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木家具買賣合同匯編15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常見的合同書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紅木家具買賣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紅木家具買賣合同1
甲方(賣方):合同編號:
乙方(買方):簽訂地點:
第一條紅木家具基本情況(請逐項填寫,勿寫“同樣品”;“驗收說明”等內容請在驗收后填寫)簽訂時間:年月日
第二條質量標準:每件紅木家具應符合QB/T2385-20xx新版《中國深色名貴硬木家具標準》規定的樹木名稱,產品標識和實際用材符合,且不低于樣品同等質量。
第三條付款方式:定貨時,甲方收取貨款總額伍仟元整(不得超過20%)的定金(乙方違約定金不予返還,甲方違約定金雙倍返還),余款送貨后付清。
第四條甲方送貨,運費由甲方承擔。乙方繳清貨款,經乙方驗貨簽收,賣方應在交貨時督促買方對家具的商標、數量及款式等外觀特征及有無《產品質量承諾書》進行驗收,買方發現問題應當場提出,并由雙方協商達成解決方案。
第五條購買家具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的',乙方告知甲方后,甲方在7天內修理或更換,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換的,予以退貨。乙方在使用中發現家具質量與質量保證書明顯不符提出更換或退貨要求的,甲方應予以更換或退貨。
第六條其他約定事項:
1、假一賠十
2、從購買之日起十年內,如乙方想更換沙發。甲方承諾回購乙方緬甸花梨木沙發,回購價格按照回購時緬甸花梨木沙發的市場零售價,運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當地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所有附則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手印):
代表人簽字:
乙方(簽章/手印):
代表人簽字:
簽訂日期:
紅木家具買賣合同2
賣方:_______買方: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買賣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書。
第一條家具基本情況:
第二條質量標準:每件紅木家具應符合QB/T2385—20xx新版《中國深色名貴硬木家具標準》規定的樹種名稱、產品標識和實際用材符合,且不低于樣品同等質量。
第三條付款方式:□買方應在簽約時一次性支付全部價款
□買方應在簽約時支付全部價款的20%元的定
金,余款¥ 2080000元應在十日內付清。買方違約退貨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賣方違約不能交貨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買方應在簽約時支付¥元的預付款,余款¥元應在時付清。
第四條交貨及驗收:□買方自提
□賣方送貨
交貨時間:20xx年4月2
5日交貨地點:北京東城怡爾商務會館賣方應在交貨時督促買方對家具的商標、數量及款式等外觀特征及有無《家具使用說明書》進行驗收,買方發現問題應當場提出,并由雙方協商達成解決方案。
第五條定做商品圖紙由買方提供賣方按圖加工制造。買方自定規格的商品,買方于20xx年4月1日前將圖紙一式兩份交付賣方,賣方審定認可以后,簽名(蓋章)后,將共中一份交還買方保留(此類定貨無嚴重質量問題不退不換)。
第六條三包:對于家具的.質量問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法》執行,賣方或主板單位做出對買方更有利的責任承諾,按照該承諾執行。
第七條違約責任:(一)一方延遲送貨或提貨的,應每日向對方支付延遲部分家具價款的0.1 %違約金,但因對方原因導致的延遲除外:延遲超過30日的,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支付定金的,可選擇適用定金規則。(二)經國家認可的家具檢測機構檢測,家具的有害物質限量不符合國家浙江省有關標準的強制性要求的,買方有權無條件退貨,并要求賣方賠償相應的檢測費、交通費、誤工費等損失。
第八條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向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買方(簽章):_______
賣方(簽章):_______
地址:地址: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
經辦人: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
移動電話:_______售后服務電話:_______
紅木家具買賣合同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買方(姓名):
身份證:
電話:
地址:
賣方:
身份證:
電話:
地址:
根據《合同法》規定,甲乙雙方經過有好協商,就房屋買賣一事,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前提下,達成如下協議:
一、家具基本情況
1、名稱
2、商標
3、廠家
4、規格
5、型號
6、主材/面料
7、輔材/五金
8、邊材狀況
9、顏色
10、數量
11、單價
12、總價
送貨費:_____元,合計(大寫):_____拾_____ 萬_____ 仟_____ 佰_____ 拾____ 元 ¥:_______ 元
二、質量要求
□買賣雙方對家具質量的約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每件家具應符合《家具使用說明書》明示的執行標準,且不得低于國家標準GB5296.6的要求。
三、結算方式:
1、□ 買方應該在簽約時一次性支付全部價款。
