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ub id="h4knl"><ol id="h4knl"></ol></sub>
    <sup id="h4knl"></sup>
      <sub id="h4knl"></sub>

      <sub id="h4knl"><ol id="h4knl"><em id="h4knl"></em></ol></sub><s id="h4knl"></s>
      1. <strong id="h4knl"></strong>

      2. 股東的合作協議合同

        時間:2024-08-24 22:16:32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股東的合作協議合同

          按照有無契約合同的標準,合作分為非正式合作與正式合作。

        股東的合作協議合同

          股東的合作協議合同1

          一、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由A和B共同注冊,雙方根據友好協商,達成本協議。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1、總投資為70萬;

          A,現金出資人民幣49萬元,并以本公司注冊股東名義參與經營,總共所占股份70%;

          B,現金出資人民幣21萬元,并以本公司注冊股東名義參與經營,所占股份為30%;

          以上現金出資用于本公司的經營開支,包括租賃和裝修,購買辦公設備,開支辦公費用,員工工資等等。

          2、啟動資金萬元;

          A,現金出資人民幣28萬元;

          B,現金出資人民幣12萬元;

          用于本公司的前期開支,包括租賃和裝修、購買辦公設備等,如有剩余作為公司開業后的流動資金,不得撤回。

          3、注冊資金為30萬元,以30%最低注冊資金計算為9萬元;

          A,現金出資人民幣6.3萬元;

          B,現金出資人民幣2.7萬元;

          到賬期限:公司注冊完成后,十五日內,注冊資金9萬元按照各自股份比例打入公司賬戶作為公司開業后的流動資金,不得撤回。另外21萬元在公司注冊之日起1年之內按照各自股份比例打入公司賬戶,如不能按時出資者視為自動退股。

          三、公司名稱和經營地點:

          公司名稱:XX有限公司;

          公司地點:XXXXXX

          四、職務和分工;

          1、本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與監事(監事由店長擔任),任期三年;

          2、A為公司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運營與管理;

          3、B為公司副執行董事兼副總經理,負責公司財務管理與市場策劃,同時協助總經理的經營管理;

          4、公司銷售、采購、投資、財務等所有工作股東皆有知情權,如提出相關問題,主要負責人須做出合理解釋和適當的處理。在相關較重要事務上需要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否則,主要負責人需要對由此引起的后果承擔相應責任。

          五、出資人的權利和義務、責任

          1、權利

          (1)出資人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占公司注冊資本額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資產權益并轉讓。

          (2)出資人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出資人可以優先認繳出資。在公司盈利情況下,允許所占比例小的一方優先增加投資比例,但不能超過總投資的50%.

          (3)出資人共同協商確定公司名稱。

          (4)如公司不能設立時,在承擔發起人義務和責任的前提下,有權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財產。

          (5)出資人有權對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出資義務的出資人和故意或過失損壞公司利益的出資人提訴訟,要求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6)有權查閱股東會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報告。

          (7)法律、行政規及《公司章程》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2、義務

          (1)出資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足額繳納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

          (2)出資人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東在公司登記后,不得抽回出資。

          (3)出資人應遵守《公司章程》。

          (4)本公司發給出資人的出資證明書不得私自交易和抵押,僅作為公司內部分紅的依據。

          (5)出資人在公司設立過程中,故意或過失侵害公司利益的,應向公司或其他出資人承擔賠償責任。

          (6)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六、利潤分配方式:

          1、工資支付:

          公司在營業之日起,雙方在此承諾,雙方只在利潤分配上不同,其他權利義務相同,雙方工資待遇一致。

          2、利潤分配:

          利潤和虧損,按各合伙人的投資比例分配和分擔。

          公司交納稅后的利潤,分配順序:

          1、彌補以前季度的'虧損;

          2、股東分紅,制度如下:

          七、經營資金的增加:

          在儲備資金不足情況時公司還需要增加經營資金,經全部股東協商同意,各股東應按照各自所占股份比例增加出售,如有股東出現不能夠增加出資的情況,能夠增加出資資金的一方可按照其出資的投資額適當增加投資比例。

