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電子合同范文錦集9篇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電子合同9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電子合同 篇1
關鍵詞:電子合同、電子簽名、電子認證、電子合同監管
一、電子合同
隨著電子技術的發展,電子合同得以出現,其雖然也通過電子脈沖來傳遞信息,但是卻不在以一張紙為原始的憑據,而只是一組電子信息。電子合同,又稱電子商務合同,根據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電子商務示范法》以及世界各國頒布的電子交易法,同時結合我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筆者認為電子合同可以界定為:電子合同是雙方或多方當事人之間通過電子信息網絡以電子的形式達成的設立、變更、終止財產性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通過上述定義可以看出電子合同是以電子的方式訂立的合同,其主要是指在網絡條件下當事人為了實現一定的目的,通過數據電文、電子郵件等形式簽訂的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的一種電子協議[1].電子合同的特征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電子合同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電子合同這種民事法律行為是雙方或者是多方民事主體的法律行為,當事人之間以電子的方式設立、變更、終止財產性民事權利義務為目的,當事人之間簽訂的這種合同是合同的電子化,是合同的新形式。根據《電子商務示范法》中有關規定,電子合同是以財產性為目的協議,該示范法列舉了大量商業性質的關系。[2]
2、電子合同交易主體的虛擬化和廣泛化。電子合同訂立的整個過程所采用的是電子形式,通過電子郵件、EDI等方式進行電子合同的談判、簽訂及履行等。這種合同方式大大的節約了交易成本,提高了經濟效益。電子合同的交易主體可以是地球村的任何自然人和法人及其相關組織,這種交易方式當然需要提供一系列的配套措施,如建立信用制度,讓交易的相對人在交易前知道對方的資信狀況[3],在世界經濟全球化的今天,信用權益必將成為一種無形的財產。
3、電子合同具有技術化、標準化的特點。電子合同是通過計算機網絡進行的,他有別與傳統的合同訂立方式,電子合同的整個交易過程都需要一系列的國際國內技術標準予以規范,如:電子簽名、電子認證等。這些具體的標準是電子合同存在的基礎,如果沒有相關的技術與標準電子合同是無法實現和存在的。
4、電子合同訂立的電子化。我國《合同法》規定合同的訂立需要有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過程,電子合同同樣也需要具備這些要件。傳統的合同的要約和承諾采用的方式不同于電子合同,電子合同中的要約和承諾均可以用電子的形式完成,它主要輸入相關的信息符合預先設定的程序,計算機就可以自動做出相應的意思表示。
5、電子合同中的意思表示電子化。意思表示的電子化,是指在合同訂立的過程中通過相關的電子方式表達自己的意愿的一種行為,這種行為的表現方式是通過電子化形式實現的!峨娮由虅帐痉斗ā分袑㈦娮踊囊馑急硎痉Q之為“數據電文”。
二、電子合同訂立與成立
電子合同的訂立,是指締約人做出意思表示并達成合意的行為和過程。任何一個合同的簽訂都需要當事人雙方進行一次或者是多次的協商、談判,并最終達成一致意見,合同即可成立。電子合同的成立是指當事人之間就合同的主要條款達成一致的意見。電子合同作為合同中的一種特殊形式,其成立與傳統的合同一樣,同樣需要具備相關的要素和條件。世界各國的合同法對合同的成立大都減少不必要的限制,這種做法是適應和鼓勵交易行為,增進社會財富的需要,所以說在電子合同的成立上,只要當事人之間就合同的主要條款達成一致的意見即可成立。關于合同中的主要條款,現行的立法是很寬泛的,我國的《合同法》第12條做了列舉性的規定,但是該列舉性規定是指一般條款。筆者認為,就合同的主要本質而言,在合同主要條款方面如果當事人有約定,要以雙方約定為主要條款,如果沒有約定的可以根據合同的性質的予以確定合同主要條款。
合同的成立與合同的訂立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兩者既有聯系又有區別。電子合同的成立需要具備相應的要件。首先,訂約人的主體是雙方或者是多方當事人,合同的主體是合同關系的當事人,他們實際享受合同權利并承擔合同義務的人。[4]其次,訂約當事人對主要條款達成合意,合同成立的根本標志在于合同當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條款達成合意。最后,合同的'成立應該具備要約和承諾兩個階段,《合同法》第13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采取要約、承諾方式!
。ㄒ唬┮s和要約邀請
要約是指締約一方以締結合同為目的而向對方當事人作出的意思表示。關于要約的形式,聯合國的《電子商務示范法》第11條規定:除非當事人另有協議,合同要約及承諾均可以通過電子意思表示的手段來表示,并不得僅僅以使用電子意思表示為理由否認該合同的有效性或者是可執行性。要約的形式,即可以是明示的,也可以是默示的。要約通常都具有特定的形式和內容,一項要約要發生法律效力,則必須具備特定的有效要件:1、要約是由具有訂約能力的特定人做出的意思表示。2、要約必須具有訂立合同的意圖。3、要約必須向要約人希望與之締結合同的受要約人發出。4、要約的內容必須明確具體和完整。5、要約必須送達受要約人。[5]
要約邀請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發出要約的意思表示。在電子商務活動中,從事電子交易的商家在互聯網上發布廣告的行為到底應該視為要約還是要約邀請?[6]在該問題上學界有不同的觀點,一種觀點認為是要約邀請,他們認為這些廣告是針對不特定的多數人發出的。另一種觀點認為是要約,因為這些廣告所包含的內容是具體確定的,其包括了價格、規格、數量等完整的交易信息。筆者認為,雖然電子商務是新型的商業活動形式,但是其與傳統商業活動的區別只是使用的中介媒介不同,其法律特征應當是相同的。因此,就該問體的區分仞然要回到《合同法》中去解決。根據法律的規定,判斷網絡廣告是否屬于要約邀請的標準是:1、意思表示的內容是否具體確定,2、其發出人是否有受該意思表示約束的意圖。
