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安全協議合同合集7篇
在現實社會中,我們都跟協議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協議對雙方的事務履行起到積極作用。一般協議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安全協議合同7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安全協議合同 篇1
甲方:中鐵21局集團五公司集通復線項目部
乙方:中鐵21局集團五公司集通復線項目部第 架子隊 工班
根據集通公司管理要求把,及我項目部在既有營業線施工的具體情況,為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方針,確保營業線的公務設施、電力、通訊、信號光電纜及行車和人身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要求以備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遵守:
1.乙方參加既有線施工的所有人員,必須身體健康,無耳聾、色盲、高血壓、心臟病、癲癇及妨礙從事某項施工作業的疾病,不得使用不滿十八周歲童工和年齡大于五十周歲的老年工。
2.既有線施工的人員,必須熟悉行車安全有關規定、規章制度并認真遵守。
3.既有線施工,必須按規定設置施工安全防護,防護員必須經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未設好施工防護,不得進行施工作業。防護備品、防護距離、防護信號等內容必須按鐵道部《鐵路技術管理規程》組織實施,不得擅自變更。
4.開工前,須向安質環保部提報網圍欄開口、限高架撤除申請表和安全評估表,待報集通公司護路辦審核批準后,符合開工條件方許開工。圍網開口處每天下班后必須關閉,防止行人、牲畜上道;施工結束立即恢復所有既有設施。
5.施工用的大型機械設備進入工地前,必須經過檢修合格,并到物設部登記(設備名稱、設備狀況、操作人員證件、身份證復印件等),進入工地后,必須置于既有線建筑限界以外,作業時保證每臺設備有一專人防護,防護人員不足時不準啟用設備。
6.列車通過前,在既有線施工的人員必須撤到行車線限界以外的安全處,所有的機械設備、料具也應撤到行車限界以外。
7.施工人員上下班不準在鋼軌上、枕木頭、道心內、兩線間休息及行走,不準搶道,工間休息時,須到限界以外的安全處。
8. 在鐵路旁施工搭設的腳手架等設施,應經常檢查,不得侵入限界以防發生事故。
9.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點要遠離既有線建筑物25m以上。
10.臨時房屋及設施的'周邊,近臨懸崖、陡坎、深坑、鐵路及高壓帶電區域等處,應有防護圍欄、遮擋物及警示標志,危險處夜間應設警示燈(不得影響行車)。
11.需要拆除原有擋墻、護墻、端墻等建筑物時,首先調查清楚其結構物地下有否管道、線纜等設施,應按規定程序先報路局批準后,方準動工。
12.嚴禁挖洞取土,或逆坡(上凸下凹的倒坡)挖土。
13.列車通過時嚴禁挖土,一切大型施工機械,必須嚴格執行客十貨五停車讓行規定。
14.使用機械挖土,鏟斗不得碰撞鐵路上所有的建筑物,不得侵入既有線限界。
15.人工清理開挖面時,挖土機械應退出開挖面,嚴禁人、機同時混合開挖作業。
16.不得隨意損毀鐵路既有設施,施工撤除的鐵路圍網,損毀的既有標志牌,必須按要求隨時恢復。
17.大型機械作業前,操作人員應按安全技術交底及安全注意事項要求,對機械做詳細檢查;作業中精力集中,不準擅離職守,嚴格執行集通公司客十貨五停車讓行規定。
18.在既有線旁作業,須設專職安全防護員,負責來車通知和警戒工作,列車通過時禁止作業。
19.機械(具)在線路旁存放必須滿足鐵路建筑限界要求。
20.在既有線塹頂、邊坡上作業時,靠既有線一側須留出>2m厚的隔墻,以防施工機械滑落。
21.駕駛員須熟悉所駕車輛的性能、保養及操作方法。對車輛定期進行檢修保養,保持良好狀態。嚴禁點火裝置、轉向器和制動等主要部件不良的帶病車輛在既有線上從事施工運輸作業。
22.在靠近既有線的施工便道上行駛,其速度≯10Km/h,下坡轉彎時,應換低速檔運行,保持限界距離。
23.不得在坡道上停車,若需在坡道上停車時,須采取防溜措施,以防車輛溜滑而造成事故。
24.自卸車輛須將翻斗放平,方可行駛,防止溜放或掛斷架空光電纜。
25.列車通過時,臨既有線路的運輸車輛及其施工設備須停止作業,保持靜止狀態。
26.跨軌運輸一般輕便材料及機具時,必須集中固定地點,指派責任心強、經培訓考試合格的路工擔任施工防護?畿壸鳂I地點地形復雜、了望條件不良時,須增設專職防護員。
27.較笨重的施工材料過軌(如>100kg的砂石等物)應派駐站聯絡員,用電話或對講機聯系。利用列車間隔時間,工地使用停車手信號防護可過軌施工。如通訊中斷,則停止跨軌作業。
