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商務合同7篇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電子商務合同7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電子商務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后,簽訂此合同。
一、服務內容
1、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附于本合同并作為本合同一部分的附件 A所列的特定服務。
2、如果乙方在工作中因自身過錯而發生任何錯誤或遺漏,乙方應無條件更正,而不另外收費,并對因此而對甲方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賠償以附件A所載明的該項服務內容對應之服務費為限。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工作的延誤,將由甲方承擔相應的損失。
3、乙方的服務承諾:
1)乙方接到甲方通過電話、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提出關于服務的請求后,在兩個有效工作日內給予響應并提供服務。
2)乙方提供給甲方的.服務,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標準進行。
二、服務費的支付
1、服務費總金額為人民元,大寫人民幣元整。
2、本費用結構僅限於附件A中列明的工作。如果甲方要求擴大項目范圍,或因甲方改變已經議定的項目內容導致乙方需重復進行項目步驟,乙方將需要重新評估上述費用結構。
3、甲乙雙方一致同意項目服務費按階段以人民幣形式支付。乙方將在甲方支付約定的費用后 個工作日內,完成甲方所選的服務建設,并且乙方向甲方出具該服務的費用賬單及正式有效的稅務發票。
三、 其他
1、本合同中所用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而不影響對本合同的解釋。
2、附件A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后產生書面文件,作為本合同的補充條款,具備與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4、對本合同內容的任何修改和變更需要用書面形式,并經雙方確認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電子商務合同 篇2
摘要:隨著現代網絡技術的日臻成熟,世界已經步入了以IT產業為支柱的新經濟時代,電子商務的浪潮已經席卷了全球。然而“網絡泡沫”的出現,使得世界范圍內電子商務大面積遭遇寒冬。但是,伴隨著各國相繼頒布法律以及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電子商務示范法》的出臺,對電子商務的規范日益完善,電子商務的發展開始回暖,甚至電子商務合同有取代傳統紙質合同的趨勢。從簡單的EDI信息傳輸到構建數字化交易平臺,從初始的E-mail身份認證到數字化簽名,計算機技術和網絡技術的快速發展,不斷的促進了電子商務教育流程和交易形式的變化和發展,進而有力的推動了信息時代經濟的發展。國際電子商務代表著未來貿易方式的發展方向,發展前景十分廣闊,為此,各國理應加緊此類法律問題的研究,推動解決電子商務特殊法律障礙的法律規范的出臺。
關鍵詞:電子商務合同 國際合同 法律適用
近年來,隨著網絡信息技術的迅猛發展,以國際互聯網為媒介的電子商務活動迅速興起。電子商務通常是指是在全球各地廣泛的商業貿易活動中,在因特網開放的網絡環境下,基于瀏覽器/服務器應用方式,買賣雙方不謀面地進行各種商貿活動,實現消費者的網上購物、商戶之間的網上交易和在線電子支付以及各種商務活動、交易活動、金融活動和相關的綜合服務活動的一種新型的商業運營模式。電子商務是利用微電腦技術和網絡通訊技術進行的商務活動。根據聯合國貿法會會議發表的報告書,20xx年電子商務占世界貿易總額的比例多達四分之一,并且其發展的趨勢日漸迅猛,就中國而言,今年僅“雙十一”一天,淘寶網的交易額就達到191億元人民幣。隨著電子商務領域的不斷擴展,一種新的和同類型——電子商務合同應運而生。
一、電子商務合同的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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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商務合同,又稱電子合同,根據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電子商務示范法》以及世界各國頒布的電子交易法,同時結合我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電子合同可以界定為:電子合同是雙方或多方當事人之間通過電子信息網絡以電子的形式達成的設立、變更、終止財產性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通過上述定義可以看出電子合同是以電子的方式訂立的合同,其主要是指在網絡條件下當事人為了實現一定的目的,通過數據電文、電子郵件等形式簽訂的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的一種電子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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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電子商務合同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
