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模板5篇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商品房買賣合同5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1
出賣人:
法定代表人: 電話:
買受人: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出賣人和買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商品房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出讓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號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面積為______平方米,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所有土地用途為住宅,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 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該商品房為第一條規定項目中的一幢第一單元四層一號。該房號為暫定編號,最終以公安行政管理部門審核的房號為準。
該商品房的用途為住宅,層高為2、8米。該商品房朝向為座北朝南。
該商品房為預售商品房,出賣人委托預測該商品房面積的房產測繪機構是通江縣精全測繪隊,其預測建筑面積共____平方米。
第三條 抵押情況
該商品房所分攤的土地使用權及在建工程均未設定抵押。
第四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按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______元人民幣,總價款________元人民幣。
第五條 付款方式
采取分期付款。第一次在簽訂合同時付該房總價款的____%,第二次在交付使用時一次性付清下余款項。
第六條 出賣人保證該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相應責任。
第七條 逾期付款責任
買受人未按照約定的時間付款的,逾期在____日之內,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的違約金,并于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起___日內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八條 交付條件
出賣人應當在房屋竣工驗收后向買受人交付該商品房。
第九條 市政基礎設施和其他設施的承諾
水、電、氣均通到用戶門口。
第十條 逾期交房責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賣人未按約定的期限和條件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的,按照房屋總價款3‰作違約處理。
第十一條 面積差異處理
該商品房交付時,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公示其委托的有資質的房產測繪機構出具的商品房面積實測技術報告書,并向買受人提供該商品房的面積實測數據(以下簡稱實測面積)。實測面積與約定面積發生誤差的,雙方協商處理。
第十二條 交接手續
驗收交接后,雙方簽署商品房交接單。
第十三條 產權登記
出賣人應當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取得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權屬證明。如因出賣人的責任未能在本款約定期限內取得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權屬證明的,按照買受人全部已付款的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應當及時告知另一方當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結束之日起_____日內向另一方當事人提供證明。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通江縣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對本合同中未約定、約定不明或不適用的內容簽訂書面補充協議進行變更或補充,但補充協議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中約定應當由出賣人承擔的責任或不合理地加重買受人責任、排除買受人主要權利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對本合同的解除,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賣人一人,買受人一份。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簽訂時間: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時間:___年___月__日
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2
《解釋》第八、九條規定了出賣人承擔懲罰性賠償責任的5種情形,即出賣人在承擔締約過失責任或違約責任后,買受人還可以同時要求其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懲罰性賠償責任。
一、懲罰性賠償責任的適用
1.可適用懲罰性賠償責任的僅限于該5種情形,其他違約或欺詐行為均不得適用。由于懲罰性賠償責任是超出實際損害數額的附加性賠償,目的不在于傳統損害賠償責任中的補償損失,而是一種懲罰,故只能在法律明文規定情況下適用。
2.適用的條件。(1)買賣合同已經成立,即必須是雙方已經訂立了商品房買賣合同。如僅發出要約尚未承諾,雙方正處于協商過程中,則不發生懲罰性賠償責任。這時,僅發生締約過失責任。(2)合同成立后,發生5種情形,必須是已經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被撤銷、解除。(3)買受人無法取得房屋。即因存在法律上的障礙,使買受人無法取得房屋所有權,例如房屋已合法過戶給他方。同時滿足上述條件才可以適用懲罰性賠償責任。
發生上述5種情形后,出賣人能夠補救,合同仍可實際履行,則不應適用懲罰性賠償責任。比如說:(1)開發商將已經抵押的房屋出賣或在出賣后又抵押的情形下,如果開發商能夠將該抵押及時解除,則即使其確實存在惡意抵押的行為,也不應令出賣人承擔懲罰性賠償責任。(2)訂立合同時有故意隱瞞沒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或提供虛假證明的行為,但其在起訴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預售合同有效,也不應令出賣人承擔懲罰性賠償責任。(3)一房二賣情形下,未實際取得房屋的買受人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懲罰性賠償責任,而實際可以取得房屋的買受人則不能主張,即使出賣人在履行交付房屋的過程中還有其他嚴重違約行為,而致使合同被解除。比如,出賣人有嚴重逾期交房、逾期辦理產權證等行為而使合同被解除的情況。因為這種責任已經不是因為一房二賣本身造成的后果。
