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合同書集合15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那么常見的合同書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貸款合同書,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貸款合同書1
甲方(出借方)名稱: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借款人)名稱: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開戶銀行及賬號:
聯系電話:
丙方(擔保人)
1:姓名: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2:姓名: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3:姓名: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鑒于:乙方為經營需要,向甲方申請貸款作為小額存款借資,雙方經協商一
致同意,由甲方提供雙方商定的貸款給一方,并由丙方承擔相應的連帶責任保證。為此,甲、乙、丙三方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簽訂合同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
保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第二條 當事人各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
合同,丙承諾嚴格履行。
第三條 本合同包括借款、保證等內容。
第四條 借款用途:
乙方向甲方借款用于 。
第五條 借款金額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大寫) 佰 拾 萬 仟元整(¥ )
第六條 借款期限
本合同約定借款期限為(大寫) 個月,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七條 借款利率
1、本合同經各方約定,借款月利率為 %。
2、利息支付:本借款合同利息按季交納,乙方應于每三個月末準時交付甲方。
第八條 還款
1、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可以一次性全部或部分歸還借款利息;
2、在本合同到期時,乙方必須以貨幣方式一次性按時歸還本合同借款的全部本金及相應利息。
第九條 借款擔保
1、保證方式:在保證期間,丙方愿對乙方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如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約定按時償還借款本息或相關費用,無論甲方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他擔保,甲方均有權直接要求丙方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2、保證范圍: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乙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復利利息)、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甲方為實現債權而發生的相關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等)。
3、保證期限:保證期限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至甲方收回本借款合同的全部相關款項為止。
4、除以下情況外,甲、乙雙方協議變更合同的',無需得到丙方的同意:
(1)延長借款期限;
(2)增加借款金額。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乙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每月 %利率收取利息。
2、乙方如逾期不還借款,甲方有權追回借款,并按每月 %利率收取利息。
3、乙方未按時交納利息時,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提前歸還本合同的借款本金、相應的利息及逾期之日起每日 %利率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1、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部分的條款仍需履行。
2、乙方、丙方的重大變動(如股東、地址、通訊方式、經營狀況等)應在十日內通知甲方。
3、乙方同意在丙方代為清償本合同下的全部債務后,相關債權一并轉移給丙方。甲方可以協助辦理有關手續并通知乙方。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本合同經甲、乙、丙三方簽章,并由甲方將本合同約定的借款金額劃入乙方提定的賬號后即生效。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及見證機關各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授權代理人(簽字):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見證機關(公章):
見證人員(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貸款合同書2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為發展出口商品生產基地,增加外匯收入,組建聯營(合作)企業,向貸款人申請聯營股本貸款。雙方協商簽定本合同并共同恪守下列條款。
第一條貸款金額:
本合同項下貸款最高金額為人民幣____萬元。
第二條貸款期限:
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為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上。
第三條 貸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貸款限用于借款人與____組建(合作)____廠的投資股本。
第四條 貸款利率及利息計收:
1、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為月息____‰(一個月以30天計算)。
2、貸款使用期間,若中國人民銀行或中國銀行總行調整貸款利率,本合同規定利率將作相應調整。
3、本合同項下貸款利息按季計收,每季最后一個月的20日為結息日。
4、貸款利息由貸款人在結息日主動從借款人在貸款人及其分支機構開立的專用基金存款戶中或其他帳戶中收取,或由借款人在結息日前三個工作日前將利息匯入貸款人指定的帳戶。
第五條貸款支用:
1、本合同所列貸款,借款人應按照貸款申請書所列使用時間支用,如有改變,應事先征得貸款人同意。
2、借款人未向貸款人提出改變支用時間的申請并取得貸款人同意,其超過貸款申請書所列使用時間未支用貸款金額的一部分或全部,應視為自動取消,未支用金額不得再繼續支用。
3、借款人在支用貸款時,應在實際支用日三個工作日前向貸款人提交有關貸款憑證,貸款人憑以發放貸款。
第六條貸款的償還:
1、本合同項下貸款應按申請書所列還款計劃償還。由于客觀原因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后,才能延期償還。
2、借款人以貸款投資的聯營企業分得的稅前利潤歸還貸款。
第七條貸款保證:
1、借款人用企業自有的折舊、生產發展基金及其他企業基金作為還款保證,借款人不能按合同期限償還貸款,貸款人有權在借款人專用基金帳戶中扣收。
2、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由____出具的無條件不可撤銷擔保書作為償還貸款的保證。
第八條違約及違約處理:
借款人發生下列情況中一項或數項時即構成違約。
1、借款人不按申請書所列的還款計劃償還貸款。
2、借款人未按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3、借款人所投資的聯營企業在貸款期內由于任何原因“關、停、并、轉”,或聯營(合作)雙方中止聯營(合作)。
4、借款人其他違反合同的行為。
借款人構成前款違約行為,貸款人有權按下列條款一項或數項規定處理。
。1)以書面通知借款人,告知其違約問題,并責成限期采取有效措施,糾正違約行為。
(2)對借款未按規定用途使用的擠占挪用貸款,在本合同規定利率基礎上加利息100%。
。3)對借款人未按規定期限償還貸款,貸款人對逾期部分發的貸款在本合同規定的利率基礎上加收利息30%。
。4)停止發放本合同項下的.全部金額或尚未支用的貸款余額。
。5)提前收回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由貸款人從借款人專用基金帳戶中扣收,或采取貸款人認為必要的其他方式追索。
(6)向擔保人追索未償還的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貸款本息。
第九條合同的生效、變更及解除:
1、本合同經借款、貸款人雙方簽章后生效,在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后自動失效。
2、除由于貸款違約原因外,借款人或貸款人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征得另一方同意,雙方未協商一致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3、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有關規定發生了變化,合同雙方應對本合同作相應的修改、變更或解除。
第十條其他約定:
1、本合同項下貸款項目的貸款申請書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其所列各條款與本合同項下的有關條款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2、借款人保證向貸款人按月提供有關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其他有關資料。
3、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按()項解決:(1)由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訴。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貸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貸款合同書3
編號:
XXXX借 款 人: 電 話:
通訊地址:
擔 保 人: 電 話:
通訊地址:
貸 款 人:
電 話: 通訊地址:
鑒于借款人向貸款人申請貸款,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借款人與貸款人經協
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貸款
1.1 幣種: 。
1.2 金額(大寫): 。
1.3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4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僅限用于 資金周轉 。
第二條 利率及利息的計付
2.1 借款利率: 2% 。月利息 。按月支付。每月 日前支付利息。
2. 2實際的放款日和放款金額以《借款憑證》的記載為準。
第三條,借款人的陳述與保證
1.1 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實的意思表示,并經過所有必須的同意、批準及授權,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第五條 貸款人的權利與義務
1.1 貸款人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回貸款本金、利息(包括復利、逾期及挪用罰息),收取借款人應付的費用,行使法律規定或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1.2 對借款人提供的財務、經營資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另有規定或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四條 借款人的義務
1.1 借款人應當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金額和幣種償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1.2 借款人不應將本合同項下貸款挪作他用。
1.3 借款人應承擔本合同項下的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證費、鑒定費、評估費、登記費、保險費等。
1.4 借款人應遵循貸款人與辦理貸款業務相關的業務制度及操作慣例,包括但不限于配合貸款人對貸款使用情況和借款人經營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提供貸款人要求的一切財務報表、其他資料及信息,并保證所提供文件、資料和信息是真實、完整、準確的。
1.5 借款人有下列任一事項時,應當至少提前3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并且,在清償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或提供貸款人認可的還款方案及擔保前不應采取行動:
(1)出售、贈與、出租、出借、轉移、抵押、質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重要資產、資產的全部或大部分;
