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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時間:2024-04-10 18:05:19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建設工程設計合同大全【15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么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建設工程設計合同,歡迎閱讀與收藏。

        建設工程設計合同大全【15篇】

        建設工程設計合同1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工程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執行。

          第一條:本合同簽訂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3、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設計依據

          1、發包人給設計人的委托書或設計中標文件

          2、發包人提交的基礎資料

          3、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同文件的優先次序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視為是能互相說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義或不一致,則根據如下優先次序來判斷:

          1、合同書

          2、中標函(文件)

          3、發包人要求及委托書

          4、投標書

          第四條:本合同項目的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內容(根據行業特點填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文件及時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設計人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文件、份數、地點及時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費用

          1、雙方商定,本合同的設計費為___________萬元。收費依據和計算方法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國家和地方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商定。

          2、如果上述費用為估算設計費,則雙方在初步設計審批后,按批準的初步設計概算核算設計費。工程建設期間如遇概算調整,則設計費也應做相應調整。

          第八條:支付方式

          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20%,計____________萬元作為定金(合同結算時,定金抵作設計費)。

          2、設計人提交______設計文件后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30%,計___________萬元;之后,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完成的施工圖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設計人支付總設計費的50%,計___________萬元,施工圖完成后,發包工結清設計費,不留尾款。

          3、雙方委托銀行代付代收有關費用。

          第九條:雙方責任

          1、發包人責任

         。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基礎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發包人交付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2)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返工時,雙方除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返工費。

          在未簽訂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發包人應支付相應設計費。

         。3)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全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4)發包人必須按合同規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為設計人設計開工的標志。未收到定金,設計人有權推遲設計工作的開工時間,且交付文件的時間順延。

          (5)發包人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且設計人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順延。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6)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文件時,須征得設計人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設計周期,且發包人應支付趕工費。

          (7)發包人應為設計人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及必要的勞動保護裝備。

         。8)設計文件中選用的國家標準圖、部標準圖及地產標準圖由發包人負責解決。

         。8)承擔本項目外國專家來設計人辦公室工作的接待費(包括傳真、電話、復印、辦公等費用)。

          2、設計人責任

         。1)設計人應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范、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設計文件。并對提交的設計文件的質量負責。

          (2)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______年。

         。3)負責對外商的設計資料進行審查,負責該合同項目的設計聯絡工作。

          (4)設計人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并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數額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___________%。

         。5)由于設計人原因,延誤了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6)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發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7)設計人交付設計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上級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文件一年內項目

          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咨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第十條:保密

          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知識產權,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對方的資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項目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泄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仲裁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ㄒ唬┨峤籣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長期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2、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的服務至施工安裝結束為止。

          3、本工程項目中,設計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設備的生產廠或供貨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配合建筑材料、設備的加工訂貨時,所需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發包人委托設計人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員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5、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以外的工作服務,另行簽訂協議并支付費用。

          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7、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一式___________份,發包人___________份,設計人___________份。

          8、本合同生效后,按規定應到項目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鑒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9、雙方認可的來往傳真、電報、會議紀要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發包人名稱(蓋章):_________設計人名稱(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簽字)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簽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簽字)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簽字)

          項目經理:____________(簽字)項目經理:_____________(簽字)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證意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備案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備案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鑒證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建設工程設計合同2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合同編號:(由設計方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

          發包方:

          設計方:

          發包方委托設計方承擔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1條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2條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費等見表4-2

          表4-2設計項目內容

          序號分項目名稱建設規模設計階段及內容估算總投資

          (萬元)費率(%)估算設計費

          (元)

          層數建筑面積

          (平方米)方案初步

          設計施工圖

          第3條發包方應向設計方提交表4-3中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表4-3發包方應提供的資料

          序號資料及文件名稱份數提交日期有關事宜

          第4條設計方應向發包方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如表4-4所示

          表4-4設計方應交付的資料

          序號資料及文件名稱份數提交日期有關事宜

          第5條本合同設計收費估算為元人民幣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表4-5所示

          表4-5設計費支付進度

          付費次序占總設計費比例付費額(元)付費時間(由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決定)

          第一次付費20%定金本合同簽訂后三日內

          第二次付費

          第三次付費

          說明:

          1.提交各階段設計文件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

          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核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6條雙方責任

          (1)發包方責任

         、侔l包方按本合同第3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方提交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效性負責發包方不得要求設計方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方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方按合同第4條規定將交付設計文件的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方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诎l包方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將所提交資料做較大修改以致設計方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方應按設計方所耗工作量向設計方增付設計費

         、墼谖春灪贤鞍l包方已同意設計方為發包方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應按收費標準相應支付的設計費

          ④發包方要求設計方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時如果設計方能夠做到發包方應根據設計方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方支付趕工費

         、莅l包方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⑥發包方應保護設計方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方同意發包方對設計方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方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方應負相關法律責任設計方有權向發包方提出索賠

          (2)設計方責任

         、僭O計方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及發包方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并對其負責

          ②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年

         、墼O計方按本合同第2條和第4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方交付資料及文件

         、茉O計方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后要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的調整補充設計方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本年內項目開始施工的負責向發包方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的設計方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方適當收取咨詢服務費具體金額由雙方商定

         、菰O計方應保護發包方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方泄露、轉讓發包方提交的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并給發包方造成經濟損失發包方有權向設計方索賠

          第7條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方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方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方應根據設計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支付設計費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支付全部的該階段設計費

