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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買賣協議(15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協議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簽訂簽訂協議可以使事務的結果更加完美化。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協議感到非?鄲腊,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商品買賣協議,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商品買賣協議1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條款:
一、甲方將坐落在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路________號院(小區)住房(房屋所有權證號:__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權證號:_______________
使用性質: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地下室一間面積________平方米出賣給乙方;并將該房產相關權益一并轉讓給乙方。
二、甲、乙雙方協商,上述房屋的成交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元整)。
本協議簽訂之前,乙方已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元整)作為購房定金。
三、甲、乙雙方議定,自本協議生效后,乙方將上述房屋價款分次付給甲方,購房定金將在最后一次付款時沖抵房款。
甲乙雙方簽訂本協議時,乙方交________萬元整(小寫:_______________元)給甲方。
乙方在拿到甲方房產證和甲方提供過戶相關材料,在辦完房屋所有權證過戶手續后,乙方再交余款。
四、甲方保證上述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已交納土地出讓金)。
甲方在交接前對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如簽約或交接后,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造成產權不能過戶,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均由甲方負責賠償。
五、甲方需結清交易之日前所欠的一切費用,如:電話費、暖氣費、水電氣費、網費、物業管理費、有線電視費等。
六、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房產過戶事宜的相關手續,辦理過戶手續所需費用由_______________方承擔,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七、本協議簽訂后,乙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2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計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
甲方中途違約,應在2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并自違約之日起2日內將雙倍定金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八、本協議及補充條款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九、本協議連同附件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產交易管理部門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______
簽定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定地點:_______________
商品買賣協議2
出讓方:內蒙古鑫海房地產開發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內蒙古鑫海房地產開發集團有限公司所開發鑫海頤和城項目B區商業樓和住宅銷售事宜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同標的描述
1、B區住宅(K-01地塊):
9號樓2單元202號房,建筑面積193.79平米,單價:6408元,總價:1241806元;
13號樓一單元602號房,建筑面積307.57平米,單價:6728元,總價2069331元;
13號樓二單元202號房,建筑面積193.79平米,單價:6418元,總價1243744元;
13號樓二單元302號房,建筑面積193.79平米,單價:6568元,總價1272813元;
小計:5827694元(伍佰捌拾貳萬柒仟陸佰玖拾肆元整)
2、B區商業(K-01地塊):
整棟建筑面積:1673.6平米,單價25516元,總價42703370元
商業按9折計算總價為:38433033元;
商業按9.5折計算總價為:40568202元;
3、 總計(商業按照9折):44260727元
總計(商業按照9.5折計算):46395896元
二、付款方式
1、住宅:
乙方必須在20xx年7月30日前支付甲方80萬元,9月底前付至住宅合同價款的30%,即1748308元,否則甲方有權利將本合同標的(住宅)處理。在此期間,如甲方預售許可證辦出來,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通知15之內配合辦理按揭貸款或者乙方選擇一次性付清剩余房款。
2、商業:
商業按照市場價9折執行,但乙方必須在20xx年7月30日前支付甲方300萬元,否則按照市場價9.5折執行。如乙方未能于20xx年6月30日前繳納300萬元,甲方有權利將本合同標的(商業)處理。在此期間,如甲方預售許可證辦出來,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通知15之內配合辦理按揭貸款或者乙方選擇一次性付清剩余房款。
三、交付標準 交付標準:水泥地面、墻面水泥砂漿、給排水入戶、通風、電路入戶。
四、本協議簽訂并繳清認購金后,甲方須為乙方保留該房屋至簽定商品房買賣合同之日,不能將該房屋認購給第三方。甲方會通過電話或書面通知乙方到甲方指定的地點與甲方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同時乙方須于接到甲方通知日期起15日之內提供辦理銀行按揭貸款所需的全部手續,并在甲方的協助下辦理銀行按揭貸款。如未能在15日之內辦出按揭貸款,乙方須于15日內一次性現金付清全部房款,否則,視乙方違約,乙方須承擔總房款 3 %的違約責任。
五、面積誤差處理
最終面積由專業測繪機構所測繪面積為準,房款多退少補。
六、違約責任
1、甲方保證出售的合同標的沒有產權糾紛和債務糾紛。
2、乙方結清全部房款及其他相關購房費用后,接到甲方合同標的交付使用通知,該地合同標的交予乙方使用,乙方未接到甲方通知不得擅自入住使用。
3、該合同標的交付使用時,甲、乙雙方進行交接,屬于甲方工程質量問題,甲方無償維修處理。
4、 該合同標的交付乙方使用后,裝飾、裝修、改水、改電等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必須經甲方書面確認同意,由甲方負責統籌
管理。乙方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合同標的的建筑主體結構及承重結構,否則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
七、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時,提交鄂多斯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八、未盡事宜,雙方可協議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執貳份,乙方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年 月 日
商品買賣協議3
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簽定的區號樓 單元號房屋《商品房買賣合同》,付款方式為按揭貸款方式,F因政府原因,銀行按揭手續暫時不能辦理,據此雙方達成如下補充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在乙方交納積極辦理按揭保證金20xx元及交付房屋所需全部費用后可以將房屋交付乙方使用,乙方取得所購房產全部鑰匙。
二、乙方在收到甲方辦理按揭的電話通知以后,乙方應主動配合按揭工作,及時提供按揭所需材料。如因乙方原因導致按揭款下放延誤超過十個工作日,甲方有權沒收乙方20xx元保證金。如因乙方原因導自按揭貸款不能辦理,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之日起30天內將購房款以現金的方式付清,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由此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如在本協議簽定后 月內未能辦成按揭,應視為不能辦理按揭。
三、如乙方積極配合,使得按揭款及時到位,甲方應在三個工作日內退還20xx元保證金,否則按日追加10%的滯納違約金。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本協議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商品買賣協議4
出售人(賣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 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 ________________
代 理 人: 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 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買方)
身份證號或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 ________________
代 理 人: 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 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 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等法律、規章的規定,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該存量房買賣的有關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房產基本情況
1、賣方房產(下稱該房產)座落于_____________ ,建筑面積:__________ 平方米(其中單元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附屬間面積: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它:____________)詳見 房權證 字第________ 號《房屋所有權證》,__房 共字第_____號《房屋共有權證》(若上述表述與房屋登記簿不符,則以房屋登記簿記載內容為準)
第二條 賣方對該房產現狀的聲明
1、賣方根據國家的規定已依法取得該房產所有權,對該房產現狀負全責,并保證該房產符合國家及所在地房產上市的有關政策及規定。賣方保證所提供的相關資料完整、真實、合法、有效,否則由此產生的后果由賣方承擔。
2、賣方特此告知買受人上述房產存在下列情況:
。1)抵押狀態:【存在抵押□、不存在抵押□】,關于抵押權的補充約定及說明:____________ .
。2)出租狀態:【存在出租□、不存在出租□】,若該房產存在出租,則賣方保證承租方已明確表示在同等條件下放棄優先購買權,關于租賃的補充約定及說明:________________.
(3)土地證狀態:【已辦理□、未辦理□】
(4)房產內戶口情況:【該房產內已有□、未有□戶口落戶;該房產享受過□、未享受過□政府相關“外地人購房落戶”政策】
關于戶口問題的補充約定及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5)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買方對購買情況的聲明:
1、買方已親自實地看房,并對該房產的現狀及疑慮詢問過賣方,在明確賣方所告知的事項后自愿簽訂本合同。買方已親自審查過該房產產權相關權屬信息資料,了解產權相關信息,愿意購買該房產。
2、買方保證所提供的相關資料完整、真實、合法、有效,否則由此產生的后果由買方承擔。
第四條 房產成交價
買賣雙方商定上述房產成交價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包括□、不包括□】該房產的附屬設施、設備等物品(物品內容可另立清單附件)
第五條 交易定金
買方應向賣方支付的定金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 )(說明:_______)
上述定金交由[買方直接支付給賣方]□、[存入__________ 經紀機構在銀行設立的存量房交易結算資金專用存款賬戶劃轉]□。
買賣雙方約定定金通過經紀機構在銀行設立的專用存款賬戶劃轉的,買方將定金在合同約定期限內存入專用存款賬戶的,即視為賣方收訖。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定金自動轉為購房款,但買賣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六條 房款交付
合同簽訂后,買賣雙方同意,買方按下列第 種方式給付除定金、交房保證金之外的剩余房款:
。1)一次性付款:
買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或___將支付購房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 )
(2)分期付款:
、儋I方于___年___月___ 日前或____ 將支付購房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 );
、谫I方于__ 年__月__日前或__ 將支付購房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 );
、圪I方于__ 年__月__日前或____將支付剩余購房款人民幣(大寫)____( ¥: ______ )
(3)買方向【銀行按揭貸款□、公積金貸款□】方式付款
、儋I方須于__年__ 月__ 日之前支付除定金、交房保證金之外的剩余首期款人民幣(大寫)_____ (¥:____ ),并在買方辦理貸款審批時存入貸款銀行指定帳戶。
、谫I方須于__ 年__ 月__ 日之前向銀行提交抵押貸款申請的相關資料,并配合銀行辦理貸款審批手續,抵押貸款金額以銀行承諾發放貸款金額為準。
因買方辦理貸款手續所產生的相關費用由買方自行承擔。
。4)買賣雙方約定的其它付款方式:
上述款項由買方【直接支付給賣方]□、[存入______經紀機構在銀行設立的存量房交易結算資金專用存款賬戶劃轉□].經紀機構設立的存量房交易結算資金專用存款賬戶開戶行為:________ ,賬號為:________ .
