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tt id="5hhch"><source id="5hhch"></source></tt>
    1. <xmp id="5hhch"></xmp>

  2. <xmp id="5hhch"><rt id="5hhch"></rt></xmp>

    <rp id="5hhch"></rp>
        <dfn id="5hhch"></dfn>

      1. 公路運輸合同

        時間:2023-06-29 15:07:38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精】公路運輸合同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范。那么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公路運輸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公路運輸合同

        公路運輸合同1

          訂立合同雙方:

          旅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客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運人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旅客人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發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到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乘車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到站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旅客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權利:1.依據車票票面記載的內容乘車;

          2.要求承運人提供與車票等級相應的服務并保障其施行安全;

          3.因承運人過錯發生身體損害或物品損失時,有權要求承運人給予賠償。

          義務:1.支付運輸費用;

          2.遵守國家法令和運輸規章制度,聽從鐵路車站、列車工作人員的引導,按照車站的引導標志進、出站;

          3.愛護鐵路設備、設施,維護公共秩序和運輸安全。

          二、承運人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權利:1.按照公告的標準收取客票價款和行李、包裹的運費等有關的費用;

          2.按照有關規定查驗旅客客票和檢查限運物品及危險品;

          3.對于托運的旅客行李,在規定期限內無法交付的,有權依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義務:1.按照約定向旅客提供運送工具,并保證旅客于客票載明的時間、班次、座別搭乘列車和按時到達目的地;

          2.為旅客提供必要的方便。在運送途中,承運人有義務為旅客提供必要的設施和生活服務;

          3.將旅客安全送達目的地;

          4.將旅客托運的'行李,包裹安全送達目的地并交付給收貨人。

          第五條 車票

          車票是旅客乘車的憑證。同時也是旅客加入鐵路運輸傷害強制保險的憑證。旅客應當根據自己施行的需要買票。

          車票分為兩種:

          1.客票:包括軟座、硬座。

          2.附加票:包括加快票(特別加快、普通加快)、臥鋪票(高級軟臥、軟臥、包房硬臥、硬臥)、空調整票。

          車票票面主要應當載明:

          1. 發站和到站站名;2.座別、臥別;3.路徑;4.票價;5.車次;6.乘車日期;7.有效期。

          第六條 兒童票

          身高1.1至1.4米的兒童乘車時,應隨同成人購買座別相同的半價客票、加快票及相應空調票(簡稱兒童票)。兒童票的座別應與成人票相同,其到站不得遠于成人車票的到站。超過1.4米的兒童應買全價票。每一成人旅客可以免費攜帶身高不夠1.1米的兒童一名。超過一名時,超過的人數應買兒童票。

          甲方:乙方:

          日期:

        公路運輸合同2

          乙方(承運方)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過雙方充分 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期限 貨物名稱及品種

          載為準。托運單據系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一樣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條 貨物運輸線路、時間

          第三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方的相關規定,按照甲方產品裝載及運輸標準要求組織運輸,確保貨物安全、及時、完整地送達甲方指定收貨地點。否則,甲方有權按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貨物發出后,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變更送貨要求或取消發運的要求,乙方應予以積極配合。

          2、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運輸方式及安全措施提出改進建議,乙方應予以采納并執行。

          3、在合同履行期間,如果乙方運輸效率和運輸質量達不到甲方要求, 嚴重影響甲方產品供應及安全,甲方有權對乙方作出責令整改、暫停貨運等決定,乙方應予服從,否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規定,按照批準的經營范圍,取得能夠履行本合同中公路運輸業務的合法運營資格。

          2、乙方應當按照合同的要求提供適當的運輸工具、配備適格的'駕駛人員。

          3、乙方在收到甲方貨物運輸指令后,應按指令要求及時完成車輛調度和組織工作并在規定時間內到達甲方指定裝貨地點裝貨。

          4、為保證運輸質量,乙方車輛應符合甲方相關設備產品運輸標準;不符合標準的車輛,乙方應按甲方要求予以更換,否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5、乙方在辦理提貨手續時應清點品種及數量,如發現有差錯,乙方應當場提出并與甲方共同查明情況,分清責任。

          6、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貨物安全送達甲方指定地點,并及時向甲方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如延遲交貨,甲方有權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7、乙方對所托運的貨物安全完好負責,保證貨物無損壞、無短缺,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責任。

          8、乙方應充分重視物流信息服務,應對在途車輛進行全程跟蹤,并真實、及時地將在途信息反饋給甲方;若發生異常情況,應即時通知甲方。如乙方刻意隱瞞車輛在途情況、提供虛假反饋信息,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并承擔甲方的經濟損失。

          9、乙方在任何情況下不得以任何理由留置或以其他任何方式扣留甲方的貨物,否則,乙方應按照其扣留貨物價值的 2 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承擔甲方的經濟損失。

          第六條 線路運輸期限

          1、貨物運輸期限從發出運輸指令時起算。當甲方有特殊要求時,運輸期限由雙方共同協商確定并在運輸合同上注明以共同遵照執行。

          2、如乙方未能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送達收貨地點,造成延期交貨的,甲方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及索賠。

          第七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關于違約責任,本合同其他條款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如本條規定與其他條款就同一違約行為都規定了違約責任的, 則除非該約定與本條規定相沖突者外,權利人可以選擇適用或合并適用其他條款的約定與本條規定。

          2、甲方違約責任

          2.1 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托運貨物,造成乙方車輛等貨的,

          2.2 乙方按時將貨送到收貨地點,因收貨方原因未能及時卸貨的,甲方按

          3、乙方違約責任

          3.1 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車輛調度,造成車輛遲到的,乙

          3.2 若運輸指令下達后,

          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車輛調度且給予合理解釋的視為拒運),甲方有權決定自行調度車輛發運,

          實際運價與合同 3.3 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將貨物送達收貨地點,造成延遲交貨的 (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每延遲一天,乙方應向甲方繳付運費的 10%作為違約金;如因乙方原因導致延遲交貨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乙方還應當另行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直至補齊甲方所有損失。

          3.4運輸過程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損壞,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賠償甲方。

          3.5 乙方中途單方面終止合同或由于乙方嚴重違反合同而造成合同的終止和解除,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九條 其它

          1、本合同經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任何一方可向鹽城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合同附件或補充協議均是是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并具法律效力。

