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合同優選7篇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么正式、規范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產品合同8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產品合同 篇1
合同編號:
甲方(收購方):
乙方(種植銷售方):
甲方為農產品加工企業,乙方為農產品種植戶。經雙方協商,乙方作為甲方的農產品標準化生產基地,在甲方的技術指導下,為甲方種植農產品,甲方給予乙方技術指導并保證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收購乙方按約生產的農產品。為保障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雙方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訂立本合同。
一、標的條款:乙方有適宜農產品種植土地 ____在 處,已經甲方確定為農產品標準化生產基地。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 年度相應農產品收獲收購季節結束,乙方在上述基地種植本合同附件一確定的農產品,由甲方按約收購。農產品的名稱、品種、產地、規格、種植面積、收購數量、收購價格、技術標準和質量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一(農產品種植收購詳情單)。
二、種子種苗的供應條款:種子種苗的供應按下列第 項確定:
1、由乙方自行在市場上采購;
2、由甲方有償提供;
3、由甲方無償提供;
4、甲、乙雙方另行商定。
由甲方有償提供的,種子種苗的價格應當在農產品種植收購詳情單中列明,種子種苗費,由乙方按下列第 項規定支付:1 在取得種子種苗時一次支付;
2、在取得種子種苗時支付種子種苗款的50%,余下的50%待收購產品時扣回,扣不足的由乙方另行付給;
3、取得種子種苗時支付種子種苗款,全部種子種苗款在收購產品時扣回,扣不足的由乙方另行付給。
甲方提供種子的,保證種子的發芽率達到 %以上,達不到 %由甲方補給種子,種子發芽率以室內試驗為標準。甲方提供種苗的,保證種苗的成活率達到 %以上,達不到 %由甲方補給,成活率以室內試驗為標準。
三、農產品的栽培和田間管理條款:為保證農產品的質量,甲、乙雙方應當在農產品的栽培、田間管理方面加強合作。甲方向乙方提供相關農產品的種植資料,指定技術人員定期到乙方田間進行技術指導。乙方應當接受甲方的培訓和技術指導,按照相應農作物的栽培技術要求做好播種、肓苗、澆水、培土、除草、施肥、用藥、除病蟲害、收割和其他田間管理,并做好各項家事作業記錄。
在種植過程中,乙方必須按規定施肥和使用農藥,對農藥的使用,甲方有特殊要求的,只能使用甲方規定的農藥和用藥要求。若出現確需使用甲方規定以外的農藥的,應事先商請甲方技術部門,經甲方技術部門同意確認才能使用。如果未經甲方同意濫使農藥和其他有害農產品質量的化學、生物制劑,造成農產品不符食品衛生要求和本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的,甲方有權拒絕收購乙方生產的該批農產品。
四、收割和交貨條款:農產品的收割根據相應產品的播種期、氣候、規格、品質要求等具體情況決定。臨近收割季節時,乙方應當將農事記錄和相關農產品的成熟情況告訴甲方,甲方應派技術人員到田間指導收割,并向乙方及時下達收購通知。
收割后的農產品應當及時裝筐裝載運送至交貨地點。交貨地點通常情況下在甲方加工工場,運輸費用由乙方負擔。需要運送至其他地點的,甲方應當及時通知乙方,因此增加運輸費用的,增加的運輸費用由甲方負擔。
乙方應當清潔的運輸工具運輸,并予以固定,以避免擠壓、污染。農產品需要暫時停放時,應當停放在通風陰涼處,以保證農產品的新鮮。農產品沒失、破損、變質、污染等風險責任,過磅交貨前由乙方承擔,過磅交貨后由甲方承擔。五、收購及驗收條款:乙方在基地上種植的符合質量要求的農產品,應當全部交售給甲方,甲方必須全部收購。收購時,甲方應當對乙方交售的農產品即時進行驗收,檢驗合格的按品級確定收購價,并向乙方出具收購單。檢驗不合格的,可以拒絕收購,但應向乙方說明理由。對于符合食品衛生要求,品級不合格的,甲方可以降級收購,并與乙方協商后確定收購價,向乙方出具收購單。
對于需要作農藥殘留和理化指標檢測的農產品,甲方也應即時檢測。不能即時檢測的,應當在收購后 天內檢測。收購后不能即時檢測的農產品,甲方應當分戶堆放,以區別來源。由于無法區別來源造成的不利后果由甲方承擔。
六、收購單價和價款結算條款:收購單價本合同附件一(農產品種植收購詳情單)有明確規定的,從其規定;本合同附件一(農產品種植收購詳情單)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的,由雙方在收購時協商確定。國家或者當地政府有收購保護價的,收購價格不得低于國家及當地政府規定的收購保護價。
甲方收購乙方交售的農產品后,應當即時付清價款。乙方憑甲方出具的收購單向甲方財務部門結算,甲方財務部門見單后應當立即付款,不得打白條支付。對于需要作農藥殘留和理化指標檢測的農產品,價款在確定檢測之日的次日支付;檢測不合格的,甲方應將農產品交還給乙方,向乙方告訴處置意見,并可以拒付價款。
七、不可抗力條款: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合同時,應盡快向對方通報事由,提供相應證明后,造成產品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擔違約責任,對產品的處理,可由雙方協商解決。
八、違約責任條款:甲、乙雙方均應認真履行合同,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應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的違約責任:
。1)不按本合同要求種植和交售農產品的,按每畝 元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種植的農產品不交售甲方,另行出售給第三方的,按每畝 元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因而造成甲方另行臨時采購的,臨時采購價高于雙方約定收購價部分為甲方的損失,由乙方予以賠償。(3)遲延交售造成甲方另行采購的,甲方有權拒收。因而造成甲方另行臨時采購的,臨時采購價高于雙方約定收購價部分為甲方的損失,由乙方予以賠償。