28.較笨重的施工機具(械)需多人臺運過軌時,須與車站值班員辦理簽認登記手續,利用列車間隔時間過軌作業。作業中須設駐站聯絡員,用電話或對講機與工地聯系。
29.在既有線上拆除擋、護墻,應作好截、排水溝的暢通。降雨時應對暴露面除加固支撐外,必須進行覆蓋遮雨防水侵措施,以確保邊坡的穩定。
30.進行既有側溝、涵渠拆除時,必須先進行改水工作,其改水渠道截面及匯水管不得小于原渠道的排水量,并經常清理漂浮物及積泥,確保流水暢通。
31.雨天須有人晝夜巡查,防止渠道堵塞、水面上升而浸泡線路造成事故。
32.地下管線或隱蔽設施不清或沒有防護措施不準開工;開挖電纜溝至400mm深度時,要注意小心輕挖,杜絕損壞既有電光纜事件。施工安全負責人員會同設備管理單位的配合人員要緊盯現場,作業人員用鐵鍬小心挖土,一經挖出,馬上檢驗,并進行簽認,簽認后即根據事先商量的防護措施進行防護,來不及防護的要派專人晝夜看守,交接班時要有書面交接記錄。
33.地下光電纜兩側2m以內,不準動用挖掘機及洋鎬等工具。在地下電纜附近機械作業時,派專職防護員現場指揮,確保地下電纜安全。各種施工機械不準縱向碾壓電纜上部地面。
34.墩臺及其他高空作業,必須設置安全網,作業人員必須系安全帶,確保人身安全。
35.挖孔樁作業人員離開現場或下班前,必須對未灌注的孔口進行有效覆蓋,防止行人牲畜跌入孔中。
36.認真遵守上述規定及項目部有關管理要求,消滅行車一般D類及以上事故,消滅人身重傷及以上事故,消滅交通事故,消滅火災事故,消滅一切質量事故。
乙方如因違反上述管理要求或違反其他安全質量管理規定,而夠成的安全隱患和質量問題,項目部將按照管理規定給予經濟處罰,造成的一切安全質量事故,按照中鐵21局集團五公司集通復線項目部《安全管理辦法》、《質量管理辦法》等管理規定,賠償一切經濟損失并接受甲方的經濟處罰。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安全協議合同 篇2
甲方:四川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
乙方: (租賃公司)
甲方因(工程名稱)工程需要,根據雙方簽訂的設備租賃合同,現由乙方安裝(或拆卸)(樓棟號或設備編號+設備名)壹臺,安裝高度為 96.25m(最終高度),為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經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施工電梯使用地點及工程名稱
使用地點:
工程名稱:(工程名+樓棟號)
二、安裝(拆卸)施工時間
。ㄓ糜诎惭b)該設備的初始安裝高度應在甲方通知的進場時間開始,在五日內安裝完畢;最終安裝安高度根據工程進度,分次頂升或加節完成。
。ㄓ糜诓鹦叮┰谠撛O備報停后,甲方以書面通知乙方拆卸該設備,乙方須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每臺設備在四日內拆卸出場。
三、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儇撠熃鉀Q處理好設備進出場及作業所需的道路和場地,負責塔機的基礎、路基、排水,將與設備相適應的開關箱安裝到位,并承擔其費用。
、谠O備的安裝位置由乙方會同甲方確定,但應該保證設備的正常(按說明書要求)安拆。如發生非正常(超出說明書要求)安拆時,所增加的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墼谠O備進出場、安拆時,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適合的場地和安拆條件。
、茇撠熢O備總體安全防護,如相鄰高壓線路的防護、非一家租賃公司所屬的多塔防碰撞措施、施工電梯的進出料通道和防護棚等。
、菰谠O備安裝完成并取得檢測后格報告后,組織安裝單位、設備產權單位、監理單位進行驗收。
、揶k理使用備案手續。
2、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①負責設備進出場的運輸,施工現場設備安拆,安裝完后的設備自檢,自檢合格后委托有資質單位進行檢測,整機檢測合格后將設備交付甲方項目部使用,并全過程的安全負責。
、趯ψ詸z和有資質單位檢測發現的不合格項及時進行整改,確保設備整機合格。
③將設備使用說明書或書面的主要技術性能參數交甲方項目部。
④編制設備安裝或拆卸專項方案,由乙方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同意后,與其它安拆資料一并報甲方和監理單位審核。審核通過后辦理安裝或拆卸備案手續。
⑤設備安裝完,經檢測合格后,協助甲方在30天內辦理完使用備案手續。
四、安全事項
安拆人員進場后由乙方會同甲方作現場安全交底。雙方必須嚴格遵守有關設備安拆的安全管理規定。
五、安拆費用的結算和支付
