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房屋買賣合同匯編五篇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房屋買賣合同5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房屋買賣合同 篇1
(一) 房屋買賣未采用書面形式。
法律規定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一條規定:“房地產轉讓,應當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合同中應當載明土地使用權取得的方式。”
《合同法》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狈康劫I賣合同的簽訂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我國也《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
法律分析由此可見,房屋買賣合同即使未采用書面形式,也并不必然導致合同無效。如買賣雙方均實際履行了主要義務,買受人已交付了房款,并實際使用和占有了房屋,又沒有其他違法行為,只是該買賣合同沒有書面形式的,應認為買賣關系有效。但為了過戶的需要,應補簽書面的房屋買賣合同,買方可要求賣方協助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如雙方未履行口頭合同的主要義務且并不能就此達成一致,則該合同應認定為無效的合同。
(二) 賣方轉讓沒有所有權證書的房屋買賣合同。
法律規定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八規定不得轉讓。但從該條立法目的上看,其規定應當是屬于行政管理性的,違反這一規定,僅是產生房屋轉讓不能及時頒證或不能如期過戶的結果。
《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一條規定,“出賣的標的物,應當屬于出賣人所有或者出賣人有權處分。法律、行政法規禁止或者限制轉讓的標的物,依照其規定。”可見,只要標的物合法且有權處分,對于標的物是否有相關證照,合同法并無特別要求。
《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的規定也可以推導出:房屋買賣合同簽訂時,盡管該房屋尚未辦理所有權登記,合同也有效。對此應理解為:房地產權利人沒有現實房屋的產權證而不能辦理房屋轉讓過程中涉及到的登記過戶手續,但不應據此認為預購房買賣合同必然無效。如雙方在簽訂協議時對房屋權屬證書尚未領取的狀況是明知的,且當條件或期限成就時就可以辦理過戶手續,產權亦無其他爭議或購買的房屋已交付原告入住時,一般應認定為有效。如賣方隱瞞無證的事實或因存在屋建造存在違法行為且已被有關機關確定,根本不能取得所有權證的,則此類合同應為無效。
(三) 沒有辦理過戶手續而引起發一方反悔的。
法律規定
《關于私房買賣的成立一般應以產權轉移登記為準的復函》(1990年2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強調:“簽訂房屋買賣協議以后,提出解除買賣協議,未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手續,應認為該民事法律行為依法尚未成立。一方翻悔是允許的!
《關于范懷與郭明華房屋買賣是否有效問題的復函》(1992年7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答復:“房屋買賣系要式法律行為,農村的房屋買賣也應具備雙方訂有書面契約、中人證明、按約定交付房款以及管理房屋的要件;要求辦理契稅或過戶手續的地方,還應依法辦理該項手續后,方能認定買賣有效!
《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明確規定:“當事人以商品房預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由請求確認合同無效的,不予支持。”
《物權法》第十五條規定:“ 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
《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九條中規定:“依照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手續,或者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才生效,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當事人仍未辦理批準手續的,或者仍未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合同未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合同應當辦理登記手續,但未規定登記后生效的,當事人未辦理登記手續不影響合同的效力,如果原告請求被告交付該訟爭房屋,則人民法院應當責令被告繼續履行其合同,并責令被告協助原告辦理房屋過戶手續!