。4)因施肥、農藥和其他生物、化學制劑使用不當和田間管理不當,造成品質不符要求的,甲方有權拒收。
2、甲方的違約責任:
。1)不按約定的要求提供種子種苗,造成乙方錯過種植季節的,按每畝 元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提供的種子種苗不符要求的,應當及時補救,無法補救或者補救后,仍造成乙方絕收、減收的,應當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3)拒絕收購的,按每畝 元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可以另行出售農產品。乙方另行出售增加的費用和另行出售的價格低于約定的收購價的損失,由甲方予以賠償;
(4)延遲收購的,每延遲一天按延遲收購部分價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因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還應當進行賠償;
(5)延遲付款的,每延遲一天按延遲付款部分價款的萬分之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因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還應當進行賠償;
。6)由于甲方提供的技術指導培訓和種植要求存在嚴重差錯,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九、爭議解決條款: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任何一方當事人不愿意協商的或協商不成的,可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十、合同生效條款:
1、本合同經雙方當事人或者其授權代表簽署之日生效。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4、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簽訂于 地點。
甲方(簽章):
授權代表:
住 所:
電 話:
乙方(簽章): 授權代表: 住 所: 電 話:
產品合同 篇2
甲方:乙方:
甲方是綠色陽光綜合布線產品(以下簡稱“協議產品”指綠色陽光綜合布線產品報價單范圍內產品)中國區唯一合法生產商,具有良好的信譽;乙方是具有較強技術實力和良好信譽的網絡產品分銷商。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著誠實信用和平等互利的原則,就雙方共同開拓綠色陽光綜合布線產品市場,推動雙方事業共同繁榮與發展,達成以下協議,并共同遵守:
一、總則
1、授權
甲方授權乙方為地區總分銷商(分銷商通常以省級或主要地區為單位建立,具有較強的分銷能力及集成能力,能夠獨立承擔所轄區的物流推廣及售后服務并銷售綠色陽光綜合布線產品,具體型號見附件《產品報價單》),并向乙方授予資格證書。
隨著甲方產品線的不斷豐富,甲方將增加其“協議產品”授權范圍。后續授權方式為甲方授權人簽發新的《產品報價單》,乙方授權人簽字認可,雙方備案,作為協議的補充文件。
如果乙方希望就某次商事活動在分銷區域以外銷售“協議產品”,須經甲方同意并備案。
2、乙方承諾
1)、接受甲方的市場管理,遵守本協議中銷售政策,維護市場價格體系;對乙方任何違反本協議中市場銷售政策的行為,甲方有權按照本協議的相關條款進行處罰。
2)、遵守本協議中商務政策,按本協議規定執行定貨,遵守訂貨計劃等的要求;對乙方任何違反本商務政策的行為,甲方有權按照本協議的相關條款進行處罰。
3)、乙方須維護甲方品牌“綠色陽光”的聲譽,尊重甲方的商標權、專利權、總代權,不假借甲方“綠色陽光”品牌銷售非甲方產品(包括但不限于偽劣產品),對此違約(侵權)行為,甲方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同時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分銷商資格。
4)、乙方將“協議產品”與其他廠家的產品配套銷售時,須向最終用戶闡明配套銷售情況,因其他廠家的產品而受到第三方質量賠償請求的,甲方不承擔其他廠家的產品質量責任。
3、注冊及變更
乙方須按實際情況如實填寫附件——《綠色陽光分銷商注冊登記表》。若甲方發現乙方虛假填寫《綠色陽光分銷商注冊登記表》,則甲方有權單方面取消乙方的分銷商資格。
如乙方登記注冊有關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以免因此引起雙方損失。
4、承諾銷售額
乙方承諾為了保證區域物流平臺的正常運作,將用萬以上人民幣作為綠色陽光綜合布線產品銷售的專項基金,以及月承諾量80%的安全庫存。
乙方承諾“協議產品”銷售任務年回款總額為______萬元人民幣/年;
其中第一季度回款______萬元人民幣/季,第二季度回款______萬元人民幣/季,第三季度回款______萬元人民幣/季,第四季度回款______萬元人民幣/季。
乙方每月回款額皆不低于萬元人民幣/月。
乙方應積極銷售“協議產品”,如果乙方連續三個月未完成月度銷售任務,則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分銷商資格。
5、分銷商人力資源配置
乙方須配備專職“協議產品”的產品技術支持、服務人員和市場銷售人員,負責“協議產品”的技術支持、服務、推廣和市場銷售工作。同時乙方須配備專人作為技術支持、服務和市場銷售的接口人并在《綠色陽光分銷商注冊登記表》上登記,如果該人員變更,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作相應變更登記,以便雙方更好地聯系和溝通。
在本協議生效后三個月內,乙方須至少具備2名以上“綠色陽光認證工程師”以及2名以上“綠色陽光設計工程師”。甲方將給予以上名額的免費認證培訓。如乙方屆時未能具備上述技術人員,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作。