1、按雙方租賃合同的約定(必須說明是否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及稅率)
六、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負責人協商解決。
七、本合同一式六份,經雙方負責人簽字蓋章后生效至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停止使用,并結清各類費用后合同終止。
甲方負責人:
乙方負責人: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年 月 日
安全協議合同 篇3
發包單位:中鐵城建集團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顧村鎮寶安公路北側2號地塊項目經理部
。ㄒ韵潞喎Q甲方)
承包單位:南通力隆機械設備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對中鐵城建集團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顧村鎮寶安公路北側2號地塊項目經理部4臺塔吊進行安裝及拆除。乙方必須具備相應的`塔吊安裝拆卸資質。為明確雙方安全職責,確保施工安全,雙方簽訂本協議,雙方必須嚴格執行。
1、甲乙雙方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勞動保護,安全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生產方針政策,執行有關法規、條例和規定。
2、乙方在安裝,拆卸前應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和交底,嚴格按塔吊安裝規程進行安拆操作,嚴禁違章酒后操作。
3、參加安裝,拆卸作業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特殊工種作業證件,嚴禁無證人員進行操作。
4、甲方提供供電箱,塔吊配合安裝等條件,同時進行相應配合工作。
5、乙方在施工中應配備專職安全監管人員并密切注意周邊情況,如遇有特殊情況應及時與甲方和有關部門聯系,采取保護措施。
6、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原則,乙方人員在施工期間,造成傷亡、火警、機械設備等其他事故,甲方有協助緊急搶救傷亡的義務,對于經濟賠償及善后處理,事故和善后處理費用,應按責任協商解決。
7、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代表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中鐵城建集團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顧村鎮 乙方:南通力隆機械設備有限公司(公章)
寶安公路北側2號地塊項目經理部(公章)
負責人: 負責人:
日期: 日期:
安全協議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安全協議:
一、甲方需對院內樹木進行修剪,所有修剪樹枝歸乙方,甲方不再給予乙方修剪樹木費用。
二、乙方在修剪樹木過程中,乙方所有人員發生人身安全責任事故,(包括來回途中、修剪樹木發生刮傷、砸傷、摔傷、死亡等意外事故),與甲方無牽連,責任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乙方在修剪樹木過程中,如砸壞甲方或第三方人員、車輛及物品,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乙方修剪后,樹枝需由乙方自行清理外運,甲方不承擔任何外運費用,如乙方在運輸過程中所發生交通事故等,應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五、乙方在修剪樹木過程中,因高空作業,乙方應由安全保護措施,不得擅自主張違規作業,如發生意外情況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甲、乙雙方嚴格遵守本協議條款,履行各自的職責,搞好安全生產和安全管理工作。
七、本協議自年月日至年月日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安全協議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為強化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明確雙方安全責任,保證施工人員、機械設備和財產安全。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規定,結合本項目安全管理的實際情況,特簽定此合同
