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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個人借款合同

        時間:2023-08-03 13:55:35 借款合同 我要投稿

        【經典】個人借款合同15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問題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個人借款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經典】個人借款合同15篇

        個人借款合同1

          甲方(出借款人):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

          住所地:

          住所地:

          保證人(責任人):

          保證人(責任人):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

          住所地:

          甲乙雙方及責任保證人在公平自愿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愿出借給乙方人民幣壹仟元整(:.00元),借款期間為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不超過天。乙方承諾定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償還甲方全部借款及利息。于訂立本合同之時,由甲方給付乙方借款人民幣壹仟元整(:.00元),乙方保證不用借款從事違法活動。

          二、乙方保證按期歸還借款,按每月利息率20計息,乙方應于每個月月底前付清本月利息,不得拖欠。如果不能按期歸還借款及利息,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除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外,還需向甲方支付甲方因追還該借款所產生的'差旅費、律師費、訴訟費等相關費用。

          三、本合同的債權,甲方可自由轉讓與他人,乙方不得異議。

          四、乙方應覓連帶責任保證人名,確保本合同的履行。連帶責任保證人愿與乙方就返還本金、利息和追討該借款的差旅費、律師費、訴訟費等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五、甲乙雙方及連帶責任保證人若產生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一致,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五、甲乙雙方及連帶責任保證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即表示充分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條款。本協議自甲乙雙方及連帶責任保證人簽字之日起生效,如有對協議的變更,需三方協商一致,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六、乙方緊急聯系人(是乙方的)為,聯系方式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借款合同2

          甲方(借款人):xx

          身份證號碼:xx

          乙方(貸款人):xx

          身份證號碼:xx

          甲乙雙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大寫)xx,于xx年xx月xx日前交付甲方。

          借款利息:xx

          借款期限:xx

          還款日期:xx年xx月xx日。 還款方式:現金/xx支付。

          違約責任:

          1、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并從到期日起付日息1% .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1)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2)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提交xx人民法院。 本合同自xx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

          x年xx月xx日x x年xx月xx日

        個人借款合同3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借款用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并計算復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利為____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________%。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

          五、保證條款

          (一)借款方用__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二)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三)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四)乙方還款保證人____________,為確保本契約的履行,愿與乙方負連帶返還借款本息的責任。

          六、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同意提交_____________區人民法院(選擇性條款不得違反地域管轄和級別管轄,可選擇原告、被告、標的物、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

          七、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個人借款合同4

          甲方(出借人、抵押權人):,身份證號碼:乙方(借款人):,身份證號碼。丙方(借款人):,身份證號碼。

          本合同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借款條款

          第一條借款金額:據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借款給乙方。

          第二條借款用途:本借款只能用作乙方經營活動的周轉資金,乙方不得以任何理

          由將借款挪作他用。

          第三條借款利率:。

          第四條借款期限:。乙方收到借款后應當出具借據,乙方所出具的借據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條借款的償還:利息按月結清,月初支付當月利息。本金在借款到期日一次性支付,同時甲方應當歸還乙方先前所出具的借據。如果乙方逾期支付借款利息以及本金,則繼續計息的同時,乙方應當從逾期之日起按日支付逾期總金額千分之五的違約金。

          第六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事項的,甲方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事件發生時,宣布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在《提前還款函》規定的期限內清償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而無須為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

          (一)乙方違反本合同借款條款中的任何條款;

          (二)根據擔保條款的約定,因抵押人、抵押物發生變故或抵押人違反擔保條款的約定,致使抵押人需提前履行義務或抵押權人必須提前處分抵押物的;

          (三)乙方發生其他可能影響歸還甲方借款本息的行為。

          第七條本合同的`全部相關費用(包括抵押登記、公證等)均由乙方負責。抵押條款

          第八條坐落在的登記在抵押人的名下,現抵押人同意以的借款做抵押擔保。甲方不承擔企業的一切債務債。

          第九條抵押人保證上述房屋目前沒有對外出租。上述房屋的第一順序抵押權人為本借款合同的借款人。該抵押首先全額保障第一順序抵押權人的債權。

          第十條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及實現債權的律師費、訴訟費等其它所有費用,同時也包括因借款人違約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一條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記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債務履行完畢止。

          第十二條抵押期間,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出租、變賣、贈與抵押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物。

          第十三條抵押權人可以單方憑經過公證的本《抵押借款合同》到登記部門辦理二次抵押登記手續并領取《它項權利證書》。如登記部門一定要抵押人到場,則抵押人應當配合。抵押物的房屋產權證書、《他項權利證書》或抵押登記證明等交由抵押權人保管。

          第十四條本合同中“借款條款”如因某種原因導致其部分或全部無效,不影響“抵押條款”的效力,抵押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責任。其他條款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甲方、乙方、丙方簽章之后生效,本合同中的抵押條款在辦妥抵押登記之后生效。

          第十六條如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借款人愿意無條件自找住房或接受其他方式的安置,接受法院的強制執行。

          第十七條乙方、丙方確認下列通訊地址及聯系人是甲方向乙方、丙方履行通知義務的通訊地址及聯系人;甲方按照下列通訊地址和指定的聯系人履行了通知義務,即視為甲方已經向乙方、丙方履行了通知義務。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抵押權人執兩份;借款人、抵押人各執壹份;公證機關壹份。

          甲方(抵押權人)(簽章):電話

          乙方(借款人)(簽章):電話

          丙方(抵押人)(簽章):電話

          合同簽署日期:年月日

        個人借款合同5

          貸款抵押人___,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抵押權人: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生產需要,向乙方申請貸款作為___資金。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 所有的___(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貸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 雙方商定的貸款額給甲方。在貸款期限內,甲方擁有抵押物的使用權,在甲方還清貸款本息 前,乙方擁有抵押物的所有權。為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貸款內容

          1.貸款總金額:___元整。

          2.貸款用途:本貸款只能用于___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貸款進行違 法活動。

          3.貸款期限:

          在上述貸款總金額下,本貸款可分期、分筆周轉審貸。因此,各期貸款的金額、期限, 由雙方分別商定。從第二期貸款起,必須有雙方及雙方法定代表簽字蓋章的新的抵押貸款合 同,并將其中的一份送交__市公證處公證,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

          第一期貸款期限為:__個月,即自__年__月_日起,至__年__月_日止。個人借款擔保合同4.貸款利率:本貸款利率及計息方法,按照中國__銀行的規定執行。

          5.貸款的支。

          各期貸款是一次還是分次提取,由雙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應提前__天通知乙方,并 經乙方的信貸部門審查認可方可使用。