          如需增加其他人入股,需承認本合同并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同時執行合同規定的相關權利義務。

          八、退股方式:

          1、股東退股時,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股,并應該向另一股東提出書面申請,股東應就其退股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退股。退股一方在沒有清償公司債務完畢的時候不能撤股。

          每個合作股東的現金總出資額(此協議)是作為該股東退股的唯一結算依據,合作公司應先行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60%按照股份分紅比例結算,加上10%的資本公積金,然后再將該股東的現金總出資額退回。30%是公司的資產折舊和風險公積金不得分配。

          2、如公司沒有盈利,剛根據公司現有總資產按照實際總出資額股份比例的90%退回該撤資股東。(面試網 www.mian4.net)

          3、退股后以退股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現金結算

          九、公司的解散和清算

          1、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伙期屆滿;②全體合作雙方同意終止合伙關系;③合作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作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作終止后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各合伙人確定的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剛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作雙方出資多少,先以合作雙方共同財產償還,公司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作雙方按出資比例承擔。

          十、該協議簽字即具有法律效應。

          十一、其他未盡事項參考公司相關制度并協商解決。

          十二、本協議簽定于XX年XX月XX日,一式二份,合作雙方生字后生效,合作雙方各執一份。

          股東:

          證件號碼:

          電話:

          聯系地址:

          股東:

          證件號碼:

          電話:

          聯系地址:

          股東的合作協議合同2

          第一章 總則

          __、__和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共同投資成立_太原聯創思維科技有限公司_(以下簡稱公司)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股東各方

          第一條 本合同的各方為: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第三章 公司名稱及性質

          第二條 公司名稱為:__.

          第三條 公司住所為:_________.

          第四條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____.

          第五條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 投資總額及注冊資本

          第六條 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50000元_整(RMB_伍萬元整__)。

          第七條 各方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如下: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

          第五章 經營宗旨和范圍

          第八條 公司的經營宗旨:_互利共贏,風險共擔__.

          第九條 公司經營范圍是:_軟件開發及銷售;網站制作;網絡設備銷售及弱電工程施工_.

          第六章 股東和股東會

          第一節 股東

          第十條 各方按照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繳納出資后,即成為公司股東。公司股東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額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第十一條 公司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參加或者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及董事會并享有表決權;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行使表決權;

          (四)對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的規定轉讓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規定獲得有關信息;

          (七)公司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加公司剩余財產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十二條 公司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認購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繳納股金;

          (三)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與公司業務屬同一或類似性質的商業行為,或從事損害公司利益的活動;

          (四)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五)不得挪用公司資金,或擅自將公司資金拆借給其他機構;

          (六)未經股東會批準,不得接受與公司交易有關的傭金;

          (七)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或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儲存;

          (八)不得以公司資產為公司的股東或其他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

          (九)未經股東會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條 未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董事會的合法授權,任何董事不得以個人名義代表公司或者董事會行事。

          第二十六條 董事連續兩次未能親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視為不能履行職責,董事會應當建議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二十七條 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董事辭職應當向董事會提交書面辭職報告。

          第二十八條 如因董事的辭職導致公司董事會低于法定最低人數時,該董事的辭職報告應當在下任董事填補因其辭職產生的缺額后方能生效。

          余任董事會應當盡快召集臨時股東會,選舉董事填補因董事辭職產生的空缺。在股東會未就董事選舉作出決議以前,該提出辭職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會的職權應當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二十九條 董事提出辭職或者任期屆滿,其對公司和股東負有的.義務在其辭職報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間內,以及任期結束后的合理期間并不當然解除,其對公司商業秘密保密的義務在其任職結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該秘密成為公開信息。其他義務的持續期間應當根據公平的原則決定,視事件發生與離任之間時間的長短,以及與公司的關系在何種情況和條件下結束而定。

          第三十條 任職尚未結束的董事,對因其擅自離職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一條 公司不以任何形式為董事納稅。

          第三十二條 本節有關董事義務的規定,適用于公司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二節 董事會

