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典]關于借款合同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發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么制定合同書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關于借款合同,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關于借款合同1
經XXXX(下稱貸款方)與XXXX(下稱借款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自XX起,由貸款方向借款方提供XXXX(種類)貸款(大寫)XXXXXX,用于XXXX,還款期限至XXXX止,利率按月息XX‰計算。如遇國家貸款利率調整,按調整后的新利率和計方法計算。具體用款、還款計劃如下:……
第二條貸款方應在符合國家信貸政策、計劃的前提下,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的.加息同。
第三條借款方愿遵守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辦法規定,并按本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對違約部分,按規定加收XX%利息。
第四條借款方保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必須在貸款到期前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簽訂延期還款協議。借款方不申請延期或雙方未簽訂延期還款協議的,從逾期之日起,貸款方按規定加收XX%的利息,并可隨時從借款方存款賬戶中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
第五條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對借款方違反借款合同的行為,貸款方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信貸制裁。
貸款方按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借款方存款賬戶中扣收。
第六條借貸雙方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下列第XX種方式解決:
1.提交XXXX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其他XXXXXXXXXXXXXXXXXXXXXX
第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及銀行有關貸款規定辦理。
第九條本合同從借、貸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XX份,借、貸雙方各執一份。
借款方:XXXXXX貸款方:XXXXXXXX
借款單位:XXXXXX貸款單位:(公章)XXXX
簽約日期:XXXXXX
簽約地點:XXXXXX
關于借款合同2
借款人:________
出借人:________
甲方因生意需求資金周轉,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借款人民幣 元整 ,借款期限年,時間從________年____月日至年____月日止,借款月利息為 ,若逾期還款甲方愿支付借款總額5%的賠償及借款總額10%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為實現債權所支出的一切費用(包括律師訴訟代理費)。截止年____月日,甲方已支付乙方________年利息計 元整,但因資金確有困難,無法按時全部歸還本金 整,為更好明確雙方權責,就借款延期事宜達成如下一致意見,簽訂此合同。
一、借款金額及延期還款時限:借款金額仍為原借款 整,不另行增減。借款期限延長個月,時間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日止,借款月利息 ,本延期合同簽訂后甲方先行支付給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三個月利息元整。借款期限內提早還款的,利息按月利息折算成天數計取。若再次逾期還款甲方愿雙倍支付乙方借款總額5%的賠償及借款總額10%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為實現債權所支出的一切費用(包括律師訴訟代理費)及相關法律責任。
二、還款方式:借款到期之日甲方應按照本合同規定主動一次性償還乙方全部本金及利息,乙方收到還款后將原借據及本合同原件交還甲方。
三、強制執行條款與還款時間
1.甲、乙雙方經慎重考慮,共同確認:雙方同意本合同簽訂后,賦予本合同強制執行效力。
2.此筆借款到期時間為________年月____日,從________年____月日起開始計算訴訟時效,如果甲方到期不還款,乙方有權依據本合同向 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全部未付款項。甲方愿意接受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
四、第三方擔保:本合同由 提供全額擔保,擔保責任期自借款期限截止之日起________年內有效。
五、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及擔保方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及擔保方各持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未做約定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連帶保證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人(簽字):________
簽訂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于借款合同3
借款人:
(下簡稱甲方)法人代表:貸款人:
(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甲方因擴大生產經營活動,向乙方借款,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執行。
一、借款金額:
元(大寫:人民幣佰
拾
萬元整)。
二、借款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期限為____月。借款到期后如雙方無異議,則本借款合同可順延,順延期限另行約定。
三、借款利息為零利息形式。
四、借款用途:本借款限于流動資金借款,用于公司經營活動,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償還:
1、如甲方不能按期還款,最遲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應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請,屆時乙方可在雙方協商的.基礎上決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臨時需要收回借款,應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還款申請。
六、違約和違約處理:
1、甲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貨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
2、甲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共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雙方進一步商定補充條款。借款人(甲方):(蓋章)
貸款人(乙方):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關于借款合同4
合同編號: 民借字第( )號
當 戶(借款人): (以下簡稱甲方)
典當行(貸款人):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典當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前提下,經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將其自有的或其享有處分權的民品作為當物質押給乙方取得當金,并在約定期限內支付當金利息、綜合費,償還當金,贖回當物。甲、乙雙方就上述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定義
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本合同項下的下列詞語采下列含義:
1.1“本合同”由《民品典當借款合同》及其附件,雙方達成的《民品質押合同》以及任何補充協議、對賬單、甲方出具的并由乙方接受的任何承諾、聲明、授權、證明、確認書、第三方履約保函、當票、續當憑證、乙方通知等共同組成,組成各部分互為補充,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當票》中典當須知項下內容、《續當憑證》中續當須知項下內容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2 “綜合費用”指乙方提供典當管理和服務應當收取的費用,但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包括保險費、保管費等。
1.3 “日”指自然日,包括工作日、法定休息日、節假日。
1.4 “月”指當金發放之日起(含當金發放當日)每屆滿30日為一個月。
1.5 若簽發當票,“當票”系指甲、乙雙方間簡明借貸協議、甲方收到當票上記載當金的收款憑證,并系甲方贖取當物的惟一憑證。
1.6 “續當”系指甲、乙雙方在前次典當或續當期限內以及前次典當或續當期限屆滿之日起5日內達成的順延借款期限的行為。續當一次的期限最長為6個月,續當期自前次典當期限或者續當期限屆滿日起算。甲、乙雙方為續當行為,可通過簽訂補充協議、簽發續當憑證或直接在當票上注明續當及續當期限等方式進行。
1.7 “贖當”系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與乙方結清當金本金、利息、綜合費、違約金、乙方墊付的費用等,以消滅當物上的抵/質押擔保負擔。
1.8 “轉當”系指在前次典當或續當期限屆滿后,因甲方未贖當,乙方與甲方達成的以新貸還舊貸行為。甲、乙雙方為轉當行為,可通過簽訂補充協議或直接在當票上注明轉當及轉當期限等方式進行。轉當一次的期限最長為6個月,轉當期自轉當之日起算。
1.9“抽當”系指典當或續當期限屆滿后,甲方不能全額償還全部當款本金,而償還部分當金本金,但當物上的抵/質押負擔并不消除的行為。乙方同意甲方抽當的,甲方必須首先結清截至抽當之日甲方欠付的.利息、綜合費用、違約金、乙方墊付的費用及乙方已發生的實現債權的費用等,否則不成立抽當,甲方支付的款項直接用于沖抵甲方欠付的前述項目費用和甲方付款之后即將發生的前述項目的費用。抽當不影響絕當的發生。
1.10 “絕當”系指甲方未在前次典當或續當期限以及轉當期限屆滿的5內日贖當或與乙方達成續當一致的,即為絕當。乙方依照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貸款的,視同絕當發生。
第二條 當物
2.1甲方自愿以本(單位/人)的 (以下簡稱民品)作為當物向乙方借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以上述民品為本合同項下債權之擔保。
2.2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一致,確認該民品估價為人民幣大寫元 (¥: 元 )。
第三條 當物擔保的債權范圍及處臵當物后清償順序
3.1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當物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當金(¥: 元)
及按第六條計算的息、費,違約金、賠償金和乙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等)。
3.2續當所產生的利息、綜合費、違約金、賠償金及續當期限屆滿后(含絕當后)所產
生的利息、綜合費、違約金(含《民品質押合同》項下的違約金)、賠償金,乙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等)。無論續當是加重當戶息、費率負擔還是減輕當戶息、費率負擔的,均屬于擔保范圍。當戶不續當的,典當期限屆滿后(含絕當后)所產生的息、費均屬于當物的擔保范圍。
3.3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續當時將甲方拖欠的利息、綜合費、逾期違約金等轉入續當后的本金的,該等部分所產生的利息、綜合費、逾期違約金等亦屬于當物的擔保范圍。
3.4絕當后及乙方按照第十一條約定提前收回貸款,甲方任何還款及乙方處臵當物后所得價款按以下順序清償乙方的債權:
3.4.1 乙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債權的費用;
3.4.2 利息、綜合費、違約金、賠償金;
3.4.3 當金本金。
關于借款合同5
訂立合同雙方:
抵押人: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甲方欠乙方貨款(或貸款)________元暫時不能償還,甲方為擔保還款,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抵押物的名稱、數量和價值
1.名稱:__________。
2.數量:__________。
3.價值:__________。
