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買賣合同集合15篇
隨著時間的推移,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公司買賣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公司買賣合同1
甲方(賣方):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甲方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乙方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合同履行地: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則,就乙方向甲方采購鋼材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工程的地點及名稱:__________。
第二條乙方因工程需要,自(公歷)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不定時、多批次向甲方采購鋼材,總需貨量約__________噸。
第三條乙方工程日期:自(公歷)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完工。
第四條交易方式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指定作為乙方代表,可以口頭或書面形式向甲方訂貨,有權簽收甲方的供貨單,乙方對該代表的一切職務行為均予以認可。除該代表外,乙方其他人員除有書面特別授權外,無權行使本合同項下乙方之權利;
2.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代表可以用電話、訂貨單等形式通知甲方所需采購鋼材的具體品名、規格、數量等,甲方應當按照乙方的訂貨通知在天之內將乙方所需之鋼材送達雙方指定地點,如有特殊原因無法及時送達的,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
3.乙方在甲方的鋼材送達之后,應當場予以清點數量,核對規格、品名、價格等,核實、確認后在甲方的送貨單或者供貨單上簽名,該送貨單或供貨單作為甲乙雙方結算的憑證;
4.前兩個月甲方的送貨量只限定在噸—噸之間;此后每個月乙方需甲方的送貨量累計都不得超過噸,并不得少于噸;超出部分甲方可不予送貨。
第五條鋼材的計量方式:除線材按實際重量計算外,其他按國家標準理算。
第六條鋼材的價格:按送貨時,當地優質鋼價每噸加元。
第七條交貨(提貨)地點、方式:每批鋼材的交貨地點為,由甲方代辦托運至合同約定的工程地點。運輸費用由承擔。
第八條質量要求、技術標準:甲方所供鋼材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并隨貨出具當批次貨物的質量保證書。
第九條驗收標準、方法;乙方應于甲方送達鋼材之日起小時內(法定節假日除外)取樣送達當地法定檢測部門進行國家質量標準檢測,檢測合格后方可使用。未經檢測乙方投入使用的,甲方對此概不負責。如鋼材經檢測為不合格,乙方應當在收到檢測報告后小時內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于收到乙方通知后及時將該批鋼材退回并于小時內(法定節假日除外)及時供應合格產品,由此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結算及付款方式
1.基于乙方需貨量大、工程周期長,加上甲方同意對此噸款項乙方可于合同終止前最后個月(即: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內予以結清,乙方同意給予甲方每個月元補償,此項補償款乙方應于每月結款日(即:每月日)同貨款一同結算;
2.對于甲方最初個月(即年月與年月)所送鋼材之貨款,除甲方同意給予乙方延期結款的噸貨款外,乙方應于送貨之日起個月內予以結清其余貨款;
3.若每個約定結算月乙方需甲方送貨量超過第四條第四款之約定,并要求甲方予以送貨的`,乙方應于該貨物送達之日起日內,對超出部分之貨款用現金結算;
4.付款方式:。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若乙方對前述第十條第一款之補償金及甲方在合同之初所送之鋼材貨款(除乙方可延期結款的噸鋼材貨款外)未在送貨之日起個月內予以結清,甲方可終止合同,并可自逾期之日起按總貨款(含可延期之噸貨款及前述第十條第一款之補償金)每日計算逾期違約金;
2.在合同履行期內,若乙方更換供應商,應提前日通知甲方,并于通知到達甲方之日起日內向甲方付清所有貨款,否則,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所欠款項的違約金;
3.因甲方所提供鋼材不合格,并且沒有及時予以更換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該批不合格鋼材相應貨款的違約金;
4.乙方未按合同約定付款的,甲方有權中止合同,并開始按所欠款項每日向乙方收取違約金,待乙方結清相應貨款后,合同繼續履行;若乙方逾期付款達到日,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乙方須于終止合同之日起日內,予以結清所有款項。若逾期,則乙方應按所欠總款項每日向甲方支付逾期違約金;
5.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雙方可終止合同。乙方應于合同終止之日起日內向甲方結清所有款項。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所欠貨款總額的的逾期違約金;
6.乙方每個約定結算月應按照第四條第四款之規定數量要求甲方送貨,如未達到此數量,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乙方于__________日內付清所有貨款,若逾期,則每逾期一天按所欠貨款總額向甲方支付逾期違約金。
第十二條糾紛解決方式
若合同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其他約定事項
1.約定鋼材廠家為:__________等廠家;
2.“約定結算月”:即從第一個結算日起至第二個結算日計為一個約定結算月;此后以此類推。
3.每月__________日作為結算日;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簽字和蓋章后生效。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單位(章)__________乙方單位(章)__________
甲方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乙方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代理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代理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
甲方單位開戶行:__________乙方單位開戶行: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附件:甲、乙營業執照復印件各一份,各委托代理人的單位證明各一份。
公司買賣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__(購方)
乙方:______________(供方)
為了調動果農積極性,促使紅棗生產優質、高產,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期限為______年,即從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第二條甲方的權利義務1.甲方對乙方交售的紅棗必須及時驗收,及時付款。2.甲方評定紅棗等級要按照無公害農產品規定的質量標準,不得任意壓級壓價。3.甲方應對乙方交售紅棗提供種植技術及進行有關的技術培訓工作。4.甲方有權不定期地對乙方進行抽樣檢測。5.甲方對乙方交售的不合規格的紅棗,有權拒收,但必須對乙方認真說明理由。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義務1.乙方在完成交售任務前,不得私自出售紅棗。2.為確保人民身體健康,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無公害農產品果蔬的用藥標準規定施用農藥,嚴禁使用違禁農藥,對藥性、肥氣未脫的紅棗嚴禁上市。3.乙方完成向甲方交售紅棗的`任務后,有權自行銷售。
