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鋪租賃合同(熱)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商鋪租賃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商鋪租賃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在花溪徐家沖有門面壹間,乙方自愿承租,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達成如下條款,特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1、甲方愿將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自有門面租賃給乙方使用,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2、甲方門面裝修固定財產卷閘門、室內外設施齊全。
3、租賃經營時間:租賃時間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租賃期限為________年。
4、租金:
門面月租金雙方協商為________元,乙方在合同簽訂時每年首日前半月一次性向甲方交清當年門面租金。每年租金遞增________,不準拖欠和以各種理由拒交。
甲方提供:水電表設施齊全,供乙方使用。水電費由乙方負責,乙方按月向供水電部門交清水電費、不得拖欠、拒交,否則發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水表底表噸位________,電表底數度數________。
5、租賃責任:
乙方對甲方的門面所屬建筑物和裝修的.固定財產不得隨意該拆,如乙方需裝修改造門面內外需征得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處理好各種關系方可裝修。乙方施工不得危及房屋門面安全。
甲方的門面室內外所有的固定財產及不固定的財產和配套設施若有損失或遺失,均由乙方賠償和維修改造好,費用由乙方負責。
合同期滿,乙方所增設和改換的固定設施不得拆除和損壞,一切設施如有損壞,乙方照價賠償或修復,經甲方驗收合格后方可。乙方向甲方交押金______________元。
6、違約責任:乙方不得將甲方門面單方面和因其他理由為由轉租給他人經營和使用,否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門面,終止乙方合同。乙方若有特殊情況,需轉讓門面必須經得甲方先同意,注:(只能在合同期內轉讓,并支付甲方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
7、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商鋪租賃合同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租用甲方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門面房一間,面積____________平米左右(一層),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門面房內附屬設施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期________年(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租憑費用為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乙方在簽訂合同之日交清房租。
三、生效后,乙方應向甲方交付________元押金(不計利息),合同期滿押金退回。
四、甲方保證該房屋無產權糾紛,乙方因經營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產權證明或其它有關證明材料的',甲方應予以協助。
五、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從事違法和國家法律法規不允許的經營活動。乙方要搞好防范,安全用電。如乙方管理不善,出現火災、水災等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乙方要負責賠償(因房屋本身原因或不可抗力除外)
六、乙方租賃房屋期間要保持房屋結構設施原樣,在未征得甲方同意下,不得進行隨意改造。如需要改造,改造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在租賃期間損壞設施由乙方負責維修。租賃期間,水、電費及由乙方經營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己按規定繳納。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七、乙方在租賃期間未經甲方許可不能轉租他人。合同期滿后,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乙方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向甲方聲明是否續租。如乙方繼續租用,雙方重新商定租賃事項,簽訂合同。如乙方不再續租,甲方有權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中在房屋門上張貼出租。合同期滿,乙方房屋原樣交付甲方,乙方可以在房屋門側張貼遷址廣告一個月。
八、甲方在合同期內如因其它原因需要出售房屋,需提前三個月書面告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九、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損毀或造成甲乙雙方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十、如有其它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一、此合同簽字生效,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
商鋪租賃合同3
轉租方(甲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商鋪轉租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將自己租賃的位于 的商鋪轉租給乙方使用,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轉租費為 元(大寫: ),甲方應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并安排乙方與該商鋪的`房東(該商鋪產權人)直接簽訂租賃合同。
二、乙方在20xx年 月 日預付甲方轉租定金 元整(大寫 ),乙方支付定金的三日內,甲方應安排乙方與房東簽訂租賃合同。待乙方與房東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并且甲方交付商鋪后,乙方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轉租費余款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已付的定金轉為乙方預付甲方的轉租費。上述轉租費用已包括甲方交給房東的押金、裝修裝飾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房東應退還的押金等費用相應歸乙方所有。
三、交接日期:甲方應于簽訂本合同后的 日內將商鋪騰空并交付給乙方,自交付之日起該商鋪的使用權歸乙方所有,交付之日前所產生的任何費用及責任由甲方承擔。
四、甲方應保證房東同意甲方轉租商鋪予乙方并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并應保證在交付該商鋪之日前結清已產生的所有水電、稅費、及其他任何相關費用。
五、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但因國家征用拆遷商鋪,有關補償歸乙方。
六、若發生以下情形,導致合同不能覆行的,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并須雙倍退還轉租定金給乙方:
1、如非因乙方原因,自乙方支付甲方轉租定金天內,乙方未能與房東重新簽定租賃合同或房東未書面承認轉租協議;
2、如果本合同簽訂前已發生導致該商鋪不能正常經營及使用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已下令拆遷商鋪等,甲方應雙倍退償全部轉租費,并賠還乙方接手該商鋪的裝修損失費。
七、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八、因本合同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約定提交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九、補充協議:
甲方: 乙方:
簽字: 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簽訂地:深圳市 區
商鋪租賃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公司總經理。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于____年____月16日簽訂了一份________房地產租賃合同書,由乙方承租甲方所有的________________作為茶餐廳,面積為___平方米,承租期限自____年____月31日起至____年____月31日止。乙方于____年____月1日正式進駐,同時進行了廳面裝修及廚房設備的更新,新增了水吧檔和面檔,經過數月的努力,生意逐步走上正軌。____年____月27日,甲方在沒有事先告知并與乙方協商的情況下,突然貼出裝修通知,并擅自于____年____月1日開始全面裝修,使乙方的經營陷入困境,經濟損失巨大。今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原則就上述問題進行協商,并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1、甲方無條件退回乙方交納的____萬元押金,此外再補償乙方____萬元,作為因甲方突然裝修給乙方所造成損失的補償。乙方所置辦的廚具設備設施、餐具、家具家私等,由乙方全部搬走。
2、無論甲方是否變更法人代表,雙方簽訂的原租賃合同書繼續有效,但合同期限順延,順延的.期限為甲方裝修所需的期限,即自20____年____月甲方開始裝修之日起至甲方裝修結束、乙方恢復營業之日止。如果因甲方的原因導致乙方無法繼續經營,則甲方應承擔賠償乙方____萬元的違約責任。
3、乙方在拿到甲方退還的____萬元押金和____萬元補償金后,應即開始安排員工疏散事宜。因近年底,甲方同意在不收取乙方租金的情況下,由乙方繼續經營一段時間,以免乙方提前解散員工造成不必要的困擾,因此發生的水電費及燃氣費用由乙方照交。乙方保證在甲方裝修二樓前兩日內清場完畢,不影響甲方的裝修進度。
4、甲方承諾,在其裝修后,仍保留中餐部,餐廳面積擴大到450㎡左右,有8間包房,并繼續由乙方承包經營。如甲方確實對該餐廳進行了高檔裝修且面積有所擴大,在還可以繼續對外經營的前提下,乙方應繳納的租金自其重新開業后的第二個月開始按照每月3.5萬元計,直到合同期滿。合同期滿后,乙方有優先承租權。
5、甲方承諾,將于20____年____月1日正式開業。屆時,中餐部一切排風、通風、抽煙系統將安裝齊全并正常運轉,家具家私、廚具設備等一應俱全,乙方可直接使用,不需再繳納任何費用。如甲方確定于20____年____月1日正式開業并通知乙方,乙方須提前半個月到達,及時做好人員招聘、菜系出品、貨物購買、廣告單制作等前期準備工作。
6、本協議作為原租賃合同書的補充。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法院起訴解決。
7、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商鋪租賃合同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合同:
一、甲方將所屬位于_________一樓的兩間門面房租賃給乙方使用。
二、租金及交付方式:每年租金為___萬元整,乙方自合同生效起交付第一年全年房租費(每年的'元月三十一日前)
三、租賃期限為叁年整,從____________年二月一日起至____________年元月三十一日止。
四、乙方租賃該門面房用于經營餐飲,經營其間,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主題結構,未經甲方許可不得擅自轉租給他方。
五、乙方在經營其間若經營不善,經甲方許可后可將該店轉組他方,其中乙方的所有裝璜可由乙方自行轉讓他方,轉讓時間不得超過本合同的合同期限,乙方若在三年經營期滿后需繼續經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賃權。若乙方停止續租或在合同期間提前終止本合同,則乙方的所有裝璜無條件留給甲方,乙方在提前終止合同行為中乙方所預交給甲方的房屋租賃費不予返還。
六、本合同期間,甲方不得無故將該房屋收回,否則賠償乙方的合理損失。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商鋪租賃合同6
商鋪租賃合同
出租方(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承租方(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我國《合同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有關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屋的'裝飾應以不損壞該房產整體結構和設施為原則,并征得甲方同意。
3、在租賃期間,乙方對于出租房屋不得以任何形式轉租、轉讓、轉借、抵押、聯營或其他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為。
4、承租期內,由被盜、火災等事故造成損失,和乙方人為造成事故,損害甲方房屋的,由乙方負責。
5、乙方在未違反租約的前提下,有權優先續租該房屋。如要求續租,在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再由雙方另行商議續租事宜。
