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備]機器買賣合同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機器買賣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茲就機器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合同:____________
第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有關機器的買賣事宜,甲方賣出,乙方買進。
第二條買賣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項予甲方。
。1)本日(訂約日)先交付定金___________元整。
。2)甲方必須在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將機器安裝于乙方所在地的工廠。乙方未支付的購買機器余款,待交貨時一次性付給甲方。
第三條 乙方依據第二條第(2)項規定向甲方支付余款的同時,甲方應將機器的所有權移轉給乙方。
第四條 在甲方尚未將機器交付給乙方之前,若有故障、毀損或遺失,應由甲方負責,乙方免除支付價金義務。
第五條 甲方保證機器所具有的性能與說明書相符,并在按第三條規定將機器交付前先行試機,以證明其性能。
第六條 有關機器的品質、性能,由甲方向乙方作出保證,并以三年為限,在此期間,若非乙方過失而發生的自然性故障,甲方負有賠償損失及免費修理的義務。
第七條 若發生第六條的情形,雖經甲方修復,而機器仍然無法正常使用,或其性能降低長達一個月時,乙方可依據下列方式選擇其一,向甲方提出要求。
。1)換取同種類機器。其條件為乙方須按該機器使用的時間長短支付相應貨款,每一年乙方應支付甲方相當于第二條總金額五分之一的款額。
。2)退還機器。但甲方必須扣除乙方使用機器按本條第(1)項應付的款額,購買該機器的其余貨款退還給乙方。有關使用機器的時間,無論乙方是否實際使用,應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自甲方交付機器之日起至乙方提出退還機器要求之日止計算。
第八條 乙方若未能在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日期前支付余額以交換機器,則甲方無須催告,本合同視為作廢,甲方可將該機器搬回。
有關前述甲方的機器搬運費、安裝費以及搬回時所需的一切費用,應由乙方負擔。甲方除上述權利外,尚可將定金沒收,作為損害賠償。
第九條 甲方若未能在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所列日期前交付機器,乙方可向甲方催告,并于催告之日起10日內交付機器。在此期限內,甲方若仍然無法交付,則本合同視為作廢。甲方返還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定金并給付乙方與定金等額的損失賠償。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見證人各執一份。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簽約時間: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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