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關于借款合同15篇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關于借款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關于借款合同1
委托方(甲方): 居間人(乙方): 甲方因岳正軍所屬位于青川縣曲河、橋樓等鄉的林權、地權貸款業務,委托居間人(乙方)促成簽訂貸款合同(協議)并執行該合同或協議。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426條之有關規定,對居間勞務人員本著服務的原則,甲方承諾在該貸款業務辦理成功后按照該筆貸款總金額的 5 %既人民幣: 元(稅后)支付給乙方。
二、居間費的支付方式為甲方收到銀行發放的貸款當日一次性付清;貸款業務在辦理過程中所產生的中介公司服務費、工商代理增資費、評估費、資料費、差旅費等包括招待應酬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三、本《居間協議》不因甲方的企業法人或委托人代表人更替而失效,甲方在執行該業務合同的過程中產生的'違約糾紛與乙方無關。
四、本《居間協議》具有與勞務合同、中介服務協議同等法律效力,如甲方不履行本承諾,居間當事人可向甲方追索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強制執行等措施 ,甲方無條件放棄抗辯的權利,本《居間協議》至傭金全部付清后自動失效。
五、本《居間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生效后具有同等法律效應。
委托方: 居間人(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簽訂時間: 年月日 (注:本《居間協議》附甲乙雙方身份證復印件、法人委托書、主合同。)
關于借款合同2
抵押權人: (以下簡稱甲方)
抵 押 人: (以下簡稱乙方)
為保證甲方與 (以下稱借款人)簽訂的 年 字第 借款合同(以下稱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為抵押,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財產抵押,并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簽訂本抵押合同,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抵押擔保的范圍、年限
第一條 乙方以抵押物清單(附后)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并保證對該抵押物享有處分權。
第二條 乙方抵押擔保的貸款金額人民幣(大寫) 元,貸款期限 ,從日至,貸款用途為購、建住房。
第三條 本抵押物擔保范圍為借款合同項下之借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抵押物的使用、保管及費用
第四條 乙方須保證該抵押物的合理使用,不得將抵押物用于保險條款禁止或排除的任何方式或目的。
第五條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對該抵押物作出任何實質性結構改變。
因乙方違反本合同所作的改變而使該抵押物產生的添附物,自動轉為本貸款項下的抵押物。
第六條 抵押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該抵押物轉讓、出租、變賣、再行抵押、抵償債務、饋贈或以任何形式處分。由此引起甲方的任何損失,均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 抵押期間,乙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負有維修、保養及保持其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由于抵押物毀損所導致的抵押物價值減少,應及時通知甲方并于三十日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因抵押物造成環境污染或造成的其他損害,由乙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八條 本合同項下的的評估保險、鑒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及涉及該抵押物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承擔。乙方因不履行該項義務對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抵押物的保險
第九條 乙方簽訂本合同后,應到甲方指定的保險公司辦理該抵押物的財產保險。保險的賠償范圍應為該抵押物遭受任何火災、水災地震等自然災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導致的破壞及毀損;投保金額不得少于其借款合同項下的貸款金額;保險期限與借款合同期限應一致,如借款合同到期,借款人未履行到期還清全部貸款本息的義務,乙方應繼續購買保險,直至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償還完畢止。
第十條 乙方應指定甲方為保險單的第一受益人,并在保險手續辦理完后將保險單正本交甲方保管。
第十一條 抵押期間,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上述保險,否則,乙方須無條件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損失。
第十二條 抵押期間,該抵押物如發生投保范圍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為抵押財產,提前清償貸款本息或交由第三方提存,抵押期間乙方不得使用。
第十三條 抵押期間,該抵押物發生保險責任以外的毀損,由乙方承擔責任,并應就受損部分及時提供新的擔保,辦理相應手續。
抵押物的處分
