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變更合同模板匯編9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鄲腊,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變更合同9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變更合同 篇1
企業的生產經營狀況是隨著市場競爭的形勢和企業自身的情況而不斷變化的,根據自身生產經營需要調整員工的工作崗位及薪酬標準是企業用人自主權的重要內容,對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不可或缺。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規定,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此條款的立法本意在于明確雙方勞動合同中權利義務的具體變更形式,一方面是勞動合同書面化原則的延伸,另一方面也是為了預防以后因變更事項理解不明發生爭議。但是,此條款的規定也會產生理解上的困惑:一是對“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如何理解?二是如果沒有進行書面形式的`變更,口頭或事實變更勞動合同的行為效力又如何認定?有觀點認為,書面形式是勞動合同變更的法定形式,如果未采用書面形式的,應認定為勞動合同未變更,仍然按照原勞動合同履行。也有觀點認為,勞動合同的變更實際上是原勞動合同當事人在原有合同的基礎上,根據變化了的條件重新訂立新合同的行為,與訂立勞動合同一樣,理所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任何口頭形式達成的變更協議都是無效的。還有一種觀點,對于變更勞動合同,原則上應采取書面形式,但在特殊情形下,對于口頭變更的形式也應給予肯定性評價,不能否認其變更的效力。
我們認為,完全否認勞動合同口頭或事實變更的法律效力不可取。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的“應當”,應被理解為管理性的強制性規范而非效力性的強制性規范。當事人未采取書面變更形式不能認為其違反了強制性規范,不能因此宣布已經客觀形成的合意無效。只要變更后的合同內容不違法且經過一定期間勞動者未提異議的,就應當對這種變更行為的效力作出肯定性評價,否則亦有可能嚴重干預企業經營管理自主權。據此,本司法解釋規定,變更勞動合同未采用書面形式,但已經實際履行了口頭變更的勞動合同超過一個月,且變更后的勞動合同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國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當事人以未采用書面形式為由主張勞動合同變更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之所以如此規定,主要是考慮到勞動合同變更采取口頭形式符合我國企業生產經營管理的現狀,同時對于那些簽訂了勞動合同但通過口頭變更后履行了較長時間的勞動合同,應當確認其效力,防止處于懸而未決的事實狀態。當然,這些必須建立在勞資雙方合意的前提下,而這種合意是通過當事人的實際履行表現出來的,且這種實際履行的表現具有連續性。也就是說,雙方實際履行行為須達到一定履行期間才能表現并被認為雙方之間的勞動合同已實際變更,并達成了合意,否則僅僅停留在口頭上的合同變更并不能引起勞動合同實際變更的法律效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實際履行口頭變更合同多長時間才能視為雙方已經實際變更了勞動合同,從而作為判斷無書面勞動合同變更的標準呢?實踐中對此存在不同認識。我們認為,實際履行期限至少超過一個月才能認定雙方已經實際變更履行了勞動合同,因為勞動者變更勞動合同后工作滿一個月,用人單位已支付了變更后的勞動報酬,勞動者并未提出異議,可以視為認可變更的內容。
綜上,正確理解《解釋(四)》對于此項的規定,主要把握以下三點:
一是口頭變更的勞動合同已經實際履行;
二是實際履行期限超過一個月;
三是就更后的勞動合同內容合法,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國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
口頭變更勞動合同雖然比不上書面變更,但是口頭變更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時候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顯然這些條件要比書面變更嚴格的多。
變更合同 篇2
一、續簽勞動合同能變更崗位嗎
續簽勞動合同職工可以變更崗位。勞動合同終止的法定條件之一是勞動合同期滿。也就是說,如果不存在諸如職工處于醫療期、女職工“三期” 等勞動合同應順延的情形,那么,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即行終止。
在勞動合同終止時,企業可以與職工續簽勞動合同,也可以不與職工續簽(按《勞動合同法》規定,職工有權利要求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除外)。企業向職工發出的續簽勞動合同通知屬于企業的單方面意向,職工是否續簽由職工自行決定。
職工可能接受企業提出的工作條件的,如工作崗位、勞動報酬等;如果職工對企業提出的續簽意向不滿意,則其可以再行與公司進行協商,直至雙方在勞動合同期滿前達成一致。在勞動合同期限屆滿之日,如果雙方就是否續簽勞動合同沒有達成一致,則從風險防范角度來考慮,企業應終止與職工的勞動合同關系。
