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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合伙企業協議

        時間:2023-06-27 14:14:57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合伙企業協議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大家逐漸認識到協議的重要性,協議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那么協議怎么寫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合伙企業協議,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合伙企業協議

        合伙企業協議1

          甲方:

          乙方:

          為了結合雙方優勢,共同致力于開創連鎖餐飲經營,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優勢互補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在合作意向上達成一致,結為合作伙伴,現就雙方合作的具體事宜及雙方的權力與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作宗旨

          共同開創連鎖餐飲經營事業

          第二條合作經營項目和范圍

          連鎖餐飲產品的研發;連鎖餐廳的籌措、設立、經營、推廣、管理;

          第三條合作期限

          本協議生效時起至止,并僅限于雙方共同設立的前兩家實體餐廳

          第四條合作方式

          (1)產品研發及連鎖餐廳籌措期間,乙方以委托顧問的方式為甲方提供餐廳食品的研發、連鎖餐廳的設立籌備等;

          (2)甲乙雙方以合伙關系,共同經營管理連鎖餐廳第一間及第二間實體餐廳。甲乙雙方根據產品研發和連鎖餐廳的設立進度分期分批進行投資。具體如下:

          1.設立第一家實體餐廳時:

          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為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90%。

          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為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10%。

          乙方該期出資由甲方無息出借給乙方。待該實體店鋪盈利時,從乙方盈利分配所得中直接扣除后返還給甲方。

          2.設立第二家實體餐廳時:

          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為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90%。

          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為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10%。

          各合伙人的出資,于實體店鋪設立前日內交齊,乙方若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對第二家實體店鋪不享有合伙人權利,不能參與該實體店鋪之盈利分配。

          3.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產品研發及連鎖餐廳籌措期間:

          ①向乙方支付5000元/月的研發經費,該經費包含產品研發過程中所產生的所有費用,包括通訊費、車船費、材料費、廚具器具費等;

         、谙虻谌劫徺I相關餐飲核心產品之原料、配方,享有該產品配方之所有權,并有權不向乙方披露;

         、劢M織餐飲產品研發,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苓B鎖餐廳之經營權、商標權、產品之所有權等為甲方享有;

         、葚撠煷_定連鎖餐廳的品牌、定位、logo設計,并享有其所有權;

          2、合伙期間各項決策由甲

          乙雙方按照出資比例進行表決確定。甲方為合伙負責人。其權利義務為:

         、賹ν庖院匣锩x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劢M織餐飲產品的研發,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軐嶓w餐廳設立后,享有5000元/月的工資;

         、葜Ц逗匣飩鶆;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產品研發及連鎖餐廳籌措期間:

         、儇撠煵邉澾B鎖餐廳之定位,設計連鎖餐廳品牌、logo;

         、谪撠煵惋嫯a品之研發、改進,并將所得之產品配方披露給甲方,甲方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圬撠煵蛷d烹飪設備的規劃、設計,實現烹制設備的標準化;

          ④定制餐廳產品材料選購、加工、配送的各項標準和流程,將食品加工從廚房中分立出來,實現后勤生產的標準化;

         、葚撠煻ㄖ撇蛷d各級管理、各項工序、各種操作的標準及崗位流程,將餐廳操作有序且量化,實現餐廳操作的標準化;

         、抟曳教峤坏母黝愐幏兑幊、崗位手冊、策劃設計方案、技術成功等的所有權、著作權歸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權益,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咭曳轿窗瓷鲜鲆幎男衅漕檰柭氊煹模追接袡嚯S時解除協議,乙方應返還甲方支付的委托顧問費,并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2、合伙期間

         、賲⒂韬匣锸聵I的管理;實體餐廳設立后,享有5000元/月的工資;

         、谝曳綉敱M職盡責負責店鋪之經營管理,將其多年管理連鎖餐廳之經驗應用到合伙實體餐廳之運營中,具體包括但不限于:

          負責餐飲產品之研發、改進,并將所得之產品配方披露給甲方,甲方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負責連鎖餐飲產品的定位、包裝設計;

          負責餐廳的選址、定位、外觀設計、室內布置、成設、裝潢,構建餐廳衛生、健康、溫馨的外部形象,建立良好的就餐環境;

          負責餐廳及其經營產品的宣傳與推廣,定制餐廳的宣傳口號、定期策劃促銷活動,積極開拓市場,努力使餐廳及產品獲得客戶的滿意和認可;

          負責餐廳員工之招募、錄用、培訓、考勤、管理,制定員工崗位手冊,營造融洽的勞資關系,調動員工的工作熱情和積極性;盡忠職守;

          定期向甲方匯報餐廳之運營情況、產品之顧客反饋,同甲方共同商討餐廳之發展方向及改善措施。

          ③未經甲方同意,禁止乙方以合伙連鎖餐廳之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其收益歸合伙所有;若造成損失則由乙方按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芙挂曳皆诤匣锲谙迌冉洜I與合伙連鎖餐廳存在競爭的業務及相關餐飲業務,及禁止乙方在合伙期限內在與合伙連鎖餐廳存在競爭業務及相關餐飲業務的企業內擔任負責及管理職務。

         、菀曳皆诤匣锲谙迌葢敱M忠職守,嚴格遵守餐飲行業之執業道德和操守,不得利用職務之便,為個人利益,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牟取一己私利。

          ⑥自第三家實體餐廳時起,乙方不享有第三家及以后所有連鎖餐廳之權利、不承擔與此相關的所有義務;

         、呓挂曳皆偌尤肫渌匣。

         、嘟挂曳脚c本合伙簽訂合同。

         、岷匣锲陂g,乙方提交的各類規范規程、崗位手冊、策劃設計方案、技術成功等的所有權、著作權歸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權益,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馊缫曳竭`反上述各條,應按合伙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經甲方勸阻后仍執意孤行的,可由甲方決定除名。

          第六條合伙期間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以出資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實體店鋪的利潤為實體店鋪的總收入減去總支出后的盈余,產品折舊年限不能超過三年。

          2.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

          時,以各合伙人的出資額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合伙期間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伙:

         、俸匣锏谝荒陜炔坏猛嘶。乙方若未經甲方同意在合伙第一年內退伙的,乙方應當雙倍返還研發籌措期間由甲方支付之研發經費,立即返還第一家實體餐廳設立時甲方出借給乙方之借款,承擔甲乙雙方設立之實體餐廳之虧損,且返還從所設立之實體餐廳中享受的盈利分紅;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3.出資的轉讓:在合伙期限內,乙方可以原出資額為限將其在合伙中的出資轉讓給甲方。

          第八條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伙期屆滿;②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③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伙終止后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九條保密條款:

          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在合伙或合伙之外從對方獲得任何有價值的商業信息或技術信息應予以嚴格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或泄露,也不得擅自許可別人使用,違反本條將視為嚴重違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一切由此導致的經濟損失。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連鎖餐廳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東莞市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訂立并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準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企業協議2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鑒于:

          1、甲方、乙方與其他合伙人于2**年08月08日簽訂《東莞市XX股權投資企業(有限合伙)合伙協議》,約定由合伙人共同出資設立東莞市XX股權投資企業(有限合伙)(以下簡稱“合伙企業”),其中甲方認繳出資額為人民幣XX元,占合伙企業總出資額的XX %。