第二條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抵押物的清點、暫管和保險
1.清點:本合同生效后五天內,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檢查抵押物的數量、質量,并列出清單,經核實無誤后雙方在清單上簽名,加蓋公章,以示認可。
2.暫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負責暫管完整無損,一切倉儲及其它管理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3.保險:在合同生效后五天內,甲方應向保險公司投保倉庫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后的財產過戶給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則從保險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賠償金作為歸還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條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內的銷售和監督
1.抵押物的銷售,仍由甲方負責,甲方應組織人員積極推銷,并將所銷售的貨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帳戶,作為償還欠款本息的資金來源之一。
2.甲方在與需方簽訂供銷合同時,應在合同中寫明款項匯入______銀行______分行______帳戶,即乙方指定的帳戶。甲方在發貨之前,應提前三個工作日將銷售合同提交乙方審,在外地簽訂的銷售合同,應及時將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審定后方可發貨。
3.甲方每月應向乙方提供財務計劃、物資庫存、財務會計報表及有關經濟資料,乙方認為必要時,有權進行檢查抵押物的庫存,銷售情況以及與抵押物有關的帳目資料,甲方應給予協助。
第五條甲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后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在本合同簽訂之后,甲方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甲方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十五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甲方如違反前款規定,乙方有權立即暫管抵押物,并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通知書后三天內,將抵押物交給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5.甲方如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二項之規定,處分抵押物的行為無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第六條抵押物的處分、處分方式和還款項的使用順序
1.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權向______人民法院申請處分抵押物。
2.抵押物處分方式和程序由____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價格由______市物價局作價。
4.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接下列順序使用。
第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第二:繳納抵押物的稅金。
第三:償還欠乙方貸款的稅金。
如扣除以上款項,尚有余額,應全部交還甲方。如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仍不足以抵還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據原借款合同向債務人追索欠款。
第七條其它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并經______市公證處公證后生效,公證費用由甲方承擔。
2.當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清貸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者,經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乙方審查同意并簽訂補充協議和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可以延長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經______市公證處依法賦予強制執行力的債權文書。任何一方當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六條之規定,直接向___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副本一式____份,送______等有關單位各留存一份。
抵押人:____________(章)抵押權人: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簽字)代表人:____________(簽字)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訂立
關于借款合同6
篇一:借款合同擔保問題
(一)爭取落實借款的擔保
1、明白借款擔保的必要性
借款擔保是確保債權得以實現并促使借款人履行債務的法律措施。因此對借款合同進行相應的擔保是非常重要的。有了擔保,就可以使自身利益將來受到最小程度的損害。
2、借款擔保的形式主要有:保證、抵押、質押、定金。
(二)落實擔保措施時應注意的問題
1、由于保證是以保證人的信用做擔保的,在簽訂保證合同時,要重點考察保證人的保證能力(代為清償能力)。首先,要避免無效保證合同的出現,其次是要防止保證期間超過的風險。同時,貸款人應明白,在借款關系中,僅起居間介紹作用的人,是不承擔保證責任的。只有明確表示:“在被保證人不履行還款義務的,保證人愿意代為履行”的完全行為能力人,才被認定為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借款有保證人的,應在借款協議中明確并經保證人簽字確認。
2、抵押是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嘗的擔保方式。在簽訂抵押合同時,應當注意以下幾點:
(1)當事人不得事前有絕押的約定,即“在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嘗時,抵押物的所有權轉移為債權人人所有。”但如果該約定在債務人已經實際發生不履行情勢之后,則為抵押權實現方式的約定,為有效約定。
(2)抵押合同應當采取書面形式。不具備書面形式的抵押合同無效。
(3)抵押登記非常重要。因為法律規定,大多數抵押(如抵押物為房產等不動產)必須依法辦理登記,否則抵押不發生法律效力,如以機械設備等動產作抵押,不辦理抵押登記不得對抗第三人。
關于借款合同7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委托貸款事宜,經過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托乙方就其委托款項,對外發放貸款。
二、甲方必須在乙方開立存款賬戶,并將委托款項存入該賬戶。
三、委托貸款利率
1、委托貸款利率應在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之內。
2、逾期、擠占挪用貸款,按當時國家逾期、擠占挪用利率計算利息。
3、乙方受甲方委托發放的中長期貸款,根據人民銀行利率管理辦法一年一定。
四、甲方按照貸款利息收入的xx年,期滿后經甲乙雙方同意可以續期。
十五、本協議自雙方當事人或授權委托人簽字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六、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于借款合同8
民間借款擔保合同范本
借款人:
擔保人:
出借人: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規定,本著平等、自愿、誠實守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 借款金額: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三條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為 個月,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內的 利率為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即 利率 %的四倍。
第五條 還款方式:借款到期時一次性還清全部本金。
第六條 如出現下列情形,出借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在約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
1.借款人將所借款項用于非法活動。
2.擔保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擔保人不能提供出借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3、借款人或擔保人的資信出現危機,有可能導致出借人無法收回借款的。
第七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出借人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八條 出借人的.權利和義務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向借款人支付借款;
3.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款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擔保追索權。
第九條 擔保人
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擔保人自愿以其所有權并有權處分權的全部財產(含夫妻共同財產)擔保給出借人,作為借款人歸還借款的擔保。
本合同項下擔保財產為:
擔保人保證:所擔保的自有財產滿足擔保條件,并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但保人所承擔的擔保為連帶責任擔保。
第十條 擔保范圍
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出借人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等) 當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出借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出借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
第三部分 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人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權。
2.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另行向出借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 %的違約金,并承擔出借人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等)
3.擔保人因隱瞞擔保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已擔保或者已出租等情況,或故意隱瞞其自身在簽訂本合同時已經不具備擔保能力的,而給出借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向出借人承擔賠償責任。
4.本合同項下的借條為本合同附件。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原告居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合同自各方簽字后生效。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后,本合同終止。
3.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合同。
借款人 (簽字、手印或蓋章)
出借人 (簽字、手印或蓋章)
擔保人 (簽字、手印或蓋章)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關于借款合同9
(一)民間借款合同
民間借款合同是指公民個人之間,出借人將屬于其合法收入的貨幣資金借給借款人,借款到期時借款人歸還所借貨幣資金和利息的合同。
民間借款合同在借貸形式上,有書面的,也有口頭的,借貸利息,有無息、低息,也有高息借貸。國家對民間借款的管理:一是當事人雙方應當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二是不得利用民間借款合同的形式非法經營或者變相經營金融業務,擾亂金融秩序,損害社會公眾利益。
(二)信貸合同
