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押合同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質押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質押合同1
出質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質權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為確保____年____月____日當戶/甲方與乙方所簽訂的編號為的《股權最高額典當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所有或享有處分權的股權質押給乙方,為其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提供擔保。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設定質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經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質物狀況
1.1甲方自愿以其對公司享有的%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作為質物向乙方借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以上述股權為主合同項下債權之擔保。
1.2該股權質物清單見本合同附屬文件。
第二條擔保范圍
2.1當物的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在決算期內按照約定連續發生的一系列的借款當金、綜合費用、利息、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乙方墊付的有關費用以及乙方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
2.2續當所產生的利息、綜合費、違約金、賠償金及續當期限屆滿后所產生的利息、綜合費、違約金、賠償金,乙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無論續當是加重當戶息、費率負擔還是減輕當戶息、費率負擔的,均屬于擔保范圍。當戶不續當的,典當期限屆滿后所產生的息、費均屬于當物的擔保范圍
2.3本合同項下約定的每一筆借款幣種、金額、綜合費用及利率和債務履行期限等均以債務人和債權人之間簽訂的具體合同、借款借據、當票或其他憑證為準。
第三條被擔保的最高債權總額
3.1被擔保的最高債權總額為人民幣。
3.2借款實行一次核定、周轉使用、隨用隨貸、余額控制,在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間和最高余額內,不再逐筆辦理質押登記手續和簽訂借款合同,每筆借款的金額、期限及綜合費用率和利率等內容以借款借據或當票為準。
第四條最高額決算期與質押登記
4.1最高額質押擔保的債權的決算期間為二年,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每筆貸款具體起止日以甲方向乙方開立的收款憑證或當票上標注的日期為準。
4.2本合同簽訂后5日內,甲方負責辦理質押登記手續,并將上述該股權的《他項權利證明》交付乙方,相關費用由甲方全額承擔。
4.3質權的存續期間與主債權訴訟時效一致,即從質權生效之日起到被擔保的主債權訴訟時效屆滿之日止。
第五條質物占管
5.1質押期間,甲方應將有關出資證明書原件交乙方保管。
5.2質押期間,甲方股東權由乙方代行。
第六條質權的行使
6.1絕當發生以及出現主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的,乙方有權行使質權。
6.2乙方在行使質權時,有權自行決定以拍賣、變賣方式處理質物,并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6.3乙方依據本合同第6.1條以及主合同約定方式處分質物時,甲方應給予配合,不得處理任何障礙。
第七條處置質押財產所得價款按下列順序清償:
7.1乙方代墊的費用及乙方實現債權的費用。
7.2當金息、費、違約金、賠償金。
7.3當金本金。
第八條特別約定
質押物有損毀或者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足以危害乙方權利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擔保。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拍賣或變賣質押物,并與甲方協議將拍賣或者變賣所得價款用于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第九條通知與通訊
9.1甲方聯系方式,通訊地址,電子郵箱。
9.2乙方聯系方式,通訊地址,電子郵箱。
9.3任何一方變更聯系方式、通訊地址、電子郵箱,必須在變更后三日內通知另一方,否則另一方向上述通訊地址、電子郵箱,郵寄、發送文件等視為送達。
第十條管轄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無法協商解決則可以向乙方住所地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
11.1實現質權的費用不在最高額擔保范圍之內。
第十二條合同效力及費用承擔
12.1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12.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12.3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保險、見證、登記、過戶、稅費、保管、年檢、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三條聲明條款
甲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甲方要求,乙方已經就本合同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本合同未盡事宜,以《股權最高額典當借款合同》的內容為準。
甲方對本合同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曉并充分理解。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日期: 日期:
質押合同2
甲方(質押人):證件號碼:
乙方(質押權人):證件號碼:
證件號碼:
甲方因經營需要,以自有車輛作為質押向乙方借款,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質押合同。
一、車輛品牌車牌號發動機號車架號顏色上述車輛為甲方所有。
二、質押期限為____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質押款為____(大寫)。(小寫)。
三、甲方保證該車輛不是盜搶、詐騙、套牌、租賃、涉案車輛。保證是該質押物的'合法所有人,今后如因該質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并因此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四、在本合同簽訂之后,甲方應將與質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乙方。
五、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借款,乙方有權將質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轉押或其他方式處理,甲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質押人:
質押權人:
簽訂日期:20xx年xx月xx日
質押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銀行
乙方: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丙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為_________________加工產業有效發展,適應質量檢驗體制改革的要求,有效規避信貸資金風險,促進專業倉儲發展,甲、乙、丙三方本著“優勢互補、銀企雙贏”的`原則,經協商,就質押倉單項下的_______________保管事宜及各方權利義務等事項達成《存貨質押合同模板》(以下簡稱《協議》):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甲方根據本聯社信貸政策,以乙方提供的_______________倉單權利作為質物,向乙方發放_______________收購貸款。
第二條乙方以庫存_______________生成的倉單權力作為質物,向甲方申請_______________收購貸款。
第三條丙方對《_______________倉單》項下的庫存__________進行保管。第四條本《協議》是甲、乙雙方簽定《流動資金借款合同》的組成部分,對協議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五條合作流程
(一)乙方將收購加工的__________,存放于丙方的倉庫內,并辦理保險。由甲方指定單位對乙方存放的__________進行質量檢驗并出具價值評估報告。
質押合同4
身份證號:
地址:
(甲方)貸款方(質押權人):
(乙方)借款方(質押人):
為維護甲乙雙方利益,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根據《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立此合同,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①乙方將自己名下的汽車,牌照號為:
型號為:
發動機號為:
車架號為:
、傧蚣追阶髻|押(約定該車輛于乙方收到甲方借款時,交由甲方占有)。
、谝曳綉峁┢囅嚓P文件已提供文件打“√”。
1、機動車登記證書□2、行駛證正副本原件□3、身份證原件□4、身份證復印件□5、車鑰匙把□6、保險□7、車船使用稅□8、購車發票□9、附加費原件(完稅證)□
③汽車內一切其它物品乙方已清理干凈,質押車輛內乙方未清理物品,一律視作乙方放棄。
、芷囃庥^狀況
、萜渌。
第二條甲、乙雙方認可現在該車輛的評估價值:(人民幣)元。質押汽車已行駛里程數為:。
第三條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元,大寫:。
第四條借款用途:。
第五條借款利息、費用:借款叁拾日(月)利息%;綜合費用。借款同時繳清首期(月)利息、綜合費用。
第六條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______日止。
第七條車輛質押提前還款約定:不足一個月利息,按足月收取利息。
第八條逾期交納綜合費用及利息按借款金額日加收0。5%違約金。超五日乙方未交綜合費及利息,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按規定處置質物。
第九條還款方式:乙方先將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一次性交給甲方或將現金打進甲方帳戶(卡上),再提車驗車。
第十條保證條款:
1、乙方到期不能償還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權對質押物進行處理,乙方到期如數償還了甲方的借款利息、綜合費用時,甲方將質押物退還給乙方。
2、乙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的規定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非法活動。
3、乙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償還甲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綜合費用。
4、乙方違約,甲方變賣汽車所得價款超過雙方認定價值部分歸甲方所有。包含違約金、賠償金和甲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過戶稅費等);不足認定價值乙方須向甲方補齊至足以清償借款本息及綜合費用。
第十一條乙方保證:
本合同質押物一旦發生被甲方處分,乙方無條件、無償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過戶手續。
(一)乙方是合法的獨立民事主體,具備所有必要的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并承擔民事責任;
(二)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并經過所有必須的同意、批準及授權,不存在法律上的瑕疵;
(三)乙方對所質押的.車輛擁有全部、有效、無爭議、獨立的所有權或處置權,如質押車輛為共有的,其將質押車輛應已獲得所有的必要的同意和批準,并告知甲方此車輛共有人詳實情況;
(四)乙方向甲方所提供該車輛的全部證件、憑證、票據、資料等均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
(五)乙方所質押的車輛,在此前未向第三人設置抵押或第三人承諾不就該車輛設置抵(質)押,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監管;