法律分析
由此可見,房屋買賣合同是否進行登記已在法律上確認不是生效條件,僅是未辦理有關手續之前,不具有將合同指向標的房產權屬變更的效力。本質上說,這涉及到的債權行為和物權行為二元劃分的理論,只要雙方簽訂的不動產轉移合同(債權行為)依法有效,當事人雙方就應按合同約定和法律規定辦理不動產登記(物權行為)手續。因合同一方原因未辦理過戶登記手續的,人民法院應責令其繼續履行,辦理過戶登記。
房屋買賣合同 篇2
出售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購買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與乙方就位于的房屋買賣事項,經充分、平等協商一致、自愿達成本合同。
一、房屋情況
1、本合同交易的房屋位于_____市_____區/鎮___________村_____組_______號
2、房屋結構為大門朝南落地式帶院子,房屋總占地面積約為_________㎡,其中房屋占地約為___________㎡,院子占地面積__________㎡,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該交易房屋由出售人全額出資建造,使用的土地為______村_____組集體土地,并征得其他村民和村集體同意,可以長期占有、使用。該房屋在交易前為出售人完整所有、占有、使用ゲ⒖梢猿鍪圩讓該房屋。
二、為保證本合同切實履行以及房屋的交付使用,出售人保證并承諾如下:
出售人自愿根據本合同條款將本合同項下房屋售予購買人,對此不反悔,本合同項下房屋質量符合居住需要不存在任何質量瑕疵,本合同項下房屋與他人及村集體不存在經濟糾紛。出售人僅將該房屋售予購買人該房屋售予購買人后,該房屋包括土地、房屋及附屬設施的所有權益歸購買人。例如可以獲取的征地補償、拆遷補償等出售人愿意積極配合購買人辦理房屋產權的相關手續以及愿意積極配合購買人爭取和維護對該房屋的權益。
三、房屋價格
1、本合同項下房屋交易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萬元,為固定不變價格。該價格包括了該房屋使用所占土地的費用、房屋建造的費用、附屬設施的價值、合理的增值價值以及應當繳付的相關稅費。
2、購買人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天內一次性將____萬元支付給出售人,支付方式為存入出售人以下銀行賬戶: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戶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購買人存入購房款后并通知出售人后,出售人立即給購買人開具收款收據。
四、購買人根據第四條支付價款之日,出售人交付本合同項下房屋以及相關資料,購買人支付價款后不能正常占有、使用該房屋的,出售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五、甲、乙雙方同意上述協議,各無異議,不得反悔。如果雙方就本合同事項發生爭議,雙方無法協商解決時應當首先請求本村村委會、所在街道辦事處協調解決。
六、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摁手印之日起生效,并持續有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
中證人(簽字)________中證人(簽字)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3
出賣方:
身份證:
(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方:
身份證: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有一套房產
(1、有房產手續;
2、無房產手續),經與乙方協商,賣與乙方所有,為明確權利義務關系,訂立本合同。
一、房產位于,面積平方米。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
二、價款 ,于簽訂本合同時一次性支付現金。
三、甲方保證所出賣的房產產權為自己獨立所有,無抵押、擔保等他項權利。
四、交付,甲方于本合同簽訂日將房產鑰匙交與乙方視為交付房產。
五、違約,如甲方所出賣的房產在本合同簽訂后發生爭議或者有第三人主張權利,均為甲方違約,甲方應當向乙方退還本合同規定的房價款并支付違約金額為房價款的30%的違約金。
六、本合同所轉讓的房產由甲方委托 為保證人,保證人保證本合同所轉讓的房產沒有權利瑕疵,否則承擔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支付款項的連帶義務。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補充規定: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保證人(簽字):
年 月 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4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買受人姓名:
身份證
地址:
聯系電話:
電話:
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__層__號房。該商品房的用途為__,屬__結構,層高為__米 ,建筑層數地上__層,地下__層,暫定名__。該商品房陽臺是【封閉式】【非封閉式】。
該商品房合同約定建筑面積共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平方米
第二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按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人民幣)每平方米__元,總金額(人民幣)__千__百__拾__萬__千__百__拾__元整。
第三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規定按照房地產管理局相關部門實測面積,多退少補 ;
第四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__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買受人在簽訂本合同時,一次性付清所購房屋全部房款。
2.分期付款