信貸合同是指經營貸款業務的商業銀行、信用合作社將貨幣資金出借給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者個人使用,貸款到期時借款人歸還所借資金和利息的合同。根據不同的標準,可作出不同的劃分。
?1.按照貸款資金來源,金融機構的貸款可分為自營貸款、委托貸款和特定貸款
?自營貸款是指貸款人以合法方式籌集的.資金自主發放的貸款,其風險由貸款人承擔,并由貸款人收回本金和利息。委托貸款是指由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等委托人提供資金,由貸款人(即受托人)根據委托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并協助收回貸款,貸款人(受托人)只收取手續費,不承擔貸款風險。特定貸款是指經國務院批準并對貸款可能造成的損失采取相應補救措施后,責成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發放的貸款。
2.按照貨幣的種類可劃分為人民幣借款合同和外幣借款合同
人民幣借款合同,按合同內容、資金來源及貸款用途又可分為:固定資產借款合同、流動資金借款合同、信托資金借款合同、委托資金借款合同等。
外幣借款合同,按合同內容、資金來源及貸款用途又可分為:現匯借款合同、買方信貸合同和特種外匯借款合同。
3.按照借款用途可劃分為固定資產借款合同和流動資金借款合同
按具體貸款項目不同劃分:固定資產借款合同可分為基本建設借款合同、技術改造借款合同、專項資金借款合同等;流動資金借款合同可分為周轉資金借款合同、賣方借款合同、專用資金借款合同、土地開發借款合同等。
4.按照借款合同有無擔保,可分為信用借款合同和擔保借款合同
信用貸款是指沒有擔保的,憑借款人的信譽發放的貸款。
擔保貸款是指提供擔保的貸款,具體包括保證貸款、抵押貸款、押貸款。保證貸款是指按擔保法規定的保證方式,以第三人承諾在借款人不能償還貸款時,按約定承擔一般保證責任或者連帶責任而發放的貸款。抵押貸款是指按擔保法規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財產作為抵押物發放的貸款。押貸款是按擔保法規定的質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動產或權利作為質押物發放的貸款。
關于借款合同10
《合同法》對民間借款合同的規范采取意思自治的原則,所以在實踐中會出現借款合同的效力瑕疵,即由于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條款的違法性,而導致借款合同的部分條款無效或全部無效。
(1)借款合同違法《合同法》關于利率的有關規定。《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明確民間借貸的利率,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
(2)根據《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七條規定:“出借人不得將利息計入本金謀取高利。審理中發現債權人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復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條規定的限度時,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3)非銀行、非金融機構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作貸款人的民間借款合同是無效合同。
(4)在民間借貸中,貸款人明知借款人是為了進行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其借款合同無效,不受合同法的保護。而根據合同法的規定,一方以欺詐、脅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變更或撤銷合同。
(5)根據司法解釋的規定,企業之間相互借貸的貸款人或者名為聯營、實為借貸的出資方尚未取得約定利息的,人民法院在審理中,應當確認雙方的借款合同關系或者聯營合同關系無效,對雙方約定的利息還要依法收繳。
關于借款合同11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用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
1、甲乙雙方擬以甲方名義向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貸款人)貸款,貸款總額為人民幣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2、對上述貸款甲方實際用款額為人民幣____萬元;乙方實際用款額為____萬元;
3、甲乙雙方分別提供相應財產對上述貸款進行擔保。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借款途徑及種類
1、本協議所述借款系以甲方名義向貸款人的貸款,并由甲乙雙方實際共同使用。
2、甲、乙雙方使用本協議所述借款應嚴格按照甲方與貸款人所簽合同約定的借款種類及用途使用。
二、借款金額 以甲方名義向貸款人貸款_____萬元,其中____萬元歸甲方實際使用,剩余____萬元歸乙方實際使用。
三、借款利率:本協議借款利率均按照甲方與貸款人簽訂的貸款合同所約定的 貸款利率執行,各自根據實際用款數額承擔各自應當承擔的利息。
四、借款發放:甲方在收到貸款人的貸款到賬之日起日內,將歸乙方使用的_____萬元款項匯至乙方指定賬戶,甲方的匯款憑證將作為乙方使用借款的有效憑據。乙方指定賬戶:開戶行; __________________;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
五、借款期限 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與貸款人簽訂的貸款合同約定的還款 期限將借款本息全額匯至貸款人指定賬戶。
六、違約責任
1、本協議適用于甲方與貸款人所簽訂的貸款合同及抵押合同中所約定的全部違約責任。
2、因貸款人根據主合同約定追究甲方違約責任的,甲、乙雙方根據各自用款額度及實際產生的違約狀況,向貸款人承擔違約責任。若甲方因貸款行追究先行向貸款人承擔違約責任的`,屬于乙方責任的,有權向乙方追償。
3、甲、乙雙方未按期歸還借款本息的,因此產生的包括但不限于罰息、違約金、訴訟費、執行費、律師費等一切損失,均由逾期方自行承擔。
4、若甲方在收到貸款人的貸款到賬之日起日內未將應歸乙方使用部分款項匯入乙方指定賬戶,則甲方應支付乙方違約金____萬元。
5、本協議生效后,任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欲變更、解除本合同的,需經各方同意并達成書面補充協議;若因擅自變更或解除使他方利益受損的,應賠償受損方的實際損失。