(2)經營體制或產權組織形式發生或可能發生重大變化,包括但不限于實施承包、租賃、聯營、公司制改造、股份合作制改造、企業出售、合并(兼并)、合資(合作)、分立、設立子公司、產權轉讓、減資等。
1.6 借款人應當在下列事項發生或可能發生之日起7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1)修改章程,變更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住所、通訊地址或營業范圍等工商登記事項,作出對財務、人事有重大影響的決定;
(2)借款人或擔保人擬申請破產或可能或已被債權人申請破產;
(3)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或者,主要資產或本合同項下擔保物被采取了財產保全等強制措施;
(4)為第三方提供保證,并因此而對其財務狀況或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5)簽署對其經營和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的合同;
(6)借款人或擔保人停產、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撤銷或營業執照被吊銷;
(7)借款人、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主要管理人員涉及違法活動;
(8)經營出現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或發生對借款人經營、財務狀況或償債能力有負面影響的其他事件。
1.7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發生不利于貸款人債權的變化時,借款人應按貸款人的要求及時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
本款所稱“變化”包括但不限于:擔保人停產、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撤銷、營業執照被吊銷、申請或被申請破產;擔保人的經營或財務狀況有重大變化;擔保人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擔保物的價值減少或可能減少或被采取財產保全等強制措施;擔保人在擔保合同項下有違約行為;擔保人與借款人發生爭議;擔保人要求解除擔保合同;擔保合同未生效或無效或被撤銷;擔保物權不成立或無效;或影響貸款人債權安全的其他事件等。
第五條 其他約定事項
借款人必須提供公司認可的有效擔保方式,并與貸款人簽訂相關的的擔保合同,如果借款人未按本協議約定償還貸款本息,借款人自愿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同時貸款人有權按照公證書賦予的強制執行效力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抵(質)押合同》中約定的抵(質)押物或要求保證人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第六條 貸款的提前到期
出現下列任一情形時,貸款人有權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貸款,單方面宣布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金部分和全部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所有到期貸款本金并結清利息:
(1)借款人在第四條項下所作陳述與保證不真實;
(2)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
(3)第六條的第1.6小條所列應通知的任何事項之一實際發生,貸款人認為將影響其債權的安全;
(4)借款人在履行與貸款人訂立的其他合同時,有遲延履行等違約行為且經貸款人催告后仍未予以糾正。
第七條 違約及違約責任
1.1 借款人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金、支付利息或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貸款人按逾期貸款的罰息利率或挪用貸款的罰息利率計收利息,并對應付未付利息計收復利。
1.2 借款人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金、支付利息的,應當承擔貸款人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催收費、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公告費、執行費、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費用。
1.3 借款人有逃避貸款人監督、拖欠貸款本金及利息、惡意逃廢債等行為時,貸款人有權將該種行為向有關單位通報,并在新聞媒體上公告。
第八條 扣劃約定
1.1 借款人有到期應付的貸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或其他費用時,授權貸款人扣劃借款人在委托銀行開立的任一賬戶中的資金用于清償。
1.2 扣劃后,貸款人應將扣劃所涉賬號、借款合同號、《借款憑證》編號、扣劃金額及剩余的債務金額通知借款人。
1.3 扣劃所得款項不足以清償借款人全部債務時,應首先用于抵償到期未付的費用。本金及利息逾期不足90天的,抵償費用后的余額先用于抵償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罰息、復利,再用于抵償到期未付的本金;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的,抵償費用后的余額先用于抵償到期未付的本金,再用于抵償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罰息、復利。
1.4 扣劃所得款項與需抵償的債務幣種不一致的,按委托銀行在扣劃日公布的匯率折算為抵償債務的金額。
第九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爭議依下列第(1)種方式解決。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1)向貸款人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2)由 仲裁委員會依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條 其他條款
1.1借款人已通讀上述條款,貸款人已應借款人的要求作了相應說明,借款人對所有內容無異議。
1.2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憑證》以及雙方確認的相關文件、資料均為本合
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3本合同經借款人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公章、貸款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單位印章后生效。
1.4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簽約雙方及擔保人各執一份。
本頁以下無正文。
借款人(公章)
擔保人:
(簽字或蓋章)
簽署日: 年 月 日
貸款人:(簽字)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簽字或蓋章) 簽署日: 年 月 日
貸款合同書4
第一條 貸款人同意按以下內容發放貸款
一、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由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需要、資信狀況和擔保情況等向借款人提供最高貸款余額不超過(金額大寫)的人民幣貸款,每筆貸款的金額、期限、用途、還款方式以借款憑證為準,借款憑證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發生的業務,其貸款到期日的具體約定均不得超過x年x月x日。
三、借款人提前還款,應當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并征得貸款人的同意,提前還款時約定利率不變。
四、利息計付:
(一)本合同項下逐筆發放貸款的利率以借款憑證記載為準。
(二)本合同項下借款按x(季/月)結息,結息日為每x(月/季末月)第20日。
第二條 除非滿足以下先決條件,否則貸款人有權拒絕提供本合同項下貸款:
一、借款人在貸款人指定的金融機構x開立xx賬戶,并通過該賬戶辦理與本合同項下貸款有關的往來結算和存款。
二、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委托扣款還貸協議》同意貸款人委托結算的金融機構,按本合同約定的事項,到期在借款人賬戶內直接扣劃貸款本金和利息(含罰息)。
三、逐筆發放貸款時,借款人已根據貸款人要求提供有關文件、資料。
四、若本合同項下貸款有保證、抵(質)押擔保,則借款人已根據貸款人要求辦妥登記及/或保險等法律手續,且該擔保、保險持續有效。
第三條 貸款人權利和義務
一、貸款人有權了解借款人的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物資庫存和貸款的使用等情況,要求借款人按期提供財務報表等文件、資料和信息。
二、按照本合同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本金、利息、罰息、逾期利息、復利和其他借款人應付費用時,貸款人均可直接從借款人任何賬戶中劃收。
三、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規定義務的前提下,按借款憑證的記載足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四、逐筆發放貸款時,貸款人有權審核借款人的有關情況,并自行作出貸與不貸的決定。
第四條 借款人權利和義務
一、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取得和使用貸款。
二、按期歸還貸款本金。
三、借款人應在結息日向貸款人支付應付利息。
四、按本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不擠占、挪用貸款。
五、按月向貸款人提供真實、完整的財務報表或其他相關資料、信息,并積極配合貸款人對其生產經營、財務活動及本合同項下貸款使用情況的檢查。
六、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未全部還清之前如采取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合并、兼并、分立、合資、資產轉讓、申請停業整頓、申請解散、申請破產以及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之債權債務關系變化或影響貸款人貸款債權實現的行動,應當提前書面通知貸款人,并經貸款人同意,同時落實債務清償責任或提前清償債務,否則不得采取上述行動。
七、借款人發生除上款所述事件之外對其正常經營構成危險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其他事件,如停業、歇業、被注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從事違法活動或其他意外事件、涉及重大訴訟活動、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等,均應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并落實貸款人認可的債權保全措施。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借款人為他人債務提供保證或以其主要財產向第三人抵押、質押,可能影響其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能力的,應當提前書面通知貸款人并征得貸款人同意。
九、借款人及其投資者不得抽逃資金、轉移資產或擅自轉讓股份,以逃避對貸款人的債務。
十、借款期間借款人發生名稱、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經營范圍變更等事項,應當提前書面通知貸款人。
十一、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人出現停產、歇業、注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破產以及經營虧損等情形,部分或全部喪失與本借款相應的擔保能力,或者作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擔保的抵押物、質物、質押權利價值減小,借款人應當及時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措施。
十二、借款人應當承擔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擔保有關的律師服務、保險、運輸、評估、登記、保管、鑒定、公證等費用。
第五條 違約責任
一、借款人違約:
(一)逾期罰息:不按期歸還貸款本金又未獲準展期,從逾期之日起借款人按合同約定利率加付%的利息。
(二)擠占挪用罰息: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按擠占挪用處理,此期間對擠占挪用部分借款人按合同約定利率加付%的利息。
(三)貸款人對借款人未按期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復利標準按人民銀行規定執行。
(四)違反本合同規定的義務,貸款人有權停止本合同項下未發放的貸款,提前收回尚未到期的貸款本息。
(五)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人違反擔保合同約定義務,經貸款人指出仍不改正的,貸款人有權對借款人采取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或其他資產保全措施。
