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合同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么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非全日制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非全日制合同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地: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住址:
文書送達地:同身份證住址
固定電話: 移動號碼:
人員類別:□本地城鎮 □本地農戶 □外地城鎮 □外地農戶 □其他
甲方招用乙方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就業,根據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勞動合同如下:
一、合同期限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期限內,乙方在甲方每天的工作時間應控制在4小時以內,累計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24小時。
二、甲方根據經營需要與乙方自身條件,安排乙方從事工作,乙方工作崗位之具體工作內容和方式,按照崗位職責說明書和工作流程或相關管理規定執行,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業績進行考核。
根據崗位職責說明書的要求,乙方應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內,以其全部時間與精力來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務。
三、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衛生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四、乙方在工作期限內的工資標準為每小時元,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按時足額支付給乙方應得的工資報酬,且甲方發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政府公布的非全日制勞動者最低小時工資標準。
乙方對于甲方支付勞動報酬應及時進行核查。乙方對勞動報酬有異議時,應在收到工資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出書面異議。逾期未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乙方確認甲方已依法按時足額支付乙方全部勞動報酬。
五、甲方依法無需為乙方繳納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僅僅只需為乙方單獨繳納工傷保險。受當地政策因素影響,甲方無法單獨為乙方申報繳納工傷保險。
經勞動行政保障部門主持協調,甲乙雙方經多次進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自20xx
年5月份起,甲方為乙方繳納外來務工人員社會保險。乙方不可撤銷地授權甲方從其應得的勞動報酬中扣除其個人應負擔部門的社會保險費。
六、甲、乙雙方約定: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應以書面形式提前10個工作日通知對方,甲方無需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乙方亦無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七、合同期限內,如乙方不能勝任本合同約定工作或嚴重違反甲方依法制定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八、合同期限內,如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未按國家規定提供勞動條件,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甲方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九、乙方不辭而別,或者下落不明,或者未履行第六條的義務,致使甲方無法或者遲延辦理與乙方離職相關手續,乙方在此不可撤銷地承認其負有過錯,并自愿承擔相應的.責任。
十、甲方按照本合同中載明的乙方的文書送達地向乙方郵寄送達文書,不論乙方是否實際收(看)到,均視為已經送達。當乙方的文書送達地發生變更時,乙方應當在變更后三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十一、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若本合同的簽訂屬于續簽勞動合同或者變更勞動合同或者重新簽訂勞動合同或者補簽勞動合同,甲乙雙方均確認在本合同簽訂之前的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的勞動報酬均已結清,且乙方承諾不再以任何形式向甲方主張補繳20xx年5月之前的社會保險費,甲乙雙方之間已無任何勞動爭議,雙方均不再追究任何責任。
十二、本合同執行期間,若此合同或依據此合同訂立的文件中某些條款因為法律法規或相關政策的變化而失效,合同其他條款仍然有效,對雙方仍具有法律約束力。
十三、甲、乙雙方發生爭議的,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勞動爭議處理有關規定處理。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不得代簽和涂改,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
簽約代表: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非全日制合同2
案例一:我校食堂雇有一名炊事員,負責做周一至周五的中午飯,每天工作時間大約三至四個小時。該炊事員工作勤奮,服務周到,深得教職員工贊揚。我校已與她簽訂了多份兩年期合同。今年年底合同期滿后,她已干滿10年。大家一致同意與她續簽合同。她對我說:聽說連續工作滿10年的可以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她要求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合同。
請問:如果續簽,還能否延續這種用工形式呢?我校能否與她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律師評析:一、非全日制用工無須簽合同首先應當明確的是:你校與炊事員之間形成的是一種特殊勞動關系,而非標準勞動關系。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二條的規定,標準的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三種形式。標準勞動關系以全日制工作為特征,即:以每天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每月工作不超過168小時(減去法定節假日)。你校雇傭的炊事員每天工作不超過4小時,每周不超過20小時,這種工作形式屬于非全日制用工。
《勞動合同法》第68條規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24小時的用工形式。”據此,你校與炊事員之間形成的是非全日制用工的特殊勞動關系。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五章《特別規定》中第三節《非全日制用工》的相關規定內容,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不得約定試用期;非全日制用工小時計酬標準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由此可見,非全日制用工形式并不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為必須要件,用人單位簽或不簽均可,無需承擔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支付雙倍工資的責任。所以,你校與炊事員之間簽不簽合同由你校決定。