二、訂立勞動合同要用書面的嗎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勞動合同作為勞動關系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協議,也有書面形式和口頭形式之分。以書面形式訂立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在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時,直接用書面文字形式表達和記載當事人經過協商而達成一致的協議。我國勞動法和本法明確規定,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用書面形式訂立勞動合同嚴肅慎重、準確可靠、有據可查,一旦發生爭議時,便于查清事實,分清是非,也有利于主管部門和勞動行政部門進行監督檢查。另外,書面勞動合同能夠加強合同當事人的責任感,促使合同所規定的.各項義務能夠全面履行。與書面形式相對應的口頭形式由于沒有可以保存的文字依據,隨意性大,容易發生糾紛,且難以舉證,不利于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續簽勞動合同就意味著之前雙方的勞動合同已經終止,這個時候續簽的合同其實就是一份新的勞動合同,既然如此雙方當然可以對崗位進行一定的調整變更,這是符合法律規定的。
變更合同 篇3
甲方:深圳明嘉服裝有限公司
乙方:
為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甲乙雙方就原《深圳市勞動合同》未明確事項作如下補充說明,甲方申明此《深圳市勞動合同補充協議書》是本著公平合理、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簽訂的,并非公司強制性行為。
第一條:原《深圳市勞動合同》第四條勞動報酬第二項所述工資是根據員工工作性質決定的。若員工為甲方管理人員,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確保不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資標準,初始工資額為1000元/月,考核工資及績效工資根據現實表現核定,試用期員工工資按標準工準的80%計算;若員工為甲方的普通工人,則其每月工資為其實際計件數量的累計值,即計件工資。
第二條:公司按年度支付員工工齡補償金,是對在本單位工作滿一年以上的員工的一種獎勵,該補償金的數額在工資表中按月分攤顯示,集中發放。集中發放的日期定為該員工在本單位工作滿一年后的第六個月第一周發放。工齡補償金的標準為:30元/月。
第三條:原《深圳市勞動合同》第四條勞動報酬第五項所述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它約定,內容為:若甲方因銀行轉帳、資金周轉等問題造成工資需延遲發放時,應提前通知乙方,延長時間最長不得超過10天。
第四條:乙方與甲方簽訂勞動合同,即表示乙方完全了解和認同深圳明嘉服裝有限公司規章制度中所列明的一切規定,合同期內,若因乙方無視甲方規定給公司或第三者造成損害時,甲方將按法律和公司的規章制度進行處理,情節嚴重的將按法律程序追究乙方的經濟和刑事責任。
第五條:乙方在甲方入職后,需無條件按甲方的規定接受月度業績考核,合同期內若乙方連續兩個月的業績表現達不到甲方的要求,則甲方有理由認為乙方已無法勝任
其工作崗位或有消極怠工行為,甲方有權在不預先通知的情況下隨時解除與乙方的勞動關系,并且不予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六條:乙方在甲方入職時,所提供和填寫的數據(包括:身份證件、學歷文件、體檢證明等)均需真實有效,若因乙方提供虛假資料給甲方造成損失時,其后果均須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合同期內,若乙方非正當理由且不能按正常手續提前一個月辭職,則甲方將扣除乙方一個月的工資(不低于本人月平均工資)作為對甲方的損失補償;若乙方確因服役、重大疾病、親人病危等不能按正常手續提前一個月辭職(即:急辭工,需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則甲方將扣除乙方月平均工資的`30%作為對甲方的損失補償;
第八條:為建立和諧勞動關系,在合同期內,甲、乙雙方產生糾紛時,乙方應首先向甲方單位的行政人事部反映情況以維護自身權益不受損害,經協調無效時,乙方可向所屬地區的勞動監察部門請求支持或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本附件為《深圳市勞動合同》的補充說明文件,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與原《深圳市勞動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條:以上所指規定及規章制度等系指甲方制定的《廠規》、《員工守則》及相關行政制度等,乙方需在仔細閱讀后,且在完全理解和認同的前提下簽字確認。
甲方:(蓋章)深圳明嘉服裝有限公司 乙方:(簽名或指膜)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變更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性別: 男 女 戶口性質:非城鎮 城鎮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用工單位”)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配合丙方的運營與發展,甲、丙雙方進行人事調整,現就更換用工管理機構所涉及的勞動合同用人主體變更及其他權利義務等相關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同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經三方協商一致,簽訂本變更協議。
1、 乙方原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的勞動合同,用人主體變更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職務__________變更為__________,其他勞動合同條款不做任何變更。
2、 原勞動合同期限雙方確認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 變更后,丙方負責辦理乙方的`用工與社會保險繳納、代*工資等相關手續。
4、 丙方認可此協議所涉及的用工主體調整,不影響乙方在丙方的服務年限連續計算。