第十四條 借款人不履行借款合同約定條款時,甲方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第十五條 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物所得價款應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六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可提前將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一)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
(二)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失蹤、被宣告死亡或死亡而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卷入重大經濟訴訟糾紛或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
(三)乙方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為乙方履行償還貸款本息;
第十七條 甲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一)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費用;
(二)清償借款人欠甲方貸款罰息和利息;
(三)清償借款人欠甲方貸款本金、違約金和賠償金等; (四)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八條 處分該抵押物的價款超過應償還部分,甲方應退還乙方。 抵押人的承諾及聲明
第十九條 乙方在自愿遵守本合同條款的同時,作如下聲明及承諾:
(一)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
(二)準許甲方或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的時間內依法進入該抵押房產,以便檢查;
(三)在工作單位、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時,須在十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四)在占有該抵押物期間,遵守有關管理規定,按時付清該抵押物的各項費用,并保證該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如不履行上述責任,負責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五)當有任何訴訟或仲裁發生,可能對該抵押物產生不利影響時,保證在十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違 約 責 任
第二十條 乙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甲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5%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甲方有權就違約金、賠償金直接以乙方存款帳戶中的資金予以劃扣。如果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對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5%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違約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
爭 議 的 解 決
第二十一條 如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任何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乙雙方共同選擇下列方式之一解決:
(一)武漢仲裁委員會裁決;
(二)向抵押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二條 爭議未獲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不影響合同其余部分的履行。
其 他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抵押設定期限與貸款實際發放時間不一致的,抵押期限以貸款實際發放時間之日起順延。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所保證的借款合同履行完畢,本合同即告終止。甲方應將抵押憑證退還乙方,并有義務協助乙方到抵押登記機關辦理抵押注銷手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由 方各執一份,武漢市房改委資金管理中心、抵押登記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關于借款合同3
企業間的借貸合同有效嗎?
一直以來,企業之間借貸合同都被認為是違反國家法律、政策以及金融秩序,而被認定為無效合同。雖然國家已經加大對小微企業的貸款扶持力度,但是由于足額擔保的限制有很多小企業仍舊無法從銀行獲得貸款,因此,企業間的相互借款成為很多企業解決資金問題的一個重要途徑。那么企業間的借貸合同是否合法、有效應當是大多數小微企業關心的問題,下面通過對當前我國法律規范的分析回答這個問題。
企業間的借貸合同有效
20xx年9月1日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1條為:“本規定所稱的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及其相互之間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為。”可見,民間借貸不僅僅是指自然人與自然人之間的,自然人與法人或其他組織之間的借貸,還包括法人與法人之間的借貸關系,即企業間的借貸也屬于民間借貸。那么這種借貸關系究竟是否有效呢?該規定的第11條給出了明確的答案,即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它們相互之間為生產、經營需要訂立的民間借貸合同,當事人主張民間借貸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也就是說,企業間的借貸合同是是有效的,是受法律保護的,而不是像之前一樣一直被各項法律規范所否定。而且該規定的第12條也賦予了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本單位內部通過借款形式向職工籌集資金的自由,不管是企業還是勞動者主張這類民間借貸合同是有效的,人民法院都應予支持。