          (2)發包方應按本合同第5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方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三十天以上時設計方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方發包方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時發包方均按第7條第(1)款的相關規定支付設計費

          (3)設計方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方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方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方責任大小向發包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

          (4)由于設計方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4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時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5)合同生效后設計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時設計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8條其他相關事宜

          (1)發包方要求設計方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2)設計方為本合同項目所采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方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4條規定設計方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方另收工本費

          (3)對于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應當注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方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方需要設計方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4)發包方委托設計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方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發包方支付

          (5)發包方委托設計方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7)本合同發生爭議時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8)本合同一式份發包方份設計方份

          (9)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并在發包方向設計方支付定金后生效

          (10)本合同生效后按規定到項目所在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可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鑒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1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其他約定事項

          發包方名稱:設計方名稱:

          (蓋章)(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委托代理人:(簽字)

          住所:住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銀行賬號: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鑒證意見:

          (蓋章)(蓋章)

          備案號:經辦人:

          備案日期:年月日鑒證日期:年月日

        建設工程設計合同3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設計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監制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工程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執行。

          第一條本合同簽訂論據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設計依據

          2.1發包人給設計人的委托書或設計中標文件

          2.2發包人提交的基礎資料

          2.3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同文件的優先次序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視為是能互相說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義或不一致,則根據如下優先次序來判斷:

          3.1合同書

          3.2中標函(文件)

          3.3發包人要求及委托書

          3.4投標書

          第四條本合同項目的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內容(根據行業特點填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文件及時間

          第六條設計人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文件、份數、地點及時間

          第七條費用

          7.1雙方商定,本合同的設計費為__________________萬元。收費依據和計算方法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國家和地方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商定。

          7.2如果上述費用為估算設計費,則雙方在初步設計審批后,按批準的初步設計概算核算設計費。工程建設期間如遇概算調整,則設計費也應做相應調整。

          第八條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20%,計_______________萬元作為定金(合同結算時,定金抵作設計費)。

          8.2設計人提交_______________設計文件后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30%,計________________萬元;之后,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完成的`施工圖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設計人支付總設計費的50%,計_______________萬元,施工圖完成后,發包人結清設計費,不留尾款。

          8.3雙方委托銀行代付代收有關費用。

          第九條雙方責任

          9.1發包人責任

          9.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基礎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發包人交付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9.1.2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返工時,雙方除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返工費。

          在未簽訂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發包人應支付相應設計費。

          9.1.3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9.1.4發包人必須按合同規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為設計人設計開工的標志。未收到定金,設計人有權推遲設計工作的開工時問,且交付文件的時間順延。

          9.1.5發包人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且設計人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順延。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9.1.6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文件時,須征得設計人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設計周期,且發包人應支付趕工費。

          9.1.7發包人應為設計人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及必要的勞動保護

          裝備。

          9.1.8設計文件中選用的國家標準圖、部標準圖及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負責解決。

          9.1.9承擔本項目外國專家來設計人辦公室工作的接待費(包括傳真、電話、復印、辦公等費用)。

          9.2設計人責任

          9.2.1設計人應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范、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設計文件(出現9.1.1、9.1.2、9.1.4、9.1.5規定有關交付設計文件順延的情況除外)。并對提交的設計文件的質量負責。

          9.2.2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__________年。

          9.2.3負責對外商的設計資料進行審查,負責該合同項日的設計聯絡工作。

          9.2.4設計人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并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數額由雙方商定為買際損失的%。

          9.2.5由于設計人原因,延誤了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9.2.6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發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9.2.7設計人交付設計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上級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文件一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咨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第十條保密

          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知識產權,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對方的資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項目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泄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仲裁

          本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發生爭議,發包人與設計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當事人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長期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12.2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的服務至施工安裝結束為止。

          12.3本工程項目中,設計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設備的生產廠或供貨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配合建筑材料。設備的加工訂貨時,所需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12.4發包人委托設計人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員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12.5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以外的工作服務,另行簽訂協議并支付費用。

          12.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12.7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一式___________份,發包人__________份,設計人___________份。

          12.8本合同生效后,按規定應到項目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鑒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12.9雙方認可的來往傳真、電報、會議紀要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10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發包人名稱:___________設計人名稱:___________

          (蓋章)(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簽字)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簽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簽字)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簽字)

          項目經理:___________(簽字)項目經理:___________(簽字)

          住所: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銀行帳號:___________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___________鑒證意見:___________

          (蓋章)(蓋章)

          備案號:_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_

          備案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鑒證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設計合同4

          工 程 名 稱:

          工 程 地 點:

          合 同 編 號:

          (由設計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

          發 包 人:

          設 計 人:

          簽 訂 日 期: 年 月 日

          發包人:

          設計人: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 工程方案、施工圖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費等見下表。

          序號分項目名稱建設規模設計階段及內容估算總投資

          (萬元)費率 設計費(元)

          層數建筑面積(m2)方案初步設計施工圖

          1 √ √

          2

          3

          4

          合計

          備 注1、實際設計費以費率*實際出圖面積為準;

          2、本項目方案設計階段費用占整個項目設計費用的30%;施工圖設計階段費用占整個項目設計費用的60%;

          3、本次設計內容:方案圖(即總平面布置圖、規劃設計文本)、初步設計(各專業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即各單體建筑、結構、給排水、電氣、暖通施工圖);