(六)因借款人有違約致使貸款人采取訴訟方式實現債權的,借款人應當承擔貸款人為此支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及實現債權的其它一切費用。
二、貸款人違約:
(一)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規定義務的前提下,貸款人不能按期、按額向借款人提供資金時,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處以日利率萬分之的違約金。
(二)貸款人違約,借款人有權依法主張權力。
第六條 若本合同項下貸款有擔保,乙方可要求借款人辦妥擔保合同的公證、登記及/或保險等法律手續,且要求該擔保、保險持續有效。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方式為,擔保合同另行簽訂。
一、由x、xx、x(保證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保證合同編號。
二、由、x(抵押人)提供(抵押物)的抵押擔保,抵押合同編號。
三、由、x(出質人)提供(質物)的質押擔保,質押合同編號。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可由各方協商解決,也可按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一、訴訟。由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二、仲裁。提交x(仲裁機構全稱)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在訴訟或仲裁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九條 其他事項
甲方(公章):x 乙方(公章):x
法定代表人(簽字):x 法定代表人(簽字):x
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貸款合同書5
合同編號: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
出質人(甲方):_________
有效證件號碼: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_________
質權人(乙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質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質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的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甲方以“質物清單”(附后)所列之財產設定質押。
第二條 甲方質押擔保的貸款金額為_________(幣別)_________元整,貸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條 甲方對質押的財產依法享有所有權,并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將質押物或權利憑證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時向乙方支付保管費_________元。
第四條 質押擔保的范圍包括因借款合同而產生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約定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因借款人違約而給債權人造成的損失和其他所有應付費用。
第五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條 質押期間,乙方有妥善保管質押物的義務,因乙方的過錯導致質物的價值減少的,應當:
。ㄒ唬┰诮杩钊巳柯男薪杩詈贤瑐鶆蘸螅曳较蚣追劫r償;
。ǘ┤缃杩钊宋茨苋柯男薪杩詈贤瑐鶆,乙方的賠償責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借款合同債務而部分或全部抵消。
第七條 非因乙方過錯導致質物的價值減少,甲方應在30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八條 質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轉讓、兌現、再質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質物。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兌現質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償其所擔保的債權。
第九條 甲方以債權、存款單或其他有價證券出質的,其兌現日期先于還款日期的,乙方有權選擇下列任何一種方式處理:
。ㄒ唬┑狡趦冬F用于提前清償貸款;
(二)轉換為定期儲蓄存單繼續用于質押;
。ㄈ┯靡曳秸J可的等額債權、存款單調換到期債券、存款單。
第十條 質押登記
。ㄒ唬┮罁嚓P法律規定必須辦理出質登記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5日內到有關機關辦理權利出質登記手續。
。ǘ┵|押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進行變更登記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在登記事項變更之日起15日內到有關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第十一條 質權的實現和消滅
。ㄒ唬┙杩钊藷o論何種原因未按借款合同約定履行到期應付債務(包括因借款人或擔保人違約而由貸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債務或債權人按照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宣布解除合同而產生的損害賠償),質權人有權直接變賣、拍賣質物或將質物折價清償所擔保的債權。如果采取變賣或折價方法處分質物,變賣價格或折價金額由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質權人應采取拍賣的'方法處分質物。
(二)處分質物所得款項在優先支付質物處分費用和本合同項下出質人應支付或償付給質權人的費用后,用于清償借款合同項下的債務。
。ㄈ┵|權因以下原因而消滅:
1.主債權消滅;
2.質權實現。
質權因主債權消滅而消滅的,質權人應將其保存的質物及權利證書交還出質人。
第十二條 締約過失和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簽訂后,出質人拒絕或拖延交付質物,致使質押不能生效的,構成締約過失,出質人應對質權人承擔質押擔保范圍的賠償責任。
。ǘ┫铝惺录患礃嫵少|押人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
1.因出質人的原因導致質押無效;
2.出質人以任何方式(作為或不作為)妨礙質權人根據本合同有關約定處分質押物。
。ㄈ┰诎l生上述違約事件或締約過失的情況下,出質人負有締約過失或違約責任,質權人有權采取以下一項或多項措施:
1.解除與出質人之間的借款合同或宣布借款合同提前到期;
2.要求出質人賠償質權人因出質人違約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或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于質權人遭受的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本金、利息和費用的損失);
3.僅需通知,將出質人在質權人以及中國銀行其他機構處任何賬戶內的資金或對質權人以及中國銀行其他機構享有的債權與質押擔保債權相抵消。
第十三條 費用
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質物有關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項下的登記、公證費及質物的保險、運輸、倉儲、保管、估價、維修、保養、處分等費用),均由出質人支付或償付。
第十四條 權利放棄
質權人給予出質人的任何寬容、寬限、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質權人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不應視為質權人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也不免除出質人在本合同項下應承擔的任何義務。
第十五條 合同的修改、補充和解釋
。ㄒ唬┍竞贤涬p方書面同意,可以修改或補充;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二)本合同的未盡事宜,應按照本合同所擔保的借款合同的有關條款解釋或辦理。
。ㄈ┍竞贤魏螚l款的無效均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
第十六條 爭議解決、法律適用和管轄
本合同的一切糾紛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糾紛,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在協商無效時,雙方同意采用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借款合同約定的人民法院起訴,通過司法程序解決。
2.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與訴訟或仲裁有關的所有費用均由保證人承擔,但法院判決或仲裁委員會裁決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七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下列條件滿足后生效:
1.合同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
2.出質人本合同第五條質物清單所列質物交付于質權人。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由出質人執_________份,質權人執_________份,_________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質人(簽章):_________ 質權人(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時間及地點:_________
貸款合同書6
甲方(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丙方(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因資金周轉需要,乙方現向甲方借款,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根據《合同法》、《擔保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達成如下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1、甲方貸款人民幣(大寫)給乙方,金額為:¥元。
2、貸款期限為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3、乙方承諾自借款之日起每月支付的利息;付利息,貸款到期一起還利息。
4、乙方自愿承擔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等。)因乙方逾期償還貸款本息而使甲方實現債權所發生的費用。
5、丙方自愿對乙方的貸款及利息承擔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為本合同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擔保范圍包括貸款本息及甲方為實現債權而發生的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等)。)。
6、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任何爭議應通過本合同簽署地的`法院訴訟解決。
7、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8、乙方和丙方應向甲方提供身份證復印件,該復印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注:本合同簽訂時,甲方已將上述貸款實際支付給乙方,乙方不再開具收據。
甲方(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
丙方(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署地點: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年___月___日
貸款合同書7
貸款方(以下稱甲方):
身份證號:
住址:
聯系方式:
借款方(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聯系方式:
乙方為進行生產(或經營活動),向甲方申請借款,甲方已經審查批準,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將貸款人民幣_________元,發放給乙方。
第二條 借款的利息為_______。
第三條 貸款期限
乙方對貸款使用期限為_______年,貸款期限自簽訂貸款合同之日起計算。貸款本金分兩次發放,第一次從簽訂合同之日起______日內到位,第二次在簽訂合同之日起_______個月內到位,每次發放金額各占貸款總額的50%。簽訂合同_______年之日歸還貸款本金。如乙方不能按照期限歸還貸款本金,將由擔保方即丙方負責還款。