買方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后,持賣方已登記在買方名下的產權證復印件到備案的房地產經紀機構或交易保證機構按照《存量房交易結算資金劃轉協議》的約定辦理資金劃轉手續。
第七條 交房保證金
為保證按約定如期交付該房產并結清該房產項下的水、電、管道煤氣、閉路電視______等所有費用,買賣雙方協商同意從房產成交價中預留人民幣(大寫) ______( ¥:______)作為交房保證金(不超過交易總價款的 %)該款項在賣方實際交付房產及完成產權轉移登記時進行結算,由買方【直接支付給賣方]□、[存入經紀機構專用存款賬戶劃轉□、其他:______ □】
第八條 有關稅費
1、買賣過戶所涉及稅、費,買賣雙方約定按下列方式承擔:
買方承擔:________ ;
賣方承擔:________ .
【按有關規定,賣方需付稅費:(1)營業稅及附加(2)印花稅;(3)個人所得稅;(4)土地增值稅;(5)交易手續費。買方需付稅費:(6)印花稅;(7)契稅;(8)交易手續費;(9)房屋登記費。其它費用:以實際發生的稅費為準!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因政策原因須繳納新的稅費的,由政策規定的繳納方繳納;政策中未明確繳納方的,由【賣方□、買方□】繳納。
2、土地證辦理費用:土地證從賣方名下過戶至買方名下的全部費用由【賣方□、買方□】承擔;如房產所屬土地為劃撥地,則土地出讓金由【賣方□、買方□】承擔;雙方約定其他承擔方式:__________ .
3、配套設施過戶費:配套設施的相關證件過戶手續費用由【賣方□、買方□】承擔。
4、買賣雙方商定,對該房產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另行簽訂過戶協議,結余部分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戶。
5、買賣雙方商定,賣方在交付該房產時,對該房產附隨的水、電、煤氣、 等度數進行確認,并結清水費、電費、煤氣費、有線電視費、物業管理服務費、 等費用,并經雙方簽字確認。
第九條 房屋的交付
賣方在買方支付扣除交房保證金外的購房款之日起 日內或 年 月 日前,將上述房產正式交付給買方,并履行下列手續:
1、賣方在交房前保證維護上述房產的現有固定裝修(固定裝修指構成該房裝修之固定部分,經拆除將破壞設施完整性,包括但不限于地板面、墻體、燈具、水龍頭、嵌入式排氣扇、壁櫥、門、門把、門窗、防盜網、廚衛設施及其它設施等),在買方接收時移交。
2、買方在接收該房產時對該房產及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約定事項進行驗收,交接確認后對該房產及附屬配套設施負全責。
3、如雙方認為在上述房產及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的描述有不詳盡之處,可另行補充書面約定,在交接時以書面約定為準,雙方僅對書面內容承擔責任。
第十條 房屋權屬轉移登記
按下列第 項辦理登記手續(選一項),選擇第(1)項的第十一條不生效。
。1)買賣雙方同意,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雙方共同到房屋登記機構申請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手續。
。2)買賣雙方在簽訂合同后 日內共同向房屋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
。3)買賣雙方在簽訂合同后 日內由買受方單方向房屋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
第十一條 關于預告登記的約定
1、 預告登記自____ 內有效(約定的預告登記有效期最長不超過自預告登記之日起一年)
2、申請預告登記的,在預告登記有效期內買賣雙方共同辦理該房屋預告登記轉為房屋轉移登記手續。
3、買賣雙方因故終止存量房買賣合同時,預告登記的申請人應在 日內向房屋登記機構辦理預告登記注銷手續。
第十二條 違約認定
1、買賣雙方簽訂本合同后,一方未按合同約定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或未按合同及合同相關附件的約定履行義務的,視為違約。
2、賣方保證上述房產產權清晰,在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前,若發生與賣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務糾紛概由賣方負責,如因此造成合同履行障礙,視為其違約;若該房產已出租,賣方未在交房前妥善解決租賃事項的,視為其違約。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ㄒ唬┳赃`約行為發生之日起,違約方按成交價款每日萬分之 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該違約金的認定及支付不影響合同在違約行為終止之后繼續履行。
。ǘ┳赃`約行為發生之日起超過 日,守約方即向違約方發出函件促其履約,發函即日起超過 日仍未回復并履約的,守約方可解除合同。若賣方違約,則賣方除應將扣除定金金額的買方已付購房款退還給買方外,還應向買方雙倍返還定金;若買方違約,則賣方應將扣除定金金額的買方已付購房款退還給買方,買方已支付的定金則作為對賣方的賠償。同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支付產生的傭金、服務費、交易過程中所產生的其他費用、因違約行為給守約方增加的費用、律師代理費、差旅費等。(收件人地址以合同落款處所留地址為準,因地址不詳或有誤而無法送達,視為送達。因此而產生的責任由應提供地址方自行承擔。)
第十四條 合同變更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買賣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的,應及時通知對方,并征得對方的同意后,在約定的時限內,簽訂補充協議,注明變更事項。未征得對方同意,擅自變更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五條 因不可抗力或政策的改變等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買賣雙方免責。交易過程中已產生的費用由買賣雙方各自承擔。根據本條款免責,雙方應簽訂具結報告。
第十六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請求當地消費者委員會調解處理,或者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訴。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______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買賣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作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合同數量及持有
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字即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買方、賣方各執 份,房屋產權登記機構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買賣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條、特別條款
賣方應當在所售房產所有權轉移之日起 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的戶籍管理機關辦理原有戶口遷出手續。如因賣方自身原因未如期將與本房屋相關的戶口遷出的,應當向買方支付 ______ 元的違約金;逾期超過 日未遷出的,自逾期超過 日起,賣方應當按日計算向買方支付全部已付房款 的違約金。(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涉及戶口問題,適用本條款。)
出售人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 年___ 月___ 日
商品買賣協議5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屋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一)賣方所售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為:_________市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小區(街道)】________【幢】【座】【號(樓)】_________單元_________號(室)。該房屋所在樓層為_________層,建筑面積共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房屋權屬情況
(一)該房屋所有權證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土地使用狀況
該房屋占用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以________(出讓或劃撥)方式獲得。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止。乙方應當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并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三)該房屋性質為商品房。
(四)該房屋的抵押情況為未設定抵押。
(五)該房屋的租賃情況為賣方未將該房屋出租。
第三條買賣雙方通過___________公司居間介紹(房地產執業經紀人:__________,經紀人執業證書號:______________ )達成本交易。中介費用為本合同房屋總價的______%,買賣雙方各承擔一半中介費,中介費在房屋所有權證過戶到買方名下之日支付。無論任何原因導致本交易未最后完成,已支付的中介費應該全部退還。
第四條成交價格和付款方式
(一)經買賣雙方協商一致,該房屋成交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元整(大寫)。上述房屋價格包括了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和其他與該房屋相關的所有權利。
(二)買方付款方式如下:
1、本合同簽訂后,買方向賣方支付全部購房款___________________圓整,(小寫________________元整)。賣方收到購房款以后,必須按照買方要求的時間、地點配合買方辦理更名過戶手續,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脫,否則買方有權退房,賣方承擔全部損失和價款支付之日起每天_____的利息。
第五條權屬轉移登記和戶口遷出
(一)雙方同意,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內,雙方共同向房屋權屬登記部門申請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手續。
(二)如買方未能在房屋權屬登記部門規定的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手續的期限內(最長不超過_____個月)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的,買方有權退房,賣方應當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3日內退還買方全部已付款,并支付每天______利息作為補償。
(三)賣方應當在該房屋所有權轉移之日起_____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的戶籍管理機關辦理完成原有戶口遷出手續。如賣方未按期將與本房屋相關的戶口遷出的,每逾期一日,賣方應向買方支付全部已付款萬分之_____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______日,買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賣方應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____日內退還買方全部已付款,并按照銀行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付給利息。
第六條房屋產權及具體狀況的承諾
賣方保證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因賣方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賣方應支付房價總款_________%的違約金,并承擔其他賠償責任。賣方保證已如實陳述該房屋權屬狀況、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情況和相關關系,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及其裝飾裝修隨同該房屋一并轉讓給買方。