          4、設計費含稅費并開具正式稅務發票。

          第三條 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序號資料及文件名稱份數提交日期有關事宜

          1用地紅線圖1簽訂合同后三日內

          2規劃條件1簽訂合同后三日內

          3設計任務書1簽訂合同后三日內

          4項目有關批文1簽訂合同后三日內

          5項目地勘資料1施工圖設計開始前

          第四條 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

          序號資料及文件名稱份數提交日期有關事宜

          1總平圖4收到本合同第三條第1至第4項資料且收到發包人書面通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

          2方案圖(或初步設計)8收到本合同第三條第1至第4項資料且收到發包人書面通知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

          3施工圖8收到本合同第三條第1至第5項資料且收到發包人書面通知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第五條 本合同設計收費為:約¥ 元整。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付清次序占總設計費%付費額(元)付費時間

          (由交付設計文件所決定)

          第一次付費20% 合同簽訂后三日內支付

          第二次付費30% 設計人交付方案圖時支付給設計人)

          第三次付費

          (含定金)45% 設計人交付施工圖時支付

          第四次付費5%尾款竣工驗收后5個工作日內或交付施工圖紙24個月,以上兩個時間以先到的時間節點為準

          說明:1、設計費最終收費以實際施工圖建筑面積乘以費率(或預算建安投資乘以費率)

          確定。

          2、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

          3、如各單體竣工驗收樓棟是分批次的,按驗收完成的樓棟設計費支付尾款。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發包人責任

          6.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員提交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6.1.2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合同(或另行補充協議)、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在未簽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各項設計工作,應按收費標準,相應支付設計費。

          6.1.3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本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6.1.4發包人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產生費用設計人自理。

          6.1.5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6.2設計人責任:

          6.2.1設計人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工程現狀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并考慮對其他分項工程的影響按本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并對其負責。

          6.2.2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

          國家現行有關技術規范

          6.2.3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50年。

          6.2.4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

          6.2.5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本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本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收取相應的設計費用。

          6.2.6 設計人應保護發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并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7.2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程,并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應支付相應的設計費。

          7.3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

          7.4由于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7.5本合同生效后,設計人無故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由于發包人違約導致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第八條 其他

          8.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咨詢服務補充協議。本合同內設計人應承擔的現場施工服務工作含以下內容:

          8.1.1各施工階段節點現場驗收,施工階段節點包括:基槽驗收、基礎驗收、主體驗收、竣工驗收;

          8.1.2 施工圖交付后的圖紙技術會審;

          8.1.3 由設計人提供圖紙錯誤導致的現場問題處理和修改。

          由施工單位、發包人、監理單位錯誤引起的設計圖紙修改及必要的現場服務所產生的修改費及差旅費用應由發包人承擔。

          8.2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所采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份數超過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

          8.3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應當注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

          8.4發包人委托設計人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它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8.5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7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合同雙方同意由 起訴人 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8.8本合同一式 份,發包人 份,設計人 份。

          8.9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8.10 發包人委托以下人員代表發包人簽收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

          姓名: 電話: 郵箱:

          8.12 其它約定事項: 無

          以下無正文

          發包人名稱: 設計人名稱: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住 所: 住 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戶名稱: 開戶名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建設工程設計合同5

          工程名稱: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

          (由設計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發包人: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費等見下表.

          第三條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第四條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__________

          第五條本合同設計收費估算為____________元人民幣。設計費的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第一次付費____________預付款

          第二次付費____________提供全套設計文件

          說明

          1、提交各階段設計文件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

          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核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六條雙方責任

          6.1發包人責任:

          6.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6.1.2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合同(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

          6.1.3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6.1.4發包人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6.1.5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6.2設計人責任:

          6.2.1設計人應按照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并對其負責.

          6.2.2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為:國家相關現行規范

          6.2.3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_______年

          6.2.4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

          6.2.5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本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咨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6.2.6設計人應保護發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并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7.2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按7.1條規定支付設計費.

          7.3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

          7.4由于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的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其他

          8.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8.2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所采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設計人交付的設計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員另收工本費。

          8.3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應當注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4發包人委托設計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8.5甲方委托乙方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7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列第(一)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8.8本合同一式肆份,發包人叁份,設計人壹份。

          8.9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并在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定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規定到項目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鑒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8.1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定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它約定事項:

          本工程所用到的相關專業資質均有乙方提供,必須滿足相關規定。

          發包人名稱:__________設計人名稱: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銀行帳號:__________

        建設工程設計合同6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設計,工程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執行。

          第一條本合同簽訂依據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3.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設計依據

          2. 1發包人給設計人的委托書或設計中標文件

          2.2發包人提交的基礎資料

          2.3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同文件的優先次序構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視為是能互相說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義或不一致,則根據如下優先次序來判斷:

          3. 1合同書

          3.2中標函

          3.3發包人要求及委托書

          3.4投標書第四條本合同項目的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內容

          第五條 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文件及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設計人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文件、份數、地點及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費用

          7. 1雙方商定,本合同的設計費為___________萬元。收費依據和計算方法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國家和地方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商定。

          7.2如果上述費用為估算設計費,則雙方在初步設計審批后,按批準的初步設計概算核算設計費。工程建設期間如遇概算調整,則設計費也應做相應調整。

          第八條支付方式

          8. 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__年限為___________年。

          9.2.3負責對外商的.設計資料進行審查,負責該合同項目的設計聯絡工作。

          9.2.4設計人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并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數額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___________%