電子合同這種民事法律行為是雙方或者是多方民事主體的法律行為,當事人
之間以電子的方式設立、變更、終止財產性民事權利義務為目的,當事人之間簽訂的這種合同是合同的電子化,是合同的新形式。根據《電子商務示范法》中有關規定,電子合同是以財產性為目的協議,該示范法列舉了大量商業性質的關系。
2、交易主體的虛擬化和廣泛化
電子合同訂立的整個過程所采用的是電子形式,通過電子郵件、EDI等方式進行電子合同的談判、簽訂及履行等。這種合同方式大大的節約了交易成本,提高了經濟效益。電子合同的交易主體可以是地球村的任何自然人和法人及其相關組織,這種交易方式當然需要提供一系列的配套措施,如建立信用制度,讓交易的相對人在交易前知道對方的資信狀況,在世界經濟全球化的今天,信用權益必將成為一種無形的`財產。
3、技術化、標準化
電子合同是通過計算機網絡進行的,他有別與傳統的合同訂立方式,電子合同的整個交易過程都需要一系列的國際國內技術標準予以規范,如:電子簽名、電子認證等。這些具體的標準是電子合同存在的基礎,如果沒有相關的技術與標準電子合同是無法實現和存在的。
4、合同訂立的電子化
我國《合同法》規定合同的訂立需要有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過程,電子合同同樣也需要具備這些要件。傳統的合同的要約和承諾采用的方式不同于電子合同,電子合同中的要約和承諾均可以用電子的形式完成,它主要輸入相關的信息符合預先設定的程序,計算機就可以自動做出相應的意思表示。
5、電子合同中的意思表示電子化
意思表示的電子化,是指在合同訂立的過程中通過相關的電子方式表達自己的意愿的一種行為,這種行為的表現方式是通過電子化形式實現的!峨娮由虅帐痉斗ā分袑㈦娮踊囊馑急硎痉Q之為“數據電文”。
二、國際合同法律適用的一般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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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國際合同就是涉及兩個或兩個以上國家法律利益的合同。這一方面說明了某個合同是否具有國際因素主要取決于是否同時有兩個國家存在法律利益,而不僅僅局限于主體、客體及法律事實三個方面,因而擴大了國際合同的情況;另一方面又說明由于兩個國家或更多的國家存在法律利益,因而具有法律沖突。
。ǘ﹪H合同法律沖突的解決
1、分割論和單一論
分割論既是指將合同分割為幾個不同的方面,分別適用不同地方的法律。單一論就是指將合同看作一個整體,統一適用一個地方的法律。
2、主觀論與客觀論
前者是指合同的準據法應當由當事人自主選擇;后者則是指應當根據合同與某個場所(或地域)之間的客觀聯系來確定準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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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思自治原則
意思自治原則是國際私法確定合同準據法的一項基本原則,即當事人通過協商自行選擇合同所應適用的法律。
2、最密切聯系原則
最密切聯系原則又稱“最真實聯系原則”、“最強聯系原則”,是指合同當事人沒有選擇法律或選擇無效的情況下,由法院綜合分析與合同或當事人有關的各種因素,推斷出與案件有最密切聯系的地方的法律予以適用的一項原則。
三、Internet背景下國際電子商務合同對傳統法律適用的挑戰
。ㄒ唬﹪H電子商務合同對客觀連接點的挑戰
國際私法中的客觀連接點有合同締結地、合同履行地、交易所在地,當事人的國籍、住所地、慣常居住地、營業地。電子商務合同可以分為兩類,第一類是將網絡作為一種信息傳遞的工具來完成合同的訂立,即通過發送電子郵件來傳遞信息,但不是在網上履行的合同,即非網上履行合同。在這類合同中,合同締結地不容易確定。傳統法律上的締結地有:合同當事人約定的地點;受要約方的住所地或營業所所在地;與訂約有最密切聯系的地點。但在網絡環境下,傳統的理解就可能出現問題。例如,A公司是僅提供信息服務的網絡公司,注冊于甲地,其信息服務系統位于乙地,但沒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如果按照我國法律規定“法人以其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為住所”,將無法確定其住所地,同時,又因為A公司沒有固定經營場所,營業所所在地也無法確定,因為從傳統的角度來看,信息系統的支持設備或技術的所在地,不能看作營業地。在這種情況下,合同締結地的確定面臨很大困難。第二類是其訂立和履行可以全部通過網絡完成的合同,即網上履行合同,如技術轉讓合同。在這類合同中,除了合同締結地很難確定以外,合同履行地也很難確定。根據傳統國際私法,在特定場所按照特定程序締結的合同如證券交易、拍賣等無疑應適用交易所所在地的法律。但是,網上拍賣是“懸浮”在虛擬空間的,并不與任何地域相聯系,適用拍賣場所所在地法實際上無法可依。網絡使得人們通常在并不知道或不可能知道對方所處的地理位置的情況下相互傳遞信息和進行交往。 另外,網絡是一種面向任何人的獨立自主的開放系統,用戶可以在任何地方的計算機上訂立和履行合同,國家、住所與從事電子商務活動的當事人之間的聯系是非常弱的,國籍、住所這些傳統連接點在電子商務合同中的意義不大。
。ǘ﹪H電子商務合同對主觀連接點的挑戰
1、當事人合意
