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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工程監理合同

        時間:2024-08-27 12:50:24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工程監理合同(匯編15篇)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么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工程監理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工程監理合同(匯編15篇)

        工程監理合同1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對該項目用地范圍內的所有房屋(包括所有建(構)筑物、附屬物)負責實施拆除工程施工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范圍及主要工程量:

          4、合同價款:

          二、雙方職責

         。ㄒ唬┘追截熑危

          1、協助乙方做好項目拆遷的建(構)筑物、附屬物和有關設備的界定工作。

          2、監督本項目施工過程中的組織、安全防護措施、現場管理和工程實施工作,檢查本項目工程進度和施工質量。

          3、及時組織本項目竣工驗收工作。

         。ǘ┮曳截熑危

          1、按本協議第一條約定的項目內容和要求,確保在約定的工期內完成地上建(構)筑物、附屬物拆除、設備搬遷、場地平整(拆除指室外地坪標高±0。00)及土頭垃圾清運等工作。

          2、遵守國家、省、市有關管理規定進行本項目的施工。乙方不得將工程轉包。在施工過程中,乙方代表應長期駐現場指揮協調,直至工程結束。

          3、指派__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本項目施工現場的管理工作,落實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防塵降塵等措施,保證施工工地達成政府有關部門的管理要求。

          4、在工程施工的全過程,乙方應嚴格按照施工規范,采取充分有效的安全措施進行施工,同時必須負責顧及臨近未被拆除建筑物的'安全無損。在施工過程中,若發生安全事故或發生臨近建筑物被損壞事故,乙方必須承擔完全的法律和經濟責任。

          5、積極配合甲方要求,做到邊接受邊拆除,盡快推進工程進展。

          三、違約責任

          1、若因乙方原因發生工期延誤,甲方按500元/天的標準從乙方的拆除業務費用中扣減。

          2、若施工中,不能及時有效地配合甲方或發生違反乙方職責其中的一條,甲方有權另請施工單位施工,乙方應無條件撤離現場不得干擾。

          四、其他事項

          1、甲乙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有發生爭議,雙方應本著合 同、諒解、友好的態度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申請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可向廈門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若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引起的停工而延誤工期 或因被拆遷戶阻撓拆除,工期順延。

          3、本合同在實施工程中如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可 另行簽訂補充合同或協議,補充合同或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合同一式______,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

        工程監理合同2

          定義及解釋

          1定義

          下列措辭和用語,除上下又另有要求者外,應具有如下所賦予的涵義:

         。╝)“項目”是指協議書附錄中指定的并為之建造的工程。

         。╞)“服務”是指監理工程師根據協議書所履行的服務,包括正常服務、附加服務和額外服務。

         。╟)“工程”是相為完成項目所實施的永久工程(包括提供給業主的物品和設備)。

         。╠)“業主”是指本協議書所指的雇用監理工程師的一方以及業主的合法繼承人和允許的受讓人。

          (e)“監理工程師”是指本協議書中所指的,作為一個獨立的專業公司受雇于業主去履行服務的一方以及監理工程師的合法繼承人和允許的受讓人

         。╢)“一方”和“各方”是指業主和監理工程師!暗谌健笔侵干舷挛囊蟮娜魏纹渌斒氯嘶驅嶓w。

         。╣)“協議書”是指包括土建工程施工監理服務協議書條件及協議書附錄、附件a(監理服務范圍)、附件b(業主提供的人員、設備、設施和其他人員的服務)、附件(c)(報酬和支付)、中標函和正式協議書。

         。╣)“日”是指任何一個午夜至下一個午夜間的時間段。

         。╥)“月”是指根據陽歷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的一個月的時間段。

         。╦)“當地貨幣”(lc)是指項目所在國的貨幣,“外幣”(fc)是指任何其它的貨幣。

         。╧)“商定的補償”是指協議書附錄中規定的根據協議書應支付的額外款項。

          (l)“適用法律”是指工程所在國或地區發布并生效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和其他文件。

          2解釋

         。╝)本協議書中的標題不作為其內容的部分。

         。╞)單數包含復數含義,陽性包含陰性含義。視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如果協議書中的規定之間產生矛盾,按時間順序以最后編寫的為準。

          監理工程師的義務

          3服務范圍

          監理工程師應履行與項目有關的服務。服務的范圍在附件a中規定。

          4正常的、附加的和額外的服務

         。╝)正常的服務是指附件a中所述的那類服務。

         。╞)附加的服務是指附件a中所述的那類服務或通過雙方的書面協議另外附加于正常服務的那類服務。

         。╟)額外的服務是指那些既不是正常的也不是附加的,但根據第28條監理工程師必須履行的服務。

          5認真地盡職和行使職權

         。╝)監理工程師在根據本協議書履行其義務時,應運用合理的技能,謹慎而勤奮地工作。

         。╞)當服務包括行使權力或履行授權的職責或當業主和任何第三方簽訂的合同條款需要時,監理工程師應:

         。1)根據合同進行工作,如果未在附件a中對該權力和職責的詳細規定加以說明,則這些詳細規定必須是他可以接受的。

         。2)在業主和第三方之間公正地證明、決定或行使自己的處理權,如果被如此授權的話。但不作為仲裁人而是根據自己的職能和判斷,作為一名獨立的專業人員進行工作。

         。3)可變更任何第三方的義務,如果被如此受權的話。但對于可能對費用或質量或時間有重大影響的任何變更,須從業主處得到事先批準(除非發生任何緊急情況,此時監理工程師應盡可能快地通知業主)。

          6業主的財產

          任何由業主提供或支付的供監理工程師使用的物品都屬于業主的財產,井在實際可行時應如此標明,當服務完成或終止時,監理工程師應將履行服務中未使用的物品的庫存清單提交給業主,并按業主的指示移交此類物品。此類移交應被視為附加的服務。

          業主的義務

          7資料

          為了不耽擱服務,業主應在一個合理的時間內免費向監理工程師提供他能夠獲取的并與服務有關的一切資料。

          8決定

          為了不耽擱服務,業主應在一個合理的時間內就監理工程師以書面形式提交給他的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

          9協助

          在項目所在國,業主應盡一切力量對監理工程師和他的`職員以及他的下屬按照具體情況提供如下協助;

         。╝)提供入境、居留、工作和出境所需的文件;

          (b)提供服務所需要的暢通無阻的通道;

         。╟)個人財產和服務所需物品的進口、出口以及海關結關;

          (d)發生意外事件時的遣返;

          (e)提供如下權力:允許監理工程師因服務目的和他的職員因個人使用將外幣匯入;

          允許將履行服務中所賺外幣匯出;

         。╢)提供與其它組織相聯系的渠道,以便監理工程師收集他要獲取的信息。

          1o設備和設施

          業主應為服務之目的,免費向監理工程師提供附件b中所規定的設備和設施。

          11業主的職員

          在與監理工程師協商后,業主應按照附件b的規定,自費從其雇員中為監理工程師挑選和提供職員。凡涉及到服務時,此類職員只應從監理工程師處接受指示。

          12其他人員的服務

          業主應按照附件b的說明,自費安排其他人員提供服務。監理工程師應與此類服務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對此類人員或他們的行為負責。

          職員

          13職員的提供

          由監理工程師派往項目所在國工作的職員應

          接受體格檢查并應能適應他們的工作,同時他們的資格應得到業主的認可。

          業主按照第11條提供的職員應得到監理工程師的認可。

          如果業主未能提供他應負責提供的業主的職員或其他人員的服務而雙方均認為此類提供對于圓滿地履行服務是必須時,監理工程師可安排此類提供,以作為附加的服務。

          14代表

          為了本協議書的管理,每一方應指定一位高級職員或個人作為其代表。

          如果業主要求的話,監理工程師應指定一人與項目所在國內的業主代表建立聯絡關系。

          15職員的更換

          如果有必要更換任何人員,則負責任命的一方應立即安排,代之以一位具有同等能力的人員。

          此類更換的費用應由負責任命的一方承擔,除非此類更換是由另一方提出的。

          (a)此要求應以書面形式提出且申述更換理由,并且

         。╞)如果瀆職或不能圓滿地執行任務不能作為理由成立的話,則提出要求的一方應承擔更換費用。

          責任和保險

          16雙方之間的責任

          16.1監理工程師的責任

          如果確認監理工程師違反了第5條第(a)段,則他應僅對由本協議書引起的或與之有關的事宜負責向業主賠償。

          16.2業主的責任

          如果確認業主違反了他對監理工程師的責任,則業主應負責向監理工程師賠償。

          16.3賠償

          如果認為任何一方對另一方負有責任時,則應僅在下列條件下支付賠償;