偽借貸合同無效
但是并不是打著民間借貸旗號的合同就會被認定為民間借貸,就會被認定是有效的。一如在企業間借貸合同無效的時候,很多企業以聯營、投資、融資租賃、委托理財、買賣賒欠等之名,行借貸之實一樣,最終合同還是會被認定為無效的借貸合同。企業間的借貸以及企
業向職工籌集資金的借貸,其目的均應是為了企業的生產、經營。如果企業向其他企業借貸或者向本單位職工集資取得的資金又轉貸給借款人乙企業牟利,且乙企業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那么甲、乙之間的借貸合同無效。另外,如果甲企業從金融機構借貸到資金后又高利轉貸給借款人乙企業,且乙企業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此時甲、乙之間的'借貸合同無效;如果出借人甲企業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借款人乙企業借款用于違法犯罪活動仍然提供借款的,那么甲、乙之間的借貸合同也無效。 因此,企業在與其他企業簽訂借款合同時應當注意辨別,防止簽訂的合同最終無效。對于其中“知道”、“應當知道”的規定,企業不要認為這是我的主觀判斷法院無從認定而心存僥幸心理,因為主觀認識向來是以客觀事實進行判斷的。
當然,如果合同的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合同雙方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合同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合同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的或者有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效力性強制性規定的,那么合同也會被認定為無效。
關于借款合同4
x款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x款方借款人民幣——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x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并計算復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利為—%。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
x款逾期不還的部分,x款方有權限期追回x款。
五、保證條款
(一)借款方用__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x款方的x款,x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x款的',抵押權消滅。
(二)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三)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四)乙方還款保證人____________,為確保本契約的履行,愿與乙方負連帶返還借款本息的責任。
六、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同意提交_______區人民法院(選擇性條款不得違反地域管轄和級別管轄,可選擇原告、被告、標的物、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
七、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于借款合同5
合同編號:______
貸款方:_______
借款方:_______
雙方共同遵守國務院頒發的《借款合同條例》,并簽訂此合同。
第一條根據(項目計劃批準機關及文號)批準借款方(項目名稱及主要內容)
項目,總投資___萬元,其中自籌___萬元,
其它__萬元,向貸款單位申請(貸款種類),貸款___萬元。
第二條貸款方根據借款方以下借款用同意貸款___萬元。貸款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貸款方按照各項貸款辦法規定的利率檔次,計息時間,向借款方計收利息。
借款用途:購置設備___臺(套)___萬元;
土建____平方米____萬元;
其它_____萬元。
第三條貸款方保證在核準的貸款額度內,根據貸款合同約定的期限,及時供應資金,如因本身責任,不能按時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遲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由貸款方按本項貸款利率檔次加付___%
第四條借款方保證按照如下期限歸還本金:
____年__月__萬元、____年__月__萬元、
____年__月__萬元、____年__月__萬元、
____年__月__萬元、____年__月__萬元。
第五條借款方還本付息的資金來源,雙方同意按有關規定,用下列資金還款:
____(公章)
1.貸款項目投產后新增加的`所得稅前利潤___萬元,
2.貸款項目投產后新增加的稅金___萬元,
3.自有資金(包括更新改造資金、新產品試制費和生產發展基金)___萬元,
4.新增固定資產折舊___萬元,
5.貸款項目交主管部門的費用___萬元。
6.其它資金___萬元。
第六條貸款方有權監督借款方按照批準的項目實施計劃、設計方案和合同規定使用借款,未經貸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隨意變更項目內容和借款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收回或停止貸款,并對挪用的貸款部分加收利息____%。
第七條如借款方不能按期歸還借款,由保證人或擔保單位承擔償還本息的責任。
第八條本合同經借款方、貸款方、保證方簽章后生效,至此項借款本息全部還清后終止。合同正本三份:借款方、貸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副本四份:報送人民銀行一、二級分行,當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稅務局。
借款方:(單位)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職務、姓名)_____(簽章)