第四條紅棗質量、價格及辦法1.紅棗品種的等級價格,按覷定執行。乙方應分等級交售,甲方抽樣驗級。2.價格:日常收購按物價部門規定執行。3.紅棗交售時間由甲方聯絡員與乙方負責人協商,提前一天安排次日應交售的數量,開出紅棗預約通知單,乙方憑條辦理交售。其交售與預約量允許上下浮動_________%。因數量、質量或交貨期限不符合規定而被拒收的,由乙方自行運回;乙方拒絕運回的,因保管、保養不善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本合同內的品種、數量要求在正常情況下,按所訂數量交售、收購,所訂品種完成90%以上者,均按執行了合同對待。
第六條甲方違約責任1.在正常或預約的臨時收購時間內,甲方無故不收購,造成紅棗變質和運輸等損失,或故意壓級壓價,應賠償乙方的損失。2.甲方如拖延支付乙方紅棗款的時間,應按銀行關于拖延付款的罰款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3.甲方如沒有提供技術信息、病蟲害信息,而使訂單農戶造成損失,應向乙方償付乙方承包面積總投資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七條乙方違約責任1.乙方非因自然災害,未完成當年合同總數量的_______%者,應根據所欠紅棗價款,比照銀行拖延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2.乙方如在未完成交售任務前擅自出售紅棗,每出售_______斤,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___元。3.乙方如沒有按甲方指導技術規程操作進行種植,而造成紅棗損失,甲方一概不負責任。4.乙方如交售使用違禁農藥噴灑的紅棗,應按每百斤________元向甲方償付違約金。如果因此造成人身傷亡,乙方應承擔一切責任。第八條不可抗力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紅棗生產的損失,不以乙方違約論,甲方應據實減少乙方所承擔的交售任務。
第九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如雙方代表人發生變更,不得變更合同。本合同內如有未盡事宜,必須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一條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公司買賣合同3
訂立合同雙方:_____
甲方:_____
乙方:____食品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生豬、鮮蛋、菜牛、菜羊、家禽購銷合同實施辦法》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產品的名稱、品種和數量
1.產品的名稱和品種:________
2.產品的數量:_________
第二條產品的等級、質量和檢疫辦法
1.產品的等級和數量:_______。
2.產品的檢疫辦法:__________。
第三條產品的價格,貨款結算與獎售辦法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項執行:
派購任務或派購基數內的產品,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購牌價。在合同執行期內遇有價格調整時,按新價格執行。
不屬派購任務或派購基數的產品,收購價格由當事人協商議定。
2.貨款結算辦法按下列第項執行:
對村民、專業戶、個體經營戶一般采取現金結算,錢貨兩清。
對按有關規定必須采取銀行結算的,按銀行的統一規定辦法結算。
第四條交貨期限、地點和方式
第五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收購或在合同期中退貨的,應按未收或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2.甲方如需提前收購,商得乙方同意變更合同的,甲方應給乙方提前收購貨物總值的__%的補償。甲方因特殊原因必須逾期收購的,除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收購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外,還應承擔供方在此期間所支付的保管費和飼養費,并承擔因此而造成的其它實際損失。
3.對通過銀行結算而未按期付款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
4.乙方按合同規定交貨,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貨物總值的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外,還應承擔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和費用。
第六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交貨或交貨少于合同規定的,如需方仍然需要的,乙方應如數補交,并應向甲方償付逾期貨或少交部分貨物總值的__%的違約金如甲方不需要的.,乙方應按逾期或分交部分貨款部分的__%的違約金。
2.乙方交貨時間比合同規定提前,經有關部門證明理由正當的,甲方可考慮同意接收,并按合同規定付款乙方無正當理由提前交貨的,甲方有權拒收。
3.乙方交售的產品規格、衛生質量標準與合同規定不符時,甲方可以拒收。乙方如經有關部門證明確有正當理由,甲方仍然需要乙方交貨的,乙方可以遲延交貨,不按違約處理。
甲乙雙方都違反合同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當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違約的,應當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對于違約金過高或過低的部分,當事人可以請求適當調整。
第七條不可抗力
合同執行期內,如發生自然災害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當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適當履行合同的,應向對方當事人及時通報,經有關機構證實后,不負違約責任,并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八條其它
________。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提前通知對方,并采用書面形式由當事人雙方達成協議。接到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通知的一方,應在7天之內作出答復,逾期不答復的,視為默認。變更或解除合同不得損害雙方利益和影響國家收購計劃的執行。
違約金、賠償金應在有關部門確定責任后10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付貨款來抵充。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
乙方: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公司買賣合同4
本協議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下列各方簽訂:
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注冊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注冊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據此,雙方達成以下條款:
1.釋義
除非協議另有所指,以下詞語和語句在本協議及各附件具有以下的含義:
1.1 “轉讓”或“該轉讓”指本協議第2條所述甲、乙雙方就_________股份所進行的轉讓。
1.2 “被轉讓股份”指依據本協議,甲方向乙方轉讓的_________公司_________%的股份。
1.3 “轉讓成交日”指依本協議3.1款的規定,雙方將轉讓的有關事宜記載于股東名冊并辦理完畢工商登記手續或在股份托管機構辦理完畢轉讓手續并完成相應的工商登記之日。
2.股份轉讓
2.1 甲方依據本協議,將其持有的_________公司______%的股份計______股及其依該股份享有的相應股東權益一并轉讓給乙方
2.2 乙方同意受讓上述被轉讓股份,并在轉讓成交后,依據受讓的股份享有相應的股東權益并承擔相應的義務。
3.成交
3.1 本協議簽訂后,雙方應當就該轉讓的有關事宜要求公司將乙方的名稱、住所、受讓的出資額記載于股東名冊并辦理完畢工商登記手續,甲方應就該轉讓已記載于股東名冊并辦理完畢工商登記手續的事實向乙方出具書面的證明。如公司的股份已進行了集中托管,則雙方應當在股份托管機構辦理完畢轉讓手續并完成相應的工商登記手續。
3.2 從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如_______日內不能辦理完畢前款規定的成交手續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拒絕支付轉讓價款。如乙方已支付了相應款項,則甲方應將乙方已支付的款項退還乙方。
