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委托合同集合八篇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公司委托合同8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公司委托合同 篇1
我xx(姓名)系xx(公司名稱)的法定代表人,現授權委托我公司的xx(姓名)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義前來貴單位xx(辦理事件)。代理人在此過程中所簽署的一切文件和處理與之有關的一切事務,我們均予以承認。
代理人無轉委托權。特此委托。企業授權委托書范本。
代理人:xx性別:xx年齡:x單位:xx
部門:xx職務:xx代理人身份證號碼:xx
單位名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代理人(簽字):
日期:xx年xx月xx日
公司委托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規的規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公司標志設計或公司產品商標設計事項,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信守執行:
一、委托之事項:
甲方委托_________為其公司設計標志_________個,公司產品商標_________個。
二、委托設計費用:
公司標志設計單價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公司產品商標設計單價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簽訂之日起兩個工作日內將委托設計總費用的35%通過電匯或銀行轉賬到乙方公司帳戶(乙方收到甲方的銀行劃帳憑據后作為標志設計的開始時間)。
2.標志設計完成后,甲方需在三天內簽名或蓋章確認(以傳真方式確認同樣有效),確認后甲方應當即付標志設計費用的全部余款。
3.如有相關設計,設計費用需另計,標志通過即付總項目費用的50%,余款在相關設計完成后支付。如只有標志設計,標志通過即付所有余款。
四、乙方設計作品的時間,交付方式:
1.乙方需在七個工作日內設計出甲方公司的標志初稿。單個標志設計完成的時間為15個工作日左右。
2.乙方以電子稿交付方式交付設計的作品,乙方在收到甲方余款結清后的有關憑據后一個工作日內通過網絡或郵寄的方式把標志電子稿交予甲方。
五、知識產權約定:
1.乙方對設計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權。甲方將委托設計的所有費用結算完畢后,乙方可將作品著作權轉讓給甲方(需另行簽訂轉讓合同)。
2.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設計費用之前,乙方設計的作品著作權歸乙方,甲方對該作品不享有任何權利。
3.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設計的作品而導致的侵權,乙方有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六、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設計提出建議和思路,以使乙方設計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業文化內涵。
2.甲方有權對乙方所設計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見;
3.甲方在付清所有設計費用后有權要求簽訂著作權轉讓合同,以享有設計作品的所有權利;
甲方義務:
1.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關費用;
2.甲方有義務提供有關企業資料或其他有關資料給乙方;
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有關企業資料供乙方設計參考;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應款項;
3.乙方對設計的作品享有著作權,有權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項之前不得使用該設計作品:
乙方義務: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作品設計。
2.乙方需按照合同約定按時交付設計作品。
七、違約責任:
1.甲方在設計作品初稿完成前終止合同,其預付的30%費用無權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終止合同的,應當支付全額的設計費用。
2.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所收取的費用應當全部退回給甲方。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下載打印需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以雙方最后簽字日期為生效日。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對方簽字(蓋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公司委托合同 篇3
委托人:(下稱甲方)
姓 名: 身份證: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公司名稱: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受托人(下稱乙方)
