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汽車買賣合同四篇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么制定合同書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汽車買賣合同4篇,歡迎大家分享。
汽車買賣合同 篇1
甲方(銷售方): 乙方(買受方):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就汽車買賣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交易汽車基本信息及配置
第二條 質量標準 甲方出售的車輛,質量應當符合出廠時的國家標準,且不低于生產者出廠檢驗標準,是國家有關部門公布、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標明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
第三條 價款
車輛價格每臺 元(人民幣),大寫 。 數量 臺,總計 元(人民幣),大寫 。
第四條 支付方式 雙方同意按照以下第 種方式支付車輛價款:
1.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 元(人民幣),大寫 。
2.簽署本合同時,首付全部車價款的 %,即 元,大寫 ;余款 元(人民幣),大寫 ,于 年 月 日前付清。
3.分期付款 。
4.其他 。 乙方應當將車價款付至甲方的財務部門或甲方指定的賬號(收款人 : 開戶行: 銀行賬號: ),不得將車價款付給甲方銷售人員。
第五條 交付與驗收
1.交車方式:□甲方送車上門 □乙方自提
其他 。
2.交車地點: 。
3.交車日期: 年 月 日前。
4.交車時里程表顯示數應符合國家標準,不大于 公里。
5.甲方交付車輛時應提供:(1)銷售發票;(2)車輛使用說明書或用戶使用手冊;(3)質量服務卡或三包憑證、維修保養手冊等隨車文件。交付車輛后 日內,提供(國產)車輛合格證或(進口)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6.車輛交付時應當場驗收。甲方應配合乙方對所購車輛型號規格、外觀、輪胎、內飾、配置、備件、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確認,雙方應簽署《車輛驗收交接書》(詳見本合同附件)。乙方對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如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并在《車輛驗收交接書》上作詳細記錄;對確屬質量問題且符合相關規定的,乙方有權要求更換車輛,更換車輛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7.甲方向乙方交付車輛且雙方簽署《車輛驗收交接書》,即為車輛正式交付。自車輛正式交付時起,車輛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雙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按照國家、地方的相關法律法規及相關技術標準,對其所出售的車輛承擔質量保證責任和“三包”責任。
2.甲方出售車輛屬于事故車、有維修記錄車、處理品車、改裝車、“三包”退換車,應當事先向乙方作出書面說明。
3.乙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方式付款和提取所購車輛。
4.乙方應為《機動車行駛證》登記的車輛所有人。
第七條 違約責任與合同解除
1.甲方逾期交付車輛的,應每天按乙方已交付車款的萬分之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交付車輛超過 天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退還已交車款并按車輛價款的萬分之 支付違約金。
2.乙方逾期支付車輛價款的,應每天按逾期支付部分價款的萬分之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付款超過 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按車輛價款的'萬分之 支付違約金。
3.一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按 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可以協商解決或向消費者協會申請調解或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協商、調解解決不成或不愿意協商、調解的,雙方可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他 第十一條 未盡事宜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車輛驗收交接書、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住 所: 住 所(址): 郵 編: 郵 編: 營業執照號碼: 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 組織機構代碼: 電 話: 聯系電話: 聯 系 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汽車買賣合同 篇2
賣方:XXX,XXXX年X月XX日出生,住XXXXXXXX號(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XXX,XXXX年X月XX日出生,住XXXXXXXX組(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通過平等協商,甲方同意將東風金霸貨車出售給乙方,雙方協定條款如下:
一、出售車輛車型:所售車輛車型:東風金霸貨車,發動機號 。
二、所售車輛作價及付款方式:所售車輛作價 元整,里程為 公里。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
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實施細則》有關條款之規定,車輛所有權發生變化,需辦理過戶登記。如辦理車輛過戶手續,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自XXXX年XX月XX日以前的相關稅費由甲方承擔,自XXXX年XX月XX日以后的相關稅費由乙方承擔。自XXXX年XX月XX日起車輛如發生事故,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賠償。
四、甲、乙雙方簽訂合同時在見證人面前將車輛一切手續交乙方,乙方自簽訂合同表示履行完畢。
五、合同雙方自愿簽訂,不得反悔。
六、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見證單位一份。
甲方: 乙方:
見證單位:XXXXXXX法律事務所
XXXX年XX月XX日
汽車買賣合同 篇3
合同編號:合同雙方當事人:
甲方(出賣人): 聯系電話: 住所(址):
乙方(買受人): 聯系電話: 住所(址):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住所(址):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 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車輛基本情況:(國產車 口 進口車 口)
品牌型號:
發動機號:車架號: 顏色:
第二條 價款與數量:(本合同計價單位:人民幣)
車輛單價: 元,數 量: 臺。
車輛總價: 元,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元整。 車價為車身單價不包含車輛購置稅、車輛保險費、掛牌雜費等其他費用。
乙方如需委托甲方代理上牌、委托運輸等服務的,雙方應另行簽訂委托服務協議書。
第三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選擇下述第 種方式付款:
1.定金支付方式:
乙方在簽定合同時即付定金: 元,并在 日內付清車價款。(定金在結算時沖抵車款。)
2. 一次性付款方式:
簽署本合同之日起 日內,支付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元。
3. 分期付款方式:
(1)簽署本合同之日起 日內,首付全部車價款的%,計人民幣元。余款計人民幣元,于 年 月 日前支付。
。2)乙方若通過金融機構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支付余款。簽署本合同之日起 日內,首付全部車價款的%,計人民幣元。(首付款以銀行批準函為準),余款計人民幣元,于 年 月 日前支付。