第四條 甲方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乙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乙方應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
第五條 甲方應在合同生效日起____個月內,按期按合同規定數額向乙方提供貸款。
第六條 保證
(一)乙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二)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三)乙方有義務接受甲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
(四)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后,有向乙方追償的權利,乙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第七條 罰則
如乙方不能在規定時間內開展業務,或是向甲方提供的情況、報表及其他資料不真實,或者有違反合同有關條款行為,甲方將向乙方發出警告。在收到甲方警告后,乙方在_______個工作日內不能糾正時,甲方可要求乙方返回已發放的全部貸款,并要求乙方按商業貸款計算利息(時間自收到貸款之日開始計),并收取每天貸款總額千分之一的罰金。如乙方在發生上述情況時拒不執行合同,甲方可依據情況,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并且將由丙方承擔歸還貸款本金、商業利息和罰金,若丙方拒不執行,將接受經濟、法律、行政的處罰。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
(一)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二)未經甲方批準,不可延長貸款期限和更改經營項目,如違反合同規定,將按照合同第七條處罰。
(三)甲、乙任何一方,如需變更本合同的條款時均應及時通知對方和丙方,并經三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四)甲、乙任何一方需解除合同時,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和丙方,并就合同解除后有關事宜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解除合同的前提條件是歸還全部貸款本金。
(五)在規定貸款時間內,乙方因不可抗力發生改變經營方式、出兌或停業等情形時,乙方應歸還貸款本金,若乙方不能還款,應由丙方負責還款,違約責任見第七條。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變更住所、通信地址時,應在變更后______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其他兩方,否則將按惡意違約處理,按第七條罰則處理。
第九條 爭議解決辦法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果發生爭議,雙方應該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本合同后附擔保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與擔保合同相抵觸時,由甲方負責解釋。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各一份。
甲方(簽名蓋章):
日期:年 月 日
乙方(簽名蓋章):
日期:年 月 日
貸款合同書8
本協議由ABC公司(簡稱“借款人”或“借款方”),____________國公司,與____________銀行(簡稱為“銀行”),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訂立。
此證:
鑒于借款人已向銀行要求基于本協議規定的條件和款項,向借款人提供一筆本金為壹佰萬美元(US¥_______________的定期貸款);
鑒于銀行已準備基于本協議規定的條件和款項,向借款人提供此項定期貸款;
據此,以雙方相互承諾為對價,就下述內容達成一致:
第一條定義
1.1基于本協議之目的,下列詞語可定義為:
“營業日”:指位于____________銀行開始正常銀行業務的任何一天,以及____________同業銀行拆借市場進行美元拆借交易的任何一天。
“承諾”:指銀行在本協議生效日即承擔向借款人貸款的義務。
“____________”:指位于____________的信貸銀行國際分部。
“美元”:及“¥”符號,指美利堅合眾國的法定貨幣及與本協議項下所有支付有關的現匯。
“違約事件”:指依本協議第八條中所列舉的所有事件。
“擔保人”:指____________銀行。
“負債”:任何人或借款人的負債是指依據______國通常接受的會計準則所包括的在債務被確認之日該人或借款人之資產負債表負債一側所表明的確定負債的全部債務項目,其也包括其他被承繼或被擔保的,或屬借款人次要或偶發的債務(有別于在托收過程中文件背書)在內的債務及負債,無論是源于任何協議所引起的負債或是提供款項及預付款項或其他方式引起的負債均屬此范圍。
“分期會款日”:指根據4.1的規定協議生效之日起計達18個月,24個月,30個月,36個月,42個月,48個月,54個月和60個月之日。
“付息日”:是指每一個計息期的最后一日。
“計息期”:指自協議生效日起個月這后止的一段期間,第一計息期自上一計息期最后一日始,到借款人所選擇的三個月后或六個月后止,但是(I),如果每一計息期的最后一日不是銀行營業日者,則順延到下一個營業日,或(II)假若一個計息期早于或晚于分期付款日開始或截止,則計息期將在該分期付款日結束。
“利率”指依2.4、2.6和2.7中規定,或另有規定的利率。
“貸款機構”:是指國際銀行機構,或根據其意愿隨時指定的分行、分理處、分支機構或支行;貸款將自此類機構發放,且未償付及全部償付款項亦由此類機構收取。
“貸款”:指依本協議2.1.款規定由銀行向借款人發放的貸款。
“票據”:指由借款人開業以銀行為指定付款的依附錄A基本內容的期票,其證明因銀行依本協議向借款人發放貸款而產生的借款人對銀行的負債。
“人”:指任何自然人、公司、商號、團體、政府、政府機構或除借款人以外的任何以個人、團體或其他名義的實體。
第二條貸款
2.1承諾
根據本協議規定的條件和款項并基于借款人作出的陳述與保證,銀行同意通過其貸款機構借出,且借款人也同意借入本金為壹佰萬美元(¥____________)的貸款。
2.2釋放
自協議生效之日起,依協議第六條規定,銀行應向借款人在紐約指定的賬號匯入協議約定的數額款項。如借款人未能完成第六條中規定的貸款先決條件,則銀行無義務提供此項貸款。
2.3還款、支付利息及計息期的確定
借款人同意依照協議規定的利息率,在付款日,分八期償還貸款本金。借款人應就其選擇3個月或6個月利息期的結果,在利息期償付之前5個營業日(第一個利息期除外),通知銀行。如果銀行未收到上述通知,則下一利息期的長度與上個相同;假若一個計息期早于或晚于分期付款日開始或截止,則計息期將在該分期款日結束。
2.4利率的確定
依照協議規定每一計息期的利息應為百分之一點五(1.5%)。此利率加該計息期償付前兩日,倫敦時間11:00AM,倫敦同業銀行拆借市場的利率。
2.5票據
借款人償還本金的義務應由借款人的期票證明,其基本格式應參照附錄A,并符合本條(2.5)的規定。票據應(I)以本協議的生效日期為期票出具日期;(II)依銀行指令支付與貸款本金相等的款項;(III)分為相等的八期,每一期在分期付款日到期;(IV)依規定利率償付到期未付的本金部分的利息,依每一計息期在付息日償付。
2.6替代基礎
在利率是依2.4款規定確定時,(I)銀行應確定利率已定而本金尚未償付的那一期利息期的美元無法在倫敦同業銀行市場上拆借到或(II),在某一確定利息期,其原先規定的利息,即從倫敦同業銀行拆借的利息無法正確反映銀行的費用時,銀行應在該計息期生效第一天之前至少一個營業日,以電傳、電報或電話方式、將銀行作出的決定通知借款人。在此通知后的30天內,銀行和借款人應通過友好會談確定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基礎(簡稱為“替代基礎”)。如果在此通知后的30天內銀行和借款人商定了替代利率,該利率應具有追溯力且自該利息期的第一天起生效。如果在此通知后的30天內,銀行和借款人未能就替代利率達成一致,銀行應以書面形式向借款人出具一份銀行為獲得該利息期內貸款所就負擔利息的文件,應當明確的是銀行的利息率應與1.5%的相同,上述利息若確實影響了銀行籌集該利息貸款的費用,則新利率處該利息期的第一天起就有效。銀行應向借款人提供其獲得貸款的途徑及為獲得此貸款而支付費用的證明。在收到銀行有關利息率或為獲得貸款而支付的利息的通知后,借款人有權依據4.7的規定,將貸款和本票中尚未支付的本金的全部(不是部分),加上自此預付日起計算的利息,一次性地先行償付銀行。
2.7過期未付本金的利息率
在借款人未能償還根據貸款合同和本票的規定應償還的款項時,借款人應根據要求向本票持有人支付利息,利息從應付款日起計算,到實際付款日止。每一年的利率以下列中較高的為準:(I)在借款人未能按期償付本息的利息期的上一利息率的基礎上再加上一個百分點(1%),或(II)在借款人未能償付之日的倫敦同業銀行拆借市場上的上午11:00,主要銀行所出具的貸款利率報價的基礎上再加2.5個百分點(2.5%)。銀行應以正確的書面方式中電傳通知借款人確定的利息。在不損害本條規定的銀行的權利以及準據法允許的前提下,借款人同意補償銀行因為借款人不及時償還貸款或本材料規定的本金或利息,或其他費用,如銀行為遵守出貸承諾可為獲得貸款款項而產生的損失。為此,銀行應出具一份標明損失和費用的證書。
2.8計算,終局決定
所有償付的利息以360天為一年,按實際用款天數計算,銀行對每一期利息率的確定都對各當事方有約束力。
2.9收入的利用
(A)貸款收入應用作____________(確定用途)。
(B)銀行提示借款人,借款人確認其了解根據美國聯邦儲備系統管理委員會的政策,國際貸款只能資助美國以外的非美籍企業。借款人確認貸款收入將只被用于資助美國以外的業務。
第三條信用證
3.1信用證
為支持并擔保借款人履行本合同及本票項下的義務,擔保人應按照附錄2(保函)的格式向銀行出具一份備用信用證。該保函的金額應為____________,且有效期應在償付貸款日后一個月的第一天為止。
第四條付款
4.1付款
根據合同和本票的規定,借款人對應向銀行償付的貸款不得抵消、反拆并可處由兌換,付款應向____________的貸款機構支付,不遲于當地時間(____________時間)上午10:00。一旦應付款日為非營業日,則自動順延到該日后的第一個營業日。在計算利息和金額時應包括這一日和下一個營業日。
4.2以美元付款的義務
根據本合同和本票規定,應由借款人償付的本金和利息應以美元支付,而無論于何種法律、規則或制度,也無論是現有的或根據任何管轄權將可能會影響此項義務的履行。此義務也可通過償付或訴訟方式予以保護。此項以美元付款日的義務應是通過訴訟可以強制執行的,并且不受其他裁決的影響。
4.3借款人部分提前付款的權利
在任一利息支付日,借款人有權在提前30天以書信或電傳通知(不可撤銷的通知)銀行后,有權將本金和利息,部分地或全部的提前償還。每一部分的預先償還額應不少于____________美元,且按倒序償還。提前償還部分不得再借用。
4.4補償
借款人應對基于下列原因而使銀行產生的費用和損失(包括利潤損失)進行補償。(銀行的損失和費用包括但僅限于:銀行在利息低于合同的規定而為組織貸款而所付出的成本、費用和損失)(A)貸款未在該日簽字;(B)在利息償付日以外進行的償還和提前償還。銀行應將這些成本,費用和損失制成證書,發送給借款人。這一證書,如果沒有明顯的計算或轉交上的錯誤即應有約束力。
4.5稅務
(A)所有票據面額、貸款本金和利息,以及與本協議和借款人開具票據有關的應付款項的支付應是不附帶任何費用且是完稅的,由______國或任何部門、機構、政治分支上權力機關或某一組織的成員所強制、劃撥、征收或募集的(就本協議、貸款、票據、協議登記、監證或其他法律手續的履行、協議生效以及本金、利息、費用或有關的其他款項支付而引起的)現在或將來的所有所得稅、印花稅及其他稅費、費用、強制貸款及預提費用不得減少全部應付款項,上述費亦包括罰息和罰款;(以下綜稱“稅務”)。如果任何稅務被強制征收,則借款人須向銀行支付必需的額外費用以保證銀行得到在票據中說明而不含稅務的凈等額款項。所有稅務應由借款人在罰款日期之前支付。在依適用法律支付稅務之后45天之內,借款人應將完稅原始單據轉交銀行,如無法轉交單據,則應向銀行提交可含滿意的形式或內容的支付證據。
(B)借款人將保護銀行或票據持有人受侵害并向該方依其要求償還已實際支付的任何稅款。
4.6增加費用
要本協議期間,任何適用法律、法規及規定的變化,或負責解釋或管理的政府部門作出的解釋或管理的變化,或財政或金融機構的指令的變化(無論是否有法律效力)將引起對于銀行支付貸款本金或利息、票據金額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其分款項的稅基的變化;或強制、修改或承擔任何儲備金、特別儲蓄及或對資產、基于賬戶或擴大信貸的儲蓄類似要求;或強加給銀行或倫敦同業銀行市場任何其他對本協議、貸款或票據產生影響的條件,或可能導致銀行貸款或維持貸款的費用增加,或減少銀行應收取款項的結果,在這類情形下借款人應向銀行依其要求支付此類附加款項以補償銀行增加的費用或的收入。由銀行出具的確定其補償必要額度的證明應先行送交借款人,除非有計算或傳遞方面明顯的錯誤,則該證明將最終作為確認文件并確定補償金額。
4.7法律變更
無論是否有其他規定,在任何適用法律、法規及規定的變化,或負責解釋或管理的政府部門作出的解釋或管理的變化,從而引致銀行(1)承諾;或(2)發放貸款或維持貸款的行為成為不合法的情況下,銀行應通知借款人并以書面形式向借款人遞交有關此類變更的證明;谟摄y行向借款人作出的有關此變更的通知,銀行的承諾即終止,且全部貸款本金和未付票據款項,連同利息和依本協議應向銀行支付的所有其他款項均須于此類變更之日后繼的計息日或依銀行規定更早的日期完成支付。
第五條陳述與保證
為使銀行加入本協議并發放并維持貸款,借款人特向銀行作出下列陳述和保證。
5.1組建公司及資格
借款人是依______國法律組建、有效存續及具良好信譽的(特定實體形式),且其以自有資產組建并經營業務,并依財產所有者之特性或業務經營必需某種資格時在各管轄取得此類資格。
5.2能力和權力
借款人有充分的權力參與協議,借貸資金,簽署票據并承擔由此而產生的義務;上述全部行為均經適當和必需的法人行為所授權。
5.3同意與登記
任何人基于本協議及票據的履行、送達、執行、有效性或強制性或支付所要求的所有授權、同意、批準、登記、宣告、豁免及特許(除在此時中央銀行許可匯付外匯并不適用的情況之外)均須完成并產生法律效力。
5.4合法性和強制性
本協議和其附屬條款的執行的票據構成依______國有權法院的規定對于借款人的合法、有效并肯約束力的強制性義務。
5.5其他附屬文件
