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二手房買賣合同
沈陽購買二手房簽訂買賣合同的內容有什么?下面是沈陽二手房買賣合同范本,希望對你們有所幫助。
沈陽二手房買賣合同(1)
出賣人(姓名或名稱): 聯系電話:
住所或注冊地址: 郵政編碼:
個人身分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單位法人資格證書:
或營業執照: 證件號碼: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姓名): 聯系電話:
住所或注冊地址: 郵政編碼:
個人身份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買受人(姓名或名稱): 聯系電話:
住所或注冊地址: 郵政編碼:
個人身份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單位法人資格證書
或 營 業 執 照: 證件號碼: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姓名): 聯系電話:
住所或注冊地址: 郵政編碼:
個人身份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的規定,房屋出賣人(以下條款中稱賣方)與買受人(以下條款中稱買方)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屋買賣事宜簽訂本合同,
沈陽房屋買賣合同。
一、賣方自愿將座落于沈陽市 區 路(街) 巷 號 單元 層 間號,建筑面積 平方米的房屋出售給買方。買方對賣方所要出售的房屋基本情況進行了現場勘驗確認,同意購買該房。
二、出售房屋的基本情況
1.房屋所有權證號碼:
2.房屋共有權證號碼:
3.土地使用權證號碼:
4.房屋用途:
5.房屋歸屬:
(1)個人所有 □
(2)夫妻共同所有 □
(3)共有人共有 □
(4)其他 □
6.房屋產權來源:
7.土地使用權來源: 劃撥 □ 出讓 □
三、買賣雙方簽訂本合同應遵守下列事項:
1.賣方出售的房屋權屬清楚,證件齊全,無產權糾紛,若發生與賣方有關的產權糾紛,由賣方承擔相應的發事責任,因此給買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賣方負責賠償。
2.賣方負責支付完畢房屋交接前的采暖費、煤氣費、電費、水費、物業費等費用。若由欠費所引發的與賣方有關的債務糾紛,由賣方負責清償,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因此給買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賣方負責賠償。
3.賣方出售的房屋,屬于夫妻共同所有的,已征得配偶同意。
4.賣方出售的房屋,屬于共有產權的,已征得共有人同意并提交其他共有人書面
意書。
5.賣方出售的房屋,設有抵押權的,已征得抵押權人同意,并提交抵押人書面同意書。
6.賣方出售已購公有住房,已征得共同居住成年人的同意。
7.買賣雙方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后90日內持房地產權屬證書、房屋買賣合同和其隊有關證件到房產部門的交易機構、登記發證機構辦理轉讓及權屬轉移登記手續。如果有一方不履行合同,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由此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四、買賣雙方申報房屋成交總價款為 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整。
五、買方先期已交付定金的,定金在購房款中沖抵。如買賣合同中止,由違約方依照有關法律規定承擔相應的責任。
六、付款及房屋交接方式,按下列第 種方式辦理:
1.本合同簽訂后,買方付給賣方部分購房款(或定金) 幣(大寫): 元整。賣方配合買方到房產部門的交易機構辦理轉讓登記手續,并到房產登記發證機構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后,買方付清其余部分購房款或通過購房抵押貸款付清其余購房款,賣方將出售的房屋交給買方。
2.本合同簽訂后,買方一次性全額付款。賣方配合買方到房產部門的交易機構辦理轉讓登記手續,同時將出售的房屋交給買方。
3.雙方簽訂合同并遞交到房產部門的交易機構后,買方持交易機構出具的憑證,將購房款交到指定銀行。轉讓登記手續辦理完畢,并到房產登記發證機構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后,賣方將出售的房屋交給買方,賣方憑房產交易機構出具的憑證去銀行提取售房款。
4.
七、買賣雙方應按規定,各自承擔應繳納的轉讓登記稅費。
八、買賣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
2.
3.
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簽訂補充協議,其內容與本合同文本中所列條款約定的內容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共 頁,一式 份,出賣人 份,買受人 份, 份, 份。
十二、本合同自買賣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負責人(簽章): 負責人(簽章):
委托代理人(簽章): 委托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于 簽于
標準二手房買賣合同(2)
方: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電話:______________;手機: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電話:______________;手機: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屋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賣方所售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為:____________【區(縣)】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區(街道)】________【幢】【座】【號(樓)】_________單元 _________號(室)該房屋所在樓層為 _________層,建筑面積共___________平方米。
隨該房屋同時轉讓的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具體情況見附件一。
第二條 房屋權屬情況
(一)該房屋所有權證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土地使用狀況
該房屋占用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以________(出讓或劃撥?)方式獲得。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月_______日止。乙方應當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并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三)該房屋性質為商品房。
(四)該房屋的抵押情況為未設定抵押。
(五)該房屋的租賃情況為賣方未將該房屋出租。
第三條 買賣雙方通過___________公司居間介紹(房地產執業經紀人:__________,經紀人執業證書號:______________ )達成本交易。中介費用為本合同房屋總價的3%,買賣雙方各承擔一半中介費,中介費在房屋所有權證過戶到買方名下之日支付。無論任何原因導致本交易未最后完成,已支付的中介費應該全部退還。
第四條 成交價格和付款方式
(一)經買賣雙方協商一致,該房屋成交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___元(小 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寫)
上述房屋價格包括了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和其他與該房屋相關的所有權利。
(二)買方付款方式如下:
1、本合同簽訂后3日內,買方向賣方支付定金成交總價的10%,即人民幣___________元。
2、該房屋過戶到買方名下后3日內,買方向賣方支付成交總價的80%,即人民幣___________元。
3、該房屋驗收交接完成后3日內,買方向賣方支付成交總價的10%,即人民幣___________元。
第五條 權屬轉移登記和戶口遷出
(一)雙方同意,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雙方共同向房屋權屬登記部門申請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手續。
