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股權轉讓合同10篇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么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關于股權轉讓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關于股權轉讓合同1
出讓方(甲方):
身份證號:
受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
鑒于甲方在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合法擁有_____%股權,現甲方有意轉讓其在公司擁有的全部股權,并且甲方轉讓其股權的要求已獲得公司股東會的批準。
鑒于乙方同意受讓甲方在公司擁有_____%股權。
鑒于公司股東會也同意由乙方受讓甲方在該公司擁有的_____%股權。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就股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股權轉讓
1、甲方同意將其在公司所持股權,即公司注冊資本的____%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受讓。
2、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購買的股權,包括該股權項下所有的附帶權益及權利,且上述股權未設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權、抵押權及其他第三者權益或主張。
3、協議生效之后,甲方將對公司的經營管理及債權債務不承擔任何責任、義務。
二、股權轉讓價格與付款方式
1、甲方占有公司_____%的股權,根據原合營公司合同書規定,甲方應投資__________幣__________萬元,F甲方將其占公司_______%的股權以__________幣__________萬元轉讓給乙方。
2、乙方應于本協議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天內按規定的貨幣和金額以銀行轉帳方式分__________次付清給甲方。
三、甲方聲明
1、甲方保證所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是甲方在公司的真實出資,是甲方合法擁有的股權,甲方擁有完全的處分權。甲方保證對所轉讓的股權,沒有設置任何抵押、質押或擔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則,由此引起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轉讓其股權后,其在公司原享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隨股權轉讓而轉由乙方享有與承擔。
四、乙方的陳述與保證
1、乙方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2、乙方承認并履行公司修改后的章程。
3、乙方保證按本合同第二條所規定的方式支付價款。
五、股權轉讓有關費用的負擔
雙方同意辦理與本合同約定的股權轉讓手續所產生的`有關費用,由__________方承擔。
六、有關股東權利義務包括公司盈虧(含債權債務)的承受
1、從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乙方實際行使作為公司股東的權利,并履行相應的股東義務。必要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行使股東權利、履行股東義務,包括以甲方名義簽署相關文件。
2、從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所持股權比例依法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需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內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的約定或其附屬、補充條款的約定均視為該方對另一方的違約,另一方有權要求該方支付違約金并賠償相應損失。
2、本合同的違約金為本次股權轉讓總價款的__________%,損失僅指一方的直接的、實際的損失,不包括其他。
3、遵守合同的一方在追究違約一方違約責任的前提下,仍可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終止合同的履行。
八、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但甲乙雙方需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于一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另一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
4、因情況發生變化,當事人雙方經過協商同意;
5、合同中約定的其它變更或解除協議的情況出現。
九、爭議的解決
雙方應首先以協商方式解決因本合同引起或者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雙方不能以協商方式解決爭議,則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或者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處理。
十、其他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雙方各持__________份,__________存檔__________份,交有關機關備案_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讓方: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受讓方: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關于股權轉讓合同2
