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委托合同5篇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么常見的合同書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委托合同5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委托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為了拓展市場,因甲方生產規模不能滿足市場需求,甲方委托乙方為甲方加工生產白酒產品,協議如下:
一、由甲、乙方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相關手續,簽訂委托生產加工合同,在當地主管部門備案。
二、由甲方提供主要原材料及包裝物,乙方采購的材料質量必須符合國家及企業相應標準要求。價格雙方協定。費用由甲方按數量價格同時結算。
三、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生產與甲方近似產品。
四、產品品種數量根據市場情況以銷定產。生產計劃按甲方派駐的人員確定生產。為減少運費、降低成本,經甲方電話或書面委托,在甲方人員監督下,乙方按甲方指定地域幫助銷售。貨款由甲方回收。
五、乙方必須按甲方需要生產合格產品,按時交貨。如不能按量按時交貨,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六、產品成本因市場價格的動態變化較大,區域跨度大,因此委托加工產品的單位費用計算采用動態計算方式。即:甲、乙方隨時根據主要原料價格和市場情況確定。
七、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標準和企業標準進行加工生產,不合格產品不準出廠。因乙方生產造成的不合格產品,由乙方負責。乙方生產加工產品,由乙質檢部門按標準代驗代檢。
八、產品標識、標準根據國家技術監督局頒發的《產品標識標注規定》第九條四款的規定。廠名廠址采用營業執照名稱。
九、乙方不得銷售甲方委托加工的產品,全部委托加工的產品由甲方進行銷售。
十、在委托加工過程中生產采購的輔料費用,由乙方先期負責,然后生產一批,甲方給乙方結算一批。
十一、乙方向甲方提供良好的生產條件、衛生條件及成品、半成品庫房。免費提供甲方駐廠人員的住房、水電,并幫助解決生活瑣事。并負責協調有關職能部門的關系。
十二、委托加工數量、委托加工品種、委托加工產品執行標準另行書面通知,以書面通知雙方簽字為準,未有書面通知,乙方投入生產,甲方可按侵權行為投訴。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限為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7月31日。如需續簽,雙方另行協商,到期自然終止。
十四、在乙方保證甲方數量前提下,甲方不在河南境內委托第二方加工生產。
十五、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在工商局合同仲裁部門備案,雙方各一份。如合同期間發生異議,由甲方所在地解決。
甲方:
代表:
地址:
乙方:
代表:
地址:
年月日
委托合同 篇2
建 筑 工 程 質 量 安 全 鑒 定
委 托 合 同
委托方:(以下稱甲方) 受托方:贛州智群建筑技術咨詢有限公司(江西贛建工程司法鑒定
中心) (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建筑工程鑒定事宜,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托鑒定內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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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費用及付款方式
本工程的鑒定費為人民幣:
具體支付方式:1)簽定本委托書時支付全部費用的50%。
2)領取鑒定書時支付剩余全部費用。
鑒定過程中,如發生必要的技術檢測、圖紙審查等費用,由委托方另行支付。
第三條 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1)按鑒定委托書要求提供有關資料并承諾提供的資料全部屬實;如因甲方提供的資料有誤或不及時,由此產生的.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2)負責指派專人協助乙方工作,協調處理有關事項;
。3)按本合同的約定方式及時、足額向乙方支付鑒定費用;
2、乙方權利義務
。1)按約定時間出具鑒定報告,并保證鑒定報告的真實、合法、有效;
。2)負責保管好甲方提交的各種文件、資料,并為甲方保守秘密;
。3)負責鑒定報告的解釋工作;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委托事項未完成或本合同未到期甲方單方面要求提前解除合同關系并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負損害賠償責任。
2、在委托事項未完成或合同未到期的情況下,乙方單方面要求提前解除協議關系并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3、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 未按時提供合格鑒定報告或鑒定報告不符合規范要求等,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五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由于本合同有關事宜引起爭議,雙方應首先力求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協商后此爭議仍未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委托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為了做好統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收繳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就《社會保險費收費票據》的管理、使用訂立如下協議:
一、票據領用
