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借款合同【經典15篇】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相關的合同到底怎么寫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企業借款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企業借款合同1
借款人(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一家注冊資本_____萬元的`有限責任公司,因生產經營項目的實施臨時需要資金,乙方有閑置資金。為此,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借款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一、借款金額:
¥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
二、借款期限:
從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 ______日止,借款期限為 年。借款到期后如雙方無異議,則本借款合同自動延期 年。
三、借款利率及計收方法:
_________________
四、借款用途:
本借款限于用于甲方生產經營項目,必須?顚S,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償還:
1、如甲方不能按期還款,最遲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應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請,屆時乙方可在雙方協商的基礎上決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臨時需要收回借款,應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還款申請,借款利息按實際借款天數計算利息。
六、違約和違約處理:
(一)下列情況均屬甲方違約:
1、甲方未能按合同計劃用款和還本付息。
2、未經乙方同意改變借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3、甲方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事項。
(二)根據違約情況,乙方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1、對違約部分貸款加收最高不超過 罰息。
2、采取必要法律手段直至依法索償應付未付借款本息及費用。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共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雙方進一步商定補充條款。
借款人(甲方):____________(蓋章) 貸款人(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借款合同2
借款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住所(地址):
借款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住所(地址):
借款人、借款人經平等協商,就借款人向借款人發放借款事宜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 借款條件
第一條 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借款用途為 。未經借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借款挪作他用,借款人有權監督款項的使用。
第二條 借款金額和期限
2.1 本合同項下借款幣種為 ,金額為 (大寫: )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
2.2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為 月,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實際提款日以借據為準。
第三條 利率、利息和費用
3.1 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年利率為
3.2本合同項下借款自實際提款日起按日計息,按 (月/季/半年)結息。借款到期,利隨本清。其中日利率=年利率/360。
3.3 本合同項下逾期罰息利率在原借款利率基礎上加收 %確定,挪用借款罰息利率在原借款利率基礎上加收 %確定。
第四條 提款
借款人可根據實際用款需求提取借款,每次提款應提前2個工作日向借款人提出申請,否則借款人有權拒絕提款。
第五條 還款
5.1借款人按照下列 種方式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
(1) 借款到期一次性償還。
(2) 按照下列還款計劃分期償還(內容較多時,可另附頁):
5.2 每期還款日為實際放款日次月起的每期對應日;無對應日的,還款日為該期最后一日。最后一期還款日為借款到期日。
5.3借款人提前還款,應按提前還款金額的 %向借款人支付補償金。 第六條 擔保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擔保,其擔保方式為以下第 種:
(1)抵押。
(2)質押。
(3)保證
(4)其他。
本借款合同對應的擔保合同號為 。
第七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爭議解決方式為 :
(1) 將爭議提交 仲裁委員會,按提交仲裁申請時該會有效之仲裁規則,在 (仲裁地點)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性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2) 在借款人所在地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八條 其他
本合同一式 份,借款人、借款人、 各執一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部分 借款合同條款
第一條 借款發放和支付
1.1 借款人提取借款必須滿足下列前提條件,否則借款人沒有義務向借款人發放任何款項,借款人同意先行放款的除外:
(1) 除信用借款外,借款人已按借款人要求提供相應擔保,相關擔保手續已經辦理完畢,且擔保未發生不利于借款人的變化;
(2)在每次提款時,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陳述和保證仍然真實、準確、完整,且未發生本合同項下或借款人與借款人簽署的其他合同項下的違約情形;
1.2 借款人提取借款,應提前至少2個工作日向借款人提交提款通知書。提款通知一經提交,未經借款人書面同意不得撤銷。
第二條 還款
2.1借款人應按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應付款項。如果還款賬戶中的款項不足以支付借款人全部到期應付款項的,借款人有權決定清償順序。
2.2 經借款人同意提前還款的,借款人應于提前還款日同時付清至提前還款日止,依據本合同約定到期應付的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款項。
第三條 擔保
3.1 除信用借款外,借款人應為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提供借款人認可的合法有效的擔保。擔保合同另行簽訂。
3.2 本合同項下擔保物發生受損、貶值、產權糾紛、被查封或扣押,或抵押人擅自處理抵押物,或保證擔保的保證人財務狀況發生不利變化或發生其他不利于借款人債權的變借款人應及時通知借款人,并另行提供借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
第四條 陳述和保證
借款人向借款人做出以下陳述和保證,并維持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始終有效:
4.1 依法具備借款人主體資格,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的資格和能力。
4.2 簽訂本合同已獲得所有必需的授權或批準,簽訂和履行本合同不違反本公司章程、股東出資協議、聯營協議、合伙協議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與應承擔的其他合同項下的義務均無抵觸。
4.3 在最近一年內的生產經營過程中未發生重大違規違紀行為,現任高級管理人員無任何重大不良記錄。
4.4 提供給借款人的所有文件和資料都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不存在虛假記載、重大遺漏或誤導性陳述。
4.5 未向借款人隱瞞其所涉及的訴訟、仲裁或索賠事件。
第五條 借款人承諾
5.1 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用途提取和使用借款,所借款項不以任何形式流入證券市場、期貨市場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禁止或限制的'其他用途。
5.2 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清償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應付款項。
5.3接受借款人的信貸檢查,按照借款人要求及時提供真實、準確、完整的財務資料和反映借款人償債能力的其他資料,積極協助并配合借款人對其生產經營和財務情況的調查、了解和監督。
5.4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及時通知借款人:
(1) 變更名稱、公章、公司章程、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通訊地址等事項;
(2) 歇業、解散、清算、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或申請(被申請)破產;
(3) 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仲裁,或資產被查封、扣押或被強制執行,或被司法機關、稅務、工商等有權機關依法立案查處或采取處罰措施;
(4) 股東、董事和現任高級管理人員或股東和出資人涉嫌重大案件或經濟糾紛。
5.5 不以降低償債能力的方式處置自有資產;向第三方提供擔保不損害借款人的權益。
5.6承擔因本合同的訂立和履行所發生的費用,以及借款人為實現本合同項下債權已付和應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或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律師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公告費等。
