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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用人勞動合同

        時間:2024-07-30 05:26:06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用人勞動合同【精】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用人勞動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用人勞動合同【精】

        用人勞動合同1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用人單位公布的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按照用人單位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用人單位按照前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書面告知勞動者理由。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沒有約定終止日期的勞動合同,但是并不等于終身合同。在出現《勞動法》第24、25、26、27條的情形時,也可以依法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征求本單位工會的意見,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未按照前款規定提前三十日通知勞動者的,自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用人單位應當對勞動者承擔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用人單位在具備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下,需要根據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進行操作,否則違法規定和程序解除勞動合同導致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需要進行相關的賠償。如果你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尋求網站的專業在線律師獲得幫助。

        用人勞動合同2

          編號:__________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

          民族: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籍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___月。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安排在 崗位工作,完成該崗位該承擔的各項工作內容。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薄槭挂曳酵瓿缮a(工作)任務,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要遵守有關操作規程、愛護甲方的工具等財產。

          2、甲方執行國家的工時制度,甲方不隨意延長乙方的工作時間;甲方經審批執行特殊工時制度的,應告知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訂立本合同時,應事先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知勞動者,并在勞動合同中寫明,不得隱瞞或者欺騙。

          四、勞動報酬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低于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的基礎上,雙方協商:確定乙方的月工資為基礎工資加計件形式工資提成,甲方按規定支付乙方加班加點工資。

         。、甲方于每月_______日前發放乙方上個月工資;甲方支付有困難的,經單位工會同意、勞動保障部門批準,延期支付時間最長不得超過15日。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六、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七、勞動紀律

          1、甲、乙雙方應嚴格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乙方必須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內部管理制度。

         。病⒁曳綉袷芈殬I道德,不得損害甲方或客戶利益。

          八、教育與培訓

          用人單位依據國家有關職業教育與就業準入的有關規定以及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為勞動者提供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訂立本合同時,涉及國家規定的就業準入工種,應事先告知勞動者需要獲得勞動保障部門核發的相應職業資格證書,并在勞動合同中寫明相應的'技術等級,不得招用不具備職業資格的人員。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變更、終止

         。薄⒂萌藛挝灰罁⻊趧臃ǖ诙鶙l二十七條、勞動者依據勞動法第三十一條提前解除合同的,任何一方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合同相關內容。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應當即行終止。甲方應當在期限屆滿30日前就終止或續訂的意向書面通知乙方,由于生產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薄⒈竞贤唤浐炗,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違反方應支付對方違約賠償金:_______元。

         。、一方違反本合同,涉及經濟補償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乙方在合同期間(含轉崗)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的,乙方違反本合同,若雙方訂有培訓協議的,按培訓協議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賠償金;若無培訓協議,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經濟損失的,可不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乙方應嚴格保守甲方商業秘密,不得損害甲方利益,不得向同行業或其他人員泄漏甲方技術資料和內部商業信息,否則由乙方承擔由此對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間接損失,并承擔賠償責任。

          十二、本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未盡事項或條款如與今后國家規定相抵觸時,按國家規定執行。

          十三、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勞動爭議,應協商解決;也可以向本單位或所在地鎮勞動爭議協調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或不愿調解的,可向海鹽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海鹽縣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證機關留存一份。

          甲方(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ɑ蛭写砣撕炞郑

          合同訂立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證機關(蓋章)_______________

          簽證人員(蓋章)_______________

          簽證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用人勞動合同3

          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賠償標準

          若公司無合法理由辭退你,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工資作為賠償金。以你離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工資標準。

          若公司有拖欠工資或克扣工資或單方面調你的工作崗位或降低你的工資等違法原因,您可以以此被迫提出離職或確實是生產經營困難等原因解除,是有補償的,每工作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

          同時你可以要求公司結清全部工資

          若公司與你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應支付每工作一年一個月工資作為補償金。

          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有哪些

          試用期內用人單位解除必須是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的,而不是不需要理由就可以解除的。往往很多用人單位只是簡單的認為試用期內可以用也可以不用,往往也直接導致勞動爭議的發生。

          對于錄用條件用人單位最好能夠做出明確的規定,這樣有利于對員工的管理和避免勞動爭議難以舉證的問題。同時錄用條件和招聘條件也存在一定的區別,不可把兩者的`概念混淆。

          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程序

          (1)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這里的“說明理由”,法律并未規定一定得采取書面形式,但從舉證角度出發,建議采用書面形式,并且要求勞動者簽收。

          (2)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也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y23]。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會有權要求用人單位糾正。用人單位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并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

          (3)用人單位需制作《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送達給勞動者,同時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有補償嗎

          一、如果單位不續簽,需要進行經濟補償。

          用人單位提出不續簽的,應該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如果勞動者存在《勞動合同法》14條的情況下要求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話,用人單位拒絕續簽違法,應該支付勞動者賠償金,工作1年支付2個月工資;