賣方保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房屋驗收交接完成,對房屋附屬設施設備及其裝飾裝修保持良好的狀況。在房屋交付日以前發生的【物業管理費】【供暖】【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電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費用由賣方承擔,交付日以后(含當日)發生的費用由買方承擔。賣方同意將其繳納的該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公共維修基金)的賬面余額在房屋過戶后______日轉移給買方。如賣方未按期完成專項維修資金過戶的,每逾期一日,賣方應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______的違約金。
第七條房屋的交付和驗收
賣方應當在房屋過戶到買方名下后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買方。該房屋交付時,應當履行下列各項手續:
1、賣方與買方共同對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具體情況進行驗收,記錄水、電、氣表的讀數;
2、買賣雙方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上簽字;
3、移交該房屋房門鑰匙;
4、按本合同規定辦理戶口遷出手續;
5、本合同規定的相關費用的支付和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的過戶;
6、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應完成的事項。
本條規定的各項手續均完成后,才視為該房屋驗收交接完成。
第八條本合同簽訂后,賣方再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導致買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買受人有權解除本合同,賣方應當自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_______日內退還買方全部已付款,并按買方累計已付房價款的一倍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稅、費相關規定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買賣雙方應按照國家及地方相關規定繳納各項稅、費,買賣雙方承擔稅費的具體約定如下:
1、賣方需付稅費:
(1)營業稅;
(2)城市建設維護稅;
(3)教育費附加;
(4)印花稅;
(5)個人所得稅;
(6)土地增值稅;
(7)房地產交易服務費;
(8)土地使用費。
(9)提前還款短期貸款利息;
(10)提前還款罰息。
2、買方需付稅費:
(1)印花稅;
(2)契稅;
(3)產權登記費;
(4)房地產交易服務費;
(5)《房地產證》貼花;
3、其他稅費由買賣雙方各承擔一半:
(1)權籍調查費;
(2)房地產買賣合同公證費(如有);
(3)評估費;
(4)保險費(如有);
(5)其他(以實際發生的稅費為準)因一方不按法律、法規規定繳納相關稅費導致交易不能繼續進行的,其應當向對方支付相當于房價總款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逾期交房責任
除不可抗力外,賣方未按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期限和條件將該房屋交付買方的,按照如下規定處理。
1、逾期在______日之內,自第七條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賣方應按日計算向買方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_______的違約金,并于該房屋實際交付之日起______日內向買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_______日后,買方有權退房。買方退房的,賣方應當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____日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照買方全部已付款的_______%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二、逾期付款責任
買方未按照第四條約定的時間付款的,按照以下規定處理:
1、逾期在_____日之內,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方按日計算向賣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并于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起______日內向賣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______日后,賣方有權解除合同。賣方解除合同的,買方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_______日內按照逾期應付款的_____%向賣方支付違約金,并由賣方退還買方全部已付款。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應當及時告知另一方當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結束之日起______日內向另一方當事人提供證明。上述房屋風險責任自該房屋驗收交接完成之日起轉移給買方。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第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對本合同中未約定、約定不明或不適用的內容簽訂書面補充協議進行變更或補充。對本合同的解除,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本合同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買賣協議6
甲方(出賣人)
身份證號:
乙方(買受人)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誠實守信的前提下,經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自愿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情況,并自愿買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ㄒ唬┓课葑溆诮痃婃偞笄f村大莊中社,房屋 間,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
。ǘ┓课萜矫鎴D及其四至見房產證;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并轉讓。
第二條 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該房屋沒有設定擔保、沒有權屬糾紛,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條 房屋價格及房款交付情況
經甲乙雙方協商該房屋出售總價為人民幣 元,大寫:房款支付方式:現金,一次性付清。房款支付時間: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
三、乙方將房價一次性付清后,甲方將房屋鑰匙移交乙方。
第三條 乙方房款全部付清后,甲方須及時交付房屋鑰匙給乙方, 甲方如果違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四條 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日期給付房款時,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1‰計算的違約金給與甲方。逾期超過30天,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五條 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房屋鑰匙正式交付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以及本契約的附件均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八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買賣協議7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一、本協議是備案號為 《xxxx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以下簡稱合同)的補充協議。買賣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如下條款,作為對合同的修改和補充。
二、甲方在簽訂合同之前已向乙方明示《商品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乙方已看到并理解上述文本,且無異議。
三、對合同第五條補充協議:
1、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視為乙方同意接受在原房屋單價基礎上引起的房屋總價款的變化。
2、雙方選擇按套計價的,對出現的面積差異互不找補。
四、對合同第六條補充協議:
(一)乙方選擇以分期付款方式付款,甲方給予乙方 元/平方米的優惠,即實際總房款為 元(大寫:人民幣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1、乙方須于﹍﹍﹍年﹍﹍﹍月﹍﹍﹍日前支付總房款的﹍﹍﹍%,即﹍﹍﹍﹍﹍﹍﹍元,大寫:人民幣﹍﹍﹍拾﹍﹍﹍萬﹍﹍﹍仟﹍﹍﹍佰﹍﹍﹍拾﹍﹍﹍元整。
2、乙方須于﹍﹍﹍年﹍﹍﹍月﹍﹍﹍日前支付總房款的﹍﹍﹍%,即﹍﹍﹍﹍﹍﹍﹍元,大寫:人民幣﹍﹍﹍拾﹍﹍﹍萬﹍﹍﹍仟﹍﹍﹍佰﹍﹍﹍拾﹍﹍﹍元整。
3、乙方須于﹍﹍﹍年﹍﹍﹍月﹍﹍﹍日前支付總房款的﹍﹍﹍%,即﹍﹍﹍﹍﹍﹍﹍元,大寫:人民幣﹍﹍﹍拾﹍﹍﹍萬﹍﹍﹍仟﹍﹍﹍佰﹍﹍﹍拾﹍﹍﹍元整。
4、乙方須于﹍﹍﹍年﹍﹍﹍月﹍﹍﹍日前支付總房款的﹍﹍﹍%,即﹍﹍﹍﹍﹍﹍﹍元,大寫:人民幣﹍﹍﹍拾﹍﹍﹍萬﹍﹍﹍仟﹍﹍﹍佰﹍﹍﹍拾﹍﹍﹍元整。
(二)1、乙方選擇以按揭付款方式付款,甲方給予乙方 元/平方米的優惠,即實際總房款為 元(大寫:人民幣 拾 萬 仟 佰 拾
元),乙方須于﹍﹍﹍年﹍﹍﹍月﹍﹍﹍日前付清首付房款即人民幣 元(含定金)并簽署購房合同。乙方未支付之剩余房價款,計人民幣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由乙方在購房合同簽訂后7個工作日內向銀行申請 成
年按揭貸款。乙方委托按揭銀行將取得的按揭貸款全部一次性轉付甲方指定的帳戶。乙方已明確知道按揭銀行規定的申請按前述金額貸款所需的條件和應當提交的資料,并保證自己符合該條件和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所有資料;否則,因此而不能按期取得銀行的按揭貸款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2、乙方向銀行申請按揭年限及成數以銀行最后批復為準。
3、應乙方要求,甲方就乙方向銀行的借款提供保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甲方保證期內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①、合同簽訂后,如因乙方原因導致不能簽訂《個人住房按揭(抵押)貸款合同》(以下簡稱按揭貸款合同)時,造成乙方不能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總房價款的10%的違約金(該違約金甲方有權在乙方已付首付款中直接扣取)。
、、乙方應在與甲方簽訂購房合同當日內按貸款銀行的規定備齊按揭的(甲方在與乙方簽訂合同前已向其明示)相關資料,并在合同簽訂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到指定的地點辦理完銀行按揭手續,因按揭貸款而產生的公證費、保險費、手續費等由乙方自行支付。否則,視為乙方違約,每逾期一天則按乙方申請貸款總額的萬分之三計算違約金。
、邸⒓追奖WC期內,乙方未能按按揭貸款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償還每期貸款本息,導致銀行從甲方在其開立的帳戶中扣款(包括但不限于貸款本息、罰款和復息等),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電話或書面通知一周內歸還甲方代還款項(以銀行扣款憑證為準),并從甲方代還之日起至乙方還款日止,近代還金額日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滯納金,同時甲方還有權向乙方收取代還金額5%的違約金。乙方應當在30內歸還甲方被扣劃的保證金和支付相應的違約金,否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向乙方收取總房價款10%的違約金。