4.價款支付方式
4.1 甲、乙雙方同意甲方轉讓_________公司_________%股份的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4.2 支付方式
4.2.1 自甲方出具其持有________公司______%股份的合法、有效的證明之日起_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元
4.2.2 乙方于轉讓成交日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
5.補充付款及其它費用
5.1 如果_________公司獲準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同時按照經證監會批準的_________公司首次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的招股說明中顯示的凈資產額的______%高于_________元時,差額款項作為乙方向甲方支付該轉讓的補充付款。
5.2 乙方于_________公司上市之日起________日內將依款確定的'款項支付予甲方。
5.3 乙方依前款規定支付補充付款時,應同時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該款項作為對甲方為_________公司上市而支出的各項費用的補償。
5.4 雙方依5.3款所確定的補償費用,在本協議簽訂后非經乙方同意不得作任何變更。
6.董事的委派權
6.1 從轉讓成交日起,乙方享有對_________公司的董事委派權。
6.2 甲方保證乙方可向_________公司委派叁名董事,依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行使董事權利。
6.3 甲方應依法召集臨時股東大會,確認董事人選的變動。
7.聲明、保證和承諾
甲方特此向乙方作出以下聲明、保證和承諾:
7.1 甲方已合法地成為_________公司的股東,全權和合法擁有本協議項下被轉讓的_________公司_____%的股份,并具備相關的有效法律文件。
7.2 甲方承諾未以被轉讓股份為其自身債務或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
7.3 甲方履行本協議的行為不會導致任何違反其作為一方當事人與他人簽署的合同、協議或單方作出的承諾、保證等。
7.4 甲方已取得簽訂并履行本協議所需的一切批準、授權或許可。
7.5 甲方承認乙方系以以上聲明、保證和承諾為前提條件同意與甲方簽訂本協議。
7.6 以上聲明、保證和承諾,在本協議簽訂后將持續全面有效。
8.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協議的義務的行為將不視為違約,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合理及實際可行的補償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9.爭議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請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的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10.一般規定
10.1 本協議自生效之日起對雙方均有約束力。非經雙方書面同意,本協議項下的權利義務不得變更。
10.2 本協議項下部分條款或內容被認定為無效或失效,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
10.3 本協議中的標題,只為閱讀方便而設,在解釋本協議時并無效力。
10.4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10.5 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公司買賣合同5
買受人:
出賣人:
茲因買受人向出賣人購買附表一的標的物,依動產擔保法規定,雙方約定條款如下:
一、買賣標的物:
二、買賣標的物業已交買受人占有使用,但買受人未付清全部價款之前,出賣人保有標的物及其附件的所有權。買受人使用標的物,應遵守下列條件:
標的物應置放于。買受人妥善保管維護使用。未經出賣人書面同意,不得將標的物移離上述地點。
出賣人得隨時派員至標的物所在地點,檢查標的物的狀況。
買受人不得毀損標的物或涂滅標的物上名稱、商標、廠牌與編號。
標的物因火災、盜竊以及天災地變等不可抗力而發生的損失,概歸買受人負擔。
買受人不得將標的物出借、讓與、出質、出賣、提供擔保或為其他任何處分。
三、買賣人取得所有權的方法:
四、買受人取得所有權的.條件:買受人付清全部價款時,買受人始行取得標的物所有權。
五、第三條所定付款,如買受人有任何一期未付情況,經出賣人以掛號函發信期限____日催告,買受人仍未清償時,買受人并愿徑受強制執行。出賣人得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收回買賣標的物。其已付價款,全部視為買受人使用標的物的折舊損害賠償,不得請求退還。如標的物有毀損,買受人應按出賣人通知的數額賠償。
六、買受人如將標的物保險,其受益人應列為出賣人。
七、就本契約所生糾紛之一切訴訟以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強制執行收回標的物,則由標的物所在地的地方法院管轄。
八、其他條件:
雙方應即日向管轄登記機關,辦理動產擔保附條件買賣契約的39登記。如買受人不協同出賣人辦理登記,任憑出賣人隨時收回標的物,并賠償出賣人的一切損失,買受人無異議。
本件動產擔保附條件買賣契約登記有效期間為________年,自登記日起算。
出賣人收回標的物____日內,買受人得以現金繳付余額全部及償還出賣人收回的一切費用于出賣人后,領回原標的物。其領回位置,由買受人自理。
其他未定事項,概依有關法律的規定辦理。
九、買受人的連帶保證人,就買受人因本契約而生的一切債務,負連帶責任,并愿拋棄民法保證各條內有關保證人和權利。連帶保證人所負責任,以保證至履行本契約所生全部債務時為止。保證人非經出賣人的書面同意,不得借故中途退保。
十、出賣人依第五條收回的買賣標的物,經拍賣所得的價金與買受人已付的價金合計總數不足清償全部貨款時,買受人及連帶保證人仍應負全部清償責任。
買受人:住址:身份證號:
連帶保證人:住址:身份證號:
出賣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買賣合同6
產方:_________
購方:_________
經產、購雙方協商,訂閱本合同,共同遵照執行。
1.產品數量:_________;單位:市斤、市畝
2.等級標準:
(1)一等:色紫紅,長形,無青椒,當年新貨,內含自然水分不超過_________%,無霉變,黃稍不超過_________%,蟲蛀不超過_________%,破碎掉把不超過_________%。
(2)二等:色紫紅,長形,無青椒,當年新貨,水分不超過_________%,無霉變,黃稍、蟲蛀各不超過_________%,破碎掉把不超過_________%。
(3)三等:色全紅,黃硝、蟲蛀各不超過_________%,破碎不超過_________%,掉把不限,身干潔凈,無霉壞變質。
(4)等外:等內不夠,無青椒,色紫紅或全紅,稍有花斑,身干潔凈,破碎掉把不限,白干椒不收。
(5)青椒:色青不霉,身干潔凈,破碎、掉把不限,白干椒不收。
3.收購價格:一等:每市斤_________角;二等,每市斤_________角;三等,每市斤_________角;等外,每市斤_________角;青椒,每市斤_________角。
4.交貨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只要符合驗級干度,分好級,即可交售,購方不準拒收。
5.交貨地點:本社收購點。各社收購的等內椒交外貿公司,等外椒與青椒交果品公司。
6.結算辦法:產方憑購方收購單據,到購方辦理開款。
7.工作責任:
產方:要保證將所訂椒干全部交售給購方。
購方:及時向產方結算兌現,產方所訂椒干保證全部收購。在收購中,嚴格掌握等級標準,不提級提價,也不壓級壓價。
8.違約處理:
(1)產方如由于自銷的原因完不成合同所訂產品數量(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除外),按欠交數量總值罰款_________%,交付購方。
(2)購方如在未完成合同所訂立產品數量之前,無故拒收產方合格產品,購方應賠償產方拒收部分的'經濟損失,并按政策付給產方拒收部分的應獎化肥。
(3)當事人雙方都違約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當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違約的,應當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
9.附則:
(1)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正本_________份,產方、購方_________各一份。副本_________份,交_________等各一份。
