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出口合同3篇
在人民愈發(fā)重視法律的社會中,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出口合同3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出口合同 篇1
賣方:____ 合同號碼:____ 買方:____ 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由賣方出售,買方購進下列貨物:
(1)貨物名稱、規(guī)格、包裝及嘜頭
(2)數(shù)量
(3)單價
(4)總值 ───────────────┼────────┼─────┴───── 包裝:小捆70~120千克及/或大│賣方有權在3以內│上述價格內包括給買方傭 捆500~1000千克│多裝或少裝│金按FOB值計算 ───────────────┴────────┴───────────
。5)裝運期限:
(6)裝運口岸:
。7)目的口岸:
(8)保險:由賣方按發(fā)票金額110%投保
。9)付款條件:買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的人,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jù)在中國的中國銀行見單即付。 該信用證必須在__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為裝船后十五天在中國到期。
(10)單據(jù):賣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fā)票,裝箱單/重量單: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11)裝運條件:
1)載運船只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并允許轉船。
2)賣方于貨物裝船后,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shù)量、船名、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12)品質和數(shù)量/重量的異議與索賠:貨到目的.口岸后,買方如發(fā)現(xiàn)貨物品質及/或數(shù)量/重量與合同規(guī)定不符,附屬于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可以憑雙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賣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內提出,數(shù)量/重量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賣方應于收到異議后30天內答復買方。
。13)人力不可抗拒: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賣方不能在本合同規(guī)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以電報通知買方。如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以掛號函向買方提供由中國國際貿(mào)易促進委員會或有關機構出具的事故的證明文件。
。14)仲裁:凡因執(zhí)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fā)生的一切爭執(zhí),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xié)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xié)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jù)被告國家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guī)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15)備注: 賣方:____(蓋章) 代表人:____(簽字) 買方:____(蓋章) 代表人:____(簽字) __年__月__日訂立
出口合同 篇2
協(xié)議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進出口貿(mào)易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經(jīng)雙方友好協(xié)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出口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乙方委托甲方向乙方選定的外商公司代理出口,具體內容以乙方的每次委托為準,乙方必須保證所委托貨物的合法性,由于乙方原因提供的數(shù)據(jù)不符,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第二條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同意以自己的名義代理:
1、對外簽約;
2、對外催證;
3、申領配額、許可證;
4、出口報關、辦理商檢或換證;
5、托運訂艙;
6、辦理保險;
7、儲運;
8、制單、結匯。
以上條款也以每次的委托為準。
第三條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在裝船前10天以書面形式將出口貨物明細傳真給甲方,并最遲于貨物裝柜前將正確的裝箱明細傳真給甲方。在收到甲方進艙通知后,乙方應按出口包裝要求將貨物送到甲方指定地點,并以書面形式發(fā)給甲方送達通知。如果出口貨物屬于法定商檢的貨物,出口商檢由乙方負責辦理,甲方提供相應的報檢單證協(xié)助乙方完成商檢工作。出口貨物涉及許可證的,乙方須在交貨時辦妥并向甲方提供許可證。乙方需承擔由于資料錯誤或不全所引起的后果。
2、乙方必須保證委托甲方在海關申報的貨物名稱數(shù)量等數(shù)據(jù)與實際出口的貨物相符,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數(shù)據(jù)不符而引起的海關查驗、查封、罰款、沒收等事宜由乙方承擔并自行解決,甲方可以協(xié)助。對甲方造成直接或者間接損失的,乙方承擔所有的責任。
3、在符合法規(guī)的前提下,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進行報關、申領原產(chǎn)地證書以及辦理海運保險。