3.如何把握“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1)“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與返還利息、賠償損失可以同時并用,而不是只能選擇適用。(2)并不是所有的案件一律賠償已付購房款一倍的損失,而是應由法院依據個案的不同情形在一倍以內自由裁量。(3)法院在自由裁量時應主要依出賣人的過錯程度、情節輕重、所得利益大小、造成損失的大小、社會影響程度等來決定賠償額。這類似于刑法中量刑時考慮情節的方法。同時,還可以考慮出賣人的承受能力如何,甚至于買受人的經濟能力如何。傳統的補償性賠償責任是為了填補損失,故僅考慮行為造成的損失大小,而不考慮行為人的主觀惡意大小、情節等內容,而懲罰性賠償責任的主要目的在于懲罰,故裁量時考慮的內容不同。
二、懲罰性賠償之外的損失賠償
懲罰性賠償與其他損失的賠償是可以并存的,并不能因承擔了懲罰性賠償責任而免除開發商的其他賠償責任。
應區分出賣人承擔的是合同解除后的損害賠償責任還是締約過失責任,二者賠償損失的具體范圍是有所不同的。第八條規定的兩種情形屬合同解除后的損害賠償責任,第九條第(一)項屬締約過失責任,第(二)、(三)項則既可能是締約過失責任也可能是合同解除后的損害賠償責任。
1.合同無效或被撤銷后締約過失責任的損失賠償范圍。無效合同或可撤銷合同被撤銷后,出賣人承擔的是締約過失責任。在締約過失責任中,賠償范圍限于信賴利益。信賴利益的損失,即當事人因信賴合同的有效而履行,在訂立和履行合同中所支出的各種費用和代價,在合同被確認無效或撤銷以后,當事人所蒙受的損失。信賴利益與期待利益不同。期待利益是當事人通過合同履行所獲得的利益,主要包括履行利益及利潤收入。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被撤銷后的信賴利益具體包括:訂約費用即合同訂立過程中買受人支出的合理費用;履行的費用包括準備履行所支付的費用以及實際履約所支付的費用;為支出上述各種費用所失去的利息;合理的間接損失。所謂間接損失,是指如果締約一方能夠獲得各種機會,而在因另一方的過錯導致合同不能生效履行的情況下,使這些機會喪失。如買受人因為合理信賴出賣人將依約交付房屋,而沒有考慮向另一個開發商買房,從而失去了一筆本可得到的利益。這種機會損失是否合理一般不易確定,故在買賣合同未成立時承擔締約過失責任情形下,不應當包括在信賴利益范圍內。但合同成立并實際開始履行后,如買受人已實際交付了大部分房款,此時合同才被確認無效或被撤銷,如對受害人的機會損失一概不予保護則有失公平。尤其是如因出賣人的上述嚴重欺詐行為使合同成立后被確認無效或被撤銷,更應保護買受人的合理的機會損失。信賴利益原則上不得超出履行利益,即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被撤銷后買受人所獲得的信賴利益的賠償,不得超過合同有效且得到實際履行的情況下所能得到的全部利益,尤其是在考慮賠償買受人的間接損失的情況下,信賴利益超出履行利益的情形是極可能發生的。
2.合同解除后的損害賠償責任范圍?沙蜂N合同買受人未選擇撤銷而出賣人違約致合同被解除,出賣人承擔的是合同解除后的損害賠償責任。合同解除后的責任是違約責任還是締約過失責任,尚存爭議!督忉尅返诎恕⒕艞l規定的出賣人在違約時承擔懲罰性賠償責任,前提是出賣人已無法實際交付房屋,商品房買賣合同被解除。這里的損害賠償責任只能是合同解除后的損害賠償責任。違約責任中應適用完全賠償原則,即因違約方的違約使受害人遭受的全部損失都應當由違約方負賠償責任,包括積極損失和可得利益的賠償。(1)積極損失。積極損失即現有財產的減損滅失和費用的支出,它是一種現實的財產損失;可得利益是本來應該得到的利益而沒有得到。積極損失具體包括:各種訂約費用,一方對另一方作出履行后未獲得對價,因標的物交付瑕疵而要承擔的全部損失,因履行遲延造成的利息損失和其他財產損失等等。這里的積極損失與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后的.信賴利益損失是不完全相同的。(2)可得利益。有觀點認為,繼續履行合同與合同解除兩種情形的違約損害賠償范圍不同,主要不同是:合同解除時不能要求違約人承擔可得利益的損失。理由如下:一是認為,由于合同解除的效力是使合同恢復到訂立前的狀態,而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條的規定,可得利益只有在合同完全履行時才有可能產生,既然當事人選擇了合同解除,就說明當事人不愿意繼續履行合同,放棄了可得利益,非違約方就不應該得到合同在完全履行情況下所應得到的利益,即不應該賠償可得利益。二是認為,合同解除后可得利益難以確定。上述觀點有一定道理,但《解釋》第八、九條規定的幾種情形正是反駁的例證。當一方違約時,實際履行在法律上或事實上已成為不可能,或履行費用過高,實際履行已不必要時,對可得利益不保護是有失公平的。此時非違約方“選擇”解除合同并非出于自愿,而是由于違約方的過錯不得不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完全可能不是因為繼續履行對買受人不利。如在一房二賣的情形下,因房價大幅上漲,開發商已將房屋另售他人并已合法過戶,而未取得房屋的購房人已付房款數額不大,即使加倍賠償亦不足以防止開發商因違約而獲得巨大的利益。此時,開發商獲得超過原買賣合同部分的價款,即可視為買受人的可得利益,該數額是完全可以確定的,應予以保護,否則將縱容開發商違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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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3
出賣人(甲方):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
買受人(乙方):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愿基礎上,就乙方自愿購買甲方所有的房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交易房屋具體情況
1、房屋地址:__________
2、房屋面積總面積:__________㎡,主房面積:__________㎡,車庫面積:__________㎡,配房面積:__________㎡,閣樓面積:__________㎡,房屋結構:__________㎡,產權:_________年,房屋用途:_________,購房合同編號:_________。
第二條、交易房屋價款及給付方式
