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商品房買賣合同五篇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發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商品房買賣合同5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1
為正確、及時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已經公布并實施。其中規定了商品房買賣中的懲罰性賠償原則,這一規定對規范房產市場,保護購房者的切身利益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但是這引發了商品房在適用《解釋》的同時是否適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下簡稱《消法》)的問題上眾說紛紜,本文僅就對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中是否適用《消法》談談自己的一些拙見。
《解釋》中關于懲罰性賠償條款的規定如下:
第八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無法取得房屋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并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ㄒ唬┥唐贩抠I賣合同訂立后,出賣人未告知買受人又將該房屋抵押給第三人;
。ǘ┥唐贩抠I賣合同訂立后,出賣人又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
第九條出賣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并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一)故意隱瞞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事實或者提供虛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ǘ┕室怆[瞞所售房屋已經抵押的事實;
(三)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
其中購房者在購房過程中出現以上的5種情況時除了可以要求開發商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可以要求由此造成的損害賠償,之后還可以主張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懲罰性的賠償。也就是說如果發生了以上的5種情況時購房者可以要回的款項的最高額為已付購房款加上相當于已付購房款的懲罰性賠償金再加上已付購房款的利息及造成的損失,即雙倍的已付購房款、利息還有損害賠償金。這樣一來,《解釋》規定的特定的情況的賠償金額可能超出《消法》規定的因欺詐而應給予的雙陪賠償。
這樣就產生了一個問題:在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當中除了《解釋》規定的幾種欺詐以外的欺詐是否適用《消法》的雙倍賠償?
關于是否適用的問題,有兩種不同的觀點:
1.適用!督忉尅芬幎ǖ那闆r與《消法》的規定并不沖突,在符合《解釋》規定的具體情形時,無論適用《解釋》還是《消法》都可以。
2.不適用。消法制定時,所針對的是普通商品市場嚴重存在的假冒偽劣和缺斤短兩的社會問題,所設想的適用范圍的確不包括商品房在內。同時制定的《產品質量法》明文規定不包括建筑物,可作參考。再就是從目前的實踐來看,大多法院也不認為商品房交易適用《消法》第四十九條規定,主要原因是,商品房買賣合同金額巨大,動則數十萬、上百萬,判決雙倍賠償會導致雙方利害關系失衡。綜上,此種觀點認為,商品房交易過程中開發商應承擔的賠償責任是合同約定的賠償責任或賠償實際損失的責任,而不是《消法》所規定的雙倍賠償責任。
以上兩種觀點本人認為都過于絕對。我們要根據具體情況區別對待,分別適用。
首先,我認為能適用:
1.從立法本意上來說,《解釋》規定的賠償額度,按照上面的分析,最高額度可能超出已付購房款的雙倍。解釋規定的這幾種欺詐行為是屬于商品房買賣糾紛之中最嚴重、最惡劣的幾種。也就是說,這幾種最惡劣的情況可以適用《解釋》規定的最高雙倍以上的懲罰性賠償,那么,除了《解釋》規定的幾種嚴重的欺詐情況之外的欺詐行為,應該是適用《消法》的雙倍賠償。當然,實踐中,很難適用最高的雙倍以上的懲罰性賠償,但法律規定的應然狀態與法律適用的實然狀態的差別,跟立法本意無關。
2.從法律的體系上來說,《消法》既然沒有明確規定其調整范圍不適用于商品房,那么就是適用!督忉尅吠瑯記]有規定如果與《消法》沖突時的適用規則,其實,本來就不沖突。立法者在立法時,因為要維護法律的統一性、權威性、嚴密性,會在立法時盡量的消除法律沖突,盡量不要留下立法的空白。所以說《解釋》和《消法》都是適用的。
3.《解釋》在商品房合同買賣糾紛中加入了因欺詐而導致的懲罰性的措施,目的是在遏制開發商在商品房買賣中利用優勢欺詐購房者,從而導致的巨大的事實不公。那么我們可以推論:在商品房的買賣中,一般的欺詐適用懲罰性賠償符合立法本意,只是一個度的問題。也就是說,可以適用懲罰性賠償,1倍、1.5倍、2倍等,但不能超出《解釋》規定適用于特定的五種欺詐的懲罰性賠償的范圍。
其次,我認為要有限制性的分別適用。
也就是說在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當中情況千差萬別,一味的去適用雙倍賠償或不適用雙倍賠償都可能在具體案件當中導致不公平的現象發生。我們要根據具體情況區別對待,分別適用。
1.如果在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中一刀切,全部不適用雙倍賠償,就只是《解釋》規定的幾種情況最高可以適用雙培以上的懲罰性賠償,而在商品房合同糾紛中的其他欺詐行為就只能是返還款項,支付違約金,或賠償實際的損失。那么如果其他的欺詐行為的確沒有《解釋》規定的開發商的主觀惡意強,但實際造成的損害結果相當大(不一定達到已付購房款的一倍),()這實際上性質的惡劣程度不亞于《解釋》規定的那幾種情況,即已經達到了《解釋》實行懲罰性賠償責任的制定意圖,那么我們就應該適用雙倍賠償;如果造成的損失不是很大,那么就只是按實際的損失來陪。至于損失達到已付購房款的多大比例才適用《消法》的雙倍賠償,要綜合多方因素,多種情況,比如已付購房款的絕對額、欺詐隱瞞的時間長短、造成損失類型的多少等。
2.如果在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中,一般的欺詐行為全部不適用《消法》的上雙倍賠償,則很難在不同的欺詐情況下(包括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中的一般欺詐和《解釋》規定的嚴重的幾種欺詐)保證賠付比例的公平。這樣會導致一種傾向:開發商因為《解釋》規定的嚴重欺詐在實踐中都不可能導致雙倍的懲罰性賠償,那么會慫恿他們的一般性欺詐行為;如果一般性的欺詐能有條件的適用《消法》的雙倍賠償,那么嚴重的欺詐行為在實踐中可能用到了雙倍的賠償甚至于更高的雙倍賠償加利息、損害賠償的幾率大增。這樣才會起到抑制開發商這種欺詐行為的作用。
總之,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既要適用《消法》,又要有限度的分情況適用,以期能盡量的發揮《消法》和《解釋》的效用,切實抑制開發商的欺詐行為,從而保護購房者的利益。
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2
徐女士與某房產公司簽訂了一份商品房買賣合同。但后來卻被告知該房產已賣給第三人胡某了。經過了解才知道,該公司總經理錢某見該樓盤房價每平方米漲了1300多元,就利用職務之便將該房產又賣給其妻弟胡某,并在徐女士發現之前將該房產交付給胡某使用并辦理了產權證。徐女士與房產公司交涉多次,均無結果。徐女士問現在該怎么辦?
對徐女士的這個糾紛本人認為有兩種解決方式:一種方式是根據《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第十條的規定,向法院申請確認房產公司與胡某訂立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并要求房產公司繼續履行與其訂立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第二種方式是根據《解釋》第八條的規定,請求解除徐女士與房產公司的房屋買賣合同,并要求房產公司返還購房款并支付相應利息、賠償損失,同時可要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類似于徐女士的這種購房糾紛在20xx年6月1日生效實施的《解釋》中均有所規定。該《解釋》除規定了上述兩種應認定合同無效或解除合同的情形之外,還在該《解釋》第八、九、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九、二十三條規定了另外十種依法可請求確認合同無效、撤銷或解除的具體情形。筆者根據該解釋的規定,對這十種確認合同無效、依法撤銷或解除的具體情形作一概括性介紹,希望能對廣大購房者有所幫助。
1.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后,出賣人未告知買受人又將該房屋抵押給第三人,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無法取得房屋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并要求房產公司返還購房款并支付相應利息、賠償損失。