二、非全日制用工滿10年也無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既然非全日制用工連合同都可以不簽,那么,自然就不受合同期限的約束,也就無所謂累計工作滿10年可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說法。即使雙方簽訂的合同約定了服務時間,由于法律規定非全日制用工的勞資雙方隨時都可以終止用工,所以雙方約定的合同期限也不會產生約束作用。如果雙方簽訂的合同履行期滿,用人單位需要繼續沿用這種用工形式,依然可以與員工續簽非全日制用工協議。
之所以非全日制用工滿10年無須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因為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和非全日制用工合同在目的和意義上有很大差別。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旨在維持勞動關系的穩定性。如果一個勞動者在一個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就說明他勝任這份工作,那么用人單位為了保持崗位工作人員的穩定性,在勞動者提出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后,用人單位就應當簽訂,這樣雙方的目的都達到了。而非全日制用工方式的作用在于適應用人單位靈活用工和勞動者自主擇業的需求。對于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單位可以隨時解雇,無需理由,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這與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意義恰恰相反。如果非全日制用工也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則違背了勞動法在設立這兩種用工方式上的宗旨和意義。
綜上所述,你校是否與炊事員續簽合同由你校決定;盡管炊事員已連續工作滿10年,也無須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案例二:某信息咨詢公司聘用李師傅為廚師,為公司行政人員做中午飯,并簽訂了非全日制勞動合同,期限為1年。1年后,公司與其續簽了一次非全日制勞動合同。20xx年6月,該合同即將到期,公司仍有意與李師傅續簽,但李師傅認為,公司已經和其簽訂了兩次勞動合同,這次再簽就應該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公司認為,單位與李師傅此前簽訂的勞動合同均為非全日制的,再簽是不受《勞動合同法》關于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相關規定影響的。
律師評析:非全日制用工一般是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4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24小時的用工形式。而最能體現這種用工方式靈活之處的是: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勞資雙方還可以采取口頭形式確立勞動關系;任何一方當事人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14條第(3)項規定,連續訂立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39條和第40條第1項、第2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該規定并未明確,所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否包括非全日制勞動合同。但結合非全日制勞動合同的特點可以看出,《勞動合同法》鼓勵在此用工制度下,勞資雙方都可以靈活處理,用人單位可以靈活用人,勞動者可以靈活擇業。如果連續簽訂了兩
次非全日制勞動合同后,第三次必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話,就與《勞動合同法》賦予用人單位依法靈活用工權利的初衷不符。因此,在非全日制用工的前提下,是不適用簽訂兩次合同后再續簽就必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規定的。
非全日制用工是否必須簽訂書面合同
對于全日制用工的,用人單位必須和勞動者簽署書面的勞動合同,否則,將會受到支付雙倍工資等嚴厲的懲罰。對于非全日制用工方式,勞動合同法第69條明確規定,雙方可以訂立口頭協議。也就是說,非全日制用工方式可以不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這也是對應這種用工方式具有短期性,即時結清性以及相對簡單性的特點相符合的。
在這種用工方式下,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主要是工資支付關系,權利義務較為簡單,而且一般的履行期限可能只是幾天的時間,因此,允許雙方訂立口頭協議,只要雙方協商一致后,無須簽署書面的勞動合同。當然,從勞動者維權的角度講,如果條件許可,應盡量簽署書面的勞動合同,那怕很簡短的幾個條款,也要明確清楚工資標準、支付期限、是否提供其他的工作保障等,比如提供工裝、午餐等。
非全日制合同3
《勞動合同法》第六十八條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勞動社會保障部《關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勞動者通過依法成立的勞務派遣組織為其他單位、家庭或個人提供非全日制勞動的,由勞務派遣組織與非全日制勞動者簽訂勞動。”用人單位與非全日制勞動者之間的關系,則符合勞動關系的所有特征,雙方之間建立的是的勞動關系,應受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調整。非全日制用工的計酬方式靈活多樣,以小時計酬為主,但不局限于以小時計酬。除了以小時計酬的形式以外,常見的計酬方式還有以日、周為單位來計酬或按件計酬。因為勞動者可以在一個以上的`用人單位勞動從事非全日制勞動,所以本條所規定的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和每周工作累計時間,都是針對勞動者在同一個用人單位勞動所做出的,而并不是指勞動者實際上平均每日的全部勞動時間和每周累計的全部勞動時間。
非全日制用工合同解除條件
1、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新公布的勞動合同法規定: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非全日制合同4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建立勞動關系,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一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工作(工種),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工作。
第二條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本合同。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照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履行職務,按時、按質、按量完成規定的工作。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四條合同期限
第五條雙方同意按一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第六條有固定期限:從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七條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年 月 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第八條勞動合同到期后,若雙方無異議,可按本合同繼續執行,而無需再行簽訂合同。
三、勞動報酬
第九條甲方按下列第 種方式,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1、按完成一定工作任務計酬,標準為 元(日/項)。
2、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資,標準為 元。
四、勞動合同的變更