貸款方:(單位)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職務、姓名)________(簽章)
保證人:(單位)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
關于借款合同6
“打架”的最高法公報案例——以買賣合同
擔保借貸合同的效力分析
20xx年第12期的《最高人民法院公報》登載了“朱俊芳與山西嘉和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有分析認為,該案通過“以房抵債”協議的特殊約定,規避物權法對“流押”的禁止,得到了最高法的認可。但是,針對幾乎完全相同的案情和法律關系,最高法機關刊《人民司法》20xx年第16期引用的“廣西嘉美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與楊偉鵬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卻做出了截然相反的結論。
一、案情簡介與裁判摘要
1、有效:最高法公報(20xx)民提字第344號判決(以下稱“判決一”)
20xx年1月25日,朱俊芳與嘉和泰公司簽訂14份《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朱俊芳向嘉和泰公司購買14套目標商鋪,并于同日辦理了銷售備案登記手續,嘉和泰公司出具了相應銷售不動產發 票。
20xx年1月26日,雙方簽訂《借款協議》,約定嘉和泰公司向朱俊芳借款1100萬元。嘉和泰公司自愿將其開發的目標商鋪抵押給朱俊芳,抵押的方式為“和朱俊芳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并辦理備案手續,開具發 票”,“如到期償還借款,則將抵押手
續(合同、發 票、收據)退回,到期不能償還,將以該抵押物抵頂借款,雙方互不支付對方任何款項。”
該借款到期后未能償還,朱俊芳訴至法院,請求確認《商品房買賣合同》有效,判令嘉和泰公司履行該《商品房買賣合同》。一二審法院均認為“借款協議”約定將到期不還的借款作為給付的房款,實際上是為已簽訂并正在履行的《商品房買賣合同》附加了解除條件,該合同意思表示真實,應受保護,支持原告的訴請。抗訴機關與原再審法院認為,雙方形成的是民間借貸法律關系,商品房買賣合同是借款合同的抵押擔保內容,合同中“到期不能還款用抵押物抵頂借款,雙方之間互不再支付對方任何款項”的約定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應屬無效。
最高法認為:當事人實際上是先后設立商品房買賣和民間借貸兩個法律關系,兩份協議屬并立又有聯系,即以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方式為之后的借款協議所借款項提供擔保,同時,借款協議為商品房買賣合同履行附設了解除條件,即借款到期借款人不能償還借款的,履行商品房買賣合同。但是,兩份協議沒有約定,借款到期不能償還,朱俊芳直接通過前述的約定取得“抵押物”所有權,而必須通過履行商品房買賣合同實現;而通過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方式提供擔保并為商品房買賣合同設定解除條件,并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故兩份合同均應有效。
2、無效:(20xx)民提字第135號判決(以下稱判決二)
20xx年6月27日,楊偉鵬與嘉美公司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涉及53間商品房,并約定了過戶、違約責任等問題。次日,雙方于房屋登記部門對合同辦理了備案登記。楊偉鵬向嘉美公司支付340萬元并收取61萬利息。后楊偉鵬訴請確認該合同有效,判令被告交付房屋,被告嘉美公司答辯稱雙方當事人之間不存在商品房買賣合同關系,而是民間借貸關系,商品房買賣合同只是民間借貸中的擔保環節。一二審法院均支持了原告訴請。
最高法再審認為:結合雙方簽訂該合同的具體情況、楊偉鵬未能提供銷售不動產**原件、不能說明支付款項性質等事實,應認定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是借款法律關系。雙方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并辦理備案登記的行為為非典型擔保方式。既然屬于擔保,就應適用物權法有關禁止流押的原則,也就是說在債權人實現擔保債權時,對設定的擔保財產,應當以拍賣或者變賣的方式受償。最終最高法駁回了楊偉鵬要求交付的訴訟請求。
二、爭議的實質與搖擺的司法觀點
首先,兩份結論相反的判決的爭議實質在于:《物權法》第186條:“抵押權人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前,不得與抵押人約定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時抵押財產歸債權人所有。”即所謂的“禁止流押(質)”和生活經驗里的“作死”。實踐中,一般處于優勢地位的抵(質)押權人,為了避免物權法對流押的禁止性規定,會采取某些變通的做法。兩份判決里通過另一份買賣合同擔保借款合同,其與標準意義的“流押(質)”的.區別在于:債權人并非約定
債務到期不能償還時直接發生物權變動行為(取得所有權),而是約定債務不能償還時發生其他的原因行為(如本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其他的原因行為不是取得物權的直接原因。用通俗的話解釋,錢如果還不上,不是直接拿走你的房子,而是要履行一份新合同,雖然這份新合同可以讓我拿走你的房子。
其次,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以擔保借款合同的方式在房地產開發融資中并不少見,學者如楊立新教授稱之為“后讓與擔保”。判決一關注債務未能履行時,債權人并不能直接獲得物的所有權,只是依據合同取得債權,物權效力的發生與否依賴于合同履行情況,故不屬于流押(質)條款,并獨辟蹊徑地從附解除條件的合同角度予以解釋;判決二強調“禁止流押(質)”是物權法的原則性規定,對非典型擔保亦應適用,該做法變相實現了流押,自應認定為無效。
作為統一裁判尺度標桿的最高法,“神仙”打架,自然令司法實務工作者“小鬼遭殃”。雖然判決一為最高法公報案例,但判決二亦為《人民司法》、《民事審判與指導》等權威刊物刊載,且做出時間晚于判決一(20xx年做出),合議庭成員包括最高法民一庭庭長張勇健法官與民一庭審判長韓玫法官,亦具有相當權威性。兩份具參考價值的判決相互矛盾,應如何把握其中的裁判規則?