4、甲方在收到乙方出運通知后,應及時安排租船定艙、繕制出口單證等出運工作。
5、若貨代為乙方指定,乙方應負責有關出口退單的跟蹤工作,要求各貨代能自貨物出運后30天內將正確的退單退回甲方,如果改單的則要在45天內退回,以保證甲方的正常退稅手續(xù)。否則由于退單未在上述規(guī)定時間內退回而造成甲方的經(jīng)濟和法律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6、乙方必須自貨物出運后20日內開具或督促其它指定的工廠開具符合甲方開票通知要求的貨款增值稅發(fā)票給甲方(無論是否收匯)。如未及時開票或開票不正確等原因引起的退稅損失由乙方承擔。在未完全收匯時,乙方或乙方指定工廠向甲方開具的增值稅發(fā)票僅供甲方辦理退稅申報所用,如不能及時收匯,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支付相應發(fā)票貨款的責任。
7、因出口退稅備案要求,甲方需要與乙方或者乙方指定工廠簽訂購銷合同,該合同僅供甲方做退稅單據(jù)之用,除此以外,無任何法律效力。由該合同引起的任何經(jīng)濟糾紛,甲方無任何義務受理和承擔責任。
8、若乙方不開具相應的增值稅發(fā)票則必須承擔出口報關金額17%的增值稅以及相應的核銷等各項費用。
9、如乙方要求甲方以甲方名義與外商簽訂售貨合同的,甲方應與外商簽訂售貨合同,甲方可在售貨合同中表明其是乙方代理人的身份,但應該事先取得乙方同意。
10、如乙方直接對外商簽訂銷售合同或確認書,應在合同或確認書中表明甲方為其代理人,并向甲方提交一份原件;如乙方與外商不簽訂合同也不要求甲方與外商簽訂合同,則乙方應要求外商向甲方書面表明其向甲方匯入的款項系支付乙方的貨款。
11、如系信用證方式付款,甲方收到外商開來的信用證后通知乙方,乙方必須審查信用證并保證信用證條款符合乙方要求;乙方必須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天內審查完畢并書面確認接受信用證條款,如對信用證條款有異議,甲方僅出于善意,對信用證進行審核,并通知乙方改證意見,乙方自行聯(lián)系客戶修改相關信用證條款,在乙方認同信用證條款以后,乙方承擔信用證項下收匯的全部風險。
12、甲方對乙方的信息,包括乙方個人信息、乙方客戶信息、乙方貨源信息負有保密的義務,甲方不得將上述信息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同時甲方不得在沒有乙方的委托下,與客戶進行聯(lián)系,從事商業(yè)交易。
第四條貨款和各項費用的結算
1、代理費
、偌追较蛞曳绞杖〕隹谑諈R美金金額的1%作為代理手續(xù)費。
、诨蛳燃s定共計人民幣________元,退稅由乙方自行辦理,甲方協(xié)助,退稅款歸乙方;
、刍蚴諈R后按適時退稅率和外匯匯率折算到換匯比率為每凈收匯1美元=_________人民幣,將貨款扣除費用、收到乙方開具的增值稅發(fā)票后支付給乙方,退稅款歸甲方。如退稅率和外匯匯率有變化,則上述換
匯比率將作相應調整。
執(zhí)行:雙方同意按照上邊三條中的第①條執(zhí)行。
2、甲方收到國外貨款和乙方開具的符合退稅要求的增值稅發(fā)票后5個工作日內,以銀行結匯匯率作為換匯比,將貨款先扣除代理費、運費、保險等實際發(fā)生費用,結算貨款給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工廠,甲方需在收匯核銷后30天內申辦退稅業(yè)務,出口業(yè)務發(fā)票的退稅款在實際退到甲方賬戶后5個工作日內甲方應與乙方結算清所有費用。
3、如果單筆(按報關單號統(tǒng)計)出口金額在usd7000以下的,甲方收取固定操作費rmb500。00/筆。單筆(按報關單號統(tǒng)計)出口金額在usd7000以上的不單獨收操作費(不包括退稅率為0%的貨物),按照協(xié)議執(zhí)行。
4、對于退稅率為0%的貨物:
、偃绻环輬箨P單里的貨物全部是0%退稅率的;額外收取每票rmb1000。00操作費。
、谌绻环輬箨P單里的貨物即有0%退稅率的,又有非0%退稅率的;對于其中0%退稅率的貨物,如果其金額低于usd10000;額外收取每票rmb1000。00操作費。如果其金額高于usd10000,按照實際代理協(xié)議執(zhí)行。
5、若由于貨物質量、產(chǎn)品包裝等原因發(fā)生折減貨價等事宜,甲方因此無法全額收到合同金額的貨款,乙方需將少收部分作為壞賬處理,不再向甲方索取此部分貨款,并承擔由此產(chǎn)生的核銷、退稅等相關費用和損失。甲方可隨時憑費用單據(jù)向乙方收取為乙方代墊的各類費用及代理費,乙方同意在收到甲方為乙方代墊費用的單據(jù)及代理費用通知后七個工作日內付清,逾期每天按代墊費用的0。1%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6、國內運輸費用、港區(qū)費用、出口商檢費、清關費、產(chǎn)地證費、國外運費、快遞費、銀行費用、甲方代理費等實際發(fā)生費用由乙方承擔并從國外收款中先行扣除,甲方無墊付義務。如需甲方墊付各種費用或者貨款,經(jīng)甲方同意,甲方將另外收取墊付費用的利息(按照月息3%收取,墊付時間最長兩個月。墊付費用在15天內乙方還清的,按半月利息結算;超過15天的,按照整月計算;以此類推)。如乙方超過兩個月仍未還清墊付費用,甲方有權采取任何措施。另由于國家退稅政策變化和外匯匯率變動,結算方式將隨之作相應的調整,結算標準將作相應幅度的上升或下降。
第五條:
甲方為乙方只作代理。乙方對商品質量、包裝、交貨期、價格等負責,若由于商品質量不合格、包裝不良、交貨期延誤、價實不符等原因造成的經(jīng)濟和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由于國外客戶信譽不良造成甲方不能收匯而發(fā)生的糾紛由乙方自行負責解決,如乙方不能解決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全部責任。由于乙方指定的貨代公司、船公司或航空公司發(fā)生過失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除保證貨物質量符合售貨合同規(guī)定外,還必須擔保其出口商品不侵犯中國或該批物品銷售地國的知識產(chǎn)權法律,否則,由此產(chǎn)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涉及商品商標、專利,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相應的權利證明文件備案,乙方對提交甲方的前述證件的真實性、合法有效性負責。甲方對外商違約不負責任,但應乙方要求,甲方可以代表乙方向外商追究違約責任,所有費用由乙方墊付,索賠所得歸乙方所有。當外商提出索賠或因國內外糾紛有人主張權利時,甲方應及時向乙方轉交外商提出的索賠函電或主張權利的復印件及有關證件,乙方收到后應及時弄清情況,通過甲方對外理賠,并向甲方提供有效證據(jù)及預先支付有關費用(包括出國費用、律師費、仲裁或訴訟費等)。甲方應及時向乙方通報對外理賠情況,乙方承諾負責賠償甲方因外商或主張權利人的索賠而產(chǎn)生的一切損失。