。1)、投入運行前,必須先檢查各項安全保護裝置,確保動作靈敏可靠。開機前應觀察水池水位變化;
(2)操作電氣設備必須嚴格執行倒閘操作票制度、操作監護制度,防止誤操作和電弧傷人;操作高壓開關設備,必須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靴,并有專人監護;
。3)電氣設備不得超負荷運行,以免因過熱造成絕緣破壞、短路,甚至發生爆炸、火災事故。加強運行中的各項監測工作;
(4)泵組運行中,嚴禁人體接觸帶電部分,嚴禁觸摸電動機帶電部分;
。5)變壓器、電動機運行中,三相電壓、電流應對稱,且運行平穩,無異常聲音,電動機整流子或滑環火花正常,勵磁裝置運行正常;
。6)運行人員應經常巡視檢查各部位,監視儀表,按規定要求記錄各項數據
本協議一試兩份,甲乙各持一份。
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以上規定。
甲方負責人簽字:
乙方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安全協議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一、前言
1、施工方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高空作業安全法規、標準和規范;
2、認真組織實施安全技術措施,確保高空作業安全經費的合理投入;
3、組織定期安全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制止違章作業和違章作為;
4、負責員工的入場高空作業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工作;
5、負責對施工現場使用的高空作業安全設備和臨時高空作業安全組織檢查,合格后方準使用;
6、負責建立高空作業安全崗位責任制,對實際情況組織檢查和考評;不使用無證人員上崗作業;
7、不使用偽劣防護設施和用品;
8、發生高空作業安全事故要立即上報,保護好現場,參加事故的調查;擬訂高空作業安全預防措施,并組織實施。
二、物件安全
1、高空作業中所用的物料應堆放平穩,不可妨礙安全通道處。傳遞物件時不能拋擲。
2、對作業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等,都應隨時加以清掃干凈。
3、拆卸下來的物體、剩余材料和廢料等都要及時清理和及時運走,不得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
4、各施工作業場所內,凡有墜落可能的任何物料,都要一律先行撤除,以防墜落傷人。
三、設施安全
1、在施工組織設計中應確定用于現場施工的登高和攀登設施,F場登高應借助建筑結構或腳手架上的登高設施,也可采用載人的垂直運輸設備。進行攀登作業時可使用梯子或采用其他攀登設施。
2、攀登的用具,結構構造上必須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載不應大于1100N。當梯面上有特殊作業,重量超過上述荷載時,應按實際情況加以驗算;
3、移動式梯子,均應按現行的國家標準驗收其質量。梯腳底部應堅實,不得墊高使用。梯子的上端應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為宜,踏板上下間距以30cm為宜,不得有缺檔。梯子如需接長使用,必須有可靠的連接措施,且接頭不得超過1處。連接后梯梁的強度,不應低于單梯梯梁的強度。折梯使用時上部夾角以35°~45°為宜,鉸鏈必須牢固,并應有可靠的拉撐措施。固定式直爬梯應用金屬材料制成。梯寬不應大于50cm,支撐應采用不小于∟70×6的角鋼,埋設與焊接均必須牢固。梯子頂端的踏棍應與攀登的頂面齊平,并加設1~1.5m高的扶手。
4、使用直爬梯進行攀登作業時,攀登高度以5m為宜。超過2m時,宜加設護籠,超過8m時,必須設置梯間平臺。
四、高空作業
1、凡在高地面2米及以上的地點進行的工作,都應視作高處作業。凡能在地面上預先作好的工作,都必須在地面上作,盡量減少高處作業。
2、擔任高處作業人員必須身體健康,患有精神病、癲癇病及經醫師鑒定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等不宜從事高處作業病的人員,不準參加高處作業。凡發現工作人員有飲酒、精神不振時,禁止登高作業。高處作業均須先搭建腳手架或采取防止隊墜落措施,方可進行。
3、在壩頂、陡坡、屋頂、懸崖、桿塔、吊橋以及其他危險的邊沿進行工作,臨空一面應裝設安全網或防護欄桿,否則工作人員須使用安全帶。峭壁、陡坡的場地或人行道上的冰雪、碎石、泥土須經常清理,靠外面一側須設1米高的欄桿。在欄桿內側設18厘米高的側板或土埂,以防墜物傷人。