三、以房屋買賣合同擔保借貸合同應無效
1、非典型擔保的擔保物。
兩份判決的交易模式在實踐中沒有統一的稱呼,但兩份判決都承認商品房買賣合同實際上是借款協議的擔保(“雙方當事人實際是用之前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為之后簽訂的《借款協議》提供擔保”,見判決一)。
首先,以另一份合同為債權提供擔保,無疑不屬于“成文法有明確規定、法律適用清晰、擔保效力易于確定、擔保權利義務穩定”的典型擔保方式。厘清這種非典型擔保的擔保物和擔保作用如何實現,是必須的。
其次,回顧最高法判決一,其之所以認定商品房買賣合同不是“流押(質)協議”,潛藏的法理實際上是將擔保的標的物視為合同債權——因為擔保物是債權,債務到期并不直接變動物權,而是獲得對債務人的合同債權,這種非典型擔保并非以物權為擔保物的“物保”,自然不需考慮流押禁止。
然而,從實質上看,對借貸合同發生擔保作用的是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而不是該合同的債權。楊立新教授將這種所謂的“后讓與擔保”發生擔保作用的鏈條概括為“行使買賣合同債權——交付買賣標的物即房屋——房屋價值抵償債務——消滅借貸債務”(判決一中“將以該抵押物抵頂借款,雙方互不支付對方任何款項”反映了這一點),可見實質上商品房買賣合同發生擔保作用的不是債權,而是債權即買賣合同的標的物房屋。
關于借款合同7
內容如下:
國際借款合同是指不同國籍的貸款方和借款方為一定數額貨幣所有權的轉移而確定相互間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其中貸款方的主要義務是按期發放貸款,借款方的主要義務則是到期還本付息。這類合同的特點是,涉及面特別廣泛,幾乎涉及了債權、物權、信托代理、稅法、保險、外匯、財政金融管理等各個部門法,而目前還沒有一部國際條約可資遵循;也很少有哪個國家有一部完整地調整國際商業貸款的法律,實務方面,主要是靠合同來規定借貸雙方的權利義務和有關事項。
國際借款合同范例
中國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借款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貸款人)
鑒于借款人向貸款人申請貸款,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最高限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郎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的外匯貸款,經借貸雙方協商,議定如下:
第1條 定義
在本借款合同中,除另有明確規定外,下列詞語應具有下列含義:
“有效提款期”指本借款合同3.2款中規定的借款人可以提取本“借款額度”的期限;“銀行工作日”指1)_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2)_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3)_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和4)_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都營業的一天;“承包合同”指由借款人與“承包商”簽訂的關于“本項目”的承包合同(no.___________);建設費用”指建筑安裝工程費用、設備購置費、海運費以及其他與“本項目”建設有關的費用;“建設期”指從“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初步交付日”為止的一段時間;“承包商”指 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其總部設在___________,和中國總公司;“美元(us$)”指美利堅合眾國的法定貨幣;“違約事件”指本借款合同16.1款中規定的任何一個事件或事實;“借款額度”指本借款合同2.1款中規定的可以由借款人提取的和/或已經提取的借款金額,包括“借款額度甲部分”、“借款額度乙部分”和“借款額度丙部分”;“最終機械竣工日”指自“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26個月的最后一天;“法國法郎”指法蘭西共和國的法定貨幣;“利息存款賬戶”指專門用于支付“本項目”建設期內銀行利息和費用的美元賬戶;“付息日”指每一個“利息期”的最后一天;“利息期”指自首次提款日至本借款合同項下全部本金、利息和一切費用全部償清日止,每六個月為一期;“合營協議”指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由(1)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2)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和(3)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三方簽訂的合資經營中國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協議; “抵押”指抵押、質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擔保安排;“凈現金收入”指借款人用于償還本借款的現金收入,其計算方法見本借款合同6.2款的規定;“提款通知書”指借款人按照附件1格式,向貸款人出具的`通知書;“人”指自然人、法人、合伙人及其類似的組織;“初步交付日”指自“最終機械竣工日”起四個月的最后一天;“本項目”指由借款人所有的、在中國 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建設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廠;“保管賬戶”指借款人為償還本借款而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外匯和人民幣賬戶;“測量師”指借款人指派的、其資格證明為貸款人滿意的、負責向貸款人報告工程進程、質量預算和決算的項目工程師; “借款額度甲部分”指根據協議提供的貨款部分,為____________________
關于借款合同8
合同編號: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借款人: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
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雙方遵照有關法律,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借款
第一條 借款金額: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小寫)。
第二條 借款用途:_________。