七、合同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看,任一方均有權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他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并在甲方與貸款行所簽訂的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生效后,乙方實際收到貸款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任一方發出的通知、告知等書面文件均可采用郵寄、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送達,任一方通訊地址發生變更的,應及時通知對方,因未及時通知對方導致送達不能的,通知方所發出的通知仍視為有效,因此產生的不利后果由違約方承擔。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簽訂時間: 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關于借款合同12
“打架”的最高法公報案例——以買賣合同
擔保借貸合同的效力分析
20xx年第12期的《最高人民法院公報》登載了“朱俊芳與山西嘉和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有分析認為,該案通過“以房抵債”協議的特殊約定,規避物權法對“流押”的禁止,得到了最高法的認可。但是,針對幾乎完全相同的案情和法律關系,最高法機關刊《人民司法》20xx年第16期引用的“廣西嘉美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與楊偉鵬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卻做出了截然相反的結論。
一、案情簡介與裁判摘要
1、有效:最高法公報(20xx)民提字第344號判決(以下稱“判決一”)
20xx年1月25日,朱俊芳與嘉和泰公司簽訂14份《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朱俊芳向嘉和泰公司購買14套目標商鋪,并于同日辦理了銷售備案登記手續,嘉和泰公司出具了相應銷售不動產發 票。
20xx年1月26日,雙方簽訂《借款協議》,約定嘉和泰公司向朱俊芳借款1100萬元。嘉和泰公司自愿將其開發的目標商鋪抵押給朱俊芳,抵押的方式為“和朱俊芳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并辦理備案手續,開具發 票”,“如到期償還借款,則將抵押手
續(合同、發 票、收據)退回,到期不能償還,將以該抵押物抵頂借款,雙方互不支付對方任何款項。”
該借款到期后未能償還,朱俊芳訴至法院,請求確認《商品房買賣合同》有效,判令嘉和泰公司履行該《商品房買賣合同》。一二審法院均認為“借款協議”約定將到期不還的借款作為給付的房款,實際上是為已簽訂并正在履行的《商品房買賣合同》附加了解除條件,該合同意思表示真實,應受保護,支持原告的訴請。抗訴機關與原再審法院認為,雙方形成的是民間借貸法律關系,商品房買賣合同是借款合同的抵押擔保內容,合同中“到期不能還款用抵押物抵頂借款,雙方之間互不再支付對方任何款項”的約定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應屬無效。
最高法認為:當事人實際上是先后設立商品房買賣和民間借貸兩個法律關系,兩份協議屬并立又有聯系,即以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方式為之后的借款協議所借款項提供擔保,同時,借款協議為商品房買賣合同履行附設了解除條件,即借款到期借款人不能償還借款的,履行商品房買賣合同。但是,兩份協議沒有約定,借款到期不能償還,朱俊芳直接通過前述的約定取得“抵押物”所有權,而必須通過履行商品房買賣合同實現;而通過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方式提供擔保并為商品房買賣合同設定解除條件,并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故兩份合同均應有效。
2、無效:(20xx)民提字第135號判決(以下稱判決二)
20xx年6月27日,楊偉鵬與嘉美公司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涉及53間商品房,并約定了過戶、違約責任等問題。次日,雙方于房屋登記部門對合同辦理了備案登記。楊偉鵬向嘉美公司支付340萬元并收取61萬利息。后楊偉鵬訴請確認該合同有效,判令被告交付房屋,被告嘉美公司答辯稱雙方當事人之間不存在商品房買賣合同關系,而是民間借貸關系,商品房買賣合同只是民間借貸中的擔保環節。一二審法院均支持了原告訴請。
最高法再審認為:結合雙方簽訂該合同的具體情況、楊偉鵬未能提供銷售不動產**原件、不能說明支付款項性質等事實,應認定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是借款法律關系。雙方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并辦理備案登記的行為為非典型擔保方式。既然屬于擔保,就應適用物權法有關禁止流押的原則,也就是說在債權人實現擔保債權時,對設定的擔保財產,應當以拍賣或者變賣的方式受償。最終最高法駁回了楊偉鵬要求交付的訴訟請求。
二、爭議的實質與搖擺的司法觀點
首先,兩份結論相反的判決的爭議實質在于:《物權法》第186條:“抵押權人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前,不得與抵押人約定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時抵押財產歸債權人所有。”即所謂的“禁止流押(質)”和生活經驗里的“作死”。實踐中,一般處于優勢地位的抵(質)押權人,為了避免物權法對流押的禁止性規定,會采取某些變通的做法。兩份判決里通過另一份買賣合同擔保借款合同,其與標準意義的“流押(質)”的區別在于:債權人并非約定
債務到期不能償還時直接發生物權變動行為(取得所有權),而是約定債務不能償還時發生其他的原因行為(如本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其他的原因行為不是取得物權的直接原因。用通俗的話解釋,錢如果還不上,不是直接拿走你的房子,而是要履行一份新合同,雖然這份新合同可以讓我拿走你的房子。
其次,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以擔保借款合同的方式在房地產開發融資中并不少見,學者如楊立新教授稱之為“后讓與擔保”。判決一關注債務未能履行時,債權人并不能直接獲得物的所有權,只是依據合同取得債權,物權效力的發生與否依賴于合同履行情況,故不屬于流押(質)條款,并獨辟蹊徑地從附解除條件的合同角度予以解釋;判決二強調“禁止流押(質)”是物權法的原則性規定,對非典型擔保亦應適用,該做法變相實現了流押,自應認定為無效。
作為統一裁判尺度標桿的.最高法,“神仙”打架,自然令司法實務工作者“小鬼遭殃”。雖然判決一為最高法公報案例,但判決二亦為《人民司法》、《民事審判與指導》等權威刊物刊載,且做出時間晚于判決一(20xx年做出),合議庭成員包括最高法民一庭庭長張勇健法官與民一庭審判長韓玫法官,亦具有相當權威性。兩份具參考價值的判決相互矛盾,應如何把握其中的裁判規則?