          二、如果員工不續簽,要看具體情況

          又細分為兩種情況:1、如果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仍然不續簽的,則不進行經濟補償。2、如果單位降低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不續簽的,則單位還要進行經濟補償。

          值得注意的是,這里的勞動條件是廣義的,包括工資卻又不僅僅是工資,如工作環境,福利水平等。

        用人勞動合同4

          簽 約 須知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用人單位應當與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2.用人單位不得招用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

          3.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限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執行,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4.本合同應當按照企業工資結構(制度)明確約定勞動者的工資數額,且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資標準。

          5.用人單位有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等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勞動者可以依法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舉報投訴,并可依法解除本合同。

          6.用人單位依法建立的'勞動規章制度,可以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雙方應當認真遵守。

          7.填寫勞動合同一律使用鋼筆或毛筆。要求字跡清楚、工整、不得涂改。 8.簽訂勞動合同時,必須由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乙方不得由他人代簽。 9.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經協商一致的勞動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一 簽約人基本情況

         。ㄒ唬⒂萌藛挝换厩闆r: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單位地址:聯系電話:

         。ǘ、勞動者基本情況: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現住址):居民身份證號碼(其他有效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及詳實通信地址:

          二 合同期限

          (三)、本合同期限執行下列 款

         。1)、本合同為固定期限 年(月),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年止。

         。2)、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自年 月 日始。

         。3)、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雙方就有關事項約定如下: 。 (四)、本合同試用期為 月(日),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三 工作崗位和工作地點

          (五)、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職要求,乙方同意在崗位上工作,具體工作內容為 。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ㄆ撸、乙方的工作職責是:

          1.

          2.

          3.

          四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ò耍、甲方根據乙方所在工作崗位的特點實行 工時制度。 A.標準工時制度; B.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乙方具體工作時間安排如下: 。 C.不定時工作制度;

         。ň牛⒓追揭蛏a經營需要確需乙方加班的,應符合國家或本市的有關規定及用人單位的審批程序。

         。ㄊ、乙方應享受國家規定的休息休假之外的假期約定如下:

          1.

          2.

          3.

          五 勞動報酬

          (十一)、甲方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具體發薪日期為 。

         。ㄊ、乙方試用期間的工資為 元/月。

         。ㄊ、工資具體支付辦法、標準及內容約定如下:

          1.

          2.

          3.

          六 社保保險

         。ㄊ模、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本市的規定參加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社保保險,履行繳納義務,確保乙方享有各種社保保險的權利。

         。ㄊ澹⒁曳綉斃U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七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ㄊ⒓追絿栏駡绦袊液捅臼杏嘘P勞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和操作規程教育培訓,努力改善勞動條件,保證乙方在生產過程中安全與健康。

         。ㄊ撸、甲方嚴格按照國家和本市法律、法規和規定及時向乙方發放勞動防護用品,并按規定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十八)、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和操作規程。 (十九)、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死亡,甲方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給予各項待遇。

          八 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續訂

         。ǘ、甲乙雙方單方面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序。

         。ǘ唬、乙方應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前 日內辦理完畢工作交接手續。 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時乙方需辦理工作交接明細如下:

          1.

          2、

        用人勞動合同5

          一、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制度現行規定

          勞動合同的解除,是指勞動合同訂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種原因導致勞動合同當事人一方或雙方提前消滅勞動關系的法律行為①。我國現行勞動合同單方解除制度,由我國現行勞動合同單方解除的情形、勞動合同單方解除的條件和程序及限制、勞動合同單方解除的經濟補償及解除手續和后果等內容構成。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可以分為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合同(一般稱為解雇)和勞動者單方解除合同(一般稱為辭職)兩種情況。我國現行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

          (一) 用人單位預告解除勞動合同 (也稱非過失性解除勞動合同),是指勞動合同的解除不是因為勞動者的過錯,而是由于一些特殊情況的發生,使雙方的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但是用人單位須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或者支付勞動者1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秳趧臃ê贤芬幎ㄓ邢铝星樾沃坏模萌藛挝惶崆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1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第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第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②。

         。ǘ 用人單位即時解除勞動合同即時解除勞動合同(也稱過失性解除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存在一定過錯的情況下,而不必事先通知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秳趧雍贤ā芬幎ǎ瑒趧诱哂邢铝星樾沃坏,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第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第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第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第五,因本法第26條第1款第1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第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③。

          (三) 用人單位經濟性裁員所謂經濟性裁員,是“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狀況發生變化而出現勞動力過剩,通過一次性辭退部分勞動者以改善生產經營狀況的一種手段! ④但是,用人單位應當提前30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全體職工的意見,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后,才可以裁員。用人單位自裁減人員之日起6個月內錄用人員的,應當優先錄用被裁減的人員。經濟性裁員的,應當給勞動者經濟補償金!秳趧雍贤ā返41條規定了經濟性裁員的條件及程序。

          二、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制度的不足

         。ㄒ唬 用人單位預告解除勞動合同制度的不足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0條我們可以看出,我國勞動法對用人單位預告解除勞動合同規定了較為嚴格的條件,并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但也存在很多問題。