、、在甲方保證期內,如因乙方原因導致銀行從甲方開立的帳戶中扣款(包括但不限于貸款本息、罰款和復息等),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電話或書面通知一周內歸還甲方代還款項(以銀行扣款憑證為準),并向甲方支付代還金額10%的違約金;若銀行解除與乙方的抵押貸款協議,并要求甲方承擔加帶清償責任的,甲方有權直接或會同銀行依法處置乙方所抵押房產,所得款項除支付處理抵押房產的費用、甲方代還的所有款項及向甲方支付代還款項10%的違約金外,若有盈余歸還乙方。如有不敷支付,甲方有權繼續向乙方追償,直至清償為止。乙方采用公積金抵押貸款方式或公積金與銀行組合抵押貸款方式購房的,參照上述約定執行。
五、對合同第九條的補充約定:
合同第九條中累計已付款是指乙方交納的首付房款及按揭月供款中的本金部分。
六、對合同第十條的補充約定:
合同所指的規劃、設計變更不包括甲方根據合同訂立后國家或四川省xxxx市新頒布的法律、法規、規章或有關政府部門的要求必須進行的規劃、設計變更。
七、對合同第十一條補充約定:
1、在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除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房價款外,甲方應以合同記載的聯絡方式通知乙方辦理房屋交付手續;乙方未接到通知的,乙方應在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的最后一天主動到甲方銷售中心現場辦理房屋交接手續。乙方委托其他人到場辦理房屋交接手續的,須向甲方出示經過公證的授權委托書交將公證書留存于甲方。乙方如果購買的是現房,則應在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內自行向甲方領取房屋交付通知(以上甲方依據的聯絡方式如有錯誤由乙方負責)
2、乙方辦理完畢房屋交接手續,商品房即交付于乙方;乙方未在本條第一款約定的期限內辦理完畢房屋交接手續的,視為甲方已經按期交付。
3、房屋一經現場交付,則視為乙方驗收合格。如商品房在質保期內出現瑕疵或為質保范圍內的問題,乙方應具體詳細地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否則,視為乙方無異議。甲方依據《住宅質量保證書》,及時提供保修服務。
4、本條所稱房屋交接單是指《房屋驗收表》,本條所稱拒絕交接是指拒絕收付使用。
5、對乙方提出超出質保范圍內的質量問題,乙方應以具體、詳細的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若有爭議,由乙方委托xxxx市相關質檢部門進行檢測,該機構出具的工程質量評定意見作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注:房屋交接驗收按合同約定交接驗收標準進行。
6、附件二配置標準中的安防及智能系統,在房屋產付后陸續開通。
八、對合同第十四條補充約定:
甲方承諾交房之日水、電達到正常使用標準,天然氣、電話、光纖、網絡等必備使用的居住條件由乙方自行申請開通。
九、對合同第十五條的補充約定:
1、辦理房所有權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后的180日內,協助乙方辦理房屋所有權證。乙方委托甲方代為辦理房屋所有權證,辦證所發生的相關稅費,依照國家規定,由買賣雙方各自承擔。
2、辦理房所有權證的時間,從乙方向房產管理部門繳納完畢專項維修資金及相關稅費,提交所需資料并辦理完相關手續之日起計算,如因乙方原因導致未在上述期限內向甲方支付上述費用并提交相關資料,使產權登記手續超過本條第一款約定期限延遲辦理的,由乙方自行承擔相應責任,同時,甲方有權按合同約定總價款的日萬分之一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
3、甲方為乙方的按揭貸款提供擔保的,乙方應在辦理房屋交接手續的同時,繳齊辦理產權證所需資料及費用,并且按規定向房產管理部門繳納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否則,甲方有權推遲為其辦理房屋交接手續的時間,推遲交接期間,乙方須按按揭貸款合同約定支付銀行月供款,因推遲交接房屋產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擔。
4、他項權證的辦理:甲方為乙方辦理完畢房屋產權證后,乙方應在甲方通知確定的期限內前往指定地點辦理本合同項下的四擔保他項權利登記。如因乙方原因導致未在約定期限內辦理上述手續,乙方自逾期之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約定總價款的萬分之一作為違約金。
5、甲方已繳清合同第一條所述地塊的土地出讓金,并已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根據國務院〔1998〕第248號令《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規定,乙方應當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手續,甲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十、對合同第十八條補充約定:
根據xxxx市人民政府第103號令《xxxx市城市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乙方應當在辦理房屋所有權分戶登記前,將所購商品房(包括車位、商業)的首次專項維修資金在交房時由甲方代收并繳存至專戶管理銀行。
十一、底層私家花園、二、三層露臺、頂層屋頂花園,全體乙方均同意由購買該底層、二、三層或頂層房屋的業主享有其使用權。使用花園或露臺(頂層屋面)的業主必須為公共維修提供方便并遵守物管的相關管理規定,并不得改變花園或露臺(頂層屋面)的隔離方式和損壞花園或露臺(頂層屋面)內設置的公共設施,使用頂層屋面不得侵占消防通道并保持其暢通,更不得侵占小區內的公用綠地。同時,乙方同意地面停車位的使用權歸甲方所有。
十二、甲方對乙方所購商品房相鄰的房屋或公共部位及設施進行維修,需乙方協助時,乙方應無條件提供便利,如其維修對乙方造成了損害,應給予適當的補償。乙方不能無理拒絕或提出過分的要求,否則對因延誤維修而擴大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十三、甲乙雙方之間的一切權利義務以合同、本協議及附件為準。甲方的售樓書、售樓廣告、沙盤、模型等宣傳資料上所記載的內容和甲方的銷售人員的口頭承諾均不作為雙方的約定和驗收房屋的依據,如有變化,甲方不另行通知。甲方展示的樣板房,僅為空間布局向導,裝修裝飾和家具擺放指引,不能作為房屋交付的標準或合同的樣品。
十四、本商品房銷售價格沒有包括下列費用,乙方慶另行交納:
1、天然氣包干費為 元。
2、電話開戶費、寬帶網接入開通費以及有線(或光纖)電視入網等。
十五、關于前期物業管理
乙方同意,在本小區業主大會聘任物業管理公司之前,由甲方通過相關合法程序招標的物管公司提供物業管理服務。乙方接受并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業主臨時公約》(見附件)以及甲方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見附件)。
十六、對合同第二十二條補充約定:
甲方將其所持合同原件交予產權登記機關一份用于備案;乙方采用抵押貸款方式付款的,應將其所持合同原件交予銀行辦理相關手續。
十七、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產生爭議,應通過平等友好協商、解決或提請政府主管部門消費者委員會調解、直至向房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八、本協議所載明的乙方電話、傳真、通訊地址等,乙方必須保證其提供情況和資料的真實性,若甲方按上述電話、傳真、通訊地址等不能與乙方聯絡,其責任概由乙方承擔。乙方聯絡方式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后五天內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負責;由于乙方聯絡方式變更而導致甲方未能將有關通知送達乙方的,甲方通知發出之日視為已通知乙方。
十九、本協議生效后,任何一方均無權要求解除或終止本協議,除雙方另行約定并簽訂協議外,任何單方解除或終止或拒不履行本協議的有關規定均應承擔違約責任,并按合同房款總額的20%承擔違約責任。
二十、雙方約定:無論因何種原因導致合同解除的,合同解除后,雙方當事人應當從解除之日起三日內一起到xxxx市房產管理部門辦理解除備案登記等相關手續,否則,守約方有權拒絕履行退房或退款義務,并要求違約方每日按照合同約定總房款千分之零點一支付違約金。買賣雙方依據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行使合同解除權,違約方不按約定到相關部門辦理解除備案登記等相關手續的,守約方有權方面到xxxx市房產管理部門辦理解除備案登記等相關手續。
二十一、本協議及附件均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補充協議與合同內容如有沖突,以本協議條款為準。
二十二、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后本協議立即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電話: 身份證號碼:
注冊地址: 聯系電話
通訊地址:
郵編: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商品買賣協議8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二十條“建設單位與物業受人簽訂的買賣合同應當包含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內容”的規定,現將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主要內容補充如下:
一、本物業已按規定通過招投標的方式選聘
。ɑ蚪浳飿I所在地__________產行政主管部門批準,采用協議方式選聘)_____________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對其實施專業化的物業管理,簽訂了《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并報_______________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二、物業管理企業對下列事項實施管理與服務
。ㄒ唬┓课萁ㄖ灿貌课唬ê步、構筑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二)房屋共用設施設備(含附屬配套)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
(三)公共綠地、花木的養護和管理;
。ㄋ模┕箔h境秩序(清潔衛生、道路交通、車輛停放和公共安全)維護和管理;
。ㄎ澹┓课菅b修管理;
。┓伞⒎ㄒ幰幎ǖ钠渌⻊諆热。
三、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期限。
《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原則上不約定具體時間期限!肚捌谖飿I管理服務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業主委員會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止。
四、雙方權利義務
1、開發建設單位的權利義務:
在物業銷售之前制定業主臨時公約,并向買受人明示;
制定前期物業管理方案;
按規定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按規定比例提供物業管理用房、移交本物業相關圖紙和資料等;
按時繳納未出售或自用物業管理各項費用;
接受受托物業管理企業對物業進行交接驗收、對交接驗收提出的問題進行限期整改;
不得將物業保修責任、因質量原因或達不到使用功能進行的整改、修復的責任轉嫁給受托的物業管理企業或第三方;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2、物業受人的權利義務:
遵守《業主臨時公約》的規定;
遵守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按時繳納物業管理各項費用;
在物業裝修前,持相關材料向本物業受托的物業管理企業申報登記,并簽訂《住宅室內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因處身原因造成損害公共利益或他人利益的,應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五、物業管理服務費用及相關費用。
(一)物業買受人應承擔下列物業管理費用及相關費用,并按時繳納。
1、物業管理服務費______元/月·㎡(建筑面積):
A、多層住宅_______元/月·㎡(建筑面積);
B、小高層住宅______元/月·㎡(建筑面積);
C、高層住宅_______元/月·㎡(建筑面積);
D、商鋪________元/月·㎡(建筑面積);
E、寫字樓_________元/月·㎡(建筑面積);