(六)乙方所質押的車輛,在此前未發生任何交通肇事及其他違法行為牽涉;
(七)乙方車輛質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所質押的車輛贈與、轉讓、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給第三人,如經甲方同意而取得的轉讓費等價款,應優先用于償還本合同下的借款本息以其他一切有關費用和款項。
(八)乙方所質押的車輛的價值非因甲方原因明顯減少的,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提供新的擔保當物。乙方以上保證如有任何虛假作偽,乙方愿意承擔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經濟、法律責任,與甲方無涉。
第十二條本合同與質押車輛有關的評估、保險、鑒定、公證、登記等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本合同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訴訟管轄地為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雙方有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自然人簽字即可)之日起生效,若質押車輛為多人共同共有,所有共有人應在本合同公證時,簽署有效的相關文件。
第十五條質物的占管:
(一)本合同項下的質物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占有和保管。
(二)乙方應將有關質物所有權證書或使用權證明文件的原件交甲方保管。
第十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償還本息和綜合費用、不辦理續期手續、不交納續期利息和綜合費用,則甲方有權處理質押車輛,按雙方簽約時共同認定的價值出售車輛。若甲方暫未出售車輛,甲方享有質押車輛的使用權、收益權。
2、甲方在車輛質押期間,可以按每日10公里的車程行駛車輛以維護車輛或移庫。在每日10公里行程范圍內汽車輕微刮蹭,甲方除負責恢復外,不負責其它賠償;質押車輛在質押期間出現交通事故,由保險公司及責任人賠償,且乙方有責任以車主身份負責處理事故,甲方不負責其它任何賠償。
3、甲方在質押期間遺失車輛有關文件,由甲方支付費用,乙方配合補辦相關手續,甲方不負擔乙方誤工等其它損失。
4、甲方在質押期間車輛被盜、燒毀、意外損壞,由保險公司賠償,甲方不負責任何賠償;沒有保險的車輛,甲乙雙方各承擔一半的損失(按雙方認定價值)。
5、如乙方未履行此約定,甲方有權單方提前終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賠償金及違約金等,行使質押權。
第十七條本合同在乙方還清借款本金、利息、綜合服務費后,甲方將乙方提供的質押物和證件等返還乙方。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十八條提示條款:乙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乙方要求,甲方已經就合同條款做了相應說明,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曉,并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
第十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資信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本合同由甲、乙簽字手印后立即發生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
1、車輛手續及車輛所有證件;
2、車輛過戶委托書;
3、車輛交接證明;
4、質押人身份證復印件。
甲方(出借人、質押權人):
乙方(借款人、出質人):
年月日
質押合同5
出質人(甲方):通訊地址:法定代表人:
質權人(乙方):通訊地址:法定代表人:
為確保債務的償還,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質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質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甲方以“質押財產清單”(附后)所列之財產設定質押。
第二條甲方質押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元,貸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條甲方保證對質押物依法享有完全的所有權。
第四條甲方應于年月日將質押財產產付乙方占有并同時向乙方支付保管費元。
第五條質押擔保的范圍:貸款金額(大寫)元及利息、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及實現貸款債權和質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等)。
第六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鑒定、保險、保管、運輸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質押期間,方有維持專利權有效的義務,負責交納專利年費,處理專利糾紛等事務。
第八條甲方應輸質押財產在質押期間的財產保險。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乙方。保險單證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九條質押期間,質押財產如發生投保范圍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質押財產價值減少的,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為質押財產,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戶,質押期間雙方均不得動用。
第十條非因乙方過錯致質押財產價值減少,甲方應在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一條質押期間,質押財產造成環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損害,應由甲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質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質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質押財產。
第十三條質押期間,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質押財產所得的價款應先優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償其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四條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質押財產折價或以拍賣、變賣、兌現質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實現質權。
第十五條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質押財產實現質權、停止發放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第十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的約定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至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改變貸款用途、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第十六條甲方因隱瞞質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
乙方有權就違約金、賠償金直接與甲方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抵銷。
第十七條乙方貪污處分質押財產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質押財產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利息;
(3)愈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本金、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八條其他約定事項第十九條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經協商解決達不成一致意見,應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條本合同應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用于登記備案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日期:
質押合同6
甲方:_________(證券持有人)
乙方:_________(證券公司)
丙方:_________
一、_________(以下稱借款人)向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分(支行)申請貸款,丙方同意為此提供保證擔保。
二、甲方愿以其在乙方開立的下列資金帳戶及其下掛的證券帳戶內全部資產向丙方提供質押反擔保:資金帳戶:_________;證券帳戶:_________(上述帳戶如與所附資金及證券對帳單上記載不一致,以資金及證券對帳單為準)。
三、丙方委托乙方對甲方上述資金帳戶及證券帳戶進行監管,乙方接受委托。甲方同意丙方及乙方對其帳戶進行監管。
四、乙方對上述資金帳戶及證券帳戶在其電腦系統內進行質押監管記載。
五、如甲方上述帳戶內資產總值低于_________萬元(即警戒線),甲方在接到丙方通知后應即時采取填補資金等措施。
六、若乙方未收到丙方出具的書面通知,不得為甲方已質押資金帳戶辦理資金劃出,不得為該資金帳戶下掛的證券帳戶辦理股票轉托管、撤銷指定交易、銷戶等導致甲方資產減損或轉出的手續,否則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七、監管期間,甲方在本協議約束下可自由進行證券交易。
八、甲方不可撤銷地同意:如甲方帳戶內總資產低于_________萬元(即平倉線),丙方有權指示乙方賣出甲方證券帳戶內證券并禁止甲方基于上述帳戶的證券交易權。乙方同意予以辦理,但不承擔證券賣出過程中由價格變動及市場承接能力因素而造成的.損失。
九、甲方不可撤銷地同意:如借款人屆期未還清借款,丙方有權僅持貸款行出具的借款人未還清借款的證明,指示乙方賣出甲方證券帳戶內證券并扣劃甲方資金帳戶內款項至丙方指定的帳戶。乙方同意予以辦理。
十、乙方在收到丙方出具的申請書后,應及時為丙方提供資金及證券對帳單。
十一、如借款人屆時依約履行還款義務,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乙方解除本監管協議。
十二、簽約時所打印之資金及證券對帳單作為本協議附件。
十三、本協議一式三份,自簽約時即時生效。
甲方: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蓋章)
負責人: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質押合同7
。 )農銀動質字( )第 號
出質人(全稱):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質權人(全稱):中國農業銀行________
為了確保________(下稱債務人)與質權人簽訂的編號為_______的《_______》(下稱主合同)的切實履行,保障質權人債權的實現,出質人愿意為債務人與質權人依主合同所形成的債務提供質押擔保。根據我國《擔保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及數額
出質人所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及數額與主合同項下的債權種類及數額相同,主債權種類及數額(幣種及大寫金額)為:__________。
第二條 質押擔保的范圍
質押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費、律師費、質物處置費、過戶費等質權人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
第三條 質物的設定
1.出質人同意以自己所有或依法具有處分權的下列財產_______(詳見動產質押清單)作質物,上述質押清單作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上述質物暫作價人民幣(大寫)________元,質物的最終價值以質權實現時實際處理質物的凈收入為準。
第四條 質權的效力
質權的效力及于質物的從物、從權利和孳息。
第五條 質物的移交和保管