5.7 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債務的清償順序優先于借款人對其股東、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合伙人、主要出資人或關鍵管理人員的債務,并且與借款人其他債權人的同類債務至少處于平等地位。
第六條 借款人承諾
6.1 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借款人發放借款。
6.2 對借款人提供的有關其財務和生產經營方面的非公開資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和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七條 違約
7.1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構成借款人違約:
(1)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及其他應付款項,或未履行本合同項下任何其他義務,或違背在本合同項下任何陳述、保證或承諾的;
(2) 本合同項下擔保發生了不利于借款人債權的變化,借款人未另行提供借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的;
(3) 借款人任何其他債務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能清償,或者不履行或違反在其他協議項下的義務,已經或可能影響到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
(4)借款人生產經營、對外投資等發生重大不利變化,已經或可能影響到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
(5) 借款人或其股東、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合伙人、主要投資者個人或關鍵管理人員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仲裁,或資產被查封、扣押或被強制執行,或被司法機關或行政機關依法立案查處或依法采取處罰措施,或因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或政策被媒體曝光,已經或可能影響到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
(6) 可能導致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債權的實現受到不利影響的其他情形。
7.2 借款人違約,借款人有權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要求借款人限期糾正違約行為;
(2)停止依據本合同和借款人與借款人之間的其他合同向借款人發放借款和其他融資款項,部分或全部取消借款人未提取借款和其他融資款項;
(3) 宣布本合同和借款人與借款人之間其他合同項下未償還的借款和其他融資款項立即到期,立即收回未償還款項;
(4)要求借款人賠償因其違約給借款人造成的損失;
(5)法律法規規定、本合同約定或借款人認為必要的其他措施。
7.3 借款到期(含被宣布立即到期)借款人未按約償還的,借款人有權自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約定的逾期罰息利率計收罰息。對借款人未按時支付的利息,按逾期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7.4 借款人未按期償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罰息和復利)或其他應付款項的,借款人有權通過媒體進行公告催收。
第八條 權利和義務轉讓
借款人有權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部分或全部轉讓給第三方,借款人的轉讓行為無須征得借款人同意。未經借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第九條 生效、變更
9.1 本合同自雙方有效簽署之日起生效(以最后簽署日期為準),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全部履行完畢之日終止。
9.2 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應由各方協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作出。變更條款或協議構成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不影響締約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本合同的解除,不影響有關爭議解決條款的效力。
第十條 其他
10.1 借款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遲延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不構成對該權利或其他權利的放棄或變更,也不影響其進一步行使該權利或其他權利。
10.2 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或不可執行,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也不影響整個合同的效力。
借貸雙方已對本合同的所有條款進行了充分協商。借款人已提請借款人特別注意有關雙方權利義務的全部條款,對其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已應借款人要求對相關條款作出解釋和說明。借款人已認真閱讀并充分理解所有合同條款(包括第一部分《借款條件》和第二部分《借款合同條款》),借貸雙方對本合同條款的理解完全一致,對合同內容無異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借款合同3
經______________(下稱貸款方)與 _____________(下稱借款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自________起,由貸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___(種類)貸款(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用于_____________,還款期限至_____________止,利率按月息_______‰計算。如遇國家貸款利率調整,按調整后的新利率和計方法計算。具體用款、還款計劃如下:
……
第二條 貸款方應在符合國家信貸政策、計劃的前提下,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的加息同。
第三條借款方愿遵守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辦法規定,并按本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對違約部分,按規定加收______%利息。
第四條 借款方保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必須在貸款到期前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簽訂延期還款協議。借款方不申請延期或雙方未簽訂延期還款協議的,從逾期之日起,貸款方按規定加收______%的利息,并可隨時從借款方存款賬戶中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
第五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對借款方違反借款合同的行為,貸款方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信貸制裁。
貸款方按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借款方存款賬戶中扣收。
第六條 借貸雙方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及銀行有關貸款規定辦理。
第九條 本合同從借、貸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借、貸雙方各執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_
。ü禄蚝贤瑢S谜拢 經辦人:(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章)_____________ 負責人:(章)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章)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賬戶: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借款合同4
借款單位: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銀行:______中國XX銀行(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用于:______ 所需外匯資金,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申請外匯貸款。乙方根據甲方填報的《外匯借款申請書》(編號:_____ )和其它有關資料,經審查同意向甲方發放外匯流動資金貸款。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向乙方借(外幣名稱)_____萬元(大寫金額)。
第二條 借款期限自
第一筆用匯日起到還清全部本息日止,即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____月。
第三條 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限內,貸款基準利率為按____月浮動,利息每季計收一次。
第四條 甲方愿遵守《中國XX銀行外匯流動資金貸款暫行辦法》和其它有關規定,按乙方的要求提供使用貸款的有關情況、財務資料及進行信貸管理工作的便利。
第五條 甲方在乙方開立外匯和人民幣帳戶,遵照國家外匯管理的有關規定用款。
第六條 本合同所附《用款計劃表》和《還本付息計劃表》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保證按《用款計劃表》及時供應資金。如因乙方責任未按期提供貸款則乙方須向甲方支付____‰的違約金。 甲方因故不能按用款計劃用款,必須提前一個月向乙方提出調整用款計劃。否則,乙方對未用或超用部分按實際占用天數收取___‰的承擔費。
第七條 甲方保證按《還本付息計劃表》以所借同種外幣還本付息(若以其它可自由兌換的外匯償還,按還款時的外匯牌價折算成所借外幣償還)。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甲方不能在貸款期限終止日全部還清本息,應在到期日十五天前向乙方提出展期申請,經乙方同意,雙方共同修改合同的`原借款期限,并重新確定相應的貸款利率。未經乙方同意展期的貸款,乙方對逾期部分加收__%的逾期利息。
