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事務合同合集三篇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律師事務合同5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律師事務合同 篇1
律師聘用合同
聘用方:
受聘方:姓名 性別 出生 年月 日
身份證號碼 住 址 聯系電話
第一條 合同依據
根據《北京市律師事務所聘用合同管理辦法》及《聘用合同標準格式及必備條款》及本律師事務所的相關規定制定本合同。
第二條 受聘方申請在聘用方從事專職律師工作,牽頭負責聘用方所涉上市、增發、重組并購等證券類律師業務以及專業律師的培養。
第三條 聘用方同意受聘方的申請,并負責為受聘方辦理律師執業證,承擔合同期內的律師注冊費及存檔費:
如因受聘方未能如實依規定提供有關個人資料或隱瞞事實致使聘用方無法為受聘方申請政府有關部門的從業許可,則本合同終止。聘用方并保留追究受聘方法律責任的權利。
第四條 受聘方的工作內容由聘用方規定,受聘方承諾服從聘用方的工作安排并保證項目工作質量。
第五條 受聘方在事務所工作期間的`報酬
工資的支付時間為:每月15日支取工資;
月固定工資數額為:壹萬元人民幣;
項目提成比例為:扣除稅收費用后項目收益25%。
工作日午餐由聘用方提供。
第六條 聘用方按照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下限為受聘方辦理相關保險、住房公積金,費用由受聘方承擔。受聘方并自行承擔日常交通、通信、停車等費用支出。
第七條 受聘方應遵守聘用方考勤、工作紀律等相關管理規定并遵守律師業執業規則。
第八條 合同解除依照《北京市律師事務所聘用合同管理辦法》第九條、
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的規定及聘用方的相應規定與業務安排辦理;
受聘方違反法律、主管機關規章制度及聘用方有關管理規定,經指出后未能改正或給聘用方造成經濟和聲譽損害的,聘用方可解除本合同。
第九條 本合同解除或受聘方調離律師事務所時受聘方應當賠償聘用方曾為其單獨支付的培訓費,培訓期間的工資、廣告性費用及當年度注冊費用。
受聘方離開律師事務所時,不得以任何形式攜走或銷毀聘用方任何資料、文件、財產等,并繼續承擔為聘用方保密的義務。
受聘方離職需提前6個月以書面形式告知行政部或本所主任,6個月期滿方能辦理離職手續。在此期間不得以個人名義聯系所內客戶及新接本所案件。
受聘方離職不應影響所做項目的持續、質量和妥善完結。
第十條 由于受聘方原因致律師事務所產生經濟損失的,受聘方依照《律師法》的規定及聘用方的相關規定進行賠償。
第十一條 受聘方以合伙人名義加入聘用方,與聘用方所涉權利義務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聘用方:
北京市___律師事務所(公章)
日 期: 年月日
受聘方:我已詳細閱讀本合同,接受本合同的條款約定。并承諾在律師事務所工作期間依法履行職責,遵守規章制度。若出現違約情況,自愿接受律師事務所的處理。
日 期: 年月日
律師事務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大連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律師事務所)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單位類型 合伙
組織機構代碼證號
注冊登記地 省 市 區(縣) 街(鄉) 號 實際經營地 省 市 區(縣) 街(鄉) 號 聯系方式及電話
第二條 乙方(律師)姓名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戶籍所在地 省 市 區(縣) 街(鄉) 號 實際居住地 省 市 區(縣) 街(鄉) 號 通信地址 省 市 區(縣) 街(鄉) 號郵編: 聯系方式及電話
第三條 乙方聯系方式、通信地址及電話發生變更,應在發生變更之日起三日內通知甲方。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四條 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采取下列第 幾種方式: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時止。
試用期: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五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行政人員崗位,從事律所行政管理等工作,工作地點為 甲方注冊地因工作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到下列地點工作的,不視為工作地點的變更:
1、甲方分支機構所在地
2、仲裁機構所在地、人民法院所在地、司法機關等;
3、甲方委托人辦公場所所在地或甲方委托人指定的為辦理律師業務的其他地點;
4、甲方臨時性安排乙方從事工作的其他地點。
第六條 乙方服從甲方安排,積極工作,全面履行甲乙雙方簽定崗位協議書并遵守甲方勞動紀律管理規定及規章制度、自覺維護甲方的社會聲譽、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愛護甲方的財產。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下列第 (一) 種工作時間制度:
(一)標準工時制度: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
(二)不定時工作制度。甲方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并充分聽取乙方意見的基礎上,應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等適當方式,確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三)以 (月、季、年)為周期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甲方應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后實行。
第八條 甲方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及律師事務所需要,合理安排乙方工作時間,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保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以及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帶薪年休假權利。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甲方結合本律師事務所的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律師事務所的工資分配制度。
第十一條 甲方按下列第 一 種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周),績效工資(獎金)根據乙方業務能力、完成的工作質量等確定。