          1、預告通知期的規定過于單一

          現行勞動合同法規定預告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但沒有區分勞動者的年齡和工作崗位及工作年限等的不同。目前我國的就業形勢嚴峻,用人單位使用勞動者青春期現象普遍存在,40歲以上的失業人員重新就業難,已經成為影響社會和諧和穩定的重要因素。如果法律規定一律提前30日通知,未免一刀切。對于年齡偏大,工作時間較長又缺少一定就業能力的家庭負擔較重的職工來說,30天的通知期顯然太短。通知期限沒有和職工的工作時間長短、年齡大小結合起來。

          2、解除程序缺少規范

          勞動合同法對用人單位單方預告解除的條件限制很嚴格,但仍缺少程序上的規范,如書面通知的內容和形式,應包括解除合同的明確表示以及應有解除合同的理由等均未明確規定。如蚌埠市某企業工作,改制為制造有限公司。改制方案規定:新公司全部接受原企業的全部職工,解除原企業與職工的勞動合同,辦理社會保險關系的變更。公司在報紙上通知原企業員工于登報十五日內來公司辦理安置手續。但是有些員工沒有看到報紙通知而引發糾紛,訴至法院。本案中,如何界定企業在報紙刊登通知的效力?

         。ǘ 用人單位即時解除勞動合同制度的不足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可以看出,我國關于用人單位單方即時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法律規定,是采取列舉式,將勞動者的過失行為列舉出來,只要符合條件的,就可以依法即時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這在實踐中也暴露出了許多問題,包括立法技術方面的、法律適用方面,有實體方面的還有程序方面的,這些問題的根源是勞動合同制度的不完善。

          1、立法技術采用完全列舉式規定,不能滿足非常復雜多變的現實情況

          如果勞動者出現了法律列舉之外的,應當解除勞動合同的事由,用人單位是否能解除合同,立法未作規定。又比如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可即時解除勞動合同,至于何謂“嚴重違反”?何謂“一般違反”?立法上也未作界定。實踐中,用人單位在利益驅動下,對實際上犯小錯誤的勞動者也可按嚴重違紀來解除勞動合同。如某單位的機器操作員,在一次不當操作中給企業帶來了20xx多元的損失,企業就對其給予辭退,秦某不服訴至勞動仲裁委員會。在此,秦某對企業造成的20xx多元損失是屬于“嚴重違反”還是“一般違反”,如何認定?

          2、試用期的錄用條件規定不明確

          勞動法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以被即時解除勞動合同。但是“錄用條件”是否符合都是用人單位決定的,勞動者沒有任何權利可言。立法將錄用條件的制定權、勞動者是否符合錄用條件的決定權授予了用人單位,勞動者沒有任何救濟權利。由于立法存在這一漏洞,致使在實踐中,一些不誠信的企業利用這一法律規定,廉價使用試用期內的勞動者,試用屆滿,被告不符合錄用條件,即被解除勞動合同,然后以同樣的辦法再錄用,再解除,使用人單位廉價使用勞動者。如曹凌是剛剛畢業的大學生,與一家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在試用期中,公司以其不符合工作條件為由給予辭退。曹凌不服訴至法院。在法庭審理中,曹凌認為,其充其量是不勝任工作,工作表現不佳,但并非不符合錄用條件,在這種情況下,公司應當給予調整崗位,給一次機會,而不應當解

          除勞動關系。公司則稱曹凌應聘成本會計崗位的條件是財務相關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兩年以上制造型企業成本會計經驗及良好的英語溝通能力,但曹凌實際僅符合學歷的要求,其他條件均不符合,即曹凌未有在制造型企業工作滿2年以上的工作經歷,也沒有良好的英語溝通能力。通過試用期的考察,認為曹凌不符合崗位期望目標,不符合錄用條件,就此解除了勞動關系。曹凌則對公司對其工作描述不予認可,認為工作描述是部門主管、部經理等的個人主觀意見,其中夸大了本人的小錯誤,不是客觀評價。曹凌認為,招聘條件不是錄用條件,其書面英語是很好的,聽和說有點欠缺。本案中,在沒有具體法律規定的情況下,法院對于曹凌試用期錄用條件如何界定?

          3、用人單位內部規則的有效要件未規定

          勞動法規定,勞動者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有效性要件未作規定。現行法律規定,由用人單位制定各種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勞動者沒有任何參與決定權。實踐中,經常出現這樣的情況:用人單位以違反單位內部規則解除勞動合同。如某企業給每一個員工發放一本《員工手冊》,手冊中規定員工一年內遲到五次以上,即被開除。對于該條規定法律如何界定?