第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的'內容,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勞動合同的終止
第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合同終止甲方依法可不支付經濟補償: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條甲、乙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甲方不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六、其他
第十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以協商結論執行。
第十二天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非全日制合同5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電話:
乙 方:
年齡:
性別:
戶籍所在地: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 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自____ 年__ 月__ 日起至____ 年__月__ 日止。
二、 工作地點
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點為: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三、工作崗位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 工作,乙方應按崗位要求完成工作任務。
四、工作時間
乙方在甲方每周工作___日,每日平均 小時。
五、勞動報酬
1、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后,甲方按工作時間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小時工資報酬不低于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報酬的周期不超過15日。
2、支付報酬的`其他約定: 。
六、社會保險
1、 乙方采用下列第( )方式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
(1)、以自由職業者身份參加社會保險。
(2)、委托第三方代辦社會保險。
2、甲方為乙方繳納工傷保險,乙方發生工傷,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七、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 甲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
2、 乙方應遵守甲方安全衛生和生產操作規程,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3、 乙方因工負傷按照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八、 本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本合同的內容可以變更或解除。
2、 本合同期滿,一方希望續訂合同的,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日與對方協商續訂。
3、 雙方任何一方都可隨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甲方不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九、勞動爭議的處理
甲已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勞動爭議,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已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條 其他事項
一、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有抵觸的,按照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非全日制合同6
編號:
。ǚ侨罩朴霉な褂茫
甲方:
乙方:
簽約須知
1、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2、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保證向對方提供的與簽訂、履行勞動合同相關的各項信息真實有效。
3、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不得約定試用期。
4、非全日制用工小時計酬標準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
5、用人單位終止非全日制用工的,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
勞動用工登記證編號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聯系電話
乙方(勞動者)姓名性別
出生年月戶籍所在地
身份證號碼
現居住地址
通信地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從事工作。工作地點在。
第三條乙方工作時間為下列第種方式
1、每周工作 日,分別為 周;每日工作 小時。
2、其他:
第四條甲方按乙方工作時間,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標準為每小時 元,工資結算周期為(日/周/15日),工資發放時間為,工資發放方式為(直接發放/委托銀行代發)。
第五條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勞動報酬中已包含甲方應為乙方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乙方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以自由職業者身份參加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險。
第六條甲方依照國家和地方規定,為乙方辦理工傷保險和繳納工傷保險費,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第七條甲方有義務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勞動工具及勞動保護用品。
第八條乙方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
第九條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并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十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變更。
第十一條甲乙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本合同。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訴訟。
第十二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三條乙方可以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后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本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新規定相悖的,按新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ê炚拢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變更欄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對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內容作以下變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ê炚拢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續訂欄