2.出賣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故意隱瞞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事實或者提供虛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買受人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52條的規定,以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為由,向法院申請確認該合同無效,并要求房產公司返還購房款并支付相應利息、賠償損失。
3.出賣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抵押的事實,買受人可根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向法院申請確認該合同無效或撤銷該合同,并要求房產公司返還購房款并支付相應利息、賠償損失。
4.出賣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子的事實,買受人可根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向法院申請確認該合同無效或撤銷該合同,并要求房產公司返還購房款并支付相應利息、賠償損失。
上述四種情形,買受人還可同時要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5.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買受人有權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
6.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買受人有權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
7.出賣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內建筑面積或者建筑面積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面積不符,其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同3%,買受人有權請求解除合同、返還購房款并支付利息,但合同中另有約定的除外。
8.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經催告后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買受人有權請求解除合同,但合同中另有約定的除外。
9.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或者《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33條規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屆滿后超過一年,由于出賣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買受人有權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
10.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買受人以擔保貸款方式付款,因出賣人的原因或不可歸責于買賣雙方的事由而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并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買受人有權請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或者由出賣人返還購房款及支付利息或返還定金。
從上述分析可以看出,該《解釋》的突出特點是強調對房屋買受人的保護,其中規定的12種商品房買賣合同無效、撤銷、解除的具體情形,對于有力的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及我國人民法院對此類糾紛正確、及時的審理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當然,對于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無效、解除及撤銷,除了直接適用上述規定之外,還可以適用我國合同法及房地產方面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而不能局限于《解釋》中的這12種具體情形。
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3
出賣人(甲方):
注冊地址: 營業執照注冊號: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聯系地址:
買受人(乙方):
身份證號: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身份證號: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聯系地址:
因本合同項下的甲方缺少在建工程項目的建設資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的項目建設依據:
甲方以_ __方式取得位于 編號為______________ 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就恋厥褂脵喑鲎尯贤枴繛開____________ _______。
該地塊土地面積為 ,規劃用途為 ,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名稱為: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 ,施工許可證號為 。
第二條:甲方的商品房銷售依據
乙方購買的商品房為 。甲方保證在商品房現售前已將房地產開發項目手冊及符合商品房現售條件的有關證明文件報送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備案。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前向乙方提供甲方的商品房可以合法銷售的有效證明文件。
第三條:乙方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乙方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
該商品房的用途為_____________,屬_________結構,層高為______,建筑層數地上______層,地下______層。
該商品房陽臺是 【封閉式】【非封閉式】。
該商品房合同約定建筑面積共 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___平方米。
第四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甲方與乙方約定按下列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按 建筑面積 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人民幣)每平方米 元,總金額(大寫)人民幣 元整(小寫¥ 元)。 第五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乙方同意在本《商品房買賣合同》生效并辦理完畢相應的產權過戶手續后一次性支付全部房價款。
2、分期付款:
第六條: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___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次日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______日后,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次日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___(該比率應不小于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第七條:交付期限
甲方應當在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
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如遇不可抗力,甲方應當在發生之日起______日內告知乙方,雙方協商予以延期。
第八條:甲方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的不可抗力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處理;
(1)逾期不超過______日之內,自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次日起,甲方按日計算向乙方支付已交付房價款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_______日后,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應當自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______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甲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次日起,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交付房價款 的違約金。
