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車位買賣合同匯總5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地下車位買賣合同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地下車位買賣合同 篇1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_____區_____大道_____路_____號_____幢_____屋車庫_____#車位的租賃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期限及租金
1.本合同的租賃期為_____年_____年_____日止,租賃期滿后,本合同效力自動終止。乙方到期如需續租,需提前_____個月通知甲方,再行商議。
2.本車位租金_____元/年(大寫::_____元整)。合同簽訂時,乙方一次性付清。該車位租賃期間,產生的管理費由承租方承擔。
3.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將車位轉租給第三方使用或改變車位用途,,否則視為違約,甲方可收回車位,剩余租金概不退還。
二、甲方責任及義務
1、在租賃期間,如甲方需提前收回乙方使用的車位使用權,甲方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并退還剩余租金。
2、在租賃期間,如自然損壞產生的場地維修及檢修費用由甲方支付,如人為損壞(包括乙方)場地維修所產生的費用由行為人負責支付。
3、甲方所出租的場地,僅供乙方作停泊車輛使用,不作任何保管;如乙方所停泊的車輛有任何損失或被人為損壞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負。
三、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遵守小區內停車位的各項管理制度,服從小區停車場管理員的指揮,不得損壞小區道路(停車場)標志、消防、照明等設施設備,如有損壞由乙方自行負責賠償。
2、乙方應當按劃定的停車位內停車,停車時應當保持與相鄰車輛的安全距離,不得將車輛停放在通道上。
3、乙方不得在本小區停車場內為車輛加油、試剎車、練車以及清潔、維修車輛。
4、乙方不得在停車位內隨意拋棄雜物,弄臟停車位、通道等。
5、乙方不得在停放的車輛內存放貴重物品(如有存放并造成損失,其責任由乙方自負),嚴謹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險物品進入車庫。
6、乙方不得允許人員在停放車輛內睡覺過夜,若出現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乙方對停車位上的車輛安全負全責,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四、本合同以雙方簽約之日起生效,如今后有補充作補充協議處理,與此合同具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_____份,雙方各持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地下車位買賣合同 篇2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租賃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基本情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期期限及車位租金
自___年___月___日止,租金合計人民幣___元(大寫:______金由乙方在簽署協議后一次性支付給甲方。租賃期內的車位管理費由甲方承擔。
三、雙方只構成車位租賃關系,不構成保管關系。乙方應自行做好車輛的安全防護工作,如因車輛受損或車內物品丟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乙方停放至停車位上的車輛如因車輛受損,由乙方自行向損害方索賠,甲方協助。
五、在租賃期內,該車位的所有權屬于甲方。乙方對該車位只有使用權,乙方不得在租期內對該車位進行銷售、轉讓、轉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賃物件所有權的行為。
六、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本協議停車位的用途;乙方停放的車輛內不得有人、物品留臵;乙方停放的車輛不得外附或內裝任何危險物品,如易燃、易爆、腐蝕性等違禁物。由于上述原因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七、乙方承諾并遵守該停車地點管理辦公室制定的停車管理規定,如因為乙方原因導致停車場地受損,后果由乙方負全責。
八、乙方進出本停車場的車輛必須服從當值保安員的指揮,以及配合物業公司的管理。
九、租約期滿,甲乙雙方如不租或續租,都應提前___個月通知對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租權。
十、本協議一式___份,雙方各執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地下車位買賣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車輛基本狀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物業情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相關法規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小區《地下車庫管理規定》并書面告知乙方;
2、負責建立健全本車庫停放車輛的檔案資料;
3、制止違反本車庫管理規定的行為。
4、租約期滿,車主若需繼續租賃,應在協議到期前一個月到物管處辦理續租手續;否則,將視乙方自動終止協議,甲方有權將該車位收回;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監督甲方的車輛管理服務工作,就車輛管理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合理的意見和建議;
2、嚴格遵守物業公司制定《盛世嘉園地下停車場管理規定》,如因乙方違反該規定而造成的損失,乙方負全部責任;
3、依據本協議按時繳納車位租金和管理費;
4、接受甲方的管理和服務,如甲方發現乙方停放的車輛有嚴重破損的,乙方應配合甲方做好情況登記工作;
5、對停放的車輛辦有相關齊全的保險手續。
第四條、車庫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1、車庫衛生整潔,車輛停放有序;
2、公共設施設備配套完好,運行使用正常,無事故隱患,日常使用中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保養規范;
3、機動車輛停放管理制度完善,管理責任明確;
4、消防設備設施配置完好,運行正常,可隨時啟用;消防通道暢通無阻;制定有效的消防應急方案
第五條、車輛停放中的禁止行為
1、停放車輛時不得對其他車輛的進出和其他車位的使用造成阻礙,非停車區域禁止停放任何車輛;
2、不得損壞車庫內的設施設備,不得私占他人車位,不得改變車庫的使用性質;
3、車庫內不得練車、修車、沖洗車輛。如有滴、漏現象必須及時清理;
4、禁止裝有劇毒、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車輛在車庫停放;
5、地下車庫嚴禁煙火,經制止不改者,將取消停車資格。
第六條、停車費價格與收費方法
車位租金:_________元/月
停車藍牙卡遺失或損壞另補_________元/個
租用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個月,合計___元,乙方須于協議到期一個月前到物業管理處交付下一期的車位租金。
第七條、違約責任的處理
1、甲方違反本協議,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目標的,乙方有權督促甲方限期整改;
2、由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未能達到服務目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的,甲方有權取消其停車資格;
3、甲方違反協議,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清退所有費用,退還利息并支付違約金。
4、乙方違反協議,不按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時間交納停車服務費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交欠款,并有權取消乙方停車資格;
5、乙方有責任和義務保證所停車輛的完好狀態,由于滴、漏、電路問題等車輛自身原因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6、違反本協議第五條規定的,由此所產生的一切經濟、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為維護業主、公眾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的情況下,甲方有權協助有關部門采取緊急措施,如發現燃氣泄露、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名、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甲方因采取緊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財產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執行。