          9.2.5由于設計人原因,延誤了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9.2.6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發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9.2.7設計人交付設計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上級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文件一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咨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第十條保密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知識產權,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對方的資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項目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泄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仲裁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1 2. 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長期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12.2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的服務至施工安裝結束為止。

          12.3本工程項目中,設計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設備的生產廠或供貨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配合建筑材料、設備的加工訂貨時,所需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12.4發包人委托設計人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員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12.5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以外的工作服務,另行簽訂協議并支付費用。

          12.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12.7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一式___________份,發包人___________份,設計人___________份。

          12.8本合同生效后,按規定應到項目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鑒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12.9雙方認可的來往傳真、電報、會議紀要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 10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發包人名稱:_______ 設計人名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建設工程設計合同7

          工程名稱: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_________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階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序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建設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階段及內容:______________;估算總投資:____________________;

          費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估算設計費:____________________;

          層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方案初步設計:________________;施工圖(萬元):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序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資料及文件名稱:________________;

          份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提交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關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設計人應向發包人音樂會的設計資料及文件:

          序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資料及文件名稱:________________;

          份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提交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關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本合同設計收費估算為___元人民幣。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付費次序占總設計費%付費額(元)付費時間(由交付設計文件所決定)

          第一次付費20%定金___________本合同簽訂后三日內

          第二次付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次付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次付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次付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說明:

          1.提交各階段設計文件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

          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核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六條雙方責任

          6.1發包人責任:

          6.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6.1.2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全套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在未簽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應按收費標準,相應支付設計費。

          6.1.3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6.1.4發包人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6.1.5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6.2設計人責任:

          6.2.1設計人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并對其負責。

          6.2.2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

          6.2.3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_年。

          6.2.4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

          6.2.5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本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咨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6.2.6設計人應保護發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并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7.2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按7.1條規定支付設計費。

          7.3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___%。

          7.4由于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

          7.5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其他

          8.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8.2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所采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

          8.3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應當注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4發包人委托設計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發包支付。

          8.5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7凡因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天津國際經濟金融仲裁中心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8.8本合同一式____份,發包人_____份,設計人______份。

          8.9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并在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訂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規定到相關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8.1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傳真、電子郵件、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他約定事項:

          發包人名稱(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設計人名稱(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住所: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銀行帳號: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銀行帳號:________

        建設工程設計合同8

          發包方:______

          設計方:______

          本協議中的所有術語,除非另有說明,否則其定義與雙方于_____年______月____日簽訂的《建設工程設計合同》(下稱“原合同”)中的定義相同。鑒于:

          發包方和設計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共同簽署了《建設工程設計合同》,雙方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建設工程設計合同》中未盡事項特訂立以下補充協議:

          1、所有單體工程施工圖必須在20__年2月15日前完成,以保證工程項目順利進行。

          2、因功能改變等原因造成的設計變動,施工圖紙應保證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包括地庫、地下室增層、閣樓、機房變動等)。

          3、鋼結構的二次設計由發包方發包,并由設計方進行審核。

          4、設計方須派駐設計代表,保證及時、有效的解決施工過程中的一切設計問題。

          5、因出圖時間延誤,施工過程中設計問題解決不及時等原因造成的一切損失,按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由設計方負責賠償。

          本協議生效后,即成為《建設工程設計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建設工程設計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協議中明確所作修改的條款之外,原協議的其余部分應完全繼續有效。

          發包方:___________

          設計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設計合同9

          工程名稱:工程地點:合同編號:

          設計證書等級:發包人:

          承包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發包人:承包人:

          發包人委托承包人承擔XX道路建設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設計市場管理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

          1.2國家及地方現行有關建設工程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1.4發包人對工程的要求和標準符合國家現行相關標準。第二條承包范圍:

          2.1本項目規劃紅線范圍內的方案設計。設計范圍為:工程紅線范圍內的需涉及的所有建筑設計(完成工程竣工驗收所必須的所有建筑設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估算總序號1分項項目名稱規模設計階段及內容方案初設施工圖投資(萬元)估算設計費(元)1、承包人承擔的設計任務和工作:XX道路建設工程項目的方案設計、說明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配合發包人完成方案報建。附屬建筑工程等所有設計及項目概算資料全套等工作內容,以及施工現場配合服務。 2、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因發包人原因需承包人做出設計修改、變更或增加設計工作量,相應修改、變更增加設計的設計費其設計費已包含在合同設計費總額中。如上述設計的修改、變更或減少設計相應設計費占到本合同設計費總額10%,雙方根據本合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3、根據成華府發【20xx】6號文件設計評審要求,項目方案設計評審完成后,承包人需按照區評審中心出具的評審意見進行優化修改設計,發包人不再支付優化修改設計服務費。若承包人不對設計進行優化修改的,發包人有權結合市場設計收費行情,對設計費作一定扣減。

          第三條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發包人根據項目要求設定)

          序號1 2 3 4

          資料及文件名稱立項文件地形圖、紅線圖勘察資料本地塊規劃條件份數1 1 1 1提交日期合同簽訂后3天內合同簽訂后3天內相應設計階段開始前相應設計階段開始前有關事宜第四條承包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成果數量及進度要求:序號資料及文件名稱份數1 2 3 4 方案設計文件初步設計文件8 8提交日期合同簽訂后10個工作日提交有關事宜1、本項目因實際情況的限制,在方案批準后2方案審查合格后10個工作日日內未提交地勘資料,提交工程工期順延。自提交初步設計批準后10個工作日地勘資料的10個工作提交日,承包人提供全套初施工圖設計文件提交后5個步設計文件。工作日提交2、如不進行初步設計,設計資料及概算資料的電子版文件1份施工圖設計時間自方案審查通過后15個工作日完成。施工圖設計文件12設計概算書6 5其他文件資料1若未按上表規定時間提交相應成果的,每延誤1天發包人有權扣除承包人設計費人民幣1萬元。第五條合同價款與支付5.1設計費用