         。ㄈ 我國經濟性裁員制度的不足

          我國《勞動法》將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兩種情況作為企業經濟性裁員的法定許可條件。但這兩個條件的規定是比較抽象的、含糊的、不具有操作性。

          1、破產界限規定不明確

          我國《破產法》規定:“企業因經營不善,造成嚴重虧損,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可依法宣告破產。” ⑤這樣的規定使破產原因多元化和復雜化,受到許多學者的批評。什么是經營管理不善?其與嚴重虧損之間是否具有因果關系?什么是嚴重虧損以及其嚴重程度如何?這些問題都是困境企業在適用破產法之前必須解決的問題。這種破產原因多元化的結構增加了用人單位、勞動者、甚至法院認定困境企業的困難。我國1991年通過的《民事訴訟法》第19章擴大了破產法適用的范圍,規定企業因嚴重虧損,無力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或債務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還債。這一規定雖然去掉了《破產法》中規定的“管理不善”,但“嚴重虧損”仍然是限定“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條件,在實踐中與破產法的規定并沒有實質性差別。這樣的規定在實際中造成了對困境企業認定的困難,給經濟性裁員制度實施的前提造成了認識的不一。

          2、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規定不明確

          我國目前立法沒有對其做出明確的規定,而只有企業經營狀況惡化并達到當地政府規定的嚴重企業標準的模糊的規定。這種規定勢必要求政府花費巨大的精力去根據各企業的不同情況制定企業財務、生產、銷售、利潤等方面的各種標準,然后據此來判斷各企業是否符合經濟裁員的條件。由于各個地方經濟發展水平的不平衡,各地政府制定的裁員標準就會彼此不同,這樣無疑會造成操作上的困難。如北京市政府頒布的《北京市經濟性裁減人員規定》規定裁減人員的一個條件是企業連續三年經營性虧損且虧損額逐年增加、資不抵債、80%的職工停工待業、連續6個月無力按最低生活費標準支付勞動者的生活費用。這樣的規定使得強調政府對企業經濟性裁員實行宏觀調控的同時,又將政府的宏觀經濟調控職能引入企業的微觀管理之中,讓政府又界入企業的內部事務之中,回到了原來政企不分的老路上。

          3、對被裁人員的標準規定過于單一

          我國僅僅在《勞動法》第29條和《企業經濟性裁員的規定》第5條規定了幾種不得裁減的人員。但由于勞動者個體的差異,有些特殊的勞動者需要特殊的保護,將他們納入裁員的對象將有違社會的公平與正義。我國經濟性裁員采取“一刀切”的簡單做法,并沒有考慮勞動者的差異,如勞動者的年齡、收入、工作期限、身體狀況、對用人單位的貢獻等特殊情況。

          三、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制度的完善

          鑒于我國的勞動合同解除規定尚存在一些不足之處,導致法律在實施過程中出現問題,本人在借鑒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對存在的問題加以分析,完善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制度,從而有效地發揮勞動立法的規范指引作用,促進勞資關系的協調發展。

         。ㄒ唬 用人單位預告解除勞動合同制度完善的幾點建議

          1、預告通知期限應根據勞動者的工作年限和工作崗位的情況分別設定

          現行勞動法規定預告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期是統一的,一律為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目前我國40歲以上的失業人員重新就業非常困難,對于這些年齡偏大,工作時間較長又缺少就業能力且家庭負擔較重的勞動者來說,30天的通知期顯得太短。所以,建議立法規定:勞動者工作滿一年,通知期為30天,以后每滿一年增加15天通知期,最長不超過180天。同時,規定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協商確定通知期,如果勞動者不需要法定通知期,用人單位可給予相應時間的工資,以代替通知期。

          2、完善用人單位預告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

          我國勞動法對用人單位預告解除合同的條件限制很嚴,但程序上卻十分簡單。因此,勞動合同立法時應規定:用人單位在預告解除勞動合同前,應向工會和勞動者說明理由,并聽取工會和勞動者的意見的程序。用人單位對工會和勞動者的意見必須做出書面答復,書面答復如堅持解除勞動合同,還必須告知勞動者救濟的權利以及救濟的途徑和程序,如果用人單位違反上述程序,應向勞動者賠償3個月的平均工資作為懲罰。

         。ǘ 用人單位即時解除勞動合同制度的幾點建議

          1、將現在采用完全列舉式立法變為列舉式與概括式相結合的立法形式

          理由如前所述,單純采取列舉式規定雖然簡單明確,但卻難以適應非常復雜多變的現實情況。完全概括式的規定,在實踐中難掌握,還要采用司法解釋的形式予以列舉,增加了法律的繁瑣。所以取其所長,補其所短的方法是采用概括式與列舉式規定相結合的立法形式來完善我國用人單位即時解除勞動合同制度的缺陷。

          2、完善用人單位即時解除勞動合同的必要程序

          現行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即時解除勞動合同,無須預先談話告知并說明理由的程序,也沒有事先告知工會并聽取工會意見的程序,更沒有給勞動者申辯的權利和機會。作為一項法律制度,是不公平的,在程序上是不合理的。所以建議在制度上對用人單位即時解除勞動合同時增加以下程序:一是必須事先與勞動者談話,告知并說明解除合同的理由。二是應當告知工會并聽取工會的意見。三是勞動者在被即時解除勞動合同時,有申辯的機會和權利,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申辯必須書面答復。以體現即時解除勞動合同過程雙方對等、公開、和諧的環境和氣氛,減少糾紛的發生。