甲、乙雙方原訂立非全日制勞動合同已于____年___月____日期滿,經雙方協商同意續訂合同。
續訂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雙方約定其它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非全日制合同7
文章摘要:于20xx年1月1日起實施的《勞動合同法》是針對我國目前的社會現狀,特別是我國勞動力市場供過于求及企業用工不合理的普遍現象而提出由于勞動者明顯處于弱勢地位,《勞動合同法》旨在通過傾向性地保護雇員,以達到實質公正的平等狀態,最終實現雇員和企業的雙贏。本文主要闡述新法對企業薪酬體系的修改規定及影響,分析當前企業和勞動者對新法的反應,提出企業如何對待新規定,構建***的勞動關系。
新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步丁動臺同法》)于20xx年1月1日起實施,引起廠極大關注。在它開始實施以前,就已引發“外資撤資潮”和各公司‘突擊裁員”風波:日本數碼相機奧林巴斯決定于20xx年前將中國的兩座工廠合井為一座,于附受資約7億元在越南設公司在總部和全國各地分公司人舉裁減5至9年的老員工,其中成者卜分公司裁員規模達到最大;9月,華為鼓勵7000名工作滿8年的員辭職再上崗;10月,沃爾瑪全球采購中全球裁員200余名,其中在中國深圳、仁海、莆田、東莞的四個部分,曾、計裁掉約100多少、等等。
新《勞動合同法》是中國歷史上最受關注的一邵法律,本身就是一種社會進步的象征。這說明我國公民的法律意識在不斷增強。企業對《勞動合同法》的關柱應在于其增加了企業的人力資源成本,尤其新法對企業薪酬體系的影響可謂之大。從篇幅看,《勞動合同法》關于薪酬的條款達29之多,占總數98條的近三分之一,相對于1994年頒布的17%,體現新《勞動合同法》對勞動者薪酬的保護力度再加大。
一、《勞動合同法》的宗旨及立法背景
《勞動合同法》的宗旨:明確勞動合同上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建立和發展***穩定的勞動關系,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其制定和修改是以中國當前的主要社會現狀為背景:1.1995年1月1日起執行的勞動法見效甚微;2.勞動力市場供過于求;3.普遍存在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4.黑窯奴上震驚世界;5.貧富差距進一步加大;6.工資低,中國收人只有美國的'3%;7.濫用試用期。
二、薪酬條款的修改及其對企業的影響
新《勞動合同法》對薪酬條款的修改,明顯增加了企業的勞動用工成本,加大了用工管理難度。針對中國當前勞動用工存在的突出問題,如企業濫用試用期、不按法律規定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不支付加班費等,新法都做了調整,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繳納社會保險,薪酬支出明顯增長,卻可能引起員工的不滿
新法第十七條規定,社會保險為勞動合同應當具備的條款。同時新法草案中也有加大企業按法規給員工繳納相應社保福利的內容。兩部法律的先后實施,必將使得依法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成為絕對大多數企業的必然選擇。
事實上,法定福利給一些企業增加的成本,不僅包括企業應繳納的費用,還包括員工個人應繳納的相關費用。最容易產生的后果是,企業賠了夫人又折兵—薪酬支出增加了,但員工實際到手的收人卻減少了,員工心生不滿。因此,企業在進行薪酬設計的時候,除了將社保福利納人薪酬結構外,還必須考慮增加員工的薪酬,至少保證發到員工的工資不低于原有水平。
非全日制合同8
由于非全日制用工在用工形式、工作時間、工資支付方式方面存在特殊性,給人感覺就像是“小時工”,因此很多人以為非全日制用工是不用簽訂勞動合同。其實,非全日制用工同樣也是要簽訂勞動合同的。
對于企業與非全日制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主要有以下一些具體規定:
(一)由于從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一個以上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因此,企業只要是使用了非全日制工作的勞動者,盡管其與其他單位訂立了勞動合同,也仍然要與該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
(二)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合同一般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如果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個月以下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訂立口頭形式的勞動合同。但是,勞動者提出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企業應當與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三)如果企業使用的非全日制勞動者是由依法成立的勞務派遣組織派遣的,勞動者應當與勞務派遣組織簽訂勞動合同。企業只需要與勞務派遣組織簽訂勞務派遣合同就可以了。
(四)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合同的內容,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協商確定,但應當包括工作時間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報酬、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五項必備條款。
(五)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合同由于工作時間短,合同期限也相對短,所以勞動合同中不得約定試用期。
(六)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合同中,雙方可以協商合同終止條件,包括終止勞動合同的'提前通知期。一旦約定,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合同約定辦理。合同中未約定終止勞動合同提前通知期的,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均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勞動合同。
當然,勞動合同在形式、內容等方面可以與全日制用工的勞動合同有所不同。對于企業與非全日制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就有所不同。
我國的非全日制勞動者可以與幾個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但都要簽訂相應的勞動合同,不然非全日制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就得不到很好的保障。非全日制勞動合同的內容在不違反法律規定的情況下,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確定。感謝您閱讀由網站帶來的相關文章,希望對您的工作有所幫助。
非全日制合同9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區(縣)__ _____鄉鎮___________村
郵政編碼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簡單勞動用工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可以隨時終止本合同。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工作。
甲方根據工作要求對乙方進行必要的職業技能培訓。
乙方應當努力提高職業技能,按崗位要求完成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
第三條 乙方每周工作______日,分別為周______;每日工作______小時,合同范本《簡單勞動用工合同》。
四、勞動報酬:
第四條 甲方按小時計酬方式支付乙方工資,標準為每小時______元。
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資形式為____________(直接發放/委托銀行代發)。支付周期不得超過15日。
五、社會保險