。3)乙方未能在3.2條款規定時間內足額獲得貸款,應在 日內自行補足余額。
第四條 車輛交付及驗收:
1.交車時間:年 月日前。
2.交車地點:
3.交車方式: 乙方自提 口 甲方送車上門 口
4. 交車時里程表記錄小于(1)50 公里口 (2) 公里口
以上里程表記錄均不包含委托上牌服務發生的公里數。
5.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車及隨車文件時應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有異議,應當場提出。驗收完畢,雙方需簽署車輛交接書(附件),即為該車輛正式交付。
6.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第五條 質量、維修、更換、退車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汽車產品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并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車輛落籍地政府關于尾氣排放的標準。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布、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并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不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的,甲方應當負責換車或退車。
2.雙方對車輛質量的認定有爭議的,可共同委托具有汽車質量鑒定資質的機構鑒定,其出具的書面鑒定結論作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3.關于整車、零部件總成的保修期限執行生產廠保修條款的規定。關于車輛更換和退車,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規定及乙方隨車保修手冊的約定執行。
4.本合同簽訂后,國家如出臺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雙方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六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車輛不能交接或逾期交接的,可免除違約責任。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負有及時通知并在10 日內提供不能履行合同的書面證明。
第七條 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
1.若甲方逾期交車,自逾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車價款萬分之 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逾期超過 天,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甲方應當自乙方解除合同到達之日起 日內退還已付款。
2.若乙方逾期付款,自逾期之日起至實際支付之日,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車價款萬分之 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逾期超過 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3.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鑒定,乙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財產損害,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規定處理。若甲方在該車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別注意事項應該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則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請廈門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組織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
1.乙方保證在合同中填寫的姓名、地址、電話等內容真實有效,在此期間如有變更,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由此引起的無法及時通知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2.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雙方各執份。 附件:車輛交接書
甲方代表人(簽章):____ 乙方代表人(簽章):____
身份證號:____ 身份證號:____
住址:____ 住址:____
電話:電話: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買賣合同 篇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汽車型號及金額
汽車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格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車架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海關單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檢單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顏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備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交車地點、方式
交車地點:_________
交車時間: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
付款時間:_________
三、質量、維修
1.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布的汽車質量標準。
2.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產品或經過交通管理部門認可的汽車。
3.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介紹所銷售車輛的基本情況。
4.出賣人在買受人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受人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
。4)說明書;
。5)隨車工具及備胎。
5.買受人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買受人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汽車在購買后,如發現屬于生產廠家的質量問題可由出賣人協助買受人與生產廠家的維護站聯系、解決。
8.如屬于在汽車售出前流通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出賣人未向買受人明示的,依法承擔責任。
9.如買受人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受人自行負責。
四、違約責任(由雙方協商):_________。
五、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份,汽車交易市場主辦單位留存_______份(市場留存期_______年)。
七、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買受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賣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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