          第一期貸款__次提取。

          6.貸款的償還

          甲方保證在各期合同規定的貸款期限內按期主動還本付息。甲方歸還本貸款的資金來源 為本公司生產、經營及其它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它來源歸還貸款,須經乙方同意。 第一期貸款最后還款日為__年_月_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還款的情況下繼續有效。

          第二條 抵押物事項

          1.抵押物名稱: 。

          2.制造廠家: 。

          3.型號: 。

          4.件數: 。

          5.單件: 。

          6.置放地點: 。

          7.抵押物發票總金額: 。

          8.抵押期限:___年(或為:自本貸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還清乙方與本合同有

          關的.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義務

          (一)乙方的義務:

          1.對甲方交來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甲方到期還清貸款后,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給甲方。

          (二)甲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乙方通知甲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貸款,并追償已貸出的全 部貸款本息。

          3.甲方應合理使用作為抵押物的___,并負責抵押物的經營、維修、保養及有關稅 賦等費用。

          4.甲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15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無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擔保時,乙方有權相應減少貸款額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償已貸出的 貸款本息。

          5.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___分公司投保,以乙方為保險受益人,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管,保險費由甲方承擔。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有權從 保險公司的賠償金中收回抵押人應當償還的貸款本息。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 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貸款合同規定使用貸款,一經發現,乙方有權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 ,并對挪用貸款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___%的罰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或有其它違約行為,乙方有權停止貸款,并要求甲方提前歸還已貸的本息。乙方有權從甲方在任何銀行開立的帳戶內扣收,并從過期之日起,對逾期 貸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___%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于抵償貸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 為止。

          第五條 其它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并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經發放的貸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甲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經法院裁決敗訴,償付賠償金后,無力向乙方償付貸款 本息。

          (3)甲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4)甲方的保證人違反或失去合同書中規定的條件。

          2.乙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用款和還款計劃及與合同有關的其它書面材料 ,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 有關本合同的費用承擔

          有關抵押的估計、登記、證明等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第七條 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系經___市公證處公證并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甲、乙雙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規定,直接向有管轄權的 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自公證書簽發之日起生效,公證費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 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

          甲方: (章)

          乙方: (章)

          代表人: (簽字)

          代表人: (簽字)

          地址:

          地址:

          銀行及帳號:

          銀行及帳號:

          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訂立地點

        個人借款合同6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并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一、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出借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

          二、借款用途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利息:

          借款利率為月利息_______%,按月收取利息,隨本金還清。

          四、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為從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如實際放款日與該日期不符,以實際借款日期為準。乙方收到借款后應當出具借據,乙方所出具的借據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保證條款:

          1、借款方用____________作為抵押,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登記費由乙方承擔。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出租、變賣、贈與抵押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物。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乙方資產分割、轉讓等影響,如甲方發現乙方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將有權處置抵押物。

          2、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逾期不還的部分,出借方有權限期追回借款。

          4、乙方還款保證人___________,為確保本協議的履行做保證,愿與乙方負連帶返還借款本息的責任。

          六、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未按協議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逾期_______日,視為違約,乙方在支付利息的同時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元并且甲方有權收回全部本金及相應利息。

          2、乙方如未按協議約定的期限歸還本金,視為違約,乙方在歸還本金及利息的同時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元,以及承擔因訴訟發生的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評估費、拍賣費等費用。

          3、乙方如不按協議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權隨時收回該借款。

          七、協議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應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訴解決。

          八、附則: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個人借款合同7

          借 款 人(全稱):____________

          貸 款 人(全稱):____________

          擔 保 人(全稱):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各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借 款

          第一條 借款

          1.1借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人民幣

          1.2借款用途:____________

          1.3借款期限自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至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止。

          1.4借款利率:____________按以下1.4.1方式確定:____________

          1.4.1固定利率

          借款利率為月利率______%。

          1.5本合同記載的借款金額、借款期限、利率等與借款憑證記載不一致時,以借款憑證記載為準。借款憑證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條 先決條件

          未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貸款人有權不提供本合同項下借款:____________

          2.1擔保人取得本合同擔保所需的合法有效授權。

          2.2借款人、擔保人根據貸款人要求提供有關文件、資料、單據并辦妥相關手續。

          2.3本合同項下借款有抵押、質押擔保的,有關登記、交付、保險等法律手續已按貸款人要求辦妥且該擔保物權、保險持續有效。

          2.4借款人、擔保人、擔保物未出現影響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

          第三條 劃款方式

          貸款人依據本合同約定將上述借款金額以現金方式交付于借款人。

          第四條 還款

          4.1借款人與貸款人約定按以下______方式還本付息:____________

          4.1.1按 (月/季)結息,到期還本。結息日為每 (月/季末月)的 _______日。借款人須于每一結息日結息。如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償還日不在結息日,則未付利息應利隨本清。

          4.1.2實施利隨本清,到期一次性歸還借款本息。

          4.2 貸款人與借款人任意一方提出調整還款計劃的,須在下一個還款日到來之前五個工作日內通知對方。經雙方當事人協商達成一致后制定新的還款計劃。

          第五條 提前還款

          5.1借款人提前還款,應征得貸款人書面同意。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還款的,借款人在還款時對提前還款部分按照實際借款期限和本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提前還款金額的百分之 (大寫)支付補償金。

          第六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6.1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和使用借款。

          6.2按時足額還本付息。

          6.3按貸款人要求如實提供與本合同項下借款有關的文件、資料和單據。

          6.4住所地、通信地址、聯系電話、工作單位及收入狀況等發生變動時,應及時書面通知貸款人。

          6.5出現本合同第12.2約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時,應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并落實貸款人認可的債權保全措施。

          第七條 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7.1有權了解并檢查借款人基本情況、借款使用情況、擔保人及擔保物情況。

          7.2借款人出現本合同第12.2約定的重大不利情形,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

          7.3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回或者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仲裁)費、律師費等實現債權、擔保權的費用時,均由借款人進行支付。

          7.4借款人歸還的款項不足以清償本合同項下應付數額的,貸款人可以選擇將該款項用于歸還本金、利息、罰息、復利或者費用。

          7.5借款人未履行還款義務或者擔保人未履行擔保責任,貸款人可以就借款人或者擔保人的違約行為進行公開披露。

          7.6依據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借款人發放借款。

          擔 保

          第八條 借款擔保

          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方式為 (連帶責任保證/抵押/動產質押/權利質押)。

          擔保的共性條款

          8.1適用于本合同項下連帶責任保證、抵押、動產質押、權利質押的共性條款

          8.1.1擔保范圍包括:____________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仲裁)費、律師費、保管費、處置費、過戶費等貸款人實現債權和擔保權的費用。