(2)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按《民法典》及其它有關法規執行。
產方(蓋章):_________購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公司買賣合同7
【裁判摘要】
一、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條規定,有違約行為的一方當事人請求解除合同,沒有違約行為的另一方當事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當違約方繼續履約所需的財力、物力超過合同雙方基于合同履行所能獲得的利益,合同已不具備繼續履行的條件時,為衡平雙方當事人利益,可以允許違約方解除合同,但必須由違約方向對方承擔賠償責任,以保證對方當事人的現實既得利益不因合同解除而減少。
二、在以分割商鋪為標的物的買賣合同中,買方對商鋪享有的權利,不同于獨立商鋪。為保證物業整體功能的發揮,買方行使的權利必須受到其他商鋪業主整體意志的限制。
原告:江蘇省南京新宇房產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秋隆,該公司總經理。
被告:馮玉梅。
原告江蘇省南京新宇房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宇公司)因與被告馮玉梅發生商鋪買賣合同糾紛,向江蘇省南京市玄武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原告訴稱:被告與原告簽訂商鋪買賣合同一份,購買原告開發建設的時代廣場第二層一間商鋪。被告付清了購房款,原告也已將該商鋪交付被告使用。1999年6月 18日,在時代廣場租房的江蘇嘉和百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嘉和公司)因經營不善,遭到哄搶后倒閉,各小業主經營的商鋪也隨之關門停業。當年12月,購物中心又在時代廣場開業。由于經營成本過高,各小業主不服從物業管理,不交納物業管理費,購物中心也于20xx年1月停業。時代廣場的兩度停業,引起大部分業主不滿,紛紛要求退掉購買的商鋪,還與原嘉和公司的債權人一起到處集體上訪。為維護社會穩定,政府出面協調,要求原告回收已售出的商鋪。其間,原告的股權經歷二次調整。新的股東認為,前兩次停業,是經營者選擇的經營方向與方式不對造成的,因此決定將原經營衣帽箱包等項目,改變為經營高檔消閑娛樂等綜合性項目;將原來的市場鋪位式經營,改變為統一經營。為此,原告開始回收已售出的商鋪,對時代廣場重新布局。目前時代廣場中150余家商鋪,回收得只剩下被告和另一戶邵姓業主,時代廣場開始按重新布局施工,原小業主經營的精品商鋪區不復存在,今后也不可能恢復。由于這兩家業主不退商鋪,時代廣場不能全面竣工。上述情形構成情勢變更。請求判令解除被告與原告簽訂的商鋪買賣合同,被告將所購商鋪返還給原告,以便原告能夠完成對時代廣場的重新調整。原告除向被告退還購房款外,愿意給予合理的經濟補償。
原告提交以下證據:
1.商鋪買賣合同,用以證明雙方當事人之間存在著商鋪買賣關系;
2.物業交接記錄,用以證明原告已將商鋪交付給被告;
3.新街口公安派出所告示,用以證明時代廣場前兩次開業后秩序混亂,無法正常經營;
4.新宇公司會議紀要,用以證明原告始終在努力處理各位業主反映的問題;
5.情況說明及統計,用以證明大部分業主因不滿時代廣場的混亂經營狀況,提出退商鋪的要求;
6.玄武區會議紀要,用以證明時代廣場存在的問題已經引起當地政府重視,政府部門參與協調;
7.關于商鋪商業氛圍的改善意見和建議,用以證明時代廣場內商鋪經營狀況不佳的原因,以及進行重新調整的必要性;
8.南京市外經委通知,用以證明原告的股東已作過調整;
9.原告致被告的函件,用以證明原告向被告提出過解除合同的請求及理由;
10.時代廣場現狀照片,用以證明時代廣場已全面停業,原分割各商鋪的幕墻均已拆除,正在對全面布局重新調整;
11.物品清單及公證書,用以證明原告將被告商鋪內的物品進行清點后,拆除了該商鋪的玻璃幕墻。
被告辯稱:被告與原告簽訂的商鋪買賣合同合法有效,應當對雙方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合同簽訂后,被告按約交清全部購商鋪款,原告也向被告交付了商鋪。原告的股東變更,不應影響被告行使自己的合法權益;時代廣場經營不善,也不能成為原告不履行合同的理由。原告請求解除商鋪買賣合同,沒有法律依據,該訴訟請求應當駁回。
被告未提交證據。
南京市玄武區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
新街口地區是南京市最繁華、最集中的商業區域。位于新街口東北角中山路18號以南的時代廣場,是原告新宇公司開發建設的商業用房。該建筑物為地下一層、地上六層,總面積6萬余平方米。地上第一、二、三層約6000平方米的部分區域,被分割成商鋪對外銷售給150余家業主,其他建筑面積歸新宇公司自有。1998年10月 19日,新宇公司與被告馮玉梅簽訂了一份商鋪買賣合同,約定:新宇公司向馮玉梅出。售時代廣場第二層編號為2B050的商鋪,建筑面積22.50平方米,每平方米售價 16 363.73元,總價款368 184元,10月22日前交付,交付后三個月內雙方共同辦理商鋪權屬過戶手續。1998年10月26日,上述合同在南京市房地產市場管理處登記。合同簽訂后,馮玉梅按約支付了全部價款。1998年11月3日,新宇公司將2B050號商鋪交付馮玉梅使用,但一直未辦理產權過戶手續。1998年,原告新宇公司將時代廣場內的自有建筑面積租賃給嘉和公司經營。 1999年6月,嘉和公司因經營不善停業。同年12月,購物中心又在時代廣場原址開業。20xx年1月,購物中心也停業。這兩次停業,使購買商鋪的小業主無法在時代廣場內正常經營,部分小業主以及嘉和公司的債權人集體上訪,要求退房及償還債務。在此期間,新宇公司也兩次變更出資股東。新宇公司的新股東為盤活資產、重新開業,擬對時代廣場的全部經營面積進行調整,重新規劃布局,為此陸續與大部分小業主解除了商鋪買賣合同,并開始在時代廣場內施工。20xx年3月17日,新宇公司致函被告馮玉梅,通知其解除雙方簽訂的商鋪買賣合同。3月27日,新宇公司拆除了馮玉梅所購商鋪的玻璃幕墻及部分管線設施。6月30日,新宇公司再次向馮玉梅致函,馮玉梅不同意解除合同。由于馮玉梅與另一戶購買商鋪的邵姓業主堅持不退商鋪,新宇公司不能繼續施工,6萬平方米建筑閑置,同時馮、邵兩家業主也不能在他們約70平方米的商鋪內經營。新宇公司為此提起訴訟。
根據原告新宇公司的申請,法院委托南京大陸房地產估價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對被告馮玉梅所購商鋪的現行市場價值進行評估。評估報告確認,該商鋪在20xx年3月3日的價值為531 700元。
審理中,法院主持了調解。原告新宇公司認為,為使時代廣場真正發揮效益,經營方向和方式必須改變,不可能保留商鋪式經營。如果被告馮玉梅與案外人邵家再在時代廣場內經營商鋪,將影響時代廣場內新格局下的整體經營。為此,新宇公司不僅愿意給馮玉梅退還全
額購商鋪款,還愿意以承擔逾期辦理產權登記過戶手續違約金的名義,給馮玉梅補款48萬元,用于補償馮玉梅的經濟損失。馮玉梅認為,時代廣場走到今天這一步,責任全在新宇公司,與己無關;新宇公司愿意給付的款項,不夠彌補自己的損失;新宇公司如果真愿意解除商鋪買賣合同,應當按每平方米30萬元的價格給予賠償。新宇公司認為,全南京市任何一處房產均無30萬元一平方米的價格,馮玉梅提出難以令新宇公司接受的賠償價格,表明其根本不想解決糾紛;這個糾紛不解決,時代廣場固然不能竣工,馮玉梅也別想經營。由于雙方當事人各執己見,調解未果。
本案應解決的爭議焦點是:商鋪買賣合同應當繼續履行還是應當解除如果解除,應當在什么條件下解除
南京市玄武區人民法院認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下簡稱合同法)第八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薄耙婪ǔ闪⒌暮贤,受法律保護!痹嫘掠罟九c被告馮玉梅簽訂的商鋪買賣合同,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該合同合法有效,依法對雙方當事人都有約束力。合同簽訂后,馮玉梅履行了給付價款的義務,新宇公司也將商鋪交付給馮玉梅使用。后由于他人經營不善,致使時代廣場兩次停業,該廣場內的整體經營秩序一直不能建立,雙方當事人通過簽訂合同想達到的營利目的無法實現,這是在簽訂合同時雙方當事人沒有預料也不希望出現的結局。合同法第五條規定:“當事人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钡诹鶙l規定:“當事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痹嫘掠罟驹诨厥樟舜蟛糠謽I主的商鋪后,擬對時代廣場重新進行規劃布局,爭取再次開業。被告馮玉梅堅持新宇公司必須按每平方米30萬元的高價回收其商鋪,否則就要求繼續履行商鋪買賣合同。雖經調解,由于雙方當事人互不信任,不能達成調解協議,以至新宇公司的6萬平方米建筑和馮玉梅的22.50平方米商鋪均處于閑置狀態?紤]到馮玉梅所購商鋪,只是新宇公司在時代廣場里分割出售的150余間商鋪中的一間。在以分割商鋪為標的物的買賣合同中,買方對商鋪享有的權利,不能等同于獨立商鋪。為有利于物業整體功能的發揮,買方行使權利必須符合其他商鋪業主的整體意志,F在時代廣場的大部分業主已經退回商鋪,支持新宇公司對時代廣場重新規劃布局的工作,今后的時代廣場內不再具有商鋪經營的氛圍條件。馮玉梅以其在時代廣場中只占很小比例的商鋪,要求新宇公司繼續履行本案合同,不僅違背大多數商鋪業主的.意愿,影響時代廣場物業整體功能的發揮,且由于時代廣場內失去了精品商鋪的經營條件,再難以通過經營商鋪營利,繼續履行實非其本意?紤]到時代廣場位于鬧市區,現在僅因雙方當事人之間的互不信任而被閑置,這種狀況不僅使雙方當事人的利益受損,且造成社會財富的極大浪費,不利于社會經濟發展。從衡平雙方當事人目前利益受損狀況和今后長遠利益出發,依照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盡管雙方當事人之間存在的商鋪買賣合同關系合法有效,盡管馮玉梅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沒有任何違約行為,本案的商鋪買賣合同也應當解除。
