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備】買賣合同模板匯編五篇
在當今不斷發展的世界,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么相關的合同到底怎么寫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買賣合同5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買賣合同 篇1
上訴人(原審被告)中山市寶柏化工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山市南頭鎮穗西工業二區。
法定代表人潘銀芯,董事長。
委托代理人黃正熙,男,漢族,1974年5月16日出生,住中山市南頭鎮鎮政府。
被上訴人(原審原告)李欣,女,漢族,1970年5月2日出生,住佛山市順德區大良街道辦事處中區鳳山東路6號德業大廈三座,系順德市倫教區熹涌永宏制罐廠業主。
委托代理人陳業方,廣東海順律師事務所律師。
上訴人中山市寶柏化工有限公司(下稱寶柏公司)因與被上訴人李欣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不服廣東省佛山市順德區人民法院(XX)順法民二初字第3234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審理了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本院查明:XX年8月至11月間,寶柏公司與李欣開辦的個體企業順德市倫教區熹涌永宏制罐廠(下稱永宏廠)簽訂了多份銷售合同及送貨憑證,約定由寶柏公司向永宏廠購買包裝罐。期間,寶柏公司共收到價值為174705.40元的包裝罐。后經李欣追收未果,遂于XX年10月10日向一審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寶柏公司立即償還拖欠的貨款174705.40元,并承擔訴訟費。
案經原審法院審理認為:寶柏公司與李欣開辦的個體企業永宏廠之間的買賣關系合法有效,應受法律保護。寶柏公司收取李欣的貨物,沒有履行付款的義務,顯屬違約,應負向李欣支付尚欠貨款174705.40元的責任。李欣起訴有理,予以支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零九條的規定,判決:寶柏公司應于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內向李欣支付貨款174705.40元。案件受理費5010元,由寶柏公司負擔。
上訴人寶柏公司不服原判,上訴稱:一、一審以上訴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參加訴訟,視為放棄抗辯權”為由認定了被上訴人提供的證據及陳述的事實,這與證據審查原則相違背,是錯誤的。在本案中,被上訴人以上訴人為被告請求清還貨款,須舉證證實其與上訴人存在買賣合同關系及上訴人欠貨款的事實。但被上訴人提供的所有證據沒有上訴人的蓋章或法定代表人的簽字,也沒有委托簽訂合同和簽收貨物的委托手續,不能證實雙方存在買賣合同關系。事實上,證據上的簽字人的行為與上訴人沒有任何關系,上訴人沒有委托他們簽訂合同及簽收貨物,此證據不能作為認定上訴人欠被上訴人貨款的定案依據。二、事實上,上訴人與被上訴人沒有簽訂買賣合同,也沒有委托任何人與被上訴人簽訂買賣合同,且沒有收取被上訴人的貨物,上訴人沒有委托被上訴人提供證據上的“花”、“桂花”、“嬋”、“潘新和”等人與被上訴人簽訂買賣合同及簽收貨物,這些人與被上訴人發生的民事行為,是個人行為,與上訴人無關。三、由于塞車原因,上訴人遲到10分鐘到庭,卻被一審以“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參加訴訟”為由,變相剝奪了上訴人的抗辯權,程序不合法。因此,請求二審撤銷原判,駁回被上訴人的訴訟請求,全部訴訟費由被上訴人承擔。
上訴人寶柏公司在本院審理期間未提供新證據。
被上訴人李欣答辯稱:一、送貨憑證上的簽收人員是上訴人的員工,是履行簽收貨物的行為,其中潘新和是上訴人法定代表人潘銀芯的弟弟。二、對于送貨憑證上的簽收人員是上訴人的員工的事實,在上訴人欠其他人的案件中,已被佛山中級法院作出的(XX)佛中法民二終字第631號生效判決所確認。三、上訴人在一審確定的開庭時間內因遲到未到庭參加訴訟,視為其放棄抗辯權,責任完全由其自負,一審作出的'判決完全符合法律規定。因此,請求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被上訴人李欣在本院審理期間提供了本院(XX)佛中法民二終字第631號生效判決書。
本院認為:從上訴和答辯的內容看,本案爭議的焦點是雙方當事人是否存在買賣合同關系。從被上訴人李欣提交的銷售合同書及送貨憑證、入庫單來看,上面注明送貨單位是永宏廠,購貨單位是寶柏公司,并有“潘新和”、“花”、“桂花”、“嬋”等人簽收。其中,“花”、“桂花”、“嬋”簽收的單據與另案即本院(XX)佛中法民二終字第631號生效判決的單據的格式一致,該終審判決已認定“花”、“桂花”、“嬋”等人是寶柏公司的員工,故可適用于本案。對于 “潘新和”簽名的銷售合同書及送貨憑證,寶柏公司雖予以否認,但沒有提供公司員工的工資、社會保險等證據予以反駁,相反,“潘新和” 簽名的銷售合同書及送貨憑證與“嬋”等人簽名的入庫單是相對應的,而“嬋”等人又是寶柏公司的員工。因此,可以認定“潘新和”也是寶柏公司的員工,由此產生的民事責任應由寶柏公司承擔。至于寶柏公司上訴提出的程序問題,由于其不按時到庭,一審據此作出判決并無違反法定程序。綜上所述,被上訴人李欣提交的上述證據可以證實永宏廠與寶柏公司之間存在買賣合同關系,寶柏公司欠李欣貨款174705.40元的事實清楚,應予清償。寶柏公司的上訴理由不成立,應予駁回。一審判決正確,應予維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判決如下: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二審案件受理費5010元,由中山市寶柏化工有限公司承擔。
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審 判 長 鄭 振 康
代理審判員 吳 行 政
代理審判員 歐陽建輝
二0xx年三月二十三日
書 記 員 歐陽xx