          8.1.2擔保人已按有關規定和程序取得本合同擔保所需的授權。

          8.1.3本合同項下借款同時存在兩個以上擔保人的(含借款人自身提供物的擔保),各擔保人對本合同項下借款承擔連帶共同擔保責任,貸款人有權選擇任一或者各個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

          8.1.4本合同項下借款既有借款人提供物的擔保又有其他擔保人提供擔保的,當貸款人放棄借款人的擔保物權、擔保物權順位或者變更該擔保物權時,其他擔保人承諾仍然按照本合同約定承擔擔保責任。

          8.1.5擔保人、擔保物出現本合同第12.2約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或者擔保人住所地、通信地址、聯系電話、工作單位等發生變動的,擔保應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

          8.1.6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有權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貸款人可以與擔保人協議以擔保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擔保物的價款優先受償。保證人支付的款項或者處分擔保物所得價款不足以清償本合同項下所擔保的債權的,貸款人可以選擇將該款項用于歸還本金、利息、罰息、復利或者費用等:____________

          (1)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貸款人未受清償;

          (2)擔保被撤銷、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出現其他解散事由;

          (3)擔保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或者裁定和解;

          (4)借款人、擔保人死亡、被宣告失蹤或者被宣告死亡;

          (5)擔保期間,擔保物被查封、扣押、監管或者被采取其他強制措施;

          (6)擔保期間,擔保物毀損、滅失或者被征收、征用;

          (7)借款人、擔保人違反本合同項下義務;

          (8)其他嚴重危害貸款人權利的情形。

          8.2適用于本合同項下抵押、動產質押、權利質押的共性條款

          8.2.1擔保人同意以 提供擔保。上述擔保物詳見(清單名稱及編號) ,該清單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2上述擔保物暫作價人民幣(大寫) ,其最終價值以實際處理擔保物所得價款為準。

          8.2.3擔保物權的效力及于擔保物的從物、從權利、附合物、混合物、分離物、代位物、加工物、孳息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財產或者權利。

          8.2.4擔保物為共有的,擔保人已征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8.2.5擔保物保險

          (1)擔保人應按貸款人要求對擔保物辦理足額保險,并指定貸款人為該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保險單據原件交貸款人保管。

          (2)擔保期間,擔保人應按時足額繳納保險費并履行保險合同(含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下同)項下的其他義務。擔保人未按時足額繳付保險費或者辦理保險(續保)手續的,貸款人有權代繳保險費或者代辦保險(續保)手續。相關費用由貸款人直接從擔保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賬戶中劃收。

          (3)擔保期間,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擔保人不得單方或者與保險人協商變更、解除或者終止保險合同,不得放棄保險金的請求權或者向第三人請求賠償的權利。

          (4)擔保期間,擔保物發生保險事故的,擔保人應立即通知保險人及貸款人,并負責索賠事宜。因怠于通知或者索賠,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8.2.6擔保期間,擔保物價值減少的,貸款人有權要求擔保人恢復擔保物的'價值或者提供貸款人認可的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擔保。

          8.2.7擔保期間,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擔保人不得對擔保物作出贈與、轉讓、出租、再抵押、許可使用或者其他任何方式的處分。經貸款人書面同意處分擔保物的,所得價款應用于提前清償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或者提存。

          8.2.8擔保期間,擔保物毀損、滅失或者被征收、征用等,貸款人有權就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等優先受償。被擔保債權的履行期未屆滿的,貸款人有權要求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8.2.9貸款人轉讓部分債權的,有權不轉讓相應的擔保物權。貸款人轉讓擔保物權的,擔保人應當協助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手續。

          8.2.10本合同項下借款同時存在借款人和其他擔保人提供的物的擔保的,貸款人有權就其他擔保人提供的擔保物先于借款人提供的擔保物物使擔保物權。

          擔保的個性條款

          8.3保證

          8.3.1本合同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8.3.2一次性還款的,保證期間為借款到期日起二年;分期償還的,保證期間為每期還款日起二年。借款人與貸款人達成期限變更協議的,保證人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期間自期限變更協議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若發生法律法規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的事項,導致本合同債務被貸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證期間自貸款人確定的債務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8.3.3保證人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保證責任的,貸款人有權直接從保證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賬戶中劃收。

          8.3.4本合同項下借款既有借款人提供物的擔保又有保證擔保的,貸款人有權要求保證人先于借款人提供的物的擔保承擔保證責任。

          8.4抵押

          8.4.1抵押人應如實告知拖欠稅款、抵押物建設工程價款等款項及抵押物已設定抵押、已出租等情況。

          8.4.2抵押人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到有關登記機構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抵押登記文件或者其他權利證書由貸款人持有。

          8..4.3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抵押人對抵押物負有妥善管理和合理使用的義務。貸款人有權監督和檢查抵押物的管理和使用情況。

          8.5動產質押

          8.5.1出質人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將質物及貸款人要求的相關資料交由貸款人保管。需要辦理登記的,出質人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到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相關權利登記證明材料由貸款人持有。

          8.5.2質權存續期間,貸款人應當妥善保管質物。貸款人可以自行保管,也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由此而支出的保管費由出質人承擔。因貸款人保管不善造成質物毀損、滅失,造成出質人損失的,貸款人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8.5.3借款人歸還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或者出質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本合同項下全部債權的,貸款人應及時返還質物。出質人應及時接收質物;出質人不接收的,貸款人有權提存質物及相關單證,費用由出質人承擔;出質人因未及時接收質物所造成的損失,由出質人自行承擔。

          8.6權利質押

          8.6.1需要交付權利憑證的,出質人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將本合同項下出質權利相關的權利憑證交付貸款人。貸款人應當妥善保管出質人交付的權利憑證。需要辦理出質登記的,出質人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到登記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手續,相關權利登記證明材料由貸款人持有。

          8.6.2出質的權利不存在被申請撤銷、啟動無效宣告程序、異議、查封、凍結、監管、訴訟、仲裁、掛失、止付以及其他影響質權實現的情形。

          8.6.3出質人應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繳納與出質權利相關的各項費用,履行各項法定義務,以保證出質權利在質權存續期間持續有效。

          8.6.4以匯票、本票、支票、倉單、提單、債券以及其他須背書轉讓的權利憑證出質的,應當背書記載"質押"字樣。

          8.6.5用于出質的匯票、支票、本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的兌現日期或者提貨日期先于本合同項下債權到期的,貸款人可以兌現或者提貨變現,所提價款用于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8.6.6用于出質的匯票、支票、本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的兌現日期或者提貨日期后于本合同項下債權到期的,出質人同意貸款人提前兌現或者提貨,所得價款用于清償債務。