鑒于被告馮玉梅在履行商鋪買賣合同中沒有任何過錯,在商鋪買賣合同解除后,其因商鋪買賣合同而獲得的利益必須得到合理充分的補償,補償標準是
保證馮玉梅能在與時代廣場同類的地區購得面積相同的類似商鋪。原告新宇公司同意在商鋪買賣合同解除后,除返還馮玉梅原付的購房價款、賠償該商鋪的增值款外,還給馮玉梅補款48萬元,這一數額足以使馮玉梅的現實既得利益不因合同解除而減少,應予確認。
據此,南京市玄武區人民法院于20xx年4月30日判決:
一、原告新宇公司與被告馮玉梅簽訂的商鋪買賣合同予以解除;
二、被告馮玉梅給原告新宇公司返還時代廣場內編號2B050的商鋪,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交付;
三、原告新宇公司返還被告馮玉梅的商鋪價款368 184元,賠償馮玉梅商鋪的增值額163
516元,合計531 700元,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付清;
四、原告新宇公司賠償被告馮玉梅逾期辦理房屋權屬登記過戶手續的違約金及其他經濟損失48萬元,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付清。
本案案件受理費7867元、評估費 2650元,由原告新宇公司負擔。
一審宣判后,馮玉梅不服,向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理由是:一、一審已經認定雙方之間的商鋪買賣合同合法有效,但卻在既不是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也不存在法定解除條件的情況下,僅憑被上訴人提出的履行合同會對其重新規劃布局造成影響為由,就判決解除合法有效的合同,于法無據。二、情勢變更原則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因不可歸責于雙方當事人的原因發生了不可預見的情況變更,致使合同的基礎喪失或動搖,或繼續維持合同原有效力則顯失公平,從而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本案不存在這種情況。首先,時代廣場整體長期歇業、巨額資金閑置,是被上訴人經營、管理不善,經營策略錯誤等自身過錯造成的。其次,在開發、銷售和出租商鋪時,對因經營管理不善而導致資產閑置的風險,被上訴人應當預見,不屬于情勢變更原則所指的情勢。如果將這種商業風險歸類于變更的情勢,那么購房后房價下跌,上訴人也就可以以房價下跌、情勢變更為由要求被上訴人退房,那么契約的穩定性及合同的誠實信用則無從談起。再次,即使繼續履行合同會給被上訴人帶來不利,這也是經濟交往中的正常損失,是被上訴人在訂約時應當預見的、且應當由其自己承擔的商業風險。繼續履行合同,不會出現顯失公平的后果。因此,本案不適用情勢變更原則。三、因被上訴人經營不善造成的后果,與上訴人之間沒有任何關系。即使為了維護被上訴人的利益,使其避免損失,也應當由被上訴人與上訴人自愿協商,通過公平買賣的辦法來解決,不能借助國家強制力來實現。一審為維護被上訴人的商業利益、公司利益,通過司法程序強制解除合同,是錯誤的。四、商鋪是上訴人的私有財產,不經上訴人許可,被上訴人無權對上訴人的私有財產進行估價。一審根據被上訴人的申請,委托估價師事務所對上訴人的商鋪進行估價,估價的結果令上訴人無法接受。被上訴人的48萬元,不能補償上訴人因此蒙受的損失。況且上訴人并未對一審法院提出退還房款、賠償增值款、追究違約責任等請求,一審法院在沒有當事人請求的情況下作出的判決,違背了法律規定。綜上,一審判決適用法律不當,請求撤銷一審判決,改判被上訴人實際履行合同,為上訴人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并負擔本案全部訴訟費用。
被上訴人新宇公司答辯稱:一審依照合同法第五條、第六條作出解除雙方合同的判決是正確的。本案訟爭房屋已被拆除,事實上無法繼續履行合同。一審并未適用情勢變更原則,也未維護被上訴人的商業風險和公司利益。在本案中,被上訴人同意向上訴人支付的違約金和賠償金,足以保證上訴人的利益不受侵害。二審應當維持原判。
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確認一審查明的事實屬實。另查明,被上訴人新宇公司已取得本市中山路18號的土地使用權證及房屋所有權證,現正在對時代廣場進行整體布局調整的施工。
二審審理中,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主持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被上訴人新宇公司表示,可以在本市同類地區為上訴人馮玉梅購買同等面積的門面房;馮玉梅要求,新宇公司應當在原地點給其安置同等面積的門面房,并給予經濟補償,或者在本市同類地區給其補償80平方米的門面房。因雙方各執己見,致調解不成。后新宇公司表示,愿意在一審基礎上再給馮玉梅補償各種經濟損失20萬元。
二審應解決的爭議焦點是:1.一審判決解除合同是否正確2.在權利人沒有提出請求的情況下,一審在解除合同的判決中一并判決義務人給權利人賠償,是否符合程序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
上訴人馮玉梅與被上訴人新宇公司簽訂的商鋪買賣合同合法有效。新宇公司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未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已構成違約,又在合同未依法解除的情況下,將2B050商
鋪的玻璃幕墻及部分管線設施拆除,亦屬不當。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睆倪@條規定看,當違約情況發生時,繼續履行是令違約方承擔責任的首選方式。法律之所以這樣規定,是由于繼續履行比采取補救措施、賠償損失或者支付違約金,更有利于實現合同目的。但是,當繼續履行也不能實現合同目的時,就不應再將其作為判令違約方承擔責任的方式。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二)債務的標的不適于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三)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要求履行。”此條規定了不適用繼續履行的幾種情形,其中第(二)項規定的“履行費用過高”,可以根據履約成本是否超過各方所獲利益來進行判斷。當違約方繼續履約所需的財力、物力超過合同雙方基于合同履行所能獲得的利益時,應該允許違約方解除合同,用賠償損失來代替繼續履行。在本案中,如果讓新宇公司繼續履行合同,則新宇公司必須以其6萬余平方米的建筑面積來為馮玉梅的22.50平方米商鋪提供服務,支付的履行費用過高;而在6萬余平方米已失去經商環境和氛圍的建筑中經營 22.50平方米的商鋪,事實上也達不到馮玉梅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目的。一審衡平雙方當事人利益,判決解除商鋪買賣合同,符合法律規定,是正確的。馮玉梅關于繼續履行合同的上訴理由,不能成立。
考慮到上訴人馮玉梅在商鋪買賣合同的履行過程中沒有任何違約行為,一審在判決解除商鋪買賣合同后,一并判決被上訴人新宇公司向馮玉梅返還商鋪價款、賠償商鋪增值款,并向馮玉梅給付違約金及賠償其他經濟損失。這雖然不是應馮玉梅請求作出的判決,但此舉有利于公平合理地解決糾紛,也使當事人避免了訟累,并無不當。在二審中,新宇公司表示其愿給馮玉梅增加20萬元賠償款,應當允許。
據此,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于20xx年9月6日判決:
一、維持南京市玄武區人民法院的一審民事判決第一、二、三項;
二、變更南京市玄武區人民法院的一審民事判決第四項為:被上訴人新宇公司賠償上訴人馮玉梅逾期辦理房屋權屬登記過戶手續的違約金及其他經濟損失68萬元,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付清。
二審案件訴訟費7867元,由被上訴人新宇公司負擔。