第八條 甲方保證本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如發生挪用,乙方除限期糾正外,對被挪用部分加收__%的罰息,并有權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貸款。
第九條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由作為甲方的擔保人,并由擔保人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擔保書。一旦甲方無力清償貸款本息,應由擔保人履行還貸款本息的責任。
第十條 本合同以外的其它事項,由甲、乙方雙方共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國務院《借款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至全部貸款本息收回后失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單位名稱:____(公章)
單位名稱:____(公章) 簽約人:_____ (簽章)
簽約人:_____ (簽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于
企業借款合同5
甲方(出借方):
身份證號:
乙方(借款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民法等法律之規定,甲乙雙方為充分利用資金資源,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借款合同。
一、借款用途:乙方所借款項用于日常經營周轉所需,不得用于非乙方營業范圍之外的目的,不得將借款轉借他人。
二、借款金額:人民幣。甲方不得預收利息,如甲方要求先付利息,借款本金按減掉先付利息后的金額計算。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按每月 計算,按月計息。借款非一次到位的,按到期時間分筆計息。
四、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乙方銀行賬上時間為準。
甲方如以現金方式支付借款,甲方應將現金全額繳存乙方指定銀行賬戶后該筆借款方可生效。借款時間以現金繳款單上銀行印戳或電子銀行回單時間為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就每筆借款開出借據,借據作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所持借據應于乙方歸還借款后交回甲方。
五、還款方式:借款到期乙方以銀行轉賬方式還款,還款前甲方應提前告知與甲方姓名相符的`收款賬號。按月付息,合同期滿本息全部結清。
六、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對違約使用部分,加收10%的罰息。
2、如乙方不能按時支付利息、或甲方經營業務有重大調整,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如乙方終止營業、破產清算,甲方優先于其他債權人獲得還款。
七、借款如需展期,要求展期一方應在到期前30日內向對方提出申請,有保證方的,還應由保證方簽署同意延長擔保期限,經甲方同意后簽署補充協議辦理展期手續。
八、其他:
除因本合同規定事項外,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提前30天通知另一方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甲方第一筆借款到賬后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后自動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出借人、借款方各執一份。
甲方(出借方):
身份證號:
代表人:
開戶銀行及帳號:
乙方(借款方):
地址:
代表人:
開戶銀行及帳號: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企業借款合同6
貸款方:
聯系方式:
借款方:
聯系方式:
風險提示:
借款、還款都必須注意保存好相關的書面證據。一般而言,欠條或者借條在債務人之手時,可能將被推定為該債務已經清償。原告主張債權時,如無法提供書面借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或與自己無利害關系的兩人以上的證人證言,來支持自己的主張。
雙方共同遵守國務院頒發的《借款合同條例》,并簽訂此合同。
第一條 根據______(項目計劃批準機關及文號)批準借款方______(項目名稱及主要內容)項目______,總投資______萬元,其中自籌______萬元,其它______萬元,向貸款單位申請______(貸款種類),貸款______萬元。
風險提示:
借款數額肯定要寫的,大家也都會寫,只是要注意數額應該用大寫,并標上幣種。在大寫的旁邊再附注小寫,并寫上小數點。這樣做主要是防止數額被更改。寫清楚了,如果你是借款人,你不用擔心數額被修改。如果你是出借人,不用擔心借款人說數額被你改過。
第二條 貸款期限:
自放款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風險提示:
借款時間是認定借款期限和訴訟時效的重要依據,也是認定借條事實的重要因素,應該在寫明年月日。年份不能省略,如果沒寫年份,一旦發生糾紛,難以確定具體的時間。如果你是借款人,為防止借款日期被修改,應當用漢字大寫:如:二〇xx年三月十六日。
貸款方按照各項貸款辦法規定的`利率檔次,計息時間,向借款方計收利息。
風險提示:
利息可以由雙方自行約定,但如最終引發糾紛,對于未支付的部分利息,只要未超過年利率24%,人民法院會給予保護;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但如果約定的年利率為24%--36%,借款人已經支付的部分利息,出借人可不予返還。
第三條 貸款方保證在核準的貸款額度內,根據貸款合同約定的期限,及時供應資金,如因本身責任,不能按時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遲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由貸款方按本項貸款利率檔次加付______%
第四條 借款方保證按照如下期限歸還本金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萬元;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萬元;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萬元。
第五條 借款方還本付息的資金來源,雙方同意按有關規定,用下列資金還款:
1、貸款項目投產后新增加的所得稅前利潤______萬元,
2、貸款項目投產后新增加的稅金______萬元,
3、自有資金(包括更新改造資金、新產品試制費和生產發展基金)______萬元,
4、新增固定資產折舊______萬元,
5、貸款項目交主管部門的費用______萬元。
6、其它資金______萬元。
第六條 貸款方有權監督借款方按照批準的項目實施計劃、設計方案和合同規定使用借款,未經貸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隨意變更項目內容和借款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收回或停止貸款,并對挪用的貸款部分加收利息______%。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若乙方不能按時放款,每延期一日,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元,延期超過_______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未能按時還款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借款金額的20%作為違約金,同時還應承擔乙方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
風險提示:
除違約金的約定外,為了保障款項的回收,還可以就借款設置抵押。
需要注意,借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動產,要到相關部門辦理登記手續,才能對抗第三人。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果發生爭議,雙方應該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風險提示:
借款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為2年。如約定還款期限的,訴訟時效從借款到期次日開始計算。到期有催討的,從催討次日重新計算,但須保存催討的證據;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債權人可以隨時提出還款主張,不受兩年訴訟時效的限制,但提出還款主張后兩年內沒有繼續主張的,視為超過訴訟時效,法律不予支持。
第九條 其他事宜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按約定全部歸還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后終止。
3、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風險提示:
為了確保簽名的真實性,應要求當事人提供身份證復印件,而且復印件上還應當讓債務人簽字。最好有借款人按手印,因為身份證也有假的,如果有蓋手印會更好。尤其是在簽名潦草的情況下更是如此。
貸款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年月日
借款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年月日
企業借款合同7
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企業對金融服務的需求不斷增大。然而,普通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無法及時、有效地從金融機構獲取貸款的現實狀況,進一步加劇了企業間借款活動的發生。由于法律文件的相關規定較為模糊,司法實踐中對企業間借款合同效力的認定態度不一,企業的合法權益無法得到有效保障。只有肯定企業間為生產經營需要而簽訂的借款合同的效力,才能更有利于促進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若干司題的解釋(一)》第四條明確規定:“合同法實施以后,人民法院確認合同無效,應當以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法律和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為依據,不得以地方性法規、行政規章為依據!