6、商情溝通
為了協調雙方更好地合作和互相支持,乙方應在每月最后一天提交《綠色陽光分銷商月庫存報表》和《綠色陽光分銷商月度溝通表》,由乙方總經理或授權人審核后提交甲方渠道管理部,存檔備案。
以上表格是甲方考核乙方銷售業績以及甲方對乙方進行支持的重要依據,如果乙方不及時提供以上表格或提供的表格信息虛假,甲方將有權拒絕對乙方的支持,并按乙方自動放棄本季度全部返點處理。
7、保密條款
1)、甲乙雙方須對商議活動中的分銷政策及價格等商業秘密對第三方嚴格保密,不向第三方泄露。由泄密而造成其中一方損失的,泄密方應承擔對損失方的賠償責任,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
2)、本保密條款在雙方本協議關系終止后兩年內繼續有效,對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
8、非正當行為約束
甲方工作人員應盡自己的職責給予乙方更大的支持,不得利用工作職權以任何方式向乙方索取或接受物質利益,如果乙方遇到甲方工作人員向乙方索要物質利益,乙方有義務拒絕,并立即向甲方渠道管理部門投訴;乙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相關工作人員提供傭金、回扣等非正當物質利益,以換取該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對乙方進行的非正當支持;如果甲方發現乙方對甲方工作人員提供非正當的物質利益,無論是被動提供還是主動提供,甲方除對該工作人員進行嚴厲處罰外,同時將對乙方進行扣除返點等處罰。
甲方工作人員不得擅自向乙方借用貨物、貨款,未經甲方公司渠道管理部書面允許,乙方支借給甲方工作人員的貨物、貨款屬乙方與甲方工作人員私人間行為,甲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9、信息往來
為保證甲乙雙方信息往來通暢,乙方須向甲方提供地址、電話、e-mail等有效的聯系方式,甲方將定期向乙方通告最新產品情況及其他事宜;甲方也將利用電話、e-mail、公司網站等方式與乙方保持信息溝通。
二、銷售政策
1、價格政策
1)、甲方產品價格包括分銷價、代理價、經銷價、市場最低限價、媒體價。甲方以分銷價向乙方供貨。乙方在媒體(含網站)上刊登的“協議產品”價格須不低于甲方的媒體價。如果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在媒體(含網站)報出價格低于媒體價,則甲方將按乙方嚴重違規處理,有權扣除乙方當季度全部獎勵。同時乙方有義務協調經銷商維護市場最低限價。
2)、在特殊情況下,如乙方欲參與某些有重大影響的工程或項目且需要公司給予價格支持,可向所轄區甲方代表處或地區平臺提出特價申請,經批準后可從甲方按特價進貨,但以特價形式購入的產品不享受價格保護,且此筆業務不享受任何獎勵支持,金額記入銷售額中。甲乙雙方對特價均應嚴格保密,乙方不得將特價產品用于其他項目或進入分銷渠道擾亂市場價格。
3)、如果由于市場需要,甲方調整市場價格,甲方須將新的價格以“價格調整通知單”形式書面通知乙方,該“價格調整通知單”由甲、乙雙方授權人簽字確定,作為本協議的補充文件存檔,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乙方原則上須按照本協議附件《產品報價單》中規定的價格按經銷價向經銷商供貨,按市場最低限價向最終用戶進行供貨。
5)、如果甲方發現乙方在市場銷售過程中違反本協議上述的價格規定,一個季度中有一次價格違規,則扣除本季度獎勵的1/3,如果出現兩次違規,則扣除本季度獎勵的2/3,如果出現兩次以上的價格違規,則扣除本季度全部獎勵。如果乙方本季度沒有獎勵,則違規處罰將分別按照本季度實際定貨額1%(違規一次)和2%(違規兩次)從后續定單中罰款,如果超過兩次或乙方拒絕支付罰款,則甲方將停止向乙方供貨,并取消乙方分銷商資格。
2、價保政策
1)、甲方的產品價格調整時,對乙方在調價前45天內(從甲方銷售出庫單日期為準)所進降價產品按提貨單給予價格保護,超期及欠款者除外。甲方在調價通知公布7天內向乙方回復價保確認金額,價保金額沖抵乙方下次進貨款。樣品、促銷用品及其他特價產品不享受價格保護。
3、獎勵政策
甲方視乙方在季度、年度不同的回款完成情況給予不同獎勵(特價不獎)
1)、季度獎勵(季度以連續3個月作為一個周期)
季度回款總額獎勵數
15-30萬以上(含15萬)1%
30-45萬以上(含30萬)2%
45-60萬以上(含45萬)3%
60萬以上4%
2)、年度獎勵(年度以每年12月30日作為年度周期的截止日期。)
分銷商類型年度銷售回款總額獎勵數
160-100萬0.5%
2100-150萬1%
3150-210萬1.5%
4210-280萬2.0%
5280-360萬2.5%
6360-450萬3%
7450-550萬3.5%
8550萬以上4%
(特價產品不享獎勵)
以上獎勵都將以貨物沖抵。銷售回款以到帳日期為準。
3)、服務費用支持:(此條款僅對簽定服務商協議的分銷商適用)
對簽定服務商協議的乙方有義務承擔所轄區售前、售中、售后服務職能,同時甲方將給予適當的服務費用支持。(詳見《服務商協議》)
4)、廣告基金:
甲方給予銷售回款的1.5%作為廣告基金(特價產品銷售額不列入廣告基金計算)。乙方可以利用這筆費用在當地進行綠色陽光綜合布線產品的市場推廣活動,憑合同、樣刊和發票沖抵下次進貨的貨款(經審核后原發票返回乙方)。
三、商務政策
1、物流
1)乙方向甲方商務部直接下訂單和結算,由甲方直接供貨,直接享受甲方銷售政策。供貨價格按照本協議附件《產品報價單》中的分銷價格執行(特價例外)。
2)乙方向甲方訂貨時須填寫《綠色陽光綜合布線產品購銷合同》(格式見附件中提供的范本),并在當日以傳真形式通知甲方商務部。公司商務部在收到訂單10分鐘內給客戶作出訂單確認。
3)甲方和乙方簽訂的《綠色陽光綜合布線產品購銷合同》中,在一般情況下,甲方向乙方提供鐵路行包運輸或汽運并提供門到門服務,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自行選擇;在特殊情況下,乙方要求甲方以其他方式發貨(如中鐵快運、ems、航空),費用由乙方承擔。
4)甲方對于供貨周期承諾為:確認后的訂單當天發貨,確保東北區3-4天內到貨,華北區和西南、西北、華東區3-5天內到貨,華中、華南區3-4天內到貨。貨物發出后,甲方將發貨情況及時通知定貨方。乙方在收到貨物后應予以反饋,若7日內收不到貨,應及時通知甲方,否則視為其已收到該貨物。