2、□ 買方應該在簽約時支付全部價款_____%的定金_______元,余款_______ 元應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買方違約退貨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賣方違約不能交貨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3、□ 買方應在簽約時支付__________元作為預付款,剩余_______________ 元應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付清。
四、交(提)貨期限、地點和方式:
本合同所訂家具由:
1、賣方在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日間送到買方指定的(任選一項)地點: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___路_____弄____號_____室。
2、買方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日到乙方處自提。
3、運費約______元由______方負擔。(若由買方負擔的,賣方應憑合法單據按實結算)
五、 違約責任
1、賣方遲延交貨的,應每日向買方支付遲延交貨部分家具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但因買方原因導致的遲延除外;遲延超過_______ 日的,視為不能履行合同,買方有權解除合同。
2、買方延遲付款的`,應每日向賣方支付延遲付款金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3、買方違約退貨或賣方違約不能交貨的,應向對方支付家具價款總值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4、經國家認可的家具檢測機構檢測,家具的有害物質限量不符合國家或廣州市有關標準的強制性要求的,買方有權無條件退貨,并要求賣方賠償相應的檢測費、交通費、誤工費等損失。
六、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向消費者委員會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買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紅木家具買賣合同4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維護雙方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 紅木家具基本情況 (請逐項填寫,勿寫“同樣品”:“驗收說明”等內容請在驗收后填寫)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條 質量標準:每件紅木家具應符合B2385- 新版《中國深色名貴硬木家具標準》規定的39;樹木名稱,產品標識和實際用材符合,且不低于樣品同等質量。
第三條 付款方式:定貨時,甲方收取貨款總額 15 %(不得超過20%)的定金(乙方違約定金不予返還,甲方違約定金雙倍返還),余款提貨或送貨時付清。
第四條 自提貨物。乙方自行提貨,現場驗收,繳清全款方可提貨,提貨時視為當日驗收合格。
第五條 甲方送貨,運費由甲方承擔。乙方繳清貨款,經乙方驗貨簽收,賣方應在交貨時督促買方對家具的商標、數量及款式等外觀特征及有無《產品質量承諾書》進行驗收,買方發現問題應當場提出,并由雙方協商達成解決方案。
第六條 違約責任:若甲方未能按約定時間交貨,每延誤一天,按合同總額的 1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 購買家具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的',乙方告知甲方后,甲方在 7 天內修理或更換,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換的,予以退貨。乙方在使用中發現家具質量與質量保證書明顯不符提出更換或退貨要求的,甲方應予以更換或退貨。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提交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所有附則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紅木家具買賣合同5
甲方(賣方):家具有限公司
乙方(買方):沈澤捷
第一條 紅木家具基本情況 (請逐項填寫,勿寫“同樣品”;“驗收說明”等內容請在驗收后填寫)
第二條 質量標準:每件紅木家具應符合QB/T2385-20xx 新版《中國深色名貴硬木家具標準》規定的樹木名稱,產品標識和實際用材符合,且不低于樣品同等質量。
第三條 付款方式:訂貨后,乙方需一次性支付給甲方所有貨款,共計人民幣(大寫)玖拾陸萬元整,(小寫)¥960000.00元
收款賬戶: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自提貨物。乙方自行提貨,現場驗收,繳清全款方可提貨,提貨時視為當日驗收合格。
第五條 甲方送貨,運費由甲方承擔。乙方繳清貨款,經乙方驗貨簽收,賣方應在
交貨時督促買方對家具的商標、數量及款式等外觀特征及有無《產品質量承諾書》進行驗收,買方發現問題應當場提出,并由雙方協商達成解決方案。
第六條 違約責任:若甲方未能按約定時間交貨,每延誤一天,按合同總額的`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 購買家具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的,乙方告知甲方后,甲方在 30天內修理或更換,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換的,予以退貨。乙方在使用中發現家具質量與質量保證書明顯不符提出更換或退貨要求的,甲方應予以更換或退貨。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2種方式解決:
。ㄒ唬┨峤划數刂俨梦瘑T會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所有附則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簽訂日期:
紅木家具買賣合同6
賣方: 買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買賣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書。 第一條:家具基本情況:
第二條:質量標準:每件紅木家具應符合QB/T2385—20xx 新版《中國深色名貴硬木家具標準》規定的樹種名稱、產品標識和實際用材符合,且不低于樣品同等質量。
第三條:付款方式: □ 買方應在簽約時一次性支付全部價款
買方應在簽約時支付全部價款的計¥元的定金,余款¥ 元應在 時付清。買方違約退貨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賣方違約不能交貨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買方應在簽約時支付¥ 元的預付款,余款¥ 元應在 時付清。
第四條:交貨及驗收:□ 買方自提
賣方送貨
交貨時間: 交貨地點:
賣方應在交貨時督促買方對家具的商標、數量及款式等外觀特征及有無《家具使用說明書》進行驗收,買方發現問題應當場提出,并由雙方協商達成解決方案。
第五條:三包:對于家具的質量問題,應按照《家具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執行,賣方或主板單位做出對買方更有利的責任承諾,按照該承諾執行。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一方延遲送貨或提貨的,應每日向對方支付延遲部分家具價款的 %違約金,但因對方原因導致的延遲除外:延遲超過 日的.,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支付定金的,可選擇適用定金規則。
(二)經國家認可的家具檢測機構檢測,家具的有害物質限量不符合國家浙江省有關標準的強制性要求的,買方有權無條件退貨,并要求賣方賠償相應的檢測費、交通費、誤工費等損失。
第八條: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向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或者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
賣 方 買 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開戶名: 開戶名:
卡 號: 賬 號: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紅木家具買賣合同7
甲方(賣方):合同編號:簽訂地點:乙方(買方): 簽訂時間: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第一條 紅木家具基本情況
第二條 質量標準:
每件紅木家具應符合QB/T2385-20xx 新版《中國深色名貴硬木家具標準》規定的樹木名稱,產品標識和實際用材符合,且不低于樣品同等質量。
第三條 付款方式:
定貨時,甲方收取貨款總額20 %(不得超過20%)的'定金(乙方違約定金不予返還,甲方違約定金雙倍返還),余款提貨或送貨時付清。
第四條 自提貨物。
乙方自行提貨,現場驗收,繳清全款方可提貨,提貨時視為當日驗收合格。
第五條 甲方送貨,運費由甲方承擔。
乙方繳清貨款,經乙方驗貨簽收,賣方應在交貨時督促買方對家具的商標、數量及款式等外觀特征及有無《產品質量承諾書》進行驗收,買方發現問題應當場提出,并由雙方協商達成解決方案。
第六條 違約責任:
若甲方未能按約定時間交貨,每延誤一天,按合同總額的0.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 購買家具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的,乙方告知甲方后,甲方在7天內修理或更換,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換的,予以退貨。
乙方在使用中發現家具質量與質量保證書明顯不符提出更換或退貨要求的,甲方應予以更換或退貨。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兩種方式解決:
。ㄒ唬┨峤恢俨梦瘑T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所有附則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住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帳號:
乙方(簽章):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帳號:
紅木家具買賣合同8
合同編號: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簽訂地點:
第一條紅木家具基本情況(請逐項填寫,勿寫“同樣品”;“驗收說明”等內容請在驗收后填寫)簽訂時間:年月日
第二條質量標準:每件紅木家具應符合QB/T2385—20xx新版《中國深色名貴硬木家具標準》規定的樹木名稱,產品標識和實際用材符合,且不低于樣品同等質量。
第三條付款方式:簽訂合同后,乙方于10日內付清全額貨款,甲方將于收到貨款3天內發貨。
第四條甲方送貨,運費由甲方承擔。乙方繳清貨款,經乙方驗貨簽收,甲方應在交貨時督促乙方對家具的商標、數量及款式等外觀特征及有無《產品質量承諾書》進行驗收,乙方發現問題應當場提出,并由雙方協商達成解決方案。