5、 變更協議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經三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
簽字(蓋章)
乙方: 簽字(蓋章)
丙方: 簽字(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變更合同 篇5
1、原已存在有效的合同關系。合同的變更,是改變原合同關系,元原合同關系便無變更的對象,所以,合同變更以原已存在合同關系為前提。同時,原合同關系若非合法有效,如合同無效、合同被撤銷、追認權人拒絕追認效力未定的合同,也無合同變更的余地。
2、合同內容發生變化。合同-內容的變化包括:標的物數量的增減;標的物品質的改變;價款或者酬金的增減;履行期限的變更;履行地點的'改變;履行方式的改變;結算方式的改變;所附條件的增添或除去;單純債權變為選擇債權;擔保的設定或取消;違約金的變更;利息的變化。
3、經當事人協商一致,或依法律規定。《合同法》第77條第1款規定:“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合同變更通常是當事人合意的結果。此外,合同也可能基于法律規定或法院裁決而變更,如《合同法》第54條規定,一方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關對重大誤解或顯失公平的合同予以變更。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的,應遵守其規定。
合同變更的實質在于使變更后的合同代替原合同。因此,合同變更后,當事人應按變更后的合同內容履行。
變更合同 篇6
李某大學會計專業畢業后到一家外資公司工作,在單位的工作崗位一直是會計,勞動合同書上也是這么約定的,收入為2800元左右。但是,不久前單位銷售科的一名職工離職了,于是單位提出,要將李某的崗位變更為銷售員,報酬也變更為?基本工資1000元,績效工資隨銷售業績浮動。李某表示不同意,認為自己不適合干銷售?并且調動崗位要協商一致。但不管他同意不同意,單位就發出一份通知書,宣布他的崗位調整為銷售員,雙方于是發生爭議。李某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訴,要求公司繼續履行勞動合同。
李某的要求能得到支持嗎?
【法律鏈接】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解讀】
本案爭議的焦點是:單位能否單方變更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的變更,是指勞動合同生效以后,未履行完畢之前,勞動關系雙方當事人就已訂立的勞動合同的部分條款達成修改、補充或者廢止協定的法律行為。
勞動合同一經訂立就具有法律效力,雙方當事人必須全面履行勞動合同所規定的.義務。但在實踐中,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有時不可能對涉及合同的所有問題都做出明確的規定;且由于客觀情況的不斷變化,會出現勞動合同難于履行,或者合同的履行可能造成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的不平衡,這就需要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對勞動合同的部分內容進行適當的調整。因此《勞動合同法》允許當事人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變更勞動合同,但要符合法定的條件和程序。任何一方不得隨意單方變更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在一般情況下,只要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即可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另外,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三款的規定,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是勞動合同變更的一個重要的法定事由。另外,變更勞動合同應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文本應由雙方各執一份。
因此,本案中單位的單方變更行為是無效的。
勞動合同在符合一定條件的時候變更是有效的,但是像上文中用人單位私自變更勞動者的工作崗位和薪酬就是不合法的,所以才會導致最后的變更無效。
變更合同 篇7
合同號: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于年 月 日簽訂了 (合同名稱) 合同(合同號: ,下稱“原合同” )。由于 原因,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愿的基礎上,對原合同內容作出如下變更,并由雙方共同遵守:
1、原合同條款:
現修改為:
2、原合同條款:
現修改為:
3、刪除原合同條款:
4、生效及其它
本協議是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本協議變更的內容外,原合同中的'其他條款仍然適用,對雙方有約束力。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份,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字:
簽字: 1
地址:北京海淀區雙清路同方大廈A座2層 地址: 郵政編碼:100084郵政編碼: 經辦人: 經辦人: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年
月日 2 年月日
變更合同 篇8
***********公司:
我 (舊)公司于 年 月 日與貴公司簽訂的周轉材料租賃合同,合同編號為: 因我公司自身原因,現將全部權利義務于 年 月 日轉至 公司。原合同項下 (舊)公司的權利義務由******(新)公司承繼,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1、原*****舊)公司與貴項目部簽訂的周轉材料租賃合同(合同編號: )繼續有效,其權利義務,債權債務自 年 月 日由(新)公司承繼,并繼續履行至合同終止。