1.本合同項下質物應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由出質人交付質權人,同時將質物的所有有效證明和權利憑證交與質權人保管。質權人根據本合同有關規定進行驗收。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質權人書面同意,出質人不得對質物做出饋贈、轉讓、出售、出租、再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的處分。經質權人同意轉讓、出租、出售質物所得價款,應優先用于償還主合同項下債務,或向雙方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3.本合同有效期內,質物價值非因質權人原因減少的,出質人應當恢復質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擔保。
4.質權人應當妥善保管質物,為了安全和方便,也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因質權人保管不善造成質物毀損、滅失的,質權人負有賠償責任。債務人歸還全部主合同項下債務的,或者出質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主合同項下全部債務的,質權人應當及時返還質物。
第六條 質物的保險
1.質物由出質人在______辦理足額財產保險,并指定質權人為該項保險賠付金的第一受益人;保險合同應經質權人認可,不得有任何限制質權人權益的條款。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出質人應將質物的保險單據正本原件交質權人保管。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出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消保險。如保險中斷,質權人有權代為辦理保險手續,一切費用由出質人承擔。
4.質物發生保險責任內的保險事故的,保險賠付金優無用于償還主合同項下債務及相關費用,或向雙方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第七條 費用的承擔
質物的保險、鑒定、運輸、保管、登記、公證費用山出質人承擔。
第八條 質權的實現
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質權人未受清償的,質權人有權依法以質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質物的價款優先受償。上述“期限屆滿”包括質權人依照主合同的約定或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宣布
主合同項下債務提前到期的情形。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后,質權人和出質人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約定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2.出質人如有下列行為之一,給質權人造成經濟損失,應給予全額賠償:
。1)隱瞞質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被監管或已經設立抵押等情況的;
。2)未按質權人要求提供有關質物的.完備手續和真實資料的;
。3)未經質權人書面同意擅自處理質物的;
(4)其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首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在質權人住所地法院以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且交付質物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雙方各持一份,債務人一份,_____份,效力相同。
2.本合同是獨立的、不可撤銷的。即使主合同被確認無效,出質人仍對債務人應履行義務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二條 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提示
質權人已提請出質人對本合同各項條款的全面、準確理解,并應出質人的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
質權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出質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出質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
動產質押合同8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
為確保_____年_____字第_____號公約(以下稱主公約)的踐諾,甲方承諾以其有權處罰的財產作質押。乙方經檢察,贊成接納甲方的財產質押。兩邊經會商同等,按以下條目訂立本公約;
第一條甲方用作質押的財產為:(附細致質物清單及出質人掃數權表明):
。ǎ保┵|物名稱:
。ǎ玻┮幐瘢
。ǎ常⿺盗浚
。ǎ矗⿴っ娲鷥r:
第二條本公約項下質押財產共作價人民幣_____(大寫)元整,質押率為_____%,實際質押額為_____(大寫)元整。
第三條甲方應在本公約訂立后五日內將質物移交乙方占有,兩邊商定移交事變以下:_____
第四條在質押有效期內,乙方該當真妥帖保管質物,其實不得調用,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取保管費_____元整。
第五條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證押財產中的_____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于主公約商定期限。如主公約經兩邊贊成延長期限的,甲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限的手續。保險財產如產買賣外吃虧,所得補償金應由甲方到_____銀行辦理專項存款,并將存款單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條在本公約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讓渡質物,須經乙方書面贊成,并將讓渡所得款項交_____銀行專項存儲,存款單交由乙方保管,大略以該款項提早歸還債務。
第七條本公約項下有關公證、保險、簽訂、掛號,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八條在本公約有效期內,甲方如產生分立、歸并,由變動后的機構負擔或別離負擔本公約項下任務。甲方被頒布發表驅逐或停業,乙方有權提早處罰質物。
第九條呈現以下環境之臨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法處罰質押財產:
。ǎ保┲鞴s債務踐諾期限屆滿或經延期后仍未踐諾債務;
。ǎ玻﹤鶆杖怂劳龆鵁o承繼人或承繼人拋卻承繼的;
。ǎ常﹤鶆杖吮恍简屩、停業的。
處理質物所得價款,不敷歸還債務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歸還債務另有殘剩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條本公約見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動或清除公約。必要變動或清除公約的,應經兩邊會商同等,達成書面和談。和談未達成前,本公約條目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主公約債務人按公約商定的期限踐諾公約的,質權即自動停止,乙方應返還質物及有關單子。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遵照本公約第4條的商定,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質物毀損的,甲方有官僚求乙方規復質物原狀;大略要求乙方補償是以而蒙受的吃虧。
。ǎ玻┮曳缴米哉{用質物的,甲方有官僚求乙方中斷調用行動,或返還原物,亦可哀告補償是以而蒙受的吃虧。
。ǎ常┘追揭螂[瞞質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拘留收禁或別的雷同環境而給乙方造成經濟吃虧的,應賜與補償。
。ǎ矗┘住⒁胰魏我环竭`背第九公商定,應向對方付出主公約項下債務總額萬分之_____的違約金。
。ǎ担┰诒竟s有效期內,未經出質人贊成,變動主公約條目或讓渡主公約項下的任務,甲方可自行清除本公約,并要求乙方返還質物及有關單子。
。ǎ叮┍緱l所列違約金的付出方法,兩邊商定以下:
第十三條兩邊商定的別的事變:
第十四條爭議的辦理方法:
甲、乙兩邊在踐諾本公約中產生的爭議,由兩邊會商或經過議定調整辦理。會商或調整不可,可以向公約簽訂地人民法院告狀,大略向公約簽訂地的公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本公約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拜托代辦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質物移交終了之日起見效。
第十六條本公約一式二份,甲、乙兩邊各執一份。
附:質物清單及有關證書、單子一式_____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拜托代辦人):(簽章)
。撸撸吣辏撸撸咴拢撸撸呷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拜托代辦人):(簽章)
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公約地點:_____
。ㄗⅲ喝绻s當事工錢百姓或不法人單位,應由該百姓簽字或單位緊張當真人或經其授權的拜托代辦人簽字)。
質押合同8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為明確甲方和乙方的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 。(小寫:___________ )
二、借款期限自20xx年X月XX日至20xx年X月XX日,總計20xx年X月XX日。
三、借款用途,本借款用于投資需要,不作為其他非法使用。
四、甲方將借款本金打入乙方在開立的帳戶中,帳戶號:___________
五、甲方承諾在借款期間將本人所有的(汽車登記證號)抵押給乙方。抵押權利價值。
六、抵押期間,抵押物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代理人保管,甲方及其代理人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間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檢查。
抵押期間,甲方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停止其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因恢復抵押物原狀或設定新增的抵押物所花費用,由甲方承擔。如甲方未能按乙方要求采取以上措施的,甲方應在抵押物價值減少的范圍內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抵押期間,經乙方同意,甲方可轉讓已辦理抵押登記的.抵押物。轉讓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于其價值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提供相應的擔保;甲方不提供的,不得轉讓抵押物。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當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甲方或其他擔保人清償。
七、借款到期日甲方應一次性償付甲方相應的本金和利息。如甲方不按本協議的約定償付相應金額,乙方有權依法處理抵押物,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款項用于清償本協議項下甲方的全部債務,期間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所得款項超過乙方債權部分,歸甲方所有;所得款項不足彌補本協議項下甲方的全部債務的,乙方繼續對甲方及其他擔保人行使追索權。
八、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各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共一式XX份,雙方各執一份,XX各執一份。
十、本協議附表為本協議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附:《抵押情況聲明》
甲方(印章):
授權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20xx年X月XX日
乙方(印章):
授權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20xx年X月XX日