第五條 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_2_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_30_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五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_30_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_5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五_。
第六條 交付期限
出賣人在__年_月_日前,將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_180_日內告知買受人的;
2.遇政府規劃變更;
第七條 出賣人關于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運行的承諾
出賣人承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1.水、電設施在房屋交付時達到使用條件;
2.暖氣設施在房屋交付后第一個采暖期達到使用條件;
第八條
1.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歸出賣人所有;
2.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外墻面使用權歸出賣人所有;
3.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命名權歸出賣人所有;
4.該商品房所在小區的命名權歸出賣人所有。
第九條 買受人的房屋僅作__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十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二條 本合同共__頁,一式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___年__月__日
___年__月_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5
售 方: (簡稱甲方)身份證號:
買 方: (簡稱乙方)身份證號:
居間方: (簡稱丙方)
甲,乙,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的規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1,甲方自愿將坐落在 區 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對該房屋已作充分了解并實地看房,對該房屋現狀無異議,愿意購買該房屋。
2,該房屋的基本情況如下:
房屋性質: 所有權人: 面積: 樓層:
產權證號: 土地證號: 丘號:
附屬設施:
第二條,成交價格
甲,乙雙方協商后的實際成交價格為人民幣: 元(大寫),$ (小寫)該房屋的配套設施,過戶的相關費用由 承擔。
第三條:傭金支付
甲方按照總房價款的 %支付,即為人民幣 元($ 元)
乙方按照總房價款的 %支付,即為人民幣 元($ 元)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不完全履行致本合同終止的,違約方須在違約行為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向丙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全部傭金,守約方已繳納的傭金將予以退還。
甲乙雙方惡意串通,損害丙方利益的,對上述傭金的支付承擔連帶責任。
第四條:房款付款約定(本條各款項均不計利息)
乙方向甲方的付款約定:
。1)乙方于 年 月 日向甲方支付該房屋的定金。計人民幣
元(大寫)$ (小寫)
。2)乙方于 年 月 日過戶當日交付該房款人民幣
元(大寫)$ (小寫)
。3)
。4)待該房屋過戶手續辦理完畢,且甲,乙雙方確認該房屋費用交接清楚并在物業實驗單簽字七日內(遇節假日付款時間順延),結清余款。
第五條:相關事宜
1,乙方需要貸款并請丙方為其承擔他項權辦理之前擔保責任,乙方需承擔辦理貸款的相關費用。
2,丙方為甲乙雙方提供交易機會,并促成交易成功,協助甲乙雙方辦理產權過戶手續。
3,甲方承諾于 年 月 日前騰空該房屋,并將該房屋鑰匙交于乙方。甲乙雙方自行辦理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氣,有線電視,物業管理及戶口遷移等過戶手續及相關費用的交接事宜。
4,甲方保證該房屋權屬無爭議。如有共有權人,甲方保證出售的該房屋已取得其他共有權人的同意。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須保證該房屋權屬無爭議,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權屬糾紛或債務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并承擔一切后果及違約責任。
2,甲,乙雙方須保證該房屋結構無拆改或拆改得到相關管理部門的同意及持有合法,有效證件,若因此影響辦理過戶手續,產生的一切后果及違約責任均由責任方負責。
3,甲方認可乙方貸款方式付款時:
(1)貸款過程中,乙方提出終止貸款行為,則乙方須補齊所差房款,繼續履行該合同,并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經濟損失。
。2)乙方須保證所提供的各種材料與證明的真實,可靠。如因證明不屬實或其資信度不夠等個人原因造成的貸款未果,乙方承擔相應責任及經濟損失。
。3)乙方須按照約定按時到指定銀行辦理貨款手續,否則貸款延期責任由乙方承擔。
4,如甲,乙任何一方拒絕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或發生本條第1,2,3,款違約責任,均由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相當于合同第二條確定的房屋實際成交價的25%數額的違約金,并賠償守約方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同時,違約方應向丙方支付總房款的2%違約金。
5,如因一方違約引起訴訟,守約方為訴訟支出的相關訴訟費,保全費,律師費均由違約方承擔。
第七條:免責條款
如因洪水,地震,火災和法律,政府政策變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的,甲,乙,丙三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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