          3、完善用人單位內部規則的有效性要件

          制定內部規則的主體合格,內部規則必須有公開或備案的程序。從制度上明確列舉內部勞動規則內容所必備的事項,賦予用人單位以確定內部勞動規則的具體內容,并經工會或職工代表會議討論通過方可生效。以此來防止用人單位濫用內部規則的情況發生。

         。ㄈ┙洕圆脝T制度的幾點建議

          1、確立統一的、科學的困境企業認定標準

          目前我國《破產法》和《民事訴訟法》對企業破產原因的規定抽象、含糊,不具有操

          作性,造成實際中困境企業的認定困難。要解決這一問題就要參照國際通行的企業破產的界限。

          對于破產原因的立法例,世界范圍內主要有兩種作法:判例法的英美國家采取列舉主義,成文法的大陸法系國家采取概括主義。概括主義的國家一般以“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作為破產原因,并采取了現金流量標準和資產負債表標準為兩個判斷標準⑥。在我國破產原因必須建立一元化標準,即以“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作為破產原因。無論是全民所有制企業還是其他所有制企業,也無論企業是因為管理不善造成嚴重虧損,還是因為其他原因造成企業虧損,當企業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困難企業可以申請破產保護,或同債權人達成和解協議進行和解,或達成重整計劃進行重整。這時困難企業就可以根據和解協議或重整計劃的需要進行裁員。這樣確立企業經濟性裁員的統一標準,增加了企業經濟性裁員的透明度,可以更好的防止用人單位利用經濟性裁員制度侵犯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另外,對困難企業也要強化政府的宏觀調控,可以從企業裁員的規模、程序以及對企業的各種政策優惠措施等方面做文章。比如政府可以通過稅收和財政的優惠措施來控制企業的裁員行為。通過優化企業的外部環境為企業的生存和發展創造良好的氛圍,促進企業生產的發展,從而促進就業,減少企業的裁員行為。

          2、確立科學、公正的裁員標準

          科學、公正的裁員標準是法律公平、公正的體現。由于勞動者個體之間存在很多的差異,企業在進行經濟性裁員時應對其加以充分考慮,而不應采取“一刀切”的做法。建立一個科學、合理的裁員標準,一則可以防止企業經營者的“人治”因素,規范他們的行為;二則可以對那些社會弱者以及需要特別保護的勞動者的合法權益進行保障,盡可能體現社會的公平。這樣在實踐中也有利于裁員的進行。

          結 語

          良好的勞動合同單方解除制度,應當既有利于保護解除方的自由又要防止其權利濫用;應當既有利于保護相對方的利益不受侵害又要維護勞資關系的流動與穩定,所以一定要根據中國的實際情況,制定具有中國特色的勞動合同單方解除制度。這樣既能很好地平衡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雙方的利益,又能促進市場經濟下人才的正常流動,并且能夠穩定勞動關系和促進經濟的發展。在人本法律觀念的指導下,盡快通過立法完善勞動合同單方解除制度,建立用人單位嚴格依法行使解除權、勞動者忠誠于用人單位、雙方團結協作,構建和諧的勞動關系,共同推動社會的發展。

        用人勞動合同6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 動 合 同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民族:文化程度: 身份證號碼: 住址: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共同簽訂并履行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崗位 從事臨時輔助性工作。甲乙雙方可另行明確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制度,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調休或給予加班費。

          2.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等休假。

          四、勞動報酬

          乙方的月工資為 元,其中試用期間的月工資為 元。 乙方工資的增減、補貼、加班費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五、社會保險及福利

          1.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2.甲方可根據其實際情況為乙方提供其他保險和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并嚴格遵守政府的.有關規定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

          八、勞動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甲乙雙方就勞動合同變更、解除另有約定的,可在本合同書第十項中約定。

          2.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時,甲方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等手續。

          3.乙方按照雙方約定,及時辦理工作交接等有關手續。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等有關手續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事項

          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約定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1.甲、乙雙方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也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或所在鎮(街)勞動社會保障和社會求助服務所及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或不愿調解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相抵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ê炞只蛏w章):

          簽字日期:年月日簽字日期:年月日

        用人勞動合同7

          茲有我單位員工__________(居民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勞動合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因下列第__________項原因與本單位終止(解除)勞動合同。

          一、期滿終止勞動合同(單位不續訂□職工不續訂□);

          二、退休終止勞動合同;

          三、企業轉制離崗退養終止勞動合同;

          四、企業轉制準離崗退養終止勞動合同;

          五、試用不合格解除勞動合同;

          六、雙方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七、患病或非因工負傷解除勞動合同;

          八、不勝任工作解除勞動合同;

          九、客觀情況變化解除勞動合同;

          十、經濟性裁員解除勞動合同;

          十一、辭職、自動離職解除勞動合同;