質押合同9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截止本協議簽訂之日止,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向甲方借款____萬元,銀行承兌匯票為____萬元,其中由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其位于衢州經濟開發區的地號為B-29號地塊、面積為____平方米、國有土地使用證號為衢州國用(20xx)字第3-277號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作為抵押擔保的有____萬元,由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位于____市新橋街樟樹底土地、衢龍路以北E-1R土地、E-1C土地和______東苑小區土地共同抵押了____萬元。
現經甲、乙雙方協商,就質押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被擔保的主債權
乙方提供的質押存單擔保的主債權為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向甲方的借款、應付的銀行承兌匯票并由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擔保的款項,該款項本息總共________萬元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欠甲方的其他債務與乙方無涉。被擔保的主債權的支付期限已到期。
第二條為擔保本協議第一條債務的履行,乙方提供存于中國建設銀行衢州市分行金額為萬元人民幣的存款單作為質押,存單的號碼為________________,存款人為乙方。
第三條本存款單擔保的范圍為被擔保的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和實現質押的'費用。
第四條本協議簽訂之日,乙方即將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存單提交給甲方保管。
第五條特別約定
本協議甲、乙雙方約定,在衢州市土管部門將上述B-29號地塊土地使用權過戶到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名下、并由乙方取得新的權證文本時,本質押協議生效。
如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衢州市經濟開發區地塊編號為B-29號、面積為____㎡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為衢州國用(20xx)字第3-2477號)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____天內不能過戶到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名下的,本協議不生效,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三天內將存單歸還給乙方,乙方不承擔任何擔保責任。
第六條本協議簽訂后,甲方應向衢州市國土資源局書面出具公函同意將位于衢州市經濟開發區B-29號地塊過戶到乙方名下。
第七條______金輝房地產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質押生效后向甲方支付本協議第一條規定的被擔保的6500萬元本息后,甲方應出具書面函件,同意解除位于衢州市經濟開發區B-29號地塊的相關抵押手續。
第八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質押合同10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借款人名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名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合同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合同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根據_________的需要,向乙方申請外匯質押人民幣貸款。乙方經審查,同意向甲方提供外匯質押人民貸款。甲、乙雙方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貸款項目、種類、金額、用途、期限如下
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額 按當天牌價買入價計算(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利息
本合同項下人民幣貸款與用作質押的外匯互不計息。
第三條 用作質押的外匯幣種為____________,金額為(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_
第四條 質押外匯的來源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開立賬戶
甲方應在乙方的營業部門開立存、貸款賬戶,用于辦理用款、還款等。
第六條 借款使用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應按用款計劃,在約定的用款日前________個營業日________內向乙方提交“用款單”;乙方應在甲方提出“用款單”后________個營業日內按用款計劃將貸款按額放出,轉入甲方賬戶。甲方用款計劃如下:
日期 金額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萬元
第七條 質押外匯的使用權。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質押外匯的使用權歸乙方所有。
第八條 還款資金來源。甲方用下列資金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還款計劃。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按期按額歸還所借人民幣本金,不得提前歸還借款。具體還款計劃如下
日期 金額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萬元
第十條 退匯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退還甲方用作質押的外匯,不受匯率變動影響:
1.在甲方按期按額歸還借款后_________個營業日內,乙方將甲方用作質押的原數額外匯全部退回給甲方。
2.根據本合同第十四條第二項的約定,乙方提前收回貸款后,應在_________個營業日內將同額質押外匯退回給甲方。
3.根據本合同第十四條第三項和第六項的約定,乙方在處置質押外匯以抵償所欠貸款后,如質押外匯還有剩余,應將剩余外匯在處置外匯后________個工作日內退還給甲方。
第十一條 貸款監督檢查。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權了解、監督、檢查甲方的借款使用情況。甲方應按乙方要求提供有關情況和材料。
第十二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除國家有明確規定外,甲、乙雙方不得自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甲、乙任何一方依據國家有關規定需要變更、解除合同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雙方就變更、解除本合同后的權利、義務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合同解除后,甲、乙雙方已占用對方的'人民幣和外匯資金應返還給對方。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被宣告解散或破產,本合同項下的質押外匯不能列入破產清算范圍。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的約定按期按額向甲方提供貸款,應根據違約金額,按實際違約天數每日向甲方支付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因乙方的遲延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且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所受損失的,乙方還應給予賠償。
2.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可以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已發放的貸款,并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收取_________%的罰息。乙方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甲方存款賬戶中扣收,需要其他金融機構協助執行的,可商請其他金融機構代為扣收。
3.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按期按額償還借款,也未和乙方簽訂延期還款協議,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時,乙方按銀行規定收取_________%的罰息,并可以從甲方賬戶中直接扣收貸款本息和罰金,或者根據逾期貸款金額和罰息數額,以任何方式處置相同數額的質押外匯,以抵償甲方所欠借款。
4.乙方擅自提前收回貸款,除應及時退回質押外匯外,還應根據收回貸款的數額,按實際違約天數每天向甲方支付萬分之_______的違約金。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且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所受損失時,還應給予賠償,但出現本條第2項、第6項的情況時除外。
5.甲、乙任何一方擅自變更、解除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的,應按貸款總額的萬分之________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且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所受損失的,還應給予賠償,對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應當繼續履行。
6.甲方因經營管理不善發生虧損或虛盈實虧,或與第三者發生債務糾紛,或被宣告解散、破產,無力向乙方償還借款時,乙方可停止發放貸款,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并可以任何方式處置質押外匯,以抵償不能收回的貸款。
7.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十條的約定及時向甲方退匯,應根據違約金額,按實際違約天數,每天向甲方支付萬分之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借款申請書、用款單以及其他與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有關的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主要負責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質押合同11
抵押權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
抵押物業地址:_________
第一條 總則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會同擔保人簽字本房產抵押貸款合約(下稱合約)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字之房產買賣合同(即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并同意該房產買賣合同項下之房產物業(即抵押物業),在售房單位發出入伙通知書(收樓紙)后,立即辦理房產抵押手續,以該物業抵押予抵押權人,賦予抵押人以第一優先抵押權,并愿意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即貸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及房產買賣合同項下之房產物業,作為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擔保人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貸款,作為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之部分樓款。經三方協商,特定立本合約,應予遵照履行。
第二條 釋義
在此貸款合約內,除合約內另行定義外,下列名詞的定義如下:營業日指抵押權人公開營業的日子。欠款指抵押人欠抵押權人之一切款項,包括本金、利息及其它有關費用。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擔保人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內所應擁有的全部權益。房產物業建筑期(即售房單位)發出入伙通知書日期之前,視為房產物業建筑期。