          本合同設計收費簽約合同價:人民幣:(¥元),大寫:()(本合同最終設計費以國家審計機關依法作出的審計結果為準)。 5.2支付方式

          發包人應按合同條款的有關規定,按時向承包人支付設計費用。 5. 3支付時間

          發包人應按合同書規定的時間支付設計費用。承包人應在每一階段工作完成后的15日內提出付款申請,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付費次序第一次付費第二次付費占合同價設計費% 10% 20%付費基數付費時間(由交付設計文件所決定)(萬元)(萬元)簽約合同價簽約合同價1.9合同簽訂后30日內支付。 3.8 方案或初步設計審查合格后,并提交成果資料后30日內支付。施工圖審查合格并提交設計成果資付費額第三次付費30%簽約合同價5.7料且項目施工招標控制價評審完成后30日內支付。第四次付費第五次付費30% 10%簽約合同價審計審定金額5.7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30日內支付。剩余款項項目結算審計完成30個日內支付。第六條雙方責任6.1發包人責任

          6.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承包人提交資料及文件,但發包人不對其完整性、正確性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6.1.2除施工圖審查合格后因政策法規、用地條件、規劃要求等不可抗力造成的變更外,發包人不承擔在本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前的其它任何變更設計費用。

          6.1.3發包人應保護承包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承包人同意,發包人對承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

          6.1.4發包人負責辦理設計文件的技術審查和行政審查,并有權要求承包人配合。

          6.1.5承包人在不違反設計規范前提下,根據甲方要求及有關主管部門意見進行施工圖設計修改并完成設計審查、取得相關主管部門合格審查批復意見。甲方修改要求均以書面傳真方式確認。

          6.1.6業主有權對承包人承擔在本合同約定的工作范圍和內容(合同)中的設計工作做出適當地調整,因新增的工作量造成設計費增加的,設計費不再進行調整,承包人應當無條件接受。若因業主、規劃等原因導致項目規模、投資額減小,引發的設計修改、變更或減少設計相應設計費占到本合同設計費總額10%,具體縮減金額經甲乙雙方協商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6.2承包人責任:

          6.2.1承包人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并對其負責。

          6.2.2設計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根據國家、省、市現行相關設計規范、規定執行。

          6.2.3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50年。

          6.2.4承包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

          6.2.5承包人應全力配合發包人辦理設計文件的技術審查和行政審查。 6.2.6承包人應按發包人要求的數量提供所有為完成設計所必需的研究試驗階段性或成果性報告,接受發包人或上級主管部門的審查,并對相關問題作出澄清和解答。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根據需要及時到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

          (1)開工前在發包人指定的時間內,做好設計文件的技術交底工作;(2)在發包人規定的時間內有能力及時處理與解決施工中與設計有關的問題;

         。3)在發包人規定的時間內積極配合發包人對施工及設計方案進行優化設計;

         。4)參與工程質量事故分析,并對因設計造成的質量事故,提出相應的技術處理方案;

         。5)參加本工程的交工、竣工驗收,并配合質量監督部門校核工程是否按施工圖設計施工。

          若發包人在工作中發現設計代表不稱職或有違法行為時,有權提出更換,承包人應在發包人提出更換通知的7天內完成更換工作并使發包人滿意。

          6.2.7承包人應保護發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并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承包人索賠。

          6.2.8重大設計需要修改變更的,承包人接到發包人通知后,主設計師須在48小時內到場,一般變更在3個工作日內作出變更修改設計,提交給發包人,復雜變更設計提交時間雙方進行協商后確定。

          6.2.9承包人應按發包人要求完成本合同約定承包范圍外的設計工作,若該承包范圍外設計工作量較小,則發包人不再向承包人支付費用;若該承包范圍外設計工作量較大,發包人可根據承包范圍外設計工作量的多少給予承包人適當補償,該補償金額由發包人與承包人協商確定。

          6.3設計文件應得到發包人、發包人上級主管部門、規劃部門、建設主管部門、移交部門的認可。

          6.4設計過程中承包人和發包人應緊密配合,發包人對承包人的合理意見承包人應予采納。

          6.5人員保證與變更:

         。1)承包人應安排比選文件中承諾的人員投入工作,并在設計過程中和施工服務期內保持人員的相對穩定。

         。2)如果承包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瀆職或從事其他違法活動,發包人有權以書面形式提出更換要求,承包人應立即出具有同等資歷的.人員替換;若非因上述原因,承包人有權拒絕。承包人在事先取得發包人的同意后可以更換所派駐現場的人員,但應符合合同規定的資歷要求,否則,發包人有權拒絕。

         。3)承包人的工作進度沒有達到承包人投標書中承諾的進度計劃時,發包人有權提出要求增加承包人員,承包人應立即安排,其費用被認為已包含在合同價格之中。

          第七條違約責任7.1發包人違約責任

          (1)由于發包人變更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提供的資料不準確,或對其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或未按期提供設計必需的資料、工作條件,而造成設計的返工、停工、窩工或修改設計,承包人可要求發包人延長一定的日期提交成果資料,承包人實際消耗的工作量不予以增加費用。