第三條 借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在本合同期限內,借款的實際放款日和還款日以借據為準。借據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條 貸款人應在借款人辦理借款手續后_________個營業日內將借款放出。
第六條 借款人用下列資金,但不限于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七條 本合同到期,借款人應主動歸還全部借款本息。不主動歸還的,借款人同意貸款人從借款人賬戶劃收。
第二章 借款利率和計息
第八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確定為月息千分之_________。
第九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自貸款方放款之日起計息,按日計息,按季結息,借款到期還清本息。
第十條 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歸還借款的,仍按合同約定的利率和實際用款天數計算利息。
第十一條 借款人在貸款人結息日前應在其賬戶備足應付利息,由貸款人從借款人賬戶劃收。
第三章 擔保
第十二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可能發生的違約金、實現債權的費用由_________向貸款人提供_________方式擔保,并另行簽訂合同編號_________的擔保合同。
第十三條 如果擔保合同中約定的有關事項發生,貸款人認為足以影響擔保人的擔保能力的,借款人應重新提供令貸款人滿意的擔保。
第四章 雙方承諾
第十四條 借款人承諾:
(1)按照本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2)不利用借款從事違法經營活動。
(3)在本合同項下借款全部清償前,借款人有任何一種改變經營方式行為(包括承包、租賃、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聯營、與外商合資或其他形式)時,應最遲于改變經營方式前三十天通知貸款人,并保證貸款本息的清償。
(4)發生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時,保證立即歸還貸款本息。
(5)當客觀上有危及借款安全情況時(包括涉及重大經濟糾紛的訴訟、財務狀況惡化等),應當在事件發生后_________天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并保證貸款本息的償還。
(6)按時如實提供貸款人要求的資料(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所有開戶行、賬號、存款余額等),并配合貸款人調查、審查和檢查與借款有關的生產、經營、財產等情況。
第十五條 貸款人承諾:
(1)按期足額發放貸款。
(2)對借款人的債務、財務、生產、經營情況保密。
第五章 合同的變更
第十六條 借款人需要延長借款期限的,應在借款到期日前_________日內向貸款人提出申請,并征得擔保人書面同意。
第十七條 借款人如要將本合同項下債務轉讓給第三者,應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在受讓人和貸款人重新簽訂借款合同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八條 借款人、貸款人任意一方需變更本合同其他條款,均應書面通知對方,并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九條 借、貸雙方協議變更本合同內容,均應征得擔保人書面同意。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條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并提前收回已經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同時對違約使用部分按國家規定,在違約使用期間每日計收萬分之_________利息。
第二十一條 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的還款時間歸還借款本息時,貸款人按國家規定對逾期貸款每日計收萬分之_________利息。
第二十二條 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不按期支付利息的,貸款對借款人未支付的利息計收復利。
第二十三條 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2項、第3項、第4項、第十七條時,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借款,并提前收回已經發放的部分或全部借款。不能收回的,視為貸款逾期,貸款人有權按國家規定計收逾期代款利息。
第二十四條 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十四條第5項、第6項時,應向貸款人支付違約金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 貸款人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約定向借款人提供貸款的,應根據違約金和違約天數,每日付給借款人萬分之_________違約金。
第七章 爭議的解決
第二十六條 在本合同的履行中發生的糾紛,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七條
關于借款合同9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于 ____年 ____月 ____日前交付甲方。
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
還款日期: ____年 ____月 ____日。 還款方式:現金/__________支付。
違約責任:
1、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并從到期日起付日息1% 。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1)、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2)、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六、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提交__________人民法院。
七本合同自 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附身份證復印件):
合同簽訂日期 : 合同簽訂日期:
關于借款合同10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424條的規定:“居間合同是居間人向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因此,所謂居間,是指居間人向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托人支付報酬的一種制度。居間人是為委托人與第三人進行民事法律行為報告信息機會或提供媒介聯系的中間人。
民間借貸居間合同范本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
乙方(居間人):_________
甲、乙雙方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經充分友好協商,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書。
第一條 委托事項及乙方義務
甲方委托乙方聯系、介紹需要資金且信用良好的借款人,向甲方借款人民幣 _________萬元(大寫: )。
1. 乙方應利用其廣泛的.社會關系,積極向甲方提供放貸機會;
2. 乙方應謹慎審查借款人的經濟條件、物業情況、收入水平,并如實向甲方反映,以確保甲方的貸款額度與借款人的償還能力相匹配;
3. 乙方應協助甲方與借款人訂立借款協議;
4. 乙方全面協調甲方與借款人之間的關系;
5. 借款人發生逾期還貸情形的,乙方有義務追繳,并積極配合甲方追索借款的工作;
6. 乙方在代理甲方的委托事項過程中,因其過錯造成甲方損失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
1. 保證所提供借款的合法性;
2. 嚴格按照借款協議約定按時將款項交付給借款人。
第三條 報酬及支付期限
乙方促成甲方與出借方借款合同成立的,甲方支付乙方居間報酬 元。甲方應在合同成立后的_______日內支付報酬。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報酬。
第四條 居間成本的負擔
不管乙方是否促成甲方與出借方借款合同成立,居間活動的成本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 乙方的擔保責任
鑒于借款人由乙方介紹,借款合同由乙方促成,乙方同意對借款人的借款及利息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六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1. 本合同雙方就解除合同協商一致;
2.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3. 在委托期限屆滿之前,本合同一方當事人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義務;
4. 本合同一方當事人遲延履行主要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5. 本合同一方當事人遲延履行義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第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保密義務
甲乙雙方均對本合同有保密義務,不得將本合同的內容以及在簽訂合同中所獲取的相關信息泄露給任何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目的。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時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關于借款合同11
經XXXX(下稱貸款方)與XXXX(下稱借款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自XX起,由貸款方向借款方提供XXXX(種類)貸款(大寫)XXXXXX,用于XXXX,還款期限至XXXX止,利率按月息XX‰計算。如遇國家貸款利率調整,按調整后的新利率和計方法計算。具體用款、還款計劃如下:……
第二條貸款方應在符合國家信貸政策、計劃的前提下,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的加息同。
第三條借款方愿遵守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辦法規定,并按本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對違約部分,按規定加收XX%利息。
第四條借款方保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必須在貸款到期前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簽訂延期還款協議。借款方不申請延期或雙方未簽訂延期還款協議的,從逾期之日起,貸款方按規定加收XX%的利息,并可隨時從借款方存款賬戶中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
第五條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對借款方違反借款合同的行為,貸款方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信貸制裁。
貸款方按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借款方存款賬戶中扣收。
第六條借貸雙方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下列第XX種方式解決:
1.提交XXXX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其他XXXXXXXXXXXXXXXXXXXXXX
第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及銀行有關貸款規定辦理。
第九條本合同從借、貸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XX份,借、貸雙方各執一份。
借款方:XXXXXX貸款方:XXXXXXXX
借款單位:XXXXXX貸款單位:(公章)XXXX
簽約日期:XXXXXX
簽約地點:XXXXXX
關于借款合同12
借款人:(下簡稱甲方)
法人代表:
出借人:(下簡稱乙方)
法人代表:
甲方因資金周轉需要向乙方借款。為此,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借款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一、借款金額: 萬元(大寫:人民幣)。
二、借款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期限為22天。