要約一旦做出就不能隨意撤銷或者是撤回,否則要約人必須承擔違約責任。我國《合同法》第18條規定:“要約到達受要約人時生效”。由于電子交易均采取電子方式進行,要約的內容均表現為數字信息在網絡上傳播,往往要約在自己的計算機上按下確認鍵的同時對方計算機幾乎同步收到要約的內容,這種技術改變了傳統交易中的時間和地點觀念,為了明確電子交易中何謂要約的到達標準,《合同法》第16條第2款規定:“采用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統接收數據電文的,該數據電文進入該特定系統的時間,視為到達時間,未指定特定系統的,該數據電文進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統的首次時間,視為到達時間。”[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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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諾,又稱之為接盤或接受,是指受要約人做出的,對要約的內容表示同意并愿意與要約人締結合同的意思表示。我國的《合同法》第21條規定:“承諾是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意思表示是否構成承諾需具備以下幾個要件:1、承諾必須由受要約人向要約人做出。2、承諾必須是對要約明確表示同意的意思表示。3、承諾的內容不能對要約的內容做出實質性的變更。4、承諾應在要約有效期間內做出。要約沒有規定承諾期限的,若要約以對話方式做出的,承諾應當即時做出,要約以非對話方式做出的,承諾應當在合理期間內承諾,雙方當事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承諾的撤回,是指受要約人在發出承諾通知以后,在承諾正式生效之前撤回承諾。根據《合同法》第27條的規定:“承諾可以撤回。撤回承諾的通知應當在承諾通知達到要約人之前或者是承諾通知同時達到要約人!币虼,承諾的撤回通知必須在承諾生效之前達到要約人,或者是與承諾通知同時到達要約人,撤回才能生效。如果承諾通知已經生效,合同已經成立,受要約人當然不能在撤回承諾。對承諾的撤回問題學界有不同的觀點,反對者認為電子商務具有傳遞速度快,自動化程度高的特點,要約或者承諾生效后,可能自動引發計算機做出相關的指令,這樣會導致一系列的后果。贊同承諾撤回的學者則認為不管電子傳輸速度有多快,總是有時間間隔的,而且也存在網絡故障、信箱擁擠、計算機病毒等突發性事件的存在,似的要約、承諾不可能及時到達。筆者認為,撤回承諾同要約的撤銷同樣重要,這種民事權利不能剝奪,否則會破壞我國《合同法》的體系與精神。
三、電子合同成立時間與地點
電子合同成立時間,是指電子合同開始對當事人產生法律約束力的時間。在一般情況下電子合同的成立時間就是電子合同的生效時間,合同成立的時間是對雙方當事人產生法律效力的時間。一般認為收件人收到數據電文的時間即為到達生效的時間。聯合國《電子商務示范法》第15條和我國的《合同法》第16條的規定基本相同。[8]如收件人為接收數據電文而指定了某一信息系統,該數據系統進入該特定系統的時間,視為收到時間。如收件人沒有指定某一特定信息系統的,則數據電文進入收件人的任一信息系統的時間為收到時間。對于什么是“進入”,筆者認為,一項數據電文進入某一信息系統,其時間應是在該信息系統內可投入處理的時間,而不管收件人是否檢查或者是否閱讀傳送的信息內容。
認定發送和接收電子合同的時間對于判斷交易成立和生效具有重要的意義。我國的《合同法》對此只是做了原則性的規定。根據《合同法》和民事法律關系基本原理和電子合同的實際情況,認定發送和接收電子通訊時間的默認規則為,在雙方沒有相反約定的情況下,某個電子信息進入某個輸送人無法控制的信息系統就視為該信息已經被發送,如果信息先后進入了多個信息系統,則信息發送的時間以最先進入其網絡服務提供者的服務器,在發送到接收人的計算機系統,那么該信息被發送的時間就是先進入網絡服務提供者的服務器的時間。[9]在判斷信息接收時間方面,如果電子信息的接收人指定了一個信息接收系統,則電子信息進入該系統的時間即為信息接收的時間。
電子合同的成立地點,是指電子合同成立的地方。確定電子合同成立的地點涉及到發生合同糾紛后由那地、那級法院管轄及其適用法律問題。我國《合同法》第34條規定,承諾生效的地點為合同成立的地點,采用電子意思表示形式訂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要營業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沒有主要營業地的,其經常居住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當事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我國立法對電子意思表示采取的是“到達主義”,所以規定以收到地點為合同成立的地點,其原因是考慮到當事人意思自治原則和特殊性問題。我國《合同法》第34條之所以這樣規定,主要是因為電子交易中收件人接收或者檢索數據電文的信息系統經常與收件人不在同一管轄區內,上述規定確保了收件人與視為收件地點的所在地有著某種合理的聯系,可以說我國《合同法》這一規定充分考慮了電子商務不同于普遍交易的特殊性。
四、電子簽名與電子認證
電子合同成立是雙方當事人意思一致的結果,在傳統的合同訂立過程中,國際上通行的做法是用雙方當事人的簽字來確定雙方的意思表示。我國的《合同法》第32條規定:“當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訂立合同,自雙方當事人在合同書上簽名或者加蓋公章時合同成立!碑斒氯说暮炞只蛘呱w章,意味著自然人或者法人在合同書上簽名或者是加蓋公章合同才發生法律效力。在電子商務合同中,要在這種合同書上簽字或者蓋章是很困難的。所以,在實踐中用何種技術來解決簽名和蓋章問題是電子合同成立與生效的關鍵。
美國是世界上最先授權使用數字簽名的國家,他規定了用密碼組成的數字與傳統的簽字具有同等的效力[10].從技術的角度而言,電子簽名主要是指通過一種特定的技術方案來賦予當事人一個特定的電子密碼,確保該密碼能夠證明當事人身份的作用,而同時確保發件人發出的資料內容不被篡改的安全保障措施。電子簽名的主要目的是利用技術的手段對數據電文的發件人身份做出確認及保證傳送的文件內容沒有被篡改,以及解決事后發件人否認已經發送或者是收到資料等問題。[11]因此,驗證解密得到的結果與經過計算后的結果必然不同,從而保證了電子信息的真實性與完整性[12].