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公司買賣合同8
甲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其他聯系方式: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其他聯系方式: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____________
經友好協商,甲方同意乙方作為其網絡項目的集成商。甲、乙雙方就有關內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以茲遵守。
第一條合同標的
第二條設備交付
1、設備交貨
交貨日期:乙方于合同生效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向甲方交付全部貨物。
交貨方式:乙方將設備運至甲方指定地點,運費及保險由乙方承擔。貨物交付甲方之前發生滅失、毀損等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2、乙方交貨時必須同時提交設備及配件使用說明書、質量證書、產品保修書。
第三條驗收及方式
1、乙方提供的設備必須符合上述第一條約定的標準。
2、甲方如發現乙方所交付的貨物廠家原包裝受損或貨物件數不符,甲方有權拒絕在交貨回執上簽字或蓋章,并拒絕付款。
3、甲方確認所收設備表面符合合同標的所規定的內容后,簽署《供貨簽收單》,該《供貨簽收單》僅表示甲方收到《供貨簽收單》項下的貨物,并不表示甲方認可了《供貨簽收單》項下的貨物。
4、甲方應在收到合同標的所列全部設備后個工作日內組織雙方驗收。乙方所提供的貨物品名及數量符合本合同標的,雙方授權代表簽署《設備點收合格報告》,本合同設備點收合格。若甲方在收到全部合同設備之日起個工作日內無法組織點收,則視同本合同設備點收合格。
第四條支付方式
1、本合同雙方之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以人民幣結算及支付。
2、全部設備點收合格后,由乙方負責安裝調試,網絡投入正常運行一個月后,由乙方出具合法有效的發票,甲方在收到發票后,在扣減________元維護保證金后,支付合同價款________元。網絡投入正常運行滿一年,如乙方切實履行維護條款,甲方將于質量保修期限屆滿后一周內支付乙方維護保證金,否則甲方將視乙方履行情況保留扣減保證金的權利。
第五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及義務
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設備放置場地及所需電力。
2、在進行設備安裝和調試時,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提供包括線路、原有系統的配置資料等。
3、合同生效后,入場前乙方的施工方案必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為乙方提供如下協助:
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做好設備的安裝和調試工作。
提供工程用電、場地、協助人員。
甲方在施工條件具備后通知乙方進入現場。
4、甲方負責提供給乙方網絡設備進入甲方機房施工所需的配合與支持,及時提供其線路參數等詳細情況,并協調解決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問題。
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保證提供的設備,其品牌、型號、質量、數量及價格必須符合本合同標的的規定。
2、乙方的質量保修期為本項目經最終驗收合格后的年。質量保修期內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維護、保修和技術支持,并且乙方保證本合同采購的所有設備及配件一年包換,乙方對由于設計、工藝或材料的缺陷而造成的任何缺陷或故障負責正確更改、更換,對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3、乙方須在本合同設備點收合格后個工作日內完成網絡集成系統安裝并調測成功,如因甲方的原因無法完成,則合同中規定的工程實施進度順延。
4、乙方負責派設備生產商認證的專業工程師對所提供產品的進行安裝、調試。在安裝和質量保修期期間,乙方人員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5、乙方提供年的售后技術服務。技術服務的內容如下:
在保修期內,提供每日小時的電話支持,提供包括設備和維護管理的'全部技術支持
在保修期內,設備發生故障而影響業務時,當遠程技術支持不能解決問題時,乙方技術人員應以最快速度到達現場服務
技術服務支持電話:
在保修期內,若設備出現故障或缺陷,乙方應及時將出現的故障和缺陷通知甲方,并將與故障或缺陷有關的工作日志和記錄交給甲方。乙方提供快速備件服務,完好備件在天內運抵故障現場,所需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6、如因乙方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有誤,或因乙方在現場的技術人員操作有誤,致使合同設備無法達到甲方網絡系統規定的功能和需求,乙方應及時負責改進和調試,由此引起的相應責任由乙方承擔。
7、在保修期內,乙方每年為甲方提供兩次網絡系統巡檢,每半年一次。
8、在保修期內,乙方及時為甲方的設備提供的軟件升級。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交貨的,每逾期一日,按逾期交貨部分總值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乙方逾期交貨超過日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承擔由此產生的直接經濟損失。
2、甲方逾期付款,則每逾期一日,按逾期付款金額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但違約金總額不超過合同總金額的%。
3、在質量保證期內,因乙方的硬件或者網絡集成技術方案原因,造成網絡無法正常運行超過3次,乙方按合同總金額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在質量保證期內,因乙方無法履行義務超過2次,乙方按合同總金額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5、因乙方原因,造成網絡安裝工期延誤,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日,超過30日,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并由乙方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6、除上述事項外,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
%違約金,如給守約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還應賠償守約方所受的損失。
第七條免責
因不可抗力導致甲乙雙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有關義務時,甲乙雙方相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雙方應于不可抗力發生后十五日內將情況告之對方,并提供有關部門的證明。在不可抗力影響消除后的合理時間內,一方或雙方應當繼續履行合同。
第八條保密
1、本合同項下用戶的信息、知識、數據、圖紙、分析、計算等文件、資料或其他任何智力成果以及任何包括或根據全部或部分該等信息而形成的材料為保密信息。但上述保密信息不應包括以下信息:____________
任何甲方在受讓前已經獲知的信息
任何眾所周知或由于非甲方原因而變為眾所周知的信息
任何甲方從無須承擔保密義務且有權轉讓的第三方處獲得的信息
由甲方獨立發展的信息
由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前授權甲方發布的信息
任何法律規定、政府指令、法院命令和/或任何一方控股公司注冊的證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信息。
2、乙方同意在本協議期間及之后的年內,在未獲得甲方任何事先書面同意前,不因任何理由或目的將保密信息披露予任何其他第三方。如因乙方原因泄密,乙方承擔合同金額%的違約金,不足以補償因泄密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損失的,繼續賠償損失。
第九條解決爭議方式