2、結算
1)結算方式:
現金結算:公司原則上實行“款到發貨”的原則。
承兌匯票:甲方受理3個月以內的銀行承兌匯票(視同現款);受理4-6個月以內的銀行承兌匯票(按銀行當期貼息利率扣除貼息);不受理商業承兌匯票。
帳期:乙方資信良好且已與甲方了穩定業務關系的并連續3個月完成銷售任務,可以向甲方申請帳期和信用額度。
2)、帳期的審批程序是:
a、乙方提出申請
b、甲方當地評估
c、甲方渠道管理部評估并審批
d、甲方財務部審核通過
e、甲方總經理審批
經過上述申請審批環節并通過后,甲方可以向乙方提供30天的帳期支持,額度為上月銷售回款的50%。
四、培訓與技術支持
。、日常技術支持
乙方須負責其銷售的“協議產品”售前售后技術支持服務,甲方作為乙方的技術后援。乙方如遇到自身無法解決的技術問題,可以向甲方尋求技術支持。日常技術支持服務主要包括:免費電話支持服務、免費e-mail技術支持服務、新資料發放服務及新軟件升級服務等等。具體內容參見〈技術與服務〉合同。
。病F場支持
乙方遇到自身無法解決的技術問題時,可向甲方申請現場支援,具體事由由雙方協定。若向甲方直接申請現場支持時,可由乙方技術服務負責人根據實際情況填寫書面申請,甲方判斷是否符合現場支援條件,若符合,則安排甲方工程師到現場支援。并按〈技術與服務〉合同決定是否收取相關費用。
。、培訓
甲方應積極為乙方提供技術培訓,使乙方能較好地掌握“協議產品”的'應用和技術特點。乙方可以在甲方的“授權網絡產品培訓中心”參加培訓和認證。甲方為乙方提供4名免費培訓名額(包括認證考試),該名額在本協議生效后三個月內有效。
。、售后服務:
1)、如果乙方所訂購“協議產品”在包換期內出現質量問題,可向甲方申請更換。
2)、如果乙方所訂購“協議產品”在安裝使用過程中出現質量問題,可向甲方提出更換申請,經甲方確認后負責更換。更換時乙方需填寫附件《換貨申請表》,如未填寫或填寫不完整,甲方有權不受理更換申請。
3)、但對于由不可抗力引起的損壞(如天災),或由人為引起的損壞(如:未按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中所列的用途和方法操作而引起的系統損壞;未能滿足“協議產品”正常運行所需環境條件或不滿足電氣參數要求而引起的系統損壞等),不在甲方包換范圍之列。
4)、乙方應在每月度的《綠色陽光分銷商月度溝通表》中,填寫本月度對用戶的技術支持與服務情況,并及時反擴靶議產品”存在的各種問題。
5)、乙方有權對甲方未能履行其承諾提出投訴,全國統一服務監督電話:010-62056604,13001262230。
五、市場宣傳與活動
乙方應維護甲方及產品的形象,不違反甲方企業標識的使用規定,廣告中不出現其他品牌的同類產品,可以“綠色陽光總(獨家、唯一)經銷”等具體有排他性的名義進行廣告宣傳及其它商業活動,但不可以任何形式損害甲方的利益。
甲方應在每月的“月度溝通表”中如實填寫本月進行過的各種市場推廣工作進展情況,作為甲方對乙方業績評價的重要依據。
六、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所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如協商不成,應提請深圳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七、協議期限
此協議(含相關附件)一式肆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至20xx年12月31日,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簽字蓋章生效后,甲乙雙方以前簽訂的有關本協議中“協議產品”的合作協議即時作廢,雙方的合作以本協議的條款為準。協議期滿后,雙方合作關系及本協議視合作情況,在雙方無異議的情況下進行續簽或終止作廢。
八、本協議及附件的解釋權在甲方。
本協議為甲乙雙方合作的公司行為,不詳或未盡之處可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蓋公章或合同章)
代表(簽字):簽約時間:
乙方:(蓋公章或合同章)
代表(簽字):簽約時間:
產品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決定:
1、現甲方決定購買乙方燈具系列產品,乙方需向甲方提供質量有保證的產品。
2、產品質量保證期限為貳年,除應急產品和軟燈帶為壹年。
3、如產品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非人為損壞)乙方有責任負責維修或更換(具體事宜根據情況雙方協商制定)。
4、自合同簽訂之日起25日內乙方需保證甲方的貨物供應。
5、合同簽訂后甲方需向乙方預付30%的貨款作為定金,剩余貨款貨到烏魯木齊乙方通知甲方,甲方付清剩余65%貨款。余下5%的貨款作為質量保證金,兩年產品無質量問題甲方全額付給乙方。
6、具體訂貨數量、金額和單價以合同清單為準。(后附產品明細清單)
7、違約責任:按照相關法律程序辦理。
8、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提交合同簽訂地仲裁委員會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9、甲方燈具如有剩余未用完,在不影響銷售的情況下,可以退換貨。
10、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11、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產品合同 篇4
供方: (簡稱甲方) 簽定地點:
需方: (簡稱乙方) 簽定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經過甲方、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價、金額。
二、質量要求: (1:人為機械原因損壞除外,2:在正確使用范圍內質保。)
三 、交(提)貨時間地點:
四、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
五、結算方式:
六、違約責任:
1、合同執行過程中,單方解除合同視為違約。