姓 名: 身份證: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順暢合作、互利共贏的經營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就委托經營**公司項目,訂立本協議,謹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自愿將自己原經營的**公司委托給乙方實行統一經營管理,包括公司名稱、各種證件,所有公用及輔助設施,甲方不參與生產經營管理。
第二條: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得與任何第三方簽訂租賃合同。
第三條:本協議有效期自雙方簽訂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有效期 年)
第四條:甲乙雙方同意在協議簽訂后的第三年開始計回報金。
1、甲方同意乙方在協議簽訂后第一年虧損1000萬元人民幣。
2、乙方第二年零利潤上交。
3、乙方在第三年開始按年利潤的25%上交給甲方。
4、乙方負責確保在崗工人工資按國家政策發放。
第五條:協議簽訂后公司所有產生的政策性費用及會議費、辦公費、差旅費、招待費等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由乙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進行的大修、改造、改擴建等項目形成固定資產的,產權歸乙方所有,解除協議時由甲方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程序購買此項固定資產。
第七條:各級管理機構和管理人員的配臵使用,由乙方負責。
第八條:甲方原有的財賬、債權糾紛與乙方無關。
第九條:甲方的權力及義務
1、按本協議約定收取定額回報金的權利。
2、監督乙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的權利。若因乙方發生違法經營可能造成行政、經濟上的責任,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書面整改意見。若乙方收到甲方書面整改意
見三個月個不能改正時,甲方有權要求終止合同。
3、甲方有權對生產設施進行監督檢查。
4、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提供一個良好的外部經營環境,負責辦理公司的消防、環保、安全等方面的許可證手續,發生影響委托經營時應承擔相應責任。
5、甲方保證乙方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如:水、電、汽、路等(上級水電部門限水、限電、檢修等特殊原因導致停水、停電除外)。
6、甲方不得無故干擾乙方的自主經營權、人事權。
7、因訴訟、仲裁、發生民事糾紛案需辦理有關手續的,甲方有義務提供相應手續和幫助,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1、委托經營期間,甲方出讓本協議約定之外產權時,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2、委托經營期滿后,甲方需繼續委托經營或出讓產權時,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3、乙方有權獲取定額回報金之外的收益。
4、乙方有權在生產經營需要的.情況下,對廠區或設備進行改造和改擴建。
5、乙方有義務選派有較高水平的管理人員,不斷提高管理水平,創造更大利潤效益。
6、乙方有義務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進行生產經營、杜絕非法經營。
7、乙方有義務對委托經營期間的安全、環保等生產問題負責。
8、乙方有義務對生產設備,廠區進行日常維護與養護。
9、按約定的方式向甲方繳納約定的回報金。
10、其他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協議應當享有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如果一方不履行本協議或履行本協議不符合約定或單方終止合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由此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在委托經營期間內若遇不可抗拒的原因(如重大政策調整,政府征地或上級指令造成不能生產經營,重大自然災害等)須解除協議的,雙方互相免責。
第十二條: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自行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果,任何一方均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對方。
第十三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所達成之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代 表:
簽署時間:年 月 日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公司委托合同 篇4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委托采購項目名稱:
項目中擬采購的貨物、工程、服務:
就上述項目的采購,甲方委托乙方采取 方式進行采購,乙方同意接受委托,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依法進行組織采購,為甲方做好服務工作。
二、本協議簽訂后,即開始進行本項目的采購工作,甲方主要負責以下工作:
(一)協助乙方作好采購(招標)工作,提供項目相關資料,提出采購(招標)文件中供貨范圍、技術規格和特別商務要求;
(二)參加評審(評標)委員會的工作,與其他評委一起共同完成評、定(標)工作;
(三)按成交(中標)通知規定的時間和地點,與成交(中標)供應商簽訂供貨合同;
(四)驗收合格后,采購人按合同約定和政府采購資金管理的有關規定,向同級財政部門申請撥付應當支付給供應商的價款或報酬。
三、乙方主要負責以下工作:
(一)組成專項工作小組,指定一位項目負責人,代表乙方聯系和處理采購(招標)過程中的有關事項,接受和簽收甲方提供的技術、服務、商務等材料和要求。編制采購文件,請專家審查、采購人確認,并報送臨沂市財政局政府采購辦公室(以下簡稱采購辦)備案;
(二)采購文件報送采購辦項目負責人備案后,按照規定程序,在政府采購信息指定發布媒體和網站(《中國財經報》、《齊魯晚報》、山東省政府采購網站、臨沂政府采購網站)上發布政府采購公告并發售采購文件;
(三)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組成項目專家評審(評標)委員會;
(四)組織采購項目的評審(評標)和記錄工作;
(五)按照評審委員會的評審結論編制評審(評標)報告、匯集采購和報價(招標)文件并按有關規定及時報送采購辦;
(六)發出成交(中標)通知,組織甲方與成交(中標)供應商簽訂供貨合同或協議,并在合同(協議)簽訂后七個工作日內將合同副本報送采購辦備案。
(七)根據《政府采購法》第四十一條“采購人或其委托的采購代理機構應當組織對供應商履約的驗收。大型或者復雜的政府采購項目,應當邀請國家認可的質量檢測機構參加驗收工作”有關規定,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應當組織采購項目驗收,并填制《臨沂市政府采購項目驗收報告單》(一式四聯)。
(八)接受臨沂市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
四、甲乙雙方均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遵守公開、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等原則,對采購(開標)前供應商情況、評審(評標)委員會的組成情況、評審(評標)情況均應作好保密工作。
五、甲方 (同意/不同意)委托乙方按《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管理辦法》隨機抽取專家。
六、乙方承擔采購(招標)所需的全部費用。并按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向成交(中標)供應商收取貨物、服務、工程 %;中標服務費,公務用車按定額每輛 元收取服務費。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
七、本項目應在 年 月 日之前完成。
八、本協議經臨沂市財政局政府采購監督管理辦公室確認并備案,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除不可抗力或因實施協議可能危害國家或社會公眾利益的以外,乙方保證不因自己的原因造成成交(招標)失敗,甲方保證不撤消委托并保證與成交(中標)方簽訂合同;否則,責任方向對方做出相應賠償。
九、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委托合同 篇5
原告楊林,男,1966年5月20日出生,漢族,湘潭市人,住湘潭市岳塘區五里堆晏家塘115號。
委托代理人陳暉,女,1972年3月26日出生,漢族,長沙市人,住長沙市芙蓉區蔡鍔中路2號12棟2405房。
被告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住所地:廣州市天河區體育西路維多利廣場a座1803號。
法定代表人朱芙蓉,該公司總經理。
原告楊林與被告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糾紛一案,于XX年7月31日向本院提起訴訟。本院受理后,依法組成由審判員過偉國擔任審判長、審判員雷達、人民陪審員 傅旭光參加的合議庭,于XX年9月15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書記員謝艷輝擔任法庭記錄。原告楊林及其委托代理人陳暉到庭參加訴訟;被告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經本院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參加訴訟,本院依法缺席審理。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原告楊林訴稱:XX年7月10日與被告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簽訂了《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加盟合作條件確認單》;根據約定,原告于7月10日當天通過工商銀行向被告賬戶匯入100 000元,被告對原告開具了《收款收據》確認了與原告的加盟合作關系,并對原告開具了《授權書》,授權原告與步步高商業連鎖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潭華隆店洽談合作事宜。原告回到湘潭后,依合同和加盟經營的需要完成了全部籌備工作,包括依《授權書》通過代理人有償取得了和步步高商業連鎖股份有限公司的百貨專柜審批手續后,卻突然接到步步高華隆店通知:被告正式通知步步高華隆店取消對原告的授權,并授權另一加盟商與步步高華隆店洽談合作事宜。原告詢問被告,被告承認了上述行為,卻沒有給原告終止加盟關系的理由。被告的行為嚴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權益,請求法院判令被告繼續履行合同并負擔本案的訴訟費。
原告楊林為支持其訴訟請求,向法庭提交以下證據:
1、 被告單位注冊登記資料,證實被告主體資格;
2、XX年7月10日原、被告簽訂的《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加盟合作條件確認單》,證實原、被告之間的加盟合作關系;
3、被告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證實原告匯款的依據;
4、工商銀行匯款單,證實原告依證據2的約定向被告賬戶匯入100 000元;
5、XX年7月10日被告出具的《收款收據》,證實被告確認了和原告的加盟合作關系;
6、被告開具的《授權書》,證實被告確認了和原告的加盟合作關系,確定了加盟經營的位置;
7、原告和步步高商業連鎖股份有限公司簽訂的《百貨專柜合同新簽審批表》,證實原告依證據2、6已經完成了基本籌備工作;
8、被告開具的另一份《授權書》,證實被告無故終止和原告的加盟合作關系,又授權另一加盟商與步步高華隆店洽談合作事宜。
被告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書面辯稱:《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加盟合作條件確認單》是一個合作意向書,不具備合同生效條件,原告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要求不符合實際。答辯人有權單方面解除合作,將原告的首批貨款無息退還原告即可。
被告沒有向法庭提交證據材料。
以上證據被告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沒有到庭質證,因被告在向法庭提交的書面答辯意見中認可原告陳述的事實經過,因此本院對上述證據1-8的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予以確認。
根據以上認定的證據,以及原告的陳述和被告的書面答辯意見,本院認定以下事實:
XX年7月10日,原告楊林與被告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簽訂了《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加盟合作條件確認單》一份,原告依《確認單》之規定向被告賬戶匯入100 000元,被告對原告開具了《收款收據》,隨即被告對原告又開具了《授權書》。原告持被告公司的《授權書》辦理了和步步高商業連鎖股份有限公司的百貨專柜審批手續。但此后,步步高商業連鎖股份有限公司通知原告,被告又下了另外一份《授權書》給另一加盟商,終止了原告所持有的《授權書》的法律效力。經原告到步步高商業連鎖股份有限公司核實,了解到被告在沒有和原告解除加盟關系的前提下,單方取消了對原告的授權,終止了和原告的加盟合作關系,重新對另一加盟商出具了《授權書》,原告對此向被告提出異議,但被告拒不理睬。原告遂于XX年7月31日向本院起訴,提出如訴稱之請求。
本院認為,XX年7月10日原、被告雙方簽訂的《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加盟合作條件確認單》雖然沒有標明合同的名稱,但該《確認單》能確定當事人名稱、標的和數量,具備合同成立的基本要件,同時《確認單》是被告一方預先擬定的合同條款,原告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確認單》可以認定為格式合同;當事人訂立合同采取要約、承諾方式,要約到達受要約人時生效,承諾到達要約人時生效,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該合同應該認定為生效合同;原告按合同約定支付了100 000元,被告認可了雙方的加盟關系,且原告為履行合同完成了基本準備工作,應當認定為要約不得撤銷;被告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辯稱《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加盟合作條件確認單》是一個合作意向書,不具備合同生效條件,與本案實際情況不符,被告的辯解意見本院不予采信;《合同法》第九十三條規定,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第九十四條規定了在五種情形的條件下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但被告未提供證據證實存在上述五種情形情況的存在。第九十六條規定,對解除合同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因此,被告辯稱其依據《確認單》中的約定,有權單方面解除合作,將原告的首批貨款無息退還原告即可。經本院審查,《確認單》中對此約定的內容為:“在簽訂此合作確認單后一個月,被告若無法與原告確認最終合作事宜,則無條件全額無息退還首批貨款給原告!痹摋l款是被告免除其責任、加重原告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條款,該條款與《合同法》第四十條的規定相悖,該條款為無效條款,對原告沒有約束力,故對被告該辯解意見本院不予采信。被告無正當理由終止加盟合作關系、撤銷授權的行為已構成違約,原告請求判令被告繼續履行合同并負擔本案訴訟費的訴訟請求本院予以支持。據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九十六條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條、第一百二十五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條之規定,判決如下:
原告楊林與被告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雙方于XX年7月10日簽訂的《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加盟合作條件確認單》為格式合同合法有效,被告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在本判決生效之日起繼續履行合同。