         。╝)此類賠償應限于由此違約所造成的可合理預見到的損失或損害的數額,而不是其它;

         。╞)在任何情況下,此類賠償的數額應限于第18.1款規定的數額;

          (c)如果認為任一方與第三方共同對另一方負有責任時,負有責任的任一方所支付的賠償比例應限于由于其違約所應負責的那部分比例。

          17責任的期限

          除非協議書附錄規定的相應時間段終止之前或法律可能規定的更早日期之前,正式向業主或監理工程師提出索賠,否則無論是業主還是監理工程師均不應對由任何事件所引起的任何損失或損害負責。

          18賠償的限額和保障

          18.1賠償的限額

          根據第16條有關責任方面的規定,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賠償的最大數額應限于協議書附錄中規定的數額。此限額不影響根據第31條第(a)段規定的或本協議或另外規定的任何商定的補償。

          如果可能另外支付的賠償總計超過應支付的最大數額,則每一方均應同意放棄對另一方的一切索賠要求。

          如果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要求而該要求不能確立的話,則提出索賠者應完全補償由于該索賠所導致的對方的各種費用。

          18.2保障

          如果適用的法律允許,則業主應保障監理工程師免受一切索賠造成的不利影響,包括由本協議書引起的或與之有關的第三方提出的此類索賠:

         。╝)除非此類索賠被包括在根據第19條規定辦理的保險中;

         。╞)此類索賠在第17條提及的責任期終止后提出。

          18.3例外

          第18.1和18.2款不適用于由下列情況引起的索賠:

         。╝)故意違約或粗心引起的瀆職;

         。╞)與履行合同義務無關的事宜。

          19對責任的保險與保障

          業主可以書面要來監理工程師:

         。╝)對第16.1款規定的監理工程師的責任進行保險;

          (b)在業主首次邀請監理工程師為服務提交建議書之日進行保險的基礎之上,對第16.1款規定的監理工程師的責任追加保險額;

         。╟)對公共的或第三方責任進行保險;

         。╠)在業主第一次邀請監理工程師為服務提交建議書之日進行保險的基礎上,對公共的或第三方責任追加保險額;

         。╡)進行其它各項保險。

          如果這樣要求的話,監理工程師應做出一切合理的努力,在業主可接受的條件下讓承保人辦理此類保險或追加保險額。

          此類保險的費用或追加保險費的費用應由業主負擔。

          20業主財產的保險

          除非業主有另外的書面要求,監理工程師應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按業主可接受的條件對下列各項進行保險:

         。╝)根據第6條提供或支付的業主財產的損失或損害;

         。╞)由于使用該財產而引起的責任。

          此類保險的費用應由業主負擔。

          協議書的開始、完成、變更與終止

          21協議書生效

          從完成正式協議書所需的最后簽字之日或當地主管部門批準之日,協議書生效時間以日期較晚者為準。

          22開始和完成

          在協議書附錄所規定的時間或期限內服務必須開始和完成,但根據協議書的延期例外。

          23更改

          當任何一方提出申請并經雙方書面同意時,可對協議書進行更改。

          24進一步的建議

          如果業主書面要求的話,則監理工程師應提交變更服務的建議。此類建議的準備和提交應作為一項附加的服務。

          25延誤

          如果業主或其承包商使服務受到阻礙或延遲,以致增加了服務的工作量或持續時間,則

         。╝)監理工程師應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通知業主;

          (b)此增加部分應被視為附加的服務;

          (c)完成服務的

          時間應相應地予以延長。

          26情況的改變

          如果出現按照本協議監理工程師不應負責的情況,以及該情況使監理工程師不負責或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務時,他應立即通知業主。

          在此情況下,如果不得不暫停某些服務時,則該類服務的完成期限應予以延長,直至此種情況不再持續。還應加上不超過42天的一個合理期限用于恢復服務。

          如果履行某些服務的速度不得不減慢,則該類服務的完成期限由于此情況可能必須給予延長。

          27撤銷、暫;蚪K止

          27.1業主的通知

         。╝)業主可至少在56天前通知監理工程師暫停全部或部分服務或終止本協議書,監理工程師應立即安排停止服務并將開支減至最小。

         。╞)如果業主認為監理工程師無正當理由而未履行其義務時,他可通知監理工程師,說明發出該通知的原委。若業主在21天內沒有收到滿意的答復,他可發出進一步的通知終止本協議書,但該進一步的通知應在業主第一個通知發出后35天內發出。

          27.2監理工程師的通知

          在下述(a)、(b)情況下,監理工程師向業主發出通知至少14天后,才可發出進一步的通知,在進一步通知發出至少42天后,他才能終止本協議書,或在不損害其終止權利的情況下,可以自行暫;蚶^續暫停履行全部或部分的服務。

         。╝)當在一支付單據應予支付的日期后28天,他仍未收到屆時未提出書面異議的那一部分款項時,或

         。╞)當根據第26條或第27.1款已暫停服務并且暫停期限已超過182天時。

          28額外的服務

          當第26條所述情況發生時,或撤銷或暫;蚧謴头⻊諘r,或并不是根據第27.1款第(b)段終止本協議書時,除正常的或附加的服務之外,監理工程師需做的任何工作或支出的費用應被視為額外的服務。

          監理工程師有權得到為履行額外的服務所需的額外的時間和費用。

          29各方的權利和責任

          本協議書的終止不應損害或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或索賠以及責任。

          支付

          30對監理工程師的支付

          (a)業主應按協議書條件和附件c中規定的細則向監理工程師交付正常的服務報酬,

          并且按照附件c規定的費率和價格或者基于此費率和價格支付附加服務的報酬,只要此費率和價格適用,否則按照第23條商定的費率和價格支付。

         。╞)除非另有書面協定,業主就有關額外的服務向監理工程師交付:

         。1)監理工程師的職員在履行服務當中所花費額外的用于附加的服務的時間的報酬;

         。2)監理工程師所花費的一切其它額外開支的凈費用。

          31支付的時間

         。╝)給監理工程師的到期款應迅速支付

         。╞)如果在協議書附錄規定的時間內業主沒有支付到期款項,則應按照協議書附錄規定的利率支付商定的補償,每月將該補償加到過期未付的金額中,該補償以過期未付金額的貨幣從發票注明的應支付之日開始計算。

          該商定的補償不應影響第27.2款規定的監理工程師的權利。

          32支付的貨幣

         。╝)適用于本協議書的貨幣為協議書附錄中規定的貨幣。

          當使用其它貨幣進行支付時,應按協議附錄規定的匯率計算并支付來加扣除的凈額。

          除非在附件c中另有規定,業主應保證監理工程師能將其在業主所在國內收到的與履行服務有關的那部分當地貨幣或外幣迅速匯往國外。

          (b)如果在簽訂本協議書之日或履行服務期間,業主國內的情況與協議書中規定的情況可能相反時,如:

         。1)阻止或延誤監理工程師將在業主所在國內收到的當地貨幣或外幣匯往國外,或

         。2)在業主所在國內限制得到或使用外幣,或

          (3)當監理工程師因用當地貨幣開支而從國外向業主所在國匯入外幣,以及隨后將總額相同的當地貨幣再匯往國外時,對其征稅或規定不同匯率,從而阻止監理工程師履行服務或導致他財務上的損失,此時若沒有作出其它令監理工程師滿意的財務上的安排,業主應保證此種情況為適用于第26條規定情況。

          33第三方對監理工程師的收費

          除在第39條、協議書附錄或附件c中規定外

         。╝)在任何可能時,業主都應為監理工程師及其通常不居住在項目所在國內的職員因本協議書引起的、為該國政府或授權的第三方所要求的支付款項辦理豁免,包括:

         。1)他們的報酬;

         。2)除食品和飲料外,他們進口的物品

          (3)用于服務的進口的物品;

         。4)文件。

         。╞)當業主未能成功地辦理上述豁免時,他應償付監理工程師合理支付的此類款項。

          (c)當不再需要上述物品用于服務且上述物品不是業主的財產時,規定:

          (a)沒有業主的批準,不得將上述物品在項目所在國內賣掉;