F、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維修專項資金______元/月㎡(建筑面積),計_______元;
3、建筑裝潢垃圾清運費(一次性)________元/㎡(建筑面積),計______元;
4、停車費按物價部門規定支付;
5、公攤費用(共有部位、共用設備設施日常運行費用)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按其擁有的建筑面積按實分攤計算,按月向相關職能部門或受其委托的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ǘI主或物業使用人自用部位、自用設施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的費用,由業主或物業使用自行支付。
。ㄈ┍P奁趦葘俦P薹秶木S修、養護費用由開發建設單位承擔。
。ㄋ模I主委員會成立之前,不屬于保養范圍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的權屬分額共同承擔。
(五)本物業經綜合驗收合格自交付之日起物業管理費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繳納,在此之前的物業管理費由開發建設單位繳納;由于特殊情況未經綜合驗收而交付使用的,綜合驗收合格前的物業管理費由開發建設單位繳納。
六、本補充協議為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七、買受人物業座落:_____區_____幢______幢(座)室。
建設單位(蓋章)法定代表人(蓋章)
買受人(簽章)
年月日
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
商品買賣協議9
出賣人:
買受人:
根據出賣人、買受人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合同編號為 )(以下簡稱合同)第二十一條之規定,現就合同未盡事宜,雙方達成以下補充約定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買受人應在辦理該商品房交付手續時與出賣人簽訂面積及房款差異結算協議,并結清相關房款,否則出賣人有權不予交房、不予為買受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并不視為出賣人逾期交房或逾期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由此產生的風險和不利后果均由買受人承擔。
該商品房的預測面積是按照現行房產測量規范及有關補充文件預測所得。該商品房交付時,如因政府的相關房產測量規范、文件調整導致預測面積與實測面積差異的,不視為出賣人違約,亦不適用合同第十三條有關面積差異的處理方式。雙方同意按照預測面積與實測面積的差異,由買受人和出賣人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第二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1、一次性付款
買受人于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即 年 月日之前)向出賣人一次性付清房款人民幣(以下幣種均為人民幣) 元(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含已付定金 元)。
2、貸款方式付款
買受人于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向出賣人支付購房總價款的 %的首付款 元(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含已付定金 元)。
其余價款 元,買受人以 方式向 銀行貸款的方式進行支付。
第三條 貸款實施辦法及相關責任
1、買受人在簽訂合同及本補充協議時,已經充分了解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包括公積金貸款)的辦理條件和程序及需要交納的全部費用,并承諾自己的實際情況完全符合相關的辦理條件。如因買受人的實際情況與相關要求和條件不符合或因買受人的其他原因,而導致銀行拒絕為買受人提供貸款、或要求變更貸款金額、首付款比例、貸款年限、或要求買受人補充資料、或另行提供擔保人時,買受人應無條件地配合并與出賣人協商變更相關合同內容。
2、買受人須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7日內向出賣人提供辦理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的相關全部資料(具體內容以貸款銀行確定的為準)并辦理按揭貸款;買受人未能按期提交資料或提交的資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或者在出賣人通知辦理按揭貸款手續之日起7日內仍未辦理銀行按揭貸款手續的,視為買受人違約。
(1)逾期在30日之內的,買受人應每日按照購房總價款萬分之一的標準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2)逾期超過30日后,買受人應于逾期滿30日的次日一次性支付清購房余款和違約金(每逾期一日按照購房總價款萬分之一的標準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否則,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并由買受人按照出賣人的實際損失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3)買受人向銀行申請個人住房貸款的成數及年限以銀行最終批準為準。如銀行批準的貸款額度與買受人申請的額度不一致,則兩者之間的差額作為買受人應當以自有資金支付的首付款,由買受人在銀行批準貸款額度確定之日起7日內向出賣人一次性付清,買受人延遲支付上述款項的:逾期在三十日內(含三十日)的,應每日按購房總價款的萬分之一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三十日的,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按照出賣人的實際損失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3、買受人選擇 銀行住房公積金按揭付款方式,則需遵照以下條款執行:
(1)買受人應于出賣人發出辦理公積金貸款通知后7日內與前述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并辦理相應的貸款手續。公積金貸款成數及年限以公積金管理中心批準的為準。公積金管理中心批準的貸款額度小于買受人申請額度的差額部分作為買受人應當另行支付的首付款,由買受人在接出賣人的通知之日起7日內付清。買受人應根據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要求及時補充資料,并配合出賣人變更相關合同內容。
(2)若買受人在出賣人發出辦理公積金貸款通知后15日內仍不能與上述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并辦理相應的貸款手續的,應于前述15日屆滿的次日一次性付清購房余款或書面通知出賣人按照個人住房按揭貸款辦理貸款,否則,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并由買受人按照出賣人的實際損失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3)買受人應自出賣人發出通知后的7日內向出賣人提供辦理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的相關全部資料(具體內容以貸款銀行確定的為準)并辦理按揭貸款,逾期的違約責任和處理按照第二條第2款規定執行。
(4)在出賣人保證期限內,如因買受人未按時償還銀行貸款導致出賣人承擔擔保責任,出賣人有權向買受人追償。買受人應在出賣人承擔保證責任后的次日向出賣人清償出賣人承擔的擔保金額及出賣人在此過程中發生的包括律師費等其他費用支出,否則,買受人還應從出賣人實際承擔擔保責任之日起每日按出賣人承擔金額的萬分之一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5)因買受人的原因(如未按時償還銀行貸款),貸款銀行解除與買受人簽訂的借款合同或造成出賣人承擔保證責任而導致出賣人為買受人償還貸款銀行的借款和其他款項的,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時,買受人應向出賣人清償出賣人(包括銀行)代為償還的按揭貸款余額及貸款利息、滯納金、違約金、訴訟費用、律師代理費、房屋所有權證轉移登記所繳納的稅費等相關的一切費用和直接及間接損失。買受人應在出賣人發出解除合同通知后向出賣人騰退該商品房,買受人已經裝修的部分無償歸出賣人所有,出賣人不予以補償。
第四條 出賣人逾期交房違約責任的補充
發生下列情形導致合同項下商品房逾期交付的,可據實予以延期,不適用合同第十條有關出賣人逾期交付商品房的違約責任條款,但出賣人應出具相關證明文件作為免責依據:
A.執行法律、法規和政府規章等強制性文件;
B.其他自然災害或意外事件;
如因乙方原因導致逾期交房,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規劃、設計變更約定的補充
1、由于政府行政命令、法律法規、規范標準發生變化及不可抗力因素直接導致的規劃設計變更,出賣人應在變更確立后30日內書面告知買受人,但不承擔違約責任。
2、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做出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雙方權利義務仍按合同及本補充協議約定執行。
3、本合同中所稱的商品房設計是指: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之套內戶型設計及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之所在樓宇的用途設計,設計變更僅指商品房的房型、朝向以及整個樓宇的用途變更。
4、在不影響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前提下,經規劃部門批準或設計單位同意,出賣人對原規劃設計方案作出局部的調整,可不通知買受人。若變更無需經過規劃部門批準或設計單位同意的,則在不影響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和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出賣人可對原規劃設計方案進行調整,可不通知買受人。
5、因設計變更導致商品房面積發生變化的,雙方應按照本補充協議約定第五條處理。
6、鍋爐房、變電室/箱/站、調壓站、垃圾處理站、化糞池及其他小區配套設施及功能性設施等尚未最終確定的建筑及設施,不屬于環境布局范圍之內,買受人同意出賣人為了小區的整體利益或應有關主管部門要求對上述設施的最終位置進行調整。最終位置以實際交付為準,屆時本合同繼續履行,且出賣人無須因該調整向買受人承擔任何責任。
第六條 商品房的交付
1、在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時間之前,出賣人應以短信發送/電話通知/登報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以發送短信或登報形式通知買受人的,通知的送達時間為短信發送之日或登報之日。出賣人以電話通知的,通知送達的時間為電話接通時間,雙方在房屋交付現場補簽交付通知書。屆時,買受人未收到交付通知的,以本合同約定的時間為交付時間,以房屋所在地為交付地點。
2、買受人持辦理商品房交付通知書辦理商品房交付手續,并交接商品房鑰匙后,即為合同項下商品房已交付。自交付之日起,該商品房的風險責任轉由買受人承擔。
3、如出賣人已如期發出商品房交付通知書或買受人已經領取商品房交付通知書,而買受人在出賣人通知的交付期限內仍未接收商品房,則視為出賣人已將本合同項下的商品房交付予買受人。自視為交付之日起,該商品房的風險責任轉由買受人承擔,此后有關商品房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費、電費、煤氣費、暖氣費、衛生費、物業管理費、有線電視租賃費等)全部由買受人負擔,房屋保修期亦從此日起計算。
4、買受人同意接受出賣人的提前交房。買受人接到出賣人的提前交房通知書后,應在出賣人通知交付房屋的期限內接收房屋,若買受人在出賣人通知的交付期限內未接收商品房的,則視為出賣人已將本合同項下的商品房交付予買受人,該房屋的風險責任歸買受人承擔,此后有關商品房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費、電費、煤氣費、暖氣費、衛生費、物業管理費、有線電視租賃費等)全部由買受人負擔,房屋保修期亦從此日起計算。
5、如買受人需在合同約定的交房日期前收房,出賣人可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對買受人提前收房提供方便。
6、房屋交付時,買受人認為房屋本身或者環境、設備存在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情形,雙方應在完成交付后,按照法規和合同約定處理。