6、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改變經營范圍。
商鋪租賃合同7
出租方(簡稱甲方):
承租方(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我國《合同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有關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租賃范圍及用途:
甲方同意將位于興國縣將軍大道南外村委會西側2號樓D2110商鋪(該商鋪具體地址以房產證中標示為準),在良好及可租賃的狀態下租給乙方作為商業經營___使用,出租商鋪的建筑面積為__61。03_㎡。
第二條 租賃期限為_3年,自 20xx年 x月 x 日起至 20xx 年 x 月 x 日止。
第三條 租金、保證金:
1租金為_30_元/平米/月。每月租金為人民幣__1830。00__元(大寫:壹仟捌佰叁拾元整);租金每月一次性付清,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第一個月房租,以后每月租金均在當月__1_日前一次性付清。甲方在收到租金后應當給乙方收費憑證。
2、為確保出租房屋設施完好以及租期內相關費用如期結算,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交納人民幣(大寫)__叁仟元整_(_3000。00___元)作為房屋使用保證金。待合同期滿后乙方付清本應交納的所有費用后,甲方應將保證金全額退還給乙方(保證金不計算利息)。
第四條 設施及費用承擔:
1、房屋租賃期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房屋租賃稅)由乙方負責。
2、如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條 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保證出租商鋪產權清楚,若有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
2、甲方在簽訂合同之時將房屋交給乙方使用。
第六條 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按合同的規定,按時支付租金及其它各項費用,且合法使用房屋,不得從事違法亂紀活動。
2、未經甲方和有關部門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房屋的結構作任何改動,乙方對該房屋的裝飾應以不損壞該房產整體結構和設施為原則,并征得甲方同意。
3、在租賃期間,乙方對于出租房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轉租、轉讓、轉借、抵押、聯營或其他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為。
4、承租期內,由被盜、火災等事故造成損失,和乙方人為造成事故,損害甲方房屋的,由乙方負責。
5、乙方在未違反租約的前提下,有權優先續租該房屋。如要求續租,在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再由雙方另行商議續租事宜。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除發生下列情形外,合同期內完全有效,不得單方解除。
1、租賃期屆滿。
2、因乙方過錯嚴重造成房屋毀損的。
3、出現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毀損達不到使用目的的。
4、政府強制征收或拆除該房屋的。
5、乙方遲延交付房租超過10天的。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因違約造成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賠償合同總值的10%_違約金,并賠償其他的一切損失和費用。
第九條 補充約定:
承租期內,若因國家政策變動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需要提前終止本合同,甲方應提前半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須按通知要求辦理終止合同手續,按時退出所租用房屋,甲方不承擔由此造成的任何損失,但甲方必須負責退還乙方已交房租但未使用完時間的租金。
第十條甲方應提供產權證(或具有出租權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后可復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復印件僅供本次租賃合同使用。
第十一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商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與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電話:電話:
地址: 地址: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商鋪租賃合同8
甲方(出租方):xx
乙方(承租方):xx
出租方愿意將產權屬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給承租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詳細情況如下:
第一條房屋坐落地址
出租方出租的商鋪坐落地址:x省x市x區x街x號商鋪,建筑面積x平方米。
承租方承租商鋪用途:用于經營xx。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期x年,自x年xx月xx日起至x年xx月xx日止。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
1、每年租金為為人民幣x元整(x元)。月租金每平方米不得超過x元,每米柜臺不得超過x元。
2、從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x元(即第二年為x元,第三年為x元,第四年為x元)
3、為減輕承租方負擔,經雙方協商,承租方于合同簽訂之日交付押金x元,出租方同意承租方每年租金分x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額約定如下:
第一期:租金為x,付款時間為x年xx月xx日。
第二期:租金為x,付款時間為x年xx月xx日。
第三期:租金為x,付款時間為x年xx月xx日。
4、租金收款賬戶信息:
戶名:x,開戶行:xx,賬號:xx。
5、承租方必須按照約定向出租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租金,出租方給予承租方x天的寬限期,從第x天開始出租方有權向承租方每天按實欠租金x%加收滯納金。押金于合同到期或者終止后無息退還。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出租方將房屋交給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裝修及修繕,出租方概不負責。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門市后,承租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及房屋架構。
第五條各項費用繳費辦法
1、管理費:甲方每月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2、水電費、煤氣費:乙方每月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3、電話費:乙方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4、維修費:租賃期間,乙方引致租賃物內與房屋質量有關的設施損毀,維修費由乙方負責;租賃物內家私、家電設備因乙方使用不當損毀,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在租賃商鋪經營活動中,出租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必須制作租賃商鋪標志并監督承租方在承租的商鋪或者場地的明顯處懸掛或者張貼。
2、監督承租方遵守經營場所內的各項規章制度,對承租方違反法律法規和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要及時報告有關部門。
3、不準將商鋪出售給與商鋪原有經營范圍不符或反向的承租人。
4、違反城市規劃及城市管理規定,擅自在商店門前或占道設置的商鋪(包括在店內自行設置妨礙顧客出入的柜臺),禁止出租并予以撤銷。
5、不準為承租方提供銀行帳號、票證和服務員標牌。
6、不準為承租方非法經營提供方便。
7、承諾商鋪可以滿足承租方的經營目的,并輔助承租方辦理相關的營業執照等手續,如因出租方的原因或房屋相關手續的瑕疵,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賠償損失。
第七條在租賃商鋪的經營活動中,承租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不得超出核準登記的經營范圍。
2、必須在承租商鋪或者場地的明顯處懸掛或者張貼租賃商鋪標志。
3、不得私自轉租、轉讓承租的商鋪,不得以出租方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
4、文明經營,禮貌待客,出售商品時,要明碼標價,出售商品后,要向消費者提供正式的銷售憑證。
5、不得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和腐爛變質、有損健康的食品,不得銷售無廠名、廠址的商品以及從事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損害消費者權益的活動。
6、必須按稅務部門的規定,辦理納稅登記,依法納稅。提前停租的,應向原納稅機關辦理注銷稅務登記和繳清稅款等有關手續;
7、禁止轉借、出賣、出租和涂改租賃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8、自覺接受工商、稅務、物價、衛生、城市管理等部門的監督檢查,服從出租方的指導與管理,執行營業場所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
第八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租賃期間,甲方如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符合國家有關房產轉讓規定,不必乙方同意。但甲方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乙方,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后,該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權利,承擔原甲方的義務。
2、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乙方的義務。
第九條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沒有違反本協議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協議或租給他人,視為出租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x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沒有違反本協議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協議,視為承租方違約,承租方負責賠償違約金x元。
3、承租方違反協議,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x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損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十條續租
1、承租方若要求在租賃期滿后繼續租賃該處商鋪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前x日書面通知出租方,出租方應當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作出書面答復。如出租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當重新訂立租賃協議。租賃期滿前出租方未作出書面答復的,視為出租方同意續租,租期為不定期,租金同本協議。
2、租賃期滿承租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同等條件下對商鋪的.優先租賃權。
第十一條協議中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協議,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進行非法活動的,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計達x天的,并賠償違約金x元。
第十二條協議的終止
1、本協議期限屆滿,雙方不再續簽協議的;
2、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協議;
3、因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委托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協議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協議主要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協議目的不能實現的;
7、因商鋪拆遷導致房屋滅失時,雙方約定拆遷的補償由承租方享有;
8、xxx。
第十三條免責條件