         。╞)在沒有向業主支付從政府或授權的第三方處可回收并收到的退款或退稅時,不得出口上述物品。

          34有爭議的發票

          如果業主對監理工程師提交的發票中的任何項目或某項目的一部分提出異議,業主應立即發出通知說明理由,但他不得延誤支付發票中的其它項目。第31條第

         。╞)段應適用于最終支付給監理工程師的一切有爭議的金額。

          35獨立的審計

          監理工程師應保存能清楚證明有關時間和費用的最新記錄。

          除了協議書規定固定總價支付外,在完成或終止服務后12個月內,業主在提前七天以上發出通知,要求由他提定一家有聲譽的會計師事務所對監理工程師申報的任何金額進行審計,該審計應在正常工作時間于保存記錄的辦公室內進行。

          一般規定

          36語言和法律

          在協議書附錄中規定了協議書的一種或幾種語言、主導語言以及協議書所遵循的法律。

          37法規的變更

          如果在訂立本協議書之后,因履行服務所在的任何國家(協議書附錄指明的監理工程師的業務總部所在地除外)的法規發生變動或增加而引起服務費或服務期限的改變,則應相應地調整商定的報酬和完成時間。

          38轉讓和分包合同

         。╝)除支付款的轉讓外,沒有業主的書面同意,監理工程師不得將本協議書涉及到的利益轉讓出去。

         。╞)沒有對方的書面同意,無論業主或監理工程師均不得將本協議書規定的義務轉讓出去。

         。╟)沒有業主的書面同意,監理工程師不得開始實行、更改或終止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務的任何分包合同。

          39稅收

          監理工程師及其有關職員應繳納企業與個人所得稅,以及其它按工程所在國法規應繳交有關稅收和國外應繳的所有稅收。

          40版權

          監理工程師對于由他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版權。業主僅有權為工程師和預定的目的使用或復制此類文件,在為此目的使用而復制此類文件時不需取得監理工程師的許可。

          41利益的沖突

          除非業主另外書面同意,監理工程師及其職員不應有也不應接受協議書規定以外的與項目有關的利益和報酬。

          監理工程師不得參與可能與協議書中規定的業主的利益相沖突的任河活動。

          42通知

          本協議書的有關通知應為書面的、并從在協議書附錄寫明的地點收到時生效。通知可由人員遞送,或傳真通訊,但要有書面回執確認;蛲ㄟ^掛號信,或電傳,但隨后要用信函確認。

          43出版

          除非在協議書附錄中另有規定,監理工程師可單獨或與他人聯合出版與工程和服務有關的材料。但如果在服務完成或終止后三年內出版有關材料的,則須得到業主的批準。

          爭端的解決

          44對損失或損害的索賠

          根據第17條的規定,因違反或終止協議書而引起的對損失或損害的任何索賠,應在業主與監理工程師之間達成一致意見,如未能達成一致,應按第45條的規定,提交仲裁。

          45仲裁

          由協議書引起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爭議或索賠,或者違約、終止協議書或使之無效,均應根據協議書附錄所訂的、在協議書生效期限生效的規則,通過仲裁解決。

          雙方同意鎮守裁決的結果,并放棄他們的任何形式的上訴權,只要此種棄權實際有效。

        工程監理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經雙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監理項目范圍

          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書要求進行______________工程項目的____施工監理,監理范圍:_____________質量控制、進度控制和投資控制工作。

          第二條期限費用

          服務期限為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月。總費用為:________萬元。

          第三條條款定義

          1。甲乙雙方的監理依據是《建設監理試行規定》和其他有關規定以及施工承包合同。

          2。甲方是本工程項目建設的組織者,負責建設中籌集資金、征地、移民、協調與當地關系等職責,對本工程建設效益全面向國家負責。

          乙方受甲方的委托,作為本項目監理單位,根據本合同書進行監理工作,行使賦予的權力和責任,對甲方負責。

          3。本合同書所指的工程監理范圍與內容在附錄B服務范圍與內容中詳細說明。

          4。本合同書所指的監理費用及支付辦法在附錄D中詳細說明。

          5。在合同實施過程中,合同雙方一切聯系均以書面通知為準,特殊情況可先口頭通知并即補書面通知。雙方共同簽署的有關文件,屬于合同的補充文件。雙方聯系的具體規定(代表、地點、方式等)在特殊條款中訂明。

          第四條本合同書的開始、完成與變更。

          1。按本合同書規定的.全部有效的簽字蓋章完成后,本合同書立即生效。

          2。監理單位應按本合同書特殊條款中所訂明的期限開始其服務。

          3。監理單位應按本合同書特殊條款中所訂明的期限完成服務。

          4。如果情況變化,致使合同書需變更時,必須經雙方書面同意才能成立。為此,一方提出的建議需經送交另一方作應有的考慮。

          5。如果如本合同書需延長(不可抗力等),甲乙雙方應簽訂補充合同,或在特殊條款中事先加以說明。

          6。合同簽約后出現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等變化時,合同雙方經協商后可做調整,并在特殊條款中具體說明。

          第五條甲方的權力與責任。

          1。甲方依據監理合同對乙方的工程進行督促和檢查。

          2。甲方若認為乙方履行合同不力嚴重影響工程進度,甲方有權要求更換乙方主要人員,直至終止合同。

          3。對涉及工程工期、質量、造價等重大問題變更時,應由甲方最后確定并按國家規定的基建程序辦理。

          4。甲方支持乙方的工作,按合同保證乙方責任和權力的統一。甲方應按附錄C按時向乙方提供規定的設備、設施和材料。

          5。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本合同規定的監理工作所需的合同文本、資料、圖紙和數據等。同時應在特殊條款中明確提供的方式、份數與回收、保密等辦法。

          6。甲方應負責協調工程外部條件及與地方的關系。

          7。甲方應在特殊條款中雙方訂明的期限內,對由乙方提交甲方決策的報告、文件等作出決定。

          8。甲方依據附錄D按時支付乙方監理費用。

          第六條乙方權力與責任。

          1。乙方擁有合同中規定的權力,并承擔相應全部責任。

          2。乙方必須具有履行本合同書所需的技能、謹慎與勤奮,必須按照監理的職業準則完成其全部職責。

          3。在監理過程中監理單位如需另聘專家咨詢或協助,在監理服務責任以內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超出監理服務責任并發生費用,應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后,由甲方承擔費用。

          4。乙方按附錄C按時自帶規定的設備、材料和設施。具體使用協議在附錄C中規定。

          5。乙方必須按附錄E規定派出監理工作需要的監理人員及項目監理機構。其主要人員資格和服務條件須經甲方審查同意,甲方不得無理由地拒絕。甲方同意乙方根據監理目標需要提出的工程監理組織機構,并確認總監理工程師。

          6。監理應按本合同規定的人員在各規定期限內進行。為保證監理的有效實施,乙方可在該期限內作出合理調整。若更換現場人員,應代之同等技能的人員,其中主要監理人員的更換需經甲方同意,乙方派駐現場監理人員應連續穩定,保證監理工作正常進行。

          7。乙方有本監理項目的質量否決權、簽發付款憑證權和開工、停工、返工和復工命令權。

          8。乙方向甲方收取的報酬,是其關于本合同書的唯一報酬。乙方及其人員不得接受與本合同書有關的或與其承擔義務有關的其他津貼、回扣等報酬和非直接支付。

          9。乙方在監理的過程中,不得泄露甲方申明的秘密,乙方亦不得泄露設計

        工程監理合同4

          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協議書

          一、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通用條件第1條定義與解釋,適用于《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中的全部文件,即:協議書、通用條件、專用條件、附件A、附件B、附件C以及其它補充文件或附件。

          二、協議書由系列文件組成,其中的其它文件和其它附件是指簽約雙方一致同意增加列入監理合同的文件或附件,簽約時必須在協議書中具體寫明。協議書所包括的文件之間如果出現矛盾,按監理合同通用條件第1.2.3條的規定,按時間順序以最后編寫或雙方最后確認的文件為準。而與該文件在協議書中的排列順序無關。

          三、簽約雙方在監理合同專用條件第6.2.1條和監理合同附件C中,約定業主問監理單位支付監理服務費用的期限和方式;在監理合同附件B中約定業主向監理單位提供工作條件的期限和種類。

