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單位合同四篇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正式、規范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單位合同4篇,歡迎大家分享。
單位合同 篇1
編號:
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條 項之 規定和勞動合同第十八條項
之約定,雙方 于 年 月日簽訂的 年月 日起 至 年 月日止或 的勞動合同 于 年 月日(終止)。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前的'工作崗位為 ,在甲方工作年限 為 。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甲方 按 月支付乙方,計人民幣 元。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蓋 章 簽 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簽章
勞動用工登記機關蓋章
勞動用工登記日期
年月日 本協議書一式三份
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云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印制 存入乙方檔案一份。
單位合同 篇2
甲方:安徽宏磊橡膠有限公司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勞動政策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類型及期限
1) 、雙方選擇以固定期限形式簽定本合同
日至月 日為乙方在甲方的勞動期限,同時也是甲方對乙方實行的用工合同期限。
第二條、工作內容及崗位
1) 、甲方根據企業生產經營狀況,結合乙方的專業技能特長,為乙方安排適合的工作崗位,并口頭或書面出具詳細的工作和職責范圍。
2) 乙方的工作崗位為照本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可隨時調換乙方的工種和崗位。
3) 甲方可以根據企業的規章制度變更乙方的工作地點。
第三條、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 、甲方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和操作規程,對乙方進行必要
的勞動安全衛生教育。
2) 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勞動資料、勞動安全設施和勞動衛生條件。
3) 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勞動安全衛生規章制度。
4) 乙方有權拒絕執行甲方管理人員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假
1) 、甲方安排乙方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甲方可根據企業的規章制度調整乙方執行的工時制度。
2) 、企業在特殊發展期間,甲乙雙方可協商實行特定的工作日和休息日。
3) 在國建法定節日期間,甲方應按規定安排乙方休假。確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乙方應該理解和服從,并給予相應報酬或安排補休。
第五條、勞動 報酬及社會保險
1) 、甲方以貨幣形式(人民幣)按月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作期間甲方給乙方的基本酬薪為年薪制 元/年,按月發放,如遇特殊情況如節假日可延期發放工資,但最多不能超過1個月。新員工入聘試用期一 ~二個月,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試用期合格后訂立合同)。
2) 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勞動報酬為稅前收入,個人所得稅由乙方承擔,甲方代扣代繳。
3) 嚴格考勤及考核制度,對乙方實行多勞多得,不勞不得的原則。
4)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及地方相關社會保險方面的相關規定,在條件成熟時參加社會保險。乙方應繳納的部分應由乙方承擔,甲方代扣代繳。
5) 甲方不得無故克扣、拖欠乙方工資,乙方在合同期內凡涉及休息、請假、負傷、患病,生育等期限及待遇按國家相關規定及公司規章制度執行。
6) 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用工合同時,甲方應在解除終止合同時一次性付清乙方工資。
第六條:勞動紀律
1) 、甲方將國家有關規定制定的《企業管理規則制度》作為本全同的附件。
2)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遵守職業道德,服從甲方管理。
3) 乙方若違反廠規廠紀和勞動紀律,甲方有權依法給予行政和經濟處罰。
第七條:職業培訓
1)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培訓,培訓費由甲方單方或協商共同承擔。
2) 乙方從事普通和技術工種的,上崗前均須經過教育和培訓,從事特種行業作業的,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取得生產特種行業資格后持證上崗。
3) 在本合同期限內,若甲方出資培訓,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經甲方同意,乙方應當按照未滿合同的服務年限,在離開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補償培訓費。
第八條:處罰和獎勵
1) 乙方在老公工作過程中,提出對企業發展有利的合理化建議,甲方可視情給予乙方口頭表揚或經濟獎勵;
2) 乙方在工作若出現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泄露公司信息機密、計算機密資料,給甲方造成了利益損害,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處罰,并由乙方承擔對甲方利益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九條:合同的終止和解除及續訂
1) 、雙方訂立的勞動用工合同期限屆滿,本合同將自動解除和終止;
2) 、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① 嚴重違反了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
②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了重大損害;
③ 泄露公司信息機密和技術機密資料,造成了公司重大損失; ④ 因自身原因被勞動教育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⑤ 不能勝任工作 ,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 ⑥ 患病或因非工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①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
② 長期拖欠工資,無故三十日內不發放基本生活費;
③ 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工作;
④ 乙方如要解除合同需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未經甲方同意,單方解除合同,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及其它相關的損失,都由乙方全部承擔。
⑤ 甲乙雙方在執行勞動合同期滿后,根據實際需要可以另行訂立。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現行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本合同一式兩份,不得涂改 ,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司蓋章): 乙方:
年 月日年月 日
甲方代表人:
附:基本資料
勞動者:性別:
聯系電話: 戶籍所在地: 身份證號碼:
單位合同 篇3
甲 方(用人單位)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