本協議和其附屬條款的執行和送達,以及上述要據的出具,均不導致因以借款人為一方或由借款人作郵或其財產受到約束的契約、協議、指令、判決或文件涉及的,或借款人基于備忘錄或公司章程規定的條款和條件的違犯,對于借款人財產的留置權、托管或不動產債權的產生,某種過失(通知或時效已過或兩者兼而有之),或債務持有人宣布同樣應付債務的情況,而且亦不違犯適用法的任何條款規定。
5.6財務報表
借款人在____________,并與該財政年度末借款人損益報告有關并已將復印件送交銀行的資產負債表應是在保持一貫性的基礎上依______國通常所能接受的會計準則于期末日所準備出的,完整、正確及公正地反映該期間現時財務狀況和期末經營成果。在當日出具的資產負債表內及說明之中不得帶有任何借款人直接或間接,固定費用或提成費率形式的重大債務;并且自出具資產負債表之后起,在借款人業務、財產狀況(財務方面或其他方面)及經營上不存在重大不利變更。
5.7重大不利條件
除自____________以書面形式由借款人身銀行披露的內容外,無論借款人的公司狀況(財務方面或其他方面)、經營以及借款人的財產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出現重大不利的影響。
5.8訴訟及其他
除以書面形式由借款人向銀行披露的內容外,不得有任何依據法律或衡平原則作出的不利決定將對借款人業務、財產及公司狀況(財務方面或其他方面)產生不利影響的未決訴訟、案件或司法程序(不論是否以借款人的名義)或對于借款人
的威脅、對抗或影響的存在。借款人不得違反嚴重影響借款人經營和/或公司狀況(財務方面或其他方面)的有關適用法律和/或法規,以及任何以借款人為一方或借款人受其約束,其違約可能對借款人的經營、財產或公司狀況(財政方面或其他方面)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契約、協議或其他文件。
5.9稅務
允許借款人依本協議和票據為條件基于票據完成所有支付義務,向銀行的償付應是不附帶任何費用并且是完稅的,而且銀行所收到的償付款項不含任何稅務。借款人依本協議支付全部稅務。
5.10文證稅務
本協議、票據及擔保均不含任何印花稅或文證稅務或其他類似費用,其包括但不限于______國或任何政體分支或征稅權力機關的注冊記稅,依擔______國的稅務法典征收的印花稅除外。
5.11豁免
借款人先在承擔協議項下義務及其債務,且借款人就本協議收票據簽署及履行構成私人與商業行為而非政府與社會行為。借款人及其財產不得享有與本協議義務相關基于主權或由于對銷債務、訴訟、判決或執行會產生的豁免權利。
5.12權利
借款人對于其反映于____________,依本協議第5.6款由借款人出具的資產負債表和相關說明之中的財產及資本,以及在出具資______產負債表前后借款人取得的全部財產及資本享有良好的可以出讓的權利;而且這些財產或資本,除依第5.6款所述最近的資產負債表和相關說明中披露者外,均不得含有留置債權(包括不動產抵押或證券權益抵押)。
5.13稅務
借款人應申請依法律、法規或對于借款人或其資產有稅務管轄權的各政府部門或征稅權力機關發布的命令所要求的退稅。借款人已付,或已約定支付與或可能與上述退稅有關的全部稅款、費用和其他政府費用;除此類稅務之外,如有借款人所收取的稅款,則將作為基金儲蓄(依______國通常所接受的會計準則)。在借款人賬目上有關稅務的費用、孽息、儲備金(依______國通常所接受的會計準則)是適當的。借款人知曉,除向銀行提交的財務報告所披露的內容外,其不存在任何重大稅務款項,并且對任何稅務支付時間的延長均屬無效并不得提出此類要求。
5.14不利合同及指令
除以書面形式向銀行披露的內容之外,借款人不得作為對其經營、財產或公司狀況(財務方面或其他方面)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合同、指示、委托書、公司內部細則中其他限制合作文件或由任何人所作出的指令、法令或判決(以下簡稱限制性文件)的一方或受其約束;或不履行遵守或完成此類限制性文件包含的任何義務或條件。
5.15同等履行
依本協議借款人的義務與票據中規定的借款人的義務排列在支付次序方面以及與所有其他借款人債務方面至少是同等的。
5.16法律形式
本協議,票據及擔保依______國法律具有適當的法律形式,而且依其各個條款賦予強制力以強制程序在______國法院對抗借款人。
5.17擔保人
擔保人依______國法律組建并具有良好聲譽,而且其具有全部能力、授權和法律權力依擔保承付債務、簽署擔保文件以及履行和遵守擔保文件條款;在擔保文件簽署之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有效并對擔保人義務在______國有管轄權法院依擔保條款而具有強制力。
第六條貸款條件
6.1在付款或付款日以前,本協議項下銀行貸款義務的履行取決于借款方履行本協議規定的全部義務并以銀行滿意的方式滿足下述先決條件:
(A)銀行收到經正式簽署的貸款本金的票據;
(B)銀行收到經正式簽署的擔保書,其形式和內容應為銀行所滿意;
(C)(1)借款方遵守全依從本協議對其有約束力的所有條款、約定事項和條件;
(2)借款方在得到貸款及得到貸款以前沒有發生違約事件,并且隨著通知的發送和時間的流逝,也未構成違約事件;
(3)第5條中的聲明和保證是真實的,并且猶如借款當時所作的聲明和保證一樣;
(D)借款方和擔保人已得到借款所要求的與本協議、票據和擔保書有關的必要的政府同意,其中應包括允許借款,貸款的利用,以美元償還本金的時間表,貸款利息,根據本協議和擔保書的條款產生的票據事項,及所有其他的預定支付和與預定交易有關的另外應該支付事項。所有這些應是完全有效的;
(E)銀行收到借款方(中央銀行)同意借款和借款方依據本協議和票據接受美元匯款的經確認的許可證副本;
(F)銀行收到借款方和擔保人采取法人行動授權簽署本協議、票據、擔保書和借款的經確認的文件副本,應該包括前述2項所指的政府同意的文件副本和銀行合理要求的其他文件的副本。采取法人行動的形式和內容應使銀行及其律師滿意;
(G)銀行收到律師意見書:
(1)借款方律師應基本上依照附錄3的格式,并且對銀行要求的其他合理事項使銀行滿意;
(2)銀行的______國特聘律師,對銀行要求的有關本協議的事項包括并不限于,依據本協議票據和擔保書的有關條款對強制執行性提出意見書;
(3)銀行所要求提供的其他律師意見書;
(H)銀行收到每個參與人的權限證明:
(1)代表借款方在協議上簽字的證明;
(2)代表擔保人有擔保書上簽字的人的證明;
(3)代表借款方簽署票據有人的證明;
(4)在本協議要求和允許的聲明、報告、證明和其他文件上簽字并作為借款方代表實施本合同的人的證明;
(I)銀行收到根據上述H條款被任命的每個人的經確認的簽字樣本;
(J)銀行應得到依本協議為預定的交易而合理要求的一部分和更多的資料和文件,包括組建記錄,并且這些文件須經適當的法人權力機關的確認方可。
第七條約定事項
借款方借款,應交付所有的票據并且履行下述所有其他的義務,但銀行以書面形式另外同意的范圍除外;
7.1財務報表
借款方應在每個會計年度的半年結束后不超過60天之內向銀行提交未經審計的資產平衡表和損益表,并且要全面正確地闡明和公平陳述財政狀況。
7.2報告
(A)借款方在違約事件發生后的五天之內,無論如何都要盡可能快地向銀行提交報告,或者在隨著通知的發送和時間的流逝,一個事件將構成違約事件時,或者在提交報告日,一個違約事件正在繼續,借款方的管理人應在報告中詳細闡述這一違約事件及借款方計劃采取的有關行動;
(B)借款方應向銀行提交銀行在任何時候合理要求的其他資料、報告或聲明,并且允許銀行或它的代理人在任何合理的時間檢查借款方的財產,并檢查、審計、審查借款方的賬簿或記錄和提取摘要。
7.3平等待遇
借款方本協議項下和票據項下的義務至少應和借款方其他有關的所有債務處于平等優先受償地位。借款方不應在現在或將來其他債務,留置權,保證或其他費用(在正常商業活動中的信托收據除外),除非擔保產生的.利益和借款方在協議和票據項下義務同時平等和有比例地擴大。借款方保證遵守所有適當的有管轄權的當地法律以使借款方在協議和票據基下的義務與其他債務至少處于平等地位。
7.4保持同意和登記
借款方應該并且主動遵守其適用法律,及根據銀行任何時候有關,本協議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和票據事項;所要求和期望的獲得政府機構的同意,許可,批準或授權及進行登記,并采取所有必要的適當的行動確保已獲得的所有同意、許可、批準、授權和登記的繼續有效;借款方在獲得貸款后的90天內向銀行交付(中央銀行)貸款登記證書(和投資委員會第37項批準書)的經確信的副本。
7.5保險
借款方得在任何時候用自己的費用投保,并隨時在征得銀行的合理同意時對可接受為保險財產的所有建筑物或借款方的財產的一部分投保,借款方應用這筆保險費用不類似經營和擁有類似財產的公司在與借款方基本相同的經營領域慣有的風險向負責任的并且聲譽好的保險公司或組織對其財產投保。
7.6存繼、商業行為
借款方將維持和繼續它的法人地位的存在,保持和現在一樣的業務經營、正常的商業行為所必要的和合乎需要的權利、特權及特許權,在經營中為了維持好的經營秩序和狀態所需的和必要的財產,遵守所有適用于任何法人的法律和法規,以及可能成為當事人一方并且其財產可能會受約束的任何契約、協議或其他文件的條款,而如果不遵守上述規定,將會對財政狀況造成嚴重的不利影響。
第八條違約事件
8.1如果發生下列一種或更多種違約事件,或該違約事件正在繼續(不管該違約事件的原因是什么,或者是自愿的或非自愿的,或者受法律實施的影響或根據任何法院的判決、命令、或者任何行政或政府機關的命令、規則、法規和法令):
(A)借款方未能根據本協議條款和票據支付貸款本金和應計的利息或票據,或其他任何應付款項,當根據協議條款規定的相同貸款到期和應支付時(不管是否到期,都應根據協議通知提前償還或其他):或者
(B)借款方沒有履行和遵守協議或票據中的任何其他條款,約定事項或雙方達成的一致;或者
(C)借款方所作的任何聲明和保證及其在根據協議交付的任何證明、報告或意見中的聲明和保證補充證明是不正確的或者在一些重大方面有誤解;或者
(D)任何登記、政府的同意或批準或與本合同有關的要求事項、票據和擔保等滿期或終止、廢除或以任何方式修改或歸于無效;或者
(E)借款方或擔保人非法履行它要票據和擔保書中設定的任何義務和其他預定文件中的既定事項;或者,
(F)擔保人拒絕履行或者修改它在擔保書中的義務;或者
(G)借款方或擔保人沒有到期或在適當的寬限期內償還債務;沒有遵守或履行能證明債務存在和為債務作保的任何協議中規定的條款約定事項或達成的一致;如果不履行的如果是加速償還,或者允許持有人加速履行部分義務,到期支付和其他義務,不管是否加速償還發生或這些違約被放棄;或者,
(H)借款方或擔保人被裁定破產或無償債能力,或在貸款到期時書面宣告無償債能力,或為債權人的利益進行了轉讓,借款方或擔保人為了全部或者部分財產申請或同意接收者、受托人或類似的官員的選定;這樣的接收者、受托人或類似的官員沒有借款方或擔保人的申請和同意而選定并且這種選定將連續存在14天并不可撤銷;借款方或擔保人(根據請求申請、答辯、同意和其他)已開始無力償還貸款、破產、破產整頓,整理財產、再調整,解除債務,清算并依照法律和管轄權進行有關的類似程序,或者開始一些針對借款方和擔保人的程序(依據請求、申請或其他),并且這種程序14天期限內不開始進行;簽發判決書、令狀、拘留證或執行文書及辦理其他手續,或者沒收借款人或擔保人的部分財產,并且判決書、令狀、及類似手續在簽發或沒收財產后十四天內不能被解除或撤銷;或者
(I)針對借款方的有關貨幣財產的終局裁決,如超過____________美元或數量上相當,應在終局裁決日或以后的任何時候做出,如果在裁決登記后十四天內,裁決沒有被撤銷,履行或執行,就中止未決上訴狀態,在中止期滿后十四天內,裁決沒有被撤銷,履行或執行,就中止未決上訴狀態,在中止期滿后十四天內,裁決不能被撤銷或履行;或者
(J)借款方或擔保人的全部或部分基本財產被宣告沒收、押收或被撥用、或經政府授權(依照法律或事實上)這些財產的保管和控制被其他人或實體承擔或意欲承擔,借款方和擔保人不能再通過任何人或任何實體對它的全部或部分財產實施管理控制;
則前述任何違約事件的發生和繼續,將導致貸款銀行發生貸款的立即終止,銀行可以宣布貸款本金和應計利息及票據立即到期并且應該支付,由此,貸款本金和應計利息和其他應支儲的款或任何種類的通知,所有這些都已經借款方明示放棄,只要8.1款中H項說明的任何違約事件發生,貸款和票據將立即到期并應支付,不需要對借款方再行宣布或通知。
第九條管轄地
9.1管轄權
借款方同意凡是因其違約而引起的有關本協議、票據及其他預定文件或即定事件的法律訴訟及判決的執行都可在____________法院提起,或在____________國的任何法院或其他的地方法院提起,銀行可以選擇行使管轄權的法院,并且在本協議簽署和交付后,借款方應不可撤銷地和無條件地服從這一管轄。
9.2傳票
借款方不可撤銷地無條件地委托、指派和授權____________公司(位于____________)作為它的代理行為其收受在____________提起的有關本合同和票據的任何訴訟的傳票。借款方同意代理行沒有就送達通知借款方時將消弱和影響基于上述事項就任何訴訟而作出的送達和裁決的有效性。借款人進而不可撤銷地同意傳票從上述提起訴訟的法院用掛號郵件,通過航空郵寄,郵資已付,按照10.5條中指定的借款方地址送達給借款方,然而前述事項不能限制銀行用法律許可的任何方式傳喚。借款人聲明和保證,只要銀行遵守本協議和票據,它將為了便于在銀行在任何法律訴訟時送達傳票和辦理其他法律手續在加利福尼亞保持一個正式的使銀行滿意的指定代理行,并且保證答復銀行用書面形式提出的關于代理行的身份和住所地的咨詢。
9.3裁判地點
借款人在法律允許的最大限度內,不可撤銷地放棄對現在或以后的____________提起的以任何方式起因于或與本協議或任何票據有關的訴訟或審理程序指宣誓審判地點提出異議,對在上述法院提起的訴訟,不可撤銷地放棄從出庭不便為理由而提出的請求。
第十條其他
10.1協議的完整性
協議的全部有附錄,均構成協議完整的部分及屬于各方之間民諒解的內容,并取代先前有關這一事項的所有協議和諒解。
10.2費用
不管貸款是否支付,借款方應憑要求即付給因銀行發生的所有合理的費用(上述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銀行特聘的美國律師或其他律師的費用,與下述B項中確定的有關費用,銀行的其他律師的費用,獨立會計師和其他專家的費用,通訊、旅差和所有其他雜費),以及與下述各項有關的費用:
(A)談判、準備、簽署和交付協議,協議、票據及其他預定文件和既定文件的管理,以及協議的任何修改、變更、放棄和同意;
(B)協議和票據的執行;
(C)如果一個違約事件發生并正在繼續時(不管銀行是否發出了違約事件的通知或采取了其他有關的行動),對協議的管理。
10.3不可放棄
銀行沒有或遲延行使本協議項下的權利應視為放棄上述權利,單一地或部分地行使上述權利應不排除以任何其他方式行使或進一步使上述權利或其他權利。借款方對本協議或票據的任何條款的放棄和民意除非經銀行書面同意和簽署意見,都是絕對無效的。上述放棄和同意只是在特殊情況下為了特定的目的時才有效。在任何情況下,如果借款方沒有得到通知或要求,借款方在類似或其他情況下將有獲得其他的和進一步的通知和要求的權利。上述權利和要求是累積的,而且不應授引法律構成排他性的權利和要求。
10.4繼續有效