          4、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5、甲、乙雙方營業執照復印件、授權委托書作為合同附件一并附后。

          甲方:乙方:日期:

        公路運輸合同3

          甲方(托運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地址:

          電話:

          乙方(承運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地址:

          電話:

          簽約地點:

          甲、乙雙方為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根據《散裝液態石油產品損耗標準》(GB11085-89)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的運輸法規,經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愿、有償和互利互惠、保質保量、安全承運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承運范圍

          1、起運地點:甲方指定的油庫或甲方指定的提貨地點。

          2、送達地點:甲方指定的加油站、油庫或終端用戶。

          第三條承運油品

          汽油、柴油、煤油、燃料油、潤滑油等成品油。

          第四條承運車輛

          乙方履行本協議的油罐車數量為20車輛,其中汽油車10輛,柴油車10輛,乙方所提供的承運車輛為甲方專用車輛,不得另行承運他方業務。

          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減少運力。乙方有責任根據甲方業務發展需要積極增加運輸車輛以滿足甲方業務需要的,在協議期滿后的招標中可作為優先考慮的'條件之一。

          第五條承運資質

          乙方必須具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參運車輛危險化學品許可證,各地安監部門每年核發的《罐體檢測證明》、交通部門每年核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性道路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證》等相關營運資質,并向甲方提供上述所有證照及油罐車的行駛證復印件。

          第六條數量質量

          1、乙方承運油品的所有車輛應當配備專用的計量器具和法定計量檢定機構或甲方中心計量室出具的有效油罐車容積表。油庫與乙方以油庫計量儀表發貨數作為計量交接依據,乙方與加油站的數量交接實行罐車交接。乙方與客戶的數量交接執行甲方與客戶簽訂的協議。

          2、油庫交接:承運車輛在油庫裝油結束后,平臺發油員與承運車的押運員共同測量油高、水高,對裝油口和卸油口進行鉛封,在出庫單上加蓋“油庫發貨專用章”。對屬加劑加價范圍的油品,須在裝油前加入清凈劑,并加蓋“已添加清凈劑”圖章。

          3、加油站、客戶交接:接收方核對油品品種、數量,并與押運員共同檢查鉛封數量和完好情況。乙方須在接收方確認油品數量符合條件后卸油。油品卸凈后,接收方在出庫單上簽字確認。

          第七條運費定價

          1、運價為:0.500元/噸/公里/。

          2、運費:運價×是在噸位×交通部門認準的公路里程結算。

          第八條運費結算

          結算時間;每月25日為運費結算斷帳日,結算本月實際發生運費,乙方必須在當月30日之前將與甲方核準后的運費結算清單(包含零售片區和專業中心加油站匯總結算清單)和稅務部門認可的可抵扣運輸發票送達甲方物流管理部門、甲方物流管理部門在每月末最后一天前將乙方運費支付到位。

          第九條違約責任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約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應當嚴格履行本協議規定的各項條款,任何一方不得違約。若一方違約,則由違約方向另一方承擔違約責

          任和賠償由于違約行為給另一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十條爭議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由本協議簽約地法院裁決。

          第十一條其他規定

          1、運輸價格和乙方油罐車數量的調整及其他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協商,達成一致,根據需要和可能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簽約地為乙方物流中心的住所地。

          3、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負責人) (或負責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公路運輸合同4

          托運方:承運方:

          地址:地址:

          郵編:郵編:

          電話:電話: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領貨憑證

          領貨時憑托運人提貨單(或提貨單復印件)加之指定提貨人身份證并簽字。如收貨人是企業公司,還應出示單位提貨證明,提貨時須當面驗收貨物,事后貨物出現短損,承運方概不負責。

          第二條包裝要求

          托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提貨期限

          貨物到達目的公司后,承運方電話告知收貨方提貨。收貨方必須在三日內提取,如貨物存放超過七日未提,每超過一日將收取貨物運費的5%作倉儲費;超過30天無人認領按無主處理,介此承運方有權將貨物拍賣抵扣倉儲費。

          第四條保價運輸

          保價運輸費:按保價額的‰向托運方收取。

          托運人可自愿向承運人進行保價運輸,如同一批托運的貨物價值不同,托運人應對此批貨物進行分別保價(運單上另行注明),否則視為平均保價,保價貨物遭受損失時,承運人按照托運人的保價額折合實際造成的損失向托運人賠償。如低于貨物實際價值保價或高于貨物實際價值保價,如出現意外承運人不予承擔這部分經濟損失,如不保價遇有丟失、貨物受損、被盜、被搶、雨淋、火災、交通肇事損壞貨物和承運人被詐騙造成收貨人整件提貨不著,承運人最多賠償托人該批貨物實際短缺部分運費的二倍。

          第五條保價期限

          自托運人將貨物交給承運人之日起至提貨期限內有效。托運人應在貨物起運之前支付保價費,如只在運單上注明保價金額或聲明價值無效視同未保價。

          第六條責任劃分

          貨單上所記載的貨物名稱、數量和價值是托運人提供的,托運人應對其真實性負責。承運人在接收貨物時只按件數接收并未檢查和清點每件貨物內裝數量是否有短損,所以承運人不承擔內裝貨物數量和貨物是否完好的經濟責任。如需確認請在發貨時雙方當面開箱驗收,并在運單上注明。

          第七條查禁或扣留

          運輸途中如遇檢查部門(公安、工商、稅務、海關)對貨物有異議被扣留或罰款均由托運人負責處理,并提供有關有效證件,并承擔由此給承運人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八條違法責任

          托運人不準假報貨名,不準托運國家禁運物品,不準夾帶危險品,否則后果自負。

          第九條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托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托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托運后,托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托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并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托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

          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并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托運方對托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托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托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托運方聯系,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并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于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托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后,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后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后,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托運方責任:

          1。由于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燭等事故,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2。由于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在托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線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托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4。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托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二、承運方責任:

          1。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托運方。

          3。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他承運方追償。

          4。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①不可抗力;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芡羞\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可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將爭議提請至當地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第十二條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后生效,有效期至二零零年月日。

          貨物經收貨人簽收后則表明此合同已完結,承運人不承擔簽收后貨物短損等問題。

          附屬:貨物運輸單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津效應。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等單位各留一份。

          托運方:承運方: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職位:職位:

          簽字/蓋章:簽字/蓋章:

          簽約時間:年月日簽約時間:年月日

        公路運輸合同5

          甲方(托運方)_______住所: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郵編:_______電話:_______

          乙方(承運方):_______住所: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郵編:_______電話: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公路道路運輸服務管理規定,為確保公路運輸服務質量,維護雙方權益,規范相互合作行為,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就甲方產品運輸服務事項達成以下條款,以便雙方共同信守。

          第一條:甲、乙雙方基本合作義務

          1、甲方委托乙方承運公路運輸業務,同意將乙方作為其成品外協運輸車隊之一,公路運輸甲方產品至黃島碼頭或往返,乙方保障甲方產品的安全運輸;托運貨物主要為,具體見本合同附件1公路汽運貨物運輸合同附運單;甲方按照單據實際數量予以結算,乙方應在運輸能力、運輸時間及運輸安全可靠性等方面滿足甲方的要求,并根據甲方的運量快速配備運輸工具,確保運輸服務質量。

          2、乙方在接到甲方運輸業務委托時,應嚴格按照甲方的委托事項按時按質按量完成道路運輸業務,并對甲方的運輸業務全過程安全負責。

          運輸價格和運輸時間按雙方確認的本合同附件1公路汽運貨物運輸合同附運單內容執行,合同期限內不得單方面隨意改變運輸價格,包括門對門的一切費用,否則視為違約。

          第二條:乙方須具備的資質條件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務主管部門核發的稅務登記證及財務結算憑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主管部門核發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的注冊資金不得少于100萬元的;

          具有三年以上公路運輸和配送經驗,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和必備的通訊設施;具有相應的運輸能力和必備的信息監控手段,有完整的服務質量保證體系;

          2、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其用于履行本合同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代碼證、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稅務登記證、機動車輛行駛證及車輛運輸保險費憑證和與車輛運輸有關的安全行駛資格憑據、司機身份證明、其它甲方要求的證件等相關資料的.復印件作為本合同附件2.

          第三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四條:運輸地點、時間、價格及結算方式

          1、運輸地點及時間:見本協議附件1公路汽運貨物運輸合同附運單

          乙方應在甲方規定運輸時間內將貨物送達指定地點,運輸時間指:自乙方車輛提貨完畢于門衛處登記的出廠時間至目的地,根據收貨有關部門反饋的到貨時間,乙方承運司機應與對方共同確認時間。

          2、價格及結算方式

          由甲方至目的地(黃島碼頭或往返)。一車單背,每箱壹仟壹佰圓(¥1100元),一車雙背貳仟貳佰圓(¥2200元)。依次:黃島至鳳凰東翔至鳳凰單背1800元,雙背3600元。

          (1)因甲方原因發生退貨,運費計算:視同出貨,以現行價格結算。

          (2)乙方應及時將當月發生的運輸憑據于28日前全部返回甲方。

          (3)乙方將憑據交齊后,應在壹周內提供汽運費明細表。甲方核實無誤后通知乙方開具運輸發票,甲方簽收記賬,應在次月內以支票或電匯支付乙方運費。

          (4)甲方應依本合同約定支付運費,逾期或不足額支付者則需事先知會乙方。

          (5)若發生雙方認可的政策性調整或市場重大變化時:甲、乙雙方可就運費進行協商并確定新的運費標準,新的運費標準自雙方書面確認執行之日起視為本合同價格條款已變更,但其它條款繼續按本合同履行;若雙方未就變更運費事宜達成一致,一方有權書面通知對方,通知到達壹個月后解除合同,壹個月內雙方仍按本合同條款履行合同。

          若未發生雙方認可的政策性調整或市場重大變化,任何一方無權以調整運費為由解除合同。

          第五條:運輸服務管理要求及事項約定

          1、甲方有運輸任務時提前一天以電話或傳真方式通知乙方固定的聯系人確認運輸委托內容,包括要求車輛到達甲方工廠的時間日期,要求承運的貨物數量,建議使用的車型、卸貨城市等。乙方接到甲方發貨任務通知時起,必須在一小時內給予答復并明確告知車輛號碼、司機姓名、電話等,并保證車輛按時到廠裝車,否則,甲方有權另行選擇承運單位。

          2、乙方提供的運輸車輛應為國家規定有效證件齊全的標準集裝箱車,以適于甲方產品運輸的品質、數量及貨物安全需要。

          3、乙方提供的運輸車輛必須符合甲方的裝卸要求;車況良好,貨廂內壁無凹凸不平之處,無水漬、油漬,干燥清潔、無滲漏、無毒、無異味及其他污染物,敞車必須配備篷布、繩索及捆綁用的竹片等保護材料。

          4、乙方提供的運輸車輛須為乙方自有或簽訂雇傭、租賃或掛靠協議的車輛(乙方須出示相關協議原件并提供復印件備查),乙方承諾在合同期間,必須保證足夠的車輛與運力承運甲方產品。

          乙方依甲方出貨安排承運計劃傳真件和箱站出口裝箱設備交接單到甲方裝箱。乙方運力如不能保證,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有權委其他協運車隊,運費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擔。乙方備箱后,在到達甲方裝箱前所發生的交通及各類事故均由乙方獨自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及費用。

          5、乙方必須聽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遵守甲方工廠倉庫的各項規章制度,不準與甲方發貨人員發生爭吵、打架、隨地吐痰、亂扔垃圾等行為。

          6、乙方到達甲方指定提貨地點時,司機或提貨人員必須攜帶有效證件,經過甲方許可后駛入指定區域等待裝車,甲乙雙方在貨車的擋板處交接貨物、乙方須對所承運的貨物做好清點工作,并按甲方要求辦理簽收及發貨手續,雙方辦理完發貨手續后,貨物的數量和安全以及完好性有出入的,均由乙方承擔所有損失。

          7、甲方發貨清單為一式五份,經雙方清點貨物數目簽字確認無誤后,甲方留存一份,乙方所執四份貨物清單,一份交貨人作為收貨憑證。其余三份交收貨人簽字/蓋章后返回甲方,作為有效運輸結算憑證。

          8、甲方貨物需在兩地域拼箱,由第一裝箱地裝完后打臨時鉛封,至第二裝箱地后由發貨人驗證鉛封后方能開箱裝貨。依此類推,直至貨全部裝完后確認無異議,由裝箱發貨人將箱門鉛封完好。