          8.6.7借款人歸還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或者出質人提前清償所但保的本合同項下全部債權,質權人應當及時返還權利憑證。出質人應及時接收權利憑證。出質人不接收的,質權人有權提存該權利憑證,費有由出質人承擔。

          違 約 責 任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在借款人、擔保人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前提下,因貸款人原因未按期足額向借款人發放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9.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歸還借款本金的,貸款人對逾期借款從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執行利率基礎上上浮百分之 (大寫)計收罰息,直至本息清償為止。逾期期間,如遇中國人民銀行同期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上調,自基準利率調整之日起罰息利率相應上調。

          9.3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對違約使用部分從違約使用之日起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執行利率基礎上上浮百分之 (大寫)計收罰息,直至本息清償為止。在此期間,如遇中國人民銀行同期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上調,自基準利率調整之日起罰息利率相應上調。

          9.4對應付未付利息,貨款人依據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計收復利。應付未付利息包括借款期內產生的應付未付利息(含違約使用罰息)和借款逾期后產生的應付未付利息(含逾期罰息和違約使用罰息)。借款期內產生的應付未付利息,在借款期內按合同約定借款執行利率計算復利,自借款到期之日起,按逾期借款利率計算復利;逾期借款的應付未付利息,按逾期借款利率計算復利。

          9.5借款人、任一擔保人違反本合同項下義務,貸款人有權要求其限期糾正違約行為、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已發放借款,有權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有權宣布借款人與貸款簽訂的其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立即到期,或者采取其他資金產保全措施。

          9.6擔保人有下列行為之一,應向貸款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所擔保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數額的百分之 (大寫)計算;給貸款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同時給予全額賠償。

          (1)未取得本合同擔保所需的合法有效授權;

          (2)未如實告知拖欠稅款、抵押物建設工程款及擔保物存在共有、爭議、已經設立抵押、已出租或者被查封、凍結、扣押、監管等情況;

          (3)未按合同約定辦理登記、變更登記、保險手續,未移交質物、權利憑證;

          (4)未按貸款人要求恢復擔保物價值或者提供相應擔保;

          (5)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擅自處分擔保物;

          (6)其他違反本合同約定或者影響貸款人實現擔保權的行為。

          其 他

          第十條 費用承擔

          與本合同有關的公證、登記、評估、鑒定、見證、運輸、保管等費用由借款人、擔保人承擔。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11.1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各方可協商解決,也可按以下第種方式解決:____________

          (1)訴訟。由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仲裁。提交 (仲裁機構全稱)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11.2在訴訟或者仲裁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二條 其他事項

          12.1本合同所稱"期限屆滿"或者"到期"包括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以及貸款人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或者本合同的約定宣布本合同項下債務提前到期的情形。

          12.2本合同所稱重大不利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____________借款人已全部或者部分喪失還款能力;保證人財務狀況惡化或者因其他原因導致擔保能力明顯下降;擔保物價值減少、毀損、滅失、被征用、被征收以及因附合、混合、加工使擔保物所有權歸屬第三人或者出現權屬爭議等影響貸款人實現擔保權。

          12.3本合同所稱擔保物包括抵押物、質物和出質權利。

          12.4其他約定: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合同的生效及份數

          本合同自各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借款人 份,貸款人 份,擔保人各 份,效力相同。

          第十四條 提示

          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和擔保人注意對本合同各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借款人和擔保人的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

          借款人(簽章) :____________貸款人(簽章):____________

          身份證件名稱及號碼:____________負責人或者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

          擔保人(簽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件名稱及號碼: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

        個人借款合同8

          甲方(借款人):xxxxxxxxxxxxxxxxx

          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貸款人):xxxxxxxxxxxxxxxxx

          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xxxxxxxxxx

          甲乙雙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大寫)xxxxxxxxxxxxxx,于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前交付甲方。

          借款利息:xxxxxxxxxxxxxxxxx

          借款期限:

          還款日期: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還款方式:現金/xxxxxxxxxx支付。

          違約責任:

          1、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并從到期日起付日息1%.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1)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2)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爭議解決方式: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提交xxxxxxxxxx人民法院。

          本合同自xxxxxx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xxxxxxxxx乙方(簽章):xxxxxxxxx

          簽訂地點:xxxxxxxxx簽訂地點: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個人借款合同9

          借款人:

          貸款人:

          借貸條款

          第一條貸款種類和金額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申請,同意向其發放以下第種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元(大寫:),大小寫金額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

          a、個人商品住房貸款

          b、個人商業用房貸款

          c、個人自建房貸款

          d、經濟適用房貸款

          e、集資建房貸款(房改房)

          f、其他:

          第二條貸款用途本合同項下貸款用途為。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貸款挪作他用,貸款人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

          第三條貸款期限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為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實際放款日與到期日以借據為準。借據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條利率

          4.1貸款利率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為基準利率,(上/下)浮%,據此確定年利率為%,并按照以下公式換算: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4.2貸款發放前,基準利率調整并適用于本合同項下貸款的,適用新的基準利率并按照第4.1條的約定重新確定貸款利率;貸款發放后遇基準利率調整,貸款利率按照以下第種方式處理:

          a、貸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執行本合同利率,不分段計息;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自每次基準利率調整之日的次年1月1日開始,按該次調整后的基準利率(如基準利率在一個公歷年度內經兩次或兩次以上調整的,則以該公歷年度內最后一次調整的基準利率為準)及上述4.1條約定的利率浮動比例確定并執行新的利率;

          b、在貸款期限內不調整;

          第五條放款

          5.1貸款人發放或繼續發放貸款的前提條件是:本合同項下擔保已經生效(以尚未取得產權的房屋做抵押的,已辦妥登記備案或預登記手續,且房地產開發商已提供有效的連帶保證擔保),且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未發生任何違約行為。

          5.2借款人授權貸款人將貸款分次劃入下列賬戶,貸款的發放和支付通過本賬戶進行。貸款利息自實際放款日起計算:戶名:賬號:開戶行:

          5.3貸款資金應由貸款人通過受托支付方式向房地產開發商支付。貸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和支付委托,將貸款資金支付給符合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象。貸款人有權在貸款資金發放前審核借款人相關交易資料和憑證是否符合合同約定條件,支付后做好有關細節的認定記錄,并詳細記錄資金流向,歸集保存相關憑證。