2、不可抗力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3、合同執行期間乙方如果變更貨物數量和種類所擔誤到貨日期,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向守約方法院提出訴訟,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產品合同 篇5
訂立合同雙方:
買受人(全稱):
出賣人(全稱):
為了增強買賣雙方的責任感,確保雙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工礦產品買賣合同。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應注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 )項執行:
。ǎ保┌磭覙藴蕡绦校唬2)無國家標準而有行業標準的,按行業標準執行;(3)無國家和行業標準的,按企業標準執行;(4)沒有上述標準的,或雖有上述標準,但買受人有特殊要求的,按買賣雙方在
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
。ㄔ诤贤斜仨殞懨鲌绦械臉藴蚀、編號和標準名稱。對成套產品,合同中要明確規定附件的質量要求;對某些必須安裝運轉后才能發現內在質量缺陷的產品,除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合同中應具體規定提出質量異議的條件和時間;實行抽樣檢驗質量的產品,合同中應注明采用的抽樣標準或抽驗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術條件后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封存,分別保管,作檢驗的依據。)
第二條 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一蛑鞴懿块T有計量方法規定的,按國家或主管部門的期執行;國家或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買賣雙方商定。對機電設備,必時應當在合同中明確規定隨主機的輔機、附件、配套的產品、易投備品、配件和安裝修理工具等。對成套供應的產品,應當明確成套應的范圍,并提出成套供應清單。)
3.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定及計算方法:
第三條 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產品的包裝,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按技術或執行;國家與業務主管部門元技術規定的,由買賣雙方商定。產得包裝物,除國家規定由買受人供應的以外,應由出賣人負責供應。以多次使用的包裝物,應按有關主管部門制訂的包裝物回收辦資行;有關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買賣雙方商定包裝物回收辦法,分合同附件。產品的包裝費用,除國家另有規定者外,不得向買受人外收取。如果買受人有特殊要求的,雙方應當在合同中商定,其售費超過原定標準購,超過部分由買受人負擔;其包裝費低于原定核的,相應降低產品價格。)
第四條 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發地點(包括專用線、碼頭)
l、產品的交貨單位: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 )項執行:
。╨)出賣人送貨(國家主管部門規定有送貨辦法的,按規定的辦法執行;沒有規定送貨辦法的,按雙方協議執行);
。ǎ玻┏鲑u人代運(出賣人代辦運輸,應充分考慮買受人的要商定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
(3)買受人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 。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 。
。ㄙI受人如要求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四十天通知出賣人,以便出賣人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買受人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中明確規定;買賣雙方對產品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雙方當事人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第五條 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規定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的交貨日期,以買受人發運產品時承運部門簽發的戳記日期為準,當事人另有約定者,從約定;合同規定買受人自提產品的交貨日期,以出賣人按合同規定通知的提貨日期為準。出賣人的提貨通知中,應給予買受人必要的途中時間,實際交貨 或提貨日期早于或遲于合同規定的日期,應視為提前或逾期交貨或提貨。)
第六條 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政府定價執行;
。2)按政府(轉載自百分網,請保留此標記。)指導價執行;
。3)不屬于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的產品,或因對產品有特殊技術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價格的,按買賣雙方的商定價執行,合同范本《工礦產品買賣合同》。
