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項目資金合同三篇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那么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問題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項目資金合同3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項目資金合同 篇1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相關法規,以及20xx年佛山新城、樂從鎮信息科技發展專項資金項目招標結果和招投標文件要求,為順利組織完成"歐浦家具電子商務平臺"項目(招標編號:0612-1440B0890178)的實施、監督、驗收等工作,歐浦智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及全資子公司深圳市前海弘博供應鏈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前海弘博")于20xx年與佛山市順德區樂從鎮發展和經濟促進局(現更名為"佛山市順德區樂從鎮經濟和科技促進局",以下簡稱"樂從經促局")簽訂了《20xx年佛山新城、樂從鎮信息科技發展專項資金項目中標合同書》(以下簡稱"《中標合同書》"),《中標合同書》約定:項目實施期限為自20xx年7月起至20xx年2月止;項目總投資9,000萬元。其中:樂從經促局支持經費2,000萬元,公司及前海弘博自籌經費7,000萬元;公司和前海弘博須按照中標合同書以及項目招投標文件的要求進行"歐浦家具電子商務平臺"項目建設,并在技術、經濟和其他指標方面達到驗收標準。具體內容見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刊登的《關于簽訂中標合同書的公告》(公告編號:20xx-014)。
20xx年5月31日,公司及全資子公司前海弘博與樂從經促局簽訂了《終止協議書》(以下簡稱"《終止協議書》")。現將相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協議主要內容:
甲方:佛山市順德區樂從鎮經濟和科技促進局
乙方:歐浦智網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前海弘博供應鏈物流有限公司
1、甲乙雙方根據第三方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專項審計報告一致確認,截至20xx年12月,乙方項目(編號為LCXXKJ2014001)投資款項總共為人民幣11,016,464.4元(大寫:壹仟壹佰零壹萬陸仟肆佰陸拾肆元肆角)。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為遵循《20xx年佛山新城、樂從鎮信息科技發展專項資金項目中標合同書》的簽約宗旨,并參照有關條款的扶持比例("設備購置及使用費"按財政匹配扶持資金比例,即40%;"項目推廣費"按財政匹配扶持資金比例,即50%),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人民幣1,941,566.14元(大寫:壹佰玖拾肆萬壹仟伍佰陸拾陸元壹角四分),作為甲方對于乙方項目(編號為LCXXKJ2014001)的扶持,也是甲方和乙方對于此前項目運行的最后結論和最終約定?铐椫Ц稌r間及方式為: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三十日內甲方將上述款項劃撥到乙方賬號。
2、在乙方收到上述款項后,項目編號為LCXXKJ2014001的項目(歐浦家具電子商務平臺)的后續發展與運行即不再接受甲方監督管理,甲方也不再繼續撥付"樂從鎮信息科技發展專項資金經費"。歐浦家具電子商務平臺作為甲方曾經劃撥過經費的項目由乙方獨立承擔,其發展與運營由乙方完全負責,自本協議書簽訂之日起,雙方因《20xx年佛山新城、樂從鎮信息科技發展專項資金項目中標合同書》而產生的`權利義務終止,雙方不能再就該合同書向對方主張任何權利和義務。
3、本協議是《20xx年佛山新城、樂從鎮信息科技發展專項資金項目中標合同書》的補充協議并作為原合同的附件,與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可就原合同和本協議所產生的爭議向佛山市順德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關于雙方之間合作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原合同、本協議、附件及其中資料,任何一方未經得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將此透露予第三方;該保密義務不以協議的終止而終止。在協議簽署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對外發布、宣揚有損對方名譽的消息,不得惡意中傷對方的形象和利益。
二、對公司的影響
1、由于"歐浦家具電子商務平臺"項目的財政專項資金經費因政策變動,未能按期到位,導致該項目在實施階段中的進度有所延遲,未能達到預期目標。為保障項目效益,公司與樂從經促局友好協商,達成共識,簽訂了《終止協議書》。
2、《終止協議書》的簽署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公司及廣大股東權益,符合公司及全體股東共同利益,不存在損害公司及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不會影響公司的正常生產經營,也不會對公司財務狀況產生重大影響。公司將按照收到的實際金額確認最終的補貼收入,并計入當期損益,具體會計處理以會計師年度審計確認后的結果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歐浦智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xx年6月1日
項目資金合同 篇2
第一條 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為順利完成_________資金貸款貼息的_________項目,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甲乙雙方一致確認,本項目執行期為自______年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月,本項目完成的總體目標及經濟、技術、質量指標是:
1.總體目標:在本項目執行期項目內,計劃總投資_________元。本項目完成時達到生產階段,企業達到年生產能力_________,企業資產規模達到_________元,就業人數達_________人,并通過甲方的項目驗收。
2.經濟指標:到______年_____月,項目實現年銷售收入_________元,年交稅總額_________元,年凈利潤總額_________元,年創匯_________元。
3.技術指標:項目產品的`主要性能指標_______________。
4.項目產品達到的質量標準:
a.企業通過的質量認證體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項目產品執行的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項目通過的國家相關行業許可證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甲乙雙方確認,本合同簽字時乙方計劃為實施本項目尋求_________元的貸款,甲方計劃為此貸款貼息_________元。
第四條 甲乙雙方確認,自本合同簽字后_________年內,如因各種原因乙方不能為實施本項目從金融機構貸款,甲方將取消向乙方的貼息計劃,并中止本合同。