7、商品房交付使用時,買受人對房屋及裝修質量、公共設施、設備、質量提出異議的,出賣人應當給予解釋和說明,仍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買受人可委托有資質的檢測部門對其提出的異議部分進行質量檢測,如檢測部門提出返修意見的,由出賣人承擔費用,反之由買受人承擔。
8、買受人沒有按照合同及本協議之約定付清購房總價款或其他應付款項之前,出賣人有權不予交房。
9、如因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等非出賣人所能控制的因素,致使商品房的建筑安裝工程或出賣人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被延誤,則出賣人有權將該商品房交付日期順延相當于該等時間影響持續的期間,而無須為該延誤負任何責任,也無須對買受人補償任何費用。
10、出賣人推遲交房可以電話或掛號信或特快專遞或報紙公告等方式通知買受人。
11、在交付房屋時,買受人如對房屋質量有異議的,則應書面提出。
買受人在接受房屋時,除房屋主體結構存在質量問題或其他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房屋質量問題外,不得以房屋的建筑、裝修裝飾存在質量問題為由拒絕接受房屋。否則,視為出賣人已經完成交付義務。
買受人在辦理商品房接收手續過程中,認為有需要維修的事項,應按《商品房質量保證書》中的規定要求出賣人承擔保修義務,但維修事項不能作為買受人拒絕接收商品房并要求出賣人承擔逾期交房責任的理由。
12、買受人本人無法在合同約定的交付日期前往辦理該商品房交付手續時,可以書面委托代理人辦理該商品房的交付手續,但其委托代理除應具備代理的法定要件外,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公證委托,并于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前向出賣人提交公證書原件;
買受人本人與代理人在房屋交付日期前,攜帶各自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兩份)同時前往 ,向出賣人當面辦理房屋交付的授權委托書原件。
第七條 出賣人關于裝飾、設備標準承諾違約責任的補充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四)的標準,包含以同等品質的材料、設備替代的情形。如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質量和設備標準與附件四中約定標準不符的,出賣人應使之達到原標準,但出賣人修改后的標準或使用的相關材料標準等同于或高于原標準的,買受人不得提出任何異議或要求出賣人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第八條 商品房產權證的辦理
1、若買受人委托出賣人辦理所購商品房的房屋產權證的,應在接到出賣人辦理房產證的通知后向出賣人提交辦理房屋產權證所需資料(包括購房合同、夫妻雙方或單身身份證復印件、未成年人戶口薄及其監護人身份證和戶口薄復印件、購房收據、委托書、面積結算協議等)以及相關費用(含專項維修資金、相關稅費、面積差異結算款等,如有變化以房管部門、稅務部門的最新規定為準)。否則,每逾期一日出賣人可按照購房總價款的萬分之一的標準向買受人收取違約金并順延為買受人辦理房屋產權證的時間。
2、若買受人自行辦理房產證,應在接到出賣人辦理房產證的通知后自行向相關申請辦理產權證并承擔相應費用,逾期不自行辦理的,由買受人承擔相應后果。
第九條 保修責任
保修期內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出現屬于保修范圍內的問題,應以書面方式向出賣人提出,出賣人應在三個工作日內派員予以答復和檢修,依據《住宅質量保證書》,及時給予保修服務;如因不可抗力、買受人裝修及使用不當等不可歸責于出賣人的原因導致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出賣人對與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相鄰的房屋或公共部位及設施進行維修,需買受人協助時,買受人應先行提供便利,對買受人造成損害的,按規定如實進行補償。若買受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或不及時協助,對于擴大部分的損失,由買受人承擔。
買受人應保護出賣人設置在室內及公共區域的配套設施和管道。買受人對移交的房屋進行二次裝修時,不得損壞房屋建筑結構及配套設施、管道,裝修方案須符合政府相關規定并報物業管理公司備案,買受人進行裝修施工或裝修完畢的房屋不得影響室內及公共區域配套設施、管道及公共設施的正常使用和維護,對造成的損壞應承擔相應恢復及賠償責任。
第十條 合同附件二的補充約定
出賣人已向買受人現場公示了房產測繪機構出具的《房屋面積測繪報告》,買受人對報告中披露的該商品房共用部位及共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的構成方式予以認可。
十一 關于前期物業管理,約定如下:
(1)物業管理單位和委托期限
本項目的物業管理單位為河南常綠集團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管理期限自商品房交付之日起至該項目業主委員會成立后與物業管理服務企業簽訂新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生效時終止。
(2)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a)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b)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
c)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d)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e)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范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6)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f)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3) 物業管理相關服務費用
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選擇包干制。
物業服務費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交納,物業服務支出應全部用于該項目《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
物業服務成本或者物業服務支出構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一)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二)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三)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四)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五)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六)辦公費用;
(七)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八)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九)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不得計入物業服務支出或者物業服務成本。
(4)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
在業主大會成立之前,專項維修資金按照國家和本物業所在地相關法規規定的方式使用和分攤:
a)由擁有或涉及相關權益的業主投票并獲得三分之二或以上投票權通過可以使用,使用完后,由擁有或涉及此部分權益的業主分攤。
b)緊急情況需要即時處理的,由物業管理公司先行使用,使用完后,由擁有或涉及此部分權益的業主分攤。
(5)物業管理用房
開發商按照規定向物業管理公司提供物業管理用房,管理用房產權歸屬全體業主所有,由物業管理公司在物業管理服務期內無償使用。
第十二條 其他
(一)、鑒于該項目自身屬性、規劃思路、開發模式等不同于一般社區的特點,且系分期多年開發,同時根據政府批準的規劃方案,基礎設施與公共配套建筑也將分期建成交付,因此買受人同意:
(1)除買受人所購買商品房所屬區域外,其他區域的所有規劃(包括但不限于功能規劃、組團設置及布局、環境設置及布局、公建和配套設施設置及布局、樓宇布局、道路設置及布局等)、開發時間及開發模式等出賣人均有權做出調整,最終以政府批準的規劃方案為準;對于這種調整買受人同意不提出異議;
(2)除買受人簽署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本補充協議及相關附件約定的交付項目按約定日期交付外,其他項目(政府實施的除外)的交付時間以雙方約定為準。
(3)買受人在使用道路中應當遵從出賣人的提示及項目物業管理公司的管理,并不得以任何理由實施阻斷道路、封閉道路、圈占道路、毀損道路設施、隨意停放車輛及其他妨礙道路正常使用的行為,上述道路含道路中敷設的橋梁。
(4)公共配套建筑的交付指竣工并達到使用條件。
(5)商業配套設施投入使用的具體時間,由產權所有者確定。出賣人對商業的經營業態、開業時間等僅作概況介紹,對此并不保證。
(二)、該項目內的公共景觀設施由全體業主共享并承擔管理維護費用。
(三)、關于本項目內配套設施的所有權。
該商品房所在小區的公建、車位、車庫、會所、幼兒園、公共車棚等為出賣人投資建造,所有權屬于出賣人。出賣人本著首先滿足業主需要的原則,對以上配套進行銷售(出租),售價(租金)另行約定。
(四)、為保證車位的正常使用,買受人須與出賣人及物業管理公司簽署有關車位使用的協議書,并根據協議約定使用車位,不使用自己未取得使用權的車位;同時應按協議約定按時交納相關費用并自覺遵守協議中其他約定。
(五)、由于維護公共利益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上下水、煤氣、暖氣管道、煙道、電路設施、公共污水井的檢查、維修等),出賣人或物業服務公司的相關工作人員有權進入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及附屬院落,但應事先通知買受人,買受人有義務予以配合,因買受人原因,包括作為及不作為給出賣人或第三人造成的損失由買受人承擔。
(六)、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與現場示范單位可能存在部分差異,買受人在簽定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協議時已了解這種差異可能存在,并了解這種可能存在的差異對其所購房屋帶來的影響;買受人同意所購商品房的交付以買賣雙方簽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包括補充協議)的約定及交付時的實樓為準,上述變化不作為買受人退房及索賠的理由。
(七)、買受人所購商品房所在樓宇、組團及區域的命名權(含更名權)歸屬出賣人;
(八)、規劃上專屬于特定房屋的飄窗、空調機位等(以下簡稱附帶部位),歸該房屋的業主專有。該部分的保修、維修責任,視同專有部分。買受人已了解該附帶部位不計入產權面積,亦不作為計價面積,如將來因測繪規則變化等原因導致該部分被計入產權登記面積,買受人須另外支付合同價款,須按合同關于面積變更的約定處理。雙方應就面積變化簽訂買賣合同補充協議以便辦理產權轉移登記,由此須支付的相關稅費由買受人承擔。
該附帶部分是否享有投票權以及是否需要繳納專項維修資金、物業管理費和采暖費,依照法規及《臨時管理規約》的規定。鑒于附帶部位系無償取得,因此亦不作為商品房的交房條件。購買商品房的買受人在使用附帶部位時不得違法改變其形狀、大小及用途,并應遵守《臨時管理規約》和后期業主委員會制定的管理規則。
買受人對房屋進行改造后,導致該房屋的實際使用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發生差異,由此產生任何權利義務變化的,均與出賣人無關。
(九)、為追求社區整體效果,每棟住宅外檐裝飾材料的材質、敷設面積和色彩會有差別,出賣人在示范單位和宣傳資料中所示商品房的外檐效果將會根據小區整體要求進行局部調整,買受人對此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十)、按面積計收的各項費用,產權登記面積確定前,按照合同約定的建筑面積作為計費依據;產權登記面積確定后,以產權登記的建筑面積作為計費依據。政府相關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
(十一)、合同項下商品房的有線電視、通訊、采暖等配套設施需由買受人向該設施的經營管理單位辦理開通使用手續并繳納相關費用。
(十二)、該房屋內的所有電器設備由生產廠商直接提供保修,具體保修辦法和保修期以生產廠商提供的保修文件為準,若因該等電器設備質量事故造成買受人及第三方人身損害或物質損失,由買受人向生產廠商索賠,出賣人給予相應配合。