出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務院《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和黑國資辦運發30號《關于加強全省產權交易管理的通知》,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現就有關股權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股權轉讓的標的及轉讓價格
第二條 付款方式
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內將股權價款分 次付清其全部應付款項,分期付款的具體時間和數額是: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后,共同到 辦理股權轉讓交易手續。
2、甲方應當在雙方交易時,按國家有關規定到國有資產管理和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辦理相關的變更手續。
3、本合同涉及的股權轉讓成交手續費等各項稅、費均由甲、乙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負擔。
4、本合同簽署前,甲方須將涉及股權抵押情況如實告知乙方。如因未將股權抵押情況如實告知而產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擔。
5、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按其在公司中股份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6、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再承擔原公司的任何義務,也不享有原公司的任何權益。
第四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和解除本合同,須提前將變更或解除意見書面通知另一方,雙方經協商一致后,方可變更或解除。變更或解除合同由雙方報 備案。
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3)、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交付股權價款,每遲交____日按本合同股權總價款的 %交付滯納金,超過____日,滯納金加倍。
2、乙方超過規定時間____日仍未付清其應付款項,則甲方可按照本合同
第四條
第二款第
2、
3、4項的規定解除合同,并將已付款扣除滯納金和因乙方違約蒙受的損失后退還乙方。
3、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交付股權,每遲交____日按本合同股權總價款的 %交付滯納金,超過____日,滯納金加倍。
4、甲方超過____日未交付股權,則乙方可按照本合同
第四條
第二款第
2、
3、4項的規定解除合同,甲方應退回乙方已付款項并對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給予賠償。
5、違約方承擔股權交易過程中所產生的各種費用。
第六條 糾紛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糾紛,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或由調解,如協商調解不成,可選擇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A)、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B)、向人民提起訴訟。
第七條 附則
本合同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并經審查蓋章后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立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 、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各執壹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于股權轉讓合同3
法定代表人:職務:
委托代理人:職務:
受讓方: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址法定代表人:職務:
委托代理人:職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合營公司),于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成立,由甲方與________________合資經營,注冊資金為_____幣_________萬元,投資總額_______幣_________萬元,實際已投資_____幣________萬元。甲方愿將其占合營公司____%的股權轉讓給乙方;經公司董事會通過,并征得他方股東的同意,現甲乙雙方協商,就轉讓股權一事,達成協議如下:
一、股權轉讓的價格、期限及方式
1、甲方占有公司____%的股權,根據原合營公司合同書規定,甲方應投資____幣______萬元,F甲方將其占公司____%的股權以____幣______萬元轉讓給乙方。
2、乙方應于本協議生效之日起____天內按第一條第一款規定的貨幣和金額以銀行轉帳方式分____次付清給甲方。
二、任選一條:
1、甲方保證對其擬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擁有完全、有效的處分權,保證該股權沒有質押,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應由甲方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2、甲方已將所擁有的占合營公司____%的股權于_____年___月___日向________作質押,
現甲方已征得質權人的`書面同意,同意甲方將該股權轉讓給乙方。甲方保證已對該股權擁有有效的處分權,否則應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有關公司盈虧(含債權債務)的分擔(任選一款)。