電子認證與電子簽名一樣都是電子商務中的安全保障機制,是由特定的機構提供的,對電子簽名及其簽署者的真實性進行驗證的服務。電子認證,是指由特定的第三方機構通過一定的方法對簽名及其所做的電子簽名的真實性進行驗證的一種活動。電子認證主要應用于電子交易的信用安全方面,保障開放性網絡環境中交易人的真實與可靠。電子認證是確定某個人的身份信息或者是特定的信息在傳輸過程中未被修改或者替換。[13]電子認證即可以在當事人相互之間進行,也可以由第三方來做出鑒別。電子商務活動常常是跨國境的,各個參與方就需要有不同的國家的認證機構對各自的身份進行認證,并向電子商務活動的相對方發放認證證書,這在實踐中就需各國相互承認對方國家認證機構發放的電子認證證書的效力。
在認證機構的設立上,必須強調認證機構是一個獨立的法律實體,能夠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數字服務,并且能夠以自己的財產提供擔保,能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自己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他必須是保持中立,并具有可靠性、真實性和公正性。電子認證機構一般不得直接和客戶進行商業交易,也不能在當事人之間的交易活動中代表任何一方的利益,而只能通過發布公正的交易信息促成當事人之間的交易。它必須能被當事人接受,也就是說,它應當在社會具有相當的影響力和可信度,并足以使人們在網絡交易中愿意接受其認證服務。當事人對電子認證機構的接受可能是明示的,也可能是在網絡交易中默示承認或者是基于成文法律的要求。另外,電子認證機構不能以盈利為目的,認證機構應當是一種類似于承擔社會服務功能的公用事業,其營業的宗旨應該是提供公正、安全的交易的環境,保護第三人的合法權益,促進電子合同交易,加快電子商務的發展。
五、電子合同生效
電子合同的成立只是意味著當事人之間已經就合同內容達成了意思表示一致,但合同能否產生法律效力,是否受法律保護還需要看他是否符合法律的要求,即合同是否符合法定的生效要件。電子合同的成立并不等于電子合同的生效,電子合同的生效,是指已經成立的合同符合法律規定的生效要件。雖然我國的《合同法》沒有對合同的生效做出具體的規定,但是電子合同是一種典型的民事法律關系。我國的《民法通則》第55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為應當具備以下幾個要件:1、行為人具有相應的行為能力。2、意思表示真實。3、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這些條件是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有的電子合同還需具備特殊要件,如有些特殊的電子合同還需到有關部門辦理批準登記手續后才能生效。電子合同的生效需具備以下幾個法定要件: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的要件在學理上又被稱為有行為能力原則或主體合格原則。[14]行為人必須具備正確理解自己行為性質和后果,獨立地表達自己的意思的能力。
(二)電子意思表示真實。是指利用資訊處理系統或者電腦而為真實意思表示的情形。電子意思表的形式是多種多樣的,包括但不限與電話、電報、電傳、傳真、電郵、EDI、因特網數據等,具體通過封閉型的EDI網絡,局域網與因特網連接開放型的因特網或傳統的電信進行電子交易信息的傳輸。
。ㄈ┎贿`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不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是指電子合同的內容合法。合同有效不僅要符合法律的規定,而且在合同的內容上不得違反社會公共利益。在我在我國,凡屬于嚴重違反公共道德和善良風俗的合同,應當認定其無效。
。ㄋ模┖贤仨毦邆浞伤蟮男问健N覈F行的法律規定無法確認電子合同的形式屬于那一種類型,盡管電子合同與傳統上面合同有著許多差別,但是在形式要件方面不能阻擋新科技轉化為生產力的步伐,立法已經在形式方面為合同的無紙化打開了綠燈。法律對數據電文合同應給予書面合同的地位,無論意思表示方式是采用電子的,光學的還是未來可能出現的其他新方式,一旦滿足了功能上的要求,就應等同與法律上的“書面合同”文件,承認其效力。[15]
電子合同 篇2
買方:交易帳戶:
賣方:交易帳戶:
合同簽訂時間:年月 日
買賣雙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原則,通過北川維斯特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交易所)電子交易系統報價、成交達成如下協議:
1、標的:板栗
2、質量指標: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板栗質量等級》(GB/T22346-20xx) (以下簡稱《板栗國標》)一級炒食型板栗;替代交收品及質量品質價差詳見交收細則。
3、交易代碼:交易商品以交易代碼表示,交易代碼是指在交易所電子交易系統中進行交易的交易商品編號,交易代碼所代表的內容為XXXXXX (1、2位代表商品名稱, 3、4位代表年份,5、6位代表交收月份)。板栗交易代碼表示為BLXXXX,BL代表符合《板栗國標》的一級炒食型板栗,第一二位X代表年份,三四位X代表交收月份。 4、交易單位: 25公斤/批。
5、報價單位:元(人民幣)/批。
6、最小變動價位:1元/批。
7、漲跌限幅:上一交易日結算價格的±7%。
8、最小交收量:200批。
9、單個交易商最大訂貨量:40000批。
10、合同訂立(轉讓)時間:每周一至周五(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晚上19:00-21:00。
11、交收月份:2、4、6、8、10、12
12、交易所交收的板栗包裝物應符合《板栗國標》的包裝要求。
13、交收日:交收月第十一個交易日到第十二個交易日,經交易所批準也可以選擇提前交收或協議交收。
14、交收結算價:為交收月當月全部交易日結算價的加權平均價,買賣雙方按照交收結算價結算。
15、交貨地點:交易所指定的交收倉庫。
16、貨款收付:貨款由交易所代收、代付。當買賣雙方成交后,買賣雙方須按貨款總額支付一定比例的履約保證金;賣方在交收月份第一個交易日開市前如果未向交易所提供合同約定的倉單,必須用和買方相同標準的履約保證金保證履約。
(1) 成交日按貨款總額的20%收取保證金,并且于成交時一次性付清;
(2) 進入交收月的第一個交易日開市前,保證金標準提高為50%;
(3) 進入交收月的第六個交易日開市前,保證金標準提高為100%,賣方
提交足額注冊倉單。
最后交易日若發生交收價低于買方的訂貨價或高于賣方的訂貨價,買賣雙方須及時補足價差。
(4) 買賣雙方交易商如在交收日前申請提前交收,賣方交易商應在提前
交收匹配成功之后的第二個工作日開市前,將符合交收條件并不低于“賣訂立”數量的商品《倉單》在交易所注冊,否則,賣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買方交易商應在提前交收匹配成功之后的第二個工作日開市前將足額貨款預存至買方交易商于交易所開設的帳戶中,否則,買方承擔違約責任。
(5) 如交易所調整付款進度,交易商須按交易所要求及時足額支付貨
款。
17、違約責任:若出現上述第17條的`(2)、(3)、(4)、(5)條情況下,交易商未能及時補足貨款、履約保證金或交付《注冊倉單》的即屬違約行為,若發生上述違約行為,雙方在此委托交易所按《北川維斯特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管理辦法>>及其它規定對違約方進行處理。
18、雙方約定,一方可以將其在本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一并轉讓給第三方交易商,轉讓合同時不須另征求對方同意。
19、在最后交易日收市之前電子交易合同在轉讓時,轉讓方應按轉讓價與原訂貨價之間的差價取得或支付合同轉讓價差。價差的計算公式為: 買方轉讓合同應取得或支付的價差為:
。ㄞD讓價-買方訂貨價)×轉讓數量