          四、簽約雙方在監理合同附件A中,約定監理單位提供監理服務的形式、范圍與內容;在監理會同專用條件第5.2條中,約定監理單位提供監理服務的時間和有關期限。

          五、雙方簽約時確定的協議書終止日期,如果在履約過程中發生變化,雙方可通過簽訂補充協議對此日期進行調整。

          六、簽約雙方應根據實際需要確定協議書副本份數,也可約定協議書正本與副本具有同等效力,當兩者出現矛盾時,以正本為準。

          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通用條件

          1.1.6 第三方應主要理解為與業主簽訂工程承包合同的單位、實體或個人,即承包人。

          1.1.7如果業主與第三方簽訂的工程承包合同中,規定了監理單位履行監理服務時的職責和權力,此時監理合同應包括業主與第三方簽訂的工程合同中的全部文件。

          2.2.1監理單位根據監理合同履行的正常的.監理服務必須在監理合同附件A中明確規定其監理服務形式、范圍與內容。

          2.2.2改變監理合同附件A規定的監理服務形式,或超出其范圍,或增加其內容,雙方應通過簽訂補充協議進行變更。監理單位履行或提供監理合同中明確規定的附加的監理服務,是監理單位的義務,監理單位不得因其屬于附加而加以拒絕。

          2.3.1 嚴格監理、熱情服務、秉公辦事、一絲不茍是我國公路行業推行監理制度以來總結的監理工作原則;監理單位按照監理合同的要求提供監理服務,體現了業主與監理單位之間是一種委托與被委托的合同關系;監理服務屬于技術服務的范疇,監理工作的主要依據是各類適合的或監理合同中指定使用的專業技術規定;鑒于國內目前尚未制定統一的監理行業工作準則,因此提出按照國際慣例公認的行業工作準則履行監理服務,并在監理合同附件A第五條中將國家、交通部、項目所在省(市)頒布的監理法規列為監理服務的依據;國內各地或不同項目對監理單位賦予的職責和權限差異較大,在監理合同附件A第四條中應對此詳細規定并加以適當說明。

          2.3.2 該合同文件必須成為本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是指:業主與第三方簽訂的工程承包合同中的全部文件,以及針對孩合同文件與監理合同文件之間的矛盾而編制的補充文件,必須列入監理合同協議書中的第二條并同時列入監理合同附件A中的第五條。

          2.4.1主要監理人員一般是指專業工程師和駐地監理工程師以上的監理人員,其資質材料應包括畢業院校、所學專業、技術職稱、工作簡歷以及一般情況并附上畢業證書、職稱證書、監理工程師證書或監理工作培訓證書及身份證等證明材料的影印件。

          2.4.2監理單位指定的授權代表一般應是監理單位派駐到項目所在地履行監理服務的負責人。

          2.5監理單位履行監理服務所需的設施、設備和重要物品,一般是由業主提供且產權歸業主;但也有由承包人提供或要求監理單位自備的情況,此時必須在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寫明修正條文。

          3.2業主向監理單位免費提供的與監理服務有關的資料其內容與數量,雙方可根據實際需要在監理合同附件B第一條中約定。

          3.4業主指定的授權代表,一般應是在項目所在地負責監理工作的人員。

          3.5習慣做法是通過業主與第三方簽訂的工程承包合同,向第三方明確監理單位的職責范圍和權力;特別要注意的是,關于監理單位職權的補充和修正文件也必須列入工程承包合同。

          3.7如果業主已在監理合同中,要求監理單位將監理服務所需的輔助工作人員的費用列入監理費用報價中,則此項監理服務應作為監理單位正常的服務。

          4.1 4.2 4.3 4.4以上各條款均屬于簽訂經濟合同要素之一的罰則。鑒于在實際執行過程中,情況比較復雜,簽約雙方必須在監理合同專用條件的相應條款中,約定具體的賠償辦法和有關事宜。

          4.5合同的任何一方原本必須向另一方就履行監理合同提供一定的保障條件,但考慮到目前國內社會主義幣場經濟體制尚未健全、社會保障體系還不完善和外界干擾因素較多這一具體情況,本條使用的限制程度用詞為應和可。

          46臺同雙方均應在自愿的基礎上,辦理各類保檢事宜,以降低履行監理合同時用能發生的風險否則后果自負。

          5本條目規定了監理合同生效、終止、變更、暫停、中止、轉讓和分包的條件,其中重點是變更、暫停與中止監理合同的條款。

        工程監理合同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委托人:

          監理人:

          根據《_____》、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工程建設強制性條文、有關技術標準;經批準的工程建設項目設計文件及其相關文件;監理合同、施工合同等合同文件,經雙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2、建設地點:

          3、工程規模及特征:

          4、工程總投資(人民幣,下同)__________萬元。

          5、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二、監理依據

          1、國家標準《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50319—_________。

          2、建設部《工程建設監理規定》(1995年頒發)。

          3、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設監理管理辦法》(1996年頒發)。

          4、《施工合同》、設計圖紙及文件、招投標文件。

          三、監理范圍

          1、監理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2、監理方式:巡視監理

          3、監理項目投資:__________萬元。

          4、監理階段:自______年___月___日始,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1)勘察階段服務期限自______年___月___日始,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2)設計階段服務期限自______年___月___日始,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3)保修階段服務期限自______年___月___日始,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4)其他相關服務期限自______年___月___日始,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四、委托人的權利:

          1、對監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并提出撤換不能勝任監理工作人員的建議或要求;

          2、對工程建設中質量、安全、投資、進度方面的重大問題的決策權;

          3、核定監理人簽發的工程計量、付款憑證;

          4、要求監理人提交監理月報、監理專題報告,監理_____和監理工作日記;

          序號

          資料名稱

          份數

          提供時間

          收回時間

          保存保密要求

          1

          設計圖紙

          2

          招投標文件

          3

          工程施工合同

          ……

          五、監理人的權利

          1、委托人賦予監理人如下權利:

         。1)審查承包人擬選擇的分包項目和分包人,報委托人批準;

         。2)審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技術措施及專項施工方案等各類文件;

          (3)核查并簽發施工圖紙;

         。4)簽發合同項目開工令、暫停施工指示,但應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簽發進場通知、復工通知;

          2、審核和簽發工程計量、付款憑證;

          3、核查承包人現場工作人員數量及相應崗位資格,有權要求承包人撤換不職稱的現場工作人員;

          4、發現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設備影響工程質量或進度時,有權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換施工設備;

          5、當委托人發生本合同約定的違約情形時,有權解除本合同。

          六、委托人的義務

          1、工程建設外部環境的協調工作。

          3、在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機構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決定的問題做出書面決定,并及時送達監理機構,超過約定時間,監理機構可認為委托人對其提出的.事宜已無不同意見,無須再作確認。

          4、與承包簽訂的施工合同中明確其賦予監理人的權限,并在工程開工前將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通知承包人。

          6、按本同約定及時、足額支付監理服務酬金。

          7、為監理機構指定具有檢驗、試驗資質的機構并承包檢驗、試驗相關費用。

          8、維護監理機構工作的_____性,不干涉監理機構正常開展監理業務,不擅自做出有悖于監理機構在合同授權范圍內所做出的指示的決定;未經監理機構簽字確認,不得支付工程款。

          9、為監理人員投保人身意外傷害險和第三者責任險。如要求監理人自己投保,則應同意監理人將投保的費用計入報價中。

          10、將投保工程險的_____合同提供給監理人作為工程合同管理的一部分。

          11、未經監理人同意,不得將監理人用于本工程監理服務的任何文件直接或間接用于其他工程建設之中。

          七、監理人的義務

          1、在約定的時間內組建監理機構(即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并進駐現場。及時將監理規劃、監理機構及其主要人員名單提交委托人,將監理機構其及人員名單、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的授權范圍通知承包人;實施期間有變化的,應當及時通知承包人。更換總監理工程師和其他主要監理人員應征得委托人同意。

          2、發現設計文件不符合有關規定或合同約定時,應向委托人報告。

          3、核驗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質量,檢查、檢驗并確認工程的施工質量;檢查施工安全生產情況。發現存在質量、安全事故隱患,或發生質量、安全事故,應按有關規定及時采取相應的監理措施。

          4、監督、檢查工程施工進度。

          5、按照委托人簽訂的工程_____合同,做好施工現場工程_____合同的管理。協助委托人向_____公司及時提供一切必要的材料和證據。

          6、按照施工作業程序,采取旁占、巡視,跟蹤檢測和平行檢測等到方法實施監理。

          7、及時做好工程施工過程各種監理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歸檔,并保證現場記錄、試驗、檢驗、檢查等資料的完整和真實。