聯系電話: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 曾用名:___________________
性 別: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
緊急聯系人: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勞動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鑒于甲乙雙方即將建立勞動關系,為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鄭重聲明如下:
甲方聲明如下:
甲方為依法登記的、具備合法用工主體資格的用人單位,擁有獨立的財產,能獨立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甲方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依法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甲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支付乙方工資,并盡可能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甲方盡力為乙方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并盡可能為乙方提供相關培訓,以提高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
乙方聲明如下:
乙方愿意加入甲方的團隊,成為甲方團隊中的一員,并爭取和甲方一起發展。
乙方確保其向甲方提供的與應聘有關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證、學歷證)、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否則,視為乙方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一經發現,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
乙方承諾其應聘時無不適合本工作崗位的疾病;否則,視為乙方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一經發現,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
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合同時與其他任何用人單位不存在勞動關系,也不存在其他影響乙方履行本合同義務的其他關系,否則,視為乙方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一經發現,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由此產生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給甲方造成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為此支付的律師費)的,乙方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乙方保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否則,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愿承擔一切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差旅費及因商業秘密的泄漏而產生的不能投產或減產的損失等)。
乙方保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勞動紀律及規章制度。
甲方告知事項:
乙方在甲方的
工作內容:
工作條件:
工作地點:
職業危害:
勞動報酬:
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
乙方確認已經明確被告知以上內容,并且已經詳細知道以上內容的明確含義。
乙方簽字:
單位合同 篇4
【案情】
20xx年2月,江某(女)應聘某外貿公司的財務崗位,其在應聘表婚姻狀況一欄填寫的是“未婚”。隨后,雙方簽訂了為期2年的勞動合同。幾個月后,外貿公司發現江某在應聘時已經結婚。20xx年9月,外貿公司以江某隱瞞婚姻狀況構成欺詐為由解除了與江某的勞動合同,江某不服,向人事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外貿公司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賠償金。
【分歧】
江某應聘時隱瞞婚姻狀況,外貿公司能否據此解除勞動合同?
第一種意見認為,江某應聘時隱瞞婚姻狀況,外貿公司可以據此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三條規定,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第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了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在法律上處于平等地位,且勞動合同訂立的過程完全出于當事人雙方自己的意愿。勞動合同在訂立過程中,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必須誠實、善意地行使權利,不詐不欺,誠實守信。同時,《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種意見認為,即使江某應聘時隱瞞婚姻狀況,外貿公司不能據此解除勞動合同。
【評析】
筆者同意第二種意見,理由如下:
《勞動合同法》第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了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什么是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簡單來說就是履行勞動合同的能力和條件,具體一點就是學歷、技能、身體狀況等,當然具體情況還需具體分析。就本案而言,勞動者的婚姻狀況不屬于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對于財務崗位,勞動者是否結婚都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其不屬于履行勞動合同能力和條件的范疇。因此,勞動者的婚姻狀況不是用人單位必須了解的內容,勞動者沒有告知的義務,不必如實回答。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部分無效:(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何謂欺詐?一般來說是指行為人故意制造假相、隱瞞事實真相并可能使他人誤解上當的行為。其具體又可分為兩種行為,即故意制造假相和隱瞞事實真相。通俗來說,前者指把沒有的東西弄出來制造有的假相,后者指把有的.東西弄沒制造沒有的假相。“隱瞞事實真相”
有一個前提,就是行為人必須有告知的義務,否則也不存在“隱瞞事實真相”。因此,對于沒有告知義務的隱瞞,不構成“隱瞞事實真相”,也不屬于“欺詐”。就本案而言,隱瞞婚姻狀況不構成欺詐。
退一步講,即使隱瞞婚姻狀況屬于欺詐,違背了用人單位的“真實意思”,但是用人單位的“真實意思”也不能違反法律的規定,否則無效。《勞動法》第三條規定,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的權利。用人單位不能就勞動者是否已婚而作出就業歧視的行為。在本案中,外貿公司的“真實意思”可能是“要求江某未婚”,但是外貿公司的這種要求既沒有在招聘時聲明也不符合法律關于禁止就業歧視的規定,其是無效的。因此,本案中不存在違背外貿公司“真實意思”的情形,外貿公司與江某的勞動合同有效。
綜上所述,外貿公司與江某的勞動合同有效,外貿公司不能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五項的規定解除與江某的勞動合同。所以,江某要求外貿公司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賠償金的請求應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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