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房屋買賣合同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么合同要怎么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房屋買賣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相美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所購位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所購商業用房的基本情況
該住房位于駐馬店市小區名為___________所購房屋位于______平方米,_____元/㎡,總房款計_____拾____萬____千___百___拾____元整(小寫¥_______元)。
第二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按下列第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合同簽訂之日,乙方一次性付清房款的,按房屋優惠價計,乙方應實付房款__拾__萬__千__百__拾__元整(小寫¥______元)。
2、分期付款。合同簽訂之日,乙方首付該住房總價款的___%,計元;__年__月__日付房款元;__年__月__日付房款____元;余款竣工時付清_____元。乙方如未按以上規定的時間付款,按逾期應付款部分日萬分之四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付款超過30天后,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三條交付期限及責任
甲方應當在__年__月__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該房屋經驗收合格后交付乙方使用。交房標準:入戶防盜門、全封閉塑鋼陽臺、窗戶,全毛坯房,水電接通改造費、燃氣開口費乙方自理。
但如遭遇不可抗力,且甲方在發生之日起15日內告知乙方的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甲方可據實予以延期。
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付乙方使用,按逾期交付房價總額日萬分之四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交付超過30天后,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單方解除合同的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后,法定可以解除合同的事由未出現時,任何一方不得解除合同,否則應向對方支付房屋總額10%的違約金。
第五條交接
該房屋由雙方進行驗收交接,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按房價總額的日萬分之四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交付超過30天后,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六條甲方保證房屋沒有債權債務糾紛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七條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1、甲方在交房前按該套房屋總銷售額的2%征收維修基金,該維修基金由甲方統一代收。
2、甲方應當在房屋交付使用后的540日內,甲方辦理房產權大證,分戶房屋所有權證乙方自己辦理或甲方統一代理辦證,費用由乙方承擔。面積確認以房產證為準,房款多退少補。如因甲方的責任,乙方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甲方同意乙方退房或按房價款的2%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受政策性或辦證機構調整影響,辦證日期可相應順延。
第八條保修責任
以建設部通用條款和專用條款為準。
第九條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1、未經有關部門批準或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對該房屋進行改建、擴建,不得隨意拆除房內設施、設備。
2、乙方不得侵占房屋的毗連、共用部位和設施、設備,保證走廊、樓梯、樓道的暢通,對房屋的承重結構、上下水管線、供電、燃氣等設施、設備的使用,應當遵守有關規定,凡屬乙方人為損壞的,由責任人負責維修或賠償。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與該住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3、小區的物業管理工作由甲方的物業管理公司負責進行管理,甲方交房后乙方物業管理費按《物業管理辦法》執行。
第十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向房地產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各一份,物業存檔一份。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章):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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