          9、捆綁繩索和產品軟性包裝箱之間必須墊有木板片等保護材料,以確保產品不會因為捆扎而變形,凡因裝車后任何因素導致甲方貨物失落破損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10、自甲方貨物裝上乙方指派車輛后,其貨物保管之責隨之轉到乙方,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貨物丟失或損毀、污染、被淋雨或受潮、包括整車被盜的均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保險事宜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有責任協助提供乙方理賠所需的

          相關材料。

          11、乙方承運甲方貨物時,應在甲方指定的時間內安全送達甲方指定的客戶收貨地,乙方單方面延遲承運時間等原因造成甲方客戶拒收或退貨,造成甲方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2、貨到客戶處,如發生找不到收貨人、客戶拒收等異常情況,乙方應及時聯系甲方運輸負責人解決,乙方不得擅自卸貨或將貨物拉回倉庫。沒有甲方的書面單據認可,乙方不得隨意從甲方客戶處拉回貨物,對于乙方擅自拉回的貨物甲方有權拒收,且無論甲方是否收貨,由此而產生的運輸等費用甲方不予結算。

          13、貨到甲方客戶處,發生部分貨物損壞、短少的,由收貨人將破損情況寫在送貨單上,并注明是否收下,雙方簽字確認;甲方與乙方協商處理破損賠償,并由甲方決定是否將貨物拉回至甲方倉庫,所有返回貨物拉回倉庫后必須通知甲方倉庫驗收并由甲方倉庫出具收貨證明。

          14、如發生不可抗力因素或交通事故,預計不能按時到達的,乙方應立即電話通知甲方并說明情況,以便甲方及時與客戶取得聯系諒解和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

          15、對于乙方接觸到甲方客戶的各種商業信息或運輸業務,乙方不得透露,一經發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損失的,甲方將依法追究乙方的責任。

          第六條:違約責任

          本協議正式生效后,各方應積極履行有關義務,任何違反本協議規定及保證條款的行為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本協議項下運費總額之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還應賠償守約方因之造成的全部損失。上述損失的賠償及違約金的支付不影響違約方按照本協議的約定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七條:法律適用與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變更、解釋、履行、終止和由本協議產生或與本協議有關之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臺灣)的管轄。

          2、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簽約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協議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訴訟過程中,對于本協議中不涉及訴訟內容的條款繼續有效,簽約各方必須繼續履行。

          第八條:簽署、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協議以中文書寫,正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此業務正文)

          附件1:公路汽運貨物運輸合同附運單

          附件2:乙方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代碼證、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稅務登記證、機動車輛行駛證及車輛運輸保險費憑證和與車輛運輸有關的安全行駛資格憑據、司機身份證明、其它甲方要求的證件等相關資料的復印件。

          雙方簽章:

          甲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

          乙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

        公路運輸合同6

          托運方(甲方):________

          承運方(乙方):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合作雙方就雙方責、權、利等有關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運輸合作條款:

          第一條:承運貨物的品名、品種、規格、數量、質量、包裝。

          1、貨物名稱:甲方廠家生產國內銷售產品

          2、品種規格:各種型號

          3、數量:按照計劃指令

          4、質量:按照國家標準

          5、貨物包裝:按照國家標準

          第二條:承運線路

          乙方根據甲方的需要及需求,甲方從乙方根據甲方的需要,采用汽車運輸方式。

          1、在約定啟運時間當天以電話或者傳真向乙方發出運輸指令,包括發運時間、目的地、貨物名稱、基本型號、數量、提貨地點、收貨人名稱、地址、電話等。一般情況下當天中午12:00以前下達運輸指令,乙方應在接指令后24小時內把運輸車輛安排到甲方裝貨點,由甲方安排工人們裝載貨物。

          2、甲方下達的運輸指令必須真實和確定,發出后不隨意更改,并保證指令所指貨源的充足,中貨源不足導致車輛返空,甲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費用。

          3、因甲方指令錯誤而引起的貨物錯送或找不到收貨人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4、雙方簽訂合同起如出現甲方貨物給其他物流公司承運或客戶自提,乙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甲方退回所有保證金。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自乙方提貨起至收貨方簽收前的貨物運輸和保管責任有乙方負責,并承擔一切責任。

          2、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貨物錯送收貨人地址,給甲方造成貨物損失的,

          3、乙方在運輸過程中造成甲方的貨物破損、缺少、被盜、淋濕、污染,乙方按雙方確定實際損失賠償給甲方。

          4、乙方承運甲方貨物運輸雙方協商預交保證金為:________元。

          5、在運輸途中如出現不可抗拒的原因所導致貨物到貨時間延誤,乙方必須第一時間通知甲方或客戶。

          第三條:運輸方式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第六條;貨物運輸價格

          貨物運輸價格按合同運輸價格為準,均為市場行情價格。如甲方貨物每一批貨值超過10萬元,由乙方代理保險,保險費按貨值的2‰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第七條:運輸結算

          結算方式為:本合同期內所產生的運費按每次貨到付清運費。

          第八條:合同時間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為合同試運行期,在此期間雙方均可提出終止合作,合同期滿后,乙方有優先簽約權利。

          第九條:在雙方合同期間如有一方中途提出解除合同必須征求雙方協商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路運輸合同7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運方)

          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協商、平等自愿的原則,簽訂此運輸協議,現就如下事項進行約定,由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承接公路貨物運輸,乙方須安全、準時、完整地將承運貨物送到甲方指定地點,并交給定收件人。

          二、甲方應提前六個小時向乙方提出用車計劃,乙方應在指定的時間將適合噸位或方位的車輛派發指定地點裝貨,乙方安排裝貨的車輛應符合裝載要求,貨箱應保持清潔,裝載后要求裝載牢固,遮蓋嚴密。

          三、委托運輸貨物的.品種、數量、價值、目的地、收貨單位(或個人),以甲方開出的產品出庫單及運輸協議為依據,裝貨時雙方當事人應在場點件交接,乙方在確認貨物包裝完好無損,件數準確無誤的前提下簽字。

          四、運費支付方式:現付( )、貨到付款( )、月結、( )