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期間,若承租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承租方需立即書面通知出租方。
第十四條爭議處理方式
1、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x種方式解決
(1)提交x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通知
1、根據本協議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協議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x(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
出租方:xxx。
承租方:xxx。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x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六條解釋
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協議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協議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協議的解釋。
第十七條補充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協商解決。
第十八條協議效力
本協議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協議專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x年,自x年xx月xx日至x年xx月xx日。
本協議正本一式x份,雙方各執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乙方(簽字):xx
x年xx月xx日x年xx月xx日
商鋪租賃合同9
出租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物業租賃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一、租賃物及租賃期限
1、甲方將位于__________租給乙方。該物業建筑面積共1000平方米。租賃期限從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共4年零10個月。
2、乙方已到現場對該物業進行了查看,對物業的基本情況有充分了解,并愿意承租。
3、交易物業或土地移交后實測面積與交易方案或合同載明面積有出入的,成交總價不作調整,仍按交易約定的價格執行。
4、不接受納入東莞市農村(社區)集體資產交易平臺信用風險警示名單的法人或自然人競投報名。
二、租金、物業管理費及水電費
1、租金以人民幣給付,不含稅費。租金的計租方法為: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元計租,每月租金共元。
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每月租金元,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每月租金元。
2、每月乙方依時按照甲方提供的銀行賬戶轉帳支付租金給甲方。如乙方或政府有關部門須開具發票,相關報稅由乙方負責去辦理,甲、乙雙方名下稅費亦均由乙方承擔。在承租期內,因乙方的營業和承租所發生的所有稅費,皆由乙方承擔。甲方收租賬戶:戶名:東莞市東城區塹頭何屋塘股份經濟合作社,開戶行:東莞農商行東城塹頭分理處,賬戶:
3、物業管理費按物業公司收費標準執行,在甲方交付物業予乙方之日起由乙方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4、乙方須于每月15號前交當月租金及物業管理費。如乙方逾期交納,甲方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5、乙方承租物業期間發生的水電費、網絡費由乙方承擔,按表計量,統一由乙方向有關供水供電等部門交納。
三、物業交付時間
雙方確認,本合同簽訂之時,物業已達交付條件。乙方須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前往物業所在地與甲方辦理接收手續,如乙方逾期不辦理接收手續,視為已交付。
四、履約保證金和計租首月租金的給付時間
為保證本合同的履行,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簽訂當日向甲方交納人民幣_____元(大寫:壹萬陸仟元正)作為乙方履行合同的保證金,同時,將計租首月的租金交給甲方;若乙方在承租期間無違約行為,則保證金在合同期滿并甲方對物業及其設施的完整性進行清點核查確認無損后,由甲方無息退還給乙方。若物業及其設施有損,相應費用甲方有權從保證金中予以扣除,不足的,由甲方向乙方追償。
五、保險
乙方負責為物業投保房屋綜合險、公眾責任險及其他保險。若乙方未購買保險,如有發生事故,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六、甲方的責任和保證
1、甲方保證擁有對該物業出租的權利,確保乙方可正常使用,不會由于房屋產權問題影響乙方正常經營。
2、乙方辦理營業執照及稅務登記等事宜時,甲方應協助給予簽字、蓋章,但辦證所需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允許該物業可用于工業用途。
4、在承租期間,因房屋結構質量問題造成的房屋損壞,由甲方負責修理。
七、乙方的責任和保證
1、乙方保證守法經營,不利用該物業從事任何法律、法規、規章所禁止的活動,乙方應按照政府有關部門規定辦妥開業經營所需批文。乙方利用該物業從事經營,經營內容必須提前告知甲方,且不得違法經營。無論乙方是否開業經營或被勒令停業整頓等,在本合同存續期間,乙方均應依約向甲方支付租金、向管理處支付管理費等相關費用。
2、乙方承諾正常使用并愛護該物業及甲方提供的其他各項設施,除甲方原因造成外,該物業及其內部設施的維修、養護工作及費用由乙方承擔,如由于乙方使用不當造成有關設施損壞,乙方應承擔損壞賠償責任。
3、乙方對物業進行裝修裝飾時,不得改變物業的主體結構。否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租賃保證金不予退還,如由此造成對樓宇結構損壞的維修費用由乙方負責。
4、乙方在租賃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將該物
業轉租或轉承包,否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乙方交納的保證金不予退還,甲方無償收回物業,裝修無償轉歸甲方所有,甲方無須另作補償。
5、乙方在裝修期間及經營期間必須在排污、排煙、噪音等方面符合國家有關環保要求,因此而造成的投訴及所產生的一切的賠償或其他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擔。
6、乙方對其在租賃期間的經營行為負責,自負盈虧,其所有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一切債務、勞資、工傷責任事故等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一切費用、責任亦由乙方承擔。甲方對乙方的經營不承擔任何責任及風險。租賃期間,物業日常維修、安全使用責任由乙方承擔。
7、若因乙方的裝修、裝飾損害、乙方過錯造成的損害、經營期間因第三人造成的損害及日常水電等維修由乙方負責。
八、合同的終止和解除
1、如甲乙雙方因特殊原因,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無償收回物業,乙方裝修無償轉歸甲方所有,租賃保證金不予退還:
、倮梦飿I進行非法活動;
、谝曳揭蛲锨穯T工工資1個月以上、其他違反勞動法律法規以及被投訴到政府部門并被查處的;
、弁锨匪娰M、電視網絡費、衛生費、電話費等應由乙方支付的費用滿30日的。
、芡锨啡我还P租金時間達30日以上的。
甲方因以上原因終止合同的,乙方應于收到甲方解除合同通知之日立即停止經營,在十日內搬出物業交還甲方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乙方逾期不搬出,視為放棄對物業內物品的所有權,甲方有權不經法律程序,將屋內乙方物品封存或搬走,收回該物業。
3、非因不可歸責于雙方原因(如法律政策、不可抗力等)、合同到期或乙方違約,而甲方提出終止合同的,那么甲方為違約,
乙方能以合同第九條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九、違約責任
1、甲方的違約責任
如甲方違反本合同,單方提前解除合同強行收回物業導致乙方無法正常經營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返還保證金,并賠償乙方折舊的裝修費用。(賠償的折舊裝修費用計算方式為:裝修總費用÷租賃期限×未使用期限)
如乙方逾期未向甲方支付租金,應按每拖欠一日按拖欠金額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拖欠超過30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保證金不予退還,并要求乙方賠償其他經濟損失。
在合同期內,如乙方提前退租,需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但保證金不予退還,裝修亦無償轉歸甲方所有。
十、退租及續租
1、合同到期時,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權,但必須提前貳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并辦理登記手續(但不影響本合同第十條第二款項約定的執行)。
2、租賃期滿,乙方的裝修無償歸甲方所有。
3、租賃期滿,乙方不續租,甲乙雙方應在租賃期滿前10日共同對租賃物及其設施進行清點核查,清點完畢經雙方簽字確認后再辦理退租手續。否則,視為乙方放棄權利,甲方有權自行處理乙方遺留于租賃物業內的'相關財產,及有權不經乙方同意收回該物業,乙方須無條件退出該物業。
十一、留置權
除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第二款的規定,致使甲方遭受經濟損失外,否則甲方不得留置乙方任何物品;如乙方有積欠甲方費用,甲方可從留置物中優先受償。
十二、責任免除
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災害等)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則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各自承擔,互不承擔責任。
租賃期內因征地、征用、拆遷的,雙方租賃合同解除,并按以下方式執行:租賃期間因土地、房屋征用、拆遷的,雙方租賃合同解除,并按以下方式執行:與租賃土地、房屋使用權相關的補償費用,歸甲方所有。甲方原有的地上建筑物、附著物等相關的補償費用歸甲方所有。乙方新增的建筑物、附著物等相關的補償費用,以租賃期限平均計算,已使用期限的部分(即補償款÷租賃期限×已使用期限)歸甲方所有,未使用期限的部分(即補償款÷租賃期限×未使用期限)歸乙方所有。
十三、其他約定
乙方經營期間的客戶停車、垃圾處理等如物業管理公司對此有規定的,乙方應遵守物業管理的規定。
十四、爭議的解決方式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訴訟。
十五、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簽約代表: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商鋪租賃合同10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雙方在自愿、平等、等價有償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協商,特定立本合同。
1.甲方現自愿將______________________ 號門面經營權租賃給乙方,租期從 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 年_____月_____日止,租期 個月。
3.甲租賃給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使用面積為 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為經營用,其范圍以乙方營業執照為準。
2. 雙方議定每年租金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總計租金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在簽本協議時乙方應予一次性付清。
二、雙方應盡的義務與所得的權利:
1. 租貸期間,乙方應負責按時繳交一切稅收、經營費用(包括:稅務、治安、衛生、市場物業管理費和水電費等),逾期不繳交造成的一切罰款和其他損失,由乙方自己承擔。
2. 租貸期間,甲方應為乙方辦理營業執照提供有效的房產證明及相關手續。
3.租貸期間,商鋪經營權屬于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干涉或者有中途轉讓、轉租、終止協議等違約行為,否則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
4.租貸期間,因不可抗拒的因素(自然災害)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時,不視為違約。甲方應將乙方已預交的租金退還給乙方。
5.租貸期間,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營業,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并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6.租貸期間,乙方對所租賃的房屋裝修或改造時的.方案甲方應進行監督和審查并及時提出意見。
4. 租貸期間,乙方不得私自將商鋪轉租,若要轉租必須先與甲方商量妥當,方能轉租。并向第三承租方交代清楚交納稅收費用情況,以免引起第三承租方與甲方的糾紛。
三、其他事項:
1.甲方將商鋪租給乙方經營,商鋪內所有所有設施(包括:滅火器、電器開關插座等)和有關證照、繳費簿等,乙方應妥善保管,若有遺失或損壞,乙方應予補辦或賠償(乙方自設除外)。
2.乙方承租商鋪,只能按市場規定經營范圍經營,不得利用商鋪搞詐騙和其他非法活動,否則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3.乙方應做好安全防火工作,若由乙方引起災害,其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賠償。
4.租貸期間,乙方欠下的債權、債務與甲方和商鋪無關。
5.同等條件下,乙方擁有下一年的優先租貸權。
四、本協議一式二份,每份共3頁,甲、乙方各持一份,作為依據,本協議在乙方付款雙方簽字后即時生效,雙方不得違約,任何一方違約,都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處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訂合同雙方: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電話: 電話: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關系,經雙方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希共同遵守執行:
1、 租賃鋪面房屋地址、面積、現金價值、用途
2、 租賃房屋位于躍進路人民小區側向店面第一間120㎡;
3、 從第一年開始,商鋪每月租金為2200元整
4、 乙方租賃該商鋪用于經營,不得私自轉租;
5、 乙方享有店面轉租的權利,但需和甲方進行協商。
二、租賃期限為一年
即從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租賃期滿后乙方如續租,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承諾優先出租給乙方,合同期滿后租賃價格按當時經濟情況雙方商定
三、租金支付
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以后甲方每季度收取房租一次,房租收取時間為每季的5日前。除房租外乙方還需支付兩月押金¥ 。每年上漲金額不能超過150元整。
四、如一年后,乙方不再續租該商鋪,則商鋪裝修歸甲方所有。
如未滿一年,則甲乙雙方不得提前終止合同。因煤校及周圍路面改建造成的店面無法正常經營,乙方可提前提出終止合同,或降低店租至2000元。
八、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即產生約束力,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如有補充協議,則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約束力。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租賃合同11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甲、乙方本著平等互得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標地:乙方自愿租賃甲方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門面房,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以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賃期限:房屋租賃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租金:房屋租金每年為_______________人民幣,第一年租金在簽訂合同的當日內一次性付清,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一次性交清第二年的`租金,以現金方式支付。
四、房屋租賃期間所形成的債務概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五、租賃房屋的水電等齊全,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改變房屋內部結構。
六、在履約期間,乙方務必管理好房屋及設施,如有損失照價賠償。
七、租賃房屋所發生的水、電、衛生等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八、如遇政府征購房屋,此合同自動終止,乙方支付甲方的剩余租金如數退還,甲方不予其它賠償。
九、該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商鋪租賃合同12
甲方(出租方):xxxxxxxxx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xxxxx
乙方(承租方):xxxxxxxxx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xxxxx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相關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將其擁有的門面房屋出租給乙方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門面描述
1、甲方將其擁有的坐落于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該門面建筑面積共xxxxxxxxxxx平米。
二、租賃期限
租賃期為xxxxxx年,從xxxxxx年xxxxx月xxxxx日至xxxxxx年xxxxx月xxxxx日。
1·合同期內,乙方有權將本合同轉讓,甲方不得干預并不得私自將本房屋對外出租或轉讓。2.合同期滿后,甲方如果繼續對外租賃本房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乙方必須在合同到期前xxxxxx天與甲方商議簽訂新租賃合同,否則按自動棄權處理,甲方有權另行發包。
三、租賃房屋用途
1、乙方租賃房屋為商業房屋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諾: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門面的原有結構和用途。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xxxxxxxxx年xxxxxxxxx萬元整,(大寫xxxxxxxxxxxxxxxxxxx)分xxxxxxxxx年付清,每次年xxxxxx月xxxxxx日付款xxx(大寫xxxxxxxxxxxxxxxxx)
2、在租賃期內,因租賃門面所產生的水、電、衛生費、物業管理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在乙方支付完第一次租金之日將上述房屋鑰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須保證出租給乙方的門面能夠從事商業經營,并積極提供乙方辦理營業執照所需手續。
3、租賃期滿,乙方未續租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在租賃期滿后將上述房屋鑰匙交付甲方。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使用房屋,不承擔門面自然損耗的'賠償責任。
2、乙方在不破壞門面原主體結構的基礎上,有權根據營業需要對上述房屋進行裝修。
3、乙方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費用、稅收、債務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不得利用上述房屋從事非法經營及犯法,犯罪活動。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期限交付租金,超過半年以上的。
(2)從事非法經營及違法犯罪活動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乙方不交付或者遲延交付租賃房屋xxxxx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間,如甲方因該房屋或房屋范圍內的土地與第三方發生糾紛或甲方與第三人之間的糾紛涉及到該房屋及房屋范圍內的土地,致使乙方無法正常營業超過xxxxxx天的。
(3)租賃房屋主體結構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賃期限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雙方均可變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書面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嚴重受損,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3)在租賃期間,乙方承租的門面被征收、征用或被拆遷的。
(4)因地震、臺風、洪水、戰爭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造成本合同在客觀上不能繼續履行的。
八、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成立。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xxxxxxxxxx乙方(簽章):xx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xx月xxxxx日xxxxxxxxx年xxxxxx月xxxxx日
商鋪租賃合同13
甲方:
乙方:
為更好提高門面的使用率,現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同意簽訂租賃合同,合同條款如下:
一、甲方將座落于副食大樓一樓一間面積為平方米的'臨街門面租賃給乙方,作為服裝店使用。
二、租期從二O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二O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即:_____年)
三、月租金_____元整(_____元),乙方于每月10日前向甲方交清當月的租金即_____元整(_____元),如乙方未按時交付租金拖欠租金五個工作日后,甲方有權終止租賃合同,勒令乙方清場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不退還押金。
四、房屋租賃合同生效后,乙方應向甲方交付_____元押金(_____)(不計利息),合同期滿押金退回。
五、承租期內乙方在不改變和影響房屋整體結構的前提下,可進行裝修裝飾;期滿不續租,其裝修材料由乙方自行處理,若拆除,其費用由乙方自理并恢復原貌。
六、合同期內,甲方應提供水、電供應。水、電費按月按表由甲方計收。同時乙方應自覺遵守甲方的水、電管理規定,如有違反,按甲方的水電管理辦理。
七、租賃期間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導致毀損,本合同則自然終止。
八、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房屋租給第三方,或改變用途,租期屆滿或解除合同時,乙方需按時歸還房屋給甲方,如需續租,須提前3個月與甲方協商。
九、租賃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需要收回該房屋做為消防通道或作為前臺使用時,乙方必須無條件同意,并在甲方書面通知乙方一個月內清場否則因此對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按期清場后合同終止,甲方退還押金。
十、合同期滿,乙方如需續租,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優先乙方。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兩份,乙方兩份,合同自簽訂日起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簽字:
乙方法人代表簽字:
簽約日期:年 月日
商鋪租賃合同14
出租方(甲方)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商鋪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商鋪租賃情況
1、甲方同意將一樓超市無購物通道西側______________平米商鋪租給乙方使用。
2、乙方經營項目
3、租賃時間為期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4、商鋪租金每年____元,租金繳納方式為上打租,每____年付一次。
二、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水、電、取暖等設備條件。
2、甲方對乙方從業人員有培訓、指導、管理的.權利。
3、甲方負責乙方店內產品廣告宣傳事宜。
4、對于乙方不能服從甲方管理的從業人員,甲方有權按規章制度進行處罰,并建議乙方調換或辭退。
三、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負責辦理工商執照、稅務登記等相關手續。
2、按時向甲方繳納租金。
3、依法經營,明碼標價,不出售過期偽劣產品,確保質量,如因商品質量問題引發投訴或遇職能部門檢查不合格處以罰款時,所涉經濟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4、乙方在租賃期限內,享有對商鋪的使用及維護權利,但不具有所有權,不得擅自更改甲方硬件設施。
5、乙方從業人員應嚴格遵守甲方各項規范要求,文明服務,禮貌待客,如因服務不周引發投訴和糾紛,按甲方有關條例處理。
四、其它事宜
1、遇有不可抗拒的政治事件、市場變化不能正常經營時,經甲乙雙方協商,合同自行解除,合同期滿后,乙方需再續合同要經雙方協商后再行簽訂手續。
2、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要認真履行合同,如出現任何一方中途私自終止合同行為,由違約方向對方賠付_元違約金。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正式生效。