          2、甲方擬將其持有的合伙企業財產份額全部轉讓予乙方,乙方同意受讓并向合伙企業繳納該等出資,F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就轉讓合伙企業出資權利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轉讓標的

          1、本協議轉讓標的是指:甲方擁有的合伙企業財產份額。

          2、甲方保證其持有的財產份額享有完整的處分權,在符合本協議之條款的前提下,將合伙企業XX %財產份額,于本協議約定的.財產份額轉讓完成日,不附帶任何質押權、留置權和其他擔保權益轉讓予乙方,同時甲方按照《合伙協議》而享有和承擔的所有其他權利和義務,也于該日轉移給乙方。甲方承諾,上述其持有的財產份額依法可以轉讓給乙方。

          第二條轉讓的實施

          1、甲乙雙方確認并同意,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甲方將其持有的合伙企業XX % 的財產份額,以人民幣XX元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受讓并持有合伙企業相應財產份額。

          2、本協議簽署后,甲、乙雙方共同促成合伙企業的合伙人作出決議,同意上述出資權利轉讓。本協議經合伙人會議批準后生效。

          3、本協議生效后十個工作日內,甲方應當協助乙方完成本次財產份額轉讓相關工商登記備案手續,并按要求提供相關文件,以供辦理轉讓工商登記備案手續之目的使用。

          4、本協議生效后十個工作日內,乙方應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人民幣XX元,并由乙方與合伙企業其他合伙人重新簽訂《合伙協議》并完成相關工商登記備案手續、享有/承擔作為有限合伙人的權利/義務。

          上述工商登記備案手續完成日,即視為本協議項下財產份額轉讓完成日。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本協議書一經生效,雙方必須自覺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協議書的規定全面履行義務,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上述損失賠償不影響守約方要求違約方按照本協議約定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四條 有關費用的負擔

          在本次出資權利轉讓過程中發生的有關費用(如有),由甲、乙方依法各自承擔。

          第五條爭議解決方式

          因履行本協議書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有合伙企業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 其他

          1、本協議書經雙方簽訂之日起成立,自合伙企業合伙人會議批準之日起生效。雙方應于本協議書生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2、本協議書一式_肆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余報有關部門批準備案使用。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簽訂時間:20xx年11月22日

        合伙企業協議3

          轉讓方:

          身份證號:

          受讓方:

          身份證號:

          鑒于:

          1、__________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下稱“合伙企業”)系一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有限合伙企業。合伙企業認繳出資額_____萬元,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2、轉讓方為合伙企業的有限合伙人,現持有該合伙企業全部合伙份額的____%。

          3、轉讓方有意向受讓方轉讓其在合伙企業___%的合伙份額。受讓方有意從轉讓方處受讓該合伙份額,并成為合伙企業的有限合伙人。

          據此,雙方經平等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讓份額、轉讓價款及交割方式

          1、轉讓方同意將其持有的合伙企業____%的合伙份額以人民幣_____萬元的價格轉讓給受讓方。受讓方同意按此價格購買上述財產份額,具體交割日期和方式由雙方另行協商安排。

          2、轉讓方保證對財產份額擁有完全的所有權和處分權,保證在財產份額上未設定任何形式的抵押、質押,保證財產份額未被查封,并不受任何第三人之追索。否則,轉讓方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二、轉讓的效力

          1、受讓方在受讓上述合伙份額后,即成為合伙企業的有限合伙人。對上述受讓的財產份額享有所有權及相關權益,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以其認繳出資額為限承擔有限責任。

          2、轉讓方已明確向受讓方告知合伙企業的營業范圍、經營風險和運營現狀,受讓方已明確了解上述內容,并自愿加入合伙企業。受讓方自入伙后,同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義務。

          三、雙方權利和義務

          1、本協議生效后,受讓方應根據《______________合伙企業(有限合伙)合伙協議》的.約定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

          2、本協議生效后,雙方應積極配合共同履行本協議項下合伙份額轉讓和合伙企業相應變更的登記手續,且不得有阻礙合伙份額轉讓和登記變更之行為。

          四、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五、爭議解決

          因簽訂和履行本協議發生的任何爭議,首先應由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自己住所地有管轄權法院提取訴訟。

          六、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并簽署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署后6個月內辦理完登記變更手續。轉讓方同意自本協議簽署后至登記手續辦理完畢的過渡期間,將遵守本協議第一條第2款的承諾。

          3、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后生效,協議一式叁份,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合伙企業備案,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ㄒ韵聼o正文,僅供簽署)

          轉讓方:

          受讓方:

          年月日

        合伙企業協議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以下簡稱《合伙企業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二條 本企業為普通合伙企業,是根據協議自愿組成的共同經營體。全體合伙人愿意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依法納稅,守法經營。

          第三條 本協議條款與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四條 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協議享有權利,履行義務。

          第二章 合伙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第五條 合伙企業名稱:____________

          第六條 企業經營場所:____________

          第三章 合伙目的和合伙經營范圍(及合伙期限)

          第七條 合伙目的:為了保護全體合伙人的合伙權益,使本合伙企業取得最佳經濟效益。(注:可根據實際情況,另行描述)

          第八條 合伙經營范圍:

          (注:參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標準》具體填寫。合伙經營范圍用語不規范的,以企業登記機關根據前款加以規范、核準登記的為準。合伙經營范圍變更時依法向企業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第九條 合伙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章 出資額、方式、期限

          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第十條 住所(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合伙人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六章 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

          第十一條 合伙企業的利潤分配,按如下方式分配:

          第十二條 合伙企業的虧損分擔,按如下方式分擔:

          (注:不得約定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擔全部虧損。合伙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合伙人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立的,由合伙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無法確定出資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擔。)

          第七章 合伙事務的執行

          第十三條 合伙人對執行合伙事務享有同等的權利。

          經全體合伙人決定(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決定方式,例如“經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決定”),委托(列出所委托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其中法人合伙人1委派 、其他組織合伙人1委派 (注:可根據實際續寫,如無非自然人合伙人,此內容刪去)代表其執行合伙事務,其他合伙人不再執行合伙事務 (注:如果全體合伙人都執行合伙事務,此內容應刪除)。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對外代表企業。

          第十四條 不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的情況。執行事務合伙人應當定期向其他合伙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伙企業的經營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伙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合伙企業,所產生的費用和虧損由合伙企業承擔。

          第十五條 合伙人分別執行合伙事務的,執行事務合伙人可以對其他合伙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暫停該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依照本協議第十六條的規定作出表決。受委托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協議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伙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托。

          第十六條 合伙人對合伙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實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通過的表決辦法。

          (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三十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表決辦法)

          第十七條 合伙企業的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同意方式,例如約定下列全部或某一事項“應當經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同意”或“經全體合伙事務執行人一致同意”等):

          (一)改變合伙企業的名稱;

          (二)改變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三)處分合伙企業的不動產;

          (四)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五)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第十八條 合伙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除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同意方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第十九條 合伙人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增加或者減少對合伙企業的出資。(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合伙人是否可以增加或減少對合伙企業的出資;如果可以,也可約定其它決定方式)

          第八章 入伙與退伙

          第二十條 新合伙人入伙,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四十三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同意方式),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議。訂立入伙協議時,原合伙人應當向新合伙人如實告知原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物狀況。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新合伙人的其它權利和責任)。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二十一條 有《合伙企業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注:合伙協議約定合伙期限的,保留;否則,刪除)