第五條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在規定時間從金融機構貸款,且向甲方提供經甲方認可的貸款證明及付息的有效憑據后,甲方將安排向乙方貼息,分兩次向乙方撥付貼息款。甲方首次撥款時間______年_____月,金額_________元;余款_________元,待項目完成且通過驗收后,再行撥付。
第六條 甲乙雙方確認,本項目執行起始時間為乙方向甲方提供經甲方認可的貸款證明的時間。
第七條 甲乙雙方確認,本項目實施階段目標,是在本項目執行起始時間后:______月至______月,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其他事項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項目資金合同 篇3
貸款方:
身份證件號碼:
地址:
電話:
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地址:
電話:
借款方因生產經營需要,向貸款方借款。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目的,友好協商,特制訂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借款金額_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_美元)。
貸款方在簽訂本書面合同之前,已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_美元貸款。借款方在此確認已經收到貸款方通過銀行轉賬方式提供的__________美元貸款。
第二條 借款用途
本合同所約定的貸款僅用于借款方__________業務,不得挪作它用。
第三條 利率及還款期
1、如果借款方在合同約定的還期限內還清借款,貸款方則不收取借款利息。
2、借款方應按照以下還款期向貸款方償還借款:
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十二個月內償還借款__________美元;
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二十四個月內償還借款__________美元;
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償還借款__________美元。
3、借款方應根據貸款方合理要求的時間、場所和方式還款。
第四條 管理費用
1、借款方同意在借款期內,向貸款方支付管理費用,管理費用的金額為借款方砂__________業務銷售總額__________%
2、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首個季度管理費用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正式開始計算。
3、如果借款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兩年內提前還清借款__________美元,借款方支付管理費用的義務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兩年后終止。
第五條 浮動抵押
1、借款方以其現有的和將來擁有的生產設備、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向貸款方提供抵押。
2、《抵押物清單》對抵押物價值的約定,并不作為貸款方依本合同對抵押物進行處分的估價依據,也不構成貸款方行使抵押權的任何限制。
3、抵押物的相關有效證明和資料由當事人確認封存后,由借款方交與貸款方保管,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4、浮動抵押擔保的范圍為本金、利息、管理費、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公證費、仲裁費、律師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等。
5、借款方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日內向有關部門辦理本合同的.審批、備案和登記等事宜,所產生的費用由借款方承擔。
6、借款方應當合理使用和妥善保管抵押物,如抵押物的價值比本合同簽訂時的評估價減少__________%以上的,借款方應當在三日內通知貸款方。貸款方有權要求借款方繼續提供相應擔;蛘咛崆斑款。
7、貸款方在借款方發生以下情形之一時,可以行使抵押權:
(1)借款方違反本合同所約定的義務;
(2)經營情況嚴重惡化、減少注冊資本;
(3)借款方分立、合并;
(4)借款方涉及重大糾紛訴訟,涉案標的30萬元人民幣以上;
(5)借款方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
(6)借款方住所或法定代表人發生變更;
(7)其他因借款方原因可能導致貸款方擁有抵押權無法實現的情形。
借款方發生或很可能發生以上情形之一的,貸款方書面通知借款方之日為浮動抵押財產確定之日。若借款方不簽收通知回執的,貸款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四條所示方法通知,視為乙方已經收到。
第六條 陳述與保證
借款方在此陳述并保證以下事項屬實,否則承擔欺詐的法律責任:
1、借款方是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該抵押財產不存在權屬方面的爭議。
2、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不存在瑕疵。
3、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依法可以設定抵押,設立本合同的抵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4、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未被依法查封、扣押。
5、借款方在此保證在合同存續期間,未經貸款方書面同意,不從事以下行為:
(1)對公司的利潤進行分紅;
(2)在一個財務季度內購買價值合計25,000美元以上的生產設備;
(3)對抵押財產再次設立抵押、質押或者出租、贈予抵押財產。
第七條 監督檢查
貸款方和保證人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檢查時,借款方對調閱有關文件、賬冊和記賬憑證,查核物資庫存,生產情況以及其它與借款人的清償能力有關的信息,必須給予方便。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提前收回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收取12%/年的利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并按0.05%每天加收罰息。
第九條 法律適用
本借款合同的效力、履行、變更、終止和解釋均適用有關法律法規。
第十條 爭議解決
對本合同的效力、履行、變更、終止或解釋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與解釋
1、本合同一式五份,借貸雙方各執一份,另外三份送有關部門審批、登記或備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借貸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貸款方:
年月日
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項目資金合同】相關文章:
【精選】項目資金合同4篇04-26
【精選】項目資金合同四篇12-25
關于項目資金合同四篇05-01
項目資金合同集合5篇04-30
項目流動資金的借款合同01-31
項目資金合同合集六篇05-06
關于項目資金合同三篇04-28
項目資金合同匯總5篇05-01
【精品】項目資金合同3篇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