第五條違約責任:若甲方未能按約定時間交貨,每延誤一天,按合同總額的1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購買家具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的.,乙方告知甲方后,甲方在7天內修理或更換,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換的,予以退貨。乙方在使用中發現家具質量與質量保證書明顯不符提出更換或退貨要求的,甲方應予以更換或退貨。
第七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種方式解決:
。ㄒ唬┨峤划數刂俨梦瘑T會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所有附則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聯系方式:聯系方式:
紅木家具買賣合同9
甲方(賣方): 合同編號:
乙方(買方): 簽訂時間: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第一條 紅木家具基本情況
第二條 付款方式:定貨時,甲方收取貨款總額20%(不得超過20%)的定金(乙方違約定金不予返還,甲方違約定金雙倍返還),余款提貨或送貨前付清。
預付款___________ 余款____________
第三條 自提貨物。乙方自行提貨,現場驗收,繳清全款方可提貨,提貨時視為當日驗收合格。
第四條甲方送貨,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繳清貨款,經乙方驗貨簽收,賣方應在交貨時督促買方對家具的質量、數量及款式等外觀特征進行驗收,買方發現問題應當場提出,并由雙方協商達成解決方案。
第五條購買家具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的,乙方告知甲方后,甲方在15天內派專人修理或更換,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換的,予以退貨(運費由乙方負責)。三年內包修,人為損壞除外。
第六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兩種方式解決:(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所有附則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買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賣方)章: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 責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紅木家具買賣合同10
第一條:家具基本情況 (請逐項填寫,勿寫“同樣品”;“驗收說明”等內容請在驗收后填寫。)明書》中明示的執行標準,且不低于樣品同等質量。
第三條:付款方式:□ 買方應在簽約時一次性支付全部價款。 / □ 買方應在簽約時支付全部價款2 %(不得超過20%) ¥20xx0 元的定金,余款¥ 1300000元應在 家具交送到交貨地點 時付清。買方違約退貨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賣方違約不能交貨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買方應在簽約時支付 元的`預付款,余款 元應在 時付清。
第四條:交貨及驗收:□買方自提 / □賣方送貨;交貨時間: 20xx年12月15日 ;交貨地點: 。賣方應在交貨時督促買方對家具的商標、數量及款式等外觀特征及有無《家具使用說明書》進行驗收,買方發現問題應當場提出,并由雙方協商達成解決方案。
第五條:三包:對于家具的質量問題,應按照《北京市家具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執行,賣方或主辦單位做出對買方更有利的責任承諾的,按照該承諾執行。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一方遲延送貨或提貨的,應每日向對方支付遲延部分家具價款 □ 0.3 %/ □ % 的違約金,但因對方原因導致的遲延除外;遲延超過 15 日的,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支付定金的,可選擇適用定金規則。(二)經國家認可的家具檢測機構檢測,家具的有害物質限量不符合國家或北京市有關標準的強制性要求的,買方有權無條件退貨,并要求賣方賠償相應的檢測費、交通費、誤工費等損失。(三) 。
第七條:在展銷會或市場內簽訂的合同,賣方應先交主辦單位簽章后再交買方保存。賣方撤離展銷會或市場的,由主辦單位先行承擔賠償責任;主辦單位承擔責任后,有權向賣方追償。
第八條: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向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 北京市 人民法院起訴。/ □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 買方(簽章): 賣方(簽章):
住所: 住所:
經辦人:
聯系電話: 主辦單位(簽章): 住所: 經辦人: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移動電話: 售后服務電話: 售后服務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紅木家具買賣合同11
甲方(賣方):合同編號:簽訂地點:乙方(買方): 簽訂時間: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第一條 紅木家具基本情況
1、本合同單價為固定單價,已包含人工費、材料費、運輸費、裝卸費、檢測費、保險費、稅金、利潤及保修售后服務等所有費用,且已綜合考慮人工、材料、機械、關稅、匯率漲價及政府政策性文件調整等風險因素(包括油費上漲),因此不因任何因素而調整,結算時不再調整。