          第三十三條 公司設董事會,對股東負責。董事會由七名董事組成。

          第三十四條 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七)擬訂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總經理,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并決定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五條 董事會應當聘請經驗豐富的,在高新技術領域內有造詣的技術專家及其他管理

          專家組成專家委員會,輔助董事會進行對管理層遞交投資項目的決策。公司董事會可以自行決定以不超過公司總資產80%的資金進行投資,但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三十六條 董事會設董事長一名,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產生或決定罷免。

          第三十七條 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

          (二)督促、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執行;

          (三)簽署董事會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職權;

          (五)在發生特大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符合法律規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別處理權,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會報告;

          (六)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八條 董事長不能履行職權時,董事長應當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職權。

          第三十九條 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由董事長召集,于會議召開十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董事長應在七個工作日內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

          (一)董事長認為必要時;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聯名提議時; (三)監事會或監事提議時; (四)總經理提議時。

          第四十一條 董事會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應于會議召開三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如有本章第四十三條第(二)、(三)、(四)規定的情形,董事長不能履行職責時,應當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董事長無故不履行職責,亦未指定具體人員代其行使職責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負責召集會議。

          第四十二條 董事會會議通知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日期和地點;

          (二)會議期限;

          (三)事由及議題;

          (四)發出通知的日期。

          第四十三條 董事會會議應當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董事會決議采取記名方式投票表決,每名董事有一票表決權,董事須在贊成、反對或棄權項中選擇一項舉手投票。董事會作出的決議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同意后生效。

          第四十四條 董事會臨時會議在保障董事充分表達意見的前提下,可以用書面或傳真方式進行并作出決議,并由參會董事簽字。

          第四十五條 董事會會議應當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書面委托其他董事代為出席。

          委托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項、權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簽名或蓋章。 代為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董事的權利。董事未出席董事會會議,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視為放棄在該次會議上的投票權。

          第四十六條 董事會會議應當有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和記錄人,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出席會議的董事有權要求在記錄上對其在會議上的發言作出說明性記載。董事會會議記錄作為公司檔案保存,保留期限為五十年。

          第四十七條 董事會會議記錄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召開的日期、地點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會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會議議程;

          (四)董事發言要點;

          (五)每一決議事項的表決方式和結果(表決結果應載明所投贊成、反對或棄權的票數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四十八條 董事應當在董事會決議上簽字并對董事會的決議承擔責任。董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合同,致使公司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董事對公司負賠償責任。但由會議記錄證明在表決時曾表明異議的董事可以免除責任。 第八章 總經理

          第四十九條 公司設總經理一名,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但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職務的董事不得超過公司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

          第五十條 《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總經理。 第五十一條 總經理每屆任期三年,總經理可連聘連任。 第五十二條 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并向董事會報告工作;

          (二)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公司年度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及財務負責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員;

          (八)擬定公司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決定公司職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議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

          (十)公司合同或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五十三條 總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非董事總經理在董事會上沒有表決權。

          第五十四條 總經理應當根據董事會或者監事會的要求,向董事會或者監事會報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簽訂、執行情況,以及資金運用情況和盈虧情況?偨浝肀仨毐WC該報告的真實性。 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凈資產20%(含20%)的單項對外投資項目,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凈資產20%(含20%)的單項貸款與擔保。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總資產50%(含50%)的單項短期投資,但須按照公司制訂的決策程序進行。

          第五十五條 總經理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五十六條 總經理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有關總經理辭職的具體程序和辦法由總經理與公司之間的聘用合同規定。

          第九章 監事

          第五十七條 公司設監事會。監事會的組成方式及成員的產生由股東會另行通過決議。

          第五十八條 《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監事。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五十九條 監事每屆任期三年,連選可以連任。

          第六十條 監事連續二次不能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視為不能履行職責,應由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六十一條 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合同第四章有關董事辭職的規定,適用于監事。

          第六十二條 監事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六十三條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的財務;

          (二)對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合同的行為進行監督;

          (三)當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必要時向股東會或國家有關主管機關報告;