三、以房屋買賣合同擔保借貸合同應無效
1、非典型擔保的擔保物。
兩份判決的交易模式在實踐中沒有統一的稱呼,但兩份判決都承認商品房買賣合同實際上是借款協議的擔保(“雙方當事人實際是用之前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為之后簽訂的《借款協議》提供擔保”,見判決一)。
首先,以另一份合同為債權提供擔保,無疑不屬于“成文法有明確規定、法律適用清晰、擔保效力易于確定、擔保權利義務穩定”的典型擔保方式。厘清這種非典型擔保的擔保物和擔保作用如何實現,是必須的。
其次,回顧最高法判決一,其之所以認定商品房買賣合同不是“流押(質)協議”,潛藏的法理實際上是將擔保的標的物視為合同債權——因為擔保物是債權,債務到期并不直接變動物權,而是獲得對債務人的合同債權,這種非典型擔保并非以物權為擔保物的“物保”,自然不需考慮流押禁止。
然而,從實質上看,對借貸合同發生擔保作用的是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而不是該合同的債權。楊立新教授將這種所謂的“后讓與擔保”發生擔保作用的鏈條概括為“行使買賣合同債權——交付買賣標的物即房屋——房屋價值抵償債務——消滅借貸債務”(判決一中“將以該抵押物抵頂借款,雙方互不支付對方任何款項”反映了這一點),可見實質上商品房買賣合同發生擔保作用的不是債權,而是債權即買賣合同的標的物房屋。
關于借款合同13
立合同單位:
借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貸款銀行:__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甲方為適應生產發展需要,依據_______________,特向乙方申請貸款,經乙方審查同意發放。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1.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規定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借款期限約定為________年_____個月,即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保證按計劃和下達的貸款指標額度供應資金,甲方保證按規定的用途用款。預計分次用款計劃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萬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__萬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萬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萬元。
3.貸款利息,自支用貸款之日起,以支用額按月息________‰計算,按季(或月)結息。甲方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___%;不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挪用部門罰收利息_____%;超儲、積壓設備、材料占用的貸款,加收利息_____%。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國家調整利率,從調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調整后的貸款利率計(結)算貸款利息,同時書面通知甲方和擔保單位。
4.甲方保證按還款計劃歸還貸款本金。還款計劃為: 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_萬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_萬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_萬元。 甲方保證按下述方式按時付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不能按時付息的,乙方有權從甲方帳戶中扣收或暫時停止支付貸款。
5.借款到期,甲方如不能按期償還,由擔保單位代為償還。擔保單位在收到乙方還款通知一個月后仍未歸還,乙方有權從甲方(或擔保方)的各項投資和存款戶中扣收,或變賣甲方抵押的財產歸還其借款。
6.乙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了解甲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甲方保證按季提供有關統計、會計、財務等方面的報表和資料。
7.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因實行承包、租賃、兼并等而變更經營方式的,必須通知乙方參與清產核資和承包、租賃、兼并合同(協議)的研究、簽訂的全過程,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落實債務、債權關系。
8.需要變更合同條款的,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應簽訂借款合同補充文本。
9.甲方需向乙方填送借款申請書,并對償還借款本息,以抵押或(和)第三方保證的方式提供擔保,并簽訂抵押、擔保協議書。甲方填送的申請書和各方簽訂的協議書,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0.(甲方雙方商定的其它條款)
1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貸款本息全部償清后失效。
12.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份,送乙方財會部門和有關部門。
借款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或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
貸款銀行:(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關于借款合同14
編號:
立合同人:
(以下簡稱貸款方)
(以下簡稱借款方)
(以下簡稱擔保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三方達成協議,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貸款方同意借款方申請和擔保方的擔保提供 貸款。
第二條 借款期限:此項借款使用期為 年 個月,自 起至 止。
第三條 借款用途:為 。
第四條 借款利息:月息 ‰,年息 %;或比照中國銀行總行規定的浮動利率按 月浮動。