         。2)發包人超過合同規定的日期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0.2%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承包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

          (3)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的(但并非承包人原因造成),應書面通知承包人,已付設計費不退,并按該階段的實際耗時,在(1萬元以下范圍內)增付和結清設計費,同時結束合同關系。

          7.2承包人違約責任

         。1)承包人將設計任務轉包,或者未經發包人同意私自分包的,發包人將有權中止合同,并計扣發包人合同價5%~10%的違約金。

         。2)承包人未按照國家現行的強制性技術標準、規范和規程進行設計,或未根據成果資料進行工程設計,或承包人在設計文件中指定或變相指定材料或設備生產廠、供應商的,發包人將計扣承包人合同價5%~10%的違約金。

         。3)承包人未能按期提交成果、設計文件的(發包人同意延長期限的除外),則承包人每延遲1天應向發包人支付相當于本合同總價款的0.2%的違約金,承包

          人延遲履行超過30天,視為承包人不能履行合同,發包人有權解除本合同。

          (4)因設計深度不夠、資料不足、方案缺陷以及設計質量低劣而被要求返工從而造成質量問題的,除由設計負責繼續完善設計外,發包人還可視造成的時間延誤和費用損失,計扣承包人合同價10%的違約金。

          (5)承包人若未及時選派合格的設計代表進駐施工現場,或未能在發包人和承包人約定的時間內給予答復、完成變更設計的,每延期15天(不足15天按15天計),發包人將按施工配合階段費用總金額的5%計扣承包人的違約金。

          (6)因承包人錯誤而造成一般質量事故的,承包人除向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用的5%作為違約金外,承包人還應無償繼續完善設計。

          (7)因承包人錯誤而造成重大質量事故的,發包人有權報請有關主管部門視事故造成的損失情況給予其他處罰。

          第八條其他

          8.1承包人為本合同項目所采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承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承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份數超過本合同規定的份數,承包人按實際發生價格另收工本費。

          8.2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應當注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承包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承包人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3發包人委托承包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8.4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5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調解決,協商不成的,不愿提請爭議組評審或者不愿接受爭議評審組意見的,可依法向合同簽訂所在地(成都市成華區)法院起訴。

          8.6本合同一式捌份,發包人叁份,承包人伍份。 8.7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之日正式生效。

          8.8本合同生效后,按規定到項目所在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8.9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0其它約定事項:因設計原因造成結算價高于中標價的,設計單位須賠償發包人相應損失。賠償金額不超過設計費總金額。

          發包人名稱:承包人名稱: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經辦人:

          審核人:

          委托代理人:經辦人:審核人:簽訂日期:

        建設工程設計合同10

          建設單位: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 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明確責任,分工協作,共同完成國家建設項目的設計任務,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規定和批準的計劃任務書,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名稱、規模、投資額、建設地點

          甲主委托乙方承擔 程的設計項目,建筑安裝面積為_____平方米,批準總投資____萬元,建設地點在 。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業經上報批準的設計任務書、工程選址報告,以及原料(或經過批準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文件和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甲方在__年______月______日施工圖設計前,應提供經過批準的初步設計文件和能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的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

          甲方對上述資料必須保證質量,不得隨意變更。

          2.及時辦理各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審批工作。

          3.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有關施工單位,由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竣工后,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4.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因技術上的特殊需要進行試驗,所需一切費用以及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費均由甲方負責。

          5.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復制、重復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范圍。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復使用。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在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設計文件;在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術設計文件;在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其中,初步設計文件一____份,技術設計文件一____份,施工圖設計文件一____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份數和需要模型費,另行收費。 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完畢所有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

          (大型建筑安裝工程,甲乙雙方可視具體情況分階段進行設計,在具備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設計合同,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各階段設計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交付設計文件的日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詳見附件(2)。)

          2.乙方必須根據批準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準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經濟協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范、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提交符合質量的設計文件。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后,在原定任務書范圍內的必要修改,乙方應負責承擔。

          4.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第四條 設計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設計,經乙方同意后,除設計文件交付時間另定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____元增付設計費,或按設計階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計算。

          2.原定任務書如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準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已經進行了的設計費用的支付,按前條辦法計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已付設計費不退,并按該階段的實際耗工時,增付和結清設計費,同時結束合同關系。

          第五條 設計費的數量和交付辦法

          本設計合同生效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交付相當于設計費的20%的.定金,設計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設計方案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支____%的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圖文件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結清全部設計費(設計周期較長的大型工程項目,施工圖階段的設計費,可按單項工程設計完成后分別撥付)。

          第六條 獎勵與違約責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資控制數內,由于乙方采用先進技術或合理建議而節省了工程投資,可以從節約投資額中提取__%獎勵乙方。

          2.由于甲方不能按期、準確提供有關設計資料,致使乙方無法進行設計或造成設計返工,乙方除可將設計文件交付日期順延外,還應由甲方按乙方實際損失工日,以每____元計算增付設計費。

          3.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設計費,應根據銀行關于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4.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____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于設計費的__%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5.因乙方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應由乙方繼續完善設計任務,并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設計費。對于因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外,還應付與直接受損失部分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第七條 其它。

          本合同自__年______月______日雙方簽字后生效,全部設計任務完成后失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內容抵觸。