賣方轉讓合同應取得或支付的價差為:
。ㄙu方訂貨價-轉讓價)×轉讓數量
20、交收日收市后,買賣雙方依據本合同及《北川維斯特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協調辦理交收事宜,本合同終止。
21、貨款結算:實際貨款由交易所在交收結算價的基礎上根據交易所公布的質量標準以升扣價的形式進行價格調整。實際交貨貨款為:(交收結算價_____ ±地區差價_____±品質差價_____)×數量。
22、交收貨物的出庫及質量確認按《北川維斯特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收細則》相關規定執行。
23、合同簽訂
(1) 買賣雙方通過其交易賬戶,登入交易所電子交易系統進行競價申報,交易一經成交,本合同即行生效。
(2) 本合同對應的交易賬戶和交易密碼即為買賣雙方的簽字蓋章。
(3) 本合同當且僅當買賣雙方通過市場的電子交易系統報價成交時即為簽訂生效。
24、其他未盡事宜,依照交易所有關規定執行!侗贝ňS斯特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管理辦法》及其他規定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25、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合同各方應向北川維斯特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所在地仲裁機構提起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26、其他未盡事宜,依照交易所有關規定執行。
27、本合同于買、賣雙方在計算機網絡交易系統中成交時生效。
28、本合同有如下附件。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電子合同 篇3
電子合同與普通合同存在很大的不同,其成立的要件也存在特殊性。電子合同的訂立具有異地性,因而對于電子合同的成立要件較難界定。我國合同法有規定:采用數據電文訂立的,視到達時間生效。小編在下文為您詳細介紹。
合同法明確規定了電子合同成立的要件
新合同法第十三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采取要約、承諾方式。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要約到達受要約人時生效。第二款規定:采用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的系統接收數據電文的,該數據電文進入該特定的系統的時間,視為到達時間;未指定特定系統的,該數據電文進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統的首次時間視為到達時間。新合同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
第二十六條規定承諾通知到達要約人時生效。采用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的,承諾到達的時間適用本法第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合同是經由一方的要約被另一方所接受而成立的。按照傳統的做法,要約和承諾都是人工進行的,是雙方當事人的一種意思表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而電子合同的訂立是完全自動化、雙方利用計算機進行,根據預先編制的程序,通過因特網自動發出要約或表示承諾,而承諾一旦生效,合同即告成立,對雙方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違約,否則將承擔法律責任。
電子合同的訂立是在不同地點的計算機系統之間完成的,應如何判斷電子合同的承諾是否生效以及該合同是否因此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呢?新合同法在上述條款中做出詳細界定,為判定電子合同的成立和具有法律效力提供了法定界限。
合同法賦予了電子簽名的合法性
新合同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第三十三條規定當事人采用信件、數據電文等形式訂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簽訂確認書。簽訂確認書時合同成立。簽訂電子合同,當事人之間使用計算機電子數據交換,合同主要條款也是通過計算機屏幕顯示,不存在任何傳統意義上的書面形式,因此只能以電子數字簽名(加密)的形式,證明合同的成立。對此,新合同法立法之時已注意到這一客觀現實,采取了較為靈活的.態度,按照該條款理解:即電子合同當事人雙方既可以直接使用電子簽名;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首先簽訂使用這種方法的確認書,使合同成立生效。間接地承認了電子簽名(加密)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新合同法對電子合同管轄權作了具體規定
新合同法第三十四條規定承諾生效的地點為合同成立的地點。采用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收件人的主營業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沒有主營業地的,其經常居住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電子合同發出EC電訊可以在任何不同的地點使用計算機系統發出,如發送人的營業地、發送人擁有計算機的某一地點。如果采用發出生效原則,將使合同成立的地點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而采用收到生效原則更為適宜,因為收到信息的一方所在地點較為容易確定,可以依據傳統的判定方法對接收電文一方的有密切關系的營業地和經常居住地進行判定,提出關于訂立合同地點的法定證據。因此,該條款的規定為確定電子合同成立的地點,明確合同的法律適用和合同糾紛的管轄權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據。
新合同法明確了電子合同的法律地位
在電子商務活動中,電子合同、訂貨單、提單、確認書、轉運單、保險單、付款通知、有關票據等電子文件即電子單證是在計算機內磁性介質中傳遞、存儲的電子數據,無法被人識讀,只能通過屏幕顯示或打印輸出文件才能識讀,但這只是一種抄錄,而不是傳統意義上的證據原件。因此,客觀地說執法部門在受理電子商務違法案件及電子合同糾紛案件時根本不可能取得作為書面證據的原件。
如何解決這一難題呢?我國新合同法既然已經明確了電子合同的法律地位,我國民事訴訟法第63條也將可讀形式的電子證據歸為采納證據中的視聽資料類,就說明了我國采納電子證據是有法律基礎的,只要經過國家電子商務認證中心(CA)、電子數據交換(EDI)服務中心的認證和防火墻的技術處理,辨別真偽后,電子單證計算機記錄也就是電子證據可以作為合法的證據來認定事實、定性處理。
上文詳細介紹了電子合同成立的要件、電子簽名的合法性、電子合同管轄權、電子合同的法律地位等多方面的內容,希望對您在簽訂電子合同過程中,提供幫助。需要注意,電子合同畢竟是比較新穎的合同形式,發展還不夠普遍,簽訂的時候更加需要當事人仔細和事先的詳細了解。電子合同的糾紛問題等,可以找我們專業的律師為您解決。
電子合同 篇4
發包人: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
為進一步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權利、義務,在《“____市____縣雙龍苑商住樓工程”建筑施工工程合同》基礎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等有關規定,并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在甲乙雙方完全自愿和理解本補充協議條款的'情況下,簽定本工程施工合同補充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