然而,我國現行法律及行政法規中并沒有關于禁止企業間借款行為的明確規定。只是在1996年8月1日起施行的《貸款通則》第七十三條中規定企業之間擅自辦理借貸或者變相借貸的,由中國人民銀行對出借方按違規收入進行罰款并予以取締。其他關于企業間借貸合同無效的規定則多散見于1990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聯營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司題的.解答》、1996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對企業借貸合同借款方逾期不歸還借款的應如何處理司題的批復》及1996年《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對企業借貸司題的答復》、《銀行管理暫行條例》等文件中。當時,之所以禁止非金融企業間的借貸行為,理由是企業間借款合同與國家的法律和政策相悖,“企業間的借貸活動,不僅不能繁榮我國的市場經濟,相反會擾亂正常的金融秩序,干擾國家信貸政策、計劃的貫徹執行,削弱國家對投資規模的監控,造成經濟秩序的紊亂。”①但是該理由所依據的《銀行管理暫行條例》早已于20xx年被依法廢止。
現行法律規范不僅沒有關于企業間借貸行為的禁止性規定.還在部分法律及司法解釋中間接對企業間為生產經營需要所進行的借款行為給予了保護。
企業借款合同8
一、企業間直接借款合同的效力分析
企業間借款合同是指不具備中國人民銀行依法批準從事金融活動資格的企業法人之間訂立的由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企業間借款合同從一律無效到20xx年6月27日最高院發布判例認定并非當然無效,其效力始終在法律實務中摸索探求,法律并沒有明確規定企業間借貸合同的效力如何。而法院在對其效力的判定中援引的法律、法規、規章不論在效力上還是邏輯上都值得推敲。
首先,在判定企業借款合同無效中,法院援引最多的當屬《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四項和《合同法》司法解釋(二)。無疑這通常作為審查合同效力的標準,表明企業在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效力性強制性規定時訂立的合同無效。但法院具體對企業間借款合同違反何種法律、法規的適用又有不同。
有些法院認為企業間借款合同因違反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貸款通則》第二十一條和第六十一條認定無效。但是《貸款通則》是部門規章,在效力上并不符合要求。因此,另一些法院則援引《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十九條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十一條。這兩條規定均將企業之間的借貸定義為企業在從事金融機構或是商業銀行業務。然而金融機構從事的信貸業務與企業間的借貸行為實際上并不完全相符。發放貸款對金融機構而言,是其重要的業務組成部分和收入來源。并且這種信貸服務是經常性的向不特定的群體提供。而企業之間訂立借款合同,貸款人則不一定是以發放貸款收取利息為業,提供資金支持也具有偶發性且對象大多局限在有業務來往或其他因素的特定企業上。即使兩者在某些情況中有交集,他們也不能完全等同。換個角度,合法的民間借貸受法律保護,既然不以從事信貸活動為業的自然人同企業訂立的借款合同被認定有效,為何同樣是不以資金融通為常業的企業法人簽訂的借款合同卻被扣上從事金融機構業務的帽子而確認無效?司法實踐中,當事人名為以自然人身份借款給企業實為企業間借貸而被認定有效的案件時有發生。這顯然不合邏輯。
其次,基于上述裁判依據都缺乏嚴密的邏輯和明確有效的法律根據,法院在認定企業間借款合同的效力問題時會以《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四款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為由認定該借款合同無效。何為社會公共利益?觀察角度不同,結論就可能不一致。從活躍市場經濟,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角度來看,企業間的借款合同有助于拓寬企業融資渠道、緩解企業發展過程中資金短缺的壓力,維護債權人合法權益。從穩定金融市場秩序,利于國家經濟調控的角度而言,企業間的借款合同則加大了國家對金融貿易市場的`監管難度,由于其隱蔽性,很可能發展成非法轉貸、集資詐騙等經濟犯罪。如果沒有具體案件具體分析,對貸款人的性質沒有準確合理地把握,一味地將所有企業間借款合同以此條款認定無效的話,不符合合同法保障當事人締約自由的初衷。
最后,理論上法律并沒有明確規定企業間借款合同無效,相反,從法律的邏輯上還能推知企業間借款合同有效。根據《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條第三項可以推知《公司法》認可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經過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同意后,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這里對他人并沒有限定在自然人中。并且從所得收入應當由公司所有,說明該借款合同可以約定利息。
綜上,在認定企業間借款合同無效中,存在法律上和邏輯上的漏洞。企業間借款合同應該以無效為例外,以有效為常態,綜合考慮企業間借貸的動因和貸款人性質,如果貸款人不具備金融機構資格,卻以營利為目的,經常性的貸款給其他企業,則認定該借款合同無效。如果是為生產經營所進行的臨時性資金拆借行為,當屬有效。
二、企業間變相借款合同的效力分析
實踐中,企業間借貸并不是單純直接以借款合同的形式來體現。各種形式的變相借款合同層出不窮,對他們效力的認定,法院適用的裁判規則更加混亂。既然最高院對直接的企業間借款合同效力的認定做了區分,那么類型化的變相借款合同又該如何裁判?筆者將從最常見的幾種變相借款合同入手,從實踐和理論兩個層面進行分析。
(一)名為聯營實為借貸合同,即企業之間簽訂聯營合同,卻約定出資方不參與實質性管理,且定期收取本利!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審理聯營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中指出,對此類合同,按明為聯營,實為借貸,違反了有關金融法規,應當確認合同無效。除本金可以返還外,對出資方已經取得或者約定取得的利息應予收繳,對另一方則應處以相當于銀行利息的罰款。實踐中,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約定提供資金的當事人不承擔經營風險,只收取固定數額貨幣的,被認定為借款合同。
(二)企業之間簽訂投資協議。
(三)名為融資租賃合同實為借貸合同。根據20xx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中第一條,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七條的規定,結合標的物的性質、價值、租金的構成以及當事人的合同權利和義務,對是否構成融資租賃法律關系作出認定。對名為融資租賃合同,但實際不構成融資租賃法律關系的,人民法院應按照其實際構成的法律關系處理。如何判斷售后回租合同被認定為“名為融資租賃,實為借貸融資”?最高人民法院給出的解釋是:“實際并無租賃物,或者租賃物低值高估,以融資租賃之名,行借款、貸款之實,人民法院仍應按照其實際構成的借款合同關系處理! (四)名為委托理財實為借貸關系,即甲方將資金交由乙方投資管理,乙方保證甲方獲得固定收益,到期收回本金,甲方不承擔投資風險。最高人民法院認為雙方當事人以進行委托資產管理的形式掩蓋其私下借貸的非法目的,根據《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三項關于“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合同無效”規定,雙方所簽訂的合同無效。
上述企業間變相借款合同都有一個共同的特征,就是企業訂立出各種名目的合同,實際上并沒有履行相關類型合同的權利義務,也沒有承擔經營或者投資的風險,而是約定了較為固定的收益,實際上相當于本金和利息的償付,因此屬于企業間變相借款合同。法院通常援引《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四項和《合同法》司法解釋(二)或者《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三項“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來認定該合同無效。上文中已對前者進行了評析,在此不再贅述。關于“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適用,顯然是法院在審查企業間變相借款合同效力的過程中,默認企業間借款合同一律無效,以此為基礎進行判決。但前文已經論證了企業間借款合同并非當然無效,這一基礎顯然不成立。再者,當事人起訴的法律關系與實際爭訟的法律關系不一致時,人民法院結案時應當根據法庭查明的當事人之間實際存在的法律關系的性質,相應變更案件的案由。因此,企業間變相借款合同的案由基本上都變更為企業借貸糾紛。案由變更后法院理應根據企業間的實際法律關系進行裁判。也就是說認定該變相借款合同是否有效時,還是應該根據貸款人的資質,以及貸款人是否以資金融通為常業來判斷,而不是武斷的認定其變相借款合同無效。如系企業用于生產經營而進行臨時性的資金拆借行為,即使采用了不同的方式,也應認定借款合同的效力。當然,企業間變相借款合同形式多樣,其復雜程度高于直接借款合同,牽扯的利害關系也較多。因此,如果該虛偽表示侵害到了第三人的利益,法院可以援引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二)項規定“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無效!贝_認該合同無效。
三、結語