第九條: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經規劃部門批準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影響到乙方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甲方應當在有關部門批準同意之日起10天內,書面通知乙方;
乙方有權在變更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乙方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甲方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乙方的,乙方有權退房。
乙方退房的,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并按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乙方不退房的,應當與甲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條:交接
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甲方應當書面通知乙方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甲方應當出示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的證明文件,并簽署房屋交接單。甲方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乙方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十一條:甲方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甲方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二條:關于產權變更登記的約定
甲方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______日內,將辦理權屬變更登記需由甲方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如因甲方的責任,乙方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明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條______項處理;
1、乙方退房,甲方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日內將乙方已付房價款退還給甲方,并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__%賠償乙方損失。
2、乙方不退房,甲方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三條 合同的生效和變更
1、本合同自本合同項下商品房辦理完畢產權變更登記時生效。
2、甲乙雙方經自愿協商一直可以解除本合同,甲乙雙方均不能單方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
1、甲方保證出售給乙方的的本合同項下商品房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時間進行產權變更登記手續; 3、本合同項下商品房依照“房地一體”的原則進行出售。
4、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證費、過戶產生的所有稅費等)由甲方承擔。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
本協議雙方在履行協議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議。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登記機構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本頁無正文,為合同簽署頁)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
委托代理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址:
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4
一、什么是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
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是房產合同糾紛中最常見的一種糾紛,是由于買賣雙方中的一方或者雙方不能按商品房買賣合同中規定的內容履行義務所產生的民事糾紛。
商品房買賣中,由于商品房屬于不動產交易,除符合賣方交房、買方付款這一交付形式外,還必須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房產證),這是商品房買賣的關鍵之處。
二、如何解決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
房產糾紛是一種較為普遍的民事糾紛,它是關于房屋和土地的權益爭議,一旦發生房產糾紛,公民可以選擇以下三種途徑予以解決:
1.調解
房產糾紛雙方先自行協商解決。我國在基層群眾性組織村民委員會和居民委員會都設立了人民調解委員會,專門進行民事糾紛調解,包括房產糾紛的調解。
2.仲裁
調解解決無效的,房產糾紛雙方可到當地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仲裁是一種準司法活動,其裁決具有法律效力,房產糾紛雙方必須執行。
3.訴訟
如仲裁結果雙方不服可再 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選擇用訴訟的途徑解決房產糾紛,當事人就需要找專業的律師代理。
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5
甲方(賣方):
乙方(賣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宜,經協商一致,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讓房屋
甲方自愿將坐落于 房屋出售給乙方,房屋所有權證證號為:__________ ,共有權證號:__________ ,產權面積為:__________ 平方米,使用性質為:__________ ,國有土地使用證號為:__________ ,乙方對該房屋充分了解后愿意購買。該房屋轉讓時所占有的土地使用權一并轉讓。
二、轉讓價格
經過甲、乙雙方議定,上述房屋轉讓成交價為________人民幣(大寫) ,人民幣(小寫)________ 元(含經濟適用住房補貼 ________萬元整,《長沙市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發放憑證》編號: )。
三、稅費繳納
甲、乙雙方約定在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過程中所繳納的稅費由 承擔。
四、付款方式
雙方約定,房屋所有權轉移的全額價款按下列第 種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一次性支付。
2、分期付款
(1)第一期
(2)第二期
(3)第三期
3、銀行按揭付款
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支付首期房款人民幣 元,余款 元在 日內由買方向銀行申請以按揭方式付清,如未能付清,則本合同自動終止。
五、交付
甲乙雙方應于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完成之日起 日內將轉讓房屋交付給乙方,并將與轉讓房屋有關的權利憑證同時交付。甲方保證所轉讓的房屋權屬明晰,沒有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法律保障。否則,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六、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依本合同的約定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七、爭議的解決
買賣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盡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八、合同的保存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長沙市房屋產權登記機構存檔一份。
九、補充條款
甲 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乙 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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