案件受理費100元,由被告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負擔。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湖南省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
審 判 長 過 偉 國
審 判 員 雷 達
人民陪審員 傅 旭 光
二○○九年九月十八日
代理書記員 xxx
公司委托合同 篇6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
甲、乙雙方已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之規定組建了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系一家具有一定社會知名度,為消費者廣為認可的藥品零售企業,在藥品零售方面有豐富的管理經驗;
甲方有意將對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管理委托乙方行使,而乙方有意受托接受管理。
經雙方平等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供雙方信守:
一、委托事項
甲、乙雙方組建的____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為從事藥品零售為主營的企業。為發揮乙方優勢,甲方決定將對公司的經營管理事務委托乙方行使。乙方表示接受甲方的委托,依法依約行使管理權利,使雙方投資的公司盡快步入正常軌道,并最終促使利潤最大化。
二、委托事項范圍
1.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及對外事務;
2.公司的管理人員選聘及業務培訓;
3.收集藥品信息及組織貨源;
4.公司日常經營管理中的其它事項。
三、雙方權利、義務
甲方:
1.按約交付管理標的,尊重受托方的管理;
2.對受托方的正;顒佑枰灾С趾团浜,并按《公司組建協議》的要求作好相關協助;
3.不定期對乙方的管理活動進行監督與評估,并將發現的問題及時通報乙方,以便落實整改;
4.當乙方的管理活動嚴重影響公司形象及經營活動時,甲方有權制止;
5.按約定支付管理費用。
乙方:
1.在受托范圍內依法管理企業,遇受托不明事項及時與甲方溝通,以便妥善處理;
2.在受托范圍內自主從事管理活動,不受甲方干涉;
3.每月將經營管理情況向甲方予以通報,以便甲方及時掌握公司經營狀況;
4.按照雙方約定,收取管理費用。
四、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暫定________年,自__________有限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
五、管理費用的支付
1.鑒于第一年是公司開辦、策劃運作的關鍵階段,投入精力較大,乙方的委托管理費用可以分兩個步驟收。
(1)在運作初期,乙方可先行收取________萬元人民幣的委托管理費用;
。2)在確保公司第一年贏利的基礎上,乙方還可以收取當年凈利潤的50%作為委托管理費用。
2.從第二年開始,在確保公司贏利的基礎上,委托管理費用收取辦法為:
。1)公司的凈資產收益率在10%(含)以內,乙方可以收取營業額的1%作為委托管理費用;
。2)凈資產收益率在10%-15%(含)范圍內,超過10%部分乙方按10%收取委托管理費用;
(3)凈資產收益率在15%-20%(含)范圍內,超過15%部分乙方按20%收取委托管理費用;
。4)凈資產收益率在20%-35%(含)范圍內,超過20%部分乙方按25%收取委托管理費用;
(5)凈資產收益率在35%,超過35%部分乙方按30%收取委托管理費用。
六、違約責任
因乙方不適當管理給公司經營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依法按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七、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處理。
八、簽署及生效
1.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各方各執________份;
2.本協議在各方代表簽字及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公司委托合同 篇7
委托方:x受托方:xx身份證號碼:xx委托方因業務需要,特委托xx在其與xx(付款單位)的業務往來中,作為xx(款項)的收款代理人。代收金額:人民幣xx拾xx萬xx仟xx佰xx拾xx元xx角xx分(¥xx)。付款單位對以下受托方賬號的付款行為即視為向委托方完成付款。委托方委托收款行為所引起的一切經濟及法律職責與付款單位無關。
特此委托!
戶名:xx賬號:xx開戶行:xx
委托方簽章受托方簽章
日期:日期:
公司委托合同 篇8
致:xxx公司
我單位現委托xx(姓名)作為我單位合法委托代理人,授權其代表我單位進行x工作。該委托代理人的授權范圍為:代表我單位與你們進行磋商、簽署文件和處理xxx活動有關的事務。在整個xx過程中,該代理人的一切行為,均代表本單位,與本單位的行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單位將承擔該代理人行為的全部法律后果和法律職責。
代理人無權轉換代理權。特此委托。
代理人姓名:性別:
年齡:xx職務:
身份證號碼:
(代理人簽字樣本)
日期:年月日
競標申請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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