現實中,很多中小企業在生產經營中資金短缺,向金融機構貸款往往因為資質或者審批手續繁雜而困難重重。另一些企業又有大量的閑散資金,二者之間的落差使得企業間借貸行為十分常見。因此,結合現實需要,確認企業間借款合同有效已經大勢所趨。在筆者搜集的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20日全國各地各級別的法院對企業間借款合同的裁判文書的25份中僅有在8個案例中企業間的借款合同被認定無效。盡管在這部分案件中法院不認可企業借款合同的效力,但在責任承擔方面,法院卻對約定的利息既不進行追繳,也不處罰,而是以合同無效后,借款人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來判決。甚至對于因借款給貸款人造成的利息損失的返還要求,參照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基準利率也予以支持。涉及擔保合同問題時,因主合同無效,而導致擔保合同亦無效,但因擔保人存在過錯,要承擔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三分之一。實際上保護了債權人的利益。在這些判決中,對利息的保護各有標準。有些法院對利息不予肯定。有些法院則只保護銀行同期利息部分。還有些法院對不高于銀行同期利率四倍的部分都予以支持。對于貸款人出借資金的來源也有不同要求,實務中基本偏向于以企業自由資金出借才有效。但最高人民法院卻在20xx年的裁判中,即使貸款人的資金是銀行資金,約定利息高于銀行同期利率仍認定該借款合同有效。說明最高院對于企業之間借款合同的資金來源并沒有一刀切。
綜合前文的分析,筆者認為對于企業間直接借款合同的效力應區別對待,企業間變相借款合同應該按照實際法律關系進行判斷。即按照直接借款合同的效力判斷標準而定,對損害第三人的變相借款合同應認定無效。
對企業間借款合同的資金來源也不宜僅限定在自有資金,如果該貸款人不是以營利為目的,而是出于互相幫助的角度以銀行貸款資金出借,且信譽良好,已經償還銀行貸款時,也應認定該借款合同有效。借款合同中包含本金和利息。在借款合同約定的利息,應按照不超過同期銀行利率的四倍都認定有效來裁判。資本具有逐利性,資金占用的時間價值應當在企業間借貸中加以考慮。
企業間借貸不同于民間借貸,法律之所以保障民間借貸,主要是因為民間借貸較為分散,資金規模有限,利大于弊。但企業間借貸風險會大大提高,因此,在確認企業間借款合同效力的同時,為了利于監管、降低風險,相關部門應該建立起完備的登記備案制度,提高出借方準入門檻,對其資本充足率、信譽度、出借資金頻率等做出相關規定。對企業間借貸可能產生的高利轉貸、非法集資、逃避稅務等違法犯罪行為加以打擊。
企業借款合同9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急需資金向乙方借款,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借款用途
甲方因業務需要,向乙方臨時借用資金,甲方同意以自有資金歸還乙方借款。
第二條 借款金額、利息
1、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元);甲方指定存入賬戶:__________________,戶名:________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卡/賬號:__________________
2、借款利息以甲、乙雙方約定為準,甲方按借款額的標準月(30天)計息,按月付息。
第三條 借款期限
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條 還款期限和還款方式
甲方應于借款到期的當日一次性歸還所欠乙方的借款本金。
第五條 借款擔保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1、擔保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仲裁)費、律師費、保管費、處置費、過戶費等出借人實現債權和擔保權的費用。
2、擔保人已按有關規定和程序取得本合同擔保所需的授權。
3、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借人有權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
。1)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出借人未受清償;
。2)借款人、擔保人死亡、被宣告失蹤或者宣告死亡;
。3)借款人、擔保人違反本合同項下義務;
。4)其他嚴重危害出借人權利的情形。
4、本合同項下出借同時存在兩個以上擔保人,各擔保人對本合同項下借款承擔連帶擔保責任,出借人有權選擇任一或者各個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
5、一次性還款的,保證期間為借款到期日起二年。借款人出借人達成期限變更協議的,保證讓繼續承擔擔保責任,保證期自期限變更協議約定的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
第六條 反擔保條款
為保證本合同的履行,維護乙方的權益,甲方自愿向乙方提供無條件、不可撤銷反擔保。
一、甲方同意以下列財產抵押于乙方作為反擔保:其他:
二、反擔保的范圍:
甲方借款本金及利息(含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管擔保財產和實現擔保物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費、訴訟費、律師費、財產保全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差旅費、手續費等)。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任何規定均為違約,違約方應按本合同相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乙方有權按照本合同規定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 催告條款
1、在甲方未按約定期限履行還款義務,乙方有權向甲方書面催告,在乙方向甲方確定地址以掛號形式寄出信件后即發生法律效力。
2、本合同所填列的住址即為各方預留地址,乙方與本合同各方的聯系及可能的催告將按該地址進行,除非甲另以書面方式變更其住址。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聲明條款
1、本合同文本中涉及的選擇、填寫內容以手寫項優先。
2、甲、乙方已閱讀并完全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條款。應甲方要求,乙方已經就本合同的所有條款做了詳盡說明。甲方對本合同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曉并充分理解。
3、甲方均系具有完全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自然人或法人,有權以自己的名義簽署和履行本合同。
4、本合同抵押物為住房的,甲方特別聲明:該住房并非甲方及其家庭成員的生活必需品。如甲方違約,甲方同意通過拍賣等方式依法處分抵押物,甲方將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內交出抵押物,并自行解決交出抵押物后甲方及其家庭成員的居住問題。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未盡事宜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后,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丙三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及地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借款合同10
貸款人(甲方):_________
借款人(乙方):_________
甲方與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貸款金額、期限及利率
第一條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經審查同意向乙方發放住房貸款(以下稱貸款),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小寫)。
第二條貸款用于乙方購買坐落于_________市(縣)_________區(鎮)路(街)_________號_________房間的現(期)房物業,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將貸款挪作他用。
第三條貸款期限為________年____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貸款利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確定為月息千分之一,利息從放款之日起計算。如遇國家貸款利率調整,按規定執行,甲方不再另行通知乙方。
第二章貸款的發放
第五條乙方不可撤銷地授權甲方在_________號和_________號擔保合同生效(或登記備案)后,以乙方購樓款的名義將貸款分_________次劃入售房者在甲方開立的賬戶,以購買本合同
第二條所列之房產。
(1)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金額_________元;
(2)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金額_________元;
。3)_________。
第六條本合同簽訂后且在貸款發放前,如乙方與售房者就該房產有關質量、條件、權屬等事宜發生糾紛,本合同即告中止。由甲方視上述糾紛解決情況在________年內決定是否解除或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七條貸款發放后,借款人與售房者就該房產有關質量、條件、權屬等其他事宜發生的任何糾紛,均與貸款人無關,借款合同應正常履行。