第三條 貸款金額
一、貸款金額:_________幣所有已歸還(包括提前歸還)的款項,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之帳戶。
第四條 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為_________年,由抵押權人貸出款項目起計。期滿時抵押人應將貸款本息全部清還,但在期限內,如抵押人發生違約行為,抵押權人可據實際情況,隨時知照抵押人歸還或停止支付或減少貸款金額,抵押人當即照辦。
第五條 利息
一、貸款利率按銀行之_________幣貸款最優惠利率加厘(年息)計算;
二、上述之優惠利率將隨市場情況浮動,利率一經公布調整后,立即生效;惟抵押權人仍保留隨時調整貸款利率的權利;
三、本合約項下之貸款利率,按貸款日之利率或根據抵押權人之書面通知市場情況而調整之利率;
四、合約有效期內,按日貸款余額累計利息,每年以三百六十五天為基礎;
五、貸款利率如有調整時,該調整將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該較高或較低利率。
第六條 還款
一、本合約項下之貸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抵押人應分期,自款項貸出日計,按月清還全部借款本息,每期應繳付金額(包括因利率調整帶來之應繳金額改變),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如還款日不是營業日,則該分期付款額須于還款日順延次一個營業日繳交。
二、抵押權人有權調整及更改每期應付金額或還款之期數;
三、抵押人必須在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分行開立存款帳戶,抵押人并特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之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該帳戶,若因此而引致該帳戶發生透支或透支之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之責;
四、所有應付予抵押權人之款項,應送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分行或經由_________銀行之_________各分支行轉交,此等款項必須以港匯繳交;
五、抵押人不能從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項。如果在中國現時或將來有關法律規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項(包括稅款),則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權人補償額外款項,致使抵押權人所得,相當于在無需反索的情況所應得不折不扣的款項。
第七條 逾期利息及罰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應繳之金額,應按照規定期數及日期攤還;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況,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之利率由抵押權人決定,按月息2%至5%幅度計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還款,除繳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權人有權在原利率基礎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罰息。
三、抵押人須按照上述指定之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項之利息,直至款項結清為止,無論在裁判確定債務之前或之后,此項利息均按日累積計算。
第八條 提前還款
一、在征得抵押權人同意之條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規定,辦理提前還款手續:
1.抵押人可在每月分期還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償還實際貸款額,每次提前償還金額不少于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或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的倍數;所提前償還的款額,將按倒序漸次減低原貸款額;
2.抵押人必須在預定提前還款日一個月前,給抵押權人一個書面通知,該通知一經發出,即不可撤銷;
3.抵押人自愿提早繳付本合約規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項,抵押人應給予抵押權人相等于該部分或全部款項一個月利息之補償金。
二、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在發生下列所述之任何情況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還部分或全部實際貸款額,及或立即追討擔保人:
1.抵押人及/或擔保人違反本合約之任何條款;
2.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對外的借款、擔保、賠償、承諾或其它借款責任,因:a.違約被勒令提前償還;b.到期而不能如期償還;
3.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發生病變(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合并、收購、重組、或因法院或政府機關或任何決意通過要解散、清盤、破產、關閉或指定接管人或信托人等去處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屬之財產。
4.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被扣押令或禁制令等威脅,要對其不動產、物業或財產等有不利影響,而該等威脅又不能在發生后三十天內完滿解除;
5.抵押人及/或擔保人不能償還一般債權人的欠債,在清盤、倒閉時不能清償債項或將要停止營業;
6.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在中國法律規范下,變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繼續履行本合約所應負之責任;
7.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業務上經營前景或其所擁有財產出現不利變化,而嚴重影響其履行本合約所負責之能力;
8.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財產全部或任何重要關鍵部分,被沒收征用、被強制性收購(不論是否有價收購)或遭到損毀破壞;
9.抵押人沒有事先得到抵押權人書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權結構;
10.抵押人舍棄該抵押房產。
如發覺上述之任何事項或可能導致上述事項的`事故已經發生,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應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除非上述事項已在抵押權人感到滿意情況下,獲得完滿解決,否則抵押權人可在該等事項發生后任何時間占管并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物或根據本合同內第十三條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條款第一條第二點的擔保期限內追討擔保人。抵押權人于運用上述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擔保人及/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第九條 手續費及其它費用
一、抵押貸款手續費:抵押人應按貸款金額繳付手續費千份之五,在貸款日一次付清,并必須絕對真實地提供本合約涉及之一切資料;若在簽約后,發現抵押人所提供之資料與事實不符,抵押人有權立即收回該筆貸款及利息,并對依約所收手續費,不予退還;
二、抵押貸款文件費:抵押人在貸款日一次過付_________幣_________整;
三、公證費用及抵押登記費用:有關本合約所涉及之公證及抵押登記等費用,全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
四、抵押人如不依約清付本合約內規定的一切款項,引致抵押權人催收,或因為任何原因,使抵押權人決定通過任何途徑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費用(如處理押品的各種手續費、管理費、各種保險費等)概由抵押人負責償還;并由各項費用確實支付之日起,按上述關于逾期利息率計息并收到之日止,同樣按日累積計算。
第十條 貸款先決條件
一、抵押人填具房產抵押貸款申請表;該申請表須經擔保人確認;
二、抵押人提供購置抵押物之購房合約;
三、以抵押人名義,向抵押權人指定或認可之保險公司投保不少于重新購置抵 押物金額之全險;保險單須過戶銀行深圳分行,并交由該行保管;
四、本合約由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方代表簽署或/并加蓋公章;
五、本合約須由_________公證機關公證。
第十一條 房產抵押
一、本合約項下的房產抵押是指:
1.房產物業建筑期內抵押人之權益抵押:
(1)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即售房單位)簽訂并經_________公證處公證之房產買賣合同,由抵押人將依據該購房合約其所應擁有的權益,以優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權人;如因抵押人或擔保人未能履行還款責任或擔保義務,抵押權人即可取得抵押人在該房產買賣合同內的全部權益,以清償所有欠款;
(2)該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須交由抵押權人保管。
2.抵押房產物業:
(1)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即售房單位)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內,抵押人購買之名下已建成(即可交付使用)之抵押房產物業(資料詳附表二);
(2)抵押人須將上述第2項(1)點之抵押房產列在本合約之附表二內,以優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權人作為所欠債務之押品;
(3)抵押人(即購房業主)現授權抵押權人在接獲擔保人(售房單位)發生之入伙通知書后,即代其向深圳市房產管理機關申領房產權證書,并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二、抵押房產物業的保險:
1.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并按抵押權人指定的險種投保,保險標的為上述之抵押房產,投保金額不少于重新購置抵押房產金額之全險,在貸款本息還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如抵押人中斷保險,抵押權人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抵押人須無條件全部償還抵押權人,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索償。
2.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將保險單過戶予抵押權人,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有損于抵押權人權益和權力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之金額(除非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
3.保險單正本由抵押權人執管,并由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支付保管費;
4.抵押人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為其代表人,接受保險賠償金,并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為該賠償金的支配人;此項授權非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為不可撤銷;
5.若上述保險賠償金額數,不足以賠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欠款時,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追償,直至抵押人清還所欠款項;
6.倘該房產在本合約有效期內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為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者,則保單項下賠償金將用于修理損壞部分。