2、數量如有變動,由乙方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在維持本合同單價不變的基礎上,按乙方要求將增加的貨物運送至指定地點,最終數量以乙方驗收合格并簽字確認的產品簽收單上所列數量為準。
第二條 質量標準:
每件紅木家具應符合QB/T2385-20xx 新版《中國深色名貴硬木家具標準》規定的樹木名稱,產品標識和實際用材標準,且外觀特征符合甲方所提供的圖紙設計,甲方保證所有家具為全紅木家具,均用大葉紫檀木芯材(無白邊)制作。
第三條 付款方式:
定貨時,甲方收取貨款總額50 %的預付款,甲方貨交乙方時付清余款。
第四條 交付方式和日期:
甲方送貨,乙方提貨,運費由甲方承擔。貨物應在自乙方支付預付款之日起 六 個月內交付至乙方指定地點。運輸途中(包括卸貨過程中)如有損壞或丟失,由甲方負責免費修復、調換及補足。
第五條 貨物驗收:
甲方應在交貨時督促并協助乙方對家具的商標、數量及款式等外觀特征及有無《產品質量承諾書》進行驗收,若驗收合格,雙方簽字并蓋章;若驗收不合格或乙方對產品質量、規格、型號、數量等有異議,或發現貨物發生毀損的,甲方應在乙方限定時間內無償補齊或更換。本條款所指“驗收”僅指非專業人員通過外觀觀察及清點數量所能發現的數量短缺及損壞,不包括內在質量問題。
第六條 雙方責任:
1、若甲方未能按約定時間交貨,每延誤一天,按合同總價款的0.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10天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返還預付款;若甲方在交付貨物時出現貨物損毀、數量短缺、外觀瑕疵和質量問題的,甲方應及時更換補足;若貨物交付乙方后出現質量問題和其他驗收時無法從數量、外觀特征上發現的`問題的,甲方應當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2、甲方在交付貨物時應就貨物的日常維護和注意事項盡到說明義務,因甲方未盡到相關義務導致乙方在使用過程中造成貨物損毀的,甲方應承擔乙方的所有損失。
第七條 保修和售后服務:
貨物保修期為兩年,乙方提貨后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的,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7天內修理或更換,甲方逾期不予修理或更換的應賠償乙方相應損失,甲方修理不合格或無法更換的,予以退貨。乙方在使用中發現家具質量與質量保證書明顯不符提出更換或退貨要求的,甲方應予以更換或退貨。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所有附則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住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帳號:
乙方(簽章):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帳號:
紅木家具買賣合同12
供方
需方:
時間:年月日
供需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購銷內容:
1技術要求:按供方產品規格使用說明書。
2包裝標準:紙箱包裝,外觀無損毀。
3合同價款支付方式:合同簽訂之內,需方向供方支付合同定金¥430000.00,剩余尾款¥1000000.00元,一次性打入供方公司賬戶,供方方可組織配送。
戶名:
開戶行:
賬號:
4收貨地址:供方指定地點。
5運輸及保險:供方通過汽車運輸至指定地點,運保費由供方支付。
6保修:保修三年,保修范圍為無故退色,釉面脫落,裂紋。
7需方對供方提供的價格負有保密責任。
8解決合同糾紛方式:經供需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經供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通過訴訟解決糾紛。
9所有權界定:需方在貨款未付清前,貨物所有權為供方所有。
10其他事宜:無
11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及雙方往來函件的傳真件為有效文件。與合同相關的往來函件經雙方簽字確認后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方技術說明書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及相關函件如與國家法律、法規及政策相抵觸,應服從法律、法規的規定。
供方需方
單位名稱(蓋章):單位名稱(簽字):
年月日:
紅木家具買賣合同13
甲方(賣方):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
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第一條紅木家具基本情況
第二條質量標準:每件紅木家具應符合QB/T2385—20xx新版《中國深色名貴硬木家具標準》規定的樹木名稱,產品標識和實際用材符合,且不低于樣品同等質量。
第三條付款方式:定貨時,甲方收取貨款總額20%(不得超過20%)的定金(乙方違約定金不予返還,甲方違約定金雙倍返還),余款提貨或送貨時付清。
第四條自提貨物。
乙方自行提貨,現場驗收,繳清全款方可提貨,提貨時視為當日驗收合格。
第五條甲方送貨,運費由甲方承擔。
乙方繳清貨款,經乙方驗貨簽收,賣方應在交貨時督促買方對家具的商標、數量及款式等外觀特征及有無《產品質量書》進行驗收,買方發現問題應當場提出,并由雙方協商達成解決方案。
第六條違約責任:若甲方未能按約定時間交貨,每延誤一天,按合同總額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購買家具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的,乙方告知甲方后,甲方在7天內修理或更換,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換的,予以退貨。
乙方在使用中發現家具質量與質量保證書明顯不符提出更換或退貨要求的,甲方應予以更換或退貨。