第三章貸款的歸還
第八條甲乙雙方商定,自_________起乙方用下列方式歸還貸款本息:_________。
第九條乙方按月歸還貸款本息的,應自借款之日起于每月____日歸還,每期金額_________元,共_________期;乙方按季歸還貸款本息的,應自借款之日起于每季度第_________個月的____日歸還,每期金額_________元,共_________期。_________乙方按_________歸還貸款本息的,應自借款之日起于_________歸還,每期金額_________元,共_________期。
第十條乙方應在甲方開設存款賬戶,并保證在每期還款日前存入當期足額還本付息的存款,同時授權甲方于每期還款日從該存款賬戶中以
第八條規定的方法扣收貸款本息。
第十一條乙方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如未按約定的時間歸還,甲方將按國家規定對逾期貸款每日計收萬分之_________罰息。
第十二條乙方不按期支付貸款利息時,甲方對乙方未支付的利息計收復利。
第十三條乙方需提前還款的,提前還款額應為當期應付本息之整倍數,并在還款日____日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確認后即為不可撤銷,并作為修改本合同的補充通知。
第十四條乙方如提前歸還部分貸款本息,對提前還款部分,仍按本合同
第四條規定的方法計收貸款利息,不計退提前還本部分貸款的利息。
第十五條乙方如一次性提前歸還全部貸款本息,甲方則不計良乙方提前還款部分的貸款利息。
第十六條除非下列事項已在甲方感到滿意的情況下獲得完滿解決,否則甲方有權在任何一項或多項事情發生時,宣布本合同提前到期,要求乙方立即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而無須為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
。1)乙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
(2)乙方本人因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失蹤、被宣告死亡或死亡而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
(3)乙方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為乙方履行償還貸款本息的義務;
。4)乙方連續三個付款期或在本合同期內累計六個付款期未按時償還貸款本息;
(5)根據_________號擔保合同的約定,因擔保人(物)發生變故致使擔保人須提前履行義務或甲方提前處分抵(質)押物的;
。6)乙方發生其他可能影響歸還甲方貸款本息的行為。
第十七條發生本合同項下
第十六條第
(6)項規定的情形時,致使甲方宣布本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_________號擔保合同同時到期,貸款人有權要求保證人提前履行保證義務或提前處分擔保物。
第四章合同的變更
第十八條乙方如要將本合同項下之債務轉讓給任何第三人,應經甲方書面同意,在受讓人和甲方重新簽訂借款合同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九條甲、乙雙方任一方需變更本合同條款,均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意見,同時征得擔保人書面同意。
第五章爭議的解決
第二十條如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任何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由甲乙雙方共同選擇下列方式之一解決:
。1)提交_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2)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裁決。
第二十一條爭議未獲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
第六章費用及其他
第二十二條與本合同有關的費用及實際支出,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手續費、公證費、房產過戶手續費及其他相關稅費,全部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二十三條乙方如不依本合同的規定付足應付的任何款項、費用,使甲方決定以任何途徑或方式追索,一切由此而引起的費用由乙方負責;甲方為保障本身利益先行墊付的費用,甲方有權隨時向乙方追討,并從甲方實際支付之日起計收活期存款利息。
第二十四條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_________方各執一份。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蓋章,并自_________號和_________號擔保合同生效(或登記備案)之日起生效。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借款人住所:_________貸款人住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存款賬號:___________編碼: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編號:________年(_________)
字號抵押權人(甲方):_________抵押人(乙方):_________
企業借款合同11
甲方: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證號:
住址:
固定電話:
移動電話:
抵押共有人:
身份證號:
住址:
固定電話:
移動電話:
乙方:出借人(抵押權人)
身份證號:
住址:
固定電話:
移動電話: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自愿簽定本合同,以求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 今借到乙方 現金(人民幣)¥: 萬元整。 (大寫)人民幣 月利率 %,用于資金周轉。
第二條
借款期限: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到期一次性還清本金。利息按季支付。前 個月利息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
第三條
甲方 及抵押共有人 自愿將坐落于 的房產 (房屋所有權證號: ,建筑面積: 平方米) 作抵押擔保。甲方按照相關規定辦理評估、公證、登記等相關手續,費有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
抵押擔保范圍: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清償借款所需費用等。
第五條
抵押期間甲方保證: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抵押房地產轉讓、變賣、抵償債務或以其他交易方式處置,若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1、甲方不得用此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2、甲方承諾能自行解決在抵押房產被執行后的居住的問題。
3、甲方保證所抵押房產并非其撫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不得以此為由抗辯乙方對該抵押房產的執行.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權收回全部借款,且加收合同違約金,違約金的標準按借款總額的10%收取(違約金按月計算,超過一天按一個月計算);乙方因實現債權所產生的`所有費用由甲方承擔。
2、借款方如逾期不全額歸還借款,乙方有權追回借款,并加收違約金,違約金標準按借款總額的10%收取;逾期時間的利息甲方須按同期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借款利率的四倍支付給乙方(利息按月計算,超過一天按一個月計算);乙方因實現債權所產生的所有費用由甲方承擔(例:執行費、誤工費、交通費等相關費用)。
3、甲方承諾:若不按合同規定金額償還借款本金及利息。乙方有權向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甲方自愿接受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
第八條
其它
1、合同中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借款合同時,應及時采取書面形式通知一方,并達成書在面協議。
2、合同中末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合同生效及份數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自抵押登記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和公證部門,房管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抵押人)
乙方(抵押權人)
年 月 日
企業借款合同12
甲方(借款公司)
乙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出借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萬元整,于____年__月__日前交付甲方。
二、借款利息:——%.