出租方(蓋章)_________承租方(蓋章)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商鋪租賃合同15
甲 方:
乙 方:
簽署時間:
合同編號:
位于成都市成華區的A商城系由甲方投資建設并經營的商業物業,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成都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租賃成都A商城商鋪事宜訂立本《成都A商城商鋪租賃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除另有說明外,下列用語在本合同及附件中使用時具有如下的含義:
1.1 “本合同” 指甲方和乙方訂立的本合同,包括本合同主文、所有附件及雙方不時就修訂本合同而做出的任何書面補充協議。
1.2 “A商城”
1.3 “該商鋪” 指甲方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提供的出租商鋪。
1.4 “營業額” 指乙方在該商鋪內從事的任何經營活動或利用商鋪,直接或間接收取的所有現金、支票、營業款與賒賬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且不扣除任何稅款和費用。
1.5 “租賃保證金” 指乙方依據本合同向甲方交付的保證金,該保證金不是乙方預付的租金、管理費或推廣費,僅作為乙方履行本合同義務的保證。
1.6 “管理費” 指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為維護整個A商城的正常運作,而對A商城的公共區域執行保安、清潔、維修等工作而發生的必要費用以及該公共區域本身的水電費,A商城正常營業時間內該商鋪和公共區域使用的空調用冷水費、供熱費費用。
1.7 “起租日” 免租裝修期結束之次日。
1.8 “書面形式” 指信件、信函等可以有形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9 “元” 指人民幣元。
1.10 “‰” 指千分之一。
第二條 出租商鋪
2.1 甲方將坐落于成都市成華區成都A商城第 層 號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出租給乙方使用。
2.2 該商鋪的具體位置在本合同附件一(商鋪位置示意圖)中以紅色予以標注,該紅色標注只作位置確定及方便鑒別之用。
2.3 該商鋪的承租面積(GLA)約為 平方米,建筑面積(GFA)約為 平方米。
(最終以成都市政府認可的具有測量資質的測繪部門測量面積為準)。
承租面積(GLA)包括僅供乙方使用的功能性空間。柱體面積包含在承租面積內,租戶之間內墻按照一半墻體計算其面積,面向街道或后勤通道的墻體按照全部計算其面積。
2.4 在租賃期限內,乙方有權根據其正常經營需要與A商城中的所有其他租戶共同、平等地使用A商城中的公共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樓梯、通道、衛生間、電梯、電動扶梯等,但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對公共部分的使用予以合理的臨時限制。
2.5 乙方租用該商鋪的期限:自該商鋪交付之次日起 年。
第三條 商鋪用途
3.1 號商鋪只供乙方作為 品牌經營之用,甲方保證該商鋪能夠作為該用途使用。
3.2 本合同簽訂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A商城《土地使用權證》。
3.3 乙方將該商鋪用于本合同約定用途以外的其他用途的,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并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辦理改變該商鋪用途的報批手續,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提供必要的協助,但所需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3.4 乙方在該商鋪內進行經營活動前,應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必要的執照、批準證書或許可證等(如法律、法規要求),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提供必要的協助,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應按照該等執照、批準證書或許可證的規定進行經營活動。
3.5 乙方必須以正當手法從事經營活動,不得做出對甲方或A商城的商譽及名聲有不良影響的行為。
3.6 乙方在該商鋪內不得銷售假冒偽劣商品、違禁物品或進行其他違反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行為,并保證甲方不因乙方在該商鋪內銷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務而受到任何第三方的投訴或索賠且保證甲方不承擔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法律責任。
3.7 乙方保證,在租賃期間, 號商鋪是“ ”(英文為“ )商標及所經營商品/服務的其他相關知識產權的合法所有人或合法許可/被授予人,該權利有合法來源且不存在影響該商鋪正常經營的限制。
3.8 如因上述3.7所述之權利瑕疵導致甲方被責令先行或連帶承擔法律責任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四條 租金、費用及支付方式
4.1 租金
4.1.1 乙方每月租金為:每月基本租金或每月營業額提成租金,兩者取高。
營業額提成租金以每月總營業額(稅前)為基數計算,面積均統一以GLA計算。
1) 第1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幣 元,(人民幣 元/m2* m2),
或當月總銷售額(稅前)的 %,兩者以高者作為當月的租金;
2) 第2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幣 元,(人民幣 元/ m2* m2),或當月總銷售額(稅前)的 %,兩者以高者作為當月的租金;
3) 第3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幣 元,(人民幣 元/ m2* m2), 或當月總銷售額(稅前)的 %,兩者以高者作為當月的租金;
4) 第4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幣 元,(人民幣 元/ m2* m2),或當月總銷售額(稅前)的 %,兩者以高者作為當月的租金。
4.1.2 上述租金并不包括乙方需交付之推廣費、管理費、因乙方經營活動而產生的政府稅費及其他所有費用(如水、電、燃氣、電話費等)。
4.1.3 免租裝修期結束之次日(如此時A商城尚未對外營業,則起租日為A商城對外營業之日)。
4.1.4 除首月基本租金于起租日支付外,每月基本租金須于每月第1日支付(遇法定節假日順延至該節假日后第一個工作日)。
首月及最后一個月的基本租金計算方式為:乙方在該月實際租賃的天數乘以當月日基本租金額。
日基本租金額為該商鋪承租面積乘以當月每平方米基本租金額除以該月實際天數的得數。
每月的營業額提成租金須于次月第15日前依據本合同第4.1.1條約定的營業額提成租金計算方式結算,如結算出的數額少于基本租金的,則月租金以基本租金為準;如結算出的數額多于基本租金的,則月租金以提成租金為準,乙方應于該月第15日前向甲方補足提成數額多于基本租金部分的款項(遇法定節假日順延至該節假日后第一個工作日),如因營業額差異造成提成租金差異,于結算后的下月調整。
4.1.5 根據本合同第4.1.1條規定,如遇乙方租金調整,租金調整月份的基本租金及提成租金計算方式為:按本合同約定的調整時間及調整前后的租金標準,分段計算調整前后各時段的租金。
4.2 租賃保證金
4.2.1 乙方應向甲方交納相當于 2 個月基本租金加管理費及推廣費數額的租賃保證金,該租賃保證金不是乙方預付的租金、管理費及推廣費,僅是乙方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保證。
4.2.2 租賃保證金共計人民幣 元,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交納。
該商鋪的面積最終確定后,甲乙雙方應計算租賃保證金的實際數額;如乙方已經交納的租賃保證金多于該實際數額,甲方應在5日內向乙方退還該多余部分,如乙方已經交納的租賃保證金少于該實際數額,乙方應在5日內向甲方補足該不足部分。
租賃保證金應當以人民幣匯款形式支付到甲方指定賬戶內。帳戶信息如下:
開戶銀行:
銀行地址:
戶名:
賬號:
4.2.3 租賃期間,如果乙方有違反或不履行本合同的行為,并給甲方造成損失或者損害,在甲方發出要求乙方糾正該等行為并賠償甲方損失的書面通知后7個工作日內,乙方拒不糾正該等行為并賠償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直接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賠償款(不影響甲方對乙方該等行為可行使的任何其他權利或補救方法),以補償甲方因乙方該等行為而造成的損失或者損害,但甲方應在抵扣行為發生后3個工作日內書面告知乙方。
乙方應在收到前款所述書面抵扣通知的10個工作日內向甲方補足被扣除部分的租賃保證金,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該商鋪,剩余的租賃保證金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甲方損失超過剩余租賃保證金的,仍有權追索。
4.2.4 甲方須在本合同結束(不論基于什么原因)及乙方把該商鋪交還給甲方,且雙方就租賃該商鋪而產生的一切權利、義務、責任清理完畢后10個工作日內,向乙方退還該租賃保證金(不計利息)。
4.3 管理費
4.3.1 乙方應交納的管理費按該商鋪建筑面積計算每月每平方米45元。租賃期間,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調整管理費,但每次調整需提前30天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
在免租裝修期內,如乙方使用空調,則管理費 元/月/建筑面積平方米;如乙方不使用空調,則管理費為 元/月/建筑面積平方米。
4.3.2 首月管理費于商鋪交付之日支付,其余月份管理費于每月第1日支付(遇法定節假日順延至該節假日后第一個工作日)。
首月及最后一個月的管理費計算方式為:乙方在該月實際租賃的天數乘以當月日管理費。
日管理費為該商鋪建筑面積乘以當月每平方米管理費除以該月實際天數的得數。
4.3.3 空調的正常供應時間為全年每天上午10:00時起至晚上10:00時止。如乙方根據經營需要需于空調正常供應時間以外使用空調,應支付額外空調費,額外空調費的收費標準為每小時 元/建筑面積平方米,不足1小時的按1小時計算,不足1000建筑面積平方米的按1000建筑面積平方米計算。
4.4 推廣費
4.4.1 甲方將不時為A商城進行商業推廣活動,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推廣活動并承諾為此向甲方按月支付推廣費。
4.4.2 推廣費按該商鋪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計算。租賃期間,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調整推廣費,但每次調整需提前30天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
首月推廣費于商鋪交付之日支付,其余月份推廣費于每月1日支付(遇法定節假日順延至該節假日后第一個工作日)。
首月及最后一個月的推廣費計算方式為:乙方在該月實際租賃的天數乘以當月日推廣費。
日推廣費為該商鋪建筑面積乘以當月每平方米推廣費除以該月實際天數的得數。
4.4.3 租賃期間,如乙方欲在A商城內、租賃區域外組織商業推廣活動,事先必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并向甲方支付必要的費用,收費標準屆時協商確定。
4.5 水、電費
4.5.1 水、電費的計算標準按照政府相關規定及A商城實際情況結合制定,乙方須自行負擔每月的水、電費,乙方需按甲方的收費通知單所約定的日期支付。
4.5.2 水、電費押金共計 元,乙方應于該商鋪交付之日向甲方支付。(一般租戶 元/㎡,餐飲租戶 元/㎡,按照建筑面積GFA計算)。
4.5.3 甲方須在本合同結束(不論基于何種原因)及乙方把該商鋪交還給甲方,且雙方就租賃該商鋪而產生的一切權利、義務、責任清理完畢后10個工作日內,向乙方退還該水、電費押金(不計利息)。
4.6 其他費用
4.6.1 乙方須自行負擔與該商鋪使用有關的電話費、水費、電費、燃氣費及其他費用;
4.6.2 乙方須按該商鋪獨立記錄表所示,或按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公共事業單位賬單,在收到該等記錄表或賬單后7天內支付所有因使用該商鋪而產生的燃氣、電話費用及其他費用。
4.7 乙方依據本合同應支付的租金、管理費、推廣費及其他費用以銀行轉賬方式存入甲方指定的賬戶(但應向甲方提交相關轉賬憑據,以便甲方核實),甲方核實收妥乙方交納款項后,應向乙方出具發票(其中管理費的發票可以由甲方或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出具,開具發票主體由甲方確定)。根據需要,甲方有權變更收款賬戶,變更賬戶信息需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乙方。
甲方的銀行賬號(人民幣)由甲方另行書面通知。
4.8 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從其向甲方繳納的租賃保證金或合同約定的其他保證金、押金中,抵扣其必須向甲方繳納的租金和其他款項。
4.9 乙方不得因甲方有不能完成或拖延完成修理、或不能及時提供服務設施等任何其在本合同中應承擔的義務,而減少或停止支付租金或其他根據本合同須支付的費用。
4.10 甲方接受乙方的租金,不得被視作甲方放棄其向乙方追究乙方違反、不遵守、不履行本合同項下乙方須遵守及履行的任何協議、條文、規定及條件的權利。
第五條 商鋪交付與驗收
5.1 該商鋪的交付日期為 年 月 日之前,甲方應當于該日期前交付該商鋪,而乙方應當于該日期前接受交付。具體交付時間由甲方另行通知。
5.2 甲乙雙方交付/接收該商鋪時,應當簽署一份交接憑據,交接憑據應當載明交接日期及交付狀況,該商鋪交付狀況以交接憑據所載為準,交接憑據一旦簽署,則甲乙雙方的交付/接收義務立即完成。