三、抵押房產物業登記:
1.物業建筑期之購房權益抵押:向_________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備案,抵押人之房產買賣合同及由售房單位出具之已繳清樓價款證明書等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
2.物業建成入伙即辦理房產物業抵押登記,抵押物業之《房產權證書》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登記費用由抵押人支付。
四、抵押之解除:
1.一俟抵押人依時清還抵押權人一切款項,并履行合約全部條款及其它所有義務后,抵押權人即須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擔有關費用之情況下,解除在抵押合約中對有關抵押房產的抵押權益,并退回抵押物業之房產權證書及房產買賣合同
2.抵押人在履行上述第1點條款下,由抵押權人具函深圳市房產管理機關,并將房產權證書交予抵押人向深圳市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物之抵押登記注銷手續。
五、抵押物之處分:
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約規定之任何款項,或不遵守本合約各項明文規定之條款或發生任何違約事項時,抵押權人可以立刻進入及享用該樓宇之全部或部分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抵押權人認為合適之售價或租金及年期,售出或租出該房產之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抵押權人可雇用接管人或代理人處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資或報酬則由抵押人負責。該等接管人或代理人將被當作為抵押人之代理人,而抵押人須完全負責此接管人或代理人之作為及失職之責。
2.獲委任的接管人得享有以下權利:
(1)要求住客繳交租金或住用費及發出有效之租單及收據,并有權以訴訟、控告、扣押或其它方式追討欠租或住用費;此等要求,收據或追討事宜,將以抵押人或抵押權人名義而發出,而付款予接管人士將不需要問及接管人是否有權力行事;
(2)接管人可依據抵押權人之書面通知而將其所收到的款項,投保的該房產之全部或部分及其內之附著物及室內裝修;
3.抵押權人依照第十一條第五項條款不需要征詢抵押人或其它人士同意,有權將該房產之全部或部分,按法律有關規定處分,抵押權人有權簽署有關該房產買賣之文件及契約,及取消該等買賣,而一切因此而引起之損失,抵押權人不須負責;
4.抵押權人可于下列情形下運用其處分該房產之權力:
(1)抵押權人給予抵押人一個月之通知,要求還款(不論屆期與否)而抵押人未能遵守該項通知全數償還給抵押權人;
(2)抵押人逾期三十天仍未繳清全部應付之款項;
(3)抵押人不遵守此合約之任何條款;
(4)抵押人系個人而遭遇破產,或經法院下令監管財產;或抵押人為公司組織而被解散或清盤;
(5)抵押人之任何財產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及
(6)抵押人舍棄該房產。
5.當抵押權人依照上述之權力而出售該房產予買主時,買主不須查詢有關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會抵押人是否欠抵押權人債項或該買賣是否不當。即使該買賣有任何不妥善或不規則之處,對買主而言,該買賣仍然當做有效及抵押權人有權將該房產售給買主。
6.抵押權人有權發出收條或租單予買主或租客,而買主及租客不須理會抵押權人收到該筆款項或租金之運用,倘由于該款項或租金之不妥善運用招致損失,概與買主及租客無關;
7.抵押權人或按第五(2)條款委派之接管人或代理人,須將由出租或出售該房產所得之款項,按下列次序處理:
(1)第一用以償付因出租或出售該房產而支出之一切費用(包括繳付接管人或代理人之費用及報酬);
(2)第二用以扣繳所欠之一切稅款及抵押人根據此合約一切應付之費用及雜費(包括保險費及修補該房產之費用);
(3)第三用以扣還抵押人所欠之貸款及應付之利息,扣除上述款項后,如有余款,抵押權人須將余款交付抵押人或其它有權收取之人士,出售該房產所得價款,如不敷償還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項及利息,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擔保人。
8.抵押權人于運用其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9.抵押權人可以以書面發出還款要求或其它要求,或有關抵押房產所需之通知書,該書面通知可以郵遞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后所報之住宅或辦公地址或掉留在該房產內,而該等要求或通知書將被當做于發信或掉留之后七天生效。
第十二條 抵押人聲明及保證
一、抵押人保證按本合約規定,按時按金額依期還本付息;
二、抵押人同意在抵押權人處開立存款帳戶,并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之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帳戶;
三、向抵押權人提供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上述抵押房產,在本合約簽訂前,未抵押予任何銀行、公司和個人;
四、抵押房產之損毀,不論任何原因,亦不論任何人之過失,均須負責賠償抵押權人之損失;
五、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上述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轉讓、按揭、再抵押、抵償債務,舍棄或以任何方式處置;如上述抵押房產之全部或部分發生毀損,不論何原因所致,亦不論何人之過失,均由抵押人負全部責任,并向抵押權人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六、抵押人使用該房產除自住外,托管或租與別人居住時,必須預先通知抵押權人,并征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方可進行;如將該房產出租,抵押人必須與承租人訂立租約,租約內必須訂明:抵押人背約時,由抵押權人發函日起計壹個月內,租客即須遷出;
七、準許抵押權人及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時間內進入該房產,以便查驗;
八、在更改地址時立即通知抵押權人;
九、立即清付該房產之各項修理費用,并保障該房產免受扣押或涉及其它法律訴訟;
十、抵押期間,繳交地稅,有關部門對該房產所征收之任何稅項,管理費、水費、電費及其它一切雜費;以及遵守居民公約內之條文,并須賠償抵押權人因抵押人不履行上述事宜之損失;
十一、在抵押權人認為必要時,向抵押權人指定之保險公司投保買房產保險或抵押人之人壽保險,該投保單具以抵押權人為受益人;
十二、當有任何訴訟、仲裁或法院聆訊,正在對抵押人有不利影響時,保證及時以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十三、如擔保人代抵押人償還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將抵押物業權益轉給擔保人,并保證對該轉讓無異議;
十四、若擔保人按本合約有關規定,代抵押人清還所有欠款,抵押權人應將抵押人名下之抵押物業之權益轉讓予擔保人;
十五、擔保人在取得該抵押物業權益后,抵押人同意擔保人可以以任何方式處分該抵押物業(包括以抵押人名義出售該物業),以賠償擔保人因代抵押人清償欠款而引起之損失及一切有關(包括處理抵押物業)之費用;若有不足之數,擔保人可向抵押人索償,抵押人承諾所有不足之數,負責賠償予擔保人;
十六、抵押人確認擔保人取得抵押物業權益及處分抵押物業的合法地位,由于處理抵押物業而導致抵押人的一切損失,抵押人放棄對擔保人追索之權利;
十七、按照抵押權人合理之請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抵押權人之合法權益。
第十三條 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
一、擔保人,地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營企業(營業執照)是本合約項下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賣方(即售房單位),也是本合約項下貸款抵押人的介紹人及擔保人,承擔無條件及不可撤銷擔保責任如下:
1.擔保額度:以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與本合約引起有關之訴訟費用為限;
2.擔保期限:以本合約生效日起至抵押人還清或擔保人代還清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一切費用之日止;
二、擔保人責任:
1.擔保人自愿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
2.如抵押人未能按抵押權人之規定或通知履行還款責任,或抵押人發生任何違約事項,抵押權人即以雙掛號投郵方式,書面通知擔保人履行擔保責任,并于發函日起計三十天內履行擔保責任,并于發函日起計三十天內履行擔保義務,代抵押人清償所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欠款;
3.擔保人保證按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所列之售房單位之責任,準時,按質完成抵押物業的建造工程;抵押權人對此不負任何(包括可能對抵押人或其他任何人士)責任;
4.擔保人同意抵押人將其房產買賣合同之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承認抵押權人在抵押人清償本合約項下貸款全部借款本息之前,擁有該房產買賣合同中抵押人全部權益,并保證該權益不受任何人(包括擔保人)侵犯;
5.擔保人保證與抵押權人緊密合作,使本合約各項條款得以順利履行;特別是在發出入伙通知書(收樓紙)后,將盡力協助辦理物業抵押有關手續,以保障抵押權人的利益;
6.擔保人因履行擔保義務后,而取得本合約項下之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或抵押物業,擔保人有權以任何公平或合理之方式予以處分,以抵償代抵押人清償欠款本息所引起之損失,如因處理該等抵押物引致任何紛爭或損失,概與抵押權人無關。
7.擔保人在此的擔保責任是獨立附加及不受抵押權人從抵押人處獲得樓房或其它抵押、擔保權益所代替,只要抵押人違約,抵押權人無需先向抵押人追討或處置抵押物業,即可強制執行擔保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擔保責任直至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十四條 抵押權人責任,抵押權人基于抵押人確切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及擔保人愿意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之擔保責任的條件下:
一、按合約有關規定,準時提供一定期dy貸款予抵押人,該貸款將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轉入售房單位之帳戶;
二、抵押人向抵押權人付清本合約規定之貸款總額連利息及其它應付款項之后 后(包括轉歸該房產權予抵押人之費用)若同時已全部遵守及履行本合約各項條款 者,抵押權人將該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或房產權證書轉歸抵押人,并同時解除 除擔保人之擔保責任;
三、若抵押人未能履行還款義務,而由擔保人代清還所積欠之一切欠款后,抵押權人即將抵押人抵押予抵押權人的抵押物業權益轉讓給擔保人,惟擔保人對該抵押物業之處理,與抵押權人無涉;
四、本合約由各方簽署,經深圳市公證處公證,由抵押人簽署提款通知書并予抵押權人收執并經抵押權人核實已收齊全部貸款文件后起二天內,抵押權人須將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指定帳戶,否則抵押權人須償付利息予擔保人,利息計算按第五條第一項辦理。由于抵押人或擔保人出現各種導致抵押權人未能貸出款項之情況發生,抵押權人概不負責,且有關各項費用恕不退還。
第十五條 其他
一、對本合約內任何條款,各方均不得以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棄、撤銷或終止。
二、在本合約履行期間,抵押權人對抵押人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為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履行本合約享有的權益和權力,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抵押權人依本合約和有關法律規定的債權人應享有的一切權益和權力。
三、抵押人如不履行本合約所載任何條款進,抵押權人可不預先通知,逕將抵押人存在抵押權人處之其它財物自由變賣,以抵償債務;如抵押人尚有其它款項存在抵押權人處,抵押權人亦可撥充欠數;
四、本合約規定的權利可以同時行使,也可以分別行使,亦可以累積;上述權利,利益和賠償辦法并不排除法律規定的其它賠償辦法;
五、抵押人、擔保人與抵押權人,與本合約有關的通知、要求等,應以書面形式進行,電傳、電報經發出、信件在投郵七天后,及任何以人手送遞的函件一經送出,即被視為已送達對方;