          五、違約責任:

          a)甲方委托乙方購買貨物保險,保險率為3‰、在運輸途中如發生意外(交通事故、火災等),乙方應根據甲方實際的投保金額做出賠償,甲方僅協助乙方向保險公司索賠。

          b)貨物到達目的地如出現丟失、淋濕、及其損壞等情況應在確認后由送貨駕駛員簽字認可,甲方將此確認貨運問題單傳真給乙方,乙方應賠償。

          c)乙方承運貨物必須準時到達目的地,并送貨上門,如果貨運期延誤3天以上(從乙方收裝貨物時間算起),而導致甲方收貨方退貨及索賠,其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d)貨物到達目的地,乙方應在第一時間將甲方貨物送到收貨方,不得以其它原因暫扣所承運的貨物。若暫扣所承運的貨物,導致甲方收貨方延誤收貨而索賠,則乙方須承擔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責任。

          六、經雙方友好協議特定運費如下:x至x按元/件、x至x按元/件。(此處x填地名)

          七、乙方至x到達時間為天、特殊情況除外(按出庫單日期為準)。

          八、甲方必須出具有效的出貨證明、送貨單等給乙方(法律規范內)

          九、甲、乙雙方在履行公路貨物運輸中產生的糾紛,應及時友好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后可直接向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地址: 地址:

          簽約地: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公路運輸合同8

          甲方(托運人):

          乙方(承運任):

          本著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則下,就甲方有一批物資委托乙方從福建南平轄區內運輸至安徽省合肥市甲方指定設備倉庫內的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并遵守及履行合同所約定的各項規則條款。

          一、 甲方貨物為一臺”QTZ63塔式起重機”,裝車要求:超寬及超高、超長。對于上述要求所涉及的道路行政罰款及運輸安全風險,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的補助。

          二、 乙方所提供的車輛在裝車后,乙方貨運車輛隨車人員均需簽署裝車清單,若物件在運輸過程中丟失或損壞,乙方均按購置價賠償甲方損失。

          三、 雙方約定16米高低板價格為: 元/輛, 14米高低板價格為: 元/輛;甲方要求乙方配備2部16米和2部14米車,上述費用已包含乙方所有運輸過程中的一切安全、保險及罰款和利潤的'費用。乙方貨物到達甲方合肥所在駐地后,經清點完畢后,一次性支付清運費。

          四、 乙方車輛必須準時到達裝貨現場,并協助甲方裝車,乙方自行綁扎固定牢靠。若發生延遲,造成的甲方吊車及裝車人員損失由乙方承擔損失費用。

          五、 乙方車輛不得在裝車及卸車現場和運輸過程中故意刁難,不服從裝車順序及車載貨物的數量安排。如發生上述事宜,乙方應負責協調、溝通。若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

          六、 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應。貨物達到后付清運費費用,本合同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路運輸合同9

          托運人:

        地址:

          電話:

        聯系人:

          承運人:

        地址:

          電話:

        聯系人:

          收貨人:

        電話: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訂立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 ,規格: ,數量: ,重 公斤,價值:人民幣 元。

          第二條 貨物起運地點:成都市 街 號

          貨物到達地點: 市 街 號

          第三條 貨物承運日期:XX年 月 日,貨物運到期限 :XX年6 月 日前。

          第四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承運人必須保證貨物無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等。

          第五條 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 :貨物起運及到達后的裝卸均由承運人負責,承運人應在托運人指定的地點完成貨物裝卸。

          第六條 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貨物運達后承運人應立即通知收貨人,由收貨人指定卸貨地點,在卸貨地當場進行驗收,并對貨物是否完好等情況開具驗收單(一式兩份,一份交承運人 ,一份交托運人存底)。

          第七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 :本次運輸運費 元,本合同簽訂后托運人預付定金 元,貨物到達卸貨并由收貨人確認貨物完好無損后7日內支付剩余的費用。

          第八條 貨物托運后,托運人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托運時,有權向承運人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人,并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人所需費用。

          承運人應在貨物到達以后,收貨人未驗收前妥善保管貨物。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托運人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托運的貨物,托運人應按其價值的5%償付給承運人違約金。

          2承運人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并且不能超過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貨物運到期限。如造成貨物逾期到達的,承運人應償付托運人違約金 元。

          3、運輸過程中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等任何情況,承運人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托運人,并向托運人支付違約金 元。

          第十條 本合同如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交由合同簽訂地法院裁決。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托運人:(蓋章) 承運人:(蓋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本合同簽訂時間:XX年 月 日。

          本合同簽訂地點:成都市 區 路(街) 號。

        公路運輸合同10

          甲方(托運方):

          地址:

          傳真:

          乙方(承運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甲方指定乙方為甲方貨物提供公路運輸服務,公路運輸合同。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具體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承運貨物及起止地點

          1.1、 托運的主要貨物為:、

          包裝:甲方確保產品符合有關國家規定的標準包裝。

          屬性:化工產品

          1.2、 貨物的起運地點:

          1.3、 到達地點:永紅化工指定的送貨地點。

          1.4、 甲方托運的其它貨物及服務內容,以貨物運單或補充協議說明。

          第二條:操作流程

         。1) 甲方發出運輸指令(2)乙方回復認可書(3)甲方裝貨(4)雙方驗貨簽收(5)發往目的地交貨(6)收貨單位驗簽(7)驗收后取回單(8)將回單交回甲方(9)甲方承付運費。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和責任

          3.1、甲方至少提前8小時以電話或書面傳真形式向乙方發出運輸指令,通知內容包含發運時間、運輸方式、貨物名稱、數量;并準確提供發運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聯絡方式方法等信息。如發生特殊情況,甲方在乙方派出車輛前3小時有權對合理的內容進行變更。

          3.2、甲方保證所托運的貨物不屬于國家違禁品。

          3.3、甲方負責對乙方有關責任人和操作人員進行必要的運作要求培訓。

          3.4、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無法抵達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貨人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3.5、甲方保證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關單據時及時結算運費給乙方。

          第四條:乙方責任

          4.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為其提供貨物運輸服務,乙方應及時操作轉運貨物,安全、準時、準確地將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并派送到門。

          4.2、司機把貨物送達目的地后,若客戶對貨物有任何意見,司機絕對不可以與客戶發生爭持,應立即與乙方負責人聯系,并將事件及時回報給甲方。

          4.3、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附件中所列運輸時間執行,若因特殊情況,貨物沒有按預訂時間到達時,乙方應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系,向甲方匯報并進行處理。若甲方調查中發現有不合實際的情況,有權做出處罰,合同范本《公路運輸合同》。