          (四)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

          (五)列席董事會會議;

          (六)公司合同規定或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六十四條 監事行使職權時,必要時可以聘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專業性機構給予幫助,由此發生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十章 財務會計制度、利潤分配和審計

          第六十五條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制定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十一章 解散和清算

          第六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應當解散并依法進行清算:

          (一)股東會決議解散;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依法宣布破產;

          (四)違反法律、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續經營的原因。

          第六十七條 公司因前條第(一)項情形而解散的,應當在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人員由股東會決議確定。

          公司因前條第(二)項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當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時簽訂的合同辦理。

          公司因前條第(三)項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公司因前條第(四)項情形而解散的,由有關主管機關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六十八條 清算組成立后,董事會、總經理的職權立即停止。清算期間,公司不得開展新的經營活動。

          第六十九條 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一)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

          (二)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三)處理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四)清繳所欠稅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七)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七十條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至少一種報刊上公告三次。

          第七十一條 債權人應當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第七十二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七十三條 公司財產按下列順序清償:

          (一)支付清算費用;

          (二)支付公司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三)交納所欠稅款;

          (四)清償公司債務;

          (五)按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公司財產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項規定清償前,不分配給股東。

          第七十四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認為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第七十五條 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以及清算期間收支報表和財務帳冊,報股東會或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七十六條 清算組應當自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對清算報告確認之日起三十日內,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注銷公司登記,并公告公司終止。

          第七十七條 清算組人員應當忠于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清算組人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章 合同修改

          第七十八條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應由各方以書面形式作出并簽署。

          第十三章 附則

          第七十九條 本合同所稱以上、以內、以下,都含本數;不滿、以外不含本數。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簽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股東的合作協議合同3

          甲方:_____住址:_____身份證號:_____

          乙方:_____住址:_____身份證號:_____

          甲、乙雙方因共同投資設立__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擬設立的公司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冊資本、經營范圍及性質

          1、公司名稱: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2、住所:_____

          3、法定代表人:_____

          4、注冊資本:_____元

          5、經營范圍:_____,具體以工商部門批準經營的項目為準。

          6、性質: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雙方各以其注冊時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公司由甲、乙兩方股東共同投資設立,總投資額為5萬元,包括啟動資金和注冊資金兩部分,其中:

          1、啟動資金_____元

          (1)甲方出資25萬元,占啟動資金的5%;

          (2)乙方出資25萬元,占啟動資金的5%;

          (3)該啟動資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開支,包括租賃、裝修、購買辦公設備等,如有剩余作為公司開業后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4)在公司賬戶開立前,該啟動資金存放于甲、乙雙方共同指定的臨時賬戶(開戶行:__________賬號:_____),公司開業后,該臨時賬戶內的余款將轉入公司賬戶。

          (5)甲、乙雙方均應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_日內將各應支付的啟動資金轉入上述臨時賬戶。

          2、注冊資金(本)5萬元

          (1)甲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25萬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的5%;

          (2)乙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25萬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的5%;

          (3)該注冊資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冊時使用,并用于公司開業后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4)甲、乙雙方均應于公司賬戶開立之日起7日內將各應繳納的注冊資金存入公司賬戶。

          3、任一方股東違反上述約定,均應按本協議第八條第1款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三、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1、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和監事,任期三年。

          2、甲方為公司的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1)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手續;

          (2)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招聘員工(財務會計人員須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

          (3)審批日常事項(涉及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須按本協議第三條第5款處理;甲方財務審批權限為____元人民幣以下,超過該權限數額的,須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認可,方可執行)

          (4)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3、乙方擔任公司的監事,具體負責:

          (1)對甲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

          (2)檢查公司財務;

          (3)監督甲方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

          (4)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4、甲方的工資報酬為_____元/月,乙方的工資報酬為_____元/月,均從臨時賬戶或公司賬戶中支付。

          5、重大事項處理

          公司不設股東會,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決議后方可進行:

          (1)擬由公司為股東、其他企業、個人提供擔保的;

          (2)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3)《公司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事項。

          對于上述重大事項的決策,甲乙雙方意見不一致的,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原則下,按如下方式處理:__________.