六、抵押權人無需征求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可將抵押權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權益轉讓他人;但抵押人和擔保人未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不得將其在本合約項下的任何還款及其它責任或義務轉讓予第三者;抵押人或擔保人的繼承人或接辦人,仍須向抵押權人或抵押權人的承讓人繼續負起本合約項下之還款及其它責任;
七、本合約所提及的抵押權人,亦包括抵押權人之繼承人、承讓人;抵押人亦包括經抵押權人同意的抵押人之繼承人、接辦人;
八、本合約不論因何種原因而在法律上成為無效合約,或部分條款無效,抵押人和擔保人仍應履行一切還款責任。若發生上述情況,抵押權人有權終止本合約,并立即向擔保人和抵押人追償欠款本息及本它有關款項;
九、抵押權人向抵押人和擔保人討還欠款時,只須提供抵押權人簽發之欠款數目單(有明顯錯誤者例外),即作為抵押人和擔保人所欠之確數證據,抵押人和擔保人不得異議。
第十六條 適用法律及糾紛的解決
一、本合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訂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障;
二、在爭議發生時,各方均有權選擇,以調解、仲裁、訴訟等方式解決;
三、如抵押人來自海外或港澳或臺灣等地區,或為該等地區之居民,抵押權人有權在抵押人之來處或居住地執行本合約內由抵押人委給抵押權人之權力,及向抵押人進行追索,包括仲裁、訴訟和執行仲裁或訴訟之裁決,如抵押權人決定在上述該等地區執行上述權力,進行追索、仲裁、訴訟等行動,抵押人和擔保人必須承認本合約同時受該等地區之法律保障,不得提出異議,如本合約內任何規定,在該等地區之法律上,被認為無效或被視為非法之規定,并不影響其它規定之效力;
四、本合約適用《_________》、《_________》及房產管理等有關規定;
五、在爭議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合約規定的其它條款。
第十七條 附則
一、本合約須由三方代表簽字,并經_________公證機關公證;
二、本合約經_________公證機關公證后,以抵押權人貸出款項之日期,作為合約生效日;
三、本合約內所述之附表(一)附表(二)及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即售房單位)所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附件三),為本合約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四、本合約用中文書寫,壹式肆分,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執_________份、公證處存檔_________份。
第十八條 簽章
抵押人: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簽字)
抵押權人: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簽字)
擔保人:_________(簽字) 登記機關(蓋章)_________
抵押登記編號:_________
抵押登記日期: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
質押合同12
典當行(以下簡稱甲方):
當 戶(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總則
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本合同,乙方自愿以其合法所有的機動車質押給甲方,作為當金擔保。為明確當票以外的其他事項,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典當管理辦法》,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質押車輛基本情況
典當車輛品牌: ,型號: ,數量 臺。
車牌照號: ,車架號: ,機器號:
車牌照號: ,車架號: ,機器號:
車牌照號: ,車架號: ,機器號:
第三條:質押車輛擔保范圍
當金、利息、綜合費用、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絕當后處分質押機動車的費用以及甲方可能產生的代墊費用和其他費用。本合同有約定具體數額的按照約定執行。沒有約定的.依照相關單位出具給甲方的收款發票額為準。
第四條:當金及借款期限
當金:人民幣 萬元整,大寫金額: 整。
典當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費用:月利率 ,月綜合費率: ,合計: 。
第五條 乙方支付費用:
1、乙方按月利率 ,月綜合費率: ,合計:
支付利息和綜合費用。當期在5日內,利息和綜合費率按5日計算。
2、乙方如需續當,應于每月 日前支付上月利息和當月的綜合費用。如乙方未能履行此約定,甲方根據《典當管理辦法》有關規定,有權提前終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索當金本金、利息、綜合費用及違約金,行使質押權。
第六條:當金給付時間及方式:
甲方在辦理機動車質押手續后的當日,將當金、當票(客戶聯)及本合同(一份)一并交付乙方。
第七條:乙方保證及承諾
乙方保證對質押的機動車輛依法享有所有權。并保證在與甲方簽署本合同和當票時,所質押的機動車不存在本合同以外的其他質押、借用、托管、查封、扣押、訴訟等任何形式的所屬爭議或其他權利瑕疵。
質押物共有人同意將本合同質押物進行質押,并與借款人共同承擔償還借款的連帶責任。
第八條:雙方責任
1、質押車輛在交付甲方前,由甲乙雙方共同對該車進行驗車拍照(或錄像),并由乙方當場簽字確認。
2、質押車輛在甲方封存期間,甲方負責該車的安全并不得使用、轉讓、出租、出售、拆動(在當期內因車輛停駛時間長或自然老化造成的自然損壞除外)。
2、在質押期間,甲方須妥善保管乙方交付的質押車輛和各種有效證件與資料。若由于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拒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甲方責任。
3、機動車質押期間,如果價值有所減少,甲方認為有必要對機動車重新估價時,乙方必須予以合作,重新估價后,甲方認為機動車價值不足以擔保其債權時,乙方必須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當金。
4、甲方未在約定時間支付當金,應按當金 %向乙方給付違約金。
第九條:絕當物的處理:
乙方在本合同借款到期后逾期5日未辦理贖當或續當手續,甲方視為該質押物為絕當。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之( )款項進行處理:
1、乙方同意甲方行使質押權利,依照《典當管理辦法》規定進行處理;
2、甲乙雙方約定,由甲方委托拍賣機構將上述質押物公開拍賣。其拍賣收入扣除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擔?铐椉芭馁u費用后,剩余部分退還乙方,不足部分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有關拍賣等手續,乙方委托甲方代理。
第十條:特別約定
本合同所約定的利率和綜合費率不受本合同借款期限限制。乙方必須按時交納利息和綜合費用直至清償完債務為止。
甲乙雙方約定: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和綜合費用,甲方每日按借款金額的1增收違約金。
隨車手續: ,由甲方保存。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須向甲方所在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如需仲裁,可另行商定。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
本合同是全國統一當票的補充借款合同,與當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項,按國家法律及國家商務部、公安部頒布的《典當管理辦法》執行。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兩份、乙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立即發生法律效力。
甲 方(印章): 乙 方(印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住所: 住所:
組織代碼證號:
身份證明號碼: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質押合同13
出質人(甲方):
質權人(乙方):
股權登記機構(丙方):**產權交易所
為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年字第號《貸款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公司投資的股權共股作質押,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合同條款作如下約定:
第一條甲方所投資的公司的全部股權必須到丙方辦理登記托管手續,取得丙方出具的《股權托管憑證》和《股東帳戶卡》,并辦理質押股權凍結封存手續。
第二條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乙方依《貸款合同》向甲方發放的總金額為人民幣(大寫)元整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為,貸款期限自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
第三條質押合同標的:
(1)質押標的為甲方在公司投資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
(2)質押股權金額為元整。
(3)質押股權派生權益,指質押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記入甲方被丙方凍結封存的股東帳戶內,作為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保證。
第四條甲方應就股權質押事宜征得公司董事會(股東會)同意,并將出質股份在公司股東名冊上辦理登記手續,將股權證書移交給乙方保管。
第五條甲方承諾:在本合同簽訂前未將股權出質給第三者。如果發生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前將股權出質給第三者的情況,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并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并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六條本合同是所擔保貸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雙方簽章并自股權在丙方辦理出質登記手續完畢之日起生效。
第七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除非經三方協議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八條本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本質押合同時,三方應協商修改、補充本質押合同,使其與股權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相一致。
第九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出質股權,須經乙方書面同意后,到丙方辦理股權解封、轉讓過戶手續,并將轉讓所得款項首先用于清償貸款本息。
第十條發生下列事項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通過丙方處分質押股權及其派生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貸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質押合同規定如期償還貸款本息、利息及費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產。
第十一條丙方按托管股份總額的%向甲方收取質押手續費:
萬千百拾元整(¥ );
丙方按托管股份總額的%向甲方收取股權保管費(按年收取):
萬千百拾元整(¥ )。
甲方應在xxxx年xx月xx日前將質押手續費和股權保管費全額匯入丙方指定帳戶。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存兩份。
(此頁無正文)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法定代表人:(簽章)
xxxx年xx月xx日xxxx年xx月xx日
丙方:(公章)
某律師事務所某某律師見證
法定代表人:(簽章)
xxxx年xx月xx日
質押合同14
如下約定: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借款條款:_________________
1、借款金額:_________________
根據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借款給乙方(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元
