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店面租賃合同 3篇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關于店面租賃合同 ,歡迎大家分享。
關于店面租賃合同 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雙方在自愿、平等、等價有償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協商,特定立本合同。
一、租賃期限
1.甲方現自愿將______________________ 號門面經營權租賃給乙方,租期從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年_____月_____日止,租期 個月。
3.甲租賃給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使用面積為 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為經營用,其范圍以乙方營業執照為準。
2.雙方議定每年租_______元整,總計租金_______元整,在簽本協議時乙方應予一次性付清。
二、雙方應盡的義務與所得的權利:
1.租貸期間,乙方應負責按時繳交一切稅收、經營費用(包括:稅務、治安、衛生、市場物業管理費和水電費等),逾期不繳交造成的`一切罰款和其他損失,由乙方自己承擔。
2.租貸期間,甲方應為乙方辦理營業執照提供有效的房產證明及相關手續。
3.租貸期間,商鋪經營權屬于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干涉或者有中途轉讓、轉租、終止協議等違約行為,否則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
4.租貸期間,因不可抗拒的因素(自然災害)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時,不視為違約。甲方應將乙方已預交的租金退還給乙方。
5.租貸期間,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營業,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并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6.租貸期間,乙方對所租賃的房屋裝修或改造時的方案甲方應進行監督和審查并及時提出意見。
4.租貸期間,乙方不得私自將商鋪轉租,若要轉租必須先與甲方商量妥當,方能轉租。并向第三承租方交代清楚交納稅收費用情況,以免引起第三承租方與甲方的糾紛。
三、其他事項:
1.甲方將商鋪租給乙方經營,商鋪內所有所有設施(包括:滅火器、電器開關插座等)和有關證照、繳費簿等,乙方應妥善保管,若有遺失或損壞,乙方應予補辦或賠償(乙方自設除外)。
2.乙方承租商鋪,只能按市場規定經營范圍經營,不得利用商鋪搞詐騙和其他非法活動,否則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3.乙方應做好安全防火工作,若由乙方引起災害,其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賠償。
4.租貸期間,乙方欠下的債權、債務與甲方和商鋪無關。
5.同等條件下,乙方擁有下一年的優先租貸權。
四、本協議一式二份,每份共3頁,甲、乙方各持一份,作為依據,本協議在乙方付款雙方簽字后即時生效,雙方不得違約,任何一方違約,都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處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于店面租賃合同 2
出租方(甲方):
法人代表:
承租方(乙方):
法人代表: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承租甲方位于________________店面之事宜,訂立本個人店面租賃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租賃店面位于______________,該店面建筑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乙方同意租賃店面只作為____________使用。
第三條 租賃期限
3.1本個人店面租賃合同正式租賃期限為____年,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3.2本個人店面租賃合同租賃期限屆滿,個人店面租賃合同自動終止。乙方如要求續租,應在個人店面租賃合同期滿前60天發出書面申請,雙方重新簽訂個人店面租賃合同,否則視為乙方在個人店面租賃合同期滿后不再續租(甲方未作書面答復,視為個人店面租賃合同期滿后不同意乙方續租),甲方有權在個人店面租賃合同期滿后將本個人店面租賃合同租賃店面出租給他人。
3.3本個人店面租賃合同期限屆滿,如該店面繼續對外出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租權。
第四條 店面租金
4.1甲乙雙方約定的租金為人民幣每平方米______元/月,即________元/月(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后按每年______遞增。
4.2租金和支付方式
甲乙雙方約定租金按先交費后使用的原則進行如下約定:乙方租金每六個月支付一次。
4.3乙方經營中涉及的費稅(包括但不限于流轉稅所得稅,物業管理費、治安費、垃圾清運費)及其它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用水、用電、通訊網絡)均不包括在店面租金當中,由乙方自行承擔。
4.4 甲乙雙方約定由乙方提供方案,甲方負責店面裝修。
第五條 乙方如需在經營過程中對店面進行裝修,其方案須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改變或損害所在建筑主體結構,施工方案不得堵塞人行通道或影響相鄰店面經營。
第六條 甲方的權力及義務
6.1 甲方有權按照本個人店面租賃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店面租金以及本個人店面租賃合同約定應由乙方承擔支付的各項費用。
6.2甲方有權在事先通知的情況下指派工作人員進入該營業店面對設施、設備進行檢查,抄表、維修和改建,緊急狀況下,甲方對店面的設施、設備的檢修不受事先通知的限制。