1、本協議生效后,乙方按股份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含轉讓前該股份應享有和分擔公司的債權債務)。
2、股權轉讓前,聘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或其他方式)對公司進行審計,乙方按雙方認可的審計報告表的范圍承擔甲方應分擔的風險、虧損和享有權益。股權轉讓生效后,若發現屬轉讓前,審計報告表以外的合營公司的債務,由乙方按股權比例代為承擔,但應由甲方負責償還。股權轉讓生效后,乙方取得股東地位,并按股份比例享有其股東權利和承擔義務。
3、股權轉讓前,聘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或公司董事會組織)對公司進行審計,甲方按審計報告表的范圍承擔應分擔的風險、虧損和享有權益,甲方應分擔的債權債務,應在其股權款中扣除。本協議生效后,尚未清結的以及審計報告以外屬甲方應分擔的債權債務,均由乙方按股權比例享有和承擔(或由乙方先行承擔,然后由乙方向甲方追償)。
四、違約責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權價款,每逾期一天,應支付逾期部分總價款千分之______的逾期違約金。如因違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金不能補償的部分,還應支付賠償金。
五、糾紛的解決(任選一款)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
1、向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2、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六、有關費用負擔
在轉讓過程中,發生的與轉讓有關的費用(如公證、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由方承擔。
七、生效條件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訂,經______________公證處公證后,報政府主管部門批準后生效,雙方應于三十天內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八、本協議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合營公司、公證處各執一份,其余報有關部門。
轉讓方:
受讓方:
年月日訂于
關于股權轉讓合同4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_(乙方):
本合同由甲方與乙方就湖南XX公司的股權轉讓事宜,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訂立。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股權轉讓價格與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將持有湖南XX公司_______%的股權,以______萬元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按此價格及金額購買上述股權。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訂立____日內以現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轉讓的股權。
第二條、保證
1、甲方保證所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是甲方在湖南XX公司合法擁有的股權,甲方擁有完全的處分權。甲方保證對所轉讓的股權,沒有設置任何抵押、質押或擔保,并免遭任何
第三人的追索。否則,由此引起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轉讓其股權后,其在湖南XX公司原享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隨股權轉讓而轉由乙方享有與承擔。
3、乙方承認湖南XX公司章程,保證按章程規定履行義務和責任。
第三條、盈虧分擔
乙方付款后即成為湖南XX公司章的股東,按出資比例及章程規定分享公司利潤與分擔虧損。
第四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合同,但雙方必須就此簽訂書面變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守約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
4、因情況發生變化,經過雙方協商同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五條、爭議的解決
1、與本合同有效性、履行、違約及解除等有關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2、如果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申請仲裁或向人民起訴。
第六條、合同生效的條件和日期
本合同經各方簽字后生效。
第七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各方各執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于股權轉讓合同5
簽訂協議雙方:
甲方:
乙方:
合營他方:
________有限公司是由____和____共同投資興辦的中外合資(合作)經營企業。____有限公司的投資總額____萬美元(或____萬元人民幣),注冊資本____萬美元(或____萬元人民幣),其中:____占有股份--%,____占有股份____%。
經甲、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將甲方在____有限公司所持有____%的股份轉讓給乙方,達成如下股權轉讓協議:
一、轉讓方和受讓方的基本情況
1、轉讓方(甲方): 名稱:____有限公司;法定地址:____;法定代表人____;職務____;國籍____。
2、受讓方(乙方): 名稱:____有限公司;()法定地址:____;法定代表人____;職務____;國籍____。