          5.4在貸款發放和支付過程中,借款人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有權提高貸款發放和支付條件,或停止貸款資金的發放和支付:

          a、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

          b、借款期間,借款人未按約定的還款計劃按時、足額歸還貸款本息;

          c、借款人擅自將抵押物拆除、轉讓、出租或重復抵押等;

          d、拒絕或妨礙我行對貸款使用情況和抵押物使用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e、提供的文件、資料不實,已經或可能造成貸款損失;

          f、與他人簽訂有損我行權益的合同或協議;

          g、保證人違反保證條款或喪失承擔連帶保證責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毀損不足以清償貸款本息或質押權利價值明顯減少影響我行實現質權,而借款人未按要求落實新保證或新抵(質)押;

          h、借款人在合同履行期間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后,其遺產或財產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拒絕繼續履行原借款合同;

          i、借款人指定的放款賬戶被有權機關凍結或支付。

          第六條還款

          6.1經協商一致,借款人按下列第種方式償還貸款本息:a、按月等額本息還款法(按月計息)每月本息還款額=貸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還款月數/(1+月利率)還款月數-1

          b、按月等額本金還款法(按月計息)每月本息還款額=貸款本金/貸款期月數+(貸款本金-已歸還貸款本金)×月利率

          c、按月等額本金還款法(按日計息)每月本息還款額=貸款本金/貸款期月數+(貸款本金-已還本金)×日利率×本期實際天數

          d、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

          e、按月付息,按(月/三個月/六個月/一次性)還本;

          6.2每期還款日:日;最后一期還款日為貸款到期日。

          6.3借款人指定其在貸款人處開立的下列個人結算賬戶作為專門的還款賬戶:

          6.4在每期還款日前,借款人應向還款賬戶中足額存入應當償還的貸款本息,并授權貸款人于每期還款日從還款賬戶中劃收;借款人有未償付的貸款本息或其他費用的,應及時存入還款賬戶,并授權貸款人隨時劃收。如果還款賬戶中的款項不足以支付本合同項下的到期應付款項,貸款人按費用、利息、本金的順序劃收。

          6.5若還款賬戶發生掛失、凍結、止付、結清,或借款人需要變更還款賬戶的,借款人應到貸款人處辦理還款賬戶變更手續。在變更手續生效前,若原還款賬戶已無法足額劃轉,借款人應到貸款人處辦理柜面還款。借款人未及時辦理還款賬戶變更手續或未及時到貸款人柜面還款導致未按期足額清償到期貸款本息及其他費用的,借款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提前還款

          7.1借款人提前償還全部或部分貸款,應于擬定提前還款日前30天向貸款人提交書面申請,經貸款人同意,方可提前還款。

          7.2借款人提前還款應滿足以下條件:

          a、按如下標準向貸款人支付補償金:

          b、貸款發放后第一年內不允許提前還款,一年后每年提前還款不超過2次,每次還款金額不低于初貸金額(合同金額)的20%。

          c、在提前還款時,在本合同項下不存在到期應付未付的任何款項,包括但不限于貸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補償金和其他費用。

          7.3提前還款部分按第四條約定的利率和實際占用天數計收利息;借款人提前償還全部貸款本金的,應結清全部利息。

          7.4由于借款人提前還款而造成貸款期限發生變化的,未償還部分按下列第種方式確定貸款利率:

          a、按原貸款利率計息;

          b、自縮短期限之日起,貸款利率按調整后的實際期限所對應的基準利率和第4.1條約定的利率浮動比例確定并執行,但縮短期限前已經計收的利息不予追溯調整。

          第八條貸款展期

          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本合同項下貸款,需要辦理貸款展期時,應在貸款到期前30天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人審查同意展期的,雙方另行簽訂展期協議。如貸款人不同意展期的,則借款人仍應按本合同約定償還貸款本息。

          第九條罰息

          9.1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日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償還的貸款,貸款人有權按罰息利率按日計收利息;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罰息利率按在第四條約定的利率基礎上加收%確定。

          9.2借款人未按照合同約定使用的貸款,貸款人有權按罰息利率按日計收利息;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罰息利率按在第四條約定的利率基礎上加收%確定。

          9.3貸款利率按第4.2條的約定進行調整的,利率調整后罰息利率亦相應變動,其變動周期與利率變動周期一致。

          第十條違約及違約責任

          10.1發生下列一項或多項情形的,構成借款人違約:

          a、借款人未完全適當的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承諾、保證、義務或責任;

          b、借款人或擔保人提供虛假資料或隱瞞重要事實;

          c、以未取得產權的房屋做抵押的,抵押人未在約定時間內辦妥登記備案或預登記手續,或未在約定時間內辦妥正式抵押登記手續。

          d、借款人所購房產或抵押物、質物發生質量、權屬等糾紛,已經或可能影響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

          e、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蹤或被宣告失蹤,或者成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而無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代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

          f、借款人涉及刑事案件、訴訟、仲裁、糾紛,對其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

          g、借款人對其他任何債務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償,或者借款人不履行其應當承擔的擔保責任或其他義務,已經或可能影響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

          h、發生第10.2條所述情形,借款人未另行提供貸款人認可的新的擔保的;

          i、影響或可能影響貸款本息按期足額償還的其他情形。

          10.2借款人連續三個月或累計六次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或發生其他違約情形的,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宣布貸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提前清償全部或部分貸款,以及所產生的利息、罰息及其他費用,直至解除合同。

          10.3借款人違約,除第11.2條的約定外,貸款人有權采取本合同約定和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

          第十一條扣收

          11.1借款人未按照約定償還到期(包括提前到期)貸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補償金或其他費用的.,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開立在XX市商業銀行及其分支機構的所有賬戶中扣收相應款項用以清償,但是貸款人應當通知借款人。對于因借款人聯系方式變更造成貸款人無法電話或信函通知的,貸款人可以公證送達等各種法律認可方式履行告知義務。

          11.2貸款人扣收借款人未到期的定期存款時,需全部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需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部分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其余部分到期時按該筆定期存款開戶日的定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因扣收而產生的利息損失,由借款人承擔。

          第十二條費用

          訂立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登記、公證、評估等費用,以及由于借款人和擔保人沒有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各自的義務,貸款人為實現債權而產生的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等所有費用由借款人承擔。貸款人為保障自身利益先行墊付的費用,貸款人有權隨時向借款人追償,并從貸款墊付之日起計收活期存款利息。

          第十三條共同借款

          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含)共同借款,共同借款人均應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對全部貸款承擔連帶清償責任,貸款人有權向任一借款人追索未償還的貸款本息和應付未付的其他費用。

          抵押條款

          本合同項下貸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抵押擔保時,抵押人承諾并遵守如下條款:

          第十四條抵押物

          14.1抵押人自愿向貸款人提供抵押擔保,抵押物詳見《抵押物清單》。《抵押物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抵押物清單》對抵押物價值的約定,不作為貸款人處分該抵押物時的估價依據,不對貸款人行使抵押權構成任何限制。