          在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于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不屬于同一部門的,可向國家規定的合同管理機關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____份,送計委、建委、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__________ 設計單位(乙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

          XX編碼:__________ XX編碼: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

          __________ 年__________ 月__________ 日

        建設工程設計合同11

          建設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的規定,鑒于乙方具有符合國家規定的資質等級來承攬建設工程設計業務,經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_________工程的設計項目,建筑安裝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建設地點在_________。

          二、甲方義務

          1、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施工單位,與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俊工后,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2、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3、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復制,重復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范圍。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復使用。

          三、乙方義務

          1、乙方必須按照國家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國家規定的建設工程設計深度要求進行設計,并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設計文件;其中,設計文件一式_________份,技術設計文件一式_________份,施工圖設計文件一式_________份。

          2、乙方編制的設計文件,應當滿足編制施工招標文件、主要設備材料訂貨和編制施工圖設計文件的需要;同時編制施工圖設計文件,應當滿足設備材料采購、非標準設備制作和施工的需要,并注明建設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3、乙方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單位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四、設計費

          甲方將乙方提供的設計文件交由3-5家工程公司報價,若上述公司作出的報價均在甲方要求的基礎造價范圍內,甲方一次性付給乙方設計費人民幣_________元。

          五、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向乙方支付設計費,應根據銀行關于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2、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_________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于設計費的_________%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3、因乙方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應由乙方繼續完善設計任務,并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退還設計費。對于因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者,乙方應承擔賠償金。

          六、其它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雙方簽章后生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未盡事項,按我國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處理。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蓋章):_________ 設計單位(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建設工程設計合同12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投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委托方根據本合規定填寫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委托書(見附表一、二)

          第三條 勘察設計費取費的依據和取費標準,按國家規定執行。

          勘察設計費的撥付辦法,自合同生效后______天內,委托方應向承包方給付定金。

          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設計費,不足部分委托方應在______天內一次結清(或訂為分若干次結清)。

          勘察任務的定金為勘察費的30%,設計任務的定金為估算設計費的20%。本工程的勘察費為______元估算設計費為______元。

          委托方不履行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承包方不履行合同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四條 委托方的義務

          1.委托方應在商定的時間內向承包方提供必要的資料并對提供的時間、進度與資料的可靠性負責。

          提供資料的內容,技術要求及期限見附表三。

          2.在勘察設計人員進入現場作業或配合施工時,應負責提供以下工作和生活條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委托方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承包方參加。

          4.按有關規定的勘察設計取費標準如期如數付給承包方勘察設計費。

          5.維護承包方的`勘察成果和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或轉讓給第三方重復使用。

          第五條 承包方的義務

          1.承包方應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提交有關勘察成果和設計文件,并承擔責任。

          提交勘察成果的范圍、進度和質量,以及設計的階段、進度、質量和設計文件份數。詳見附表四。

          2.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后,在原定任務書范圍內的必要修改,由承包方負責。原定任務書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準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

          3.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書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進行設計技術交底,解決施工過程中有關設計的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試車考核及工程竣工驗收。對于大中型工業項目和復雜的民用工程應派現場設計代表,并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常駐代表費用由雙方協商(另附協議)。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因勘察設計質量低劣引起工程返工,或未按期提交勘察設計文件拖延工期造成損失,由承包方繼續完善勘察設計任務,并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勘察設計費。具體規定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因勘察設計錯誤而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承包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外,還應付給委托方與直接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3.承包方不按合同規定的期限提交勘察成果、設計文件,每拖延一天,應向委托方交納按勘察設計費5‰的違約金。

          4.由于變更計劃、提供的資料不準確、未按期提供勘察設計必需的資料或工作條件而造成勘察設計工作的返工、窩工或修改設計,委托方應按承包方實際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費用。具體規定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因委托方責任造成勘察設計工作的重大返工或重作設計,應另行增加勘察設計費用。

          6.委托方超過合同規定的日期付費時,應償付逾期的違約金。違約金每逾期一天,按該工程勘察設計費的5‰計算。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于一個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雙方不屬于同一部門的,合同雙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經雙方協商一致,增加補充下列______項條款(沒有增補以“空白”記入)。

          第九條 附則

          本合同未言明事項,一律按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規定執行。

          本合同附件:《建設工程設計委托書》、《工程地質勘察委托書》、《建設文件和勘察設計基礎資料交付日期一覽表》、《勘察設計文件交付日期一覽表》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正本2份,委托方、承包方各執1份;副本______份,分別報送業務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設銀行備案。

          委托方(蓋章):________  承包方(蓋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

          委托代理人(簽名):____  委托代理人(簽名):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_月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

          鑒(公)證意見 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

          鑒(公)證機關(章)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建設工程設計合同13

          工程名稱: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

          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費等見下表。

          第三條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第四條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

          第五條本合同設計收費估算為__________元人民幣。設計費的支付進度詳見下表:__________

          第一次付費

          預付款

          第一次付費

          提供全套設計文件

          說明:

          1、提交各階段設計文件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

          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核定,多退少補。

          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六條雙方責任

          6.1發包人責任:

          6.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6.1.2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合同(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

          6.1.3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6.1.4發包人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6.1.5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6.2設計人責任:

          6.2.1設計人應按照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并對其負責。

          6.2.2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為:國家相關現行規范

          6.2.3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50年

          6.2.4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

          6.2.5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本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咨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6.2.6設計人應保護發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并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7.2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