          8、編制《監理日志》,并向委托人提交監理月報、監理專題報告、監理_____和監理工作總結報告。

          9、按有關規定參加工程驗收,做好相關配合工作。

          10、妥善做好委托人所提供的工程建設文件資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在本合同期限內合同終止后的一定期限內,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是公開涉及委托人的專利、專有技術或其他需保密的資料,不得泄漏與本合同業務有關的技術、商務等秘密。

          八、監理服務酬金

          1、監理正常服務酬金________萬元包干,工程量增減不予調整。

          1、第一次支付時間為進場簽發開工令后_____天內,支付合同監理費的_____%;

          2、第二次支付時間為完成合同工程量的_____%,支付合同監理費的_____%;

          3、在工程完工驗收前,支付至合同監理費的_____%,剩余的_____%在完工驗收后_____天內全部支付。

          4、除不可抗力外,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由此引起監理工作量增加或服務期限延長,均應視為監理機構的附加服務,監理人應得到監理附加服務酬金:

          (1)由發托人、第三方責任、設計變更及不良地質條件等非監理人原因致使正常的監理受到阻礙或延;

          (2)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委托人要求監理機構完成監理合同約定范圍和內容以外的服務;

         。3)由于非監理人原因暫;蚪K止監理業務時,其善后工作或恢復執行監理業務的工作。

         。4)監理人完成附加服務應得到的酬金,按監理補充協議計取和支付。

          3、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監理酬金標準發生變化時,應按有關規定調整監理服務酬金。

          九、保密要求

          在本合同終止后_____年內,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合同業務有關的技術、商務等秘密。

          十、合同變更與終止

          1、因工程建設計劃調整、較大的工程設計變更、不良地質條件等非監理人原因致使本合同約定的服務范圍、內容、和服務形式發生較大變化時,雙方對監理服務酬金計取、監理服務期限等有關合同條款應當充分協商,簽訂監理補充協議。

          2、當發生法律或本合同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時,有權解除合同的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應書面通知對方;若通知送達后28天內未收到雙方的答復,可發出終止監理合同的通知,本合同即行終止。因解除合同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外,應由責任方賠償損失。

          3、在監理服務期內,由于國家政策致使工程建設計劃重大調整,或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時,雙方協商解決因合同終止所產生的遺留問題。

          4、本合同在監理期限屆滿并結清監理服務酬金的即終止。

          十一、違約責任

          1、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和責任,除向監理人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外,還應繼續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和責任。

          2、委托人未按本合同約定向監理支付服務酬金,除向監理人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_________元外,還應繼續履行合同約定的支付義務。

          3、監理人未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和責任,除向委托人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外,還應繼續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和責任。

          十三、爭議的解決

          1、爭議調解機構為:_____________。

          2、_____機構為:___________市勞動_____委員會。

          十四、其他條款

          1、本合同書經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名并加蓋本單位公章后生效。

          2、在監理合同簽訂之日起15日內并已取得中標通知書(或免標批文)之后,由監理單位攜帶有關資料到建設工程所在地的質監站備案?。

          3、本合同書正本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執____份,監理人執____份。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單位地址:

          聯系電話:

          電子信箱:

          傳真:

          開戶銀行:

          賬號: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月___日

          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單位地址:

          聯系電話:

          電子信箱:

          傳真:

          開戶銀行:

          賬號: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月___日

        工程監理合同6

          委托人_________與監理人____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監理人監理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

          工程規模:_________

          總投資:_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標準條件》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監理投標書或中標通知書;

          2、本合同標準條件;

          3、本合同專用條件;

          4、在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監理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監理業務。

          五、委托人向監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監理人支付報酬。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始實施,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委托人(蓋章):_________ 監理人(蓋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第一部分 標準條件

          詞語定義、適用范圍和法規

          第一條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有如下含義: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實施監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和委托監理業務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監理人"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4)"監理機構"是指監理人派駐本工程現場實施監理業務的組織。

         。5)"總監理工程師"是指經委托人同意,監理人派到監理機構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權負責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監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設有關事宜簽訂合同的當事人。

         。7)"工程監理的正常工作"是指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委托人委托的監理工作范圍和內容。

         。8)"工程監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監理范圍以外,通過雙方書面協議另外增加的工作內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續時間而增加的工作。

         。9)"工程監理的額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據第三十八條規定監理人必須完成的工作,或非監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暫停或終止監理業務,其善后工作及恢復監理業務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11)"月"是指根據公歷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到下一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天的時間段。

          第二條 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適用的法律是指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專用條件中議定的部門規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三條 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專用條件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監理人義務

          第四條 監理人按合同約定派出監理工作需要的監理機構及監理人員,向委托人報送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及其監理機構主要成員名單、監理規劃,完成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監理工程范圍內的監理業務。在履行合同義務期間,應按合同約定定期向委托人報告監理工作。

          第五條 監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期間,應認真、勤奮地工作,為委托人提供與其水平相適應的咨詢意見,公正維護各方面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 監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屬委托人的財產。在監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時,應將其設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給委托人。

          第七條 在合同期內或合同終止后,未征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工程、本合同業務有關的保密資料。

          委托人義務

          第八條 委托人在監理人開展監理業務之前應向監理人支付預付款。

          第九條 委托人應當負責工程建設的所有外部關系的協調,為監理工作提供外部條件。根據需要,如將部分或全部協調工作委托監理人承擔,則應在專用條件中明確委托的工作和相應的報酬。

          第十條 委托人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監理人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為監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資料。

          第十一條 委托人應當在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人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

          第十二條 委托人應當授權一名熟悉工程情況、能在規定時間內作出決定的常駐代表(在專用條款中約定),負責與監理人聯系。更換常駐代表,要提前通知監理人。

          第十三條 委托人應當將授予監理人的監理權利,以及監理人主要成員的職能分工、監理權限及時書面通知已選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與第三人簽訂的合同中予以明確。

          第十四條 委托人應在不影響監理人開展監理工作的時間內提供如下資料:

          (1)與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構配件、機械設備等生產廠家名錄。

         。2)提供與本工程有關的協作單位、配合單位的名錄。

          第十五條 委托人應免費向監理人提供辦公用房、通訊設施、監理人員工地住房及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的設施,對監理人自備的設施給予合理的經濟補償(補償金額=設施在工程使用時間占折舊年限的比例×設施原值+管理費)。

          第十六條 根據情況需要,如果雙方約定,由委托人免費向監理人提供其他人員,應在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予以明確。

          監理人權利

          第十七條 監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圍內,享有以下權利:

         。1)選擇工程總承包人的建議權。

         。2)選擇工程分包人的認可權。

         。3)對工程建設有關事項包括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議權。

         。4)對工程設計中的技術問題,按照安全和優化的原則,向設計人提出建議;如果擬提出的建議可能會提高工程造價,或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當發現工程設計不符合國家頒布的建設工程質量標準或設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時,監理人應當書面報告委托人并要求設計人更正。

         。5)審批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按照保質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則,向承包人提出建議,并向委托人提出書面報告。

          (6)主持工程建設有關協作單位的組織協調,重要協調事項應當事先向委托人報告。

          (7)征得委托人同意,監理人有權發布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但應當事先向委托人報告。如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告時,則應在24小時內向委托人作出書面報告。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質量的檢驗權。對于不符合設計要求和合同約定及國家質量標準的材料、構配件、設備,有權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對于不符合規范和質量標準的工序、分部分項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業,有權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監理機構復工令后才能復工。

         。9)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提前或超過工程施工合同規定的竣工期限的簽認權。

         。10)在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工程價格范圍內,工程款支付的審核和簽認權,以及工程結算的復核確認權與否決權。未經總監理工程師簽字確認,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八條 監理人在委托人授權下,可對任何承包人合同規定的義務提出變更。如果由此嚴重影響了工程費用或質量、或進度,則這種變更須經委托人事先批準。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委托人批準時,監理人所做的變更也應盡快通知委托人。在監理過程中如發現工程承包人人員工作不力,監理機構可要求承包人調換有關人員。

          第十九條 在委托的工程范圍內,委托人或承包人對對方的任何意見和要求(包括索賠要求),均必須首先向監理機構提出,由監理機構研究處置意見,再同雙方協商確定。當委托人和承包人發生爭議時,監理機構應根據自己的職能,以獨立的身份判斷,公正地進行調解。當雙方的爭議由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或仲裁機關仲裁時,應當提供作證的事實材料。

          委托人權利

          第二十條 委托人有選定工程總承包人,以及與其訂立合同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 委托人有對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設計使用功能要求的認定權,以及對工程設計變更的審批權。

