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的二手房屋買賣合同
賣方:湯國紅,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電話:______________;手機:______________
買方:吳明,身份證號碼:422601197208164313
身份證地址:湖北省丹江口市沙陀營路085號
現住址:湖北省丹江口市沙陀營路085號
家庭電話: 無 ;手機:1898688911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屋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1、賣方所售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林新村社區柳林路黃花巷26號五堰商場家屬【小區】_____【幢】【座】【號(樓)】___單元 ____號(室)。該房屋所在樓層為壹層,建筑面積共平方米。
2、賣方所售車庫(以下簡稱該車庫)林新村社區柳林路黃花巷26號五堰商場家屬【小區】_____【幢】【座】【號(樓)】___單元 ____號(室)平方米。隨該房屋同時轉讓的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具體情況見附件一。
第二條 房屋權屬情況
(一)該房屋、車庫所有權證證號為:
1、房屋產權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車庫產權證號:。
(二)土地使用狀況
該房屋、車庫占用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以 劃撥 方式獲得。
1、房屋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年月___日止。
2、車庫土地使用權證號為:,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年月___日止。
(三)
(四)該房屋的抵押情況為未設定抵押。
(五)該房屋的租賃情況為賣方未將該房屋出租。
第三條 買賣雙方非中介交易,通過友好協商、自有交易,無中介費用產生。
___________公司居間介紹(房地產執業經紀人:__________,經紀人執業證書號:______________ )達成本交易。中介費用為本合同房屋總價的3%,買賣雙方各承擔一半中介費,中介費在房屋所有權證過戶到買方名下之日支付。無論任何原因導致本交易未最后完成,已支付的中介費應該全部退還。
第四條 權屬轉移登記
(一)雙方同意,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壹日內,雙方共同向房屋權屬登記部門申請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手續。
(二)如買方未能在房屋權屬登記部門規定的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手續的期限內(最長不超過3個月)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的,買方有權退房,賣方應當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3日內退還買方全部已付款,并支付每天______利息作為補償。
第五條 成交價格和付款方式
(一)經買賣雙方協商一致,該房屋、車庫合計成交價格為:人民幣800000元(小 寫),捌拾萬元整(大寫)。
上述房屋價格包括了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和其他與該房屋相關的所有權利。
(二)買方付款方式如下:
本合同簽訂后,賣方配合買方辦理更名過戶手續,房屋產權部門受理登記、產權管理系統登記變更為買方后,買方一次性支付購房款75萬元;房屋交付后付清一次性付清尾款。
第六條 房屋產權及具體狀況的承諾
賣方保證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因賣方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賣方應支付房價總款10%的違約金,并承擔其他賠償責任。賣方保證已如實陳述該房屋權屬狀況、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情況和相關關系,附件一所列的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及其裝飾裝修隨同該房屋一并轉讓給買方。
賣方保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房屋驗收交接完成,對已納入附件一的各項房屋附屬設施設備及其裝飾裝修保持良好的狀況。
在房屋交付日以前發生的【物業管理費】【供暖】【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電 信】費用由賣方承擔,交付日以后(含當日)發生的費用由買方承擔。賣方同意將其繳納的該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公共維修基金)的賬面余額在房屋過戶后3日轉移給買方。如賣方未按期完成專項維修資金過戶的,每逾期一日,賣方應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第七條 房屋的交付和驗收
賣方應當在房屋過戶到買方名下后5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買方。該房屋交付時,應當履行下列各項手續:
1、賣方與買方共同對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具體情況進行驗收,記錄水、電、氣表的讀數,并交接附件一中所列物品;
2、買賣雙方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上簽字;
3、移交該房屋房門鑰匙;
4、本合同規定的相關費用的支付和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的過戶 ;
5、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應完成的事項。
本條規定的各項手續均完成后,才視為該房屋驗收交接完成。
第八條 本合同簽訂后,賣方再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導致買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買受人有權解除本合同,賣方應當自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2日內退還買方全部已付款,并按買方累計已付房價款的一倍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 稅、費相關規定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買賣雙方應按照國家及地方相關規定繳納各項稅、費,買賣雙方承擔稅費的具體約定如下:
1、賣方需付稅費:(1)營業稅;(2)城市建設維護稅;(3)教育費附加;
。4)印花稅;(5)個人所得稅;(6)土地增值稅;(7)房地產交易服務費;
。8)土地使用費。(9)提前還款短期貸款利息(如有);(10)提前還款罰息(如有)。
2、買方需付稅費:(1)印花稅;(2)契稅;(3)產權登記費;(4)房地產交易服務費;(5)《房地產證》貼花;
3、其他稅費由買賣雙方各承擔一半:(1)權籍調查費;(2)房地產買賣合同公證費(如有);(3)評估費;(4)保險費(如有);(5)其他(以實際發生的稅費為準)
因一方不按法律、法規規定繳納 相關稅費導致交易不能繼續進行的,其應當向對方支付相當于房價總款5%的違約金。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逾期交房責任
除不可抗力外,賣方未按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期限和條件將該房屋交付買方的,按照如下規定處理。
1、逾期在30日之內,自第七條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賣方應按日計算向買方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并于該房屋實際交付之日起3日內向買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30日后,買方有權退房。買方退房的,賣方應當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3日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照買方全部已付款的5%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二、逾期付款責任
買方未按照第五條約定的時間付款的,按照以下規定處理:
1、逾期在30日之內,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方按日計算向賣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并于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起3日內向賣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30日后,賣方有權解除合同。賣方解除合同的,買方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3日內按照逾期應付款的5%向賣方支付違約金,并由賣方退還買方全部已付款。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應當及時告知另 一方當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結束之日起3日內向另一方當事人提供證明。上述房屋風險責任自該房屋驗收交接完成之日起轉移給買方。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對本合同中未約定、約定不明或不適用的內容簽訂書面補充協議進行變更或補充。對本合同的解除, 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賣方:買方:
合同簽訂日期:20**年__月__日 合同簽訂日期:2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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