          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按7.1條規定支付設計費。

          7.3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_______%。

          7.4由于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的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其他

          8.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8.2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所采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設計人交付的設計文件份數超

          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員另收工本費。

          8.3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應當注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4發包人委托設計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8.5甲方委托乙方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7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列第(一)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8.8本合同一式肆份,發包人叁份,設計人壹份。

          8.9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并在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定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規定到項目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鑒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8.1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定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它約定事項:

          本工程所用到的相關專業資質均有乙方提供,必須滿足相關規定。

          發包人名稱:__________設計人名稱: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

        建設工程設計合同14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人:(以下簡稱乙方)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設計,工程地點為致,簽訂本合同,共同執行。

          第一條 本合同簽訂依據

          1. 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 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 3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 設計依據

          2. 1發包人給設計人的委托書。

          2.2發包人提交的基礎資料。

          2.3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國家標準、燃氣、冶金、石化行業技術標準及其他相關設計標準和規范。

          第三條 合同文件的優先次序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視為是能互相說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義或不一致,則根據如下優先次序來判斷:

          3. 1合同書及附件。

          3.2發包人要求。

          第四條 本合同項目的名稱及設計內容:

          項目名稱: 設計內容:

          第五條 發包人給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文件及時間甲方須提供一切設計方所需資料,時間根據設計方的需要確定。

          第六條 設計人給發包人交付的設計文件、份數、時間及交付地點

          交付地點:石家莊或郵寄。

          第七條 費用

          雙方商定,本合同設計費總額為 元整(¥ 元)。

          第八條 支付方式

          設計人完成本項目,向發包人提交施工圖時,發包人向設計人一次性支付設計費叁萬零柒佰捌拾元整(¥ 元)。

          第九條 雙方責任:

          9.1發包人責任:

          9.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基礎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規范進行設計。

          9.1.2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條件,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返工時,雙方除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返工費。

          9.1.3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按該階段支付設計費。

          9.1.4發包人應按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相應的設計費。

          9.2設計人責任

          9.2.1設計人應對本項目的技術先進性、可靠性、投資經濟性、合理性負責。

          9.2.2設計人應按國家及行業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范、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第六條及本合同技術附件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設計文件,并對提交的設計文件的質量負責。

          9.2.3設計人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完善或補充,設計人有責任承擔在設計文件執行過程中作相應的服務。由于設計人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收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并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數額雙方按損失額度確定。

          9.2.4設計人應按時提交設計文件。

          9.2.5設計人交付設計文件后,按規定參加發包人組織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的調整補充。

          9.2.6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發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9.2.7施工與調試期間,設計人應及時處理出現的設計問題,確保施工順利進行。

          9.2.8設計人未經發包人許可,不得將設計任務轉包或分包給第三方,否則由此而引起的設計質量、功能問題,由設計人承擔責任。

          9.2.9在設計過程中,設計人應滿足發包人在不超出原定設計范圍內提出的要求。

          第十條 保密

          發包人所提供的所有資料以及設計成果資料未經發包人同意。設計人不得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項目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泄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糾紛解決

          本建筑工程設計合同發生爭議,發包人與設計人應及時協商解決。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及其它

          12.1本工程項目中,設計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設備的生產廠或供貨商。

          12.2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以外的工作服務,另行簽訂協議并支付費用。

          12.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12.4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合同專用章即生效,一式計人各執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5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來往傳真、電報、會議紀要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6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設計合同15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ㄓ稍O計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費等見下表。

          序號

          分項目名稱

          建設規模

          設計階段及內容

          估算總投資

         。ㄈf元)

          費率%

          估算設計費(元)

          層數

          建筑面積

          (m2)

          方案

          初步設計

          施工圖

          第三條 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序號

          資料及文件名稱

          份數

          提交日期

          有關事宜

          第四條 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

          序號

          資料及文件名稱

          份數

          提交日期

          有關事宜

          第五條 本合同設計收費估算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付費次序

          占總設計費

          %

          付費額

         。ㄔ

          付費時間

          (由交付設計文件所決定)

          第一次付費

          20%定金

          第二次付費

          第三次付費

          第四次付費

          第五次付費

          說明:

          1.提交各階段設計文件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

          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核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發包人責任:

          6.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問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討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問。

          6.1.2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在未簽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應按收費標準,相應支付設計費。

          6.1.3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6.1.4發包人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6.1.5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6.2設計人責任:

          6.2.1設計人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并對其負責。

          6.2.2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

          6.2.3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________________年。

          6.2.4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

          6.2.5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本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咨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6.2.6設計人應保護發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并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7.2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按7.1條規定支付設計費。

          7.3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__________________%。

          7.4由于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 其他

          8.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8.2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所采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

          8.3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應當注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4發包人委托設計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它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8.5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7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8.8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_份,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份,設計人___________份。

          8.9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并在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訂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規定到項目所在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鑒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8.1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它約定事項:

          發包人名稱:

          設計人名稱:

         。ㄉw章)

         。ㄉw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住 所:

          住 所:

          郵 政 編 碼:

          郵 政 編 碼: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 戶 銀 行:

          開 戶 銀 行:

          銀 行 帳 號:

          銀 行 帳 號: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鑒 證 意 見:

         。ㄉw章)

         。ㄉw章)

          備 案 號:

          經 辦 人:

          備 案 日 期: 年 月 日

          鑒 證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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