5.3 如前款所述的交接憑據簽署之日在 年 月 日之前(含 年 月 日當日),則該商鋪交付之日以交接憑據簽署日期為準;如前款所述的交接憑據簽署日期在 年 月 日之后,則該商鋪交付日為 年 月 日。
5.4 乙方有權并應該在交付日期前詳細查看該商鋪現有裝修、設施及A商城的公共部分。
交付驗收的具體標準見本合同附件二(商鋪交付條件)。
5.5 甲方應于該商鋪交付時向乙方說明承租該商鋪建筑物的狀況,包括空調、照明、用電、消防等使用注意事項。
5.6 乙方接收該商鋪時,應當謹慎和適當的檢查該商鋪;如果乙方認為該商鋪存在缺陷,應當于接收后7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5.7 前款所述的缺陷不影響乙方裝修的,則乙方應當立即接收該商鋪;同時,甲乙雙方應當將該等缺陷書面記錄,而甲方則應當于交付/接收之日起21日內對有必要修復部分修復。
5.8 若非因甲方原因,乙方沒有在 年1月1日前與甲方辦理該商鋪的驗收、交接手續,則乙方應被視為在 年1月1日辦理了該商鋪的驗收、交接手續, 年1月1日視為交付日,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自 年1月1日起支付在正常交付情況下乙方應當支付的費用,如管理費、推廣費等。
5.9 若非因甲方原因,乙方超過 年1月1日一個月后仍未辦理驗收、交接手續,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沒收租賃保證金,并有權追索因乙方的該等行為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5.10 甲方遲延交付的責任見本合同第15條中的規定。
第六條 免租裝修期
6.1 乙方有 天的免租裝修期,自該商鋪交付之日起算。
6.2 免租裝修期內,乙方無需交付基本租金,但仍需承擔管理費、推廣費以及裝修和/或經營活動而產生的政府稅費及其他費用(如水、電、燃氣、電話費等)。
6.3 免租裝修期內,乙方除免交基本租金外,本合同及附件規定的其他義務均不免除。
6.4 乙方需在該商鋪交付日向甲方支付裝修押金和裝修垃圾運輸費,裝修押金為該商鋪建筑面積人民幣 60 元/平方米,裝修垃圾運輸費為該商鋪建筑面積人民幣 8 元/平方米。
6.5 如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及有關裝修的規定,于免租裝修期屆滿,且消防部門驗收合格后1個月內,甲方應向乙方無息返還前款所述的裝修押金。
6.6 如因乙方原因,自該商鋪交付之次日起30天內仍未開始進行裝修工程,甲方有權收回出租商鋪,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租賃保證金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甲方損失超過租賃保證金的,甲方仍有權追索。
6.7 若乙方于免租裝修期結束之前完成裝修工程,則不論乙方是否進行經營活動,乙方依然只需于起租日開始向甲方支付租金。
6.8 若因乙方原因,于免租裝修期屆滿后第一個月內未能完成裝修并開業,乙方可繼續裝修,但須向甲方支付基本租金、管理費、推廣費及其他實際發生的費用。
6.9 若因乙方原因,于免租裝修期屆滿后第二個月內未能完成裝修并開業,乙方可繼續裝修,但須向甲方支付基本租金、管理費、推廣費及其他實際發生的費用,除此之外,甲方還有權于免租裝修期屆滿后第二個月起每日向乙方收取當月基本租金的2‰作為違約金,直至乙方完成裝修并開業。
6.10 若因乙方原因,于免租裝修期屆滿后第三個月內仍未能完成裝修并開業,則甲方有權收回商鋪,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乙方須對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承擔包括但不限于被扣除租賃保證金在內的責任,且無權要求甲方賠償任何裝修費用,或就商鋪內的裝修、設施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主張、補償或索賠。合同解除后,甲方因清理乙方的裝修而支付的費用亦由乙方承擔。
6.11 若因甲方的原因,乙方于免租裝修期內未能進行裝修或乙方免租裝修期不足 天的,乙方的裝修免租期應相應的予以延長。
第七條 商鋪裝修
7.1 乙方對該商鋪進行內部裝修、分隔、修建、安裝設備或改建,必須:
7.1.1 該商鋪內之建筑、裝修及有關機電工程,所有室內設計圖、平面間隔、機械及電力需求,以及各裝修物料之挑選,事先報甲方會審(甲方應于收到乙方提交的會審材料15個工作日內出具書面會審意見,逾期未答復者,視為甲方同意乙方的意見);
7.1.2 獲得必要的政府有關部門的批準、執照或許可證;
7.1.3 保證該等內部裝修、分隔、修建、安裝設備或改進不得影響整個A商城結構安全及其他租客的正常經營活動;
7.1.4 即使乙方對該商鋪進行內部裝修、分隔、修建、安裝設備或改建的申請書,由甲方代為向政府有關部門提交,乙方仍須支付一切為符合本條規定而引起的費用,且乙方須獨自承擔因政府有關部門拒絕、修改乙方裝修工程申請書或因此而引起的延遲及損失的后果;
7.1.5 乙方如對該商鋪進行機電系統、消防系統或其他影響或可能影響A商城整體機電系統的工程,應聘用甲方推薦或甲方認可資質的施工單位,并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費用和責任。
7.2 甲方在會審乙方的裝修申請時,有義務向乙方說明該商鋪的裝修標準,并向乙方提供《租戶裝修手冊》,乙方需按照甲方提供的《租戶裝修手冊》進行裝修,以確保裝修安全。
7.3 在沒有獲得甲方書面認可或同意前,乙方在裝修時,特別不得:
7.3.1 在該商鋪或A商城任何部分搭建、安裝、拆除或改裝任何固件、分隔物、建筑和設施;
7.3.2 改裝、增加或允許他人改裝、增加電氣設施、燃氣設施、空調設備、下水管道、消防/火警監測或保安系統;
7.3.3 安裝或允許他人安裝任何需要附加電氣/燃氣、市電布線/管道、或不通過分表計量的電/燃氣、或其重量超過了地面的設計載重的設備、機器;
7.3.4 在該商鋪的門窗、天花板、墻面、橫梁、地板、結構件、衛生設施、空調設備、消防/火警監測設備上裝釘、插入或允許他人裝釘、插入任何釘子、螺絲釘、金屬鉤、托架或類似物件;也不得損壞、損傷、鉆入、劃傷、毀損或允許他人損壞、損傷、鉆入、劃傷、毀損上述物品的表面;
7.3.5 鋪設或使用任何可能損壞或穿透地板的覆蓋物。
7.4 除非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且成都市消防部門指定安裝消防鐵門,乙方不得使用密封式鐵門,不得改裝消防出口現有之門鎖、門閂及裝配。
7.5 甲方有權就乙方對該商鋪的裝修、分隔、修建、安裝設備或改建行為進行規范、管理,包括對乙方施工人員的進出、材料運輸、施工時間、施工安全等事宜進行合理管理,以保障A商城整體的運作安全及順暢,避免因乙方的行為給A商城其他商鋪的使用人造成滋擾。乙方應服從甲方規范及管理,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在A商城營業時間之內進行裝修施工。
7.6 在裝修期內,甲方應乙方的事先書面要求,為乙方在該商鋪內的裝修提供臨時用水及用電,但乙方應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費用。
7.7 乙方必須自行承擔費用按照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在租賃期內的任何時間移除該商鋪內任何乙方建造的.不合規格的結構物、建筑物、分隔物及其他改建物,無論該等結構物、建筑物、分隔物及其他改建物建立時是否得到或未得到甲方的同意,甲方對乙方因此蒙受的損失概不負責。
7.8 如乙方對該商鋪做出任何修建,或安裝任何附屬物、裝置、附加物,即使該等裝修、改建或安裝已得到甲方的同意,甲方仍可要求乙方在合同終止交還該商鋪時,復原、移去或拆走該等改建、附屬物、裝置及附加物或其任何部分,且乙方應承擔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
7.9 合同期限內,甲方確因合理原因而需對該商鋪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應提前30天獲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八條 商鋪修繕
8.1 在該商鋪使用過程中,如非乙方原因,該商鋪及甲方提供的設施出現妨礙安全、正常使用的損壞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1日內進行維修。
8.2 租賃期內,乙方應正常使用并愛護該商鋪內部的各項設施,包括但不限于地板、墻面、所有店面、門窗、電氣設施、燃氣設施、給排水設施、消防設施、空調設施、線纜和管道等,并確保其處于正常租用的使用狀態。
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該商鋪及其內部的設施出現損壞或發生故障,乙方應負責及時維修或賠償。
8.3 租賃期間,甲方應盡力確保該商鋪屋頂、墻壁、主要供水管道以及動力電纜處于符合國家安全規范狀態。
8.4 租賃期間,甲方應盡最大努力保證A商城中的電梯、消防/火警監測系統、空調系統及其他各種設施處于良好的正常工作狀態。
8.5 租賃期間,甲方有權進入該商鋪視察該商鋪的維修狀態,檢查該商鋪內的電氣、燃氣、給排水等設備的運作情況,進行必要的修繕和保養工作,但甲方進行維修保養工作前,應事先書面通知乙方以選擇合適的時間,并避免因此而影響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8.6 租賃期間,遇到火災等緊急事態時,甲方或其授權代表可在無通知的情況下強行進入該商鋪,且甲方不需賠償因強行進入該商鋪而給乙方造成的損壞,甲方有過失的除外。
8.7 無論乙方是否購買相應的保險,亦無論是否因乙方的疏忽,或因乙方不能控制的原因而導致該商鋪的窗戶或玻璃破裂、毀壞,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或償還因甲方更換該商鋪所有破損的窗戶和玻璃而引起的一切費用。
8.8 乙方對下列行為和事件引起的損失和損害,必須進行賠償。該等賠償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修理、維修費用,以及任何其他人士因下述情形向甲方索賠或主張其權益而導致甲方支出的任何款項,和甲方因向乙方索賠所發生的一切開支和費用(包括律師費用):
8.8.1 因該商鋪內任何電器裝置、電器用品、電線等的故障、失修、危險而導致甲方、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損害;
8.8.2 因乙方原因而導致該商鋪水管通道、廁所、器具堵塞、損壞或停止運作而造成甲方、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損失;
8.8.3 因乙方原因而導致火、煙霧在該商鋪內擴散或任何來源的水(包括風暴或雨水)在該商鋪或其任何部分泄漏或滿泄而造成甲方、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損害。
第九條 經營條款
9.1乙方同意在租賃期限內租用甲方提供的POS專用收銀系統(下稱“POS系統”) 臺,并遵守本合同附件四《POS專用收銀系統租用規定》。
在經營過程中,乙方應將租用該商鋪內的每一筆交易在交易發生時如實、實時、全額通過POS系統進行結算,不得以任何方式隱瞞營業額,并隨時接受甲方的日常監督和必要的核查。如乙方未遵守上述約定,一經發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金額相當于未提供或少提供銷售金額的30倍加上乙方前一個月的實際租金,租金金額以乙方前一個月的實際月租金為準,與下月租金同日支付。
乙方應保證其POS系統數據的真實準確,甲方可以對該數據進行核實。甲方核實時,乙方應配合并提供本商鋪經營有關的賬冊及原始憑證等資料。
9.2 乙方應配合甲方于指定的時間開業。
A商城正常營業時間為10:00-22:00(法定節假日期間營業時間另行通知),乙方應服從甲方對A商城營業時間的安排,不得于營業時間內無故停止營業、撤離派駐人員或商品。
9.3 乙方并應配合甲方對整個A商城進行的推廣活動的時間安排。
9.4 乙方提供的商品或服務必須實行明碼標價,商品或服務價格的制定及商品標識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成都政府的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
9.5 如因乙方的商品質量或服務質量引起消費者直接向甲方提出修理、更換、退貨或其他正當合理的要求時,甲方有權視具體情況,直接做出修理、更換、退貨或其他合理的決定,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9.6 乙方應確保該商鋪內商品的貨源充足,避免發生商品脫銷的現象。
第十條 轉租、轉讓和續租
10.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能轉租、委任或特許第三方經營和管理該商鋪。經甲方同意轉租的,轉租合同終止期不得超過本合同的終止期,乙方應保證其受轉租人不將轉租商鋪再行轉租。
10.2 發生下述各項行為及事件時,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視為乙方違反本合同對轉租的約定:
10.2.1 乙方為公司,而公司發生收購、重組、合并、清算;
10.2.2 乙方的名稱發生變更;
10.2.3 法定繼承事實發生,致使該商鋪的使用人發生變更。
10.3 本合同有效期限屆滿,乙方需繼續租用該商鋪的,應于有效期屆滿之日前 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租要求,乙方未能在前述時間內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視為乙方放棄續租權。甲、乙雙方就續租達成協議的,應重新訂立合同,并到合同登記機關重新登記。
10.4 若乙方未在本合同規定的時限內提出對該商鋪續租,則甲方有權攜同該商鋪未來的任何租戶或有關人士在租賃期結束前或提前結束前的3個月內的所有合理時間內,預先通知乙方后視察該商鋪,乙方不得阻撓,但甲方的該等行為不得干擾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第十一條 保險
11.1 乙方應當在商鋪交付完成以前或最遲不超過商鋪交付完成之日自費為該商鋪在裝修期間可能遇到的風險購買保險,該等保險的險種至少應包括裝修工程一切險和公眾責任險,保險責任期間為開始裝修之日起至開始營業之日止。
11.2 乙方應當于開業前的15日自費為該商鋪可能遇到的風險購買保險,該等保險的責任期間從乙方開業日起至本合同所述的租期屆滿之日止,該等險種至少應包括財產一切險及公眾責任險。