即為當事人意思自治原則,該原則被廣泛的適用于涉外合同領域。由于客觀性連結點缺陷的存在,人們把視角轉向主觀性連結點,由于當事人雙方合意選擇應適用的法律。通過當事人的選擇,能夠解決網絡服務商與用戶,用戶與用戶以及網絡服務商之間發生的許多法律問題,所以該連結點得到了廣泛的應用,但是,隨著電子合同的發展,出現了一種點擊包裝合同。在網上消費交易中,供貨商不是就每一筆交易都分別訂立合同,而往往提前制定好格式合同,并利用自己有利的經濟地位制定一些損人利己的免責條款和法律選擇條款。而消費者進行交易時,只能點擊“接受”或“拒絕”鍵,要么全部接受成立合同,要么全部不接受。這樣,大大限制了合同當事人的選擇權,當事人合意的連結點收到了限制。
2、最密切聯系連結點
由于最密切聯系原則的彈性特征,能夠適應復雜多變的涉外民商事法律關系,因而被各國理發和司法實踐所廣泛采用。在合同準據法中,應適用承擔特征履行義務的一方當事人的住所地法后慣常居所地法;如果該當事人有營業所則適用營業所所在地法。最密切聯系原則在電子合同環境中遭遇困境,主要原因還是網絡的虛擬性使得特征性履行因素難以確定。
四、國際私法的應對
。ㄒ唬┻B接點的嬗變
由于網絡空間的虛擬性,許多客觀的連接因素難以有效的運用到網絡空間中。主觀連接因素,特別是當事人意思自治日益顯示出其重要性,當事人之間達成的法律選擇條款可以解決用戶與ISP、用戶與用戶之間以及ISP之間的法律爭議,使大多數法律沖突得以解決。在新的連接點尚未得到各國立法認可之前,允許當事人協議選擇解決電子商務爭議應適用的法律是解決問題的最好辦法。同時,還應針對電子商務合同的特殊性,減少對當事人意思自治的限制。當然,電子商務合同當事人的意思自治不可能是毫無限制的。各國為了保護消費者的利益,對經營者通過網上格式合同或附合合同免除或限制自己責任采取規范限制的態度,如德國的《一般合同條款法》和英國的《不公平合同條款法》,對涉及產品責任、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合同適用“直接適用的法”,否定法律選擇條款的效力。
在當事人沒有協議選擇應適用的法律或選擇無效的情況下,按照現行國際私法沖突規范尋找電子商務合同法律適用的連接點時,很多連接點的判定從技術上非常困難。但是,以虛擬的網絡空間為依托的電子商務合同糾紛最終是在物理空間中的法院解決。法官處理此類案件時,不可能完全拋棄傳統法律意識的影響,傳統的連接點仍會發生作用。但對傳統連接點的含義應根據電子商務合同的特性做擴大解釋。除了在現有的連接點的基礎上進行調整以適應電子商務合同的需要以外,可以考慮構筑新的連接點。網絡空間派生的新的因素,如網址,為構筑新的連接點提供了客觀基礎,而且,新的連接點的形成與發展與客觀民商事法律關系的發展密切相關,比如意思自治原則就是商品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在電子商務環境下,新的連接點的形成雖然尚待時日,卻是必然趨勢。根據學者們的設想和構思,網絡服務提供者ISP不僅僅在技術上處于一個不可或缺的地位,在法律上也應被賦予新的權利、處于新的地位。用戶在選擇ISP的時候,可以由ISP明示應當遵守的規則。用戶將制定和選擇規則的權力交給ISP,選擇了某一個ISP,也就意味著接受了ISP所在國的法律或該ISP選擇的法律,用戶在選擇ISP時就能預見糾紛發生時應適用的法律。將ISP所在地作為連接點,既有靈活性,又具有可預見性,不失為一種較好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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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思自治原則
在電子商務合同領域中,意思自治原則仍然是首要的適用原則。在確立電子商務合同準據法的理論和立法實踐中很多國家將意思自治原則作為當然的適用原則。采用意思自治原則,有利于當事人預知行為的后果,維護合同的確定性和穩定性,這對于存在于虛擬空間的電子商務合同尤為重要。另外,在各國電子商務立法尚待完善的情況下,允許當事人選擇法律,有利于維護交易安全和當事人爭議的盡快解決。
但是,意思自治原則在電子商務合同中的具體適用與傳統合同有所不同。在選擇法律的方式方面,由于網絡證據的復雜性,只可能承認明示選擇。在選擇法律的范圍方面,現在的趨勢是根據電子商務合同的特點盡量擴大當事人的選法范圍,使當事人就能夠選用對電子商務關系作有規定的國家的法律作為合同的準據法,從而避免因選擇或適用法律不當而導致電子合同的無效。當然,電子商務合同中的意思自治原則不可能是毫無限制的。有學者認為,對當事人意思自治原則的限制主要應局限在以下四個方面:①制止不公平合同條款的法律。許多國家對格式合同制訂有禁止不公平合同條款的法律。如果當事人選擇外國法律的目的是為了逃避法院國法律所施加的保護措施,那么法院國就有權拒絕承認當事人合意選法的效力。②禁止濫用個人數據的規則。③反托拉斯或反不正當競爭法。盡管許多國家正在積極推廣電子商務的應用,但如果一方當事人獨占數據電文標準的使用,那么此種行為通常被認為屬于托拉斯行為或不正當競爭行為,應受法律的制裁。④法院國有關公共秩序的法律。如果電子商務的應用或交換協議的內容如果違背公共秩序,法院國可以拒絕承認當事人達成的協議或拒絕適用當事人合意選擇的法律。
2、最密切聯系原則
前面已經提到,最密切聯系原則在電子商務合同中的適用受到了挑戰。但是經過長期的發展,最密切聯系原則在合同領域的適用已經比較完善,其所具有的靈活性使其在電子商務合同中仍有用武之地。這在立法中也有所反映。如UCITA的第109條就規定了最密切聯系原則。訂立于羅馬的《關于合同義務法律適用的公約》規定,在當事人沒有選擇法律時,適用與合同有最密切關系的國家的法律。對于電子商務,歐盟不主張建立任何新的沖突法規則,上述規定也適用于電子商務合同。可見,最密切聯系原則仍然具有不可取代的作用。但是,在確定最密切聯系地時,對于網上履行合同,不能套用特征性履行方法,因為在這種合同中,幾乎不能確定特征履行地。而只能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綜合考慮各種連接因素來確定準據法。