1、房屋的交易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元整)。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房款人民幣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元整)。本合同簽訂之日后甲方貸款余額人民幣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元整)由乙方以銀行按揭方式支付月供人民幣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元整)。房屋如能辦理更名手續乙方應在更名辦理時一次性支付甲方剩余房款,甲方積極配合辦理更名手續,本合同簽訂履行后甲方不再支付與本房有關系的任何費用。
第三條、稅費承擔
1、本合同項下房屋交易、更名、辦一手房房產證等行為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交易稅費、過戶所產生的費用等一切稅費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保證對所出賣的房屋享有完全的處分權并保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而且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甲方原因造成該房屋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退還乙方所有已支付房款并賠償乙方所有損失及違約金20萬元(貳拾萬元整)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法律責任。
2、經雙方協商確定,甲方在交房當日將水、電等費用結清。
3、甲方于房產證可辦理后積極無償配合乙方辦理房產證辦理、過戶、更名等手續,甲方應在物業通知領鑰匙10日內向乙方騰空房屋并交付使用,甲方如未能按時配合乙方辦理所有手續及交房甲方應賠償乙方違約金20萬元(大寫)貳拾萬元整。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或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的,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20萬元(貳拾萬元整)。
2、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付,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20萬元(貳拾萬元整)。
3、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積極配合將該房屋過戶到乙方名下,甲方自愿支付乙方20萬元(貳拾萬元整)作為違約金。
4、如乙方為按時向銀行支付按揭造成甲方貸款逾期等不良記錄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并支付甲方相應損失計違約金20萬元(貳拾萬元整)。
5、乙方如未能按規定積極配合甲方辦理房權證交易手續甲方有權提出中止合同并要求索賠損失。
6、本房如因天災等一切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本合同無法正常履行所產生的一切損失雙方互不賠償互不追責。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律師事務所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4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有好協商,就房屋買賣一事,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前提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自愿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并自愿買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1.1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套內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
1.2出售房屋的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房屋平面圖及其四至見房產證。
1.3.1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并轉讓。
1.3.2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并轉讓。甲方還應當將附屬于該房屋的陽臺、走道、樓梯、電梯、樓頂、裝修、衛生間、院壩、其他設施、設備,轉讓給乙方,其轉讓價格已包含在上述房屋的價款中,乙方不再另行支付價款。
第二條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該房屋沒有設定擔保、沒有權屬糾紛,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若因此發生相關糾紛,其后果由甲方承擔。甲方需付乙方違約金_________萬元。
甲方保證出售房屋中未曾發生過重傷、非正常死亡、嚴重刑事案件等可能導致乙方心理不安的嚴重情況,不存在不正常輻射及其他致病等情況,若有,甲方必須盡到告知義務。如果乙方發現房屋中曾經發生過上述情況而甲方未曾予以書面披露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或者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萬元。
第三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按建筑面積計算價款,房屋單價為人民幣每平方米____________元,總金額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第四條履約定金
乙方在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付給甲方定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時充抵房款。
第五條價款支付:
乙方分三期付給甲方:
第一期:在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付人民幣______萬元;第二期:在不動產權證過戶手續辦理完畢之日,付款______萬元;第三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清尾款人民幣______萬元。
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向乙方出具收據并簽字畫押。
乙方以銀行轉賬方式向甲方支付款項,甲方收款信息如下: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不動產權變更
1、甲、乙雙方同意,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辦理過戶手續。