第五條 甲方應當依法為乙方繳納工傷保險費。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培訓和職業培訓,為乙方提供如下勞動保護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_________________。
七、勞動爭議處理
第七條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依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通過申請調解、仲裁和提起訴訟解決。
八、其他
第八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本勞動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非全日制合同10
甲方(單位):
勞動保障證號_________
全稱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證號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登記注冊地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
乙方(職工):
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
聯系方式及電話_________
勞動保障卡號_________
就業登記證號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_________
實際居住地_________
根據(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問題的意見)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公正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建立勞動關系,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本合同期限采用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
1、訂立有固定期限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始,以完成_________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期限。
3、以_________為期限。
二、工作內容: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工作,根據工作要求對乙方進行必要的職業技能培訓。
乙方應當努力提高職業技能,按崗位要求完成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為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
1、每周工作_________日,分別為周_________;每日工作_________小時。
2、以完成_________工作為工作時間,折算平均每日工作_________小時,累計每周不超過_________小時。
3、其他:_________
四、勞動報酬:
1、甲方按下列方式_________,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1)按小時計酬,標準為每小時_________元;
(2)按完成工作計酬,標準為每_________(月/周/日/項)_________元。
2、甲方按_________(日/周/月)支付乙方工資,工資發放時間為_________,工資發放形式為_________(直接發放/委托銀行代發)。
五、社會保險:
1、乙方采用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參加社會保險、交納社會保險費。
(1)以自由職業者參加社會保險;
(2)委托第三方代辦社會保險;
2、上述勞動報酬中_________包含社會保險費。不包含社會保險費的,甲方支付乙方社會保險費每_________(小時/日/周/月/項)元。
六、勞動安全保護:
1、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2、_________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變更;一方當事人應以書面形式將變更要求送交另一方,另一方_________日內未作出書面答復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2、除法定條件外,雙方當事人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如下:
_________
3、除勞動合同期滿終止外,雙方約定終止勞動合同的.條件如下:
_________
4、本合同終止,一方希望續訂勞動合同的,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_________日與對方協商續訂勞動合同。
5、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甲方或乙方應當提前_________個工作日,向對方提出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要求。
八、其它約定:
1、與乙方協商后,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法定節假日加班的,加班加點工資按_________標準×_________%計算。
2、_________
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可以向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本合同生效時間為下列_________
1、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_________鑒證(同意/不同意),自鑒證之日起生效;
3、自_________起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應當自本合同簽訂或鑒證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本合同文本交付乙方,不得扣押。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鑒證員:_________ 鑒證機構:(蓋章)_________
鑒證編號:_________鑒證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非全日制合同11
甲方:
乙方:
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身份證號碼:
戶籍所在地:
郵編:
指定聯系人及電話:
本人聯系電話:
根據我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合法、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作性質
1.乙方在甲方從事__廚房煮飯及保潔_______工作,工作性質為臨時用工。
2.乙方必須按照甲方關于本崗位要求,完成工作任務。
二、勞動報酬:
1.經雙方約定以月結形式發放勞動報酬。發放日為每月15日。乙方在合同期間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__;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工作時間及休息休假均按照國家勞動法對于臨時用工的規定執行。每周上班時間累計不超過24小時。
四、勞動紀律: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令和法規,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
五、勞動關系的解除
1.符合下列情況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或未痊愈的';
。ǘ┮曳絿乐剡`反甲方規章、規定的;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犯有嚴重錯誤的。
2.符合下列情況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ㄒ唬┙泧矣嘘P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身體健康的;
