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商品房買賣合同模板合集4篇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問題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商品房買賣合同6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1
一、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內容
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規定》的要求,商品房在銷售時,房地產開發企業和買受人應當訂立書面商品房買賣合同。在商品房買賣合同,雙方應當明確以下主要內容:
(一)當事人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狀況;
(三)商品房的銷售方式;
(四)商品房價款的確定方式及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時間;
(五)交付使用條件及日期;
(六)裝飾、設備標準承諾;
(七)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道路、綠化等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的交付承諾和有關權益、責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產權歸屬;
(九)面積差異的處理方式;
(十)辦理產權登記有關事宜;
(十一)解決爭議的方法;
(十二)違約責任;
(十三)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二、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具體條款
(一)當事人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一般包括,買賣雙方的名稱(姓名)、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如果有委托代理人的話,那么包括委托代理人的名稱(姓名)、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
(二)商品房基本狀況;
主要包括以下內容:a、房屋的坐落位置、朝向、日照時間、采光通風等;b、所買賣房屋的面積,應注明實際建筑面積和所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分別多少;巳房屋是現房還是預售的商品房;d、房屋的配套設施和裝修標準。
(三)商品房的銷售方式;
在房地產市場中商品房銷售的方式有很多,不同的銷售方式下,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也就有所不同,所以明確銷售方式也是非常重要的,譬如是現房銷售,還是商品房預售,或者是商品房包銷等方式。
(四)商品房價款的確定方式及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時間;
《城市房地產交易價格管理暫行規定》第4條規定,國家對房產交易價格實行直接管理與間接管理相結合的原則,建立主要由市場形成價格的機制。保護正當的價格競爭,禁止壟斷、哄抬價格!渡唐纷≌瑑r格管理暫行規定》中也規定了商品房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格,銷售方與購買方可以考慮房屋結構質量低和市場行情等因素對房屋價格在合同中確定!渡唐贩夸N售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商品房銷售價格由當事人協商議定,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交付使用條件及日期。
賣方應在某日期之前,將房屋交付買方。買方應在實際接收房屋之日起,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小理權屬登記手續,賣方應給予必要的協助。對于如何交付,僅僅是交付鑰匙就是交付使用,還是需要提供其他的輔助條件?這都需要在合同中明確,最好不要籠統的在合同中寫上交付。
(六)房屋面積條款。
購房者在簽訂購買現房時合同時在此條款中要求寫明建筑面積,及建筑面積中含共用面積的組成部分及具體平米數,使用面積平米數,建筑面積與使用面積的比例;購買預售房還要注意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的誤差問題。根據《民法通則》此條款之如此表述“誤差在3%之內(含3%),視為正常誤差,但誤差部分應按實際面積在合同中規定的單價重新結算;若誤差超過3%,則視為賣方違約,賣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在合同中一定要將面積條款方面的內容進一步細化:第一,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積,包括個公用部分的名稱和面積,如門廊、走道、電梯、公共車位等部分;第二,套內建筑面積或專用部分的建筑面積,包括套內使用面積、套內墻體面積和陽臺建筑面積等等。
(七)質量條款。
購房者在簽合同時一定要詳細地把質量要求寫進合同。如:臥室、廚房、衛生間的裝修標準、等級等。合同中應該就房屋的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作出明確約定。
(八)權利瑕疵擔保責任條款。
賣方保證在交付房屋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保證在交付時已清除該房屋上原由賣方設定的抵押權。如果房屋交付后發生該房屋交付前即存在的權利糾紛,由賣方承擔全部責任。
(九)購房者知情權條款。
一般包括,了解施工進程,并查看設計、勘察、施工、監理測量質量監管物業管理等機構的資格證書;了解與商品房相關的設計資料、建筑材料的質量等。購房者有權查看一切與房屋有關的原文件,并可以請求復印。
(十)違約責任條款。
買賣雙方都應切實履行合同中所約定的義務,如果買賣雙方有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約定,則應承擔違約責任牛在合同中應明確約定買方有按期支付購房款所應承擔的違約責任,賣方不按期交付房屋所應承擔的違約責任,以及賣力‘所交付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所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等等。
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2
(一)出賣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嚴守合同承諾。首先,出賣方應遵守國家工程質量的有關規定,保證售房質量,配套設施要齊全,房屋實際面積與合同約定的面積一致。其次,銷售行為要規范,銷售廣告和宣傳材料不得夸大其辭。最后,要確保房屋按期交付,如期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二)買受方應正確理解銷售廣告與合同之間的區別。開發商的宣傳廣告普遍存在夸大其辭的情況,但廣告不具有合同的效力,對開發商也是沒