6.3乙方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個人店面租賃合同,履約保證金歸甲方所有。拖欠按個人店面租賃合同約定繳納租金達7天以上的,拖欠應承擔的用水、用電及其它費用達30天以上的。
6.4對于在個人店面租賃合同履約期間,乙方支付給甲方的租金或各項費用,即使甲方接受了乙方應交租金或費用的部份款項,不得視為甲方同意免減乙方應付款項,也不影響甲方追索不足部份的應付款及單方解除個人店面租賃合同權力。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7.1乙方有權使用租賃店面進行獨立經營幼兒園,其經營活動不受甲方干預,但須依法經營。
7.2乙方在租賃店面的一切物品,由乙方自行保管,安全由乙方自行負責。
7.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停止營業。停止營業或變相不營業超過30天,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個人店面租賃合同,單方進入乙方租賃店面,清空店面并對外出租。
7.4乙方租賃店面前后的公共區域部份的清潔衛生,城管、城建、物管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7.5乙方應自行購買承租店面內的財產一一切保險。
第八條 個人店面租賃合同的終止或解除
8.1個人店面租賃合同期滿之日,個人店面租賃合同自行終止
8.2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協議,可提前終止個人店面租賃合同。
8.3如甲乙雙方其中的任何一方因故需提前終止本個人店面租賃合同,應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并經對方書面同意,未經對方書面同意,提前終止本個人店面租賃合同的視為根本違約。
8.4無論任何原因終止或解除本個人店面租賃合同時,乙方應于10日內將租賃店面內物品自行搬離,逾期未搬,甲方有權在乙方不到場的情況下,將物品搬離,且不承擔物品缺失責任。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甲乙雙方按本個人店面租賃合同約定全面合理地履行義務,任何一方未按個人店面租賃合同履行義務的,按本個人店面租賃合同約定條款執行。在本個人店面租賃合同履行期間,除法律和本個人店面租賃合同規定的情況外,雙方均不得提前終止個人店面租賃合同,任何一方違反個人店面租賃合同,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經濟損失。
9.2甲方違反本個人店面租賃合同約定單方解除個人店面租賃合同的,屬甲方違約,甲方除應退還乙方未使用的租金外,還應向乙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計算為乙方已繳未使用的租金額的50%。
9.3乙方違反本個人店面租賃合同約定單方解除個人店面租賃合同的,屬乙方違約,乙方繳納的未使用的租金甲方不予退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計算為壹年的租金。
第十條 法律適用的爭議的`解決
10.1有關本個人店面租賃合同的內容,效力,解釋和爭議的解決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法律,受其保護和管轄。
10.2凡因執行本個人店面租賃合同發生的包括與本個人店面租賃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向個人店面租賃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十一條 其它條款
11.1本個人店面租賃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1.2本個人店面租賃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甲乙雙方均表示,在本個人店面租賃合同簽訂時,認真讀過本個人店面租賃合同中所有條款,理解本個人店面租賃合同條款的精神與含義,均認為對雙方公平合理。
11.4甲方對乙方的所有通知、信函、文書等送達乙方租賃店面,乙方負責人或工作人員須簽收,乙方負責人或工作人員拒絕簽收的,甲方注明情況并請鄰近第三人簽字作證,即表示已送達乙方;或甲方將書面通知、信函、文書以掛號信方式郵寄至乙方在本個人店面租賃合同留下的具體地址聯系方式時(乙方變更該地址或聯系方式的,須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甲自交郵之日起三天后視為已送達乙方。
11.5甲乙雙方約定有關個人店面租賃合同的一切通知、信函、文書,一方按另一方如下的具體地址或聯系方式送出時,即視為合法送出,一方變更該地址或聯系方式的,須以書面的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則一方按此預留地址或聯系方式送出時,即視為已合法送出。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關于店面租賃合同 3
出租方(甲方):
法人代表:
承租方(乙方):
法人代表: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承租甲方位于________________店面之事宜,訂立本個人店面租賃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租賃店面位于______________,該店面建筑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乙方同意租賃店面只作為____________使用。
第三條 租賃期限
3.1本個人店面租賃合同正式租賃期限為____年,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3.2本個人店面租賃合同租賃期限屆滿,個人店面租賃合同自動終止。乙方如要求續租,應在個人店面租賃合同期滿前60天發出書面申請,雙方重新簽訂個人店面租賃合同,否則視為乙方在個人店面租賃合同期滿后不再續租(甲方未作書面答復,視為個人店面租賃合同期滿后不同意乙方續租),甲方有權在個人店面租賃合同期滿后將本個人店面租賃合同租賃店面出租給他人。
3.3本個人店面租賃合同期限屆滿,如該店面繼續對外出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租權。
第四條 店面租金