借款方宣布的聲明和保證,在貸款支付時仍然有效,借款方在2.7條、4.2條、4.4條、4.5條、4.6條、10.2條項下的義務在償還貸款和取消票據時繼續有效。
10.5通知
任何根據本協議或票據的通信、要求或通知在正式傳遞時應以書面形式或通過電傳或有效的電報方式,格式如下:
對借款方:對貸款銀行:
致:致:
電傳號:_______________電傳號: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對任何一方來說,如果有了另外的地址應該用書面通知方式對其他各方講明。所有郵寄的從一國到另一國的通知應視為一級的航空郵件寄送,郵資已付。除非有另外規定,所有以掛號航空郵件郵寄的通知和要求,在它們被寄出后8天視為收到,電傳方式傳送的通知和要求發送時間即視為收到時間。
10.6準據法
本協議、票據及本協議項下各方的權利和義務適用____________法律并依該法律進行解釋。
10.7條款的可分割性
本協議中任何管轄區域禁止或不能執行的任何條款就該管轄區而言,在上述禁止或不能執行限度內無效,并不使協議的其他條款無效,或者影響該條款在任何其他管轄區內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
10.8繼承者和受讓人
本協議對借款銀行及它們各自的繼承。
10.9語言
借款方發出的所有通知、要求、請求、聲明或其他通信都應用英語。除了根據本協議規定交付的財務報表不使用英語外,所有文件都應附有經確認的英文譯本。在原始文件和英文譯本發生沖突的情況下,不論為何目的英文譯本將被視為正確的有約束力的文本;
10.10標題等
本協議的不同條款和分條款的標題,僅供查閱方便之用,不構成本協議的一部分,也不影響本協議任何條款的含義和解釋。
10.11會計術語
所有的會計術語不在此作專門定義,應和5.6部分中所指的準備財務報表時適用的會計準則一樣,依據普遍接受的會計準則解釋。根據本協議須提交的所有財政數據也要根據這些準則準備。
10.12修改
除非銀行書面同意,本協議或票據的任何條款不得修改、變更、補充、撤銷或解除。
10.13副本
本協議應由各方當事人簽署任何數量的副本和分別在副本上簽署,經簽署和交付的副本中任何一份都是原始文件,但所有這些副本一起構成同一文件。
雙方于協議文首所述日期正式簽署本合同,特此為準。
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簽字人:__________________
信貸銀行:________________
簽字人: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合同書9
地址:
身份證號碼:
借款人(乙方):
地址:
身份證號碼:
鑒于:甲方向乙方發放貸款,甲乙雙方簽署此項抵押貸款合同。此《抵押貸款合同》約定,甲方向乙方發放貸款人民幣 元,乙方用以作為美國投資移民款項。為擔保《抵押貸款合同》項下債務本息及其它一切相關費用能得到按時足額償還,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或依法有處分權的 房產作為抵押物。
甲方經審查,同意接受乙方所有的或依法有權處分的財產作為抵押物,F甲乙雙方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平等協商,就下列條款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用于抵押的抵押物(總評估值:人民幣¥ 元)
1.1乙方所有的
1.2評估價:人民幣¥0元。
根據元
1.3 權屬證明:見附錄一
第二條 貸款數目及幣種
貸款幣種,金額,利率,期限如下:
幣種:人民幣
金額:(小寫)年利率:3%
期限:20xx年(貸款實際起止日期以貸款發放日為準)
第三條 抵押擔保的方式
3.1在《抵押貸款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甲方向乙方提供而未獲償還的貸款本息由乙方以抵押物在本合同第四條確定的抵押擔保范圍內承擔擔保責任;
3.2如甲乙雙方就《抵押貸款合同》項下的債務履行期限,利率,金額等達成協議變更有關條款,在乙方未能按照變更后的條款履行還款的情況下,甲方就依據變更后的條款,以乙方抵押物在本合同第四條確定的抵押擔保范圍內承擔擔保責任;
3.3倘若作為抵押物的的價值明顯低于其目前價值,致其不能抵償《抵押貸款合同》下債務本息及其他一切費用,甲方有權向乙方要求提供相應的足額抵押財產,如乙方無法在收到甲方通知30天內提供額外抵押資產,甲方有權收取并處置作為抵押物
第四條 抵押擔保范圍
本合同擔保的范圍包括《抵押貸款合同》項下的債務本金及相應利息,罰息,復息,違約金和有關費用:
具體包括:
4.1甲方根據《抵押貸款合同》向乙方發放的貸款本金及相應利息,罰息,復息,違約金和有關費用;
4.2 甲方行使抵押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公告費,送達費,差旅費等);
第五條 抵押物和抵押物權屬憑證的保管及責任
5.1抵押期間指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抵押貸款合同》項下債權時效屆滿期間:抵押期間,抵押財產由乙方或乙方委托的代理人保管,乙方及其代理人應妥當保證正常使用 。應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乙方不得做出任何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行為。如發生此類行為,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并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因恢復抵押物原狀或設定新增抵押所花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對在抵押期間處分抵押物的限制
6.1抵押期間,乙方無權擅自以出售,交換,贈與等方式轉讓本合同項下抵押物;
6.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移,在抵押或以任何其他不適當的方式處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第七條 貸款發放方式及日期
7.1甲乙雙方正式簽署該協議之后15個工作日之內,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全部貸款;
7.2貸款的期限從甲方發放貸款之日開始計算,到乙方歸還全部本息截至。貸款期限不超過20xx年。
第八條 貸款本息的償還
8.1乙方將以人民幣償還貸款本息,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的利息計算方法每半年向甲方支付利息。本合同期滿,乙方需要歸還全部貸款本金。
8.2乙方有權利提前歸還全部或部分貸款本金。
8.3如乙方選擇提前歸還全部貸款,該貸款合同的有效期將縮短,實際貸款期限的計算公式
8.4如乙方選擇提前歸還部分貸款,乙方的貸款數額將隨之減少。貸款利息以實際占用資金的數額作為計算之基礎。
第九條 利息
本合同項下貸款,自甲方劃撥貸款之日起,按貸款實際占用天數計息,每半年計息一次,計息日為每年的6月30日及12月31日。貸款利息以實際占用資金的天數作為計算之基礎。
第十條 貸款使用情況
在本合同有限期內,甲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想甲方如實提供情況和資料。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生效后,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表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2.1如乙方違背本合同第五條規定,因乙方行為直接危及抵押物,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止對甲方抵押權的`侵害行為,提供甲方可以接受的其他抵押財產,并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
12.2 如乙方違背本合同第六條規定,乙方擅自處分抵押財產,其行為無效,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止對甲方抵押權的侵害行為,提供甲方可以接受的其他抵押財產,并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
12.3在發生上述任一項違約情形時,乙方若不能按甲方要求提供新的抵押擔保,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抵押貸款合同》項下借款本金3%的違約金。若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則乙方還需賠償甲方的所有經濟損失。
12.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未按與乙方約定的日期和約定的金額將貸款放出,應根據違約金額,按實際違約天數每日向乙方支付萬分之一的違約金。
12.5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按時歸還貸款本息,甲方有權對預期超過10個工作日的部分,在原利率的基礎上每年加收2%額外計息。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按時歸還貸款本息超過60天,甲方需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收到書面通知后30天之內仍未歸還到期本息,甲方可以對所抵押的 進行處分,以市場價賣出股權和分紅,收繳貸款金額及所產生的利息,多余部分應當退還乙方。
12.6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按時歸還貸款本息,甲方還可以有權收取作為抵押物的 。
第十三條 抵押權的實現
依照《抵押貸款合同》約定的糾紛解決方式,按法律規定程序處理抵押物,處理抵押物所得款項,甲方有權優先受償,其價款超過《抵押貸款合同》項下乙方所欠債務本息及其他相關費用的部分,歸乙方所有,不足部分,甲方另行追索。
第十四條 抵押權的消滅
《抵押貸款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時或之前,甲方在《抵押貸款合同》項下向乙方提供的借款本息及費用獲得足額的清償時,抵押權隨之消滅。
第十五條 使用法律及爭議的解決方式
15.1本合同的訂立,解釋及爭議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5.2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同意按照《抵押貸款合同》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解決。
第十六條 抵押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名之日起生效,至《抵押貸款合同》項下債務本息及其他儀器相關費用全部還清時失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貸款合同書10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后,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書。
一、 甲方委托乙方向銀行聯系和安排約 萬元人民幣的貸款(具體借貸金額由銀行評估審批后確定),用于個人消費,乙方接受委托。
二、 甲方職責:1、 提供貸款所需的真實性資料。2、 積極配合辦理相關手續。3、 維護乙方權益。
三、 乙方職責:
1、 充分發揮資源優勢,認真負責加速辦理所有貸款手續,在銀行審批后,簽訂放款合同或辦理抵押登記即視為成功。2、 負責協調甲方與銀行的關系。3、 維護甲方權益。
四、 甲方需承擔的費用:
1、 利息(詳見甲方與貸款銀行間簽訂的相關合同、協議約定);2、 評估費(以票據為準);3、 訂金 元;4、居間服務費:甲方貸款總金額的'3%支付給乙方,甲方須在銀行貸款審批成功,在銀行簽訂放款合同或辦理抵押登記之前一次性將貸款總額的居間服務費支付到乙方。訂金沖抵居間服務費。
五、 違約責任:
1、 本合同生效后如任何一方擅自撤銷委托則視作違約。違約方即須支付人民
幣 元給守約方作為違約金。2、 銀行貸款審批成功后,簽訂放款合同或辦理抵押登記之前,甲方保證支付全部居間服務費給乙方,每延誤一天甲方按申請貸款總額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滯納金。3、如因國家政策調整及甲方未能達到擔保或銀行貸款條件造成銀行無法放貸的,乙方對此不承擔違約責任。
六、 其它:
1、 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在履約完畢后自行終止; 2、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
4、本合同內容雙方均有義務保守機密,不得擅自對外泄露;5、每筆貸款因不可抗力因素未能辦成退還全部定金。
甲方(簽字):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貸款合同書11
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與中國工商銀行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委托貸款協議。
一、甲方愿將自主使用的資金人民幣________萬元(大寫)存入乙方,開立委托貸款基金存款專戶,用于甲方指定的貸款項目,乙方負責在存入的資金額度內發放委托貸款。
二、委托貸款的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均由甲方在國家法律、政策允許的'范圍內根據具體情況核定。
三、用于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委托貸款,必須納入國家固定資產投資計劃,取得有權批準文件,方可辦理。
四、委托貸款項目由甲方審核指定,并附可行性分析報告、有關批準文件、企業財務報表等材料交乙方,由乙方或乙方代理人對委托貸款項目進行調查。
五、甲方指定的貸款單位在接到甲方或乙方的通知后,直接向乙方或乙方代理人申請辦理委托貸款,簽訂借款合同,并辦理貸款手續。
六、勞務費按月貸款余額的________‰按季從利息收入中扣收。勞務費收入甲方得____%乙方得____%。