2.工程地址:________
3.建筑面積:________
4.結構類型:底層為框架結構、地上61層為磚混結構。
5.設計單位:________
6.監理單位:________
二.工程內容及承包范圍
1.外墻面磚改為外墻漆
2.客廳推拉門取消
3.本工程為滿七層,結構找坡
4.樓梯踏步為水泥砂漿面清光
5.外墻40215;40深灰色柵格取消
6.廚房與陽臺之間門帶窗(C-2324)取消,陽臺改為封閉式廚房。
7.其余均按原圖施工
三.合同工期(本協議中所列日期均為日歷天數記)
1.開、竣工日期
1.1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總工期____天(含法定節假日)以《建設工程竣工報告》所載日期為準。
四.付款方式
本工程按建筑面積一次性包干,____元平方米;在施工過程中,如按甲方要求另增加工程量的,按雙方協商價計算;本工程為墊款主體二層,二層預制板安裝完畢,甲方按合同總價的30%支付給乙方,主體五層預制板安裝完畢,甲方按合同總價的15%支付給乙方,主體七層完工,甲方按合同總價的20%支付給乙方,內、外裝修完工甲方按合同總價的20%支付給乙方,其余款待工程驗收合格后一個月內支付給乙方的12%,滯留3%作保質、保修金,等到保質、保修期到后一次性付清。
五.合同生效與終止、爭議處理
1.除正常質量保修外,甲乙雙方履行完畢本合同約定的全部義務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2.本補充協議一式陸份(其中正本貳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壹份、副本貳份。
3.本補充協議系《____市____縣雙龍苑商住樓工程施工合同》的非實質性補充,若二者不一致處,以本補充協議為準。
4.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提交____市仲裁委員會。
5.本補充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銀行賬號:
簽定合同代表:
簽定合同代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電子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期貨電子化交易的發展極大的改變了期貨經紀機構的傳統業務運作模式。為了更好地服務客戶,保護廣大投資者的利益,依照《上海市期貨同業公會期貨電子郵箱管理辦法》,甲、乙雙方約定使用電子郵局技術服務商提供的期貨電子郵箱,用于甲方向乙方完成交易結算報告及其他通知的發送業務,保證甲方法定義務的實現和基本服務的到位。甲、乙雙方作如下約定:
第一條 本合同所指期貨電子郵箱是指,甲方按上海證監局和上海市期貨同業公會倡導統一規范送達的要求,定購電子郵箱技術服務商提供的期貨專項電子郵箱,通過互聯網完成對乙方的交易結算報告和其它通知事項發送業務服務。電子郵箱技術服務商提供甲方發送郵件的發送日志以及收件記錄并保存,應上海市期貨同業公會要求時提供相關記錄作為第三方證據。
第二條 期貨專項電子郵箱的建立,旨在形成一個具有一定誠信度的第三方,由其管理和存儲客戶數據,從而解決原有客戶數據保存在期貨經紀公司服務器、客戶對數據沒有控制權的問題,提高期貨經紀公司誠信服務水平,有效保護客戶利益。
第三條 甲、乙雙方約定使用電子郵箱技術服務商提供的期貨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作為甲方向乙方履行通知義務的首選方式。甲方須按《期貨經紀合同》約定,按時向該指定郵箱發送日交易結算報告、交易結算月報告、追加保證金通知、強行平倉通知、解除合同通知等通知(以下簡稱結算報告及相關通知)。
第四條 甲方承諾與電子郵箱技術服務商約定其發送業務的唯一身份,確保使用安全,并做到有效避免“垃圾信息”進入該電子郵箱。
第五條 乙方應當按《期貨經紀合同》約定,及時登錄到指定的期貨電子郵箱,接收電子郵件,了解結算報告及相關通知的內容,對郵件內容有異議時應當按照《期貨經紀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向甲方提出。當乙方郵箱的總郵件體積超過容量限值,甲方有權應用郵箱管理工具直接刪除乙方郵箱的所有信息(包括所有郵件),此操作不可逆,以保證乙方郵箱有足夠空間接收甲方所發結算報告及相關通知。
第六條 乙方應當在首次登錄郵箱時更改初始密碼、自定義并全權管理郵箱密碼。若因乙方向他人透露密碼或由于乙方密碼使用、保管不當,造成乙方信息泄露,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乙方如遇密碼遺失(遺忘)無法登錄,須及時書面通知甲方采取措施協助解決。但由此造成的信息送達時間延誤及其它損失,由乙方承擔。
乙方只能用期貨電子郵箱接收甲方發送的郵件,而無發送、轉發等功能,如乙方將期貨電子郵箱挪作它用而影響郵件接收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當乙方無法使用期貨電子郵箱及時了解結算報告及相關通知時,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期貨電子郵箱為專用郵箱,乙方不得將該郵箱轉讓給任何其他人使用。
第七條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期貨電子郵箱發送的客戶結算報告及相關通知等,一經發出,依據電子郵箱技術服務商的記錄到達乙方期貨電子郵箱,即視為甲方已經履行了向乙方的送達義務;乙方未按約定的時間和方式提出異議,則該結算報告或通知即為雙方所確認的事實,并可作為未來相關國家機關認定事實的'依據。
第八條 甲、乙雙方如遇不可抗力事件,如甲方計算機系統無法完成結算報告及相關通知事項的發送業務時,應及時按《期貨經紀合同》約定的其它通知方式通知乙方;如遇交易所系統故障等致使當日結算無法完成,甲方將以郵件形式通知乙方。乙方無法使用電子郵箱及時了解結算報告及相關通知事項時,應及時按照《期貨經紀合同》約定的其它方式向甲方了解。
第九條 甲、乙雙方若對某一郵件是否發送到乙方的期貨電子郵箱或對某一郵件的發送時間和原始信息有異議,應向上海市期貨同業公會提出書面申請。電子郵箱技術服務商在收到上海期貨同業公會的書面舉證要求時,提供其備份文件進行解密處理,同時提供該部分郵件的發送日志和接收記錄,以及保存時間內的完整性和不可更改性的書面證明。
第十條 本合同作為甲、乙雙方簽定《期貨經紀合同》的附屬合同,其未盡事宜,參照《期貨經紀合同》執行。
第十一條 本合同如有修改和變更,須經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的終止,須由提出方提前七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如甲、乙雙方簽定的《期貨經紀合同》終止,則本合同視為自動終止,無須通知對方。甲、乙雙方終止本合同或終止《期貨經紀合同》時,乙方應同時填寫《銷戶確認書》后,甲方可注銷該郵箱。
第十二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權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受權人(簽字及/或蓋章):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電子合同 篇6