          第二十二條 監理人調換總監理工程師須事先經委托人同意。

          第二十三條 委托人有權要求監理人提交監理工作月報及監理業務范圍內的`專項報告。

          第二十四條 當委托人發現監理人員不按監理合同履行監理職責,或與承包人串通給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損失的,委托人有權要求監理人更換監理人員,直到終止合同并要求監理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或連帶賠償責任。

          監理人責任

          第二十五條 監理人的責任期即委托監理合同有效期。在監理過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設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書面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的合同期。

          第二十六條 監理人在責任期內,應當履行約定的義務,如果因監理人過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托人賠償。累計賠償總額(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條規定以外)不應超過監理報酬總額(除去稅金)。

          第二十七條 監理人對承包人違反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和完工(交圖、交貨)時限,不承擔責任。因不可抗力導致委托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監理人不承擔責任。但對違反第五條規定引起的與之有關的事宜,向委托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監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監理人應當補償由于該索賠所導致委托人的各種費用支出。

          委托人責任

          第二十九條 委托人應當履行委托監理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監理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監理人處理委托業務時,因非監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損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補償損失。

          第三十條 委托人如果向監理人提出賠償的要求不能成立,則應當補償由該索賠所引起的監理人的各種費用支出。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三十一條 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發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長了持續時間,則監理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通知委托人。完成監理業務的時間相應延長,并得到附加工作的報酬。

          第三十二條 在委托監理合同簽訂后,實際情況發生變化,使得監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執行監理業務時,監理人應當立即通知委托人。該監理業務的完成時間應予延長。當恢復執行監理業務時,應當增加不超過42日的時間用于恢復執行監理業務,并按雙方約定的數量支付監理報酬。

          第三十三條 監理人向委托人辦理完竣工驗收或工程移交手續,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簽訂工程保修責任書,監理人收到監理報酬尾款,本合同即終止。保修期間的責任,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第三十四條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當在42日前通知對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必須采取書面形式,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條 監理人在應當獲得監理報酬之日起30日內仍未收到支付單據,而委托人又未對監理人提出任何書面解釋時,或根據第三十三條及第三十四條已暫停執行監理業務時限超過六個月的,監理人可向委托人發出終止合同的通知,發出通知后14日內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復,()可進一步發出終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發出后42日內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復,可終止合同或自行暫;蚶^續暫停執行全部或部分監理業務。委托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六條 監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暫;蚪K止執行監理業務,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復執行監理業務的工作,應當視為額外工作,有權得到額外的報酬。

          第三十七條 當委托人認為監理人無正當理由而又未履行監理義務時,可向監理人發出指明其未履行義務的通知。若委托人發出通知后21日內沒有收到答復,可在第一個通知發出后35日內發出終止委托監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終止。監理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八條 合同協議的終止并不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和應當承擔的責任。

          監理報酬

          第三十九條 正常的監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的報酬,按照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第四十條的方法計算,并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第四十條 如果委托人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監理報酬,自規定之日起,還應向監理人支付滯納金。滯納金從規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計算。

          第四十一條 支付監理報酬所采取的貨幣幣種、匯率由合同專用條件約定。

          第四十二條 如果委托人對監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報酬或部分報酬項目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24小時內向監理人發出表示異議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無異議報酬項目的支付。

          其他

          第四十三條 委托的建設工程監理所必要的監理人員出外考察、材料設備復試,其費用支出經委托人同意的,在預算范圍內向委托人實報實銷。

          第四十四條 在監理業務范圍內,如需聘用專家咨詢或協助,由監理人聘用的,其費用由監理人承擔;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第四十五條 監理人在監理工作過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使委托人得到了經濟效益,委托人應按專用條件中的約定給予經濟獎勵。

          第四十六條 監理人駐地監理機構及其職員不得接受監理工程項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報酬或者經濟利益。

          監理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定的與委托人的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第四十七條 監理人在監理過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監理人亦不得泄露設計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四十八條 監理人對于由其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版權,委托人僅有權為本工程使用或復制此類文件。

          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九條 因違反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對對方損失和損害的賠償,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門協調,如仍未能達成一致時,根據雙方約定提交仲裁機關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部分 專用條件

          第二條 本合同適用的法律及監理依據:_________

          第四條 監理范圍和監理工作內容:_________

          第九條 外部條件包括:_________

          第十條 委托人應提供的工程資料及提供時間:_________

          第十一條 委托人應在_________天內對監理人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事宜作出書面答復。

          第十二條 委托人的常駐代表為_________

          第十五條 委托人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如下設施:_________

          監理人自備的、委托人給予補償的設施如下:_________

          第十六條 在監理期間,委托人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_________名工作人員,由總監理工程師安排其工作,凡涉及服務時,此類職員只應從總監理工程師處接受指示。并免費提供_________名服務人員。監理機構應與此類服務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對此類人員及其行為負責。

          第二十六條 監理人在責任期內如果失職,同意按以下辦法承擔責任,賠償損失:賠償金=直接經濟損失×報酬比率(扣除稅金)

          第三十九條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監理人的報酬:_________(報酬=附加工作日數×合同報酬/監理服務日)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附加工作報酬:_________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額外工作報酬:_________

          第四十一條 雙方同意用_________支付報酬,按_________匯率計付。

          第四十五條 獎勵辦法:獎勵金額=工程費用節省額×報酬比率

          第四十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委托人(蓋章):_________ 監理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工程監理合同7

          招 標 人:

          監 理 人:

          合同編號:

          合同名稱: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下簡稱委托人),委托 (監理人名稱) (以下簡稱監理人)提供: 監理服務,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建設地點:

          3、工程等別(級):

          4、總投資(人民幣,下同):萬元

          5、工期:

          二、監理范圍:

          1、監理項目名稱;

          2、監理項目內容及主要特性參數:

          3、監理項目投資:

          4、監理階段:

          三、監理服務內容、期限:

          1、監理服務內容: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

          2、監理服務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監理服務酬金

          監理正常服務酬金為(大寫) 元,由發包人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方式、時間向

          五、監理合同的組成文件及解釋順序

          1、監理合同書(含補充協議);

          2、中標通知;

          3、投標報價書;

          4、專用合同條款;

          5、通用合同條款;

          6、監理大綱;

          7、雙方確認進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六、本合同書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名并加蓋本單位公章后生效。

          七、本合同書正本一式陸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 (蓋章 ) 監理人: (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名) 法定代表人: (簽名)

          或授權代表人: (簽名) 或授權代表人: (簽名)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 話: 電 話:

          電子郵箱: 電子郵箱:

          傳 真: 傳 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 號: 賬 號: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工程監理合同8

          項目名稱:項目地址:市鎮路號。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經雙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監理項目范圍

          現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書要求進行________________工程項目的土建質量施工范圍的監理工作,監理范圍:質量控制工作(包括:1、地基基礎工程、2混凝土結構工程、3、建筑砌體工程、4、層面工程、5、建筑防水工程的質量控制);及投資控制工作(包括:1、工程量清單的審核、2、工程款支付的審核、3、工程變更簽證的審核、4、土建工程結算的審核工作。)

          第二條服務期限費用

          計費依據:監理費按5元/平方米(建筑面積)計取,F本別墅建筑共計2700平方米。合計總費用:2700×5=13500元(人民幣)

          服務期限為2012年12月11日至2013年月日。

          第四條本合同書的開始、完成與變更。

          1、.按本合同書規定的全部有效的簽字蓋章完成后,本合同書立即生效。2.、監理人員應按本合同書服務內容及時間條款中所訂明的期限開始其服務。

          3、如果情況變化,致使合同書需變更時,必須經雙方書面同意才能成立。為此,一方提出的建議需經送交另一方作應有的考慮。

          4、.如果如本合同書需延長監理期限(不可抗力等)或增加監理控制工作內容,甲乙雙方應簽訂補充合同協議,調整相關工作內容及監理費用等事項。

          第五條甲方的權力與責任。1、乙方依據監理合同對甲方的2、.甲方若認為乙方履行合同不力嚴重影響工程質量,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改善或進一步落實工作,若乙方不落實相關工作,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3、.對涉及工程工期、質量、造價等重大問題變更時,應由甲方最后按三方明確的程序辦理。