三、借款期限:三年。
四、還款日期和方式:按30%比例從甲方每月勞動報酬中扣還,直至全部還清本息為目。
五、違約責任:
六、爭議解決方式: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同意提交公司所在地區人民法院裁決。
六、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合同簽訂日期:
企業借款合同13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有效證件(照)名稱: 號碼: 住所地: 電話: 傳真: 擔保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電話: 傳真: 為保障實現編號為的《擔保借款合同》項下債權,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權利作質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質押擔保。甲乙雙方依照我國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被擔保債權的種類、金額、利率和期限
一、被擔保債權為《擔保借款合同》項下本金為人民幣(大寫) (小寫) ,月利率為 ,月綜合費率為 ; 擔保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始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擔保借款合同上述情況有變化的,以主合同為準。
第二條 質物
一、甲方保證
1、本質物項下權利為甲方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處分權;
2、本質物不存在瑕疵、爭議、轉質、申請掛失、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或涉及訴訟、仲裁等情況;
3、本質物上設定的質權未超出質物評估價值;
4、已完成與質押有關的審批手續,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權;
5、提供與質押有關的所有文件、材料,均真實、準確、合法、有效。
二、質物情況
1、質物名稱_________,編號_________,數量_________(質物清單及權利憑證或有效證書復印件附后)
2、質物有效期限_________.
三、質物評估價值為人民幣(大寫) (小寫) . 質物評估價值由甲乙雙方商定。如有爭議,由乙方指定的法定評估機構進行評估。
四、折價率為百分之________,質物評估價值與折價率的乘積不得小于擔保債權。
第三條 質押擔保的范圍 甲方質押擔保的范圍為擔保借款合同項下當金、利息、綜合費、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乙方為實現質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代理費、差旅費、拍賣費、評估費等)以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以下簡稱擔保債權)
第四條 權利質押的登記與記載
一、以依法可以轉讓的股票出質的,甲乙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共同到證券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
二、以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出質的,甲方須經公司股東大會決議通過,并將股份出質有關事項記載于股東名冊,乙方有權核查記載事項并取得必要的記載證明,甲方對此應提供足夠的協助。甲乙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共同到工商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
三、以依法可以轉讓的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和著作權中的財產權出質的,甲乙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共同到有關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
四、以應收賬款出質的,由乙方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到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辦理出質登記;
五、以存單出質的,甲乙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共同到存單開戶銀行辦理存單確認和止付手續;
第五條 質物需要由簽發銀行等有關
第三方簽章核押的,由其出具質物真實有效并保證不接受申請質物掛失或提前支取的書面證明,同時,
第三方應保證質權的實現及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六條 質物移交與保管
一、甲方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權利憑證原件、權利證書原件及與登記、記載有關的文件。
二、自移交之日起,上述權利憑證、權利證書及與登記記載有關的文件由乙方保管,保管期限至本合同終止時。
三、乙方應妥善保管質物。因保管不善致使質物滅失或者毀損的,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乙方不能妥善保管質物可能致使其滅失或者毀損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將質物向與乙方約定的
第三人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償擔保債權而返還質物。
四、因不可抗力造成質物毀損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質押的費用 質物的評估、保管、提存、運輸和質押登記、公證、鑒定等質押費用和質物的折價、拍賣或變賣等實現質權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質押的效力
一、質押期間,甲乙雙方及有關
第三方不得轉讓、出租、許可他人使用、提前支取或以其他方式處分質物,除乙方外的其他各方不得申請掛失或提起公示催告程序。
二、質押期間,質物所產生的法定孳息包括隨附于債權證書的利息、股票、股份所得分配盈利等作為質物的組成部分。金錢形式的孳息,乙方可以直接用于清償擔保債權;其他形式的孳息,由甲乙雙方協議,以該孳息變價的價款優先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
第三人提存。 前款收取的孳息應依次充抵收取孳息的費用、擔保借款的利息、綜合費,擔保借款的本金。
三、質押期間,甲方必須轉讓、許可他人使用或處分質物的,經乙方同意后,其所得價款應向乙方提前清償擔保債權。甲方也可以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當物,以保證乙方債權的實現。
四、質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出借、回購或 以其他方式處分質物取得的收益,作為本質物的組成部分共同擔保債權的實現。
五、質押期間,非因乙方原因如發生自然災害、被盜竊、被搶劫等造成質物毀損、滅失或價值明顯減損的,乙方應于事故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書面通知甲方損失情況,并依法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協助。補救不成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當物或提前清償。因毀損、滅失所得的賠償金,作為質押財產,乙方有權優先抵償所擔保債權,不足以抵償部分,甲方有權另行追索。
六、質物有損壞或者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足以危害乙方權利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擔保。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拍賣或者變賣質物,并與甲方協議將拍賣或者變賣所得價款用于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
第三人提存。
七、質物兌現或者提貨期限先于借款履行期限屆滿的,乙方可以在借款履行期限屆滿前兌現或者提貨,并與甲方協議將兌現的價款或者提取的貨物用于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者向與甲方約定的
第三人提存。
八、因質物所征收的一切稅費均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 質權的實現
一、質押期間,甲方可能或已經發生停業整頓、解散(撤銷)破產、關閉等情況時,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由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或提前收回借款等措施而提前實現質權。
二、質押期間,甲方未履行合同義務,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提前收回借款措施時,乙方有權在債權未受到清償時提前實現質權。
三、出現絕當后,乙方有權依法處分全部或部分質物。
四、乙方對質物享有優于其他任何債權人的受償權。
五、甲方采取其他方式清償擔保債權的,須經乙方書面同意。
第十條 質物的返還 借款期限(含續當)屆滿,甲方按期履行還款義務,乙方應當返還質物。 甲方應及時收回質物。甲方不收回的,乙方有權向
第三方提存質物,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隱瞞質物共有、瑕疵、爭議、轉質或申請掛失、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或提前支取,或偽造、變造權利憑證,或涉及訴訟、仲裁等其他情況嚴重危害質權實現時,應向乙方支付擔保債權數額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并將質物恢復到乙方認可的原狀,或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并且,乙方有權采取停止發放擔保借款,或提前收回借款等措施從而提前實現質權。
二、發生質物毀損或滅失,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及時通知甲方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三、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及時實現質權的,甲方應承擔債權數額每日千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二條 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就超過部分向乙方支付損害賠償金。