出租方(甲方):,男,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乙方):,男,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于呼和浩特市市華新小區2 號樓三單元三樓東戶次臥的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計個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元,押一付三。乙方先期交押金元,租賃期滿后如乙方不續租甲方驗收房屋后予以歸還。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燃氣費、寬帶甲乙雙方平攤。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四、租賃期滿后,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1個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7天內答復。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的權利。
五、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由當地人民法院仲裁。
六、本合同連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電子合同 篇7
甲方:遼寧數字證書認證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乙方自愿購買甲方數字證書及電子印章(簡稱CA印章),應用在遼寧建設工程信息網上,其作用是識別身份、數據傳輸加密及電子簽章。從而保證遼寧建設工程信息網及使用者招投標信息的安全可信。
一、雙方責任
甲方:1、甲方負責對乙方提供辦理CA印章資料審核、CA印章的制作。
2、甲方負責對乙方CA印章的信息變更、年檢及廢除及CA印章補發。 3、甲方負責對乙方CA印章提供完善售后服務。
乙方:1、提供真實的CA印章辦理資料。故意或過失提供不真實資料,導致甲方簽發CA印章錯誤,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2、乙方辦理CA印章所需資料: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一份;經辦人身份證一份;所需灌章的印模;
3、妥善保管CA印章,不得泄露或交付他人。如因故意、過失導致他人知道或被盜用、冒用、偽造或篡改時,所造成的后果責任自負;
4、CA印章有效期一般為一年,有效期從受理之日起計算。乙方必須在CA印章失效前30天向甲方或受理機構提出更新請求,否則,CA印章到期將自動失效,甲方對此不負任何責任。
5、甲方為乙方提供的CA印章存儲介質,如因乙方保管或使用不當而導致損壞,則乙方需交費更換,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一年內如介質無人為損壞,甲方免費為乙方更換。
二、收用標準
根據遼價函[20xx]46號文件制定如下優惠價格:150元(介質費50元,第二年起每年年費100元)
三、其它事項
1、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而暫;蚪K止全部或部分CA印章服務,甲方依法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2、其它未盡事宜,參照甲方《數字證書申請責任書》 四、協議生效時間及有效期
本協議從雙方簽定日期開始,到乙方CA印章廢除后失效。
甲方:遼寧數字證書認證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委托人:委托人:
日期: 日期:
Y業員
單位數字證書申請表
填寫說明:
1、在填寫申請表之前,請仔細閱讀申請表背面的《數字證書申請責任書》;
2、請用鋼筆或圓珠筆如實、準確、清楚地填寫申請表,各頁均需加蓋申請單位公章;
3、用戶在申請時,須攜帶工商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國稅登記證副本、地稅登記證副本、經辦人身份證、法人身份證等有效證件及其復印件各一份(復印件加蓋公章);
單位數字證書申請表
填寫說明:
1、在填寫申請表之前,請仔細閱讀申請表背面的《數字證書申請責任書》;
2、請用鋼筆或圓珠筆如實、準確、清楚地填寫申請表,各頁均需加蓋申請單位公章;
數字證書申請責任書
遼寧數字證書認證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遼寧CA),作為權威的、公正的電子認證機構,為數字證書使用者(以下簡稱用戶)發放數字證書。數字證書用于網絡上的身份標識和信息加密。為確保在網上作業中,數字證書能正確標識用戶身份,所有用戶在申請和使用數字證書時必須嚴格遵循以下規程:
一、遼寧CA發放的數字證書只能用于在網絡(Internet/Intranet/Extranet)上標識用戶身份,各應用系統可以根據該功能對其用途進行定義。數字證書不能作為其他任何用途,否則遼寧CA不承擔由此產生的任何責任。
二、遼寧CA委托受理機構進行用戶的信息錄入、身份審核和證書制作工作。用戶在申請數字證書時應遵照當地證書受理機構的規程辦理手續。在通過受理機構的錄入、審核和制作后,用戶即可獲得所申請的數字證書。
三、證書受理機構在進行用戶身份審核或證書制作時,將充分遵守遼寧CA安全操作流程,嚴格審核用戶身份,確保證書信息與用戶身份保持一致。
四、遼寧CA積極響應各受理機構發出的'證書申請請求,及時為通過審核的用戶簽發證書。如果由于遼寧CA的設備或網絡故障等無法預見的因素而導致簽發數字證書錯誤、延遲、中斷或者無法簽發,遼寧CA將重新簽發證書,但不承擔任何責任。
五、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而暫;蚪K止全部或部分證書服務的,遼寧CA依法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六、遼寧CA承諾,在現有的技術條件下,由遼寧CA簽發的數字證書不會在有效期內被偽造、篡改。如果發生上述情況,經業務主管機關查證確屬遼寧CA責任,遼寧CA將承擔相應責任。
七、隨著技術的進步,遼寧CA有權要求用戶更換數字證書。用戶在收到技術更新通知后,應在規定的期限內到遼寧CA更新證書,若逾期用戶沒有更新證書,所引起的后果責任自負。
八、用戶在向受理機構辦理申請時,故意或過失提供不真實資料,導致遼寧CA簽發證書錯誤,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用戶承擔一切責任。
九、用戶應當妥善保管遼寧CA所簽發的數字證書,不得泄露或交付他人。如因故意、過失導致他人知道或被盜用、冒用、偽造或篡改時,所造成的后果責任自負。
十、如發生第九條情況,或者用戶不希望繼續使用數字證書時,應當立即到當地證書受理機構廢除數字證書。廢除手續遵循受理機構的規定。遼寧CA在接到受理機構的廢除申請后,在24小時內正式廢除用戶的數字證書。用戶必須自行承擔在數字證書正式廢除之前所有因使用數字證書而造成的后果及責任。
十一、用戶辦理的數字證書有效期一般為一年,證書有效期從受理之日起計算。用戶必須在證書失效前30天向遼寧CA或受理機構提出數字證書更新請求,否則,證書到期將自動失效,遼寧CA對此不負任何責任。
十二、遼寧CA對于下列情況之一,有權廢除所簽發的證書: 1、申請初始注冊時,提供不真實材料;
2、沒有按照規定繳納證書費用,或者其它相關費用; 3、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其它規章制度,不應簽發數字證書的; 4、有盜用、冒用、偽造或者篡改他人證書的; 5、不履行安全電子業務應承擔責任的; 6、利用數字證書在網上進行非法活動的。
十三、如果用戶死亡或單位解散,在30天內法定責任人需要攜帶相關證明文件及原數字證書向遼寧CA請求廢除用戶數字證書。其數字證書在廢除前產生的一切行為及后果由相關法定責任人承擔。
十四、本責任書如有修訂而涉及用戶及受理機構的權利、義務時,遼寧CA在網站進行通知。根據用戶需要,遼寧CA會將其內容以電子郵件方式發送到您指定郵箱中,用戶如果因此而需要廢除或變更證書的,應當在收到電子郵件之日起10個工作日之內,向遼寧CA提出申請。如果逾期沒有提出,則視為同意依本責任書修訂所引起的變更的權利和義務。