          4.、甲方必需支持乙方的工作,督促施工單位的質量問題整改工作。5、甲方應負責協調項目工程內部施工關系。

          6、甲方應當在乙方發現工程質量問題后,督促施工單位及時落實整改工作,并要求施工單位附相關圖片資料證明質量整改工作的落實情況已完成。才能同意施工單位進入下一工序的施工工作。否則甲方有權對施工單位進行處罰。

          第六條乙方權力與責任。

          1、乙方擁有合同中規定的權力,并承擔相應質量控制及進度款審批責任。

          2、乙方必須具有履行本合同書所需的技能、謹慎與勤奮,必須按照監理的`職業準則完成其全部職責。

          3、監理工作人員應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內進行監理工作。

          4、乙方向甲方收取的報酬,是其關于本合同書的唯一報酬。報酬包括:監理費、技術費、資料費、交通費、通信費等全部直接費或間接費等。

          5、乙方在監理的過程中,不得泄露甲方申明的秘密,乙方亦不得泄露設計、承包等單位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七條.監理服務期限:

          1、在履行合同中因發生不可抗力(洪水、地震等)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2、.甲方向乙方無償提供監理工作需要的圖紙(藍圖)、資料(技術要求、通知等)及與被監理項目有關的試驗報告等技術資料各1份,甲方與承建施工單位簽訂的合同副本1份。乙方在使用上述資料期間不得向其他無關單位泄露,項目結束后歸還甲方。

          第八條監理費支付方式

          1、甲、乙雙方自簽定合同后三天內向乙方支付首期監理費用5000元(人民幣);2、施工現場完成至上表前8項工作時,甲方向乙方支付5000元(人民幣)(累計支付10000元);

          3、乙方完成上表內全部工作內容時,或工作時間至合同期滿止甲方支付乙方余下的監理費。

          第九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簽訂地點:

        工程監理合同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現有一幢_____________—,作落在_______________,乙方愿意負責承包拆除,經過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1、拆房人員由乙方負責調組織,拆房費用(含人工費、組織協調費、工具費、工人就餐費等一切費用)按___________計,拆房費用一次性包定;

          2、在拆房過程中,乙方所有操作人員的.安全管理工作由乙方負責,萬一發生傷、殘、亡等事故,一切損失及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3、時間要求: 暫定__年_____月___日開始,_______天內拆完;

          4、乙方按照自己施工的所需,自行安排將材料堆放到不影響施工的區域,萬一發生二次搬運,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5、本合同一式三份,簽字生效,甲方、乙方、見證方各持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方(簽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監理合同10

          發包人: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

          監理人:______ 簽定地點:_________

          簽定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__________(以下簡稱發包人)與__________(以下簡稱監理人),就本項工程建設有關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發包人委托監理人按本建設監理合同要求進行項目的建設監理。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規模及特性: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總投資:靜態: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動態: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總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監理范圍:按照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范圍承擔監理業務。

          (三)監理內容:按照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內容承擔監理業務。

          (四)工程建設監理的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五)建設監理報酬為(大寫)______元,由發包人按本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方式、時間向監理人結算支付。

          二、建設監理合同的'組成文件及解釋順序。

          (一)監理委托函或中標函。

          (二)監理合同書。

          (三)監理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文件。

          (四)專用合同條款。

          (五)通用合同條款。

          (六)監理招標書(或委托書)。

          (七)監理投標書(或監理大綱)。

          上列合同文件為一整體,代替了本合同書簽署前雙方簽署的所有的協議、會談記錄以及有關相互承諾的一切文件。

          三、本合同書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并加蓋本單位公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書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份,各執___份。

          發包人:_______(蓋章) 監理人: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簽章)

          委托代理人:_____(簽章) 委托代理人:_____(簽章)

          郵編:________ 郵編:________

          電話:________ 電話:________

          傳真:________ 傳真: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

          賬號:________ 賬號:________

        工程監理合同11

          監理工程師《合同管理》強化題一

          1、建設工程勘察合同履行期間,在發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時,下列關于勘察費結算的說法中正確的是( B )。

          A 不論工作進行到何種程度,發包人均應全額支付勘察費

          B 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內時,應支付預算額50%的勘察費,完成的工作量超過50%時,應全額支付勘察費

          C 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內時,定金不退;完成的工作量超過50%時,根據工作量支付勘察費

          D 不論工作進行到何種程度,定金不退,并應根據工作量比例支付勘察費

          2、某工程設計合同約定的合同價為100萬元,定金為合同價的20%。設計工作完成40%時,發包人因建設資金籌措困難決定取消該項目的建設,通知設計單位解除設計合同。按照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示范文本的規定,發包人應賠償設計單位的違約金額為( C)萬元。

          A 20 B 40

          C 50 D 100

          3、根據標準施工合同,當組成合同的文件出現矛盾時,應按合同約定的優先順序進行解釋,合同中沒有約定的,優先順序正確的是( D )。

          A合同協議書、通用條款、專用條款 B、中標通知書、專用條款、協議書

          C 中標通知書、專用條款、投標書 D 中標通知書、專用條款、工程量清單

          4、下列關于施工合同計價方式的說法中,正確的是( A )。

          A 工期在18個月以上的合同,因市場價格不易準確預期,宜采用可調價格合同

          B 業主在初步設計完成后即招標的,因工程量估算不夠準確,宜采用固定總價合同

          C 采用新技術的施工項目,因合同雙方對施工成本不易準確確定,宜采用固定單價合同

          D 設備安裝工程因無法估算工程量,宜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

          5、根據標準施工合同的約定,工程接收證書的頒發日期標志( D )。

          A 缺陷通知期開始 B 工程的竣工日期

          C 承包商的合同義務完成 D 應當由業主承擔照管主要工程的責任

          6、施工合同中,通常基于工程的性質和承包工程量等因素約定工程預付款,其目的'是(B )。

          A 擔保發包人能夠按期支付工程進度款

          B 發包人幫助承包人解決工程施工前期資金緊張的困難

          C 表明發包人與承包人合作的誠意

          D 防止承包人擅自變更、終止施工合同

          7、下列關于施工進度計劃的說法中,錯誤的是( D )。

          A 承包人應當依據施工組織設計編制施工進度計劃

          B 工程師無權對承包人提交的施工進度計劃提出不同意見

          C 工程師對施工進度計劃的認可,不能免除承包人對施工組織設計缺陷應負的責任

          D 經工程師認可的施工進度計劃,將作為工程的施工進度控制的依據

          8、某施工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為2010年9月10日,承包人在9月1日向工程師提出了將在9月17日開工的延期申請,理由是主要施工機械正在大修,工程師在9月2日向承包人發出開工通知,要求其按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承包人的主要施工機械于9月25日運抵施工現場,實際開工日期為9月30日,根據標準施工合同,該工程的合同工期自( A ) 起計算。

          A 9月10日 B 9月17日

          C 9月25日 D 9月30日

          9、某工程開工通知寫明的開工日期為2009年2月1日。承包人因主要施工機械未到場向工程師遞交了延期開工1周的申請,但未獲得工程師批準。工程實際在2009年2月5日開始動工。2009年12月5日,承包人在自檢合格后提交了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工程于2009年12月20日通過了竣工驗收。按照標準施工合同的規定,承包人的施工期應為( A )。

          A 自2月1日始,至12月5日止 B 自2月1日始,至12月20日止

          C 自2月5日始,至12月5日止 D 自2月5日始,至12月20日止

          10、根據標準施工合同,發包人采購的建筑材料運抵施工現場,在由承包人保管前,應經過( B )共同驗收。

          A 發包人與監理人 B 監理人與承包人

          C 發包人與承包人 D 監理人與供貨人

          監理工程師《合同管理》強化題二

          1、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自主訂立的合同屬于( A )

          A 效力待定合同 B無效合同

          C 有效合同 D 附條件合同

          2、施工企業授權項目經理在授權范圍內進行施工管理,項目經理為施工企業實施采購材料的行為屬于( D )。

          A 職務代理 B指定代理

          C 法定代理 D委托代理

          3、在如下代理的法律特征中,正確的表述是( D )。

          A 在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合同中應約定代理人的權利與義務

          B 代理人不得在被代理人不在場的情況下以被代理人名義與另一方簽訂合同

          C 在被代理人履行合同過程中遭受重大經濟損失時,可適當追究代理人的責任

          D 代理人必須在代理權限范圍內實施代理行為

          4、合同法律關系的產生、變更和消滅的法律事實分為行為和事件兩類。下列在施工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事實,屬于行為的'是( D )。