第九條、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十條、業主有車位購買優先權。因業主購買車位而造成車位租賃發生相應調整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本協議一式___份,雙方各執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地下車位買賣合同 篇4
轉讓人:
企業營業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受讓人:
身份證號碼:
詳細住址: 小區 號樓 單元 室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轉讓人和受讓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地下停車位使用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車位基本情況
該車位位于 小區地下 層 區 號,規格為 。
二、計價方式、價款及付款方式
轉讓人與受讓人約定車位以“個”計價。
該車位總價款為人民幣 萬元整(小寫: 元)。
受讓人在本合同簽訂時一次性付清全部價款。
三、轉讓人保證該車位沒有產權糾紛。因轉讓人原因造成該車位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轉讓人承擔相應責任。
四、交付時間
轉讓人應在 年 月 日前向受讓人交付該車位。
五、使用承諾
1、受讓人使用該車位期間,該車位僅作車輛停泊專用,不得另作他用,不得隨意改變該車位的性質、外觀、結構和各類設施,若有損壞或由此發生事故,受讓人除應承擔恢復原狀的費用外,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并承擔后果。
2、受讓人在使用該車位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使用與該車位有關的公用部位和設施。
3、受讓人使用該車位停放車輛時,不得占用公共通道。
4、轉讓人檢修、維護管道等基礎設施需借用該車位時,受讓人必須無條件配合。
5、如遇戰爭等緊急事態,政府需征用該車位時,受讓人必須無條件服從。
六、權益約定
1、本合同轉讓人只進行車位使用權轉讓,無需產權登記;受讓人購買該車位使用權的年限,與其在 小區所購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年限相同,但不享有該車位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
2、在受讓人所購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內,受讓人轉讓房產的,車位使用權應一并轉讓。受讓人不得向非 小區業主轉讓車位使用權。
七、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轉讓人與受讓人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轉讓人: 受讓人: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地下車位買賣合同 篇5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系地址: 聯系住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根據《合同法》、《房地產管理法》、《國物權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地下車位事宜,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同標的
1、甲方將位于開封市尉氏縣建設南路天泰歐洲豪園小區地下區號車位(以下簡稱該車位)售予乙方。該車位面積 及位置編號(見附件一),面積以現場實地測量為準。
2、該車位的裝飾、設備、設施等產品標準及其周邊相鄰關系,以實際勘查狀況為準。
第二條 轉讓價格及付款方式
1、該車位單價為:人民幣元/平方米。合計總價款為:人民幣: 元(大寫: 萬 仟佰拾 圓整),此價格不含該車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2、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應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該車位轉讓費。
第三條 交付及交接手續
1、甲方應當在乙方付清該車位全部轉讓款后 內日向乙方交付該車位。
2、乙方應在約定的交付日或甲方通知的日期攜帶本合同和繳清全部車位款的票據按時到甲方通知地點辦理該車位交付手續。逾期未到,由此產生的逾期交付該車位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其他事項約定
1、乙方購買的該車位僅作為轎車類小型車輛停泊專用,乙方不得另做其他用途。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所購買的該車位的用途、外觀、結構和各類設施,否則乙方應當立即恢復原狀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給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損害的,乙方還應賠償甲方及或第三方的損失。
2、乙方確認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對該車位施工圖上的位置、大小、高度等相關情況已明確無誤。
3、乙方日常使用時應遵守物業管理規約及地下停車位的管理制度,且按時足額交納相應的物業管理費用。
4、乙方使用該車位停放車輛時不得占用公共通道,不得影響其它車位上停放的車輛的安全和正常通行,不得妨礙甲方的物業管理活動和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的活動。因乙方不正確使用該車位或不按甲方的規定使用該車位,給小區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5、乙方在地下停車位使用或行駛過程中,不得損壞車道及公共設施(如反光鏡、消防箱、管網、線路、房屋結構等),如造成損壞的,乙方應負責進行修復或賠償。
6、甲方或物業公司檢修、維護管道需借用該車位時,乙方必須無條件配合;檢修方應事先通知乙方,并安排好其他臨時泊位,確保乙方可以停車。乙方不按要求進行配合工作的,應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7、乙方車輛在停車位內損壞或丟失的,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業服務公司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但有義務協助乙方向公安機關報案并配合公安機關對案件進行調查和處理。
8、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該車位之后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管理費、維修費等費用)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該車位在使用過程中產生的侵權行為,乙方獨立承擔賠償和修繕責任。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按時、足額支付該車位的轉讓總價款。
(1)乙方逾期支付轉讓總價款不超過 30 天(含30天)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
支付本合同約定轉讓總價款 0.5 %的逾期違約金。
(2)乙方逾期支付轉讓總價款超過 30 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轉讓總價款30%的違約金。甲方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的,自解除通知到達乙方之日起,本合同終止,甲方有權另行處置該車位;甲方不行使解除權的,不免除乙方每日應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轉讓總價款 0.5 %的逾期違約金的責任。
2、本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要求終止合同的,違約方須按本合同的有關條款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并按轉讓總價款的10%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3、本合同對違約責任另有約定的,從約定。
第六條其他事項約定
1、因不可抗力或者相關機關行政行為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遲延的,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2、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該車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3、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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