          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注:合伙協議未約定合伙期限的,保留;否則,刪除)

          合伙人違反《合伙企業法》第四十五、或四十六條規定退伙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合伙企業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二條 合伙人有《合伙企業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合伙人被依法認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轉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業依法轉為有限合伙企業。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該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退伙事由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第二十三條 合伙人有《合伙企業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四條 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對該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享有合法繼承權的繼承人,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五十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同意方式),從繼承開始之日起,取得該合伙企業的合伙人資格。

          有《合伙企業法》第五十條規定的情形之一,合伙企業應當向合伙人的繼承人退還被繼承合伙人的財產份額。

          合伙人的繼承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業依法轉為有限合伙企業。全體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業應當將被繼承合伙人的財產份額退還該繼承人。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退還貨幣,也可以退還實物(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退還辦法)。

          第二十五條 退伙人對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伙人退伙時,合伙企業財產少于合伙企業債務的,退伙人應當依照本協議第十一條的規定分擔虧損。

          第九章 爭議解決辦法

          第二十六條 合伙人履行合伙協議發生爭議的,合伙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協議約定的仲裁條款或者事后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合伙協議中未訂立仲裁條款,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章 合伙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第二十七條 合伙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解散:

          (一)合伙期限屆滿,合伙人決定不再經營;

          (二)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三)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三十天;

          (五)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六)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八條 合伙企業清算辦法應當按《合伙企業法》的規定進行清算。

          清算期間,合伙企業存續,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

          合伙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和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法定補償金以及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依照第十一條的規定進行分配。

          第二十九條 清算結束后,清算人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在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申請辦理合伙企業注銷登記。

          第十一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條 合伙人違反合伙協議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章 其他事項

          第三十一條 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注:也可根據《合伙企業法》第十九條第二款另行約定),可以修改或者補充合伙協議。

          第三十二條 本協議一式____ 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報合伙企業登記機關一份。(注:此條供合伙人參考,設立合伙企業必須依法向企業登記機關提交合伙協議)

          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全體合伙人

          簽名蓋章:(注:可選擇。合伙人為自然人的應簽名,合伙人為法人、其他組織的應加蓋公章)

          年 月 日

        合伙企業協議5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登記管理辦法》,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制定本協議。

          第一條 合伙目的:

          第二條 合伙企業由合伙人共同共資、合伙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并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三條 合伙企業名稱:

          第四條 合伙企業經營場所:

          第五條 合伙企業經營范圍:

          第六條 合伙企業的出資總額: 萬元人民幣。

          第七條 合伙人姓名、出資方式及出資額。

         。ㄒ唬┖匣锶诵彰 ;

          合伙人住所: ;

          出資方式: 計人民幣 萬元。

         。ǘ┖匣锶诵彰 ;

          合伙人住所: ;

          出資方式: 計人民幣 萬元。

          (三)合伙人于 年 月 日前繳付出資。 出資額沒有實際繳付的,不能算合伙人已經出資。

          出資額中以實物出資的;合伙企業應當于成立后半年內辦理實物過戶手續,并報登記機關備案。

          出資額中以知識產權出資的,合伙企業應于成立后半年內辦理知識產權轉讓登記手續,并報登記機關備案。

          第八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享有了解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二)合伙人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和分擔虧損;

          (三)有優先受讓其他合伙人轉讓的財產份額和優先購買合伙企業的新增資金,但須經其他合伙人同意;

         。ㄋ模┖匣锲髽I存續期間,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須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ㄎ澹┖匣锲髽I終止后,依法分得合伙企業的剩余財產;

         。┖匣锶瞬坏脧氖聯p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ㄆ撸┖匣锲髽I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建立企業財務、會計制度,并依法履行納稅義務。

          第九條 合伙企業事務的執行。

          (一)合伙人對執行合伙企業事務享有同等的'權利,經全體合伙人協商,委托合伙人 為合伙企業事務執行人,共 名;

         。ǘ﹫绦泻匣锲髽I事務的合伙人,對外代表合伙企業;

         。ㄈ┙浫w合伙人決定,對合伙企業事務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辦法。

          第十條 合伙人入伙、退伙。

         。ㄒ唬┖匣锲髽I如有新合伙人入伙時,應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議;

         。ǘ┖匣锶送嘶铮瑧浫w合伙人同意,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ㄈ┖匣锶松米酝嘶锖,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

         。ㄋ模┐藯l款未詳盡的,依據《合伙企業法》第六章執行。

          第十一條 合伙企業的解散、清算。

         。ㄒ唬┖匣锲髽I經營期限為 年,自《合伙企業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二)合伙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合伙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伙人不愿繼續經營的;

          2、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3、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4、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5、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ㄈ┖匣锲髽I解散時,依據《合伙企業法》進行清算,清算結束后,編制清算報表;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在15天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辦理合伙企業注銷登記。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ㄒ唬┖匣锶诉`反合伙協議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二)合伙人履行合伙協議發生爭議的,合伙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合伙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 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及向人民法院起訴 。

          第十三條 其他事項。

         。ㄒ唬┍緟f議一式 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報合伙企業登記機關備案一份。

         。ǘ┍緟f議經全體合伙人共同協商訂立,合伙人簽字后,自合伙企業設立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簽名: 身份證號碼:

          合伙人簽名: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合伙企業協議6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和合伙協議,按照自愿、平等、公平、誠實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合伙人協商一致,制定本協議。

          一、甲方因在外地經營其它生意,無法兼顧現網吧經營,根據合伙企業協議的有關規定,決定退伙。

          二、雖然登記在甲方名下,實際上是由甲、乙雙方共同合伙經營管理的。

          三、合伙經營的,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號:。茲經雙方合伙人協商同意甲方退出合伙,現登記在甲方名下的所有照證名字乙方在執行本協議后自行變更在乙方名下。

          四、甲方退出合伙的時間為本協議生效之日。從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包括退伙前及退伙后,由于經營網吧的.債務、責任等均全部由乙方承擔。

          五、本協議生效后,網吧由乙方繼續經營,網吧所有財產及債權歸乙方所有。

          六、本協議簽字時網吧所有的證照和印章已交由乙方持有。

          七、本協議自雙方簽名后生效。

          八、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伙企業協議7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

          第二條 全體合伙人應自覺遵守本協議,違約者應依照法律、法規和本協議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章 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

          第三條 合伙目的:保障合伙人權益,分擔風險,積累資金。

          第四條 合伙企業經營范圍及方式:服飾 代理銷售

          第三章 合伙企業的名稱與地址

          第五條 合伙企業名稱: 索亞服飾

          第六條 合伙企業地址: 浙江省寧波市鄞州商會8樓

          第四章 合伙人的姓名及住址

          第七條 合伙企業合伙人共 4 人。

          吳春夏 浙江省嘉興市平湖區當湖街道

          曹美慈 浙江省嘉興市桐鄉市鳳鳴街道

          吳薇 浙江省寧波市鄞州區錢湖南路高教園區

          金倩子 浙江省杭州市中山北路

          第五章 合伙人出資的方式、數額和交付出資的期限

          第八條 合伙人出資的方式、數額如下:

          合伙人姓名:吳春夏

          以貨幣出資30萬元,以知識產權作價出資10萬元,總認繳出資40萬元,占注冊資本的37.5%。

          合伙人姓名:曹美慈

          以貨幣出資20萬元,以知識產權作價出資5萬元,總認繳出資25萬元,占注冊資本的25%。

          合伙人姓名:吳薇

          以貨幣出資18萬元,以知識產權作價出資3萬元,總認繳出資21萬元,占注冊資本的22.5%。

          合伙人姓名:金倩子

          以貨幣出資12萬元,以知識產權作價出資2萬元,總認繳出資14萬元,占注冊資本的15%。

          第九條 合伙人應在 XX年12月30交付出資。

          第十條 合伙企業存續期間,合伙人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增加對合伙企業的出資,用于擴大經營規;蛘邚浹a虧損。

          第六章 合伙企業財產

          第十一條 普通合伙企業的財產包括合伙人的出資以及合伙企業名義取得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財產。

          第十二條 合伙人在合伙企業清算前,不得請求分割合伙企業的財產;但是,本法另有規定除外。

          第十三條 合伙人在企業清算前私自轉移或者處分合伙企業財產的,合伙企業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第十四條 合伙人依法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十五條 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時,須經其他合伙人同意。合伙人之間轉讓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份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六條 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讓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及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依照合伙企業法和修改后的合伙協議想要權利,履行義務。

          第十七條 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須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善意第三人造成損失的,有行為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章 合伙企業事務的執行

          第十八條 合伙人對合伙企業有關事項做出決議,按照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通過的表決方法。

          第十九條 經全體合伙人協商委托吳春夏執行合伙名企業事務。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合伙人,對外代表合伙企業。

          第二十條 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應當每個季度向其他合伙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伙企業的經營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伙事務所產生的收益貴合伙企業,所產生的費用和虧損由合伙企業承擔。

          第二十一條 不參加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合伙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伙人,檢查其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情況。

          第二十二條 合伙人為了了解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帳薄。

          第二十三條 合伙人可以對其他合伙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可由全體合伙人共同決定。被委托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協議或者全體合伙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伙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托。

          第二十四條 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伙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伙人承擔。

          第二十五條 合伙企業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ㄒ唬└淖兒匣锲髽I名稱;

         。ǘ┨幏趾匣锲髽I的不動產;

         。ㄈ┺D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ㄋ模┮院匣锲髽I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ㄎ澹┢溉魏匣锶艘酝獾娜藫魏匣锲髽I的經營管理人員;

         。└淖兒匣锲髽I的經營范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第二十六條 合伙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非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八章 利潤分配、虧損分擔及債權債務

          第二十七條 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利潤的分配比例如下:

          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與其余合伙人比例為2:1

          第二十八條 合伙人對合伙企業虧損的承擔比例如下:

         。1) 因執行人造成虧損,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與其余合伙人承擔比例為2:1

          (2) 因其他合伙人造成虧損,按合伙人出資所占比重承擔。

          第二十九條 合伙企業每三月結算一次,對前一時期的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由全體合伙人根據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協商確定并記錄在案。

          第三十條 合伙企業對其債務,應先以其全部財產進行清償。合伙企業財產不足清償到期債務的,各合伙人應當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三十一條 以合伙企業全部財產清償合伙企業債務時,其不足部分,由合伙人按照本協議第二十八條約定的比例用其在合伙企業出資以外的自有財產承擔清償責任。

          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三十二條 合伙企業中某一合伙人的債權人,不得以該債權抵銷其對合伙企業的債務。

          第三十三條 合伙人個人負有債務,其債權人不得代位形使該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權利。

          第三十四條 合伙人個人財產不足清償其個人所負債務的,該合伙人只能以其從合伙企業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償;債權人也可以依法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該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用于清償。

          對該合伙人的財產份額,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九章 入伙及退伙

          第三十五條 新合伙人入伙時,應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議。訂立入伙協議時,原合伙人應當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第三十六條 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的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協議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三十七條 合伙協議約定合伙企業的經營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下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 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ǘ 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ㄈ 發生合伙人難于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ㄋ模 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

          第三十八條 合伙協議未約定合伙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三十九條 合伙人違反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規定起,即取得該合伙企業的合伙人資格。

          合法繼承人不愿意成為該合伙企業的合伙人的,合伙企業應退還其依法繼承的財產份額。

          合伙繼承人為未成年人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在其未成年時由監護人代行其權利。

          第四十三條 合伙人退伙的,其他合伙人應當與該退伙人按照退伙時的合伙財產關況進行結算,退還退伙人的財產份額。

          退伙時有未了結的合伙事務的,待了結后進行結算。

          第四十四條 退伙人在合伙企業中財產份額的退還辦法由合伙協議約定或者由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退還貨幣,也可以退還實物。

          第四十五條 退伙人對其退伙前已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與其他合伙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四十六條 合伙人退伙時,合伙企業財產少于合伙企業債務的,退伙人應當按照本協議第二十四條的約定分擔虧損。

          第十章 合伙企業解散與清算

          第四十七條 合伙企業經營期限五年。

          第四十八條 合伙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應當解散:

          (一) 合伙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伙人不愿繼續經營;

         。ǘ 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三) 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ㄋ模 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員;

          (五) 合伙協議約定的合法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六) 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ㄆ撸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四十九條 合伙企業解散應當進行清算、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未能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清算人的,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伙企業解散后十五日內指定一名或數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十五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五十條 清算人在清算期間執行下列事務:

         。ㄒ唬 清理合伙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ǘ 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伙企業未了結的事務;

          (三) 清繳所欠稅款;

          (四) 清理債權、債務;

          (五) 處理合伙企業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 代表合伙企業參與民事訴訟。

          第五十一條 合伙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

         。ㄒ唬 合伙企業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二) 合伙企業所欠稅款;

         。ㄈ 合伙企業的債務;

         。ㄋ模 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合伙企業財產按上述順序清償后仍有剩余的,按本協議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比例進行分配。

          第五十二條 合伙企業清算時,其全部財產不足清償其債務的,依照本協議第三十一條的規定辦理。

          第五十三條 合伙企業解散后,原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存續期間的債務仍應承擔連帶責任。

          第五十四條 清算結束,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在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合伙企業注銷登記。

          第十一章 其他事項

          第五十五條 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補充合伙協議。

          第三十二條 本協議一式4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報合伙企業登記機關一份。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章 附則

          第五十六條 出現法律、法規和協議未明確之事項時,由全體合伙人共同協商確定。

          第五十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或與法律、法規有抵角的以法律、法規為準,本協議有關事項以登記機關核準登記的事項為準。企業登記機磁核準之日起,合伙企業成立。

          第五十八條 本協議經合伙人共同協商訂立,自合伙企業設立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七份,合伙企業存一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報合伙企業登記機關備案二份。

          第五十九條 本協議需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確定。

          合伙人簽名蓋章:吳春夏 曹美慈 吳薇 金倩子

          年 月 日

        合伙企業協議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合伙企業的行為,保護合伙企業及其合伙的合法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本著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二條企業性質為合伙企業,依法在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_________分局注冊登記。企業以其全部資產對企業的債務承擔責任,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為_________年,從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算。協議期滿三個月前,合伙人商議續約與否。