十五、遼寧CA為用戶提供的證書存儲介質,如因用戶保管或使用不當而導致損壞,則用戶必須重新交費辦理數字證書,遼寧CA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六、遼寧數字證書認證管理有限公司是經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密碼管理局批準的全國性認證服務機構,負責對以上事項解釋并承擔相應責任。
電子合同 篇8
甲方:四川音樂學院學生會外聯部(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本著誠實信用、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并經過友好協商一致,甲乙雙方就甲方的“LOL電子競技賽”的贊助項目達成以下協議:
。ㄒ唬┵澲椖空f明
1、項目:20xx年四川音樂學院(新都校區)“LOL電子競技賽”;
2、贊助內容:系列活動期間活動經費支出;
3、活動時間:20xx年11月27日~20xx年11月28日;
4、活動地點:四川音樂學院(新都校區)
。ǘ┮曳綉袚牧x務:
1、全程贊助甲方本次的“LOL電子競技賽”,合計¥3588.00元整人民幣(大寫:弎仟伍佰捌拾捌園整人民幣);
2、協議簽訂后,三天內乙方先一次性付贊助總額的60%給甲方,即¥2152.8元人民幣(大寫:貳仟壹佰伍拾貳園捌角人民幣),同時,甲方出具有效收據;
3、待整個活動結束后即12月29日,經雙方確認無誤,乙方再在三天內一次性付清另外的40%余款,即¥1435.2元人民幣(大寫:壹仟弎拾伍園貳角人民幣)。
。ㄈ┮曳较碛械幕貓螅
1、乙方享有本次活動的冠名權(詳見補充協議);
2、甲方為乙方提供本次“LOL電子競技賽”活動的相應宣傳形式。主要包括:條幅宣傳、展板宣傳、廣播通告宣傳、傳單宣傳、網絡宣傳 [詳細操作過程見下“甲方應承擔的義務”];
(四)甲方應承擔的義務:
1、活動冠名:“首屆‘******杯’川音LOL電子競技賽”;
2、條幅宣傳:條幅內容大致為“預祝四川音樂學院新都校區首屆‘**********’LOL電子競技大賽圓滿成功” 條幅規格如下:20米×2條;
懸掛地點:第一教學樓與七彩堂門口(人員集散地);
懸掛時間:11月26日~11月28日;
3、展板宣傳應包含乙方的店名以及所在地址信息:
甲方承諾以乙方認可的'宣傳畫報作背景;
展板規格:100厘米×200厘米×1塊、80厘米×120厘米×1塊
展板安置地點:綜合樓1塊、第一食堂1塊(以上皆為人口最密集區);
展板宣傳時間:
綜合樓處:11月18日~11月25日;
一食堂處:11月25日~12月2日
4、廣播通告宣傳包含乙方的店名以及所在地址信息:
本通告以行政方式張貼于各寢室樓公告欄上;
本通告規模:面向全校,除川音物管不允許張貼外,其于1—10棟、11—16棟皆在本通告覆蓋面內;
通告張貼時間:11月1日~11月28日。
5、傳單 包含乙方的店名以及所在地址信息;
宣傳單的發放在11月1日
7、網絡宣傳包含乙方的店名以及所在地址信息
本次網絡宣傳通過微信、微博公眾號
宣傳時間為11月19日。
。ㄎ澹┘s束機制:
如果乙方違約,甲方將追究相應責任并要求賠償因此甲方所受的一切損失; 如果甲方違約,如未按承諾提供條幅、展板等宣傳,或宣傳上未按承諾提供乙方的信息,乙方有權利減少(情節嚴重時可拒絕)支付剩余款額。
。└絼t:
1、本協議的合作時間為20xx年11月1日~20xx年11月29日。
2、在執行過程中,如果雙方有因不可預測的因素導致在雙方之間可能產生的一切爭論、異議和糾紛均雙方可協商解決。
3、保密條款:雙方應保守協議條款的秘密;
4、未盡事宜,如期間活動學校次序如有變動,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并作相應
協商;協商后所達成的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協議共二頁,簽字時協議為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經雙方簽約代表簽字并蓋章(或手印)后生效;
6、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20xx年11月28日活動結束止;
。ㄆ撸┭a充協議:
1、乙方對本次活動冠名如下“‘****杯’LOL電子競技賽”;
2、在活動進行時,因人流量較大,學;顒、通知極多,各寢室樓下通告欄上的通告,以及室外展板難免會遺失,甲方有責任定期檢查條幅、展板、通告是否就位;同時,乙方在抽查過程中需基以一定基數,以免雙方產生不必要的不愉快;當乙方抽查到甲方的一些宣傳有失誤時要及時通告甲方,甲方會根據條約馬上整改,履行條約內容。情節輕時不算違反合同。
3、甲乙雙方需保持經常聯系,信息共享,避免不必要的誤解;也應避免因一些小的失誤而刻意刁難對方,簽約雙方應友好合作。
4、乙方在活動進行時對甲方的宣傳有監督的權利。
5、甲方保留本次活動最終解釋權。
甲方:川音新都校區學生會外聯部 乙方:************
(蓋章) (蓋章)
簽約代表:簽約代表: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簽字日期:年月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電子合同 篇9
合同編號:
甲方:
地址:
電話:
乙方:
地址:
電話:
鑒于:
1. 甲方為一家開發與銷售計算機軟硬件及電子產品的公司,負責合同產品的開發設計和相關的生產采
購的技術支持。
2. 乙方為一家生產制造商,具有生產和/或加工協議產品的能力和資格,依據甲方提供的設計方案及技
術支持生產協議產品;具有來料加工、生產和/或加工協議產品的能力和資格;有著良好的生產制造能力以代料代工方式生產本協議下產品。
為發揮各自優勢,在合理分工的基礎上實現雙方利益的最大化,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本協議雙方就協議產品的委托加工及出口合作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 總則
1.1. 在材料采購中,甲方負責供應商的選定、價格商定以及供應商的管理。
1.2. 甲方負責原材料采購的所有款項、合同產品的開發設計和相關的生產采購的技術支持,以及協助
乙方進行協議產品的質量監督和產品檢驗。
1.3. 乙方負責物料的計劃、組織、執行材料采購(包括但不僅限于材料來料的質量控制和相關的賠償
等),并負責產品的加工生產、物流、進出口關務。
1.4. 在原材料進口、生產整個過程中所需的技術資料、工程文件由甲方負責提供給乙方,乙方負責生
產加工,甲方負責生產中的技術支持和質量監督。
1.5. 本協議未盡事宜,各方應首先根據上述法律及各方在簽訂協議時達成的基本原則協商解決。
二、 定義
2.1 合同產品:指在本合同項下,乙方按甲方或甲方指定開發公司所提供的技術、專用資料制造生產
的通訊產品。
2.2 專用資料:指甲方或甲方所指定的開發公司向乙方提供的為完成合同產品必需的硬件、軟件設計
技術資料以及生產技術資料等。包括有形的或無形的信息資料,而不論該信息以任何方式保存、編輯或儲存。包括但不限于軟件目標代碼、生產測試軟件、專有技術和其它與之相關的文件、數據、材料。
2.3 BOM(Bill Of Material):合同產品生產制造所需要的原材料清單。包括每顆物料最小包裝信息,
數量。
2.4 物料損耗: 物料損耗率指某訂單生產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同一料號物料的實際損耗數量占該
料號物料訂單額定數量的百分比。
三、 合作流程
3.1. 甲方就每批貨物編制原材料采購清單(BOM表)發給乙方。
3.2. 甲方采購的原材料由乙方負責協議產品的手冊進出口、香港深圳兩地的手冊進出口運輸、 生產加
工、乙方以合格成品交付給甲方。
四、 雙方權利義務
4.1. 甲方的權利義務
4.1.1 甲方負責工程文件的發行,與乙方確定《協議產品質量標準》,并且協助乙方在生產過程中質
量的監控和產品質量的檢驗;
4.1.2 甲方作為協議產品設計方,應按對材料設計原因以及工程更改導致的產品質量問題負責;
4.1.3 甲方負責免費提供采購和生產相關的產品技術文件、工程資料、產品檢驗標準、原材料檢驗標
準和供應商名錄給乙方,并負責對乙方的工程技術人員和質量檢驗人員進行培訓;同時對乙方