          十二、違法、違紀、違約解除勞動合同;

          十三、出境定居離職解除勞動合同;

          十四、其他原因解除勞動合同:

          特此證明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注:一、在填寫本證明時請詳細閱讀關于本證明的說明,并按說

          明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用人勞動合同8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勞動合同法》的這一規定,在《勞動法》規定四種情形的基礎上,增加了兩種情形。根據該條的規定,勞動者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用人單位即可解除其勞動合同,而不必提前通知勞動者。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錄用條件是指用人單位在招用勞動者時提出的具體要求和標準。工作崗位不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提出的錄用條件和標準也不同。為了考察招用的勞動者是否符合所要求的條件和標準,用人單位一般都規定了長短不等的試用期。在試用期內,勞動者如果符合用人單位的錄用條件和標準,雙方將繼續履行所訂立的合同;如果勞動者被證明不符合用人單位的錄用條件和標準,或者被證明不能勝任合同中規定的工作崗位,用人單位就可依據規定解除與該勞動者所訂立的勞動合同,終止雙方的勞動關系。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規章制度是用人單位為規范生產經營的過程、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而制定的內部規定。用人單位要保證生產經營的順利進行,必須有相應的規則對勞動過程進行管理,對勞動者在生產經營中的行為進行管理,對用人單位的各項活動進行管理,規章制度就是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為這種管理而制定的。但是,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并不是由用人單位隨心所欲制定的,而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只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才具有合法的約束力,而與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相沖突的規章制度則不具有約束力。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單位不能僅僅根據勞動者有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就作出解除勞動者勞動合同的決定,而是勞動者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嚴重到一定程度、情節嚴重時,用人單位才可依法作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這里的“重大損害”一般由用人單位的內部規章規定,因為企業類型各有不同,對重大損害的界定也千差萬別,故對此沒有統一的標準。用人單位在依據這一條作出解除勞動者勞動合同的決定時,必須同時掌握兩個標準:一是勞動者的“失職”、“營私舞弊”必須是嚴重的;二是勞動者的行為必須對用人單位的利益造成了重大損害。對勞動者不嚴重的失職行為或者未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行為,用人單位不能依據該規定解除勞動者的勞動合同。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這里所講的實際上就是“腳踩兩只船”的行為,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的同時,又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領取其他用人單位的工資,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構成嚴重影響時,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其勞動合同。

          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即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其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勞動合同的。這種情形,同樣可能發生在勞動者身上,當勞動者有這種情形時,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其勞動合同。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勞動者在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情況下,已經不能再從事用人單位的生產經營活動,其與用人單位訂立的勞動合同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義,在這種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者的勞動合同。

        用人勞動合同9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

          名稱: 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

          姓名 _______性別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 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為建立勞動關系,明確權利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經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 種形式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其中(有,無)試用期,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其中(有,無)試用期,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2、乙方工作內容(或工作任務)是

          甲方要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

          3、甲方因為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應協商一致,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字或蓋章確認的協議書或依法變更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乙雙方同意按一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執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即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不超過四十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 以(填“是”):年( )、半年( )、季( )、月( )為周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甲方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并充分聽取職工意見的基礎上,應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2、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

          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以及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帶薪年休假等休假權利,乙方享受一下節假日: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第四條 勞動報酬

          1、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應按乙方付出勞動及取得勞動成果支付勞動報酬。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其支付周期和時間為:

          2、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標準(計算加班工作基數),按下列第( )種形式執行,并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及本單位集體合同約定的標準。

          (1)計時工資。乙方工資標準為 元/月( 元/周).

          (2)計件工資。乙方的勞動定額為 ,計件單價為 。

          (3)其他形式: 。

          3、乙方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月(不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且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4、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5、甲方應當在經濟效益提高的基礎上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

          6、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的,甲方必須按當地政府規定支付乙方住停工津貼或生活費。

          第五條 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1、甲乙雙方必須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等社會保險,依法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后,甲方必須按國家或地方規定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的轉移手續。

          2、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限內,休息休假、患病或負傷、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4、甲方為乙方提供的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為 。

          第六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和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對乙方進行必要的培訓。

          2、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3、甲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從事有職業危害的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4、甲方安排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按照國家規定對乙方進行專業培訓并取得特征作業資格或者乙方已經專門培訓取得特征作業資格。

          5、甲方必須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保護。

          6、乙方在生產(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時有權拒絕執行。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第八條 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勞動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有管轄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前訴訟。

          第九條 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凍、終止及經濟補償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第十條 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涂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證機關 簽證日期: 年 月 日

        用人勞動合同10

        陳xx、李xx、張xx、楊xx:

          因你們四人于2xxx年5月1日或2xxx年5月1日起無故曠工至今,系嚴重違紀行為,依據《勞動合同法》及我公司相關規章制度,我公司研究決定解除與你們各自簽訂的勞動合同。我公司通過各種途徑無法與你本人聯系,郵寄的離職體檢通知書和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未妥投,現通過公告方式向你們四人送達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請你們四人在兩日內到我公司辦理相關手續,逾期未辦后果自負。