。▓绦姓▋r或政府指導價的,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或提貨期內,遇政府調整價格時,按交貨時的價格執行。逾期交貨的,遇價格上漲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或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新價格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原價執行。由于逾期付款而發生調整價格的差價,由買賣雙方另行結算,不在原托收結算金額中沖抵。執行協商定價的,按合同規定的價格執行。)
2、產品貨款的結算:產品的貸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他費用的結算,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
。ㄓ猛惺粘懈斗绞浇Y算的,合同中應注明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驗貨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為十天,從運輸部門向收貨單位發出提貨通知的次日起算。凡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縮短或延長驗貨期限的,當在托收憑證上寫明,銀行從其規定。)
第七條 驗收方法
(合同應明確規定:1.驗收時間;2.驗收手段;3.驗收標準;由誰負責驗收和試驗;5.在驗收中發生糾紛后,由哪一級產品質監督機關執行仲裁等。)
第八條 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買受人在驗收中,如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 天內向出賣人提出書異議;在托收承付期內,買受人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2.買受人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所交產品符合同規定。
3.買受人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提出異議。
4.出賣人在接到買受人書面異議后,應在 天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買受人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ㄙI受人提出的書面異議中,應說明合同號、運單號、車或船發貨和到貨日期;說明不符合規定的產品名稱、型號、規格、花色、標志、牌號、批號、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號、數量、包裝、檢驗方法、檢
情況和檢驗證明;提出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的處理意見,以及當事人雙方商定的必須說明的事項。)
第九條 出賣人的違約責任
1.出賣人不能交貨的.,應向買受人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貸款 %(通用產品的幅度為1%~5%,專用產品的幅度為10%~30%)的違約金。
2.出賣人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果買受人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買受人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出賣人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出賣人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3.出賣人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出賣人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支付的費用。買受人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出賣人應當償付買受人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出賣人應當負責賠償。
相關的合同范本
·買賣合同的定義(什么是買賣合同) ·英文版買賣合同 ·標準商品買賣合同
·貨物買賣合同 ·車輛汽車買賣合同 ·水果買賣合同
4.出賣人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買受人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并承擔買受人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5、出賣人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和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產品,買受人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買受人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出賣
人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出賣人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買受人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出賣人未經買受人同意,單方面改變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的,應當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
7、出賣人提前交貨的,買受人接貨后,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買受人可拒絕提貨。出賣人逾期交貨的,出賣人應在發貨前與買受人協商,買受人仍需要的,出賣人應照數補