提供生產的技術支持;
4.1.4 產品工程技術文件資料包括: 原材料清單(BOM表)/元器件坐標文件CAD/元器件規格書/2塊
測試校準用金板/ 2塊工藝過程用樣板/生產作業工藝指導書/生產測試夾具/電路原理圖/元器
件位置圖/分析維修夾具/分析維修軟件等;
4.1.5 甲方負責試產主導、技術判定;
4.1.6 甲方作為協議產品的來料提供方,向境外原材料供應商采購原材料,以便乙方充分準備相應的`
生產資源,確保協議產品的生產交付;
4.1.7 甲方提供的協議產品原材料清單(BOM表),并向乙方提供采購訂單相關具體信息,包括但不
限于訂單下達時間、接受訂單的供應商名稱、交貨期、訂單數量、價格。
4.1.8 甲方委托乙方進行報關、物流、商檢、代購棧板等,其費用由甲方承擔,按實際發生費用,每
月結算一次。
4.2. 乙方的權利義務
4.2.1 甲方負責委托物料從香港到乙方工廠的運輸和香港出關工作,乙方負責物料的深圳進口報關工
作,甲方需提前一天提供以下資料給乙方作為報關的依據:裝箱清單,物料發票(Invoice),
貨運車輛的相關資料。
4.2.2 甲方在境內(深圳)把原材料交付給乙方后, 乙方依據甲方的指令進行物料管理(收料/檢驗
倉)、生產管理,乙方承擔因乙方原因導致原材料在生產加工過程中引起的超出規定比例的損
失毀壞的賠償, 由乙方賠償給甲方直接的經濟損失。
4.2.3 乙方依據甲方提供的裝箱清單等數據辦理深圳海關進關報關手續、成品商檢、約船期出貨。甲
方必須保證其所提供的數據與物料準確無誤。如因單貨不符被海關查扣處罰、或多報關少進口
需向海關補稅的,由此產生的后果責任由甲方承擔。
4.2.4 乙方承擔出口產品因質量、數量、遲延交付所引起的直接損失的賠償;乙方賠償給甲方直接的
經濟損失。
4.2.5 乙方按照加工訂單準時生產和交付合格的協議產品給甲方,并有義務向甲方提供交付貨物品
名,數量,規格型號等信息;
4.2.6 乙方負責產品的生產、單據收集與傳遞,并承擔協議產品的質量保證;
4.2.7 乙方應保證自己具有合法有效的進出口權,并將此項目置于在其經批準的貿易經營范圍內進行
經營活動;
4.2.8 乙方交付每批協議產品前,應有甲方的書面確認。乙方負責原材料的相關運輸、工廠的倉儲和
清關、協議產品的出口運輸及倉儲。乙方必須遵守雙方簽訂的訂單交期,如無不可抗力的特殊
情況,因乙方原因導致協議產品不能按期出口、物料損毀、交貨延遲等,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按訂單加工費總額的10% 給予甲方賠償。
五、 產品的包裝運輸、交貨方式及服務
5.1. 交付定義:以甲方OQC檢驗完畢,產品入乙方成品倉庫為準定義為交付。
5.2. 乙方出貨每批協議產品前,應提供該批次合格的出貨檢驗報告給甲方駐廠質量工程師確認,并有
甲方確認的《出貨單》,否則乙方不得出貨協議產品。甲方檢驗合格后,由乙方將產品交付給甲方。
5.3. 交貨期限:按雙方共同確認的訂單為準。
5.4. 除非甲方書面通知,乙方不得對定制產品做任何變動。
六、 維修管理
6.1. 乙方提供協議產品在出廠之日起(6)個月內對制造原因導致的質量問題承擔維修責任。
6.2. 如果是由于產品設計問題,由甲方按實際發生費用結算;如果是來料問題,由甲方與乙方按實際
發生費用結算;如果是生產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
6.3. 對甲方轉回給乙方的故障需維修產品,乙方應于2個工作日內完成確認鑒定,對于制造原因造成
的故障產品維修不另行收取維修費;對由于甲方設計、原材料故障和客戶人為造成的損壞,乙方提供相應的返工和維修服務,具體費用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報價確認。
6.4. 如其他第三方就質量問題要求乙方承擔相應責任,甲方應當給予乙方損失充分補償。
七、 價格、費用計算確定及付款方式
7.1 甲方提供產品資料和樣機給乙方報加工費價格,加工費價格經甲乙雙方簽名確認作為雙方結算加
工費的依據。(以附件形式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2 甲方提供成品的BOM和成品采購訂單給乙方,并在采購原材料前支付全額貨款給乙方。乙方根據
訂單數量按BOM上的材料清單向甲方指定或認可的供應商采購,除考慮必要損耗和最小包裝因素
外,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多余備料。乙方采購前應當收到甲方支付的全額物料采購費。
7.3乙方單機成品出口交貨價格= BOM主要材料成本 + 加工費 + 運輸及關務費 + 退稅損失
其中:
A:完全BOM成本:為訂單中產品BOM包含的所有材料的成本,包括乙方向甲方購買的部份材料
成本。
B:合理損耗:為甲方許可的電阻電容等非貴重物料的正常生產損耗,損耗率為0.5%。
C:加工費:按雙方確定的加工費計算原則確認,加工費計算原則如附件一。
D:運輸及關務費:乙方發生的物料和成品的進出口費用(包括關稅、報關費、商檢費和運輸費
等費用),由乙方分攤到單機上報價經甲方簽名確認后,與加工費合并一起作為雙方結算的依
據。
E:退稅損失:因乙方出口所發生的不予退稅部分由甲方承擔,單機出口不予退稅額=(單機出口
報關價-單機進口材料成本)*(征稅率17% - 退稅率%)。 (注:不同的產品的退稅率不同,
以實際退稅率為準。)
7.4 PAYMENT:月結30天,自然月的第一天至自然月的最后一天定為月結周期,美金付款。
7.5 乙方每月15日前向甲方提交月結帳目單據(含成品出貨帳目,材料出、入和結存帳目,材損帳
目),經甲、乙雙方核算并簽名確認后,甲方于當月的30日前向乙方支付上個月的加工費。如帳目未核對完,則支付日期順延。
7.6 試產費按每個型號6000.00元人民幣結算。
八、 物料和設備管理
8.1 乙方應負責來料的檢驗。乙方收貨時必須嚴格依據品質認證資料作材料檢驗,如有因材料品質造成
整機品質問題,乙方將按雙方簽訂的《品質協議》給予甲方賠償。
8.2 在生產中的輔料及耗材亦由乙方自行負責采購。生產過程中所需之各項專用夾、治具,由甲方免費
提供滿足產能設計(10k/d)的夾具給乙方使用,后續根據量的需求需要新增的由乙方自己進行復制,當單機型產量2個月內未達30K時,乙方向甲方另行收取夾、治具費用。甲方免費提供的夾具,屬甲方資產。乙方自行采購復制的夾具屬乙方資產。生產過程中所需之所有檢測設備及附屬通用配置由乙方自行提供。
8.3 物料的抽檢工作由乙方負責。甲方須提前將來料產品規格書、樣板以及檢驗標準提供給乙方。乙方
根據甲方物料標準做相應的通用性來料檢驗,如果甲方有特別的需求,需要雙方確認后實施,并由乙方另記費用。若因甲方樣品規格錯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因乙方檢驗失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8.4 齊套物料至乙方工廠后,乙方有責任在24小時內對所有送達的物料進行入庫檢驗,不合格品在2
個工作天內必須出具檢驗品報告給甲方。逾期視為合格。
8.5 乙方將定時為甲方提供相關的倉存報表。
8.6 倉儲管理:供應商來料入庫后必須保證數據完整準確,帳物相符,如丟失乙方將按采購價給予甲方
賠償。
8.7 甲方生成物料需求表由乙方根據采購清單確認,如有差異經雙方溝通后確定物料需求表(采購清
單),乙方將按此確認后的物料需求表通知供應商備料,并根據確認后的采購清單采購。
8.8 乙方對供應商的付款條件是交貨到乙方指定的貨倉后開始付款。對于不能滿足乙方付款條件的供應
商,經甲方提供擔保后乙方可先行付款,否則乙方有權自行選擇供應商。對于乙方選擇的供應商,如果原材料品牌和規格型號相同則無需經甲方同意,否則須要經過甲方書面同意。
8.9 甲方接受以下物料損耗率:
A、電阻、電容等一般材料(C類)按0.50%計算,超出損耗率的部分由乙方承擔;
B、二極管三極管等B類物料按0.50%計算,超過損耗率的部分由乙方承擔;
C、主要材料(主芯片、FLASH、LCD、屏蔽蓋等貴重物料)為零損耗,出現功能壞料或外觀壞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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