2、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用于乙方資金周轉。
3、借款利率:_________________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息為3.5%(月利)。
4、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兩個月,自__年_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_日止。乙方收到借款后應當向甲方出具借據,借據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借款的償還:_________________利息按月計算以先還本后付息的方式,自__年___月___日起,每月5日之前償還利息壹拾萬零伍仟元整(¥105000.00)。借款期限滿后(__年__月__日),乙方須一次性償還本金和剩余利息給甲方。
如乙方未按照本條款所約定的每月還款時間和數額還款,則乙方已構成違約,違約責任為本借款將按照工商質押條款和經雙方公正處公正條款進行股權收購。如乙方提前還清全部借款,還款后的利息不在計算,本合同有效期內,如乙方逾期支付本金及借款利息,則繼續計息的同時,乙方應當從逾期之日起按日支付逾期總金額千分之五的違約金。
第二條質押合同標的
(1)質押標的為乙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投資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
(2)質押股權金額為(大寫),占股為%。
(3)質押股權派生權益,系指質押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存入甲方開立的'保管賬戶內,作為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保證。
第三條乙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后10日內就質押事宜征得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同意,并將出質股份于股東名冊上辦理登記手續,將股權證書移交給甲方保管。
第四條本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本質押合同時,雙方應協商修改、補充本質押合同,使其與股權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相一致。
第五條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須作一定刪節、修改、補充時,應不免除或減少乙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不影響或侵犯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
第六條發生下列事項之一時,甲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股權及其派生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貸款本息。
(1)乙方不按本質押項下合同規定,如期償還貸款本息,利息及費用。
(2)乙方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第七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如需轉讓出質股權或減少公司資產時,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并將轉讓所得款項提前清償貸款本息。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除經雙方協議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乙方在本合同第三條規定期限內不能取得董事會同意質押或者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將股權出質給第三者的,甲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第十條違約責任
1、借款到期后乙方未能償還甲方全部借款本息,甲方有權依法處置質押物,因處理質押物而產生的各種稅費包括訴訟、評估、拍賣以及委托律師的費用但不限于此項費用均由乙方借款方承擔)。
2、雙方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糾紛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決。
第十一條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并自股權出質登記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簽字)乙方:_________________(簽字)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質押合同15
出質人(以下簡稱甲方):
質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
1、甲方根據 公司與貸款人 銀行于 年 月 日簽訂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合同編號: )以及乙方與貸款人簽訂的 (以下稱保證合同,編號: ),乙方就主合同項下的債務為 公司提供了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2、甲方持有 公司 %的股權;
為確保乙方擔保債權的實現,甲方愿意為乙方提供股權質押反擔保。為明確當事權利、義務,依據《公司法》、《擔保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當事人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陳述與保證
1.1甲方系根據中國法律設立的 公司的股東,持股比例為 %,有權簽訂本協議并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之義務,并且已經適當地采取公司的或其他的行動授權簽署本協議。
1.2甲方已經根據中國法律和 公司的章程、合同對 公司履行了出資義務,其對本協議項下任何及所質押股權具有合法、完全和充分的所有權和權利,并免于任何其他人基于對質押股權的所有權、質押權、質押權、留置權或其他擔保利益而提出的權利主張;
1.3在簽署本協議之前,在質押股權之上甲方沒有設立或允許設立任何擔保權利,并且在質押期間甲方已經并將在任何時候享有對所質押股權的合法所有權,并不再在質押股權上設定任何新的擔保權利。
1.4 除非經質乙方同意,甲方不轉讓或再質押或以其他方式處置質押股權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1.5沒有針對質押股權和/或 公司的任何訴訟、仲裁或行政程序存在、懸而未決或有這樣的威脅。
1.6甲方保證,已向乙方真實披露了 公司的財務狀況,并擔保 公司在本協議第四條確定的期限內不出現虧損情況。
1.7 甲方承諾,一旦 公司在本協議第四條規定的期限內出現虧損情況,甲方將立即以自己的其他財產向乙方提供反擔保。
1.8 甲方承諾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財產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財產保險費、登記、保管、過戶、公證等費用。
第二條 質押物
2.1 甲方將其對 公司享有的 %的股權(以下簡稱"質押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全部質押給乙方,作為對乙方擔保債權實現的反擔保。
2.2 派生權益,系指質押股權份下應得的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解入乙方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帳戶內,作為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保證。
第三條 質押反擔保范圍
3.1 乙方代 公司向貸款人清償的全部債務,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滯納金、賠償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強制執行費)等;
3.2 公司應向乙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擔保費、代償資金占用費以及乙方為實現質押權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律師費、評估、登記、保險、保管、鑒定、公證、處置質押物等的.費用)等;
第四條 質押權的存續期間
4.1 質押權的存續期間至本合同擔保的債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訴訟時效期間中斷的,質押權存續期間隨之中斷。
第五條 出質登記
5.1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辦妥股權質押登記手續,并將出質登記文件原件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條 出質權利憑證的移交
6.1 甲方出質權利的權利憑證和其他相關資料原件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由甲方交付給乙方保管(如出質證明書等)。當 公司按期還貸后,乙方應及時將權利憑證和相關資料歸還給甲方。
6.2 在工商部門辦理股份出質登記前,甲方應向乙方提供 公司同意將股權出質的承諾;在工商部門進行出質登記后三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股權出質事項已記載于 公司的股東名冊上的證明(由 公司加蓋公章)。
第七條 質押權的實現
7.1質押權實現的條件依法律規定確定。
7.2乙方在行使質押權時,有權依據法律規定,經與甲方協商對出質股權進行折價以抵償甲方所欠債務或對出質股權進行拍賣、變賣以取得價款優先受償。
第八條 處置出質股權后清償順序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處置出質股權后按照下列順序清償:
8.1實現出質股權的費用及乙方代 公司償還貸款所發生的費用;
8.2乙方代償的全部債務,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滯納金、賠償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強制執行費);
8.3保證合同以及本合同項下的違約金、賠償金;
8.4代償資金占用費,從乙方代償次日起按日萬分之二點一計算;
8.5補償上述款項后,剩余部分返還甲方。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 甲方在本合同項下對乙方作出的任何陳述或保證(1.4款除外)或甲方提供的其他信息在任何實質方面是或被證實是錯誤或誤導,甲方首先應承擔違約責任 元,給乙方造成損失的,還用全額予以賠償。
9.2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將出質股權進行再質押或轉讓或作出任何其他傷害乙方在本協議項下質押權利的處置,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糾正違約、提供相應擔保、賠償損失,并有權提前處分質押股權。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
變更、解除
10.1 本合同經甲方簽字、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10.2 主合同、《保證合同》無效,本合同仍有效,甲方以出質股權對于被保證人因返還財產或賠償損失而形成的債務也承擔擔保責任。
10.3 本合同經雙方書面同意,可以修改、補充或解除;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0.4 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均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11.1當事人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而引起糾紛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二條 附則
12.1 本合同一式 份,當事人、被保證人及登記機關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借款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質押合同】相關文章:
股權質押合同 股權質押合同內容05-26
質押合同09-09
質押的合同11-20
貸款質押合同(用于公路收費權質押)07-06
質押擔保合同11-18
車輛質押合同11-20
動產質押合同10-15
質押借款合同10-22
股份質押合同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