七、委托貸款資金按借款合同規定從甲方匯出之日起計息,乙方負責按季把貸款利息和甲方應收的勞務費以及到期應收回的本金及時匯往甲方帳戶(________萬元以上用電匯),并開列清單(見清單樣式。若電匯請在資金匯出時同時將清單寄往甲方)。
八、本協議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業務終了資金結清,協議自動終止。
九、本協議正本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副本________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單位各執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章)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章)________________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合同書12
抵押權人(貸方):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發展商):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總則
合同三方經充分協商,一致同意并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訂本樓宇按揭抵押貸款合同(下稱“本合同”)。抵押人(即借方)同意以其與擔保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訂之“商品房預售契約”(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之全部權益抵押給抵押權人,并同意該“商品房預售契約”項下之房產向當地房地產管理局辦理房產抵押手續,以該房產抵押給抵押權人,賦予抵押權人以優先第一位抵押權,并愿意履行本合同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即貸方)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商品房預售契約之全部權益,作為本合同項下之抵押物(資料詳見附表),并接受擔保人承擔本合同項下貸款的連帶擔保責任。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貸款,作為抵押人購買抵押房產之部分樓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為其指定本合同的擔保人。
第二條釋義
在本合同內,除合同內另行定義外,下列名詞的定義如下:
“營業日”______________指抵押權人公開營業的日子。
“供款”______________指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之貸款本金利息。
“欠款”______________指抵押人欠抵押權人之一切款項,包括供款、罰息、有前的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商品房預售契約之全部權益”______________指抵押人與發展商簽訂的“商品房預售契約”內所應擁有的全部權益。
“擔保人”______________指與抵押人簽訂“商品房預售契約”的賣方。
第三條貸款
一、貸款金額:______________(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
二、期限_________年,由抵押權人貸出款項之日起計(借款日以借據日期為準)。
三、貸款年利率為_________%。在合同期內,如抵押權人按有關規定調整貸款利率時,應書面通知抵押人并按通知的規定進行調整。
四、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轉入抵押權人指定抵押人所購樓宇之發展商之賬戶。
第四條供款
一、供款按貸款期限以第一個月為一期,采用定額月金償還方式,共________期;
二、貸款日期在貸款日當月的十四日之前(包括十四日),則起供月為當月;貸款日期在貸款日當月的十四日之后,則起供月為貸款日的下個月;供款日為每月十五日。
三、月供款的計算:
還款期數
貸款金額×貸款期月利率×(1+貸款期月利率)
月供款額=__________________。
還款期數
。1+貸款期月利率)-1
依上式計算的每期供款金額按抵押權人簽發的《按揭供款通知書》執行。
四、抵押人必須在抵押權人指定之行所開立活期存款賬戶,在每月的十四日之前將當月供款足額存入或匯抵該賬戶。抵押人并特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從該賬戶扣收月供款、罰息及其他與該筆貸款有關之費用。如有變更賬號,須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第五條逾期利息及罰息
每月分期供款應繳收之金額,按本合同第四條第四點的規定辦理。如逾期未能足額交付當月供款,抵押人必須盡快補足,并同時向抵押權人交付逾期罰息,罰息額按貸款余額每日萬分之______復利計算直至付清。
第六條提前還款之規定
一、抵押人可在本合同執行期內任何一個營業日提前繳付剩余貸款,包括提前全部還清和部分還款,抵押人提前還款需提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不收取任何無關的費用。
二、抵押人提前還款需首先繳交提前還款日當月份的供款。
三、每次提前部分還款的金額不少于抵押權人之有關規定。
四、部分還款后,抵押人可選擇變更月供款金額或變更供款期限,并以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第七條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一、有關本合同所涉及之公證及抵押務案/登記/注銷費、律師費、保險費、手續費等費用,概由抵押人負責支付。
二、抵押人如不依照本合同之規定付清一切欠款,抵押權人進行追索而引起的一切費用,概由抵押人負責支付。
三、抵押人需負責繳付當地政府部門對抵押房產所征收的一切費用。抵押人如不繳交而由抵押權人為保障其本身權益而先支付者,抵押權人可將已墊付的費用并入抵押人欠款內,向抵押人進行追索。
第八條房產抵押之規定
一、本合同項下之房產抵押是指:
1.即地產之權益抵押
即抵押人簽訂“商品房預售契約”經監證之后,由抵押人將該商品房預售契約所應擁有之全部權益以優先第一位抵押給抵押權人。
2.房產抵押
即抵押人將其所簽訂“商品房預售契約”項下以抵押人名義購買之房產以優先第一位抵押給抵押權人作為本合同貸款之抵押物。
二、在簽訂本合同之日,抵押人須將其簽訂之“商品房預售契約”交給抵押權人或抵押權人指定的律師事務所保管。抵押期間,對抵押物進行確權,申領產權證時,須同時辦理抵押登記,有關購房發票、《房地產證》等抵押物之證明文件之正本將由抵押權人保管,并作為本合同抵押物之憑據。
三、抵押人選購之房產如有缺點(無論顯著或隱藏)引致損失或損傷,與抵押權人無關,抵押權人不負任何責任。
第九條房產保險之規定
一、抵押人在與抵押權人簽訂本合同時,必須向抵押權人指定或代理的保險公司一次性為該房屋投保,保險額不小于購買該房產的總價款額,投保期不得短于借款期,如果利率調整而抵押人選擇延長供款期數,原房屋保險到期后需補辦保險。
二、抵押人在為該房產投保之后,必須將該房產之保險單據正本交給抵押權人保管并任命抵押權人為其代表人,接受該房產之保險賠償金及任命抵押權人為該項賠償金之支配人(即抵押權人為第一受益人)。
三、倘該房產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為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則該房產保險單項下之賠償金將用于修理損壞部分。
四、該房產之保險賠償金如不足清付抵押權人應收之欠款時,不足之款應由抵押人負責清付。
五、如抵押人還清抵押權人應收之全部欠款后,抵押權人應將該房產保險賠償金之受益人轉為抵押人名下,同時將該房產之保險單據交還抵押人收執。
第十條房產抵押之解除
一俟抵押人還清抵押權人應收之全部欠款(不論屆期滿與否),并履行本合同全部條款后,即可聯同或委托抵押人或其代理人到當地房地產管理局辦理注銷抵押備案或抵押登記。
第十一條抵押房產之處理條件和權利
一、抵押權人可于下列情形之一依法處置該房產:
1.抵押人不遵守本合同之任何條款及不支付本合同規定之任何應付欠款。抵押權人給予抵押人一個月催收應付欠款之通知,而抵押人未能遵守該項通知還款給抵押權人。
2.抵押人自欠繳之日起連續滿60天仍未清繳全部應付欠款(包括各期供款和應計罰息)。
3.抵押人系個人而遭遇破產,或經法院下令監管、查封財產,或抵押人為公司組織而被解散或清盤。
4.抵押人之任何財產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
5.抵押人舍棄該房產。
6.抵押人使用抵押房產作非法用途,引致當地政府對該抵押房產可能進行沒收或處理。
7.抵押人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或代管人只能履行部分或拒絕履行抵押人在本合同的任何責任。
8.抵押人未征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而擅自將抵押房產出售、出租、抵押、贈與、轉借、托管或其他方式處分。
9.抵押人不按時繳交有關購房合約或抵押物的任何稅款(包括地稅、或有關政府部門所征收的其他稅項)或有關抵押物之有關物業管理費用。
10.為公民個人的抵押人__________抵押人本身發生病變(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蹤。
當上述任何情形之一發生時,抵押權人即通知擔保人履行連帶擔保職責。
二、抵押權人在自行依法行使其處理該房產之權利時,可委托代理人處理上述事宜。該房產依法變賣時,擔保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該房產之權利。
第十二條抵押房產的處分及所得款項之規定
一、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同規定的任何款項、或不遵守本合同各項明文規定的條款或發生任何違約事項時,抵押權人應以書面形式給予抵押人要求還款的通知。若通知書之還款期屆滿,抵押人仍未能遵照該通知將有關欠款無條件地償還予抵押權人,抵押權人即可依法認定:在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情況下采用適當方式處分抵押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任何一種方式處分抵押物:
1.以抵押權人認為合適的售價出售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抵押房產;
2.以抵押權人認為合適的租金及年期出租部分或全部的抵押房產及收取租金和其他收益;
3.經有關房產部門同意的任何其他處分方式。
抵押權人依據自本條款規定處分抵押物時,有權代表抵押簽署有關抵押的買賣、出租這文件及合約,有權出具收據或租單。
抵押權人按本合同規定處分抵押物,抵押人不得為此向抵押權人提出任何損失賠償要求。
二、抵押人不遵守本合同規定之條款或發生任何違約的事項,而擔保人又未按時履行擔保職責時,抵押人須將由出租或拍賣或變賣該房產所得之款項依下例次序處理:
1.第一用于償付因出租或拍賣或變賣該房產而支出之一切費用;
2.第二用于償還抵押權人應收之欠款;
三、抵押權人處理該房產所得款項,余數不足以償還押權人應收之欠款,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繼續追究或由擔保人負連帶責任。
四、抵押權人處理該房產所得款項,除去必須首先支付該房產或處分該房產之有關費用及償還抵押權人應收之欠款外,還有剩余,抵押權人應將余款交給抵押人收訖。
第十三條抵押人之責任及權利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人必須:
1.向抵押權人提供詳實之一切有關文件及資料,并保證有關文件及資料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之處。
2.主動依期清還本合同內所有欠款,則抵押人有權繼續享用該房產。
3.按照抵押權人指定之利息率繳付未付欠款,直至該欠款結清為止。
4.向有關部門繳交該房產之任何稅項、管理費、水費、電費及其他一切雜費,保障該房產免受扣押或涉及法律訴訟。
5.準許抵押權人及其授權人,在合理的時間內依法進入該房產,以便查驗。
6.維持該房產之原狀、整齊或完好。
7.在更改住址、通訊地址或聯系電話時,立即通知抵押權人和擔保人,并以書面形式加以確認,如有延誤而造成的損失概由抵押人承擔。
8.在掛失或更改委托抵押權人扣款之活期賬戶時,立即以書面通知抵押權人,如有延誤而造成的損失概由抵押人承擔。
二、抵押人出具委托書委托抵押權人或其代理人代其向當地房地產管理局申領《房地產證》(及)《房地產共有證》和《房屋他項權證》并辦理該房產抵押備案或抵押登記手續。抵押人之《房地產證》(及《房地產共有證》和《房屋他項權證》)由抵押權人收執。
三、抵押人如需要較長一段時間離開現有通訊地址,而不能親自履行本合同之各條有關規定時,必須委托代理人代其執行本合同項下各抵押人自負。
四、未征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絕對不得擅自將房產出售、轉讓、再抵押、抵償債務、舍棄或以任何方式處置該房產。
五、抵押人將該房產出租必須與承租人訂立租約,并征得抵押權人之書面同意,否則該租約無效,且租約內必須訂明:抵押人違反本合同時,由抵押權人發函日起計30天內,租客即須遷出。
六、如抵押人有任何法律訴訟、仲裁,或法院傳訊,抵押人保證及時書面通知抵押權人和擔保人。
七、抵押權人或擔保人在處理該房產所得款項,除去必須首先支付與該房產或處分該房產之有關費用外,余款不足以償還抵押權人應收之欠款、抵押人必須向抵押權人或擔保人清付不足之款。還有剩余,抵押人有權要求將余款收訖。
八、該房產之保險賠償金如不足額清付抵押權人應收之欠款時,抵押人必須向抵押權人清付不足之款,如還有剩余,抵押人有權要求將該筆余款收訖。
九、如抵押人還清抵押權人應收之全部欠款并履行本合同之全部條款后,抵押人有權要求抵押權人將該房產保險賠償金之受益人轉為抵押人名下并將該房產之保險單據交還抵押人收執。
十、如擔保人代抵押人償還抵押權人應收全部欠款,抵押人無條件同意抵押權人將該房產之抵押權益轉給擔保人。
第十四條抵押權人之責任及權利
一、抵押權人在抵押人辦妥抵押備案手續之后,以抵押人購樓款之名義轉入抵押權人指定購樓房之發展商之賬戶。由于抵押人或擔保人出現各種導致抵押權人未能貸出款項之情況發生,抵押權人概不負責且有關各項費用恕不退還。