電子商務合同 篇3
甲方: (加盟商家)
乙方:寧波市海曙八二易生活服務網上市場(82生活網)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真誠合作、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加盟82生活網達成合同如下:
第一條 總則
82生活網是創建于國際互聯網上的,面向大眾的專業購物、生活服務網站。網站本著“82生活網,天天幫您忙”的經營方針,竭誠為百姓的生活、工作、娛樂休閑提供便利,并以網上展賣形式幫助甲方實現網上銷售的運作方式。
第二條 加盟
1、 條件:甲方(附相關證明材料)能提供其生產經營的貨真價實的商品和服務。
2、 義務:甲方需提供優質優價(網上售價按甲方標準確定,原則上不得高于市場價)的商品及良好的服務,及時提供商品(服務)信息。
3、 權利:甲方可隨時要求乙方協助更改其在82生活網上展示的信息;可以隨時在網上開展促銷活動(需經乙方同意,費用根據乙方標準另定);在由乙方代為送貨并成交時,乙方保證甲方貨款的及時回收。
第三條 信息
1、 信息存放和展示約定:乙方負責為甲方在82生活網上提供信息存放空間,將甲方提供的商品(服務)信息資料按統一格式制作成電子網頁鏈接在網站上,按商品分類索引,供上網瀏覽的顧客查詢購買,并負責信息的日常更新維護。
2、 廣告互動:合同期間除乙方在網站上為甲方商品展示詳細信息外,甲方需在其商品售買點等場所及相關廣告宣傳資料上展示乙方網址、訂購熱線等相關信息。
3、 經營許可公示:甲方需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法人代碼證及各類商品經營許可證明,并在乙方網上商家介紹處公示。
第四條 商品配送送貨上門為雙方的統一行為,送貨范圍僅限于乙方網站已開通的區域內,乙方原則上保證在乙方可供貨時段內全天候響應。商品送達時間根據商品品種和顧客預約確定,并以乙方網站服務承諾為準。
第五條 供貨程序
1、 供貨通知:根據訂單情況乙方向甲方開出入庫單通知送(備)貨或提貨。
2、 交易:由乙方網站專職配送人員送達顧客處。
3、 存貨:除鮮活、現做商品和雙方約定外,甲方應根據網上銷售量安排一定數量的存貨在乙方倉庫以保證全天候供應。此存貨所有權為甲方所有,在其銷售之前甲方對其有任意處置權,同時乙方還應保證該存貨的安全。
4、 成交記錄及貨款結算:由配送人員代表甲方與顧客結算貨款,并作相應成交記錄。貨款存入甲方單獨開設的`存款帳戶,此帳戶貨款中包含甲方應支付給乙方的配送服務費用。甲方可隨時(預)約定時間對帳收取貨款,同時按約定支付配送服務費給乙方。
第六條 郵購對于乙方網站規定送貨上門范圍以外訂單或顧客有特殊要求的,乙方提供郵寄、快遞服務(在郵寄、快遞條件許可情況下),郵費原則上由顧客自理。
第七條 信息服務費甲方作為乙方加盟商家,由乙方在82生活網上相關商品鏈接處為甲方商品作詳細介紹(含圖片),同時為甲方作簡單商家介紹并公示甲方相關信息。甲方應支付信息制作(商品頁面制作)、維護(日常信息更改、維護)服務費給乙方。收費標準:按限定商家擬上網商品(單件)數量上限確定,以10件為單位起算,10件(及以下)為300元/每月,半年起訂。
合同加盟期為 個月,款項共計: 元,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一次付清。
由乙方網站接收信息并送貨成交的商品銷售,甲方應支付配送服務費給乙方,費用根據具體商品品種由雙方商定。
第八條 發票商品銷售發票根據顧客需要按網上成交額由甲方開具,銷售稅收由甲方承擔(在供貨量內)。
第九條 質量保證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其自行制訂的產品服務條例,保證其所售商品質量,乙方對此不作額外承諾。對于顧客有關商品質量的投訴,乙方僅負責代為向甲方轉達,并由甲方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處理。
第十條 附則
1、 乙方將盡力幫助甲方推銷其商品。
2、 如因不可抗力或網絡系統故障等因素,造成顧客下單不順利或中斷,乙方網站有權延緩、暫;蛉∠唵巍
3、 對各項交易行為,因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調整而與之不符時,乙方網站有權按照相關法律法規條款變更執行或停止交易的進行。
4、 乙方網站對本附則以上條款保留更改和解釋的權利。
第十一條 其他
1、 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加盟期結束。
2、 合同中未盡事宜或執行過程中發生的其他問題由雙方協商解決。
3、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4、 本合同及附件除簽字、蓋章外均以打印稿為準。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電子商務合同 篇4
[關鍵詞] 電子商務合同 管轄 合同履行地 合同簽訂地 被告住所地
[摘要] 因網絡自身的特點,使得電子商務合同糾紛中對于被告住所地、合同簽訂地以及合同履行地的確定與傳統合同糾紛相比顯得更加復雜和困難,本文提出在我國原有的法律框架下,尋找新的聯結點來解決電子商務合同糾紛中的管轄法院的確定問題。