(二)記件工資。乙方的勞動定額為 記件單價為 。
(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制度確定。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標準為
第十二條 甲方于每月 日前以貨幣或轉帳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第十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者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資。
第十四條 乙方正常提供勞動的,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大連市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五條 乙方在醫療期內的病假工資由甲方根據企業規章制度的規定支付,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應當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采用下列第 一 種方式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一)參加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
(二)參加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及
第十七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休息休假、患病或負傷、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九條甲方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的'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勞動條件、職業危害防護,保證乙方在安全、健康的環境中工作。 第二十二條 甲方違規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權拒絕。乙方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甲方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八、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二十四條 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五條 甲方發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繼承甲方權利和義務的單位繼續履行。
第二十六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并以書面形式確定。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七條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八條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九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五)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七)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三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本條第(三)項的重大損害,包括但不限于:
第三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1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二條 甲方如需裁員,應依據《勞動合同法》規定進行,并不得侵害乙方合法權益。
第三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四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向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15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乙方應當按照約定辦理工作交接,乙方不按要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的,甲方有權暫時不為乙方辦理檔案和工作轉出手續。甲方對已經解除或終止的勞動合同文本,至少保存2年備查。
十、經濟補償和賠償
第三十五條 按本合同第二十七條,由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和按本合同第二十九、三十一、三十二條解除合同以及按本合同第三十三條終止合同的,甲方應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第三十六條 經濟補償按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工資標準為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前12個月平均工資。 第三十七條 若乙方的工資高于甲方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甲方以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為標準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支付的年限最高不超過12年。 第三十八條 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依法按照經濟補償金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其他事項
第三十九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服務期。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
第四十條 乙方負有保密義務的,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競業限制條款。
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一條 以下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一)崗位協議書
(二)培訓協議書
(三)保密協議書
(四)
第四十二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以下為本合同附件