二、抵押權人必須依照本合同之規定向抵押人收取供款。
三、依照本合同有關條款,抵押權人要求抵押人提前繳交部分或全部應付欠款時,必須知會抵押人。
四、抵押權人處分該房產所得款項,除必須首先支付與該房產或處分該房產之有關費用外,如果余數不足以償還抵押權人應收之欠款,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追索賠償或向擔保人追索。如有剩余,應將余款交給抵押人收訖。
第十五條擔保人之責任、權利
一、擔保人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企業法人,是該合同項下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賣方(即售房單位),也是本合同項下貸款抵押人的介紹人及擔保人,承擔無條件及不可撤銷擔保責任如下:
1.擔保額度;以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及與本合同引起有關費用為限,保證額度并不從抵押物的.擔保額中抵扣。
2.擔保期限:從合同生效日起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罰息和其他費用全部還清為止。
二、擔保人責任
1.在擔保期限內自愿承擔本合同項下貸款的連帶擔保責任。
2.如抵押人未能按時履行還款責任,或抵押人發生任何違約事項,抵押權人即可直接從擔保方在抵押權人下屬之行、所開立之結算賬戶內扣收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之欠款。
3.保證按“商品房預售契約”所列售房單位之責任,準時、按質完成抵押物業的建造工程,并交付使用,抵押權人對此不負任何責任。
4.同意抵押人將其房產買賣合同之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承認抵押權人在抵押人清償合同項下貸款全部貸款本息及欠款之前,擁有該房產買賣合同中抵押人全部權益,并保證該權益不受任何人(包括擔保人)侵犯。
5.保證與抵押權人緊密合作,使本合同各項條款得以順序履行,協助辦理該抵押物業登記備案等有關手續,以保障抵押權人利益。
6.在本合同執行期間,抵押人要求將所抵押之物業退還或調換并經擔保人同意后,擔保人必須征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并代抵押人償還全部欠款。
三、當擔保人接到抵押權人以書面形式發出的履行擔保通知之日起15天之內(以抵押權人發出通知的郵戳為準)不予答復即視同認可抵押權人可直接從擔保人結算賬戶內扣收此筆擔保之有關款項,擔保人不得有異議。
四、如擔保人代抵押人償還抵押權人應收之全部欠款,抵押權人無條件同意將該房產之抵押權益轉給擔保人。
五、如擔保人合并或分立,擔保人在此聲明:原擔保責任無條件地由合并后存續的公司或新設立的公司承擔及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擔。
第十六條其他
一、本合同規定之權利可以同時行使,也可以分別行使,亦可以累積,本合同規定之權利、利益和賠償辦法并不排除法律規定之其他賠償辦法。
二、抵押權人、抵押人、擔保人與本合同有關之通知、要求,均應以書面形式表達為準。抵押權人向抵押人發出書面通知,抵押人之郵送地址按抵押人填寫的《個人按揭貸款申請表》中的郵送地址,如有變更須及時通知抵押權人。信件在投郵7天后,及任何以人手傳遞的函件一經送出,即被視為已送對方。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該房產發生繼承、遺贈等法律行為,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自接受該房產之日起計30天內,持有效證件與抵押權人或其代理人到原登記機關辦理有關該房產之變更手續及繼接抵押人履行本合同之全部條款。
四、在辦理抵押務案、登記或注銷及出租、出售抵押物時,抵押權人有權指定代理人(包括律師)代為辦理上述各項事宜,抵押人不得提出異議,并應承擔由此而產生的全部責任和費用。
五、在本合同履行期間,抵押權人對抵押人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為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履行本合同享有的權益和權力,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抵押權人依本合同和有關法律規定的債權人應享有之一切權益和權力。
六、抵押權人向抵押人和擔保人索還欠款時,只須提供抵押權人簽發之欠款數目單(錯誤者例外),即作為抵押人和擔保人所欠確數證據,抵押人和擔保人如有置疑,需提供有關書面還款憑據,否則不得異議。
第十七條適用法律及糾紛的解決
一、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二、在爭議發生時,各方均有權選擇以調解、仲裁、訴訟等方式解決。
三、如抵押人來自海外或港澳或臺灣地區,或為該等地區居民,抵押權人有權在抵押人之來處或居住地執行本合同內抵押權人之權利,以及向抵押人進行追索,包括仲裁、訴訟和執行仲裁或訴訟之裁決,如抵押權人決定在上述地區執行上述權力,進行追索、仲裁、訴訟等行動。抵押人必須承認本合同同時受該等地區之法律保障,不得提出異議,如本合同內任何規定,在該地區之法律上被認為無效,并不影響其他規定之效力。
四、本合同適有當地房產管理部門等有關規定。
五、在爭議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八條附則
一、本合同須由三方代表簽字,經公證處公證,并辦妥抵押人所購樓宇的抵押備案或抵押登記后生效。
二、本合同內所述之“附表”、“商品房預售契約”及“借據”,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三、本合同用中文書寫、壹式六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權人執叁份,抵押人、擔保人、公證處各執壹份。
抵押權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抵押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擔保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貸款合同書13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方因經營___________生意缺乏資金,乙方同意將自有房產為甲方向銀行貸款提供擔!,F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向銀行貸款的本金為________萬元,乙方同意將坐落在_______________(房產證號_____________,地號______________為甲方向銀行抵押貸款提供擔保。
二、甲方向銀行貸款期限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在該時間段內乙方不得將上述房地產再用于為本人或第三人進行任何形式的抵押、擔;蜣D讓。
三、因乙方為甲方向銀行貸款提供抵押擔保所產生的全部費用由甲方承擔,貸款本息由甲方負責歸還。
四、甲乙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的相關內容與銀行簽訂抵押貸款合同,乙方應根據甲方及銀行要求提供所需的有關資料,及時提供,以利于甲方辦理貸款。
五、因乙方為甲方向銀行貸款提供抵押擔保,造成乙方使用、處分該房產所帶來的收益受到一定的影響,甲方同意付給乙方每月________萬元的有償使用補償款。該款從銀行發放貸款當月開始計算,每季度末結算一次。
六、如果甲方未能及時歸還銀行貸款本息或未及時支付有償使用補償款,承擔違約責任,并承擔訴訟費、保全費及律師代理費等一切費用違約、責任的.損害賠償計算方式是按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基準利率的4倍計算損失。
七、丙方為本協議中甲方應向乙方承擔的責任提供擔保。擔保的范圍包括債務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款、訴訟費用、律師代理費,擔保方式為連帶責任,擔保期限為2年。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處理。
本協議自三方簽字蓋章并從乙方向銀行提供房產抵押擔保手續之日起生效。________本協議一式三份,訂立協議人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丙方: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貸款合同書14
甲方(被委托人):________性別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電話:________
乙方(委托人):________性別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電話: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反復協商并達成一致意見,為保證合同的實施及保護雙方利益,特定協議如下,供雙方遵守:
一,甲方因購車向________銀行與________銀行貸款一事,特委托乙方全權代理辦理購車(車型,顏色,定金,首付,價格,車輛購置稅,保險)及銀行貸款(貸款,儲蓄卡,消費卡)事宜。
二,________甲方辦理購車事項,必須配合乙方提供相關村料:________(夫妻雙方)身份證、(夫妻雙方)戶口簿、房產證、公司營業執照全套、(夫妻雙方)收入證明、(夫妻雙方)工資流水、公司證明、以及其它所擁有的資產證明)。
三,________甲方在與乙方達成一致后,應付違約保證金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元。
四,甲方訂車后不得違約,甲方必須配合乙方辦理車輛提車相關手續以及銀行后續相關手續,反之視為違約,不退違約保證金。
五,乙方在辦理購車事宜完成后,甲方必須一次性退還定金與首付(車輛購置稅,保險)。
六,甲方應付乙方手續費,手續費按辦款總金額(含消費卡)的'________%________收取。________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協議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貸款合同書15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
郵編:——————
電話: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貸款方、借款方、擔保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貸款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借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借款利率:借款利率為月息__%,按月收息,利隨本清。
第五條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借款實際發放和期限以借據分1次發放和收回。借據應作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 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保證條款:
借款方請___________________作為借款保證方,經貸款方審查,證實保證方具有擔保資格和足夠代償借款的能力,保證方有權檢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償還借款本息的責任。必要時,貸款方可以從保證方的存款帳戶內扣收貸款本息。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簽訂本合同后,貸款方應在借款方提出借據1日內(假日順延)將貸款放出,轉入借款方帳戶或由貸款方(銀行)開出匯票發放給借款方。如貸款方未按期發放貸款(匯票),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的貸款利息的20%向借款方償付違約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資積壓或損失浪費或進行非法經營,貸款方不負任何責任,并有權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或從借款方帳戶中收貸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轉移并違約使用資金,貸款方有權商請其他開戶行代為扣款清償。
3.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方需要將借款展延,應在借款到期前5日向貸款方提出申請,有保證方的,還應由保證方簽署同意延長擔保期限,經貸款方審查同意后辦理延期手續。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并按銀行規定收逾期利息和罰息。如企業經營不善發生虧損或虛盈實虧,危及貸款安全時,貸款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
第九條合同變更或解除:除《合同法》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外,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據《合同法》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采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第十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按( )項處理。
(1)由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借款方必須向貸款方繳納壹仟圓作為合同履行保證金。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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