          14.3貸款人抵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產生的孳息、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附屬物、添加物,以及因抵押物毀損、滅失、或被征用而產生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14.4抵押人應妥善保管和使用抵押物,保證抵押物的完好,貸款人有權隨時檢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況,抵押人應予配合。

          14.5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應當通知貸款人并將抵押的事實告知承租人,且出租期限不得長于貸款期限。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的,應事先征得貸款人同意,并將抵押事實告知買受人等相關人員。由此取得的的收益,按照第14.8條的約定處理。

          14.6抵押物發生或可能發生損毀、滅失的,抵押人應及時告知貸款人,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及時向貸款人提交有關主管機關出具的毀損、滅失證明。

          14.7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應立即停止其行為;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抵押人應及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14.8抵押人所獲得的抵押物的賠償金、補償金、保險金以及處分抵押物所得收益,貸款人有權選擇下列方式進行處理:

          a、清償或提前清償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

          b、存入貸款人指定的賬戶,以擔保借款人債務的履行;

          c、用于修復抵押物,以恢復抵押物的價值;

          d、雙方另行約定的其他方式。抵押人或借款人提供符合貸款人要求的新擔保的,抵押人可將上述價值自由處分。

          14.9抵押人因隱瞞抵押物存在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已設定抵押或已出租等情況,而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向貸款人予以足額補償。

          分頁閱讀第1頁:借貸條款第2頁:第十五條擔保范圍第3頁:其他條款

          第十五條擔保范圍

          抵押擔保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補償金、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十六條抵押登記

          16.1本合同簽訂后,抵押人和貸款人應及時到有關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登記證明在貸款全部還清之前由貸款人保管;抵押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進行變更登記的,抵押人和貸款人應辦理變更登記。

          16.2抵押物為尚未取得產權的房屋的,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天或貸款人另行要求的時間內辦妥登記備案或預抵押登記手續。抵押人獲得房屋所有權證書后,應在30天或貸款人要求的時間內辦妥正式抵押登記手續。在取得房屋他項權利證書之前,抵押人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原件應由貸款人保管。

          16.3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完畢各項義務后,貸款應積極協助抵押人辦理注銷登記手續。

          第十七條抵押物的處分

          17.1發生下列情形之一,貸款人有權將抵押物拍賣、變賣后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或經與抵押人協商將抵押物折價以抵償借款人所欠債務:

          a、貸款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償;

          b、發生第14.6條所述情形,抵押人未及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c、貸款人依法可以處分抵押物的其他情形。

          17.2未經本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本抵押合同項下的抵押物再行抵押或發生其他任何有損抵押權人權利的行為。抵押人違反此約定的,抵押權人有權宣布貸款提前到期,并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17.3處分抵押物的所得在償還抵押物擔保范圍內借款人的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貸款人應將剩余部分及時退還抵押人。

          17.4貸款人處分抵押物時,抵押人應予積極配合。對本合同項下依法設定抵押的抵押人及其所扶養家屬居住的房屋,在人民法院裁定拍賣、變賣或者抵債后,抵押人應當在六個月內主動騰空房屋。如果貸款人同意向抵押人提供臨時住房,抵押人應當向貸款人支付租金;已經產生的租金,應當從房屋拍賣或者變賣價款中優先扣除。

          17.5貸款人在處分抵押物過程中所產生的實現債權的費用,應當從拍賣或者變賣價款中優先扣除。質押條款本合同項下貸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質押擔保時,出質人承諾并遵守如下條款:

          第十八條質物

          18.1出質人自愿為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向貸款人提供質押擔保,質物詳見本合同附件《質物清單》。《質物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2《質物清單》對質物價值的約定,不作為貸款人處分質物時的估價依據,不對貸款人行使質權構成任何限制。

          18.3貸款人質權的效力及于質物所生的孽息,以及因質物毀損、滅失或被征用等而產生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

          18.4質物價值發生了不利于貸款債權的變動的,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或出質人補足質物價值,借款人或出質人應在貸款人要求的時間內補足。

          18.5質物移交貸款人保管的,貸款人負有妥善保管質物的義務,因保管不善造成質物滅失或者毀損的,貸款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貸款人不能妥善保管質物可能使其滅失或者毀損的,出質人可以要求貸款人將質物提存,或要求提前清償債務而返還質物。

          18.6出質人所獲得的質物的賠償金、補償金、保險金以及處分質物所得收益,貸款人有權選擇下列方式進行處理:

          a、清償或提前清償借款人在主合同項下的債務;

          b、存入貸款人指定帳戶,以擔保主合同項下債務的履行;

          c、用于修復質物,以恢復質物的價值;

          d、雙方另行約定的其他方式。出質人或借款人提供符合貸款人要求的新擔保的,出質人可將上述款項自由處分。

          第十九條擔保范圍

          質押擔保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補償金、質物保管費用、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二十條交付和登記

          20.1本合同簽訂后,出質人應將質物或權利憑證交付貸款人,貸款人驗收無誤后應向出質人出具收押憑據,質物的保管費用由出質人承擔。

          20.2本合同項下質物依法需辦理質押登記的,出質人和貸款人應及時到有關登記機關辦理質押登記手續;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經變更登記的,出質人和貸款人應及時辦理變更登記。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完畢各項義務后,貸款人應積極協助出質人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并將相關權屬文件退還出質人。

          第二十一條質物的處分

          21.1發生下列情形之一,貸款人有權將質物拍賣、變賣、兌現、提現,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或經與出質人協商將質物折價以抵償借款人所欠債務:

          a、貸款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償;

          b、發生18.4條所述情形,出質人或借款人未按貸款人要求補足質物價值的;

          c、貸款人與出質人約定將質物兌現或提現償還到期債務;

          d、貸款人依法可以處分質物的其他情形。

          21.2質物的兌現或提現日期先于主債務履行期的,貸款人可以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前兌現。貸款人依前款約定兌現價款后,應與出質人協商,將兌現的價款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存入貸款人指定帳戶,以擔保借款人債務的履行。

          21.3質物的兌現或提現日期后于債務履行期屆滿日,借款人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后30天內仍未清償債務的,貸款人有權將質物提前兌現或提現,以所得價款清償所擔保的債權,因提前兌現或提現產生的損失由出質人承擔;如果質物在借款人債務履行期屆滿30天內到期的,貸款人應在質物到期日按第21.2條約定的方式處分質物。22.4未經本質押權人同意,質押人不得將本質押合同項下的質押物再行質押或發生其他任何有損質押權人權利的行為。質押人違反此約定的,質押權人有權宣布貸款提前到期,并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21.5處分質物的所得在償還質押擔保范圍內借款人的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貸款人應將剩余部分及時退還出質人。保證條款本合同項下貸款由第三方提供保證擔保時,保證人承諾并遵守如下條款:

          第二十二條保證方式

          保證人自愿向貸款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第二十三條保證范圍

          保證擔保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補償金、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二十四條保證期間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按下列第種方式確定:

          24.1階段性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貸款到期之日起兩年,但是自辦妥正式抵押登記手續并且貸款人已收到房屋他項權利證書之日起,保證人的保證責任自動解除,但對在此之前已到期的借款人的債務,保證人仍應承擔保證責任。

          24.2全程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本合同項下貸款到期之日起兩年。

          第二十五條扣收

          保證人不按本合同約定履行保證擔保責任的,保證人授權貸款人從保證人開立在XX市商業銀行及其分支機構的所有賬戶中扣收相應款項用以清償?凼毡WC人的定期存款的,按第11.2條的約定執行。貸款人扣收時應當通知保證人。

          分頁閱讀第1頁:借貸條款第2頁:第十五條擔保范圍第3頁:其他條款

          其他條款

          第二十六條轉讓

          26.1貸款人無需征得借款人和擔保人同意,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其他方。貸款人權利的轉讓應當通知借款人和擔保人,通知可以書面通知或在公開媒體上發布公告等形式作出。由于貸款人權利轉讓需要變更抵押或質押登記的,抵押人或出質人應予以配合。

          26.2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和擔保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其他方。

          第二十七條借款人和擔保人承諾

          27.1貸款發放后,借款人與售房人就所購房屋質量、權屬或其他事宜發生的任何糾紛,均不減少或免除借款人的還款責任,也不限制、減少或免除擔保人的擔保責任,本合同應正常履行。

          27.2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無需經擔保人同意,擔保人仍應繼續按照約定履行擔保責任:

          a、借款人和貸款人協商同意變更借貸條款,但是未加重借款人的責任的; b、貸款人宣布貸款提前到期的; c、貸款利率依據第四條約定進行調整而導致利息增加的; d、貸款人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任何其他方的。

          第二十八條保險

          28.1如果貸款人要求,抵押人/出質人應辦理抵押物/質押物保險,保險期限應不短于貸款期限,保險金額應不低于貸款金額。保險費用由投保人負擔。

          28.2保險單中應當注明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并且保險單中不應有任何限制貸款人權益的條款。保險單中應當特別約定,一旦發生保險事故,保險人應將保險賠償金直接劃付貸款人指定賬戶。保險賠償金應按照本合同第14.8條的約定處理。

          28.3在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未得到全額清償前,抵押人/出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保險中斷或撤銷,貸款人有權代為辦理保險手續,相關費用由借款人和抵押人/出質人承擔。

          第二十九條公證

          如果貸款人要求,各方應對本合同進行強制執行公證。借款人和擔保人同意本合同經公證后具有強制執行效力,借款人或擔保人不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貸款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三十條通知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借款人和擔保人應當立即通知貸款人:

          30.1借款人的其他任何債務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償,或者借款人未予履行其應當承擔的擔保責任或其他義務;

          30.2涉及刑事案件、訴訟、仲裁、糾紛,對其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

          30.3地址、聯系方式、工作單位發生變更;

          30.4抵押物被查封、扣押、凍結、征用、被列入拆遷范圍或發生權屬爭議;

          30.5擔保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其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包括但不限于:股份制改造、承包、租賃、合并、分立、聯營、合資或合作;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工商行政登記;企業章程、法定代表人、股權等發生變更;

          30.6影響或可能影響貸款本息按期足額償還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條保密

          貸款人應依據有關法律規定,對借款人和擔保人為訂立和履行本合同向貸款人提供的有關非公開信息保密,但下列情形除外:

          31.1貸款人有權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或其他規范性文件的規定或金融監管機構的要求,將有關本合同的信息和其他相關信息提供給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企業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和其他依法設立的信用數據庫,供具有適當資格的機構或個人查詢和使用,貸款人也有權為本合同訂立和履行之目的,通過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企業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和其他依法設立的信用數據庫查詢借款人和擔保人的相關信息。

          31.2借款人、擔保人在本合同項下發生違約行為的,貸款人有權視違約情況公開違約信息,或為催收之目的將有關信息提供給催收機構。

          31.3法律法規或其他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條獨立性

          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或不可執行,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也不影響整個合同的效力。其中,借貸條款部分或全部無效/被撤銷或被解除,不影響抵押條款、質押條款或保證條款的效力,擔保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擔保責任。

          第三十三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各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33.1提交仲裁委員會在進行仲裁。

          33.2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3.3

          第三十四條其他

          34.1貸款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遲延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不構成對該權利或任何其他權利的放棄或變更,也不影響其進一步行使該權利或任何其他權利。

          34.2本合同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查閱而設,不對合同條款的內容和解釋構成任何限制和影響。本合同中的“擔保人”分別指抵押人、出質人或保證人;本合同項下有兩種或兩種以上擔保的,“擔保人”指所有提供擔保的合同當事人。

          34.3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抵押或質押擔保依據有關法律規定必須辦理登記或交付才能生效的,相關條款和內容自簽訂之日起成立,于登記或交付之日起生效。

          34.4本合同一式份,合同當事人和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補充條款

          貸款人(公章):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借款人(簽字):共同借款人(簽字):

          合同簽署日期:年月日

        個人借款合同10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于 ____年 ____月 ____日前交付甲方。

          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

          還款日期: ____年 ____月 ____日。 還款方式:現金/__________支付。

          違約責任:

          1、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并從到期日起付日息1% .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1)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2)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提交__________人民法院。

          本合同自 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附身份證復印件):

          合同簽訂日期 :

          合同簽訂日期:

        個人借款合同11

          債權人(以下簡稱甲方):

          債務人(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急需一筆資金做油漆玻璃投資,需向甲方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房產證(以下簡稱乙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甲方的條件下,由甲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乙方。為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內容

          1、借款總金額: 元整。

          2、借款用途:本借款用于油漆玻璃投資的需要,其他非法使用。

          3、借款期限:時間為一年,即自__起,至__止。

          4、借款利息:

          乙方在合同的借款期限內按期主動還本付息。

          第二條抵押物事項

          1、抵押物名稱:房屋產權證(證號:)

          2、抵押物價值:乙方房產證經雙方議定估價為__元。

          3、抵押期限: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還清甲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借款本息為止。

          第甲乙雙方的義務

          (一)甲方的義務:

          1、對乙方交來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乙方到期還清借款后,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還乙方。

          (二)乙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乙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甲方發現乙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甲方通知乙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借款,并追償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3、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第四條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支付借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乙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超過六個月,甲方亦可向有管轄權的申請拍賣抵押物,用于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甲方仍有權向乙方追償。直至乙方還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為止。