2、截止 年 月 日雙方已確認累計產生租賃費 元,共支付租賃費 元,其余未付款項 元及后期產生的所有租賃費用由******(新)公司代為承繼。并請貴公司將租賃費用直接付至******(新)公司賬戶內,開戶名稱: 賬號: 開戶銀行:
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由****(舊)公司承擔,與貴公司無關。
3、******(新)公司全部接受原合同內容中乙方應承擔的責任與義務。
附件:公司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并加蓋各自公章、雙方法人身份復合件加蓋公章本人簽字。(舊)公司名稱(章)法人簽字:日期:附件:公司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并加蓋各自公章、雙方法人身份復合件加蓋公章本人簽字。
(舊)公司名稱(章)
法人簽字:
日期:
變更合同 篇9
第一條:原《____市勞動合同》
第四條勞動報酬
第二項所述工資是根據員工工作性質決定的。若員工為甲方管理人員,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確保不低于____市最低工資標準,初始工資額為1000元月,考核工資及績效工資根據現實表現核定,試用期員工工資按標準工準的80%計算;若員工為甲方的普通工人,則其每月工資為其實際計件數量的累計值,即計件工資。
第二條:公司按年度支付員工工齡補償金,是對在本單位工作滿________年以上的員工的一種獎勵,該補償金的數額在工資表中按月分攤顯示,集中發放。集中發放的日期定為該員工在本單位工作滿________年后的
第六個月
第一周發放。工齡補償金的標準為:30元月。
第三條:原《____市勞動合同》
第四條勞動報酬
第五項所述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它約定,內容為:若甲方因銀行轉帳、資金周轉等問題造成工資需延遲發放時,應提前通知乙方,延長時間最長不得超過10天。
第四條:乙方與甲方簽訂勞動合同,即表示乙方完全了解和認同深圳XX公司規章制度中所列明的一切規定,合同期內,若因乙方無視甲方規定給公司或
第三者造成損害時,甲方將按法律和公司的規章制度進行處理,情節嚴重的將按法律程序追究乙方的經濟和刑事責任。
第五條:乙方在甲方入職后,需無條件按甲方的規定接受月度業績考核,合同期內若乙方連續兩個月的業績表現達不到甲方的要求,則甲方有理由認為乙方已無法勝任其工作崗位或有消極怠工行為,甲方有權在不預先通知的情況下隨時解除與乙方的勞動關系,并且不予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六條:乙方在甲方入職時,所提供和填寫的`數據(包括:身份證件、學歷文件、體檢證明等)均需真實有效,若因乙方提供虛假資料給甲方造成損失時,其后果均須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合同期內,若乙方非正當理由且不能按正常手續提前一個月辭職,則甲方將扣除乙方一個月的工資(不低于本人月平均工資)作為對甲方的損失補償;若乙方確因服役、重大疾病、親人病危等不能按正常手續提前一個月辭職(即:急辭工,需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則甲方將扣除乙方月平均工資的30%作為對甲方的損失補償;
第八條:為建立和諧勞動關系,在合同期內,甲、乙雙方產生糾紛時,乙方應首先向甲方單位的行政人事部反映情況以維護自身權益不受損害,經協調無效時,乙方可向所屬地區的勞動監察部門請求支持或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本附件為《____市勞動合同》的補充說明文件,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與原《____市勞動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條:以上所指規定及規章制度等系指甲方制定的《廠規》、《員工守則》及相關行政制度等,乙方需在仔細閱讀后,且在完全理解和認同的前提下簽字確認。甲方:(蓋章)深圳XX公司 乙方:(簽名或指膜)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變更勞動合同范本二甲方(現勞動合同主體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乙方(勞動者): (以下簡稱乙方)丙方:(原勞動合同主體單位) (以下簡稱丙方)甲、乙、丙三方經平等協商,一致同意對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的勞動合同作以下變更:
一、原勞動合同主體 變更為新的主體為:
二、勞動合同的其他條款仍按原約定繼續履行;
三、本協議書經甲、()乙、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四、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丙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變更勞動合同范本三用人單位(甲方):地 址 :員工姓名(乙方):員工身份證號碼 :經雙方平等友好協商,同意變更甲、乙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中的部分內容,本協議書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具法律效力。具體變更內容如下:
1、第 條 項變更為:
2、第 條 項變更為:本變更協議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簽名: 身份證號: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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