交,并負逾期交貨責任;買受人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出賣人通知后十五天內通知出賣人,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復隨,視為同意發貨。
第十條 買受人的違約責任
1、買受人中途退貨,應向出賣人償付退貨部分貨款 %(通用產品的幅度為 1%~5 %,專用產品的幅度為 10 %~3 0 %)的違約金。
2、買受人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應交的技術資料或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款的規定,按順延交貨部分貸款計算,向出賣人償付順延交貨的違約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買受人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款總值計算,向出賣人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出賣人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買受人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定向出賣人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買受人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6.買受人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出賣人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出賣人因此所受的損失。
產品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一、甲.乙雙方基本資料
1.甲方店名:2.乙方店名:甲方經營地址:乙方經營地址:甲方聯系人(電話):乙方聯系人(電話):甲方辦公電話:乙方辦公電話:
二、授權和結算方式
1.甲方授權乙方為xx
3.乙方作為甲方授權經銷商將嚴格依照本協議條款所規定的義務執行,為此乙方向甲方繳納 8000 元保證金,如違反本合同條款,甲方可在乙方保證金中扣除。
2.付款方式:款到發貨。
3.乙方采取承包方式接收甲方在靖州新華書店的貨物(含產品及銷售物料),實物折成現金,乙方需在接收庫存前先將承包所需現金匯到甲方指定帳戶。
4.貨款結算依據新華書店的操作由新華書店收銀,再由乙方同甲方結算銷售貨款。
三、調價補差與淘汰政策
1.甲方對所發貨物承擔“調價補差”的義務,即甲方調整批發價格時,對乙方庫存產品應補足差價,乙方應在甲方規定的時間上報調價機型庫存產品條碼等相關信息,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2.甲方根據長沙上級公司政策相應承擔“淘汰清零”義務,即甲方宣布某款產品淘汰時,甲方可按當前價格收回乙方庫存的.該款產品,乙方應在甲方規定時間內將淘汰產品退回甲方指定地點,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如長沙公司對淘汰產品的政策有變動,依長沙公司文件精神執行。
四:市場維護與違規處罰
1:乙方因違規被甲方處罰,乙方必須接受處罰。
2:甲方制定統一的市場指導價,乙方應按照甲方規定的價格執行。
3:乙方在未得到甲方授權情況下不得從事甲方授權產品之任何形式的批發經營。4: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經營同類產品,否則取消代理權。
5: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竄貨,即乙方只能在指定經銷點銷售甲方提供的貨品,如發現乙方有跨區銷售(含網上銷售)。按提貨價格的10倍/臺罰款。
6:乙方對使用甲方品牌產品的顧客必需無條件提供優質的下載、升級等售后服務。如有投訴按300元/次罰款。
7:宣布淘汰就地包銷的產品,不得以任何借口及方式退、換貨。
五:銷售服務與市場推廣
1:甲方按照廣東步步高電子工業有限公司的有關規定。承擔步步高教育電子產品的售后服務工作(具體內容見產品保修卡);乙方退回壞機必須經售后檢測貼標后才可更換。
2:甲方根據乙方的銷售和實際情況為乙方提供銷售支持,廣告宣傳,人員培訓,促銷活動等;乙方須配合甲方的相關工作。
3:廣告費核算按提貨金額1%計算,每月廣告費使用情況由公司文員以報表方式傳到各經銷商郵箱核對,廣告費每年度結算一次,如是正數結存下年使用,如為負數直接沖現金。
4:由甲方統一制作的門頭、廣告牌、燈箱等廣告形象用品,乙方不得單方面覆蓋和拆除。
5:乙方保證步步高產品必須陳列于最顯眼的位置確保第一注目率。
六、協議期限與終止
1.甲、乙雙方如需終止協議時,雙方應結清往來賬目,在乙方沒有違反本協議所規定的條款的前提下,甲方返還乙方全部保證金。
2.清退產品按當前批發價收回乙方庫存(不含淘汰的產品),乙方庫存貨物如有損傷或配件缺失,甲方將相應扣減退款金額。
2.本協議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4.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方各持一份,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蓋章)(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產品合同 篇7
賣方: (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合同法》和《微型計算機商品管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乙方向甲方訂貨總值為人民幣 元的電腦,其配置標準、單價、總價等見下表:
名稱
品牌及型號
出廠編號
產地
數量
單價
價格
質保期限
cpu
主板
內存
硬盤
顯卡
聲卡
光驅
顯示器
機箱
鍵盤鼠標
音箱
合計:
第二條 定貨、交貨及驗收
1、定貨日期為本合同簽訂之日。
2、交貨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包裝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付款方式;簽訂合同時,乙方向甲方交付:
(1)定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預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付款條款)
6、驗收方式:甲方向乙方說明電腦的配置,核對電腦配件品牌、型號和編號,開箱檢驗,正確調試,保證商品符合產品使用說明明示的配置和產品的質量狀況,經乙方確認,當面向乙方交驗商品,并介紹產品的使用、維護和保養方法以及三包方式,明示三包有效期,提供三包憑證、有效發貨票、產品(選配件)合格證和使用說明。
第三條 質保規定
1、甲方對其所配置的電腦產品各選配件,按生產商提供的質保期為準,向乙方提供質保服務。
2、整機三包有效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甲方負責在 日內免費維護、修理,并保證修理后的商品能正常使用30天以上,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內出現故障,甲方負責在 日內免費修理或免費更換新的主要部件(包括工時費和材料費)。
3、自售出之日起7天內,售出的計算機整機或配件出現性能故障時,乙方可選擇退貨、換貨或修理,乙方要求退貨時,甲方負責免費為乙方退貨,并按發貨票價格一次退清貨款。
4、自售出之日起第8日至第15日內,售出的計算機整機或配件出現性能故障時,乙方可選擇換貨或修理。乙方要求換貨時,甲方負責 日內為乙方調換新的同型號同規格商品;同型號同規格商品停產時,負責調換新的不低于原產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部件差價由乙方負擔。
5、整機三包有效期內,主機、外設商品出現性能故障,經兩次維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憑修理記錄,甲方負責在 日內免費為乙方調換新的同型號同規格商品;同型號同規格商品停產的,調換新的不低于原產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若甲方既無同型號同規格商品,又無不低于原產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的',乙方要求退貨時,甲方負責免費為乙方退貨,并按發貨票價格一次退清貨款。
6、整機三包有效期內,主機、外設商品出現性能故障,符合上述換貨條件的,乙方若不愿意換貨而要求退貨的,甲方負責退貨,并按日折舊率0.25%的標準收取折舊費。
7、在三包有效期內,選購件出現性能故障,甲方負責在 日內為乙方免費調換新的選購件。選購件更好兩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負責免費為乙方退貨,并按發貨票價格一次退清貨款。
8、在三包有效期內,乙方憑發貨票和三包憑證辦理修理、換貨、退貨。如乙方丟失發貨票和三包憑證,但能夠證明該產品在三包有效期內,甲方負責修理、更換。
第四條 屬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實行三包:
1、超過三包有效期的;
2、未按三包使用說明的要求使用、維護、保管而造成損壞的;
3、非承擔三包的一方拆動造成損壞的;
4、無有效三包憑證及有效發貨票的(能夠證明該產品在三包有效期內的除外);
5、擅自涂改三包憑證的;
6、三包憑證上的產品型號或編號與商品實物不相符合的;
7、使用盜版軟件造成損壞的;
8、使用過程中感染病毒造成損壞的;
9、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產品合格證的;
10、因不抗力造成損壞的。
第五條 在接受硬件維護前,乙方自行備份保存在硬盤中的主要數據資料,否則在硬件維護中因此而導致的數據丟失,甲方不負有責任。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自售機之日起 年內城區用戶免費上門硬件維修服務,實行 小時內響應,乙方如需軟件上門服務,按每臺 元/次收取服務費,軟件由乙方提供。
第七條 質保期外,甲方提供有償跟蹤服務,服務費按每臺機 元/次收取。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時交貨,則每日按合同總價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付款逾期,則每日按合同總價款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甲方未在約定時間內修理、更換或退貨,應付 違約責任。
第九條 甲、乙雙方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說明相關理由。
第十條 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修改或解除,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或解除,對方有權拒絕,并可要求變更、修改或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十一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附于本合同之內,其在法律上與本合同享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 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產品合同】相關文章:
產品銷售合同 銷售產品的合同02-07
產品的合同02-19
【精選】產品合同08-25
產品合同08-18
產品的合同02-19
產品合同08-18
(精選)產品合同08-29
企業產品購銷合同計量產品02-09
產品定制合同03-25
產品安裝合同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