1、甲方的勞動紀律管理規定及規章制度;
2、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以上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三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勞動仲裁、提起訴訟。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大連市司法局(或 區司法局)備案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律師事務合同 篇3
××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甲方),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相關律師管理法規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甲方章程以及甲方有關規章制度,聘用
。ㄒ韵潞喎Q乙方)作為甲方的合同制律師。
乙方確認乙方是在充分了解甲方的營業性質、業務范圍、章程、規章制度以及甲方對工作的要求的前提下,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與甲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作部門和職務
甲方聘用乙方擔任 部門 職務
第二條 聘用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為 年 月。 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工作時間
乙方每周工作五日,每天工作8小時,上下班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
第四條 工作報酬及職務職稱晉升
。ㄒ唬┘追礁鶕曳绞芷傅墓ぷ鞑块T和工作職務,以及甲方規定的相應職務的工作級別確定乙方的工資水平。
。ǘ┘追矫吭赂督o乙方基礎工資不低于人民幣 元。并將根據甲方規定的《工資制度》等考核辦法,對工作突出者給予適當的獎勵(以物質獎勵為主),工資總額不可低于 元。
。ㄈ┘追揭蛐姓矫娴奶厥馇闆r,需要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按每小時 元付給報酬,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且不安排補休的,按每日 元付給報酬,元旦、春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安排乙方工作的按每日 元付給報酬。
(四)乙方在獎懲、職務考核和提撥方面,按甲方有關規定進行。
。ㄎ澹┮曳皆趯I技術職稱資格的評定方面,按國家和本市司法行政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條 福利待遇
。ㄒ唬┮曳皆卺t療、傷殘撫恤費、休假、養老金等方面的待遇按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二)乙方在節假日、婚喪假、產假、探親假方面的待遇按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ㄈ└鶕曳降膶嶋H情況,甲方視具體情況給予乙方特殊福利待遇。但當乙方享受這種待遇的情況發生變化或消失時,甲方可以減少、停止或取消收回給予乙方的特殊待遇。
(四)甲方應自己方受聘之日起,依法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
第六條 乙方責任
。ㄒ唬┮曳奖仨氄J真履行甲方所規定的工作職責,完成甲方所分配的工作任務。
。ǘ┮曳奖仨氉袷貒曳伞⒎ㄒ幒图追降恼鲁、《員工守則》、《考勤制度》、《財務制度》、《福利制度》等規章制度,以及商務慣例業務操作規程。
。ㄈ┮曳綉3稚眢w健康,加強業務學習,能夠勝任本職工作。
。ㄋ模┮曳皆诒竞贤е梁贤跐M或解聘、辭聘后的一年半內(即整個在崗期和下崗后的547日內)負有保守甲方商業秘密的義務。
。ㄎ澹┮曳綉獝圩o由甲方提供的辦公、交通、房屋、設備、工具和物品及甲方的其他財產。
第七條 甲方責任(義務)
。ㄒ唬┘追奖仨殲橐曳教峁┓蠂乙幎ǖ陌踩缘墓ぷ鳝h境。
(二)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辦公、業務工作的設備、工具和物品。
。ㄈ┘追礁鶕ぷ鞯男枰磭乙幎ㄏ蛞曳教峁﹦趧颖Wo,甲方按國家規定在女工經期、孕期、產期、哺乳期提供相應的勞動保護。
。ㄋ模┘追皆谝曳奖黄赣闷陂g,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水平、工作技巧及各種規章制度的教育和訓練。
。ㄎ澹┘追阶鹬匾曳綄ぷ鞣椒、管理制度和技術改進等方面的合理化建議。
。┯捎诩追街贫鹊氖д`而對乙方造成損害時,甲方應予以賠償。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
(一)因甲方業務量的增減、經營范圍、經營性質的變化,需要對乙方的任職部門和職務作適當調整的.,在不增加乙方工作負擔情況下,乙方也應接受甲方的安排,同意變更合同。
。ǘ┰谕袠I的工資水平均有較大幅度增長時,乙方可在本合同終止之前3個月提出變更合同中勞動報酬、福利待遇等條款的要求,甲方應予以合理地滿足。
第九條 違約責任
。ㄒ唬┘追椒且颍▌趧臃ǎ┑诙鍡l、第二十六條規定之情由,無故解除聘用勞動合同辭退乙方的,應根據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和貢獻大小給予一次性的解聘補助費 元,并支付違約金 元。
。ǘ┮曳椒且颉秳趧臃ā返谌䲢l之情由,擅自解除合同,辭去職務的,應支付違約金 元。凡經甲方出資培訓的,乙方應在辭聘離職前分批或一次性賠償甲方的培訓費。培訓費的賠償標準為按乙方培訓后在甲方的工作年限,以每年遞減20%的比例計算。(培訓后工作滿五年的,不再賠償培訓費。)
。ㄈ┮曳竭`反工作紀律或違反律師職業道德等方面的規定,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有損于律師聲譽和形象的,甲方有權給予其行政處分,并按規定扣除工資、獎金,其不足部分可要求賠償損失。
第十條 其他事項
。ㄒ唬┖贤形幢M事宜,在合同生效后經雙方協商,可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ǘ┖贤瑘绦兄邪l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均可向勞動仲裁機關申請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ㄈ┍竞贤p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ㄋ模┍竞贤皇絻煞,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ㄎ澹┍竞贤郊ǎ骸堵蓭熓聞账鲁獭、《員工守則》、《考勤制度》、《財務制度》、《福利制度》、《獎懲制度》、《工資制度》。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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