二、股權轉讓的份額及價格 ____(甲方)同意將其在____有限公司中所持有的__%股權價值____萬美元(或萬元人民幣)轉讓給____(乙方)。
三、股權轉讓交割期限及方式
自本協議由審批機構批準生效之日起—日內,乙方以____(形式)____萬美元(或萬元人民幣)繳付給甲方。
四、股權進行上述轉讓后,乙方承認原____有限公司的`合同、章程及附件,愿意履行并承擔原甲方在____有限公司中的一切權利、義務及責任。
五、原甲方委派的董事會成員自動退出____有限公司,并由乙方重新委派董事。
六、違約責任 乙方若未按本協議第三條規定的期限如數繳付出資時,每逾期一個月,乙方需繳付應出資額的百分之—的違約金給甲方,如逾期三個月仍未繳付的,除向甲方繳付違約金之外,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并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七、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 仲裁機構或其它仲裁機構,根據該機構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八、____有限公司的合營他方____有限公司自愿放棄在____有限公司所享有的優先權,同意根據本協議的條款而進行的轉讓。
九、此協議經股權轉讓雙方和合營他方正式簽署后報原審批機關批準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合營他方:
法定代表:
**年_月_日 于 (簽署地點)
關于股權轉讓合同6
甲方(轉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中介方): (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
1.甲方委托乙方介紹協作促成甲方與持有100%股權轉讓,甲方愿支付居間服務費給乙方;
2.甲方是購買編號: 本著互惠互利及誠實信用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為保障各方的合法權益,雙方就乙方介紹協作促成持有編號 宗地項目公司100%股權轉讓及有關傭金收取分配等事宜簽訂本《居間合同》,以供雙方遵守。
第一條:總則
1-1本合同是雙方合作的最高行為準則,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2甲方有意出讓方完成
1-3 乙方幫甲方受讓的項目公司所持有的編號宗地地塊,位于 ,乙方為“甲方及甲方的關聯方”(以下簡稱甲方)實施服務,“甲方及甲方的關聯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母公司或子公司、甲方的股東(法人或自然人)、與甲方有關聯的企業或個人、甲方的經辦人、或經甲方經辦人轉介紹的企業或個人。
項目公司所持有的編號 地塊項目規劃如下:
此地塊用地面積: 平方米,其中建設用地: 平方米。
指標按建設用地面積計算:
1. 建設覆蓋積率≤4.0
2. 建設覆蓋率≤35%
3. 建設間距:滿足日照及消防間距要求
4. 建筑高度或層數:高層
5. 建筑面積:平方米
第二條:投資服務方式
2-1 服務內容:乙方受甲方委托,協助甲方受讓本合同第一條1-3條款式所約定的土地,并協助甲方簽到 宗地項目公司100%股權轉讓協議,在股權轉讓成功后,則乙方完成甲方委托的工作。
2-2 服務金額:經甲方雙方友好協商,在甲方完成編號宗地項目公司100%股權收購后,甲方愿付給乙方居間服務費用甲方按照下列符合條件的`方式計算支付傭金
2-1-1如轉讓價為1%支付給居間方;
2-1-2如轉讓價為(不含)以下的,則按轉讓價的1%以及轉讓價低于部分的30%,合并支付給居間方。
2-3 支付方式:在甲方取得編號 綜地項目公司的100%股權,在支付項目轉讓費的同時的3個工作日內,甲方必須按與乙方約定的居間服務費無條件存入乙方指定的帳戶內。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等額。若甲方違約,需另按每天1%拖欠費支付違約金。
第三條:保密條款
3-1甲方對乙方提供的任何資料不得向任何與本合同無關的第三方泄露,否則要求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
3-2甲、乙雙方必須保守本合同內的秘密,不得向任何與本合同無關的第三方公開或談論合同書內容。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 甲方根據需要,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第二條2-1條款中所列的作業內容。
4-2 甲方對乙方提供的項目資料有保密義務,甲方有對乙方公開股權轉讓談判進程的義務,如甲方在隱瞞乙方的情況下,跟乙方所介紹的項目方達成交易,乙方除有權要求甲方按第二條2-2條款中約定支付居間服務費用的同時,還可要求甲方按該項目收購標的金額的1%支付違約給乙方 ,并在3個工作日內全部支付完畢。若此項又有違約,需要另每天1%拖欠費用支違約金。
4-3 甲方在成功取得項目公司100%的股權后,必須按約定兌現雙方書面協定的居間服務費用或其它經濟權益。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乙方根據第二條2-1條款中所列作業內容為甲方提供服務。
5-2、乙方有權知情整個項目的收購談判。
5-3、在項目收購成功簽約后,乙方有權要求按雙方的書面協議由甲方支付居間服務費用或其它經濟權益給乙方。
第六條:合同的生效及違約
6-1、本合同一旦簽訂,若無協議第七條款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況或其它法定情形,雙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單方面解除合同,甲方如果單方面解除合同,須以合同約定傭金的總金額全部賠償給乙方,并支付總金額10%的違約金。
6-2如雙方產生違約糾紛,應在尊重事實基礎上友好協商解決,若雙方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有權向提起仲裁或訴訟。
第七條:合同的終止
7-1、本合同簽署之日起到雙方履行完本合同時終止。
7-2、出現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合同在事實上無法履行時,本合同終止。
第八條:其它條款