          6、除上述重大事項需要討論外,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每周進行一次的股東例行會議,對公司上階段經營情況進行總結,并對公司下階段的運營進行計劃部署。

          四、資金、財務管理

          1、公司成立前,資金由臨時賬戶統一收支,并由甲乙雙方共同監管和使用,一方對另一方資金使用有異議的,另一方須給出合理解釋,否則一方有權要求另一方賠償損失。

          2、公司成立后,資金將由開立的公司賬戶統一收支,財務統一交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的財務會計人員處理。公司賬目應做到日清月結,并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交甲乙雙方簽字認可備案。

          五、盈虧分配

          1、利潤和虧損,甲、乙雙方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享和承擔。

          2、公司稅后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并提取法定公積金(稅后利潤的1%)后,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

          (1)分紅的時間:每季度第一個月第一日分取上個季度利潤。

          (2)分紅的數額為:上個季度剩余利潤的6%,甲乙雙方按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注冊資本5%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轉股或退股的約定

          1、轉股:公司成立起_____年內,股東不得轉讓股權。自第_____年起,經一方股東同意,另一方股東可進行股權轉讓,此時未轉讓方對擬轉讓股權享有優先受讓權。

          若一方股東將其全部股權轉讓予另一方導致公司性質變更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轉讓方應負責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等手續,但若因該股權轉讓違法導致公司喪失法人資格的,轉讓方應承擔主要責任。

          若擬將股份轉讓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資金、管理能力等條件不得低于轉讓方,且應另行征得未轉讓方的同意。

          轉讓方違反上述約定轉讓股權的,轉讓無效,轉讓方應向未轉讓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

          2、退股:

          (1)一方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不限于該股東向公司借款、該股東行為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須向公司賠償等)且征得另一方股東的書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則退股無效,擬退股方仍應享受和承擔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2)股東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6%將按照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分配,另外4%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紅后,退股方方可將其原總投資額退回。

          若公司無盈利,則公司現有總資產的8%將按照股東出資比例由進行分配,另外2%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種情況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總投資。

          (3)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

          (4)因一方退股導致公司性質發生改變的,退股方應負責辦理退股后的變更登記事宜。

          3、增資:若公司儲備資金不足,需要增資的,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增加出資,若全體股東同意也可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其他的增資辦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應承認本協議內容并分享和承擔本協議下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入股事宜須征得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

          七、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1、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1、公司因客觀原因未能設立;2、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4、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解除后:(1)甲乙雙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雙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后,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余財產。(3)若清算后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各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八、違約責任

          1、任一方違反協議約定,未足額、按時繳付出資的,須在日內補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2、除上述出資違約外,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須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并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

          3、本協議約定的其他違約責任。

          九、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畫押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約定中涉及甲乙雙方內部權利義務的,若與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協議為準。

          3、因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盡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將爭議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  乙方(簽章)_____

          簽訂時間: 年月日

        【股東的合作協議合同】相關文章:

        股東合作合同12-08

        股東合作合同01-16

        股東合作協議05-09

        股東合作協議12-28

        股東合作協議12-28

        股東入股合作合同01-02

        股東協議合作模板06-01

        股東合作協議【優選】05-28

        股東合作合同范本04-05

        国产高潮无套免费视频_久久九九兔免费精品6_99精品热6080YY久久_国产91久久久久久无码
      3. <sub id="h4knl"><ol id="h4knl"></ol></sub>
        <sup id="h4knl"></sup>
          <sub id="h4knl"></sub>

          <sub id="h4knl"><ol id="h4knl"><em id="h4knl"></em></ol></sub><s id="h4knl"></s>
          1. <strong id="h4knl"></strong>

          2. 午夜麻豆国产精品 | 色狠狠一区二区三区熟女91 | 亚洲精品在线视频不 | 在线播放国产精品三级网 | 亚洲第一在线视频中文 | 一区二区三区国产亚洲综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