          4.4、乙方在承運過程中發生的貨物被盜、丟失、淋濕、貨損、交貨不清、貨物破損等,概由乙方負責。

          4.5、由于自然災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貨物無法準時到達,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若由于未及時通知甲方而造成貨物過期到達,造成甲方損失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4.6、甲方若委托乙方代辦貨物運輸保險,乙方應配合甲方進行保險,并對投保的貨物承擔全部的責任。

          4.7、乙方不得向甲方員工贈送財務,若經發現,甲方有權處理乙方未結運費。

          第五條:費用及結算方式

          5.1、費用的結算標準為:詳見附件《志成物流貨物運輸報價表》

          5.2、結算方法為:每月5日前結算上月發生的運輸費用,乙方需交付有效作業憑證及結算匯總表,經甲方審核無誤后在3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運費,如遇節假日則時間順延。如有扣除的款項,應在運費中扣除。貨到提付運費的甲乙雙方都備有底根,以便于查賬。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因甲方提供資料不齊全而導致乙方無法送達或者延誤送達,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如果發現甲方所提供的收貨人聯系電話、地址有誤,必須及時與甲方聯系尋求解決辦法。否則損失由乙方負責。

          6.2、乙方錯運到達地點或收貨人的,乙方必須無償將貨物運到指定地點交付給收貨人,由此造成的貨物過期送達的,按甲方規定條列處理。如果造成貨物誤收而丟失,乙方應照價賠償。

          6.3、由于乙方的過失造成貨物過期到達,超過《公路運輸價格表》上雙方所約定的時間(且沒有取得甲方的認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給甲方人民幣100元的違約金。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貨延誤,影響執行合同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擴大。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放寬到貨時間。

          6.4、合同終止后,甲乙雙方不在合作,雙方在一個月內結清所有運費。

          第七條:文本及時效

          7.1、本合同簽訂時,雙方必須出具法人資格文件合其他注冊資料。如屬法人委托人簽署的,應有法人委托書原件。

          7.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本合同有效期為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

          7.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7.5、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一個月內為試用期,試用期內,如乙方要求提前終止合同,必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有權不退還乙方未結運費。

          7.6、本合同全部內容屬商業秘密,雙方均有責任保守秘密。

          第八條:變更與終止

          8.1、合同如有變更或者補充,經協商一致后,以補充協議形式確定,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本合同終止后,合同雙方仍承擔合同終止前本合同規定的雙方應該履行而未履行完畢的一切責任與義務。

          8.3、合同如需提前終止,須雙方書面同意。

          第九條:糾紛及其仲裁

          若合同在履行中產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申請訴訟解決。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

          簽署日期:

        公路運輸合同11

          需方:(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 供貨數量及時間:

          本合同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供貨量 噸。

          二、 交貨地點:

          三、 質量標準:

          1低位發熱量:5000—5800大卡/公斤,高于5800大卡時,按5800大卡計算;

          2揮發分:在12%--20%之間;

          3全水分:≤7%;

          4硫:≤1.5%;

          5焦渣特征:≤3

          6以細煤為準,最大顆粒直徑不超過8厘米;

          四、 運輸方式及費用承擔:

          供方負責汽車運輸并承擔運輸費用。

          五、 價格核算辦法:

          1 、完成合同供貨量,揮發分在12%--20%之間(含12%),執行含稅價 元/大卡;

          2、價格隨市場變化而變。

          六、違約責任及處理辦法:

          1、 收到低位發熱量5000大卡以下或揮發分12%以下拒收,若連續兩天發熱量低于5000大卡或揮發分低于12%,則第三天等化驗結果合格后方可卸車,不合格則退貨,需方有權終止合同。

          2、對于卸車部分,需方從善意出發,價格執行如下標準:

          A、熱值在5000大卡—4800大卡之間時(含5000大卡)執行 元/大卡;

          熱值在4800大卡—4600大卡之間時(含4800大卡)執行 元/大卡;

          熱值低于4600大卡,價格執行 元/大卡。

          3、①、收到全水分大于7%時,水分每超1%,從價款中扣除1%(按化驗加過,單車扣除); ②、硫含量在指標范圍內,每高于0.1%,價格下調 元/噸。

          4、若認為弄虛作假,當批原煤扣除不結算,另按當批原煤價格的三倍罰款,并取消供貨資格。

          5、供方需帶加蓋企業公章的營業執照、國稅稅務登記證、煤炭經營許可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等有效證件的復印件,同需方簽訂采購合同后,到財務備案。凡發現供方提供的證件或發票又一次虛假(含使用假公章)或不合格,由供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和需方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同時取消供貨資格。

          6、若所供原煤中煤矸石較多或煤塊直徑超過8厘米,則按此部分的實際重量進行折噸扣除。

          7、合同一經簽訂,雙方應嚴格遵守。若不能按期完成供貨量,應按本合同金額的1%,支付違約金或從貨款中扣除。

          七、質量、數量驗收標準及辦法:

          1、質量按本合同第三條款執行;

          2、以需方按國家規定標準進行取樣化驗的結果為準。若供方對需方化驗結果有異議,應在24小時內提出,雙方可共同現場取樣,若煤已用完或已打堆,可取小樣進行復測,以技術監督部門化驗結果為準,費用由供方負擔;

          3、數量以需方實收數量作為結算依據。

          八、結算方式:

          實行一票制(全部為增值稅發票),票據齊全后可結算,承兌匯票各占50%。每月結算一次。

          九、解決合同糾紛方式:

          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十、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需方供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2、合同簽訂單位、出具票據單位、收款單位必須一致。

          3、連續三個月不完成供貨合同,取消供貨資格。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路運輸合同12

          甲方(托運人):

          乙方(承運人):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條款如下:

          一、合同期為一年,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為止。

          二、上述合同期內,甲方委托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為汽車公路運輸,具體貨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值、運費、到貨地點、收貨人、運輸期限等事項,由甲、乙雙方另簽運單確定,所簽運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義務:

          1. 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的原則進行包裝,甲方貨物包裝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應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絕起運。

          2. 按照雙方約定的標準和時間向乙方支付運費。

          四、乙方的義務:

          1. 按照運單的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2. 承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如出現此類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

          五。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1. 運費按乙方實際承運貨物的里程及重量計算,具體標準按照運單約定執行。

          2. 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應向其索要收貨憑證,作為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持收貨憑證與甲方結算。

          3. 甲方對乙方所提交的收貨憑證進行審核,在確認該憑證真實有效且貨物按期運達無缺失損壞問題后10日內付清當次運費。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均系供應客戶的重大生產資料,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確保貨物按期運達。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逾期運達的,如客戶追究甲方責任,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并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戶協調。

          七、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污染等問題,乙方應按照以下標準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1. 貨物滅失或無法正常使用的,按運單記載貨物價格全額賠償,如運單未記載價格的,按甲方同類產品出廠價格賠償。

          2. 貨物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戶無異議的,賠償修理費(包括換件費用、人工費及修理人員的往返差旅費等)。

          八、出現合同第七條情況導致貨物逾期運達的,乙方除按該條規定承擔責任外,還應當同時執行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規定辦理,發生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運單編號:

          簽發時間:

          年 月 日 裝運時間: 年 月 日

          簽發地點:

          省 市 區 路 號 裝運地點: 省 市 區 路 號

          發貨人:

          承運人:

          托運人簽章

          承運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路運輸合同1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公路貨物的運輸的有關規定,為明確當事人的權利、義務,維護雙方的利益,經協商簽訂合同。簽訂時間:

          一、托運方(貨物)

          貨物名稱包裝件數總重量

          起動地點 運達地點

          收貨單位 電 話

          發 貨 方 電 話

          起運時間 到貨時間

          二、承運方(汽車)

          承運人 承運車輛車牌號 聯系電話

          承運人駕駛證號

          發動機號 車輛車架號 承運車輛車型

          承運人住址 檔案號

          承運車輛登記地址 承運貨物運價

          總運價 已付運費 余款

          三、權力、義務、責任

          1、托運方在貨物運達后及時驗收卸貨,(接貨人憑身份證或有效證件接貨,付清剩余運費),否則應付承運方壓車費。

          2、托運方錯報貨物名稱、重量或因手續不全及包裝缺陷,致使貨物在運輸中罰款,被扣或運達后無人收貨或拒收,承運方應通知托運方處理,托運方應賠償承運方經濟損失。

          3、承運方按時或提前到達目的地,貨物的自然損壞與承運方無關。托運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承運方的`費用,否則移交有關部門處理解決。

          4、承運方在運輸過程中對貨物造成責任性污染、雨淋、損壞、車禍、火災等,應付全部責任,并按貨物當地收購價格賠償,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地震、水災等造成的損失,須有災害發生地交通管理部門出據證明,方可免除承運方的責任。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以車輛抵押作陪。

          5、承運方在運輸過程中無論發生任何人為或自然事故,使貨物無法到達目的地,應及時和托運方取得聯系協商解決,承運方無權私自處理貨物,否則追究當事人的一切經濟責任。

          6、本合同經承、托雙方代表同意具有合同效力,合同未談及事項,由雙方協商解決,如造成違約糾紛,可在有關部門和法院裁決,所有費用由敗訴方承擔,其余責任界限于《汽車貨物運輸規則》規定。中介單位應及時向法院提供有效的法律證明材料。

          7、承、托雙方履行合同條款,本部提供信息供你參閱,協議不詳不盡之處,甲乙雙方協議補充。中介單位只起法律證明作用,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本合同一式三份,托運方、承運方、中介各執一份。

          托運方(代表): 承運方(代表):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公路運輸合同14

          甲方: 注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乙方: 注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運輸任務:

          乙方承運甲方指定的油品配送業務。其中:1.貨物名稱: 2.貨物規格: 3.貨物數量: 噸。 4.貨物價款: 元/噸。

          第二條運輸路線及時間:

          乙方參與承運甲方油品的車輛,必須按照甲方指定的路線行駛,該路線必須符合當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有關運輸危險化學品車輛的通行要求。如果路線發生變化,則甲方應當提前一天通知乙方。其中:

          1.貨物起運地點: 。 2.貨物到達地點: 。 3.貨物到達時間: 小時送達。

          第三條運費標準:

          根據甲方與買方協商,每噸運費 元。(包括裝車費、過磅費)

          第四條運費結算:

          1.甲乙雙方確認,本合同的結算方式為:運輸結束當月一次性結算。

          2.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供符合國家稅務機關要求的公路運輸發票。乙方負責協助辦理結算事宜。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

          1.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有權于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隨時向乙方索取本合同附件一提到的有效證件,原件由甲方核對后退還乙方(乙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文件除外),加蓋乙方公章的復印件保留存檔備案。如果乙方所提供的上述有效證件發生任何變更,應于發生變更之日起的三(3)日內向甲方提交變更后的證件。

          2.乙方已充分知悉甲方及其客戶制定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如乙方違反上述制度,甲方有權視情節輕重,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由此遭受的損失,并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3.乙方在運輸甲方成品油過程中發生的損耗,超出國家規定的計算標準部分0.2%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損耗部分的貨物價值,均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有權從乙方的運費中予以扣除。

          4.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有權臨時變更送達行車路線,但是應當承擔因此而產生的費用。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本著雙方互利互惠的原則,合理調配乙方參與承運甲方油品的車輛。

          2.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在收到乙方開具的運輸發票后,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將運費匯至乙方指定的賬戶。

          3.甲方要在運輸任務執行之前1天,提供運輸路線、裝卸油地點,若運輸任務在送達過程中需要變更運輸路線時,甲方應當及時通知到乙方的承運車輛。 3.甲方有義務告知乙方涉及服務的單位或客戶的相關管理規定。第六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乙方有按本合同約定的事項要求支付運費的權利。

          2.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執行甲方任務車輛到達裝卸地后24小時內不能正常作業的,乙方有權利向甲方收取延誤費用。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附件一提到的有效證件。

          2.乙方所承運的車輛有義務自覺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遵守甲方的規范化操作(如按甲方制定的“控油制度”進行控油),以及甲方客戶的規章制度。