凡是因執行合同或與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爭執,雙方以友好協商的原則妥善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時,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現行仲裁規則和程序進行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協議生效
1、本合同自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持份,乙方持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雙方分別保存。
3、乙方提供的項目服務承諾書做為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附件內容若與合同正文不符,合同正文效力優先。
4、本合同執行過程中,所有補充協議以及有關文件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即成為本合同附件不可分割的有效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為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
第十一條其他
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商定的內容以協議、紀要、附件、洽商等形式,經簽章后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____________項目服務承諾書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時間:____________
公司買賣合同9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經協商同意按下述條款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貨物名稱、規格型號、質量和包裝
2.數量
3.單價、總價及價格條款
上述價格內包括給買方傭金______%按______值計算。
4.裝運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裝運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運輸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保險:由按發票金額%投保險。
9.付款方式及條件:買方在本合同簽訂時預付賣方總價款的____________%作為預付款。
買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可保兌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即期付款信用證開到賣方。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_國的__銀行見單即付。
該信用證必須在______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為裝船后15天在_國到期。
買方未在規定的時間內開出信用證,賣方有權發出通知取消本合同,或接受買方對本合同未執行的全部或部分、或對因此遭受的損失提出索賠。
10.單據:賣方應向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票、裝箱單/重量單如果本合同按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11.裝運條件:
.載運船只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并允許轉船。
.賣方在貨物裝船后,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只、裝船日期以
通知買方。
12.品質、數量/重量的異議與索賠:
貨到目的口岸后,買方如發現貨物品質或數量與合同規定不符,除屬于保險公司、船運公司或其它有關運輸機構的責任外,買方可以憑雙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賣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內提出,數量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賣方應于收到異議后30天內答復買方。
13.設備售后服務:
14.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賣方不能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通知買方。如果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以向買方提供由有關機構出具的事故的證明文件。本合同所指的不可抗力系指不可干預、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5.爭議解決途徑
因執行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16.本合同為中英文兩種文本,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如有文字翻譯沖突,以中文解釋為準。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賣方: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公司買賣合同10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持有的xxx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給乙方持有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1.轉讓方(甲方)轉讓給受讓方(乙方)xxx有限責任公司的100%股權,受讓方同意接受。
2.由甲方在本協議簽署前辦理或提供本次股權轉讓所需的原公司股東同意本次股權轉讓的決議等文件。
3.股權轉讓價格及支付方式、支付期限:等額轉讓
4.本協議生效且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股權轉讓后即可獲得股東身份。
5.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生效后立即依法辦理公司股東、股權、章程修改等相關變更登記手續,甲方應給與積極協助或配合,變更登記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6.受讓方受讓上述股權后,由新股東會對原公司成立時訂立的`章程、協議等有關文件進行相應修改和完善,并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7.股權轉讓前及轉讓后公司的債權債務由公司依法承擔,如果依法追及到股東承擔賠償責任或連帶責任的,由新股東承擔相應責任。轉讓方的個人債權債務的仍由其享有或承擔。
8.股權轉讓后,受讓方按其在公司股權比例享受股東權益并承擔股東義務;轉讓方的股東身份及股東權益喪失。
9.違約責任:違反上述條款,均視為違約,承擔一方的全部違約損失。
10.本協議變更或解除:如有一方違約,本合同自動解除
11.爭議解決約定:雙方協商、或到當地仲裁委員會解決
12.本協議正本一式三份,立約人各執一份,報工商機關備案登記一份。
13.本協議自將以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轉讓方簽字: 受讓方簽字:
年月日
公司買賣合同11
甲乙: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_______省合同監督條例》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向甲方訂購蔬菜的品種、等級、產地、商標、生產日期及數量如下:
品種
等級
產地
商標
生產日期
價格
數量
總計金額
人民幣
第二條訂購蔬菜質量標準按以下第項:
有機食品標準;
綠色食品標準;
無公害食品標準;
約定標準:.
第三條蔬菜由方提供包裝物并負責包裝,包裝標準為.
第四條交貨期限為_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五條交貨方式、地點及費用按下列第項執行:
送貨。甲方將所訂蔬菜送達,交貨日期以乙方書面簽收件日期為準,運輸及相關費用由承擔。
提貨。甲方書面通知乙方到提貨,交貨日期以書面通知日期為準,運輸及相關費用由承擔。
代辦托運。甲方通過火車將所訂蔬菜托運到,交貨日期以運輸委托手續日期為準,托運及相關費用由承擔。
第六條貨物驗收按下列約定執行:
驗收地點:送貨以貨物到達地為驗收地點,提貨以提貨地為驗收地點,代辦托運以為驗收地點。
驗收時間:乙方在收到貨物之日起日內驗收完畢。乙方對蔬菜的`質量、等級、數量、包裝有異議的,應在驗收之日起日內書面向甲方提出。
驗收標準.