          第二章合伙企業的名稱和經營場所

          第三條合伙企業的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合伙企業的經營場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合伙目的和企業經營范圍

          第五條合伙目的:為社會創造稅收,解決就業問題。

          第六條合伙企業經營范圍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第七條合伙人的姓名及住所

          姓名______

          性別______

          住所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

          第五章合伙人出資方式______、數額和繳付出資的期限______

          第八條合伙人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第九條合伙人的出資方式______、數額及繳付出資的期限______

          合伙人______

          出資方式______

          數額______

          出資比例______(%)

          合伙人各自出資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存入銀行驗資戶,并出具由全體合伙人確認的出資證明。

          第十條合伙企業存續期間,合伙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伙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合伙企業的財產,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六章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辦法

          第十一條合伙企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財政部頒布的《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建立本合伙企業的財產、會計制度。

          第十二條合伙企業分配當年的稅后利潤(虧損),按下列順序進行

          (一)提取法定公積金10%;

         。ǘ┨崛》ǘü娼5-10%;

         。ㄈ┦S嗬麧櫍ㄌ潛p)按合伙人出資比例分配(分擔)。

          第十三條企業債務承擔方式

         。ㄒ唬┖匣锲髽I債務由合伙企業財產償還;

          (二)合伙企業財產不夠償還時,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資的比例承擔債務。

          第十四條合伙企業的利益分配、虧損和債務承擔,如另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伙人協商決定。

          第七章合伙企業事務的執行

          第十五條由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一名或數名合伙人執行合伙企業事務,并出具合伙的委托書。

          第十六條企業事務的執行人對全體合伙人負責,并行使下列職責

          (一)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ǘ┲鞒趾匣锲髽I的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ㄈ⿺M定合伙企業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

         。ㄋ模┲贫ê匣锲髽I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方案;

         。ㄎ澹┲贫ê匣锲髽I具體管理制度或者規章制度;

         。┨岢銎溉魏匣锲髽I的經營管理人員;

         。ㄆ撸┲贫ㄔ黾雍匣锲髽I出資的方案;

         。ò耍┟堪肽晗蚱渌匣锶藞蟾婧匣锲髽I事務執行情況以及經營狀況、財務狀況;除《合伙企業法》另有規定外,對合伙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須經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表決通過,表決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方法,但在爭議雙方票數相等時,執行事務的合伙人有裁決權。

          第十七條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ㄒ唬┯袡啾O督執行事務的合伙人、檢查其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情況;

          (二)為了解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賬簿;

          (三)被委托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合伙人不按照本協議或者全體合伙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有權決定撤消該委托;

         。ㄋ模┖匣锶朔謩e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其他合伙人有權對合伙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

          第十八條合伙人在合伙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必須禁止

         。ㄒ唬┙购匣锶俗誀I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ǘ┪唇浫w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企業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三)除全體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與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ㄋ模┙购匣锶藦氖聯p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九條企業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ㄒ唬┨幏趾匣锲髽I不動產;

         。ǘ└淖兒匣锲髽I名稱;

         。ㄈ┺D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ㄋ模┫蚱髽I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ㄎ澹┮院匣锲髽I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溉魏匣锶艘酝獾娜藫魏匣锲髽I的經營管理人員;

          (七)依照合伙協議約定的有關事項。

          第八章入伙、退伙和出資的轉讓

          第二十條新合伙人入伙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ㄒ唬┬杞浫w合伙人同意;

         。ǘ┰匣锶讼蛐潞匣锶烁嬷髽I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三)依法訂立入伙協議;

          (四)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十一條合伙人退伙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ㄒ唬┬栌姓斃碛煞娇赏嘶铮

         。ǘ┩嘶镄杼崆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ㄈ┙浫w人合伙人同意退伙;

         。ㄋ模┖匣锶送嘶铮渌匣锶藨斉c該退伙人按照退伙時的合伙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伙人的財產份額;退伙人對其退伙前已發生的合伙企業虧損或債務按出資比例承擔責任;

         。ㄎ澹┩嘶锶擞形戳私Y的合伙企業事務的,待了結后進行結算;

          (六)退伙人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按企業的實際情況,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退還貨幣或實物;

          (七)《合伙企業法》第四十六條、四十九條、五十條規定的情形之一出現,合伙人分別為可以退伙、當然退伙、除名退伙。

          第二十二條合伙人出資轉讓的條件

         。ㄒ唬┖匣锶宿D讓出資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ǘ┖匣锶艘婪ㄞD讓出資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ㄈ┺D讓本企業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對待;

         。ㄋ模┖匣锶艘婪ㄞD讓出資的,受讓人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企業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ㄎ澹┺D讓出資后的企業合伙人必須符合《合伙企業法》規定的法定人數。

          第九章合伙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第二十三條企業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當解散

         。ㄒ唬┖匣锲趯脻M,合伙人不愿繼續經營的;

         。ǘ┖匣飬f議約定的解散事項出現;

         。ㄈ┤w合伙人決定解散;

         。ㄋ模┖匣锶艘巡痪邆浞ǘㄈ藬担

         。ㄎ澹┖匣锬康囊呀泴崿F或無法實現;

         。┍灰婪ǖ蹁N營業執照;

         。ㄆ撸┏霈F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四條企業解散后按下列順序清算

         。ㄒ唬┣逅阌扇w合伙人擔任,并確定一名清算負責人或者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ǘ┢髽I清算時,應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ㄈ┣謇砥髽I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四)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伙企業未了結的事務;

         。ㄎ澹┣逅愫蟮挠,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清繳所欠稅款、員工工資、返回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

         。┣逅愫笕缣潛p或企業無能力償還債務,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企業共有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ㄆ撸┣逅憬Y束后,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在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合伙企業注銷登記。

          第十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五條依法領取營業執照后,本協議生效,合伙人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二十六條合伙人未按本協議第九條依期如數繳付出資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支付金額0.5%支付企業的違約金;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除支付違約金處,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七條由于各種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后又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協議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的,按事故履行協議的影響程度,由合伙人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協議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協議的責任,以及逾期履行協議。

          不可抗力按公認的定義解釋。

          第二十八條合伙人必須發行本協議,不得擅自違反或提出新改動意見,除法律有關規定可免除責任或者法律、法規和政策相抵觸的以外。

          如有違反,按《合伙企業法》的有關規定處理,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章爭議的解決

          第二十九條本協議生效后合伙人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人民法院。

          第十二章附加

          第三十條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或在具體執行過程中,遇有特殊情況及發現確應改動之處,按《合伙企業法》的有關規定或全體合伙人共同協商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一條企業登記事項因退伙、入伙、合伙協議修改等發生變更或者需要重新登記的,應當于作出變更決定或者發生變更事由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三十二條本協議自訂立、合伙人簽名、蓋章,并經工商行政機關注冊登記后生效。

          第三十三條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合伙人各執一份,送有關部門一份,存檔一份。

          合伙人(簽字):_________

          合伙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伙企業協議9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以下簡稱《合伙企業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二條 本企業為有限合伙企業,是根據協議自愿組成的共同經營體。全體合伙人愿意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依法納稅,守法經營。

          第三條 本協議條款與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四條 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協議享有權利,履行義務。

          第二章 合伙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第五條 合伙企業名稱:

          第六條 企業經營場所:

          第三章 合伙目的和合伙經營范圍(及合伙期限)

          第七條 合伙目的:為了保護全體合伙人的合伙權益,使本合伙企業取得最佳經濟效益。

          (注:可根據實際情況,另行描述)

          第八條 合伙經營范圍:。

          合伙期限:_____________年。

          第四章 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第九條 合伙人共_______個,分別是:

          1.普通合伙人:;

          住所(址):,

          證件號碼:;

          2.有限合伙人(注:選擇其中之一):;

          住所(址):,

          身份證號碼:;

          3.有限合伙人(注:選擇其中之一):;

          住所(址):,

          身份證號碼:;

          4.有限合伙人(注:選擇其中之一):;

          住所(址):,

          身份證號碼:;

          5.有限合伙人(注:選擇其中之一):;

          住所(址):,

          身份證號碼:;

         。ㄗⅲ嚎衫m寫。有限合伙企業由二個以上五十個以下合伙人設立;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業至少應當有一個普通合伙人。)以上普通合伙人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五章 合伙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第十條 合伙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1.普通合伙人:。

          以貨幣出資萬元,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勞務或其它非貨幣財產權利,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作價出資萬元,總認繳出資萬元,占注冊資本的80%。首期實繳出資_______萬元,在申請合伙企業設立登記前繳納,其余認繳出資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_______個月內繳足。

          2.有限合伙人1____________。以貨幣出資萬元,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其它非貨幣財產權利,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作價出資萬元,總認繳出資_______萬元,占注冊資本的_____%。首期實繳出資_______萬元,在申請合伙企業設立登記前繳納,其余認繳出資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_______個月內繳足。

          3.有限合伙人2____________。以貨幣出資萬元,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其它非貨幣財產權利,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作價出資萬元,總認繳出資_______萬元,占注冊資本的____%。首期實繳出資_______萬元,在申請合伙企業設立登記前繳納,其余認繳出資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_______個月內繳足。

          4.有限合伙人3____________。以貨幣出資萬元,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其它非貨幣財產權利,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作價出資萬元,總認繳出資_______萬元,占注冊資本的______%。首期實繳出資_______萬元,在申請合伙企業設立登記前繳納,其余認繳出資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_______個月內繳足。

          5.有限合伙人4____________。以貨幣出資萬元,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其它非貨幣財產權利,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作價出資萬元,總認繳出資_______萬元,占注冊資本的_______%。首期實繳出資_______萬元,在申請合伙企業設立登記前繳納,其余認繳出資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_______個月內繳足。

         。ㄗⅲ嚎衫m寫。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需要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的,應當依法辦理。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勞務出資。)

          第六章 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

          第十一條 合伙企業的利潤分配,按如下方式分配:。

          第十二條 合伙企業的虧損分擔,按如下方式分擔:。

         。ㄗⅲ翰坏眉s定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擔全部虧損。合伙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合伙人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立的,由合伙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無法確定出資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擔。

          第七章 合伙事務的執行

          第十三條 有限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執行事務合伙人應具備如下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并按如下程序選擇產生:_____________________。經全體合伙人決定(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決定方式,例如“經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決定”),委托(列出所委托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其中法人合伙人委派代表其執行合伙事務,其他合伙人不再執行合伙事務。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對外代表企業。

          第十四條 不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的情況。執行事務合伙人應當定期向其他合伙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伙企業的經營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伙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合伙企業,所產生的費用和虧損由合伙企業承擔。

          第十五條 合伙人分別執行合伙事務的,執行事務合伙人可以對其他合伙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暫停該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依照本協議第十六條的規定作出表決。受委托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協議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伙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托。

          執行事務合伙人的除名條件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執行事務合伙人的更換程序為:。

          第十六條 合伙人對合伙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實行普通合伙人一人二十票投票權,有限合伙人一人一票投票權的表決辦法,普通合伙人作為合伙事務具體執行人有一票否決權。(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三十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的表決辦法)

          第十七條 合伙企業的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同意方式,約定下列全部或某一事項“當普通合伙人不在場時應當經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同意”或“經普通合伙人授權委派事務執行人同意”決定。

         。ㄒ唬└淖兒匣锲髽I的名稱;

         。ǘ└淖兒匣锲髽I的經營范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三)處分合伙企業的不動產;

          (四)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五)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溉魏匣锶艘酝獾娜藫魏匣锲髽I的經營管理人員。

          第十八條 普通合伙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有限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有限合伙人可以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有限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七十一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情形)。除經普通合伙人同意(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同意方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業進行交易(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七十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情形)。

          第十九條 合伙人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增加或者減少對合伙企業的出資。(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決定方式)

          第二十條 有限合伙人不執行合伙事務,不得對外代表有限合伙企業,有《合伙企業法》第六十八條規定的行為,不視為執行合伙事務。

          第八章 入伙與退伙

          第二十一條 新合伙人入伙,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四十三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同意方式),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議。訂立入伙協議時,原合伙人應當向新合伙人如實告知原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物狀況。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新合伙人的其它權利和責任)。新普通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對入伙前有限合伙企業的債務,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

          第二十二條 有《合伙企業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注:合伙協議約定合伙期限的,保留;否則,刪除)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注:合伙協議未約定合伙期限的,保留;否則,刪除)合伙人違反《合伙企業法》第四十五、或四十六條規定退伙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合伙企業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三條 普通合伙人有《合伙企業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和有限合伙人有《合伙企業法》第四十八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三項至第五項所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普通合伙人被依法認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轉為有限合伙人。退伙事由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第二十四條 合伙人有《合伙企業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五條 普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對該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享有合法繼承權的繼承人,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五十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同意方式),從繼承開始之日起,取得該合伙企業的合伙人資格。作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組織終止時,其繼承人或者權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該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業中的資格。有《合伙企業法》第五十條規定的情形之一,合伙企業應當向合伙人的繼承人退還被繼承合伙人的財產份額。普通合伙人的繼承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為有限合伙人。全體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業應當將被繼承合伙人的財產份額退還該繼承人。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退還貨幣,也可以退還實物(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決定方式和退還辦法)。

          第二十六條 普通合伙人退伙后,對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退伙時,合伙企業財產少于合伙企業債務的,該退伙人應當依照本協議第十一條的規定分擔虧損。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對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發生的有限合伙企業債務,以其退伙時從有限合伙企業中取回的財產承擔責任。

          第二十七條 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同意方式),普通合伙人可以轉變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可以轉變為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轉變為普通合伙人的,對其作為有限合伙人期間有限合伙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普通合伙人轉變為有限合伙人的,對其作為普通合伙人期間合伙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九章 爭議解決辦法

          第二十八條合伙人履行合伙協議發生爭議的,合伙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協議約定的仲裁條款或者事后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合伙協議中未訂立仲裁條款,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章合伙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第二十九條 合伙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解散:

          (一)合伙期限屆滿,合伙人決定不再經營;

          (二)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三)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三十天;

          (五)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六)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第三十條 合伙企業清算辦法應當按《合伙企業法》的規定進行清算。清算期間,合伙企業存續,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

          合伙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和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法定補償金以及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依照第十一條的規定進行分配。

          第三十一條清算結束后,清算人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在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申請辦理合伙企業注銷登記。