          3.乙方所承運的車輛乙方有義務自行負責管理(包括車輛在停車場里的安全),乙方在運輸過程中的運營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養路費、過橋過橋費、工人工資、差旅費、罰款、油料費、住宿費以及人員和車輛的保險費等)由乙方自行負擔,乙方承運車輛在運輸過程中,因乙方原因所發生的一切交通、人身、火災、爆炸、污染等事故全部由乙方自己承擔解決。

          4.乙方承運的車輛將甲方的油品送達目的地后,必須主動配合甲方的購油客戶做好計量和質量的驗收工作。計量和質量驗收程序按照甲方客戶要求的程序辦理。如果數量缺少或油品質量在運輸過程中發生變化,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5.乙方要嚴格遵守國家交通方面的法律法規,如在承擔甲方油品運輸中由于交通事故或其他原因造成甲方油品損失的,乙方必須承擔賠償損失責任。

          6.乙方如弄錯油品的到貨地,應當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甲方指定的到貨地點,并賠償甲方由此遭受的損失。

          7.從貨物在起運地點被裝入運輸車輛后,直至其被運抵交付收貨人之前,由乙方對產品負責。在此責任期中,如果油品發生毀損、滅失,乙方應按甲方貨物當時的市場零售價格,向甲方做出全部賠償,并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實際損失額按照裝入或者應當被裝入運輸車輛的貨物數量與實際交付給甲方或其指定的接收方的合格的貨物數量之間的差額計算認定。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在本合同約定的貨物到達時間向甲方或其指定的接收方交付貨物的,每遲延一日,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00元。遲延交貨達3日的,甲方有權認為貨物已經滅失并解除本合同,乙方還應當賠償甲方由此遭受的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于貨物價值以及甲方由此向第三方承擔的賠償責任等。

          2.貨物發生毀損或滅失的,乙方應當向甲方賠償損失。

          3.除上述約定外,雙方簽訂本合同后,任何一方違約導致無法執行本合同的,則違約方應按照全額運費的20%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還應當賠償守約方的損失。

          第八條不可抗力:

          1.由于地震、臺風、水災、戰爭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應在七(7)日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機關出具,按其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受不可抗力影響的簽約一方或雙方有義務采取措施,將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解除: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的,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單方解除合同,但是,解除合同方應履行書面通知對方的義務:(1)不可抗力事件持續7日,致使不能實現本合同目的,各方均有權在書面通知對方后解除合同。本合同解除后,各自承擔已經履行的合同義務與發生的費用,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2)其他情形:。

          第十條法律適用及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以及爭議的解決等均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之規定。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首先應當及時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照下列第二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其中一種):

          (一)雙方一致同意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地點在。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二)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上述爭議發生期間以及協商、仲裁/訴訟期間,除與爭議有關的事項外,本合同雙方仍應當行使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其他權利并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其他義務。

          第十一條通知和送達:

          1.根據本合同的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雙方的文件往來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書信、傳真、電報、電子郵件以及當面送交(對方應當簽收)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如以書信或以特快專遞信的方式,寄往本合同所述的任何一方的通訊地址或該一方以書面通知另一方的任何其他地址,將被視為已送達該一方。任何寄出的通知,在寄出三(3)個工作日后,將被視為已送達收件人。郵政局出具的投送收據,證明該通知已送達收件人。以傳真通知的,以發送傳真一方的傳真機發送報告為準;以電子郵件通知的,以電子郵件發送成功標識為準;專人遞送或留置在該一方的法定地址或該一方在本合同所述的通訊地址,視為已經通知。

          3.各方通訊地址如下:甲方:聯系人:;郵寄地址:;電話:;傳真:;電子郵箱:。乙方:聯系人:郵寄地址:電話:傳真:電子郵箱:。

          4.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聯系方式,應當自變更之日起三(3)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二條補充協議與附件:

          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一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合同相沖突的,以補充協議的約定為準。

          2.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件包括:《提油單》、《油品運輸操作流程》、寧夏品勝石油物資有限公司上報給東營市信義化工有限公司的運輸日報表。

          第十三條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代表人簽字并蓋章后生效。如果是異地簽訂,傳真件經雙方確認后亦有效。但是,任何一方在己方在本合同上簽字蓋章并將其傳真給對方后三(3)日內,應當將己方已經簽字蓋章的合同以專人遞送或者特快專遞郵寄的形式提交對方,以便雙方存檔管理。

          2.本合同一式2份,甲方持1份,乙方執1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簽署后,本合同中的約定將取代雙方之前達成的任何關于本合同主題事項的協議,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雙方在簽署本合同以前任何關于磋商與本合同簽署有關的書面或口頭意向協議、會商紀要、往來傳真和電子郵件等形式的協議或函件。 (以下無正文,為本合同的簽字蓋章處)

          4、本合同有效期,20xx年4月25日至20xx年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人(簽字):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人(簽字):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公路運輸合同15

          原告:xxx,男,1975年12月15日出生,漢族,住xxxx白銀區稀土新村西街15號2單元1室,電話:13241185118.

          被告:北京xxxx有限責任公司豐臺第一分公司

          住所地北京市xxxx號

          法定代表人:xxx職務:經理電話:xxxx

          案由:公路貨物運輸合同糾紛

          訴訟請求:

          1、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賠償貨物損失3700元;

          2、要求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

          事實與理由:

          20xx年10月31日,原、被告簽訂了貨物運輸合同,由被告為原告運輸配件貨物從北京市到長春市并負責代收貨款3700元。在運輸途中由于被告的過錯,致使原告托運的貨物丟失并造成原告3700元貨款的`損失。其后,被告未依法進行賠償,原告多次找被告協商未果。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特向貴院提起訴訟,請求貴院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

          此致

          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

          年月日

        【公路運輸合同】相關文章:

        公路運輸合同10-31

        公路運輸合同10-11

        煤炭公路運輸合同04-20

        公路運輸合同【精】06-27

        公路運輸合同【熱門】06-27

        公路運輸合同【熱】06-26

        【推薦】公路運輸合同06-29

        公路運輸貨物合同03-08

        物流公路運輸合同05-19

        国产高潮无套免费视频_久久九九兔免费精品6_99精品热6080YY久久_国产91久久久久久无码

        1. <tt id="5hhch"><source id="5hhch"></source></tt>
          1. <xmp id="5hhch"></xmp>

        2. <xmp id="5hhch"><rt id="5hhch"></rt></xmp>

          <rp id="5hhch"></rp>
              <dfn id="5hhch"></df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