          A 地震災害導致施工暫停 B 惡劣氣候影響施工安全

          C 社會動亂影響施工進度 D 圖紙設計錯誤導致的工程返工

          5、施工項目的工程擔保中,保證期限因保證內容和風險不同而各異。下列保證方式中,保證期限相對較短的是( A )。

          A 施工投標保證 B 施工履約保證

          C 施工預付款保證 D 質量保證金保證

          6、監理公司以其所有的房屋作為抵押物,與銀行簽訂抵押合同,該抵押合同的生效日期為( B )之日。

          A 當事人簽字 B 抵押物登記

          C 轉移產權證 D 轉移房屋占有

          7、根據《擔保法》的規定,下列關于抵押擔保和質押擔保主要區別的說法中,正確的是( D )。

          A 抵押物必須是債務人的財產,質押物可以是第三人的財產

          B 抵押物必須是第三人的財產,質押物可以是債務人的財產

          C 擔保期間,抵押物必須轉移給債權人,質押物不需轉移給債權人

          D 擔保期間,抵押物不需轉移給債權人,質押物必須轉移給債權人

          8、下列關于留置擔保的說法中,正確的是( B )。

          A 留置不以合法占有對方財產為前提 B 可以留置的財產僅限于動產

          C 留置擔?蛇m用于建設工程合同 D 留置以合法占有對方固定資產為前提

          9、投標保證的有效期限從( C )之日起計算。

          A 招標文件出售 B 投標文件遞交

          C 投標截止 D 中標通知書發出

          10、根據《招標投標法》的規定,招標過程中發生下列情況的,招標人可以據此沒收投標保證金的是( D )。

          A 投標文件的密封不符合招標文件的要求

          B 投標人購買招標文件后不遞交投標文件

          C 投標文件中附有招標人不能接受的條件

          D 投標截止日期后要求撤回投標文件

        工程監理合同12

          委托人 與監理人 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 委托人委托監理人監理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蓮南路一期安置小區人防工程監理。

          工程地點:龍巖市新羅區曹溪鎮水潭村。

          工程規模:蓮南路一期安置小區工程,總建筑面積約27523平方米,人防建筑面積:約1473平方米。

          總投資:約265萬元人民幣。

          二、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標準條件》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俦O理投標書和中標通知書;

          ②本合同標準條件;

         、郾竞贤瑢S脳l件;

          ④在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監理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監理業務。

          五、委托人向監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監理人支付報酬。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開始實施,至 年 月 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監理合同13

          委托單位(甲方):CCCCCCCC苑社區監理單位(乙方): XXXXX爆破有限公司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爆破安全規程》(GB6722-20xx)、公安部關于《爆破作業單位資質條件和管理要求》和《爆破作業項目管理要求》等有關法律法規。為切實加強爆破物品管理,確保爆破施工生產安全,結合本工程的實際情況,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工程委托的安全監理服務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利共同雙方遵照執行。

          一、工程名稱:CCCCCC礎石方爆破工程

          二、工程地點:CCC縣板CCC路與蓮CCC山路交匯CC西北角

          三、爆破施工單位:XXXXXXX

          四、監理范圍:石方控制爆破安全監理工作

          五、監理內容:按照經公安部門認定及專家評審確認的控制爆破等級進行爆破安全監理。

          六、監理期限:自爆破工程開工之日起至爆破工程結束。

          七、合同價款與付款結算方式:

          1、監理費用:根據《爆破工程消耗量定額》GYD102-20xx,合同簽訂時,暫按合同額的6.0%收取工程爆破安全監理費。如果工程變更、工程量增加、環境因素發生變化,則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增加部分工程量的工程爆破安全監理費。

          2、付款方式:委托合同簽訂時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合同額對應的安全監理費用。

          八、委托單位權利與義務:

          1、負責處理外部協調工作。

          2、支持配合監理單位的工作,對監理單位所作出的指令、批復、通知等有關文件及時簽認。

          3、督促施工單位向現場監理人員提供與本工程相關的各類資料。

          4、負責現場監理人員的'辦公生活、交通差旅及出發補助等費用。

          5、及時支付監理費,由于委托方延遲付款時間而導致監理合同中止,責任完全委托方承擔。

          九、監理單位權利與義務:

          1、負責本工程爆破施工的安全監理。

          2、指派一名爆破監理技術人員常駐現場,嚴格按照相關的規程、設計、評審、審批的內容及監理規范的條款實施監理工作。

          3、監督爆破施工單位按審批的施工方案進行施工。若發現施工單位的爆破作業不符合相關規定,可立即要求其改正、整改或停工,并報告委托單位和當地公安機關。

          4、查驗爆破有害效應是否控制在設計范圍內,審驗爆破作業人員資格,制止無資格人員從事爆破作業。監督民用爆破物品領取、清退制度的落實情況。

          5、根據施工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例會,提出并解決施工中相關的問題且做好各種資料的簽證工作。

          6、負責本合同范圍內監理工作的內部資料收集管理和歸檔工作。

          十、其它

          1、本合同簽字蓋章后生效,如有變更由雙方簽訂補充協議確定。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終止。

          2、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3、本合同一式貳份,委托方、監理方各執一份。

          委托單位(章):監理單位(章):

          委托單位代表(簽章):監理單位代表(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工程監理合同14

          委托人(全稱):(以下簡稱甲方)

          監理人(全稱):(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監理與相關服務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 ;

          2.工程地點: ;

          3. 工程規模: ;

          4. 工程概算投資額或建筑安裝工程費: 。

          二、詞語限定

          協議書中相關詞語的含義與通用條件中的定義與解釋相同。

          三、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協議書;

          2. 中標通知書(適用于招標工程)或委托書(適用于非招標工程);

          3. 投標文件(適用于招標工程)或監理與相關服務建議書(適用于非招標工程);

          4. 專用條件;

          5. 通用條件;

          6. 附錄,即:

          附錄A 相關服務的'范圍和內容

          附錄B 委托人派遣的人員和提供的房屋、資料、設備本合同簽訂后,雙方依法簽訂的補充協議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組成部分。

          四、總監理工程師

          總監理工程師姓名: ,身份證號碼:,注冊號:

          五、簽約酬金

          簽約酬金(大寫):( 元 )。

          包括:

          1. 監理酬金: 。

          2. 相關服務酬金: / 。

          其中:

          (1)勘察階段服務酬金: / 。

          (2)設計階段服務酬金: / 。

          (3)保修階段服務酬金: / 。

          (4)其他相關服務酬金: / 。

          六、期限

          1. 監理期限:

          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 相關服務期限:

          (1)勘察階段服務期限自 /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設計階段服務期限自 /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3)保修階段服務期限自 /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4)其他相關服務期限自 /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七、雙方承諾

          1. 監理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監理與相關服務。

          2. 委托人向監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派遣相應的人員,提供房屋、資料、設備,并按本合同約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訂立

          1. 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2. 訂立地點: 。

          3. 本合同一式 陸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 叁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監理合同15

          詞語定義、適用語言和法規 第一條下列名詞和用語,具有如下含義:

          (1)“工程”是指業主委托實施監理的工程,工程建設監理合同標準條件。

         。2)“業主”是指承擔直接責任的、委托監理業務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監理單位”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4)“監理機構”是指監理單位派駐本工程現場實施監理業務的組織。

         。5)“第三方”是指除業主、監理單位以外與工程建設有關的當事人。

         。6)“工程建設監理”包括正常的監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

          (7)“日”是指任何一個午夜至下一個午夜間的時間段。

         。8)“月”是根據公歷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到下一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天的時間段,合同范本《工程建設監理合同標準條件》。

          第二條工程建設監理合同適用的法規是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專用條件中議定的部門規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三條監理合同的書寫、解釋和說明,以漢語為主導語言。當不同語言文本發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本為準。 監理單位的'義務 第四條向業主報送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及其監理機構主要成員名單、監理規劃,完成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監理工程范圍內的監理業務。

          第五條監理機構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期間,應運用合理的技能,為業主提供與其監理機構水平相適應的咨詢意見,認真、勤奮地工作。幫助業主實現合同預定的目標,公正地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監理機構使用業主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屬于業主的財產。在監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時,應將其設施和剩余的物品庫存清單提交給業主,并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此類設施和物品。

          第七條在本合同期內或合同終止后,未征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工程、本合同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業主的義務

          第八條業主應當負責工程建設的所有外部關系的協調,為監理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第九條業主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為監理機構所需要的工程資料。

          第十條業主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單位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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