三、借款利率及計收方法:
1、借款利息為月息 % ,借款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計息收取。
2、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
3、借款方如果不按期還款付息,則每逾期____日按欠款金額的加收違約金。
四、甲方借款賬戶: 開戶銀行: 賬戶名稱: 賬號:
五、乙方指定還款賬戶:(甲方須將借款和利息轉入乙方以下指定賬戶才有效): 開戶銀行: 賬戶名稱: 賬號:
六、違約和違約處理:
(一)下列情況均屬甲方違約:
1、甲方未能按合同計劃用款和還本付息。
2、甲方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事項。
(二)根據違約情況,乙方有權采取必要法律手段直至依法索償應付未付借款本息及費用。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共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雙方進一步商定補充條款。
借款人(蓋章):
出借人(蓋章):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關于借款合同1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委托貸款事宜,經過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托乙方就其委托款項,對外發放貸款。
二、甲方必須在乙方開立存款賬戶,并將委托款項存入該賬戶。
三、委托貸款利率
1、委托貸款利率應在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之內。
2、逾期、擠占挪用貸款,按當時國家逾期、擠占挪用利率計算利息。
3、乙方受甲方委托發放的中長期貸款,根據人民銀行利率管理辦法一年一定。
四、甲方按照貸款利息收入的.xx年,期滿后經甲乙雙方同意可以續期。
十五、本協議自雙方當事人或授權委托人簽字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六、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于借款合同14
工程借款合同
申請借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由______________單位擔保,并經_____________批準,向______________信托投資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申請借款,雙方議定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申請借款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借款用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證專款專用。
第二條 乙方根據甲方報送的工程用款計劃和用款借據及時審查發放貸款,以保證甲方工程需要。甲方違反政策、擅自改變計劃,挪用貸款或物資,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被挪用的.貸款要加收百分之五十的利息或如數扣回。
第三條 借款期限定為_______年_______月(指從第一筆貸款之日起到最后還清全部本息)。借款利率,月息為_______‰;年息為_______%(如國家利率調整:1.利率不變;2.相應調整),按_______計收利息。貸款逾期不還,按國家規定的相應貸款利率加收百分之二十利息。
第四條 甲方保證按期歸還貸款。甲方如不能按期還清貸款,擔保單位必須承擔連帶還款責任。乙方有權從甲方或擔保單位存款賬戶中扣回。
第五條 甲方同意按時向乙方報送工程進度、貸款使用情況的統計報表和資料,為乙方工作提供方便。
第六條 簽定本合同后,貸款方如未能按期向借款方提供或借款方未能按規定的時間提用借款,都應視違約,并視違約天數、額度,每天按_______付違約金。
第七條 本合同一式叁份,由甲乙雙方和擔保單位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_
貸款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財務部門:(蓋章)_________________
財務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_
貸款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財務部門:(蓋章)_________________
財務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業務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財務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關于借款合同15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出借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付甲方。
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
還款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還款方式:現金/轉賬__________支付。
二、違約責任:
1、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并從到期日起付日息1% 。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1)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2)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三、爭議解決方式: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提交__________人民法院。
四、本合同自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附身份證復印件):
日期:
日期:
【借款合同】相關文章:
借款合同個人借款合同10-10
借款合同簽署借款合同01-04
個人借款合同借款合同 個人10-17
工程的借款合同借用合同和借款合同11-05
擔保借款合同范本_借款合同03-02
借款的合同11-06
還借款合同12-01
借款合同10-25
借款合同02-06
借款的合同(精選)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