4、在沒有腳手架或者在沒有欄桿的腳手架上工作,高度超過1.5米,必須使用安全帶,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安全帶在使用前應進行檢查,試驗荷重為225公斤,試驗后檢查是否有變形、破裂等,并做好試驗記錄。不合格的安全帶應及時處理。
5、安全帶的.掛鉤或繩子應掛在結實牢固的構件上或專為掛安全帶用的鋼絲繩上。禁止掛在移動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6、高處工作應一律使用工具袋。較大的工具應用繩拴在牢固的構件上,不準隨便亂放,以防止從高空墜落發生事故。
7、在進行高處工作時,除有關人員處,不準他人在工作地點的下面行或逗留,工作地點下面應圍欄或裝設其他保護裝置,防止落物傷人。如在格柵式的平臺上工作,為了防止工具和器材掉落,應鋪設木板。
8、不準將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擲,要用繩系牢后往下或往上吊送,以免打傷下方工作人員或擊毀腳手架。
9、上下層同時進行工作時,中間必須搭設嚴密牢固的防護隔板,罩棚或其他隔離設施,工作人員必須戴安全帽。
10、冬季在低于零下十度進行露天高處工作,必要時應該在施工地區附近設有取暖的休息所,取暖設備應有專人管理,注意防火。
11、在6級及以上的大風以及暴雨、打雷、大霧等惡劣天氣,應停止露天高處作業。
12、禁止登在不堅固的結構上(如石棉瓦屋頂)進行工作。為了防止誤登,應在這種結構的必要地點掛上警告牌
五、用電安全
1、靠近電源線路作業前,聯系相關單位拉閘停電。確認停電后方可進行工作,并應在工作區域設置絕緣擋壁,嚴禁在高壓線下作業。
2、所接觸到的一切電氣、機械設備的金屬外殼和行車軌道等必須有可靠的接地或重復接地安全措施。
3、對于非電氣人員不準其裝修電氣設備和線路。如果使用手持電動工具,必須保證其絕緣可靠,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措施,操作時應戴好絕緣手套。
六、其它
1、施工過程中若發現高空作業的安全設施有缺陷或隱患,務必立即處理解決。
2、對危及人身安全的隱患,應立即停止作業,進行整改。所有安全防護設施和安全標志等,任何人都不得擅自移動和拆除。
3、有些確因施工需要而必須拆除或移位的,都要報經施工負責人同意后才能動手拆移,并在工作完畢后即行復原。以上協議自簽字當日生效,長期有效。若因施工單位違反本協議或本協議以外其他因素造成的安全事故及人身傷害均與甲方無關,如果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因操作不當給甲方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無條件賠償、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全協議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為了加強安全工作,有效控制和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按照“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確認乙方安全、消防第一責任人的職責:
1、對本單位范圍的.安全、使用、防范(火災、盜竊、用電、用水、人身等)事故發生負全面責任。負責向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申請、審批的各項手續及費用等事宜。嚴禁違規違法經營和犯罪活動。
2、制定安全規章制度,負責監督貫徹執行,認真做到安全工作與生產、經營活動同步進行。必須將安全責任到人。定期或不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對查出的不安全隱患和問題要及時整改。
3、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按規定配置消防器材,禁止各類易燃易爆劇毒物品的使用、儲存。對所轄人員開展安全教育,設專人管理并負全責;對發生的安全事故(含人身)以及引起的所有后果負全部責任并承擔經濟賠償。
4、 其他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辦理。
5、為保證樓道。走廊等公共場所的干凈,整潔,要求乙方不能在上述公共場所張貼海報,宣傳資料等。
6、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責任期限與租房協議期限相同。
甲方: 乙方:
20xx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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