買賣合同 篇2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姓名:___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系電話: 共有人: 姓名:___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系電話: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姓名: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系電話: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坐落于 ;
房屋結構為 __,房產證登記面積___ _平方米,房屋權屬證書號
為 : 。
第二條 價格:
以房產證登記面積為依據,每平米 元,該房屋售價總金額為 元整,大寫: 。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 _元
整,大寫: ,余款 元(大寫 )在
房屋過戶手續辦理完畢之日支付。
第四條 房屋交付期限:
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將該房屋交付乙方。
第五條 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責任。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 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 _日,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第六條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責任。每逾期一天,甲方按累計已付款的_ 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日,則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第七條 關于產權過戶登記的約定:
甲方應協助乙方在房屋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屋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過戶登記手續。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在房屋交付之日起__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并按已付款的__%賠償乙方損失。
第八條 簽訂合同之后,所售房屋室內設施不再變更。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質量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符合房屋出售的法定條件。房屋交
付使用之前的有關費用包括水、電、氣、物業、有線等費用有甲方承擔。由此引發的糾紛有甲方自行處理,于乙方無關。
第九條 甲方保證在辦理完過戶手續之日起 日內,將戶口遷出,逾期超過___日,乙方每日按已付款的__%收取違約金。
第十條 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稅費均按國家的有關規定由甲乙雙方交納。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提示:請仔細確認您所選擇的建材,并認真閱讀本合同各項條款。請您向賣方索取有關建材安裝使用注意事項的書面資料,如有不明之處,務請當面問清。對本合同的變更或補充應盡可能采用書面形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建材買賣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所購建材基本情況:
櫥柜主體及配件品牌
品名
產地
材質
顏色
規格
數量
單價
總價
地柜
吊柜
臺面
燃氣灶
抽煙機
水槽
龍頭
配件
其他
備注
合計人民幣(大寫)拾萬仟佰拾元角分(小寫):元
第二條質量標準:
《室內裝飾裝修材料中有害物質限量國家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設計:
。ㄒ唬┵u方需要實地測量的,測量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賣方設計方案經買方簽字確認后,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ㄈ┰O計方案確認后不得單方擅自更改,否則因更改方案造成的延期責任和費用由更改方承擔。
第四條交貨:
交貨方式為(賣方送貨/買方取貨);交貨時間:____________;交貨地點:____________。
第五條安裝:
安裝方式為(賣方安裝/買方自裝);選擇賣方安裝的,安裝標準為□《北京市家庭居室裝飾工程質量驗收標準》/□《北京市高級建筑裝飾工程質量驗收標準》,安裝費用由承擔,買方應為賣方提供必要的安裝條件。
第六條驗收:
對于櫥柜的規格、顏色與約定不符或有其他表面瑕疵的,買方應在交貨時當場提出異議,異議經核實賣方應無條件換貨或補足;選擇賣方安裝的,雙方應在安裝完畢后日內共同驗收安裝質量,經驗收未達到約定安裝標準的,賣方應無條件返工。
第七條付款方式及時間:
雙方約定以第種方式支付價款。
。ㄒ唬┖炗啽竞贤瑫r,買方支付預付款____________元,設計出圖認可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違約責任:
。ㄒ唬┵u方違約責任:
1、對于櫥柜的質量問題,國家有三包規定的按三包規定執行;國家無三包規定的包修期限為______年,賣方負責免費修理,但經專業檢測機構檢測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或合同約定質量標準的,賣方應無條件換、退貨,或賠償買方由此受到的損失;
2、賣方遲延交貨的,每日應向買方支付遲延部分價款_____%的違約金;遲延交貨超過______日的,除支付違約金外,買方有權解除合同,賣方已收取的預付款或價款應全額返還。
(二)買方違約責任:
1、買方遲延提貨的,每日應向賣方支付遲延部分價款______%的違約金;
2、買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賠償由此給賣方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市場主辦單位、消費者協會申請調解解決,也可向行政機關提出申訴;協商、調解、申訴解決不成的,應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對本合同的變更或補充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賣方應承擔的責任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買方(章):_______賣方(章):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