(二)如買方未能在房屋權屬登記部門規定的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手續的期限內(最長不超過3個月)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的,買方有權退房,賣方應當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3日內退還買方全部已付款,并按照銀行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付給利息。
(三)賣方應當在該房屋所有權轉移之日起30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的戶籍管理機關辦理完成原有戶口遷出手續。如賣方未按期將與本房屋相關的戶口遷出的,每逾期一日,賣方應向買方支付全部已付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90日,買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賣方應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3日內退還買方全部已付款,并按照銀行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付給利息。
第六條 房屋產權及具體狀況的承諾
賣方保證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因賣方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賣方應支付房價總款5%的違約金,并承擔其他賠償責任。
賣方保證已如實陳述該房屋權屬狀況、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情況和相關關系,附件一所列的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及其裝飾裝修隨同該房屋一并轉讓給買方。
賣方保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房屋驗收交接完成,對已納入附件一的各項房屋附屬設施設備及其裝飾裝修保持良好的狀況。
在房屋交付日以前發生的【物業管理費】【供暖】【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電 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費用由賣方承擔,交付日以后(含當日)發生的費用由買方承擔。賣方同意將其繳納的該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公共維修基金)的賬面余額在房屋過戶后10日轉移給買方。如賣方未按期完成專項維修資金過戶的,每逾期一日,賣方應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第七條 房屋的'交付和驗收
賣方應當在房屋過戶到買方名下后30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買方。該房屋交付時,應當履行下列各項手續:
1、賣方與買方共同對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具體情況進行驗收,記錄水、電、氣表的讀數,并交接附件一中所列物品;
2、買賣雙方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上簽字;
3、移交該房屋房門鑰匙;
4、按本合同規定辦理戶口遷出手續 ;
5、本合同規定的相關費用的支付和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的過戶 ;
6、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應完成的事項。
本條規定的各項手續均完成后,才視為該房屋驗收交接完成。
第八條 本合同簽訂后,賣方再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導致買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買受人有權解除本合同,賣方應當自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2日內退還買方全部已付款,并按買方累計已付房價款的一倍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 稅、費相關規定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買賣雙方應按照國家及地方相關規定繳納各項稅、費,買賣雙方承擔稅費的具體約定如下:
1、賣方需付稅費:(1)營業稅;(2)城市建設維護稅;(3)教育費附加;(4)印花稅;(5)個人所得稅;(6)土地增值稅;(7)房地產交易服務費;(8)土地使用費。(9)提前還款短期貸款利息(如有);(10)提前還款罰息(如有)
2、買方需付稅費:(1)印花稅;(2)契稅;(3)產權登記費;(4)房地產交易服務費;(5)《房地產證》貼花;
3、其他稅費由買賣雙方各承擔一半:(1)權籍調查費;(2)房地產買賣合同公證費(如有);(3)評估費;(4)保險費(如有);(5)其他(以實際發生的稅費為準)
因一方不按法律、法規規定繳納 相關稅費導致交易不能繼續進行的,其應當向對方支付相當于房價總款5%的違約金。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逾期交房責任
除不可抗力外,賣方未按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期限和條件將該房屋交付買方的,按照如下規定處理。
1、逾期在30日之內,自第七條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賣方應按日計算向買方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并于該房屋實際交付之日起3日內向買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30日后,買方有權退房。買方退房的,賣方應當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3日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照買方全部已付款的5%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二、逾期付款責任
買方未按照第四條約定的時間付款的,按照以下規定處理:
1、逾期在30日之內,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方按日計算向賣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并于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起3日內向賣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30日后,賣方有權解除合同。賣方解除合同的,買方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3日內按照逾期應付款的5%向賣方支付違約金,并由賣方退還買方全部已付款。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應當及時告知另 一方當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結束之日起3日內向另一方當事人提供證明。上述房屋風險責任自該房屋驗收交接完成之日起轉移給買方。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對本合同中未約定、約定不明或不適用的內容簽訂書面補充協議進行變更或補充。對本合同的解除, 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賣方:
買方:
中介方:
合同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拓展閱讀
沈陽二手房買賣合同要注意的事項
在正式簽訂二手房合同時,買房人有四個方面要注意:
第一,要檢查房產證上的產權人姓名和賣房人身份證上的姓名是否一致,看產權證上是否有共有人,如有共有人,需要該共有人出具書面同意證明。即使是夫妻共有,最好也需要另一方出具證明,以避免糾紛。
第二,買方除了要嚴格按照房產局的二手房買賣合同格式訂立合同之外,還需要將一些細節問題納入合同內容,主要包括房屋的物業更名、戶籍的遷移問題。買方可以留一定的房款作為“保證金”,等賣方將物業更名、戶籍遷出之后再將房款全部交齊。
第三,是要特別注意按揭無法如約辦下來的情況,買房人可以在合同中事先說明,設立一個期限,如果由于客觀原因到期未能辦理按揭,雙方可以協調解決。
第四,對于期房買賣問題,買房人最好在買房之前到房產局相關部門去核實一下房子是否已經預告登記。通過法定程序來進行,不要為了省事而導致本可以避免的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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