11.3 乙方所購買的公眾責任險不應少于人民幣100萬元,并在保險單中將甲方列為共同被保險人,且粘貼交叉責任條款。
11.4 在甲方提出要求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和出示前述保險保單及最后一次支付保險金的收據,以及保險公司發出該等保單是全數繳足的及在各方面均有效及存在的證明。
11.5 乙方不得做出任何行為、事件,導致A商城或該商鋪以外的其他任何部分的保險無效;乙方亦不得做出或容許乙方所雇傭的相關人員和承包商做出任何行為、事件,致使A商城或該商鋪以外的其他任何部分的保險風險增加。
11.6 若本合同第11.5條所述保險風險增加,并導致保險金增加,甲方有權在不影響其任何其他權利和補救的前提下,要求乙方立即補足因此而增加的保險金,而不論該等保險的投保人是甲方、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或其他第三者。
11.7 如因乙方原因,發生涉及甲方損失的保險事故,乙方從保險公司獲得的賠款應當首先用于賠償甲方的損失;如乙方從保險公司獲得的賠款不足以賠償甲方的損失,則差額部分由乙方賠償予甲方。
第十二條 物業管理
12.1 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下稱“物業公司”)負責包括A商城在內的全部物業管理事項;甲方得將本合同書載明之權利或其一部分授予物業公司行使。物業公司于行使權利時需知會乙方其行為代表甲方,乙方須與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簽署《物業服務協議》。
12.2 甲方保留不時制訂、引進、修改、廢除任何其認為經營和維持A商城作為一流購物中心所必要的一切規章制度的權利。該等規章制度由甲方向乙方做出書面通知后即生效,但該等規章制度不得專門針對乙方做出,并因此而侵害乙方的合法權益。
上述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在任何方面均不得減損本合同的效力。倘上述規章制度和本合同發生歧義,須以本合同的條文為準。
12.3 乙方須遵守物業公司的規章、制度、規定(以下簡稱“物業管理規定”);該等物業管理規定向乙方做出書面通知后即生效,但該等規章制度不得專門針對乙方做出,并因此而侵害乙方的合法權益。
12.4 不論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是否有專門規定,甲、乙雙方現就下列事項特別約定如下:
12.4.1 在獲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有權以甲方指定的統一格式,在A商城的指示牌(如有)上展示乙方的名稱。
12.4.2 乙方有權自費在該商鋪入口處或其門上,安置經甲方批準設計的LOGO。
12.4.3 在獲得甲方書面同意之前,乙方不得以任何目的使用A商城的名號及標志或該名號及標志的圖片、聲明及畫像。
12.4.4 乙方須把該商鋪的普通垃圾、廢物,以及物業公司指定的廢物箱盛載,在物業管理公司指定的地點倒卸。
12.4.5 乙方的廢舊報紙、紙箱(皮)、木箱、潲水(餐飲)以及其他特定行業的商業垃圾應由物業公司認可人員收取或處理,乙方不得隨意聘用其他人員收取或處理。
12.4.6 乙方如需聘請專門的清潔公司進行該商鋪的清潔工作,應聘請物業公司指定的清潔公司,且有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12.4.7 乙方不得在A商城任何進出口、樓梯、平臺、通道、大堂或其他公共地方鋪設、安裝、豎立、附加任何電線、電纜或其他物件,亦不得將貨品或其他任何東西擺設或堆放在該商鋪之外。
12.4.8 甲方有權在沒有發出通知的情形下,以甲方認為妥當的辦法,清理及處置乙方在該商場公共區域內留下或未處理好的任何裝箱、紙盒、垃圾或其他任何種類或性質的障礙物,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且甲方無須向乙方或任何其他人士承擔任何責任。乙方必須向甲方賠償因其執行本條規定而引起的所有損失、開支或費用。
12.4.9 乙方應采取必要的有效措施防止該商鋪免受臺風、暴雨或類似事件的破壞,除甲方書面同意外,乙方應保持該商鋪的外窗始終處于關閉狀態。
12.4.10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A商城屋頂、天花板、墻壁等地方安裝任何天線、接收器、管道、附屬物、遮陽物、涼蓬或其他任何類型、性質的安裝物和附屬物。
12.4.11 乙方不得破壞、損毀或涂污A商城結構的任何部分,或A商城的公共地方、樓梯、電梯、自動樓梯的任何裝飾外貌,包括A商城內的任何樹木、植物及灌木。
12.4.12 甲方有權在不影響乙方正常營業的前提下,在A商城任何部分安裝或固定甲方認為適合的機器、設備、標記、廣告架及其它設施并有權維修、拆除、更換該等設備和設施。甲方應盡量減少干擾乙方。
12.4.13 除非獲得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該商鋪、窗框、玻璃外墻、玻璃或墻壁的內面或外面涂漆、噴漆、使用或黏貼任何東西、物件或懸掛霓虹燈廣告。
12.4.14 乙方應以甲方滿意的風格和方式布置該商鋪店面玻璃及陳列櫥窗,在收到甲方對其展示提出反對意見的書面通知后,立即改變或更換有關擺設。
12.4.15 除非乙方向甲方申請并獲得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外,在租賃期內,乙方不得以固定物料或不透明物品遮擋該商鋪的櫥窗以及面對外街、走廊、行人通道或入口大堂的櫥窗玻璃。
12.4.16 乙方必須使用物業管理公司指定的貨物裝卸區、出入口處及貨物電梯,并在甲方和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規定的時間內裝卸貨物。
12.4.17 乙方需遵守物業管理公司制定的,有關專用停車場、車輛進出通道或用來裝貨、卸貨的場地的使用規定。
12.4.18 乙方在任何情形下,不得以客戶電梯或電動樓梯作運貨用途。
12.4.19 乙方不得在A商城的任何電梯內放置任何重量超過該電梯的最大載重的物件。
12.4.20 乙方應自行承擔費用,在A商城正常營業時間內,使該商鋪營業標志、店面和窗戶保持照明;為達到理想的視覺效果,乙方應允許甲方控制該商鋪的營業標志、店面及窗戶電路。
12.4.21 乙方不得在該商鋪或A商城內進行任何拍賣或類似的促銷活動,或利用不道德或不合法的商業手法進行商業活動,但純周期季節性的促銷活動或經甲方同意的除外。
12.4.22 乙方不得在A商城的公共區域內進行任何兜售、招徠行為;亦不得分發各種宣傳性的小冊子及廣告資料,甲方或物業公司同意者除外。
12.4.23 除根據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該商鋪而生產、制造或加工物品外,乙方不得在該商鋪進行生產、制造或加工任何其他貨物或商品。
12.4.24 乙方在任何時候不得在該商鋪內放置或貯存任何武器、火藥、硝石、煤油或其他可引起爆炸、燃燒的物品或危險貨物。
12.4.25 乙方不得在該商鋪內產生、向外滲透、泄漏或容許在該商鋪內產生、向外滲透、泄漏有毒及有害的氣體或氣味。
12.4.26 除本合同約定乙方可在該商鋪內經營餐飲行業外,乙方不得在該商鋪內預備食物或飲食,亦不得使用器具烹煮或加熱任何食物。
12.4.27 乙方不得在該商鋪飼養任何動物、寵物。
12.4.28 乙方須自費采取所有甲方要求的步驟及預防措施,以防止白蟻、老鼠、蟑螂或其他害蟲、寄生蟲在該商鋪內滋生。
12.4.29 乙方不得在該商鋪內居住或容許他人居住。
12.5.30 不論甲方在該商場內設置保安人員或安裝電子防盜系統與否,甲方對該商鋪及其內部財物不負任何保安及保管責任。
12.4.31 甲方須盡力保持A商城商場的屋頂、主要結構、墻壁、水管通道及電纜電線在良好的使用狀態。
12.4.32 甲方須盡力保持A商城商場的公共地方清潔及妥當的狀態。
12.4.33 甲方須盡力保持A商城商場內任何電梯、自動樓梯、消防及保安設備、空調設施及其他設備在妥當及可運作的狀態。
12.4.34 甲方應在正常營業時間內向該商鋪提供空調服務。若乙方要求甲方在前述時間外提供額外空調服務,須預先向甲方或物業公司申請并繳付相應的收費。
12.4.35 甲方在收到乙方需要在額外空調服務的合理通知后,應責成物業公司向乙方提供該等空調服務。
12.4.36 乙方承租區域內的照明系統由乙方控制,但乙方承租區域與A商城公共部分交接的邊界區域單獨設置照明回路,由甲方控制,甲方應保證乙方在正常營業時間內邊界區域的照明。
第十三條 商鋪交還
13.1 交還日期及適用范圍
13.1.1 乙方應當于本合同約定的租期結束之日起不超過5日內交還該商鋪。
13.1.2 除租賃期限屆滿合同正常終止外,如甲方或乙方依據本合同或法律、法規的規定單方面解除合同,或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等其他原因致使本合同提前終止的,則乙方應當在合同提前解除或終止之日起不超過3日內交還該商鋪。
13.2 交還狀況及裝修和附屬設施/設備的歸屬
13.2.1 合同結束(不論基于何種原因),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下述方式之一交還商鋪:
乙方自費將該商鋪內的所有動產(附屬設施/設備除外)搬離該商鋪,該商鋪交還時的狀況應當與乙方在最后一段正常營業時間時的狀況一致;商鋪之裝修及所有附屬設施/設備屬甲方所有,甲方無須給予乙方補償,如因乙方原因導致商鋪的裝修或附屬設施/設備遭到破壞,乙方應當賠償甲方由此導致的損失。
乙方自費將商鋪內的所有物品搬離該商鋪,并將商鋪恢復至商鋪交付時的狀態(正常使用導致的磨損除外)。
13.2.2 如果該商鋪交還時之狀況不符合前項規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采取一切措施或自行采取措施,使得該商鋪之狀況符合前項規定,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開支由乙方負擔。
13.3 交還通知、查驗及接收
13.3.1 合同結束(不論基于何種原因),各方均應提前3日通知對方交還/收回該商鋪的具體日期,甲方應當按照該等通知查驗及接收該商鋪。
13.3.2 甲方應當依照通常合理的標準及本合同第13.2條規定查驗該商鋪。
13.3.3 在符合本合同第13.2條規定的情形下,甲乙雙方應當簽署一份交還憑據,交還憑據一經簽署,乙方交還該商鋪的義務立即完成。
13.4 逾期交還的后果
13.4.1 如果乙方未依照本合同第13.1條的規定交還該商鋪,則甲方有權在公證機關的公證下選擇采用下述方法之一收回商鋪,因此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該商鋪內的一切動產搬離該商鋪,該商鋪商鋪之裝修及所有附屬設施/設備屬甲方所有,甲方無須給予乙方補償。
將該商鋪內的一切動產搬離該商鋪,并將該商鋪內的一切裝修、附屬設備/設施拆除。
13.4.2 乙方逾期交還商鋪,除應當依照合同最后一個月的標準交付逾期期間的租金、管理費等各項費用外,每天還應按照合同最后一個月日基本租金的1.5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直至乙方交還該商鋪或甲方依照本合同第13.4.1條的規定收回該商鋪。
13.5 質量保證金
本合同結束(不論基于何種原因),乙方在撤場前應向甲方繳納商品質量保證金。如乙方系一般零售類租戶,商品質量保證金為人民幣1萬元;如乙方系美容美發、餐飲等特殊類型租戶,商品質量保證金額度雙方另行協商。如三個月內沒有任何第三方因乙方原因向甲方提出權利主張,甲方將向乙方退還該質量保證金(不計利息)。
第十四條 合同變更和提前終止的條件
14.1 變更本合同的條件如下:
14.1.1 租賃期限內,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如出現下述情況,雙方可變更本合同:
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變更合同的。出現非甲方能及的情況,使該商鋪設施正常運行、或水、電、燃氣等正常供應中斷,且中斷期一次超過30天,乙方認為嚴重影響正常使用商鋪的。
乙方違反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的約定,且經甲方提出后的14天內,乙方未予糾正的。在租賃期間,司法、行政機關依法限制該商鋪房地產權利,且超過15天的。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損壞,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14.1.2 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合同的一方應主動向另一方提出。
14.1.3 因變更本合同,使一方遭到損失的,有過錯的一方應賠償另一方的損失。
14.2 解除本合同的條件如下:
14.2.1 租賃期限內,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如出現下述情況,可解除本合同:
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
出現非甲方能及的情況,使該商鋪設施正常運行、或水、電、燃氣等正常供應中斷,且中斷期一次超過60天,乙方認為嚴重影響正常使用商鋪的。
乙方違反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的約定,且經甲方提出后的30天內,乙方未予糾正的,甲方有權提出解除合同。
在租賃期間,政府決定征用該商鋪所在土地而需拆除該商鋪的。
在租賃期間,司法、行政機關依法限制該商鋪房地產權利,且超過30天的。
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14.2.2 提前終止本合同的,有權提前終止合同的一方應主動向另一方提出。
14.2.3 因提前終止本合同,使一方遭到損失的,有過錯的一方應賠償另一方的損失。
第十五條 甲方違約責任
15.1 在租賃期限內,甲方逾期交付商鋪,每逾期一日則應按首月月基本租金的2‰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5.2 租賃期限內,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該商鋪發生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5.3 在租賃期內,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由此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予以賠償:
15.3.1 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交付商鋪供乙方使用,超過60日的。