          第十一章違約責任

          第三十二條合伙人違反合伙協議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章其他事項

          第三十三條 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注:也可根據《合伙企業法》第十九條第二款另行約定),可以修改或者補充合伙協議。

          第三十四條本協議一式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報合伙企業登記機關一份。(注:此條供合伙人參考,設立合伙企業必須依法向企業登記機關提交合伙協議)

          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

          (注:可選擇。合伙人為自然人的應簽名,為法人、其他組織的應加蓋公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合伙企業協議10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按照自愿,平等,公平,誠實的原則,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制定本協議。

          第一條 合伙目的:

          第二條 合伙企業由合伙人共同出資,合伙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并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三條 合伙企業名稱:

          第四條 合伙企業經營場所:

          第五條 合伙企業經營范圍:

          第六條 合伙企業的出資總額: 萬元人民幣。

          第七條 合伙人姓名,出資方式及出資額。

         。ㄒ唬┖匣锶诵彰 ;

          合伙人住所: ;身份證號碼: ;

          出資方式: ; 計人民幣 萬元。

         。ǘ┖匣锶诵彰 ;

          合伙人住所: ;身份證號碼: ;

          出資方式: ;計人民幣 萬元。

         。ㄈ┖匣锶擞 年 月 日前繳付出資。

          第八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享有了解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的權利;

         。ǘ┖匣锶税凑粘鲑Y份額分取紅利和分擔虧損;

         。ㄈ┯袃炏仁茏屍渌匣锶宿D讓的財產份額和優先購買合伙企業的新增資金的權利,但須經其他合伙人同意;

         。ㄋ模┖匣锲髽I存續期間,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須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ㄎ澹┖匣锲髽I終止后,依法分得合伙企業的剩余財產;

         。┖匣锶瞬坏脧氖聯p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ㄆ撸┖匣锲髽I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建立企業財務,會計制度,并依法履行納稅義務。

          第九條 合伙企業事務的執行。

         。ㄒ唬┖匣锶藢绦泻匣锲髽I事務享有同等的權利,經全體合伙人協商,委托合伙人 為合伙企業事務執行人,共 名;

          (二)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合伙人,對外代表合伙企業;

         。ㄈ┖匣锶艘婪ɑ蛘甙凑蘸匣飬f議對合伙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除《合伙企業法》另有規定或者本合伙協議另有約定外,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對合伙企業事務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辦法,表決程序為 。

          第十條 合伙人入伙,退伙。

         。ㄒ唬┖匣锲髽I如有新合伙人入伙時,應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議;

         。ǘ┖匣锶送嘶,應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ㄈ┖匣锶松米酝嘶锏,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

          (四)此條款未詳盡的,依據《合伙企業法》第六章執行。

          第十一條 合伙企業的解散,清算。

          (一)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為 年,自《合伙企業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ǘ┖匣锲髽I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合伙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伙人不愿繼續經營的;

          2,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3,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4,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5,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三)合伙企業解散時,依據《合伙企業法》進行清算,清算結束后,編制清算報表;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在15天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辦理合伙企業注銷登記。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違反合伙協議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二)合伙人履行合伙協議發生爭議的,合伙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合伙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訴 。

          第十三條 其他事項。

         。ㄒ唬┙浫w合伙人協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補充合伙協議。

         。ǘ┍緟f議一式 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報合伙企業登記機關一份。

         。ㄈ┍緟f議經全體合伙人共同協商訂立,合伙人簽字后,自合伙企業設立之日起生效。

         。ㄋ模┍緟f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合伙人簽名:

          合伙人簽名:

          年 月 日

        合伙企業協議11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誠實、信用、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定本協議,由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愿合作經營房地產中介服務公司?偼顿Y為xxxx,甲方出資xxxx,乙方出資xxxx 。

          第一條 本合伙依法組成合伙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三條 本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第二條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伙終止:

          (一)合伙期滿;

          (二)合伙雙方協商同意;

         。ㄈ┖匣锝洜I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ㄋ模┢渌梢幎ǖ那闆r。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條 第十條如果產生有關本協議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通過協商不能解決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絕協商的,則任何一方均可訴請本協議簽定地人民法院裁決。

        合伙企業協議12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告知:根據我國《公司法》第72條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超過半數表決通過后,股權方可轉讓。股東會討論股權轉讓時。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按照同等條件購買該股權,不同意轉讓又不同意購買,視為同意轉讓;股東之間相互轉讓股權時,不需經過股東會表決同意,只需股東之間協商并通知公司及其他股東即可。

          經______________合伙企業(有限合伙)全體合伙人同意,甲、乙雙方就轉讓甲方在_______________合伙企業(有限合伙)的財產份額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轉讓財產份額及其價格:甲方將其在______________合伙企業(有限合伙)5%的財產份額(認繳出資金額____________萬元),以人民幣__________元的價格出讓給乙方,乙方愿意受讓上述財產份額。

          2、自轉讓之日起,甲方在_____________合伙企業(有限合伙)相應的`合伙人權利和義務由乙方承繼。甲方對入伙前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乙方對入伙前后有限合伙企業的債務,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

          3、違約責任及爭議的解決方法:協議雙方當事人中的任何一方若違反本協議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由違約方承擔責任,并賠償給對方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本協議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4、本協議若與國家法律、法規不一致的,按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5、本協議書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副本貳份,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6、簽訂協議地點:_____________合伙企業(有限合伙)辦公室

          7、簽訂協議時間:20____年____月_____日

          轉讓方(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伙企業協議1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適應工程建設市場需求,為社會提供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建設部《工程造價咨詢單位資質管理辦法》等有關法規和行業管理規定,經全體合伙人共同商定簽訂本協議。

          第二條企業名稱:_________工程造價咨詢聯合事務所(需符合資質管理部門的規定)。

          企業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第三條經營范圍

         。ㄒ唬┨峁┙ㄔO工程投資控制和造價咨詢服務;

         。ǘ┚幹坪蛯徍斯こ掏顿Y估算、設計概算、工程預決算、工程招標標底、投標報價、工程結算和決算;

          (三)依法接受委托辦理工程工程造價鑒證業務;

          (四)其他法定業務。

          第四條本企業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合伙協議,接受政府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和行業組織的指導。

          第五條企業遵循獨立、客觀、公正和誠信為本、質量至上的宗旨,遵守行業準則,依法執業,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和委托人、當事人合法權益。

          第二章 合伙人與合伙人出資

          第六條本企業由以下合伙人共同出資、合伙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并對本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需符合資質管理部門的規定):

          姓名

          性別

          住所

          身份證號碼

          執業資格

          第七條合伙人出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元以上),由合伙人共同投入(出資比例應符合資質管理部門的規定)。其中:

          姓名

          出資額

          出資比例

          身份證號碼

          執業資格

          第八條出資人均以現金方式出資,全部出資額應在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繳足,并委托其他會計師事務所驗證。合伙人在工商登記后,不得抽回出資。

          第九條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可增加對企業的出資,用于擴大經營規模或者彌補企業虧損。

          第十條本企業存續期間,合伙人的出資和所有以本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企業財產。本企業的財產由企業合伙人依照法律和本協議共同管理和使用。

          第十一條企業存續期間,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企業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時,受讓人條件必須符合資質管理部門的規定,并需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受讓人即成為本企業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合伙人之間轉讓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依法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十二條合伙人不得饋贈、抵押其在企業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