聯合國經濟合作和發展組織在有關電子商務的報告中對電子商務(EC)的定義是:電子商務是發生在開放網絡上的包含企業之間、企業和消費者之間的商業交易。如果將商務圈定在交易范疇內,那么電子商務只包括不同主體之間通過互聯網完成的商務活動,所有這些商務活動都是一種交易,都需要訂立合同或契約,而不是單純的信息傳遞。這種意義上的電子商務稱之為狹義的電子商務或在線交易(on-line transaction)。在電子商務或在線交易中交易主體往往會以電子數據交換或電子郵件等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這種合同我們稱之為電子合同或電子商務合同。從實質意義上講,電子合同與傳統合同并沒有不同,都是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財產性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電子合同的特殊性主要在于其記載當事人意思表示內容的方式或形式發生了變化。簡單地說,也就是記載合同內容的方式或手段被電子化了。
一、電子商務合同糾紛對傳統管轄權理論的挑戰
1.網絡空間的全球性使司法管轄區域的界限變得模糊
在傳統的物理世界中,某一特定法院根據與合同聯結點有關的地域范圍來確定其管轄權。而在因特網中,網絡空間是無邊界可言的。人們在網絡上可以在瞬間往返于千里之外甚至跨越數國,而本人卻無需發生空間上的變化。因此人們無法將網絡空間象物理空間那樣人為地分割為若干領域。那么法院對于網絡空間的管轄權應當如何確定,這是必須解決的問題。
2.原告就被告原則的理論困境
原告就被告原則是傳統民事訴訟中應當優先予以考慮的管轄理論。但是在網絡的“虛擬世界”,被告在很多情況下都不用真實姓名、真實地址等個人資料。這就使得在糾紛發生后,原告要確定被告住所地,從而確定被告所在地法院很難。
3.合同簽訂地的不確定性
傳統的合同糾紛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可以協議選擇的管轄法院包括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在傳統的合同糾紛中合同簽訂地的確定方法是:凡書面合同寫明了合同簽訂地點的,以合同寫明的為準;未寫明的,以雙方在合同上共同簽字蓋章的地點為合同簽訂地;雙方簽字蓋章不在同一地點的,以最后一方簽字蓋章的地點為合同簽訂地。但在網絡交易中,如果雙方在電子合同中約定有合同簽定地點的,則另當別論。但如果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并未約定合同簽訂地,我們知道,電子商務交易中雙方當事人往往并不見面,所有的交易包括電子合同的簽訂都是在網絡上完成的,雙方可能知道對方的電子郵箱,但往往不會去了解對方在物理空間中的具體位置,眾所周知,當事人只要有一個電子郵箱,無論其在何地,都不影響其登陸郵箱收取郵件。在電子商務交易中為了保證電子合同的效力,可以采取數字簽名的方式,但該方式的實施也并沒有具體地點的要求,當事人可以在任何地點進行數字簽名,從而使與合同無關的任何地點都可能成為合同簽訂地,這會使合同簽訂地具有了不確定性。
4.合同履行地的不確定性
合同履行地是合同規定履行義務和接受該義務的地點,主要是指合同標的物交接的地點。在電子商務合同的履行中,在線信息產品交易中一種主要的交易產品軟件、多媒體作品、數字化文字作品等數字產品,這些無形信息產品均可以通過網絡傳輸、下載實現買賣標的物的“交付”。這種信息產品的標的物——數據電文——被分為若干個數據包,從一方當事人指定的系統傳送到另一方當事人指定的系統,途中可能經過若干個位于不同管轄區的中轉服務器,這種網上履行合同的履行地如何判斷是互聯網對管轄制度提出的重大挑戰。
二、電子商務合同糾紛管轄法院確定的對策解讀
1.合同簽訂地的確定
我國《合同法》第16條規定:采用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的特定系統接收數據電文的,承載承諾的數據電文進入該特定系統的時間,為承諾到達時間;未指定特定系統的,該數據電文進入要約人的任何系統的首次時間,視為承諾到達時間。第34條規定:承諾生效的地點為合同成立的地點。采用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營業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沒有主營業地的,其經常居住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其約定!峨娮雍灻ā返12條規定:發件人的主營業地為數據電文的發送地點,收件人的主營業地為數據電文的接收地點;沒有主營業地的,其經常居住地為發送或接收地點。當事人對數據電文的發送地點、接收地點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從我國目前的法律規定來看,我國立法主張的`是將原有的法律適用于網絡交易案件,針對電子商務糾紛中難以判斷合同簽訂地的情況,沒有固守網絡,而是根據方便法院審理、方便當事人進行訴訟、方便法院執行的立法精神,將與交易有密切聯系的發件人和收件人的主營業地作為判斷合同簽訂地的聯結點。由此有關合同簽訂地的判斷可采用如下方法:凡合同中寫明了合同簽訂地點的,以合同寫明的為準;未寫明的,以雙方在合同上共同簽字蓋章的地點為合同簽訂地;雙方簽字蓋章不在同一地點的,以最后一方簽字蓋章的地點為合同簽訂地。在電子商務交易中雙方當事人相互之間簽訂電子合同,替代傳統合同中的簽字蓋章,在電子合同中采用數字簽名的方式,采用數字簽名方式的雙方當事人往往不能同時簽名,那么必然有簽字的先后順序,那么最后簽字的一方主營業地(沒有主營業地的為經常居住地)為合同簽訂地。作為合同雙方當事人而言,無論是主營業地還是經常居住地往往是與合同糾紛有密切聯系的地點。
2.合同履行地的確定
有關合同履行地的確定,我國《合同法》第61條規定: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可以補充協議;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交易習慣確定;第62條規定: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按照本法第61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