自然損耗:蔬菜自然損耗應在訂購蔬菜總數量的_____%以內
第七條乙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預付款____元。合同履行時,預付款沖抵甲方應收貨款。
第八條貨款結算按下列第項辦理。
現金結算:乙方驗收合格后錢貨當場結清。
銀行結算:乙方在驗收合格后日內,把貨款匯入甲方開戶銀行,帳號.
第九條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通知對方,由雙方協商達成書面協議,按協議執行。未達成協議之前,仍按本合同執行。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買賣合同12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甲方為搞好環境綠化需向乙方定購花木苗,具體品種、規格、單價、數量和金額詳見附件《花木供應清單》,花木款總計為人民幣_______元整。為了切實搞好花木供銷工作,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具體事項如下:
一、付款方式、供苗時間甲方應將所需花木的花木款總金額匯到乙方的銀行賬戶內,才用電話通知乙方起苗,并在約定的時間內派車到乙方指定地點驗收、裝運花木苗。供苗時間從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月_____日止,具體時間由甲、乙雙方用電話約定。
二、供苗方式、地點甲方應選派代表到乙方的花木繁育基地驗收所定購的花木苗。乙方應按照定購合同規定的品種、規格、數量向甲方提供優質花木苗并負責裝車,運費由甲方自負。
三、乙方應按約定的`時間內向甲方提供優質花木苗,否則應賠償甲方延誤時間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四、甲方應按約定的時間內派車到乙方指定的地點驗收、裝運花木苗,否則推遲2天甲方即應支付乙方保護花木苗的一切費用給乙方。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商定,簽訂補充合同。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甲方應支付定金為定購花木款的_____%給乙方本合同才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代表: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公司買賣合同13
甲方:
乙方:為保證甲方賣場的正常運營,促進乙方所經營系列酒水的銷售,甲方確定乙方為甲方下列產品的供貨商,經雙方協商就供求關系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確定乙方為甲方所需下列產品的供貨商:酒類:系列
二、乙方為促進以上產品在甲方賣場的39;銷售,乙方向甲方一次性贊助人民幣元作為乙方系列產品的廣告宣傳費,乙方提供若干臺展示柜給甲方無償使用,甲方負責展示柜的日常管理,包括清潔,正確使用,保養及維修。
三、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所供酒系列作及時報價。乙方所供其他產品價格如有調整,應及時通知甲方,價格統一,結算按標準市價。
四、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甲方經營所需增加供貨品種。
五、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所供產品的合法三證。乙方負責的酒水出現質量問題,造成的全部后果由乙方承擔。
1.乙方所提供的產品,必須是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的`合格產品;
2.乙方所供產品的質量保證,售后服務必須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3.如發現酒水質量不合格或出現其他質量問題,乙方須向甲方作出市場價倍的補償;
4.如發現假酒現象,乙方須向甲方作出假一賠十的補償;乙方所供系列品種價格見《附表》。
六、乙方在接到甲方要貨通知之時起二十四小時內必須將貨品送到甲方倉庫,如遇市場短缺等特殊情況除外。送貨費用由乙方自理。
九、乙方送貨必須嚴格遵守甲方有關送貨規定。貨收妥,由甲方開具相關驗收單交乙方作為結算憑證。
十、結算方式:
1.貨到甲方現場經雙方驗收完畢,由甲方支付乙方本批次貨款的60%,余款40%待二次進貨時付清,依此類推十一、因甲方經營原因,造成本協議不能正常執行時,合同順延。
十二、協議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十三、協議有效期內,未盡事宜,另商議,按補充協議方案簽定。
十四、協議有效期內,如甲乙雙方產生糾紛,進行協商解決,如協商未果,移交合同簽訂地司法部門解決。
十五、本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日期:
日期:
公司買賣合同1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單位名稱: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單位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銀行賬號:____________
稅號:____________稅號: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
1、產品名稱、型號、數量、金額
2、甲方的質量負責期限:屬產品質量問題,標準配置正確使用情況下自出廠之日起一年內提供保修,配件不保修。
3、供貨時間:________天。
4、付款方式:預付30%預付款,因乙方原因取消合同的,此預付款作為違約金由甲方扣除,不做退還。
5、驗收方式及提出異議期限:如對甲方提供的產品有疑問,乙方需在收到貨后20天提出。
6、交貨地點及運費承擔:交貨地點:____________,由甲方代辦貨運。運輸人的交貨回執為乙方收到貨物的憑證。
7、違約責任:
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乙方逾期付款的`,甲方有權停止供貨或解除合同。
乙方拒絕收貨或途中退貨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使得合同不能履約或者延期履約的,不得追究供方違約責任。
8、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合同執行中出現的問題,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向各自所在地法院提請訴訟。
9、傳真件與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傳真合同最后一方蓋章或簽字并回傳后有效。
10、其他約定事項:由于用戶自備輔件導致售后服務不承擔維修義務。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公司買賣合同15
甲方:趙軍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擔保人: 身份證號:
甲方將大慶市格雷鑄造件有限公司廠房賣給乙方,價款330萬元,20xx年6月15日前將土地及土地上的房屋(已出租,將租賃合同交付給乙方即可,租金乙方收)交付乙方,并有義務協助乙方到登記部門辦理過戶事宜。一起稅費乙方承擔。
一、甲方義務:
1、甲方在交付土地及土地上的房屋時保證該房屋除存在抵押權100萬元外沒有其他權利存在(租賃權除外該房屋100萬貸款由乙方替甲方償還銀行)。
2、甲方于20xx年6月10日前協助乙方將土地及土地上的房屋辦理到乙方指定人的名下。
二、乙方的義務:
1、甲方出賣的土地及土地上的.房屋總價款330萬元,乙方簽訂合同時給付130萬元,乙方于20xx年6月20日前給付甲方100萬元(乙方將土地及土地上的房屋過戶后貸款),乙方于20xx年10月1日前給付甲方100萬元。
2、甲方出賣的土地及土地上的房屋現租賃給他人,租賃人已放棄購買(優先權),乙方購買后將繼續履行甲方與乙方的租賃合同直至該合同終止。
三、違約責任:
如乙方未按期給付購買款,每延遲一日乙方給付甲方違約金1萬元,但違約金額不得超過買賣標的額的20%。
四、保證人責任
如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保證人將對乙方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期間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兩年。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
五、糾紛爭議的解決
如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本著和諧公平的原則協商解決問題。如不能解決問題,可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本合同一式三份,自簽訂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保證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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