第十三條 甲方保證,發生質物不足以清償擔保債權時,由甲方承擔連帶償付責任。
第十四條 本合同項下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的支付方式為甲方主動支付乙方賬戶,乙方有權從甲方賬戶直接扣收。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發生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等體制變更時,本合同對其繼受人仍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39;無效或解除、甲方財務狀況、經營方式、自身體制或法律地位等發生變化或甲方簽訂的其他任何協議或文件而無效。
第十七條 質押期間,甲方法人名稱、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等發生變化而未書面通知乙方時,乙方按本合同所載資料向甲方發送的所有文書,視同送達。
第十八條 本合同自_________(質物移交乙方占有出質登記出質記載于股東名冊)之日起生效,至擔保債權全部清償時終止。 質押登記機關要求明確質押期限的,質押期限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擔保借款合同項下或協議項下借款期限屆滿后________年止。
第十九條 其他約定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一、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或向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甲乙雙方在協商、訴訟或仲裁期間,對不涉及爭議的本合同項下其他條款,仍須執行。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
企業借款合同14
甲方(出借人):身份證號:
乙方(借款人):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一、借款金額: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元。
二、借款用途為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為月利息%,按月收息,利隨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為日,從年月起至年月止。如實際放款日與該日期不符,以實際借款日期為準。乙方收到借款后應當出具借據,乙方所出具的借據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保證條款:
1、借款方用__________________價值元作為借款抵押品。由貸款方保管或公證機關保管。(公證費由借款方負擔)。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出租、變賣、贈與抵押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物。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乙方資產分割、轉讓等影響,如甲方發現乙方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將處置抵押物。
2、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
4、乙方還款保證人____________,為確保本契約的履行,愿與乙方負連帶返還借款本息的責任。
六、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乙方應當承擔違約金以及因訴訟發生的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評估費、拍賣費等費用。甲方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于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甲方仍有權向乙方追償。直至乙方還清甲方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2、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權隨時收回該借款,并要求乙方承擔借款總金額百分之的違約責任。
七、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簽訂日期:年月日
企業借款合同15
出借方: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三方經過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出借方提供借款方借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還款計劃如下:
第二條出借方應按期、按金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借款罰息同。
第三條借款利率,按銀行貸款現行貸款利率。如遇調整,按調整的新利率和計息辦法計算。
第四條借款方保證按本合同所訂期限歸還借款本息。否則,按中國人民銀行延付款計算辦法計算罰息。
第五條借款方的借款由擔保人用_______作擔保,擔保期限為_______,擔保范圍為為借款方償還本息和逾期罰息。
第六條借款到期后,如借款方不按期歸還本息時,由擔保單位(或擔保人)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四份,出借方和借款方各持正本一份,擔保方一份。
第八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出借方:________(章)借款方:________(章)擔保方:________(章)簽約日期:個人借款協議書范本甲方(出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連帶責任保證人:
身份證號碼:甲乙雙方及連帶責任保證人在公平自愿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愿出借給乙方人民幣伍萬元整(:50000.00元),借款期12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于訂立本合同之時,由甲方給付乙方,乙方保證不用借款從事違法活動。
二、每月利息率為20‰,乙方應每三個月付清利息一次,不得拖欠。乙方保證按期歸還借款,如果不能按期歸還借款,乙方承擔甲方追討該借款的差旅費、律師費、訴訟費等。
三、本合同的債權,甲方可自由轉讓與他人,乙方不得異議。乙方償還借款的順序為先利息后本金。
四、乙方應覓連帶責任保證人叁名,確保本合同的履行。連帶責任保證人愿與乙方負連帶返還本金、利息和追討該借款的差旅費、律師費、訴訟費等的責任,并拋棄先訴抗辯權。
五、甲乙雙方及連帶責任保證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即表示充分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條款。甲方:乙方:連帶責任保證人:簽訂合同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公司企業之間借款合同協議書范本借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地址:________郵碼:____電話:________貸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地址:________郵碼:____電話:________保證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地址:________郵碼:____電話: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借款方為保證施工生產正常進行,向貸款方申請建筑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發放,為明確各方權責,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合同規定________年貸款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萬元,用于____。
第二條借款方和貸款方必須共同遵守貸款辦法,有關貸款事項按辦法規定辦理。
第三條貸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收利息,利率為月息____‰,超計劃貸款的超過部分利率為月息____‰,逾期貸款加計利息20%,挪用貸款挪用部分加罰利息50%。
第四條貸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供應資金,貸款方如因工作差錯貽誤用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損失時,應按直接經濟損失,由貸款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貸款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檢查時,借款方對調閱有關文件、帳冊、憑證和報表,查核物資庫存和施工生產情況等,必須給予方便。
第六條借款方如違反合同和貸款辦法的規定,貸款方有權停止貸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
第七條擔保方對借款方歸還貸款本息承擔責任,如果借款方未按期清償貸款本息時,擔保方應在接到貸款方還款通知后一個月內負責歸還。
第八條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為止。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簽章各方各執一份。借款方: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貸款方: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擔保方: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公司內部借款協議范本協議編號:甲方:
乙方:地址: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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