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根據這些規定,網上履行合同的雙方當事人也可以約定合同履行地點;若雙方當事人對此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雙方可以補充協議;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交易習慣確定;仍不能確定的,可以根據《合同法》第62條第3款確定:一方交付信息產品或信息服務,而另一方交付貨幣的,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為履行地;雙方均向對方交付信息產品或信息服務的,即存在信息發送地和信息接收地兩個地點時,應該確定信息接收地為管轄地。
3.被告住所地的確定
在民事訴訟中之所以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則,其目的在于,一方面避免被告因原告的訴訟行為而疲于奔波,實現雙方當事人權益的平等保護;另一方面也便于法院調查取證,傳喚被告,強制執行;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防止原告濫訴,保護被告的利益。在網絡合同糾紛案件中雖然交易的雙方可能都不使用真實的姓名和地址,這就造成在訴訟中確定被告身份的困難,但是困難并不表明就無法確定被告的身份,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08條的規定: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其他組織;(2)有明確的被告;(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4)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也就是說當事人向法院起訴時首先要有明確的被告,只要被告的身份確定了,那么被告的住所地的確定就迎刃而解了。
也就是說對被告身份的確認并不是一個法律問題,更多的是技術問題。在進行互聯網交易過程中,雙方當事人雖然不知道對方真實的住所地,但是可以很直觀地知道所交易的網站的IP地址,眾所周知,互聯網上的每一臺主機都有一個在全球范圍內唯一的IP地址。即使采取虛擬主機或服務器托管的方式也并不影響對IP地址所對應的當事人的確認。也就是說,IP地址網址具有相對穩定性,網址存在于網絡空間中,其位置是確定的,它的變動要通過網絡服務提供商(ISP)依照一定程序來進行。因此,我們可以通過網址來確定被告的身份從而確定被告的住所地。
參考文獻:
[1]張楚:電子商務法教程[M].清華大學出版社,20xx年版:P2,P4
[2]黃川:民事訴訟管轄研究[M].中國法制出版社,20xx年版:P125
[3]顧云峰:網絡侵權行為司法管轄權初探(上)[J].電工知識產權,20xx,12:P38~42
電子商務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網
甲方為了使用乙方擁有的“________網”(以下簡稱“本網站”)的信息和利用該網站從事相關的電子商務活動,故簽訂以下合同。
一、乙方權利與義務
1. 權利:
1.1 乙方有權對會員通過本網站提供和發布的各種信息進行審核、編輯、刪除;
1.2 乙方有權對會員的真實身份進行驗證。
2. 義務:
2.1 乙方保證為甲方提供乙方所承諾的各項服務;
2.2 乙方保證本網站各項信息更新及時,但不承擔通過本網站發布信息交易雙方的糾紛;
2.3 乙方在收到甲方付款憑據的_____小時內開通乙方服務。
二、甲方權利與義務
1.權利
________網高級會員權利:
1.1 在線查看全部專業技術資料。
1.2 《________網》以首頁長期在線滾動形式進行廣告宣傳;
1.3 免費下載各種金屬、非金屬的選礦試驗報告。
1.4 免費咨詢各種礦石的選礦試驗方法、選礦廠的建設等。
1.5 免費協助會員進行貿易撮合,優先推薦貿易機會。
1.6 以優惠價格購買選礦行業報告及 各種最新選礦專業書。
________網vip會員權利:
1.1 提供長年技術顧問,專家可到現場指導。(注:甲方提供一切出差費用)
1.2 在線查看全部專業技術資料。
1.3 《________網》以首頁長期在線滾動形式進行廣告宣傳;
1.4 免費下載各種金屬、非金屬的選礦試驗報告。
1.5 免費咨詢各種礦石的'選礦試驗方法、選礦廠的建設等。
1.6 免費協助會員進行貿易撮合,優先推薦貿易機會。
1.7 以優惠價格購買選礦行業報告及各種最新選礦專業書。
2.義務
2.1 入會后乙方給予的網站登陸帳號和密碼不得轉讓和轉借;
2.2 乙方擁有本網站信息的版權,未經許可,甲方不得轉載或向第三方傳播,否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負責,乙方保留訴訟的權利;
2.3 甲方發布的各種信息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互聯網管理暫行條例》
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
2.4 甲方需提交給乙方注冊信息,保證信息的可靠性和完整性,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
三、費用及付款方式
3.1 甲方入會費用為:高級會員_____元/人民幣,vip會員_____元/人民幣;
3.2 付款方式:
1.(公司賬戶)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帳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帳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帳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4.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帳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帳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匯款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收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 甲方匯款時,銀行信息應全部填寫完整,不能省略簡化。匯款后,務必將匯款底單傳真給乙方,以待乙方確認;
3.4 乙方在收到甲方匯款憑證傳真后1小時內開通乙方的相關會員服務;
3.4 甲方在傳真匯款底單時,請同時將準確的通訊地址、收信人和郵政編碼傳真給乙方,以保證為您開具的相關發票能準確及時的郵寄到您手中;
四、違約說明
4.1 本合同任何一方有違反合同條款規定的行為,均視為違約;
4.2 一方對違約方保留進一步處理的權利 。
五、本合同有效期為一年,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六、免責聲明
如發生水災、火災、騷亂、戰爭、自然災害等不可抗拒事故而影響到甲方的服務質量,甲方無需承擔相應責任。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簽字或蓋章后的合同復印件或傳真件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九、 合同附件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單位代理):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單位代理):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郵編: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電子商務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鑒于:
1。甲方擁有國家正式授予的音像、軟件、電子出版物、圖書雜志的出版和發行權,擁有進行網絡電子商務的合法權利。甲方長期從事音像、軟件的制作出版和發行,具有廣泛的市場基礎,同時甲方一直致力于計算機軟件和網絡應用軟件的開發,在電子商務的應用軟件及企業內部外部的計算機管理方面具有長期的開發經驗和應用背景。
2。乙方作為具有出版物合法經營權利的單位在國內及市場上有著廣泛的知名度,乙方對于電子商務的發展也有著深刻的認識,愿意積極地參與并利用電子商務開展經營活動。乙方也希望通過與甲方的合作加快應用電子商務的進度,以最快的速度極大的占領市場,提高經濟效益。
3。甲乙雙方本著發揮各自在節目制作、出版、發行和零售領域的優勢,互利互惠,共同促進電子商務在中國應用的目的進行合作。 故此,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在存在的以上合作基礎的前提和合作總原則的指導下,達成電子商務合作協議,協議如下:
第一條 名詞定義
除非本合同的條款或者內容中另有規定,以下名詞具有如下意思:
1。音像產品:由國內正式出版、發行或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直接進口的以模擬及數字方式保存的主要用于連續播放的由國家管理部門定義為音像制品加以管理的產品,目前的主要形式有cd、vcd、dvd、錄音帶、錄像帶等。
2。軟件產品:用于計算機和其他具有強大計算功能的設備使用的可以用于進行再次開發創作,或可以作為再次開發創作其他產品的基礎工具的產品。
3。電子出版物:由國內正式出版、發行或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直接進口的以數字方式保存的主要用于非線性交互式使用的由國家管理部門定義為電子出版物加以管理的'產品,目前的主要形式有cd—rom、dvd—rom等。
4。代理銷售:指根據國家的有關管理規定,經版權所有人或版權的合法受讓者許可行使展示、銷售該版權產品的權利。代理銷售方式包括代銷、經銷現結等。
5。知識產權:
。1)定義:依據中國的法律規定權利人所依法享有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商業信譽和商業秘密的權利;
。2)擔保與賠償:合作一方由于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而造成對另外一方的損害,責任方同意為對方的損失進行賠償,主要包括:訴訟費用、律師費、向第三者支付的賠償費及其他費用。雙方合作期間的有關知識產權的應負法律義務并不隨雙方合作的終止而終止。
6。合作雙方:指簽訂本合同的甲方和乙方
7。售后服務:指甲乙雙方為了共同進行電子商務而為涉及到雙方合作產品時為用戶及對方提供的退貨、換貨及價格保護等。具體內容在本合同其他條款中說明。
8。終止合同:指暫停執行雙方簽訂的合同條款。
第二條 授權代理銷售的產品
1。甲方自行開發、制作、出版的擁有合法知識產權的音像產品、軟件產品、電子出版物。
2。甲方從其他擁有合法知識產權的權利人處或合法的出版經營單位得到并允許甲方向乙方提供用于銷售的音像產品、軟件產品、電子出版物。
3。甲方授權乙方代理銷售的具體產品名稱和有關內容見本合同的附件或雙方就具體產品另行簽定的協議。