          第十三條本企業的利潤和虧損按全體合伙人出資比例分配和分擔。企業年度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方案,由全體合伙人協商決定。

          第三章 企業事務的執行

          第十四條經全體合伙人一致決定,委托合伙人______________為本事務所所長,對外代表本企業執行企業事務,其他合伙人不再執行本企業事務(經合伙人一致決定,也可以由全體合伙人共同執行企業事務。共同執行企業事務參照《合伙企業法》第二十八條、二十九條訂立協議)。

          第十五條執行企業事務的所長應當向其他合伙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企業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其執行企業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伙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伙人承擔。

          第十六條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伙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所長,檢查其執行企業事務的情況;有權查閱企業帳簿。

          第十七條合伙人對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由全體合伙人共同商定解決。

          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辦法。

          第十八條被委托執行企業事務的所長不按照合伙協議或者全體合伙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伙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托。

          第十九條合伙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企業相同性質的業務。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二十條企業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ㄒ唬┨幏制髽I的不動產;

         。ǘ└淖兤髽I名稱;

         。ㄈ┺D讓或者處分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ㄋ模┬薷暮匣飬f議;

         。ㄎ澹┫蚱髽I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员酒髽I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七)聘任、解聘合伙人以外的員工和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ò耍┢髽I員工的分配、獎罰、福利方案;

          (九)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章 入伙與退伙

          第二十一條新合伙人入伙時,應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議。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入伙協議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二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ㄒ唬┢髽I經營期滿,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二)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

          第二十三條合伙人在不給本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違反第二十三條規定,擅自退伙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四條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一)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ǘ┍灰婪ㄐ鏋闊o民事行為能力人;

          (三)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ㄋ模﹤人的執業資格被注冊管理機構注銷;

          (五)個人職業年齡超過六十五周歲;

          (六)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前款規定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第二十五條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ㄒ唬┪绰男谐鲑Y義務;

         。ǘ┮蚬室饣蛘咧卮筮^失給本企業造成損失;

         。ㄈ﹫绦泻匣锲髽I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第二十六條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本企業向合法財產繼承人退還其在企業的財產份額。合法財產繼承人不得繼承合伙人身份。

          第二十七條合伙人退伙的,其他合伙人應當與該退伙人按照退伙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伙人的財產份額。退伙時有未了結的合伙企業事務的,待了結后進行結算。

          第二十八條退伙人在合伙企業中財產份額的退還辦法,由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退還貨幣,也可以退還實物。

          第二十九條退伙人對其退伙前已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與其他合伙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三十條合伙人退伙時,合伙企業財產少于合伙企業債務的,退伙人應當按照本協議第十三條的規定分擔虧損。

          第三十一條企業登記事項因退伙、入伙、合伙協議修改或發生變更需要重新登記的,應當于作出變更決定或者發生變更事由之日起十五日內(按有關部門規定的期限),向工商登記機關和資質管理部門辦理有關登記或變更手續。

          第五章 解散與清算

          第三十二條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應當解散

         。ㄒ唬┖匣飬f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伙人不愿繼續經營的;

         。ǘ┢髽I被資質管理部門依法吊銷資質證書無法繼續經營的;

         。ㄈ┤w合伙人決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五)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第三十三條企業解散,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未能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清算人的,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伙企業解散后十五日內指定一名或者數名合伙人擔任清算人。

          第三十四條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

         。ㄒ唬┢髽I所欠招用的員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ǘ┢髽I所欠稅款;

         。ㄈ┢髽I的債務;

         。ㄋ模┓颠合伙人的出資。

          第三十五條企業財產按上述順序清償后仍有剩余的,按本法按照本協議第十三條的規定的比例進行分配。其全部財產不足清償其債務的,依照本法按照本協議第十三條的規定辦理。

          第三十六條在法定追訴期內,原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存續期間的債務仍承擔連帶責任。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七條企業經營期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三十八條本合伙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合伙人(簽字):_______ 合伙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企業協議14

          轉讓方(甲方):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

          住址:_______

          受讓方(甲方):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

          住址:_______

          現有貴安新區百世匯通分公司均由甲乙雙方合伙經營各占50%股份,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持有貴安新區百世匯通分公司50%股份轉讓給乙方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1、甲方轉讓給乙方貴安新區百世匯通分公司50%股份乙方同意接受。

          2、股份轉讓價格為人民幣大寫:柒萬貳仟元(¥_______________)轉讓款在本協議簽訂后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3、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本合伙公司債權債務已核算清楚,無隱瞞,甲乙雙方均已認可。

          4、自轉讓之日起,甲方不再是公司合伙人,不得以公司的名義對外從事任何活動。

          5、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貴安新區百世匯通分公司全部財產和經營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6、合同如發生糾紛,雙方進行協商,協商不成時,由仲裁機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7、本合同一式四份,交百世匯通貴陽分撥中心一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貴安新區百世匯通分公司一份,此合同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甲方須配合乙方辦理一切轉讓手續。

          9、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企業協議15

          甲方: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第一條、甲乙雙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各方共同出資并由甲方以其名義享有_________XX權,并作為發起人參與_________公司的發起設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二條、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風險提示:

          投資協議最重要的部分便是出資問題,因此一定要在協議中載明出資的方式,以此方式認繳的出資額是多少,確定該出資額所占的出資比例等。其中,最為重要的是,出資實際繳付的時間確定。實踐中不乏有投資人在簽訂出資協議后,因各種原因而遲遲不予繳付出資,從而導致整個合作項目進程延緩。若未在協議中對此約定,或使遲延履行出資義務人逃脫責任。共同出資人的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其中甲方出資_________元,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出資_________元,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雙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資總額_________的XX權作為出資,參與XX份公司的發起設立,共同投資人將持有XX份公司XX本總額的_________%。

          第三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風險提示:

          在盈余分配問題上,投資人通常不會忽略,但對于投資項目給

          第三人造成損失的賠償責任分擔上,投資人往往會出現疏漏。雖然各投資人對外承擔責任的范圍和內容是一致的,但對投資人內部責任分擔以及追償問題很大程度上是依據協議約定確定的。若因約定不明,會使得無過錯投資人要與過錯投資人共同承擔責任,甚至數倍于有過錯投資人。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XX公司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XX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若共同投資的XX份轉讓后,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四條、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托甲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于

          (1)在XX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XX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2)在XX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為XX份公司XX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甲方有義務向乙方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于XX公司的XX份。

          (2)以上述XX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五條、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六條、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XX份。

          2、共同投資人在XX公司登記之日起________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XX份及出資額。

          3、XX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XX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七條、違約責任風險提示:

          為避免發生潛在風險,合同各方將違約責任條款作出明確約定,就會使簽約人謹慎簽約,全面系統的估計自己的履約能力,防止簽約人故意違約,提高簽約人履行合同的自覺性,并在履約過程中積極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使合同風險消弭于簽約階段。

          其次,合同中,許多當事人常約定因違約造成對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但確忽略對具體違約金的確定,而在后續糾紛爭議中,守約方又對損失的大小無法確切舉證,而造成無法彌補全部損失,因此在設置違約責任條款時應當多費些心思。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甲方承諾在其違約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后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______份。

          甲方(簽字):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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