。ǘ┯霉挝徊荒馨凑談趧雍贤幎ㄖЦ秳趧訄蟪甑;
。ㄈ┯霉挝徊宦男袆趧雍贤蜻`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臨時工合法權益的;
3.任何一方解除勞動合同,一般情況下,必須提前一周通知對方后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六、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責任,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后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七、其它雙方協商事項:因乙方為已退休人員,社保經雙方協商,甲方將不予購買。
八、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凡屬國家有規定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上海睿浪電氣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非全日制合同1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愿簽定非全日制用工合同書,在共同履行本合同全部條款中確定勞動關系。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本合同無須試用期限。
二、工作崗位、工作任務及工作時間
1、甲方根據生產及經營工作需要分配乙方從事(崗位)。
2、在正常生產及經營情況下,乙方必須完成生產經營任務,具體工作任務如下。
3、工作時間為___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如企業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經與甲方協商已知后可適當延長工作時間,延長工作時間的薪金計算按本協議約定的每小時計時工資標準支付給乙方。
三、勞動保護及勞動條件
1、甲方應當按國家和省及地方有關規定建立、健全乙方工作崗位的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為乙方提供符合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及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2、乙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則,對甲方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的,有權拒絕。
3、乙方在與甲方簽定本合同時,應認真閱讀甲方對乙方工作崗位所制定的.崗位責任制、獎懲制度及相關的工作職責,如特殊工種應向甲方提供特殊工種所需的相關證明材料及手續。
四、勞動報酬
1、根據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的勞動報酬為。
2、乙方按甲方規定完成工作任務,甲方必須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給乙方工資。
3、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資的起止時間為,自乙方從入職之日起為計薪時間,每十五日與乙方結算一次,甲方不得無理克扣或拖欠乙方工資。
五、勞動紀律
1、乙方應當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衛生操作規范:崗位職責,愛護甲方財產,遵守職業道德和勞動紀律。
2、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以根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給乙方處分。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內,如因乙方工作失誤過錯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應依法予以賠償。
六、合同的解除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一條規定,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非全日制合同13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類型:____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公正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建立勞動關系,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合同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__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甲、乙雙方確認工作地點在___________,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本合同。
第五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照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履行職務,按時、按質、按量完成規定的工作。
三、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__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每周工作______日,每日工作___________小時;
2、以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為工作時間,折算平均每日工作______小時,累計每周不超過二十四小時。
第七條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但應當按照法律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應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假期。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按下列第______方式,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1、按小時計酬,不得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標準為每小時______元;
2、按完成一定工作任務計酬,標準為______元/ (日/項)。
第十條 甲方按______(日/周/)支付乙方工資,工資結算支付周期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
五、社會保險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應當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參加社會保險。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二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勞動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三條 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十四條 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并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
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的內容,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1、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變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甲、乙雙方