15.3.2 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使乙方無法按其用途繼續使用該商鋪的。
15.3.3 違反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的約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致使乙方無法繼續租用的。
15.3.4 未經乙方同意及有關部門批準,將該商鋪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
15.3.5 甲方破產或進行清算程序,因重組或合并原因進行清算者除外。
15.3.6 由于甲方原因,致使該商鋪因法庭強制執行而被查封。
15.3.7 法律、法規或本合同其他條款允許乙方單方提前終止合同的其他情況。
15.4 乙方依據本合同第15.3條單方終止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甲方,要求甲方返還租賃保證金,退還多收的預交款項(如有)并賠償損失,并在3日內遷離該商鋪。
15.5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署后,甲方未按規定向政府有關部門辦理登記的,由甲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
15.6 乙方因甲方違約行為而引起的所有費用和開支(包括一切律師費),均由甲方承擔,乙方有權向甲方追討該等費用、開支。
15.7 乙方一次或多次原諒、寬恕甲方違反或不履行任何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不得構成乙方放棄追究對甲方任何日后持續違反或不履行義務的依據,亦不得在任何方面減損或影響乙方追究甲方任何日后持續違反或不履行的義務的權利,除非乙方以書面方式作如此表示。
15.8 乙方對甲方做出的任何同意,只構成乙方對某一特別事件的同意,并不構成放棄追究或豁免本合同任何條款的執行,亦不得理解為乙方在日后同類型事件中放棄須獲得其特別同意的要求,除非乙方以書面作如此表示。
第十六條 乙方違約責任
16.1 在租賃期限內,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管理費、推廣費及水、電、空調費之一或全部的,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交付金額的2‰支付滯納金。
16.2 在租賃期限內,乙方逾期交付水、電、空調及其他費用,經甲方書面通知,仍未能于7日內交付的,每逾期一天,應按上述費用的2‰或國家有關規定支付滯納金。逾期達14天以上的,甲方有權委托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采取停止供應或使用水、電、空調或其他設施的措施,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16.3 租賃期限內,乙方非因法律、法規及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中途擅自退租的,租賃保證金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若租賃保證金不足賠償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16.4 在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收回該商鋪,由此而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16.4.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該商鋪轉租、轉讓、轉借他人或調換使用。
16.4.2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拆改變動商鋪結構,或損壞商鋪,且經甲方書面通知,在限定時間內仍未糾正、并修復的。
16.4.3 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商鋪進行違法違章活動的。
16.4.4 乙方違反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的規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致使商鋪或設備嚴重損壞的。
16.4.5 拖欠支付租金、管理費及其他費用之一或全部的達到30日。
16.4.6 乙方破產或進行清算程序,因重組或合并原因進行清算者除外。
16.4.7 由于乙方原因,致使該商鋪因法庭強制執行而被查封。
16.4.8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中斷、停止其經營活動1天(含1天)以上的。
16.4.9 法律、法規或本合同其他條款允許甲方單方提前終止合同的其他情況。
16.5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16.4條單方終止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3日內遷離并交回該商鋪;租賃保證金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若租賃保證金不足賠償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16.6 甲方依照本合同規定向乙方發出的解除合同通知,表明甲方行使本合同賦予其提前收回該商鋪的權利,并構成甲方對該項權利已全面及充分的行使,甲方無須以實際進入該商鋪的行為作為行使該項權利的標志。
16.7 甲方根據本合同,要求或收取滯納金,并不損害及影響甲方行使任何本合同賦予的其他權利和補救的權利(包括收回該商鋪的權利)
16.8 甲方因向乙方催付租金或其他費用而引起的所有費用和開支(包括一切律師費),及甲方因行使本合同項下其他任何權利而引起的所有費用、開支,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向乙方追討該等費用、開支。
16.9 甲方一次或多次原諒、寬恕乙方違反或不履行任何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不得構成甲方放棄追究對乙方任何日后持續違反或不履行義務的依據,亦不得在任何方面減損或影響甲方追究乙方任何日后持續違反或不履行的義務的權利,除非甲方以書面方式作如此表示。
16.10 甲方對乙方做出的任何同意,只構成甲方對某一特別事件的同意,并不構成放棄追究或豁免本合同任何條款的執行,亦不得理解為甲方在日后同類型事件中放棄須獲得其特別同意的要求,除非甲方以書面作如此表示。
16.11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3.7條、第3.8條約定,不論甲方是否實際支出了賠償或處罰款項,甲方均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收回該商鋪,并向乙方追究相關損害賠償。
第十七條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雙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預見、亦無法避免的事件,該事件妨礙、影響或延誤任何一方根據本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該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臺風、洪水、火災或其他天災、戰爭或任何其他類似事件。
17.2 如發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該事件的一方應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對方該事件的性質、發生日期、預計持續時間等有關的細節,以及該事件阻礙通知方履行其于本合同項下義務的程度。
17.3 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期間,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定期及時地告知對方不可抗力事件的現狀,如不可抗力事件結束,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17.4 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暫行中止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消除為止,并且無需為此而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盡最大努力克服該事件,減輕其負面的影響。
17.5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當向對方提供事件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或其他適當機構)出具的證實不可抗力事件的合法證明,如其不能提供該等證明,對方可根據本合同的規定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通知與送達
18.1 任何與本合同有關的由本合同雙方當事人發出的任何文件、通知及其他通訊往來,必須采取書面形式,并送達至下述地址或雙方書面通知的其他地址。
18.2 任何文件、通知或其他通訊往來,如以郵寄的方式,在寄出后第3個工作日將被視為已送達,郵政局出具的掛號投送收據,將作為有效證明;如以傳真的方式,則發出時視作已送達,對方傳真機收到的傳真報告將作為有效證明;如以手遞的方式,則于對方簽收時視作已送達,收條將作為有效證明。
18.3 甲方在乙方租賃商鋪門口或其他醒目位置張貼的與日常物業管理有關的通知或文件,即視為已合理通知乙方。
18.4 甲乙雙方之間的書面函件,如任何一方在其中提出具體要求或建議且要求在收到函 件后指定期限內(不得少于5日)回函的,則另一方有責任于指定期限內回函,否則,視同同意函件內的相關內容和要求。
第十九條 法律適用
19.1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選定下列19.1.2方式解決:
19.1.1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成都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9.1.2 依法向該商鋪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19.2 本合同條款業經雙方協商和談判而達成,不構成任何一方的格式條款。
19.3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其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及受其管轄。
第二十條 合同效力
20.1 本合同構成甲方和乙方就有關本合同所涉事項的全部協議,并且取代有關本合同的所載的各事項先前的所有口頭及書面協議。
20.2 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內容為本合同雙方就本合同有關條款內容所作之補充、修正、解釋及說明,為本合同雙方所確認及同意,亦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0.3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各自的公章之日起生效。
20.4 甲方負責向成都市成華區租賃管理辦公室辦理合同登記手續,乙方應提供必要的協助。
20.5 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兩份,合同登記機關執兩份,各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0.6 本合同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參閱方便而設,不得用于解釋合同條款。
20.7 本合同條款業經雙方協商和談判而達成,不構成任何一方的格式條款。
20.8 本合同以中文書寫,如其他文字文本與中文文本不符,以中文文本為準。
第二十一條 稅費負擔
21.1 與本合同有關的公證費(如有)、房產稅、土地使用費等將由甲方和乙方各自按有關規定負擔,如果法律、法規沒有規定負擔方法的,則由雙方各半負擔。
21.2 租賃手續費由甲方承擔,印花稅由甲乙雙方各自負擔。
21.3 除法律規定或經雙方協議由甲方代扣代繳的以外,乙方須自行向政府有關部門支付因租賃及經營該商鋪而產生的一切政府稅費。
21.4 各方因簽署本合同而發生的律師費,由雙方各自負擔。
第二十二條 其他
22.1 甲方聲明,本合同簽署時,A商城包括該商鋪尚未設置抵押,但甲方作為所有權人有權將A商城及商鋪進行抵押。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完全了解和接受本合同承租房屋抵押權狀態。本合同簽署后,甲方在設定抵押權時無需通知乙方或征得乙方同意。如為抵押權登記需要,乙方承諾向甲方提供必要協助。
22.2 甲方保留對A商城的命名權,甲方在給予乙方不少于3個月的通知后,甲方有權更改A商城的名字,且無須對乙方做出任何賠償。
22.3 租賃期間,甲方因合理變更、修繕需要,在事先知會乙方后,有權臨時封閉該商鋪所在建筑物公用區域(包括廣場)及公用設施或其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走道、門戶、窗戶、電動裝配、電纜電線、水管通道、燃氣管道、電梯、自動扶梯、防火、保安設備、空調設備),變更該商鋪所在建筑物之公用區域整體結構、布局及安排。
22.4 甲方有權在該商鋪所在建筑物本體的內外及室外空間設置廣告及獲取利益,但該等設置不得影響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22.5 甲方有權對該商鋪所在建筑物的中庭、屋頂、車庫、廣場、通訊網絡使用和獲取收益。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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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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