          特此通知

          xxx有限公司

          2xxx年8月12

        用人勞動合同1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用人單位)乙(勞動者)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名稱: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第二條 乙方姓名 性別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其他有效身份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縣(區) 鄉鎮(街道)

          二、本合同期限選用。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共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以完成某項任務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至 工作任務完成之日終止。

          3、無固定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的生產工作需要,在 地區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并按甲方關于本崗位(工種)的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或工作任務。

          2、在合同期內因生產、經營工作需要,甲方與乙方協商同意,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地點或工作崗位(工種),或指派乙方從事其他臨時性、特殊性工作。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

          1、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一下第 種方式工時制度。

          (1)執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

          (2)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在工作周期內,平均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平均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四十小時。

          (3)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并充分聽取職工意見的基礎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調休、輪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和不定時工作制的,需要到人社部門辦理備案手續后方可執行。

          2、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征得單位公會和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但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

          3、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五、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

          1、甲方以貨幣的形式按月向乙方支付工資,不得以實物或有價證券代替貨幣支付,不得無故拖欠和克扣勞動者工資,為乙方按月向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選擇按第 方式執行。

          (1)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的.工資為 元

          (2)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 元,以后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3)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絕大多數同崗位(工種)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按照約定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根據乙方的業績,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3、 甲方支付給乙方提供正常勞動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按有關規定支付給乙方加班加點工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應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2、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提供保障乙方安全、健康的工作環境,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范、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3、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拒絕接受甲方安排的生產、經營和工作任務。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損害職工身體健康的;

          (2)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侵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

          (3)違反操作規程的。

          七、勞動合同解除的條件。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提前解除。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因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或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以及勞動合同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公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八、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

          九、在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方發生勞動爭議,可申請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或按規定直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在規定期限內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凡國家、省有規定的,均按國家和省里的規定執行;凡屬國家、省沒有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補充條款。 十一、甲、乙雙方商定必須遵守和執行的其他事項,載入附錄或作為合同附件。

          十二、勞動合同簽訂后,應及時到甲方所在地人社部門辦理用工備案。

          十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四、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附錄或附件:

          甲方:乙方:日期:

        用人勞動合同12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公司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是限期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的勞動合同,合同生效日期為20_ 年 9 月 1 日,以雙方約定的三個月內完成臨吉高速公路房建第八合同段主線收費站和壺口收費站對各方結算、成本核算及工程量核對工作為聘用終止時間。如乙方未能在約定期限內完成全部工作內容,乙方應無償繼續完成剩余工作直至所有工作全部完成,且不再追加任何費用。

          二、工作內容和要求

          1、鑒于本工作的特殊性及乙方的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允許乙方不在施工現場辦公,具體辦公場所由乙方自行解決;但乙方必須在甲方需要其到場時無條件在甲方限定時間內到達施工現場,具體到場時間由甲方根據實際需要另行通知乙方。

          2、甲方根據項目部的結算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工作任務。

          3、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要求,履行崗位職責,于20_年11月30日前完成總體結算內容以及和臨吉高速建設管理處的對賬對量等事宜,出具結算書。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前提下,由乙方自行安排。

          四、勞動報酬

          1、甲方實行月工資制,乙方月工資按崗位工資標準支付,崗位等一切費用,乙方不得以任何名目向甲方索要其他費用。

          2、由于本合同屬于固定工作時間、固定工作量性質合同,故甲方在工資發放時不再采取按月發放制度,待乙方于20_年11月30日出具完各方結算書后一次支付其兩個月工資10000元,其余工資待全部結算工作完成后一次性全額支付。如果乙方未在規定的時間(20_年11月30日前)完成相關工作任務,甲方根據實際已完成的工作內容酌情考慮支付乙方的工資,由于乙方原因給甲方造成的嚴重損失由乙方承擔。

          3、乙方到達施工現場往返交通費由甲方負責,且甲方在項目部為其安排食宿。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為便于管理,經與乙方協商并在征得乙方同意的情況下由乙方自行參加社會保險。

          2、由于乙方自行安排辦公場所及工作時間,故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限內,休息休假、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以及生育、死亡等均與甲方無關。

          3、其他福利待遇、勞動保護及職業危害防護等所有費用已全部包括在崗位工資內,甲方不再另行發放。

          六、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根據工作需要,在量才使用的原則下,有權安排乙方的具體

          2 、如乙方違反了國家法律法規、行業管理有關規定或嚴重違反甲方制訂的有關制度,甲方有權在聘用合同到期前對乙方進行解聘辭退。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行業規定及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

          2、必須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并認真負責地完成甲方交辦的各項工作內容,并在執業過程中恪守獨立、客觀、公正的規則,不得索賄受賄,不得做有損甲方聲譽和經濟的行為,并由此引起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擔。