協商一致同意變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被廢止或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合同終止甲方依法可不支付經濟補償: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甲方不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九、特別約定
第十八條 乙方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不得影響本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十九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第二十條 乙方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后三日內,應當按照誠實信用原則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第二十一條 乙方確認,甲方已如實告知乙方工作內容、工作條件、
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
第二十二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包括員工手冊)作為本合同附件一并執行,乙方確認已充分閱讀甲方規章制度并愿意遵照執行。第二十三條 乙方確認,甲方有關文書在無法直接送達給乙方的情形下(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拒收、下落不明等情形),乙方在本合同中填寫的住址為甲方郵寄送達地址。
十、勞動爭議的解決
第二十四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勞動合同的生效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后國家法律、行政法規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非全日制合同14
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訂立此非全日制勞動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乙方同意擔任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工作地點在
或。
第三條 乙方的工作時間為:每周工作日,每日工作小時。
第四條 工資按如下方式:
第五條 每月/周為工資支付日。
第六條 社會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并承擔全部繳費。
第七條 乙方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但是,不得影響本勞動合同的履行;且乙方應將與其他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的情況告知甲方。
第八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第九條 乙方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后三日內,應當按照誠實信用原則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第十條 乙方確認,甲方已如實告知乙方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
第十一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包括員工手冊)作為本合同文書范本一并執行,乙方確認已充分閱讀甲方規章制度并愿意遵照執行。
第十二條 乙方確認,甲方有關文書在無法直接送達給乙方的情況下(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拒收、下落不明等情況),乙方在本合同中填寫的住址為甲方郵寄送達地址。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年月日 年月日
非全日制合同15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對簽訂全日制用工勞動合同應當包含的內容以及相關事項作了明確的規定,這已為眾所周知,但對簽訂以小時工為主要形式的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合同應當注意的事項并沒有具體規定,雖然國家有關部門以及上海市政府有關部門均對此作了較為明確的規定,但并不為人們所熟知。以下對此作一簡要介紹。
一、關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關系的基本特征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5小時,累計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30小時的用工形式。此外,按照上海市的規定,勞動者與每個用人單位約定的每日、每周或者每月工作時間,應當分別在法定工作時間的百分之五十以下。
二、建立非全日制勞動關系應當注意的事項
一般來講,用人單位與非全日制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一般以書面形式訂立。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個月以下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訂立口頭勞動合同。但勞動者提出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
按照相關規定的要求,非全日制勞動合同的內容應當包括工作時間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報酬、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五項必備條款,同時也可以約定保密條款,但不得約定試用期。
關于非全日制勞動合同的終止條件,可以不受勞動法相關規定的約束,雙方可以在勞動合同種進行自由約定。如果當事人未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終止勞動合同提前通知期的',任何一方均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勞動合同;雙方約定了違約責任的,按照約定承擔賠償責任。
三、關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資支付
首先,用人單位應當按時足額支付非全日制勞動者的工資。
其次,用人單位支付非全日制勞動者的小時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政府頒布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最后,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資支付可以按小時、日、周或月為單位結算。對此雙方可以在合同中進行約定。
四、關于非全日制用工的社會保險
從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勞動者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同時也可以以個人身份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并按照待遇水平與繳費水平相掛鉤的原則,享受相應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建立勞動關系的非全日制勞動者繳納工傷保險費。從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勞動者發生工傷,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五、關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爭議處理
與全日制用工的勞動合同爭議的解決途徑一樣,從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履行勞動合同引發的勞動爭議,應當按照國家勞動爭議處理規定執行。也即勞動爭議發生后60日內雙方均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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