(一)、甲方根據統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收繳計劃和安排,委托乙方負責統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收繳工作,授權乙方直接向中寧縣財政局購買《社會保險費收費票據》,并支付相關費用。甲方和縣財政局有權對乙方統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收繳行為進行跟蹤監督。
(二)、《社會保險費收費票據》作為社會保險費收費專用票據,只限于統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的收取,乙方不得自行變更或擴大使用范圍,不得與其他社會保險費收費票據混用。
(三)、乙方在《社會保險費收費票據》使用過程中,如發現聯次不全、缺號、毀損以及因其他不適應繼續使用的問題,應及時與甲方或縣財政局聯系,由縣財政局負責予以調換。
(四)、乙方必須依據票據管理的有關規定,建立健全《社會保險費收費票據》繳銷、領用制度,以及定期銷號制度,指派專人做好《社會保險費收費票據》相關管理工作,妥善保管所領《社會保險費收費票據》以及各下屬網點的票據使用指導工作。
二、票據的使用
(一)、乙方在收取統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時,必須向繳費當事人及時出具社會保險費機打收據,嚴格做到一人一次一票,不得幾個繳費人或幾個繳費年度合開一張收據。
(二)、《社會保險費收費票據》一式三聯,自帶復寫,無須套用復寫紙;乙方填寫統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收費收據時,應做到項目齊全,內容真實,金額大小寫規范、相符,如填寫失誤,應另行開具,嚴禁刮擦涂改,作廢票據必須注明“作廢”字樣,三聯俱全,完整保存,不得隨意撕毀、丟棄;開具后的存根聯應序時、順序裝訂,以備核查。
(三)、乙方在出具統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收費收據時,必須嚴格按照社會保險費收費收據出具規定,做到出具規范,順序使用,不得跳號或者空號,并在收據聯加蓋經辦人和銀行收訖印章。
三、其他約定
(一)、乙方應積極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確保統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及時解繳甲方收入戶,保證資金的安全完整;如有遺失甲方有權按照統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最高繳費標準予以處罰。
(二)、在協議履行中,如發生本協議中未規定的其他特殊情況,應有雙方協商解決。
(三)、本協議一式三份,協議方各持一份,報財政局一份備案。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委托合同 篇4
委托人: (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人: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谷倉嚇城市更新范圍的房屋及附屬物拆遷事宜與受托人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特訂立本合同。
一、委托事宜:
甲方將其經過有關主管部門批準 谷倉嚇城市更新范圍內的房屋及其附屬物拆遷談判安置補償工作等,委托乙方辦理。
二、拆遷范圍及面積:
1、拆遷范圍
2、拆遷面積 以甲方提供的拆遷紅線范圍為標準。
3、拆遷談判補償后,在拆遷范圍內所建筑物由乙方組織拆除工作,殘值歸乙方所有,乙方負責建筑垃圾清運。
三、委托拆遷方式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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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乙方應當協助甲方完成拆遷調查工作,查明建設用地范圍內的被拆遷人的基本情況。
2、乙方還應該協助甲方制定拆遷計劃和拆遷方案,并為甲方制定的拆遷方案提供咨詢意見。
3、向被拆遷人送達有關拆遷工作的等事宜,將拆遷事宜告知被拆遷人。
4、向被拆遷人洽商有關安置和補償事宜。
5、向被拆遷人宣傳解釋拆遷法律法規和政策,并執行這些法律規定政策。
6、乙方必須做好與被拆遷人拆遷合同范圍內談判文件,資料的備案及歸檔工作談判補償完后移交給甲方。
7、拆遷補償標準按甲方已實施標準執行。乙方不得超出已執行的標準遇特殊情況必須請示甲方,不得擅自作主,造成后果由乙方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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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方應為乙方的工作提供便利條件。
2、乙方同被征收人簽訂的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所設及的現金、金額、由甲方審核后以現金或轉帳的方式支付給被征收人。
3、甲方負責政府及相關部門的協調工作并支付宣傳費,評估費,拆遷征收公正費、行政裁決及強制執行等費用。
4、甲方提供拆遷征收范圍內的所有被征收人的資料及信息,便于乙方開展工作。
四、拆遷談判費用及支付方式期限。
1、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的委托拆遷服務費按照所補償費用及評估費用的‰收取。
2、本合同經雙方簽訂后,乙方每完成一戶的簽訂(拆遷合同)并搬遷,甲方 個工作日向乙方支付該戶的服務費。
3、乙方在合同規定期限內談判拆遷完畢后,完成房屋拆除,某些建筑不夠拆除費用及運渣費用,由甲方現場管理人員,概算補助乙方拆除費用及運渣費用、清運、場地平整等所有工作。
4、乙方在拆除房屋過程中需要加強安全管理,甲方不負責
所發生安全事故的一切責任,乙方負責辦理拆遷房屋相關手續(拆除相關事宜與甲方無關)。
5、乙方在合同規定期限內(即 個月)未完成談判及搬遷工作,房屋拆除工作甲方不交于乙方拆除,相關條件自動失效。
五、拆遷期限。 年 月日起 年 月 日止,若發生行政裁決或法律訴訟,以及不可抗力的因素,則時間順延。
六、獎勵違約責任:
乙方 月內完成拆 遷工作 戶簽訂協議后全部搬出,甲方給乙方獎勵 萬元。
如一方違約,需向對方支付合同總價款20%的違約金。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持三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房地產開發公司
乙方:拆遷公司
年 月 日
委托合同 篇5
委托人(下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
地址:
電話: 傳真:
受托人(下稱乙方): 律師事務所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甲方因 (犯罪嫌疑人姓名) 〔被 公安局(或檢察院)羈押在 看守所〕涉嫌 (案由) 一案,委托乙方律師作為(犯罪嫌疑人姓名)的辯護人,提供法律服務,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委托事項
1. 人民法院一審審判階段:
、 查閱、摘抄、復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實的材料;
、 會見被告人和與被告人通訊,聽取其對案情的陳述和對指控犯罪的意見;
、 收集或申請收集、調取證據,申請證人出庭作證;
④ 擔任被告人辯護人出庭參加庭審,為被告人進行辯護,維護被告人的合法權益;
⑤ 向法庭提出書面證據、辯護詞或者代理詞;
、 擔任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代理人參加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 征詢被告人對一審判決意見,提供相應法律咨詢意見。
2.人民法院二審審判階段:
① 代書上訴狀,代為提起上訴;
、 查閱、摘抄、復制本案材料,收集或申請收集調取證據,申請證人出庭作證;
、 會見被告人和與被告人通訊,聽取其對案情的陳述和對一審判決的意見;
、 擔任被告人辯護人出庭參加庭審,為被告人進行辯護,維護被告人的合法權益;
、 向法庭提出書面證據、辯護詞或者代理詞;
、 擔任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代理人參加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⑦ 征詢被告人對二審判決意見,提供相應法律咨詢意見。
3.申訴階段:
、 會見申訴人和與申訴人通訊,聽取其對案情的陳述和對原審判決的意見;
、 查閱、摘抄、復制本案材料,收集或申請收集、調取證據,申請證人出庭作證;
、 代書申訴狀,代為提起申訴;
④ 擔任申訴人辯護人出庭參加庭審,為申訴人進行辯護,維護申訴人的合法權益;
、 向法庭提出書面證據、辯護詞或者代理詞;
甲方委托乙代上述 項代理工作,乙方接受委托。
第二條 聘請律師
甲方聘請乙方 (律師姓名) 律師為(犯罪嫌疑人姓名)的辯護人,乙方同意指派 。
第三條 甲方義務
1. 甲方應當真實、客觀、全面地向乙方律師介紹情況,為乙方律師辦理案件提供幫助。
2. 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期、足額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用。
第四條 乙方義務
1. 乙方律師應當嚴格按照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規范履行職務,勤勉盡責,認真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咨詢意見和法律幫助。
2. 乙方律師應當嚴格保守辦案過程中所知悉的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
3. 乙方律師應當與甲方保持密切聯系,及時通報工作進展情況,及時會見犯罪嫌疑人。
第五條 律師費用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按以下標準結算律師費用(選擇項):
1. 計時收費
乙方律師每人每一標準工作小時計收人民幣 元。
乙方律師每月三十日向甲方提交《律師標準工作小時計費單》,填報完成工作內容、計費時數和付費金額,甲方確認無誤,應當在次月五日前將律師費匯寄乙方賬戶,甲方對《律師標準工作小時計費單》如有異議應及時通知乙方,予以確認。
2. 計件收費
本案律師費為人民幣 元,一次性支付, 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全額支付乙方。
本案律師費為人民幣 元, 分期支付, 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支付第一筆律師費計 元;于 (雙方約定的支付條件)時,支付第二筆律師費,計 元;于(雙方約定的支付條件)時,支付第三筆律師費計 元。
3. 關于費用的其他約定
乙方律師辦理委托事項在北京市區以外的差旅費用由甲方憑票據另行支付,實報實銷。
4.甲方支付的律師費用在乙方沒有其他書面指令的情況下,應當匯入乙方下述銀行賬號:
開戶行:
開戶單位:
帳號:
乙方收到后,應當向甲方開具專用發票。
第六條 工作聯系
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甲方、乙方指定的工作聯系人分別為:
甲方聯系人: 聯系電話:
乙方聯系人: 聯系電話:
第七條 合同變更
本合同如果需要補充、變更或終止,雙方應當另行協商,簽訂新的合同。
第八條 合同解除
1.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
2. 如果犯罪嫌疑人拒絕乙方律師繼續為其進行辯護,提供法律服務,本合同解除,依約所收費用不予返還。
3. 如果乙方律師發現犯罪嫌疑人故意隱瞞事實,或者要求乙方律師幫助其隱匿、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要求乙方律師幫助其威脅、引誘證人改變證言或者作偽證以及其他干擾司法機關訴訟活動和違反律師執業規范和職業道德的行為 ,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所收律師費用不予返還。
4.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現與乙方正在辦理的案件已經或可能存在客戶利益沖突的情況,乙方有權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
解除本合同的協議或自乙方通知甲方時解除。
第九條 違約責任
甲方未按本合同向乙方支付律師費用,乙方有權終止代理工作,已收律師費用不予退還。如果乙方已經完成辯護階段的全部工作,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如約繳清律師費用。
乙方無故終止本合同,所收律師費用應全部退還甲方。
第十條 爭議解決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項辦理終結時終止。
第十二條 合同文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由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簽訂。
甲方(蓋章或簽字):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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