2、在乙方辦理相關產權轉移時,如需要甲方出面處理的,不論何時,甲方應予協助。如因甲方的延誤,致影響過戶登記,因而遭受的損失,由甲方負賠償責任。如甲方原因而不能辦理過戶登記,乙方有權解除合同,解約時,甲方除返還全部房價款外,并按本合同第九條承擔違約責任。
3、辦理以上手續應當繳納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各自承擔。
第七條附屬設施等相關手續辦理時間約定:
1、甲、乙雙方定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正式交付該房屋;甲方應在正式交付房屋前騰空該房屋。
2、雙方定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相關附屬設施和相關權益的更名手續。
3、甲方應在房屋交付前將其落戶于該房屋的戶籍關系遷出。
第八條共有產權人情況
甲方確認本合同所售房屋(有/無)共有產權人。
如果有,無論不動產權證上是否登記了共有權人,甲方需提供共有產權人同意甲方出售房屋的書面意見。
第九條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辦理房產過戶以及交付房屋,每逾期______天按房價的總額________計算違約金給與乙方。逾期超過____個月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并按房屋總價的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日期給付房價款時,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__________計算的違約金給與甲方。逾期超過______個月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________%的違約金。
3、違約方要承擔守約方為實現債權而產生的律師費、差旅費、誤工費等。
第十條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轉移給乙方,轉移前滅失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第十一條該房屋正式交付時,物業管理、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通訊等相關雜費,由________承擔。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以及本契約的附件均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管轄。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其中甲方留執______份,乙方留執______份,為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提交房屋權屬登記機關______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5
出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房產一事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聲明,甲方所售房屋手續齊全,房屋位于銀川市 小區 號樓 號房,房屋用途為公寓 , 房屋結構為框架 ,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以產權證上登記的建筑面積為準)。
甲方保證房屋產權無查封、無債務糾紛,提供的材料齊全、真實有效,可以辦理權屬過戶、稅務登記、貸款申請等與交易有關的各項事宜。
第二條 乙方聲明,乙方購買本合同第一條所述甲方房屋,支付房款,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承擔違反本合同義務的法律責任。
第三條 甲乙雙方同意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 元/平方米,共計人民幣(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_ _元整(¥ )
第四條 付款
1、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時,即支付購房定金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萬元整(¥____________);
2、乙方采用以下第________種方式
A. 乙方為非貸款客戶,應在簽定本合同后三個工作日內支付全部房款;
B. 乙方為商業銀行貸款客戶,應在評估報告出具后三個工作日內,支付除乙方貸款申請額之外的剩余房款,乙方首付款應為除其貸款額度以外的其他購房款項總和。銀行貸款部分的房款按銀行規定支付;
第五條 產權過戶
A. 乙方為非貸款客戶的,甲乙雙方應當在乙方支付了全部房款之日起配合辦理完畢產權過戶登記手續;
B. 乙方為商業銀行貸款客戶的,甲乙雙方應在貸款機構簽發的乙方貸款審批通過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共同配合辦理完畢產權過戶登記手續
第六條 房屋交付
1、甲、乙雙方均應親自到場,辦理水、電、煤氣、物業、供暖、戶口遷移等相關事宜,確保房屋交付使用。房屋交付前,房屋所產生的水、電、煤氣、供暖、物業等各項費用由甲方承擔;房屋交付后所產生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雙方應簽署《物業交驗單》。
2、甲方保證向乙方出售的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債務糾紛,并結清物業、供暖等手續。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甲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3、甲方保證所售房屋建筑面積同產權證記載相符;并提供齊全辦理權屬變更的全部手續;
第七條 甲、乙雙方應相互配合向房屋所在區(縣)房地產交易所申請辦理上市批準及房屋買賣權屬過戶相關手續,按有關規定申領房屋所有權證。辦理上述手續時產生的稅費及相關費用,由甲、乙雙方依書面約定辦理,沒有書面約定的,依照國家規定繳納。
第八條 乙方交付甲方定金后,雙方依據合同法定金規定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悔約應當雙倍返還乙方定金,乙方悔約定金不予返還。同時,甲乙雙方如未按照約定履行義務的,導致合同履行遲延或無法履行,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他方造成的損失。因遲延履行合同義務,違約方每逾期一日應賠償相當于成交價格的萬分之二的違約金。
第九條 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
電 話: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電 話: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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