          第五條其他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停止合同并收回相應借款及利息。

          (1)乙方向甲方提供情況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乙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無力向甲方償付借款本息。

          (3)乙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2、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3、甲乙雙方提供的借款憑證,及與合同有關的其他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若發生爭議:

          1、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請有關部門調解。

          3、調解不成,向當地起訴。

          本合同自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身份證號碼:

          乙方(簽字、蓋章):

          身份證號碼:

          訂立時間:

        個人借款合同12

          借款人:(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貸款人:(下簡稱乙方)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一家注冊資本萬元的有限責任公司,因生產經營項目的實施臨時需要資金,乙方有閑置資金。為此,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借款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一、借款金額: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萬元整)。

          二、借款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借款期限為_________年。借款到期后如雙方無異議,則本借款合同自動延期_________年。

          三、借款利率及計收方法:

          1、借款利息為年息,以甲方收到借款日計算利息。

          2、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

          四、借款用途:本借款限于用于甲方生產經營項目,必須專款專用,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償還:

          1、如甲方不能按期還款,最遲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應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請,屆時乙方可在雙方協商的基礎上決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臨時需要收回借款,應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還款申請,借款利息按實際借款天數計算利息。

          六、違約和違約處理:

          (一)下列情況均屬甲方違約:

          1、甲方未能按合同計劃用款和還本付息。

          2、未經乙方同意改變借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3、甲方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事項。

          (二)根據違約情況,乙方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1、對違約部分貸款加收不超過罰息。

          2、采取必要法律手段直至依法索償應付未付借款本息及費用。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共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雙方進一步商定補充條款。

          借款人(甲方):(蓋章)_________

          貸款人(乙方):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約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個人借款合同13

          出借人: (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人: (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人: (以下簡稱丙方)

          甲、乙和丙方三方經過友好協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協議如下,供三方遵守:

          1、乙方借甲方現金實際轉帳匯款之日起算。乙方借款用途為 。

          2、乙方承諾,在日前將借款本金全部償還給甲方。

          3、如果乙方不按照第2條約定及時償還借款,除按照合同約定償還本金,應按照借款總金額的百分之壹每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承擔甲方實現債權的全部費用。如果乙方不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全部借款、利息及費用并不承擔違約責任。

          4、丙方自愿為乙方的該筆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若乙方不及時按照約定還款或者甲方提前收回借款時,丙方均自愿承擔連帶償還責任,保證的.范圍包括擔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服務費用、違約金、甲方實現債權的全部費用。保證期間為借款到期之日起兩年。

          5、本協議自三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產生的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7、本協議未盡事宜,三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丙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借款合同14

          借款人: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住所地:

          聯系電話:

          貸款人: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住所地:_______

          聯系電話:

          第一條借款金額與期限

          合同雙方經過協商,約定乙方向甲方出借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 )。

          借款期限為_______個月,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二條借款用途

          甲方將借入的資金用于。未經乙方事先書面同事,甲方不得隨意變更資金使用用途。

          第三條利率與利息

          1.本合同借款利率為_______%/年。

          2.本合同借款自資金借出之日起計息,按(季/月)結息,結息日為滿1季度的當天。

          第四條還款方式

          1、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種還款方式:

          (1)甲方分期償還借款:

          (2)本合同借款期限屆滿后,甲方在七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償還借款。

          2.乙方指定以下銀行賬號為收款賬號并保證其真實有效。借款期限屆滿以后七個工作日內,甲方將本合同借款(或者分期還款金額)匯入該賬號。

          開戶行:_______

          開戶名:_______

          賬號:_______

          3.甲方提前還款的,應當提前十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借款利息則按照實際借款期限計算。

          第五條借款展期

          甲方不能按期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需要展期時,應在借款期限屆滿前十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經乙方審查同意,簽訂借款展期協議。

          第六條貸款的擔保

          甲乙雙方選擇履行本條第款。

          1.本合同借款無擔保;

          2.本合借款的擔保方式為,由乙方與擔保人就本合同的具體擔保事項簽訂擔保合同[s1],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七條甲方保證

          1.甲方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甲方提供的與本貸款有關的一切文件、報表及陳述均是合法、真實、準確、完整的。

          第八條甲方義務

          1.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清償貸款本金和利息。

          2.借款期間,甲方發生任何影響其經濟能力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經濟糾紛、民事糾紛、財務狀況惡化等),可能影響乙方權益時,甲方應至少提前三十個日歷日書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實借款清償責任,或者提前清償,或者提供乙方認可的擔保。

          3.甲方應當接受乙方監督。如乙方要求,甲方應當提供真實反映借款使用情況的證明文件。

          4.未經乙方事先書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轉移或變相轉移本合同的債務責任。

          5.甲方轉讓、處分其重大資產的全部或大部分,應至少提前三十個日歷日書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實借款清償責任,或者提前清償貸款,或者提供乙方認可的擔保。

          6.借款期間,甲方變更其住所、電話等信息時,應在變更后七個日歷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第九條乙方義務

          1.乙方應當依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出借資金給甲方。

          2.乙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利率和期限收取利息。甲方提前還款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書面通知后,應當同意。

          第十條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后,未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出現下列情形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立即償還借款、利息及其他費用,且乙方要求甲方償還前述款項之日即為本合同借款期限屆滿之日。

          (1)甲方沒有按期償還借款及利息,經乙方書面催告后,仍未償還的;

          (2)甲方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財務狀況惡化等;

          (3)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的;

          (4)甲方發生危及、損害或可能危及、損害乙方權益的重大事件。

          3.甲方不能按時支付利息的,乙方有權按照未付利息每日千分之計算,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逾期未清償借款本金的,乙方有權按照借款本金每日千分之____計算,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以及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爭議由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二條合同的生效、變更與解除

          1、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約定的外,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確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三條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達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

          甲方(簽字):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個人借款合同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名稱)

          乙方:________________(你的基本信息)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向甲方無息借款購買汽車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1、借款金額: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額為人民幣____元。

          2、借款利息:甲方向乙方出借的款項在借款期限內不支付利息。

          3、借款期限及還款期限:借款期限為____年,即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可以約定具體如何歸還的`期限,比如每月或每年的什么時候歸還,由公司從個人工資款項中扣回多少元等)。

          4、還款方式:如果前面有明確約定,則可以不要。

          5、保證條款:(如果公司需要這方面的保證的話,不要就可以不要此條款,要的話根據你和公司的協商進行補充。)

          6、違約條款:根據具體實際情況寫

          7、其他:公司借款給你如果有什么服務期限或什么附加條款請注明。

          8、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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