第六條
在緊急情況下,若甲方無法及時與乙方取得聯(lián)系時,甲方應盡到最大誠實信用義務幫助乙方處理相關事宜,但甲方不對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任何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違約責任
第1款
乙方違反本協(xié)議書時,應償付甲方代墊的費用及利息,支付代理手續(xù)費及售貨合同總價30%的違約金,并承擔甲方因此對外承擔的責任。
第2款
甲方違反本協(xié)議書規(guī)定,賠償乙方因此而受到的直接損失。
第八條
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本協(xié)議書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當事方必須在事發(fā)一周內通知對方,并在30天內向對方送交有關機構的書面證明,及時協(xié)商處理未盡事宜,逾期視作違約。
第九條附則
1、如需乙方提供擔保,應另立擔保書,作為本協(xié)議書附件;必要時,乙方須提供有效的抵押。
2、出口商品金額的統(tǒng)計全部歸甲方,由甲方上報,乙方不得重復統(tǒng)計。
3、雙方在執(zhí)行本協(xié)議書過程中如遇爭議,應協(xié)商解決,如協(xié)商無效,任何一方都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協(xié)議書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執(zhí)一份,經(jīng)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協(xié)議有效期從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滿后如雙方同意繼續(xù)續(xù)約,將另行簽訂協(xié)議。
第十一條
雙方需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
出口合同 篇3
賣 方:xxx 地址:xxx 郵碼:xxx 電話:xxx 法定代表人:xxx 職務:xxx
買 方:xxx 地址:xxx 郵碼:xxx 電話:xxx 法定代表人:xxx 職務:xxx
賣方與買方在平等、互利基礎上,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條款履行,并嚴格信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規(guī)格、包裝及質量
第二條 數(shù)量、單價、總值
賣方有權在3%以內多裝或少裝。
上述價格內包括給買方傭金____%按fob值計算。
第三條 裝運期限
第四條 裝運口岸
第五條 目的口岸
第六條 保險:由賣方按發(fā)票金額__%投保。
第七條 付款條件:買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jù)在________國的____ 銀行見單即付。
該信用證必須在____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為裝船后15天在________國到期。
第八條 單據(jù):賣方應向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fā)票、裝箱單/重量單;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第九條 裝運條件
1.載運船只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并允許轉船。
2.賣方于貨物裝船后,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shù)量、船只、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第十條 品質和數(shù)量/重量的異議與索賠:貨到目的口岸后,買方如發(fā)現(xiàn)貨物品質及/或數(shù)量/重量與合同規(guī)定不符,除屬于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可以憑雙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賣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三十天內提出,數(shù)量/重量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十五天內提出,賣方應于收到異議后30天內答復買方。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使賣方不能在本合同規(guī)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電報通知買方。如果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以掛號函向買方提供由有關機構出具的事故的證明文件。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途徑
因執(zhí)行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fā)生的一切爭執(zhí),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xié)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xié)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jù)被告國家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guī)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賣 方: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買 方: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訂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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