第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兩種方式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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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所有附則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
電話:________
電話: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
戶名:________
戶名: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
紅木家具買賣合同14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簽訂地點:
第一條 紅木家具基本情況 :請逐項填寫,勿寫“同樣品”;“驗收說明”等內容請在驗收后填寫,家具名稱、樹種名稱、規格、數量、單價、總價
驗收說明
驗收合格 問題及解決方案:
貨款兩清
拒收及原因:
買方送貨時間: _年 月 日前
第二條 質量標準:每件紅木家具應符合QB/T2385-20_新版《中國深色名貴硬木家具標準》規定的樹木名稱,產品標識和實際用材符合,且不低于樣品同等質量。
第三條 付款方式:定貨時,甲方收取貨款總額10%(不得超過20%)的定金(乙方違約定金不予返還,甲方違約定金雙倍返還),余款提貨或送貨時付清。
第四條 自提貨物:乙方自行提貨,現場驗收,繳清全款方可提貨,提貨時視為當日驗收合格。
第五條 甲方送貨,運費由甲方承擔。乙方繳清貨款,經乙方驗貨簽收,賣方應在交貨時督促買方對家具的`商標、數量及款式等外觀特征及有無《產品質量承諾書》進行驗收,買方發現問題應當場提出,并由雙方協商達成解決方案。
第六條 違約責任:若甲方未能按約定時間交貨,每延誤一天,按合同總額的 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 購買家具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的,乙方告知甲方后,甲方在天內修理或更換,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換的,予以退貨。乙方在使用中發現家具質量與質量保證書明顯不符提出更換或退貨要求的,甲方應予以更換或退貨。
第九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所有附則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紅木家具買賣合同15
甲方(賣方):乙方(買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遵照平等、 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第一條紅木家具基本情況
1、本合同單價為固定單價,已包含人工費、材料費、運輸費、裝卸費、檢測費、保險費、稅金、利潤及保修售后服務等所有費用,且已綜合考慮人工、材料、機械、關稅、匯率漲價及政府政策性文件調整等風險因素(包括油費上漲),因此不因任何因素而調整,結算時不再調整。
2、數量如有變動,由乙方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在維持本合同單價不變的基礎上,按乙方求將增加的貨物運送至指定地點,最終數量以乙方驗收合格并簽字確認的產品簽收單上所列數量為準。
第二條質量標準:
每件紅木家具應符合QB/T2385-20_ 新版《中國深色名貴硬木家具標準》規的樹木名稱,產品標識和實際用材標準,且外觀特征符合甲方所提供的圖紙設計,甲方保證有家具為全紅木家具,均用大葉紫檀木芯材(無白邊)制作。
第三條付款方式:
定貨時,乙方付定金壹萬元,余款由銀行下款至指定賬戶。
第四條交付方式和日期:
甲方送貨,乙方提貨,運費由甲方承擔。貨物應在自乙方支付預付款之日起 六個月內交付至乙方指定地點。運輸途中(包括卸貨過程中)如有損壞或丟失,由甲方負責免費修復、調換及補足。
第五條 貨物驗收:
甲方應在交貨時督促并協助乙方對家具的商標、數量及款式等外觀特征及有《產品質量承諾書》進行驗收,若驗收合格,雙方簽字并蓋章;若驗收不合格或乙方對產品質量、規格、型號、數量等有異議,或發現貨物發生毀損的,甲方應在乙方限定時間內無償補齊或更換。本條款所指“驗收”僅指非專業人員通過外觀觀察及清點數量所能發現的數量短缺及壞,不包括內在質量問題。
第六條 雙方責任:
1、若甲方未能按約定時間交貨,每延誤一天,按合同總價款的0.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期超過10天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返還預付款;若甲方在交付貨物時出現貨物損毀、數量短缺、外觀瑕疵和質量問題的,甲方應及時更換補足;若貨物交付乙方后出現質問題和其他驗收時無法從數量、外觀特征上發現的'問題的,甲方應當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2、甲方在交付貨物時應就貨物的日常維護和注意事項盡到說明義務,因甲方未盡到相關義務導致乙方在使用過程中造成貨物損毀的,甲方應承擔乙方的所有損失。
第七條保修和售后服務:
貨物保修期為兩年,乙方提貨后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的,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7天內修理或更換,甲方逾期不予修理或更換的應賠償乙方相應損失,甲方修理不合格或無法更換的,予以退貨。乙方在使用中發現家具質量與質量保證書明顯不符提出更換或退貨要求的,甲方應予以更換或退貨。
第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所有附則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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