聲明:賣方撤離展銷會或市場的,由展銷會和市場主辦單位先行承擔賠償責任;主辦單位對先行賠付問題有對買方更為有利的承諾的,適用其承諾;主辦單位承擔責任之后,有權向賣方追償。
主辦單位(章):________
買賣合同 篇4
立合同雙方:
出售人: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
。ㄒ韵潞喎Q甲乙方)
雙方根據《上海市優惠價房出售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
1.甲方同意將坐落在上海市_____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__街道(鎮)__________路_______(新村弄)_____________支弄_______________號_______________室計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以優惠價出售給乙方。
2.上開房屋按住房綜合造價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每平方米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元計價,另計房屋地段、層次、朝向、設施因素計算,每平方米建筑面積售價___________元,共計售價(大寫)____________元。
3.乙方在合同簽定時交納定金叁百元整。
4.乙方在合同簽訂后30天內一次付清購房款,甲方給予__________%優惠,乙方實付價款(大寫)_______________元。
5.乙方要求分期付款,必須征得甲方同意。首期付款占應付款________%,計(大寫)________元。余額計(大寫)__________元,分_______________年付清,月利率__________‰,余額款本息共計(大寫)__________,每月月底前交付(大寫)________元,最后在__________年________月底前全部付清。合同簽訂后30天內交付首期購房款。
6.乙方分期付款而逾期交付,已交購房款作違約金由甲方收取,從未交款當月起向甲方繳付按公房租金標準計價的臨時使用費,補交住宅建設債券。預付維修費按已支出的維修費用結算,多退少補。
7.乙方購房款未付清前調離本市、出國定居或去世,由其代理人或繼承人付款。如乙方去世又無繼承人,房屋由所在地區、縣房管局根據《繼承法》向法院申請按絕產接管,未付清的購房款由接管單位補交。
8.甲方收到乙方購房款、維修費,在合同簽訂30天內交割房屋。
9.甲乙雙方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交付有關手續費和產權登記費。乙方分期付款則要購房款全部付清后方可取得房屋所有權證。
10.甲乙雙方在合同簽訂后30天內預付住房售后維修費。甲方按住房綜合造價多層住宅_____%(高層住宅_____%),提取維修費(大寫)_______________元,連同乙方按住房綜合造價多層住宅_______%(高層住宅________%)預付維修費(大寫)___________元,落實維修單位,負責修理房屋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
11.上開房屋的基地和園地屬國家所有,乙方不得擅自改建或搭建;公用部位設施屬同幢所有權人共有,乙方保證不侵占使用。
12.乙方保證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土地、私房、建筑管理等的各項法規和規定,按時向提供售后服務和管理的管房單位或組織交納管理費用。
13.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乙方履行合同,定金抵付購房款,未履行合同,定金不予返還;甲方不履行合同,定金雙倍償還乙方。
14.本契約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屋所在地管房部門或組織,房產交易所各執一份存證。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立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賣合同 篇5
出賣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買受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茲為買賣(施盤)機械先行試驗,經雙方同意訂立協議如下:
第一條 乙方向甲方購買后列標示機械約定先行試驗后如合意時,即行成交于合同成立日起_________天內,由甲方將買賣標的物運到乙方工廠而甲方允XX。
第二條 試用期間以____日為限自接到機械的次日起算。
第三條 前項試用如不合意時,乙方應即將機械退回以做買賣不成立。退回所需運費由乙方負擔。
第四條 在試用期間,乙方對買賣機械有自由使用之權,而因此有所損害的乙方應負賠償之責。但其損害系因制造欠妥,或因運輸中損壞的不在此限。
第五條 試用期間屆滿乙方不立刻表示,并將機械退還與甲方時,視為試用合格買賣應即成立乙方認XX。
第六條 買賣價款議定為人民幣_________元,于合同成立同時由乙方繳付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元,甲方如數收訖。如買賣成立時本保證金應充價金的一部分,如買賣不成立的由甲方全數返還。
第七條 試用后乙方認為不合格,或試用尚未完畢須要繼續試用時,可以向甲方請求更換或延長期間但甲方不同意時可拒絕。
第八條 試用后如乙方認為合格的,應于試用期終止日起算____日內將貨款全部付清不得拖延短欠等情況。
第九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本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出賣人(甲方)(簽字):_________
買受人(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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