          3、乙方出具的工作成果文件需要簽字并加蓋執業印章的,乙方須簽字并加蓋本人執業印章,并承擔相應的全部責任。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按照本勞動合同的約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并以書面形式確定。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俨荒軇偃伪韭毠ぷ骰虿荒苈男袓徫宦氊煹;

          ②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塾捎谑毣驙I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

         、鼙灰婪ㄗ肪啃淌仑熑蔚;

         、輨趧雍贤喠r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或乙方違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八、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勞動合同時發生爭議的,可先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2、本勞動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相違背的,依照有關規定執行。

          3、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勞動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用人勞動合同13

          簽 約 須知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用人單位應當與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2.用人單位不得招用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

          3.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限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執行,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4.本合同應當按照企業工資結構(制度)明確約定勞動者的'工資數額,且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資標準。

          5.用人單位依法建立的勞動規章制度,可以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雙方應當認真遵守。

          6.填寫勞動合同一律使用鋼筆或毛筆。要求字跡清楚、工整、不得涂改。 7.簽訂勞動合同時,必須由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乙方不得由他人代簽。 8.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經協商一致的勞動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一份。

          一 簽約人基本情況

         。ㄒ唬、用人單位基本情況: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單 位 地 址:聯系電話:

          (二)、勞動者基本情況: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現住址):居 民 身 份 證 號 碼

         。ㄆ渌行矸葑C號碼): 聯系電話:

          二 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自年 月 日始。

          三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ㄒ唬、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職要求,乙方同意在崗位上工作,具體工作內容為 。

         。ǘ、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三)、乙方的工作職責是:

          1.

          2.

          3.

          四 勞動報酬

         。ㄒ唬┘追矫吭乱载泿判问较蛞曳街Ц豆べY,具體發薪日期為。

         。ǘ┮曳绞褂闷陂g的工資為 元/月。

          五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ㄒ唬⒓滓译p方單方面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序。

         。ǘ、乙方應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前日內辦理完畢工作交接手續。 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時乙方需辦理工作交接明細如下:

          1.

          2.

          3.

          六 雙方約定事項

          甲乙雙方本著合法、公平、平等自愿的原則,經協商約定如下事項:。

          七 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應先行協商解決;協商解決無效時可進行調解;調解無效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 其他事項

         。ㄒ唬⒈竞贤幢M事宜,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執行。無規定的雙方應協商解決。

         。ǘ、雙方應當仔細閱讀合同條款,以明確其權利和義務。

         。ㄈ、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嚴格遵照執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用人勞動合同14

          一、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需承擔二倍工資風險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經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如果是勞動者不肯與用人單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在員工入職后一個月內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

          二、訂立合同時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的風險

          一些用人單位在招聘勞動者時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否則不予錄用。勞動合同法第9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件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蛘咭云渌x向勞動者收取財物。根據勞動法相關規定,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期限退還勞動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三、違法約定試用期的法律風險

          依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工資差額的賠償金。

          在簽訂勞動合同的時候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是要承擔一定風險的。但是用人單位或勞動者要是能提前知道自己應該在哪些方面多注意多小心,在簽勞動合同的時候就能為自己多規避一些風險。

        用人勞動合同15

          為深入推進《勞動合同法》的貫徹實施,進一步規范用人單位的用工行為,根據市人社局《白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開展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情況摸底調查工作的通知》(白人社發[20xx]163)文件精神,我局從五月上旬開始對轄內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情況進行了摸底調查,勞動合同情況良好、這次調查工作涉及企業199家,涉及勞動者4853人,共簽訂勞動合同4498人,勞動合同簽訂率92、68%。

          現將有關情況總結如下: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

          局領導高度重視這次勞動合同簽訂情況摸底調查工作,把其作為農民工維權行動的重中之重,組織召開專門會議,對這次調查工作的目標任務,方法步驟,工作要求、工作進度等進行了具體的安排部署,確定由勞動保障專干負責此項工作,并把工作情況完成情況列入個人的年終考核內容,力爭把摸底調查工作做實做細,圓滿完成上級交辦的工作任務。

          二、大力宣傳,營造氛圍。

          為了營造良好的氛圍,確保摸底調查工作扎實開展,各鄉鎮、街道勞動保障事務所結合實際情況深入各企業,積極宣傳《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懸掛宣傳橫幅5條,發放宣傳資料2300份,現場解答咨詢130人次。通過多種形式的宣傳,使企業員工對《勞動合同法》的重大意義和勞動關系雙方的`權利義務有了更進一步認識和了解,引導他們增強遵紀守法和崗位責任意識,正確行使勞動權利,依法維權勞動者合法權益。

          三、領會意圖,明確責任。

          局里要求各鄉鎮、街道勞動保障事務所要原原本本的把文件精神和局里的各項要求宣傳到位,對每一張報表要按照要求填報,深入企業時,通過核查各類管理臺賬的方式,對用人單位總人數,女職工人數、農民工人數,簽訂勞動合同人數、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人數、集體合同、勞動合同臺賬等基本情況進行認真摸底調查,力求數據真實準確,能清楚反映用人單位勞動合同簽訂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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