有任何約束力的。而 90% 的購房者首先是從廣告中了解到房屋的大致情況,沒有或是無法實地考察辨別真偽。因此,購房者在購房時不應把宣傳廣告與商品房合同劃等號,必要時,可以在簽訂購房合同時,要求開發商將廣告中的承諾寫入合同,或作為合同的附件。
(三)買受方應對房地產開發企業進行必要的資格審查。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預售商品房時應當持有“一照”、“五證”。“一照”即《企業法人營業執照》,首先要清楚房地產開發商是否具有開發建設銷售商品房的法定資質!拔遄C”即《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這些是購房人能否取得產權憑證的關鍵。消費者如購買現房,還應當了解該房屋是否已經驗收合格,向開發商了解相關的驗收合格的證明,即《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四)買受方簽訂合同時條款要約定得明確、具體、細致、規范。房屋買賣合同標的,較之于一般標的物的買賣更復雜,購房者對以下條款要特別明確約定:
(1)面積的確認及面積差異的處理;
(2)規劃設計變更的.處理;
(3)基礎設施和公共配套建筑正常運行等;
(4)對基礎設施和公共配套建筑正常運行的具體日期;
(5)交付房屋及辦理產權證的時間及處理方式;
(6)適用解除合同的條件和行使解除權的時限、方式等。
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3
賣房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購房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關于乙方向甲方購房事宜,雙方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其擁有獨立產權的位于 市 區的房屋(房屋權證編號: ,建筑面積 平方米)以人民幣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元整)出售給乙方。 已方愿意以上述價格向甲方認購該房,并以購得的上述房屋向中國 銀行 分行申請購房抵押貸款。
二、甲方承諾:
1、向乙房申請購房貸款銀行或貸款銀行認可的機構提供符合要求的房屋資料以備查核。
2、保證對出售的房屋擁有獨立產權。如果該房屋為共有房屋,則必須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出售書面文件。
3、保證該出售房屋未予出租。因出租所產生的任何問題由甲方承擔并負責解決。
4、自簽訂購房協議書范本起,保證將該房屋按約定價格售給乙方,期間不得反悔或將房屋出售給第三人。
5、按照前述業務的需要,及時簽訂各項合同文件和辦理各種手續。
6、在辦理產權過戶時,應依要求將房屋產權資料交付貸款銀行或貸款銀行認可的機構持有。
三、乙方承諾:
1、向貸款銀行或貸款銀行認可的機構提供符合要求的資料以備查核,并依規定支付費用。
2、保證按原約定價格向甲方購買前述房屋,并及時將貸款所得支付甲方之售房款。
3、將所購房屋向貸款銀行申請抵押貸款。
4、按照前述業務需要,及時簽訂各項合同文件和辦理各種手續,并承擔各項費用。
5、在辦理房屋過戶時,應依要求將房屋產權資料交付貸款銀行或其認可的機構持有。
四、購房協議書范本以乙方向貸款銀行申請購房抵押貸款獲得批準為正式生效條件。如果貸款銀行認為乙方的借款申請不符合條件而不予批準,則甲、乙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甲方若向乙方收取定金,應如數退還給乙方。
五、如果貸款銀行批準的貸款金額不足申請貸款額的70%,則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否則,乙方應履行本協議的有關規定。
六、違約責任
1、如果甲方違約,拒絕將房屋出售給乙方,應向乙方賠償因此受到的損失。
2、如果乙方違約,貸款申請獲準后沒有向甲方購買房屋,應向甲方賠償因此受到的損失。
七、本協議的定立、履行、接觸、變更和爭議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八、本購房協議書范本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購房協議書范本壹式肆份,雙方擱執壹份。有乙方交貸款銀行或其認可的機構壹份。
十、約定:
甲方:
乙方:
甲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
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
電話:
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4
原告: ,男, 漢族, 年 月 日出生,住 ,身份證號: 。
被告: ,住 。
法定代表人: 。
訴訟請求:
1,請求判令被告繼續履行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
2,請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從 年 月 日起至實際履行之日止按日向原告支付已交付房款千分之0.1的違約金,暫算至起訴之日止違約金暫計 元。
3,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及理由:
年 月 日,經原被告雙方協商一致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合同第三條,“原告購買被告商品房為第 層 號房,該房屋建筑面積共 平方米”。
第五條,“計價方式及價款,1,按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人民幣每平方米 元,總金額 元”。
第七條,“付款方式及期限,原告在簽訂本合同時一次性付清房款”。
第十六條,“被告承諾與 年 月 日前,取得前款規定的土地房屋權屬證書,交付給原告”。被告不能在前款約定期限內交付權屬證書,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約定處理:2,約定日期起90日后,被告仍不能交付權屬證書或者登記證明的,雙方同意按下列1,2項目處理:“(2)原告不退房,被告自約定日期至實際交付權屬證書或登記證明之日止,按日向原告支付已交付房價款千分之0.1的違約金”。
合同簽訂后,原告按照合同的約定,于當日就向被告繳納了房款 元。被告卻嚴重違反合同約定,在 年 月 日前,不僅未交付房屋,也未將土地,房屋權屬證書交付給原告,致使原告到目前為止不能登記過戶。原告曾多次要求被告履行合同義務,均未果。
原告認為,合同簽訂后原被告雙方應充分履行合同義務,被告未交付房屋及未交付土地房屋權屬證書的行為已經嚴重違約。因此,為維護本人合法權益,特訴至人民法院請求支持我方訴請。
此致
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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