第三條 合作內容
甲方責任與義務
1。甲方自本合同生效之日開始負責將乙方單位的有關信息按照_________電子商務信息發布平臺的要求為乙方建立單位介紹頁面,以便幫助乙方銷售產品。
2。甲方負責提供乙方經過授權的用戶名及系統使用密碼,以便乙方能夠方便地實現通過網絡進行產品的瀏覽和定貨,與甲方供貨部門進行聯絡和完成產品的提供、帳務的核對及結算。
3。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具有企業內部進行計算機辦公管理和企業進銷存統計分析的軟件系統一套,幫助乙方解決通過網絡進行電子商務時出現的有關問題。
4。甲方將不定期地組織甲方的電子商務合作伙伴進行業務和商務的交流,向乙方經常性地提供通過甲方調查得到的市場分析和建議。
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對于計劃銷售的產品信息應及時通知甲方,并將有關數量、運輸方式等及時交給甲方。
2。乙方同意以雙方同意的結算時間和方式進行貨款的結算。
3。乙方同意協助甲方維護市場的銷售價格和進行盜版產品的打擊。
4。乙方同意在甲方進行產品的價格調整和需要退貨時,配合甲方的工作,按時積極地完成數量的清點和貨物的退換,如果由于乙方的責任造成不能退貨和價格難以保護由乙方承擔責任。特殊情況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四條 協議的延長
如果合作雙方在協議的執行過程中無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則在合同到期時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要在合同到期前兩個月提出。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電子商務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貝漫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杭州網匯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就淘寶商城網店服務事宜,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服務內容及服務費用
(一) 乙方為甲方所經營的互聯網店提供具體服務內
1、 對甲方的要求開展視覺設計、美化、規劃等服務。包括網店的裝修、上傳新品,直通車、鉆展及廣告等所需的海報設計、新品拍攝的現場協調。
2、 對甲方的要求開展營銷服務:店鋪的廣告推廣、促銷運作,包括對產品價格定位以及產品開發建議,對甲方的要求開展營銷服務,包括直通車、鉆展等廣告運營操作服務。
(二) 服務費用
1、 視覺設計服務:3000/月
2、 營銷服務:3000/月
甲方認可先付款后服務的原則,在服務前1-7日內一次性付清下一個工作結算月的費用。
第二條 服務期限
本協議履行結算月從20xx年3月15日起至20xx年4月14日止為第一個服務周期,后期合作在雙方沒有異議條件下,以此類推。
第三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一) 甲方保證所銷售的產品包括質量、貨源渠道等符
(二) 甲方負責產品的銷售、進貨、發貨、退換貨。
(三) 甲方為乙方提供詳細有效的企業資料復印件、個
(四) 本協議簽定前,甲方店鋪違反所在平臺的.相關規
第四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一、 乙方尊重甲方對產品及其所產生的影像資料所擁有的知識產權,并不得用于與提供服務無關的事務
二、 乙方確保服務期間不單方使用甲方的支付寶資金、資料賬號做代運營服務無關的事宜。
三、 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刪除寶貝。
第五條 違約責任
一、 甲方提供乙方的數據、資料確保真實、合法、否則對 產生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二、 由乙方操作違反所在的平臺的相關規則造成甲方店
三、 乙方使用甲方提供影像資料用于服務無關的,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
四、 乙方擅自刪除寶貝,將承擔因此帶來的所有經濟損失。
第六條 協議終止與順延
一、 根據合作效果雙方都有權停止下一周期的合作。但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對方,雙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如雙方無任何異議,該協議自動順延。
二、 終止后果
本協議終止后,乙方對的后續操作即刻停止,在未得到甲方同意授權下,不得對甲方經營的網店前臺、后臺擅自操作處理
第七條 爭議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或糾紛,友好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上海市或杭州市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第八條 協議生效
本協議在甲方付費后即刻生效。
第九條 其他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歌詞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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