(十三)、除按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條款約定或雙方同意解除合同外,雙方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單方解除合同。
買受人購買力、財產等自身客觀情況發生變化、出賣人財產、經營狀況等自身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房產貶值或升值、市場變化、經濟形勢變化均屬商業風險范疇,任何一方不得據此主張解除或變更合同,若任何一方以此為理由拒不履行合同義務的,仍應依法或依約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合同因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解除的,雙方應在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后三個工作日內互相配合辦理本合同備案登記的注銷、抵押登記注銷、預告登記注銷及按揭合同解除等手續,出賣人在前述各項手續辦理完畢、買受人將房屋交還給出賣人后的十個工作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款項。按照約定或法律規定應計算違約金或利息的,退款時一并計算。
(十四)、乙方了解,項目的地面規劃將有可能根據規劃的調整而進行優化與調整,交付標準以政府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為準,如有變化不另行通知。
(十五)、雙方當事人之間的通訊聯絡以商品房買賣合同所載明的電話、傳真和通信地址為準,雙方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并對其真實性負責。一方聯絡方式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后五日內書面通知對方。
(十六)、商品房買賣合同及本補充協議中,書面通知的送達方式為掛號信或特快專遞或項目所在地主要地方報紙媒介公告送達;采用上述方式,通知的送達時間為(1)掛號信或特快專遞發出后三日,(2)或公告見報三日后視為送達。因一方提供的聯系地址不準確或地址變更而導致對方未能實際收到相關通知的,后果由責任方自行承擔。
(十七)、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平頂山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采取非法手段和方式損害對方的人身權、財產權等權利。否則,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十八)、關于合同以外資料的效力
(1)凡在簽約之前買賣雙方任何一方通過口頭、書面、實物及其他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口頭講解、廣告、樓書、示范單位、沙盤、模型等)所表達和提供信息都不再作為確定雙方權利義務的依據。出賣人的售樓書、售樓廣告中的資料、數據以政府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為準。
(2)出賣人對規劃建設范圍之外的環境、公共設施、道路交通等的說明或介紹,僅為買受人提供參考信息,不構成出賣人的允諾。
(3)出賣人展示的樣板房功能僅為空間布局向導、裝修裝飾和家俱擺放指引,不能理解為交樓標準或合同的樣品
(4)因比例或表現方法所限,部分附屬物或構筑物可能未在平面圖和模型上標示。
(十九)、在常綠桃花源項目配套設施交付之前,出賣人有權在項目內進行該項目的廣告宣傳活動,但以不影響已入住業主的正常生活為限。
(二十)、常綠桃花源為出賣人商標。(桃花源不是出賣人商標)
十三 項目紅線內外不利因素說明
為幫助客戶慎重選購房屋,現提示購房人在簽署法律文件前特別注意以下事項:
(1)紅線外不利因素說明
1、3、4、37公交車站點,距離常綠桃花源約200米,目前尚無公交站牌,本公司只告知信息,不對此提供保證。最終以政府實施為準。
3、小區北側距離紅線約30米處為正在使用的鐵路專線,小區東側距離紅線約100米處為正在使用的鐵路專線,可能會對臨近樓棟帶來不利影響。
4、小區東側、南側道路可能會給臨近樓棟帶來噪音、燈光、尾氣等影響。
5、小區東北角有垃圾中轉站,可能會給臨近樓棟帶來不利影響。
7、出賣人在制定銷售價格時,已充分考慮以上環境不利因素影響。
注:上述提示內容系本公司根據20xx年6月份所獲取的相關資料進行整理與概述,未必包含該區域所有信息亦不能作為銷售承諾。若資料有誤差或變更,恕不另行通知,亦不承擔任何責任。
(2)紅線內不利因素說明
1、本小區紅線內現規劃有以下公共配套設施,在符合國家標準的前提下,仍可能對相鄰的住宅產生影響。
2、小區南入口、北入口、東入口,可能對周邊住戶造成噪音、燈光、尾氣等影響。
3、1、2、3、5、20、21號樓設置商業,可能有噪音、燈光、排煙排氣等影響。
4、小區內規劃有景觀噴泉和健身器材,供業主觀賞和使用,請遵守安全提示。
5、小區內設有配套公建、配電設施,可能會給周邊樓棟帶來不利影響。
6、項目停車方式為地上車庫和地下停車場,地下停車場臨近樓棟有出入口,可能對停車周邊住戶產生噪音、尾氣及燈光的影響;
7、項目中除已經明確交付日期的住宅單位,其他部分的交付時間將結合項目整體開發計劃進展安排。
8、小區各樓棟分布有各種管道,均有可能造成不利影響。
9、出賣方在制定銷售價格時,已充分考慮以上不利因素的影響。
10、以上信息,基于經政府批準的規劃及設計方案;因規劃及設計方案調整而導致信息變化的,以最終政府批準的規劃及設計方案為準。
十四、 本補充協議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內容如有沖突,以本補充協議為準。
十五、《商品房買賣合同》及本補充協議之未盡事宜及履行過程中的變更,可經雙方協商后另行簽署補充協議。
十六、買受人應按本合同約定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將應付款項通過出賣人現場POS機刷卡或以現金方式支付于出賣人。
十七、買受人確認,出賣人在簽訂本合同及其相關補充條款、附件前,已就合同條款尤其是可能會免除或者限制出賣人責任的條款按照買受人的要求進行了提示和說明,買受人已充分理解并同意其全部內容。
十八、本補充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協議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效力相同。本合同附件八共8頁。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品買賣協議10
出售方:
地址:
電話:
購買方:
姓名:
性別:
出生日期: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地址: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__經濟特區商品房產管理規定》制定。
第二條
甲方經__市人民政府文件批準,取得位于__市地段占地面積平方米的使用權,使用期限自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計年,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甲方在上述土地興建樓宇,屬結構,定名為,由甲方出售。
第三條
乙方自愿向甲方購買上述樓宇內的第座樓單元,建筑面積為平方尺,占地由甲方于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交付乙方使用,如遇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延期不得超過三百六十天,特殊原因是:
一、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
二、施工中遇到異常的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不能及時解決的;
三、其它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事件。
上述原因必須經__市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文件為依據,方能延期交付使用。
第四條
甲乙雙方同意上述樓宇單元售價為幣千百拾萬千百拾元角整。方式由乙方按指定收款銀行:賬戶名稱:帳號:付款辦法:
第五條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第二款付款,甲方有權追索違約利息,以應付款之日起至付款之日止,按__市銀行當時貸款利率計算利息付給甲方,如逾期三十天內,仍未付所欠款項和利息,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將樓宇出售他人,出售之款不足以清還甲方之款時,甲方可向乙方追索,如轉售盈益屬甲方所有。
第六條
甲方如未按合同第三條的規定將樓宇單元交付乙方使用,應按合同規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至交付日止,以當時__市銀行貸款利率計算利息,以補償乙方的損失。
第七條
在簽訂本合同時,甲方應將乙方原認購時所交付的退回給乙方或抵作購樓價款。
第八條
甲方出售的樓宇須經__市建筑質量檢驗部門驗審合格,如質量不合格時,乙方有權提出退房,退房后甲方應將乙付款現在三十天內退回乙方。
第九條
乙方在交清購樓款后,由__市房管部門發給房產權證書,業主即取得出租、抵押、轉讓等權利,并依照國家和__省對__經濟特區的有關規定,享受優惠待遇。乙方在使用期間,有權享用與該樓宇有關連的公共通道、設施、活動場所,同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和社會道德,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乙方所購樓宇只作使用。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樓宇結構,如有損壞應自費修繕。乙方購置的樓宇所占用的土地,按有關土地管理規定繳納土地使用費。
第十條
乙方所購樓宇,如發生出租、抵押、轉讓等法律行為,應經__市公證處辦理公證后,由__市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房產權轉移、登記手續。
第十一條
本合同用鋼筆填寫的與打字油印的文字,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簽訂并經__市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如發生糾紛,雙方應本著友好精神協商解決,不能解決時,應提請__市仲裁或__市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三條
本合同共頁,為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市公證處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商品買賣協議11
一、關于對買賣合同第四條(商品房基本情況)的補充約定
1、合同約定房價款不包含電話開戶費、網絡接入開通費、電視系統開通費等,該等費用由買受人自行向相關部門繳納。
2、買受人簽訂本合同時已知悉所購買物業以及周邊區域已有的道路交通環境、線網架設、市政配套設施等現狀情況,出賣人也作了充分的提示和說明,買受人在合同簽訂后不得以環境噪聲、網線架設干擾等事由向出賣人提出任何權利和主張。
3、買受人所購買的 [房號],最終以公安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的房號為準(該商品房平面圖、朝向、結構、布局等情況及在整棟中的位置圖在附件一中已列出)出賣人無需對房號變更承擔違約責任。
二、關于對買賣合同第五條(抵押情況)的補充約定
買受人同意在本協議簽訂后出賣人對該商品房所分攤的土地使用權及在建工程設定抵押,但出賣人不得因此延誤買受人對該商品房權屬的辦理日期。
三、關于對買賣合同第十條(逾期付款的處理)的補充約定
1、買受人以銀行匯兌方式支付的匯款到達出賣人賬戶之日為付款日;以現金方式支付的,以交付現金之日為付款日,不接受其他形式的付款。
2、逾期在30日(含第30日)之內的,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實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一的違約金,并于實際支付應付款當日一并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逾期付款超過30日的,出賣人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并另行處理該房屋。 出賣人選擇單方面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總房款的百分之十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該違約金從買受人已付房款中扣除,剩余房款無息退還買受人。如買受人已支付的購房款不足以支付違約金,出賣人有權繼續追償。
出賣人選擇繼續履行合同或者買受人愿意繼續履行合同且經出賣人同意的,合同繼續履行,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二的違約金,并于實際支付應付款當日一并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但買受人在出賣人寬限的期限內仍未支付應付款項和違約金全款的,出賣人仍有權解除買賣合同并收取總房款的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
