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建材買賣的合同
《建材買賣合同范本》內容如下:
第一條 商品名稱 請您認真閱讀以下內容,確認所填報的規(guī)格、材質、顏色后再簽字。對訂購條件,
如有不明之處,務請當面問清,以免發(fā)生糾紛。
櫥 柜 主 體 及 配 件 品 牌
品名 產地 材質 顏色 規(guī)格 數(shù)量 單價 總價
地柜
吊柜
臺面
燃氣灶
抽煙機
水槽
龍頭
配件
其他
備注
合計人民幣(大寫)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寫) :¥ 元
第二條 設計及設計更改:
(一)賣方需要實地測量的,測量時間為: ;
(二)賣方設計方案及相關尺寸經買方簽字確認后,作為本合同附件及雙方履行合同的依據;
(三)設計方案確認后不得單方更改,更改方案造成的延期責任和費用由更改方承擔。
第三條 交貨及安裝:交貨方式:(送貨 / 送貨安裝 / 買方自提);送貨時間: ;交貨地點: ;選擇送貨安裝方式的,買方應為賣方提供安裝條件。
第四條 驗收及三包責任:對于商品的數(shù)量、規(guī)格、顏色與約定不符及有表面瑕疵的,買方應在交貨時當場提出異議,經核實賣方應無條件換貨或補足;對于其他質量問題要求三包的,按國家有關三包規(guī)定執(zhí)行;國家無三包規(guī)定的,對于內在質量問題的包修期限為 年,賣方負責免費修理,但經專業(yè)檢測機構檢驗不符合(約定質量標準 / 國家標準 / 行業(yè)標準)的,自交貨之日起兩年內買方有權要求賣方無條件換、退貨。
第五條 付款方式及時間:雙方約定以第 種方式支付價款。
(一)簽訂本合同時,買方支付(定金 / 預付款) 元(定金不得超過總價款的20%),設計出圖認可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二) 。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一方遲延交貨或提貨的,每超過一日向對方支付遲延部分價款 %的違約金;
(二)賣方遲延交貨超過 日的,除按前款規(guī)定支付違約金外,買方還有權解除合同,賣方已收取的預付款或價款應全額返還;已支付的定金,買方在不收取違約金的情況下可要求賣方雙倍返還;
(三) 買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賠償由此給賣方造成的損失,已支付的定金無權要求返還。
第七條 賣方撤離展銷會或市場的,由展銷會和市場主辦單位先行承擔賠償責任;市場主辦單位承擔責任之后,有權向賣方追償。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fā)生的爭議,雙方應協(xié)商或向市場主辦單位、消費者協(xié)會申請調解解決,也可向行政機關提出申訴;協(xié)商、調解、申訴解決不成的,應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xié)議申請仲裁。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
第十條 雙方可以書面形式對本合同予以變更或補充,但變更或補充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規(guī)定應由賣方承擔的責任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買方(章): 賣方(章): 主辦單位(章):
住所: 住所: 住所:
聯(lián)系電話: 聯(lián)系電話: 聯(lián)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建材買賣的合同】相關文章:
買賣建材合同11-09
買賣建材合同11-09
建材買賣合同05-09
建材買賣訂貨合同02-07
建材買賣合同06-15
建材買賣合同10-22
建材購銷買賣合同02-21
北京建材買賣合同03-09
建材買賣合同(優(yōu)選)07-20
(優(yōu)秀)建材買賣合同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