4.1甲乙雙方約定的租金為人民幣每平方米______元/月,即________元/月(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后按每年______遞增。
4.2租金和支付方式
甲乙雙方約定租金按先交費后使用的原則進行如下約定:乙方租金每六個月支付一次。
4.3乙方經營中涉及的費稅(包括但不限于流轉稅所得稅,物業管理費、治安費、垃圾清運費)及其它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用水、用電、通訊網絡)均不包括在店面租金當中,由乙方自行承擔。
4.4 甲乙雙方約定由乙方提供方案,甲方負責店面裝修。
第五條 乙方如需在經營過程中對店面進行裝修,其方案須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改變或損害所在建筑主體結構,施工方案不得堵塞人行通道或影響相鄰店面經營。
第六條 甲方的權力及義務
6.1 甲方有權按照本個人店面租賃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店面租金以及本個人店面租賃合同約定應由乙方承擔支付的各項費用。
6.2甲方有權在事先通知的情況下指派工作人員進入該營業店面對設施、設備進行檢查,抄表、維修和改建,緊急狀況下,甲方對店面的設施、設備的檢修不受事先通知的限制。
6.3乙方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個人店面租賃合同,履約保證金歸甲方所有。拖欠按個人店面租賃合同約定繳納租金達7天以上的,拖欠應承擔的用水、用電及其它費用達30天以上的。
6.4對于在個人店面租賃合同履約期間,乙方支付給甲方的租金或各項費用,即使甲方接受了乙方應交租金或費用的部份款項,不得視為甲方同意免減乙方應付款項,也不影響甲方追索不足部份的應付款及單方解除個人店面租賃合同權力。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7.1乙方有權使用租賃店面進行獨立經營幼兒園,其經營活動不受甲方干預,但須依法經營。
7.2乙方在租賃店面的一切物品,由乙方自行保管,安全由乙方自行負責。
7.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停止營業。停止營業或變相不營業超過30天,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個人店面租賃合同,單方進入乙方租賃店面,清空店面并對外出租。
7.4乙方租賃店面前后的公共區域部份的清潔衛生,城管、城建、物管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7.5乙方應自行購買承租店面內的財產一一切保險。
第八條 個人店面租賃合同的終止或解除
8.1個人店面租賃合同期滿之日,個人店面租賃合同自行終止
8.2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協議,可提前終止個人店面租賃合同。
8.3如甲乙雙方其中的任何一方因故需提前終止本個人店面租賃合同,應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并經對方書面同意,未經對方書面同意,提前終止本個人店面租賃合同的視為根本違約。
8.4無論任何原因終止或解除本個人店面租賃合同時,乙方應于10日內將租賃店面內物品自行搬離,逾期未搬,甲方有權在乙方不到場的情況下,將物品搬離,且不承擔物品缺失責任。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甲乙雙方按本個人店面租賃合同約定全面合理地履行義務,任何一方未按個人店面租賃合同履行義務的,按本個人店面租賃合同約定條款執行。在本個人店面租賃合同履行期間,除法律和本個人店面租賃合同規定的情況外,雙方均不得提前終止個人店面租賃合同,任何一方違反個人店面租賃合同,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經濟損失。
9.2甲方違反本個人店面租賃合同約定單方解除個人店面租賃合同的,屬甲方違約,甲方除應退還乙方未使用的租金外,還應向乙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計算為乙方已繳未使用的租金額的50%。
9.3乙方違反本個人店面租賃合同約定單方解除個人店面租賃合同的,屬乙方違約,乙方繳納的`未使用的租金甲方不予退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計算為壹年的租金。
第十條 法律適用的爭議的解決
10.1有關本個人店面租賃合同的內容,效力,解釋和爭議的解決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法律,受其保護和管轄。
10.2凡因執行本個人店面租賃合同發生的包括與本個人店面租賃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向個人店面租賃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十一條 其它條款
11.1本個人店面租賃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1.2本個人店面租賃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甲乙雙方均表示,在本個人店面租賃合同簽訂時,認真讀過本個人店面租賃合同中所有條款,理解本個人店面租賃合同條款的精神與含義,均認為對雙方公平合理。
11.4甲方對乙方的所有通知、信函、文書等送達乙方租賃店面,乙方負責人或工作人員須簽收,乙方負責人或工作人員拒絕簽收的,甲方注明情況并請鄰近第三人簽字作證,即表示已送達乙方;或甲方將書面通知、信函、文書以掛號信方式郵寄至乙方在本個人店面租賃合同留下的具體地址聯系方式時(乙方變更該地址或聯系方式的,須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甲自交郵之日起三天后視為已送達乙方。
11.5甲乙雙方約定有關個人店面租賃合同的一切通知、信函、文書,一方按另一方如下的具體地址或聯系方式送出時,即視為合法送出,一方變更該地址或聯系方式的,須以書面的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則一方按此預留地址或聯系方式送出時,即視為已合法送出。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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