4、無論買受人是以住房公積金貸款還是商業銀行貸款或其他貸款方式支付房價款,均按前述約定執行。
四、關于對買賣合同第十二、十三條(規劃、設計變更)的補充約定
1、由于政府行政命令、法律法規、規范標準發生變化及不可抗力因素直接導致的規劃設計變更,出賣人應在變更確立后30日內書面告知買受人,但不承擔違約責任。
2、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做出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雙方權利義務仍按合同及本補充協議約定執行。
3、本合同中所稱的“商品房設計”是指: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之套內戶型設計及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之所在樓宇的用途設計,“設計變更”僅指商品房的房型、朝向以及整個樓宇的用途變更。
4、在不影響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前提下,經規劃部門批準
或設計單位同意,出賣人對原規劃設計方案作出局部的調整,可不通知買受人。若變更無需經過規劃部門批準或設計單位同意的,則在不影響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和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出賣人可對原規劃設計方案進行調整,可不通知買受人。
5、因設計變更導致商品房面積發生變化的,雙方應按照本補充協議約定第五條處理。
6、鍋爐房、變電室/箱/站、調壓站、垃圾處理站、化糞池及其他小區配套設施及功能性設施等尚未最終確定的建筑及設施,不屬于環境布局范圍之內,買受人同意出賣人為了小區的整體利益或應有關主管部門要求對上述設施的最終位置進行調整。最終位置以實際交付為準,屆時本合同繼續履行,且出賣人無須因該調整向買受人承擔任何責任。
商品買賣協議12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地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遵循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下,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自愿將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商品房屋出賣給乙方,并將甲方與所出賣該房產的相關使用權同時出賣給乙方。
第二條:雙方議定上述樓層(含房屋裝修費)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即人民幣小寫_________。
第三條: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定金(違約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即小寫_________整,(后續款以收據為準)。在一年之內(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付清______給甲方,若乙方在一年內未付清房款,甲方有權收回所售的房屋,并不退回原定金______。
第四條:甲方保證所受該房屬乙方的房產合法權。在辦理相關手術時,甲方配合乙方共同辦理。
第五條:辦理房產證手續所產生的一切稅費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提供有關資料。
第六條: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配合乙方辦理有關房屋產權過戶手續,待房產過戶到乙方名下之時,乙方應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額。
第七條:甲方應在______年______月交房給乙方;交房后乙方付清余款。甲方保證在交接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如交接后發生該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交接以后發生的房屋糾紛事宜與甲方無關。
第八條: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在次月內接著乙方本房屋的按揭付款,若乙方未按時付款,與銀行發生的違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若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該方應向對方加倍賠償違約金。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_(印)乙方(買方):______________(印)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商品買賣協議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利,本著共同發展、平等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合同:
一、經銷條款
1、甲方授權乙方為____________(地區、市、縣)經銷商,經銷甲方所經銷的_______品牌________系列產品。
2、產品名稱、規格、單價詳見合同附件。
3、貨款結算方式:款到發貨或現款結算。
4、供貨程序:乙方填寫書面《訂貨申請單》,經甲方業務人員確認傳真到配送中心,配送中心確定該批貨款到帳后,三日內發貨。
5、運輸方式:甲方負責送貨至乙方所在市(縣)的車站、貨運點,運費由乙方承擔。(根據地區不同,2—10元運費/件)
6、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目標銷量為___________萬元,甲方給予返利?獎勵,否則不予返利。
二、甲乙雙方責任條款
1、甲方應根據市場狀況策劃產品宣傳、廣告及促銷活動,乙方有義務配合。
2、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經銷產品的合法證件,乙方有責任維護甲方產品的聲譽,杜絕銷售過期變質產品和經營假冒侵權產品。
3、乙方應在所經銷區域做好網絡分銷的發展、監控,并承擔責任。
4、乙方必須無條件提供甲方所需的與甲方產品有關的任何銷售數據,并做到準時、準確、完整。
三、退換貨條款
1、中國臺灣產品原則上不予退換貨,因產品包裝或配送出現差錯,甲方退換。
2、自進貨之日起五日內因產品質量問題經甲方確認同意可進行產品調換。該批產品甲方承擔此運輸費用,乙方不得自行銷毀。
3、因乙方倉儲管理不善等造成的質量問題一律不予退換貨。
四、解除合同條款
1、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如乙方連續2個月未能完成甲方規定目標之內的需求計劃,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2、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如乙方在合同規定區域以外銷售或分銷甲方產品,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如乙方違反甲方價格銷售政策,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4、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如乙方銷售假冒產品及其他造成甲方產品不良影響的,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5、在本合同執行45天內,如乙方沒有達到KB類店50%以上的鋪貨率,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6、其它本合同書中規定的終止合作或本合同的條款。
五、保密條款
乙方保證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不會將甲方的商業機密(如價格、銷售數據、知識、技術等甲方認為是“商業機密”的信息)披露給任何其他人或為自身目的使用。
六、其他條款
1、本合同為正式合同,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2、合同簽署后,如甲方在7個工作日內未收到乙方的首批貨款,合同自動失效。
3、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可另行訂立附加協議,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如出現合同糾紛,雙方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時,任何一方可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起生效。
6、本合同最終有效簽署人為甲方營銷副總經理以上職位者。
八、補充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
商品買賣協議14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商品房(車位)買賣合同》(合同編號為:榕房購字第<>號),標的物座落于__________區________街道____________路______號_______________項目_______________座/幢______層_______單元,現因
<1>合同第______條(出賣人/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
<3>其它原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同意乙方退購上述房屋,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同意解除上述《商品房買賣合同》,并自愿達成以下協議:
1、根據雙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乙方已付甲方購房款(包括定金等):(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元(人民幣,下同)。甲方同意退還乙方以下款項:
。1)購房款:(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元
。2)其他款項:(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元,合計:(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元。乙方同意接受該款項作為退房的總價款。
2、甲、乙雙方同意于本協議簽訂后____天內持原商品房買賣合同、有效的退款憑證等材料,到福州市房地產交易登記中心申請辦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網上簽約備案/預告登記的注銷手續。如福州市房地產交易登記中心無法辦理相關注銷手續或者任何一方拒絕履行本合同,甲乙雙方同意任何一方均可向福州市倉山區法院提起訴訟,并通過判決的方式按照本協議履行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簽名、蓋章)乙方(簽名、蓋章)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年月日簽訂日期:年月日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商品買賣協議15
發展商(甲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買受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方與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了購買位于
商品房的《中山市商品房買賣合同》(合同編號號: ),合同約定建筑面積: M2,購房總價: 元,已于 年 月日在中山市房地產交易登記管理所(下稱交易所)辦理了合同登記備案手續,F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決定終止該合同,并達成協議如下:
1、甲乙雙方簽訂的上述商品房買賣合同于本協議書生效之日起正式終止。
2、本協議書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3、終止上述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的手續費由 方承擔。
4、本協議一式二份,由交易所留底存檔。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簽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簽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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