔保人簽訂有關擔保合同,并辦理必要的公證、登記手續。
辦理擔保過程中所發生的費用由借款人支付。
第四章 借款人的責任與義務
第二十三條 借款人要在受托人的營業機構開立基本賬戶或一般存款賬戶,用于辦理借款、還款、付息等事宜。
第二十四條 借款人在使用借款前,應根據約定用款計劃向受托人一次或分次提出借據。
第二十五條 借款人要按照約定用途使用該項委托貸款,不得擠占挪用。
第二十六條 借款人應于本合同約定的結息日或還本日前在受托方開立的賬戶上備足當期應付的.利息或本金,并按約定的期限和利率支付貸款本息。
第二十七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借款人須接受委托人和受托人對本貸款使用情況的檢查和監督。借款人要及時向委托人和受托人提供有關財務會計報表及委托人和受托人要求的其它資料。
第二十八條 借款人在合同有效期內,如發生重大投資、股份制改造、承包、租賃、聯營、合并(兼并)、分立、與外資合資(合作)、產權有償轉讓或申請解散等事宜,應提前60日書面通知委托人和受托人。
第二十九條 借款人要求提前還款的,應于擬提前還款______日前向委托人受托人提交書面申請,并取得委托人書面同意。
第三十條 借款人要求貸款展期的,須于貸款到期之前30天向委托人提交書面申請,并取得委托人書面同意。
第五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一條 借款人不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受托人有權按委托人書面指令在本合同貸款利率基礎上,根據違約金額和違約期限,按每日______計收罰息。
第三十二條 借款人不按期歸還貸款本息,受托人有權按委托人書面指令在本合同貸款利率基礎上,根據違約金額和違約期限,按每日______計收罰息。
第三十三條 受托人未按約定期限和金額將貸款放出,委托人有權按照違約金額和違約期限,每日向受托人收取_______的違約金。
第三十四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借款人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即視為借款人違約,受托人有權按委托人書面指令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貸款或直接從借款人賬戶收貸款本息,而不必事先通知借款人:
(一)未按本合同的約定方式償還貸款本息的;
(二)未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
(三)貸款逾期并經受托人催收仍不償還的;
(四)不按委托人和受托人要求提供或提供虛假的財務會計報表等材料的;
(五)卷入重大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程序糾紛的。
第三十五條 委托人不按期支付手續費,支付擔保、訴訟等其他費用的,受托人有權從委托人賬戶直接扣收或從借款人償還的貸款本息中直接扣取。
第六章 其他
第三十六條 合同送達。
本合同項下的所有通知或指示均應以書面形式送達。
第三十七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委托人、受托人和借款人任何人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在不違背委托人和受托人《※※銀行委托貸款業務委托代理協議》約定條款和《淄博市商業銀行委托貸款業務委托貸款放款通知書》(編號:xx年※※委貸 字放貸通知書第 號)所列各項以及國家法律法規的條件下,由三方協商解決。如涉及擔保人的,必須取得擔保人的書面同意。
第三十八條 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當事人將選擇以下第 _______種處理方式:
(一)由淄博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向受托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九條 委托人、受托人和借款人商定的其它事項(本條款不得與其它條款相抵觸,不得影響當事人之間實質性的權利義務關系):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條 未盡事宜。
本合同未盡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金融規章的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委托人、受托人和借款人以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借款人全部償清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時自動終止。
第四十二條 合同的組成。
與本合同有關的《銀行委托貸款業務委托代理協議》、《※※銀行委托貸款業務委托貸款放款通知書》、借據、《擔保合同》、當事人三方同意修改的借款合同有關補充條款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三條 合同文本份數。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委托人、受托人和借款人各執一份。
委托人(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年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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