貸款方按半年(季)結息一次。如借款方不能按期付息,則轉入貸款本金計收復息。在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成變更計息辦法,按調整后的利率和計算辦法計算,并通知借款方。
第五條 借款方辦理借款時,必須填寫借款申請書、貸款借據,提出用款和還款計。
第六條 借款償還:借款方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限和金額內按還款計劃以為資金來源償還本合同借款之全部本息。
第七條 還款擔保: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擔保方,應按貸款方的要求向借款方出具擔保書,一旦借款方不能按期、按額償還貸款本息,由擔保方承擔連帶還款付息責任。無論借款經過延期或已經逾期,或借款方出現任何情況,在貸款本息未還清前,擔保方仍然負有擔保責任,直至全部貸款本息還清止。
第八條 借、貸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貸款方保證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支付借款方2‰的違約金。借款方不按用款計劃用款,其少用或多用部分須向貸款方支付2‰的承擔費。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貸款。如發生擠占挪用貸款,其擠占挪用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50%的罰息。
3.借款方不按期歸還貸款,貸款方有權從借款方或擔保方在銀行開立的賬戶內扣收,并從過期之日起,對逾期貸款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20%的罰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三天向貸款方提出延期還款申請,經貸款方同意后辦理延期手續。貸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的貸款,按逾期貸款辦理。
第九條 其他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時,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經發放的貸款。
(1)借款方向貸款方提供的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借款方與第三方發生訴訟,經法院判決敗訴,償付賠償金后,無力向貸款方償付貸款本息。
(3)借款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4)借款方的保證人違反或失去擔保書中規定的條件。
2.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借款方應向貸款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
3.借款方或貸款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文本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4.借款方提供的借款申請書、借款借據憑證、使用留成外匯申請書、用款和還款計劃及與合同有關的其他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條 附則
本合同一式 份,經借、貸方和擔保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簽字人共同蓋章后生效。
貸款方:(公章) 借款方:(公章) 擔保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
關于借款合同15
借出單位: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社員: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擔保人:_________
①姓名: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②姓名: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規定,經甲方、乙方、擔保人充分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經乙方申請,甲方同意借給以乙方互助資金元(大寫),資金使用費率為月,借款用途為,借款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記載的借款金額、借款日期、還款日期與借款憑證記載不相一致時,以借款憑證記載為準.借款憑證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乙方應按合同訂立的還款期限歸還所借互助金本金和資金使用費.乙方如不按期歸還所借互助金本金和資金使用費,愿意按資金使用費的%向甲方支付罰費,并承擔甲方為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含律師代理費).
三、擔保人自愿對本合同中的乙方的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并監督乙方互助資金的使用.如乙方沒有按本合同約定履行或沒有全部償還其債務,甲方有權直接要求擔保人承擔保證責任,擔保人應立即履行清償義務,清償本合同的乙方應按期償還給甲方的`全部互助金本金、資金使用費、應支付給甲方的罰費以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所墊付的一切費用(含律師代理費、訴訟費等).
四、乙方承諾:
(1)向甲方提供真實的財務狀況信息資料.
(2)接受甲方對其使用互助資金情況的監督.
(3)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所借資金并按期清償所借互助金本金和資金使用費.
(4)在歸還所借甲方資金前,乙方住所、通訊地址、工作單位等發生變動時,應事先通知甲方.
(5)乙方財務狀況惡化、涉及重大訴訟及其他可能影響還款的情況時,應提前通知甲方,并落實債務和還款措施.乙方違反本條任何一款內容,甲方有權提前收回所借資金或采取其他措施.
五、甲方依照本合同收回或提前收回所借出的互助金本費時,擔保人應當承擔保證責任.當發生乙方不履行承諾、有足夠證據表明乙方沒有歸還債務能力、擔保人向其他人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要求擔保人提前承擔保證責任,清償本合同乙方應付甲方的債務.
六、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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