8-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雙方均應嚴格履行,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簽補充合同,補充合同和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8-2、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于股權轉讓合同7
甲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現就甲方____縣XX橫綜合磁選廠部分股權轉讓給原拉薩XX公司之事項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同意將其名下XX廠原甲方獨資企業中百分之百(100%)股權中的百分之八十五(85%)的股權以人民幣肆佰萬元(XXX.00)轉讓給乙方,甲方保留佰分之十五(15%)的股權,雙方共同合作經營。
二、甲乙雙方合作后,XX廠的法人由乙方擔任,即XX廠的原甲方法人必須進行更改為乙方人員作為選礦廠的法人。
三、甲乙雙方合作后,原甲方名下的磁選XX的財產及選廠場地、設備、設施以及已購進堆放在廠區內的原料和山下堆礦場的原料共計四萬多噸(甲方可以確保不低于三萬噸以上)和財產,以及外面欠本企業的一萬噸原料等都屬甲乙雙方按新股權共同享有。
四、甲乙雙方合作后,甲方在與乙方合作前的'一切所欠債務均與乙方無關,由甲方自行承擔。
五、甲乙雙方合作后,由乙方負責提供合作后企業所需要的一切資金,甲方將不另行投資。建成日處理量達1000噸以上的選礦廠以及購買資源所需要的流動資金等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責投資。
六、甲乙雙方合作后,由乙方主要負責財務,甲方監管,由乙方主要負責企業運作和生產規劃。甲方協助乙方購買資源。
七、甲乙雙方合作后,當企業產生效益時,按企業報表每月所產生的實際利潤,甲乙雙方每半年進行一次分紅。
八、甲乙雙方共同將XX廠重新注冊合資有限公司,注冊資金解付后支付給馬XX200萬元(大寫:貳佰萬元整),設備安裝生產正常后1個月內乙方付給馬XX200萬元,(從第一次支付馬XX款項日期后5個月內),余款300萬元在新建選廠正常生產3個月內乙方付給馬XX。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或簽訂補充合同條款,所補充的合同條款在不違背本合同的前提下,與本合同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本合同爭議事項,在甲乙雙方協商未果時,由仲裁解決。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本合同簽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于股權轉讓合同8
轉讓方:
注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受讓方:
注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鑒于:
1、甲方是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注冊的有限責任公司。
2、截止XX年12月31日,總股本為 股,其中甲方作為 股東,持有 股,占總股本的 %。
3、 方擬轉讓,乙方擬受讓甲方所持 股 股份,占 總股本的 %。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及規定,訂立本股份轉讓合同,作為明確雙方在完成本合同項下股權轉讓所發生的權利和義務的依據,以資甲、乙方共同遵照履行。
一、定義
1.1 本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以下用語具有下面含義:
1.1.1合同:指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在深圳市所簽訂的股份轉讓合同。
1.1.2轉讓:指甲方將其所合法持有 標的股份轉移至乙方名下的行為。
1.13會計報告: 經過審計的 年 月 日為基準日的會計報告。
1.1.4中國證監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1.1.5基準日:指 年 月 日,即為 報告截止日。
1.1.6標的股份:由甲方根據本合同轉讓并由乙方受讓的 股股份。
1.1.7
1.1.8是指中國法定貨幣人民幣。
1.1.9簽署日:是指甲、乙雙方簽署本合同之日。
1.1.10生效日:具有本合同第15.1條賦予其含義。
1.1.11股份轉讓完成日:指甲、乙雙方全部交割標的的股份轉讓總金額并在深圳證券登記的有限公司辦妥標的股份的登記過戶手續之日。
1.1.12終止日:指甲、乙雙方或者任何一方依據本合同的有關規定終止本合同的履行和/或解除本合同之日。
1.1.13不可抗力:具有本合同等十三條賦予其含義。
1.1.14財政部:指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1.2本合同引用任何法律條文,均應當作出如下理解或解釋:
1.2.1簽署本合同時生效的有關法律條文及其修改、補充。
1.2.2簽署本合同時生效的根據有關立法所作出的法律性通知、命令。
1.3本合同中每一款的標題為方便
提示,并不對條款的'含義或解釋構成任何影響。
二、股份轉讓
2.1甲方同意將其所持有的 股 股份依據本合同的規定和條件有償轉讓予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的規定和條件受讓標的股份。
2.2本合同項下的股份轉讓完成后,乙方將持有 股國家股股份,占康達爾總股本的 %。
三、會計報告
甲、乙雙方同意將 作為本合同之必備附件,并以《 報告》中業經有資格從事證券業務的中國注冊會計師審核驗證的 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等財務報表和財務數據以及該年度報告中的相關信息作為甲、乙雙方此次股份轉讓的資產及財務依據。
四、承諾與保證
4.1作為股份轉讓方及康達爾的第一大股東,甲方就本合同簽署日之前甲方自身以及 有關情況向乙方作出如下說明、承諾和保證;
4.1.1法律地位
、 為經政府有關部門審批而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續的上市公司,康達爾具備按其營業執照進行正常合法經營所需的全部有效的政府批文、證件和許可。
、诩追较禈说牡墓煞莸暮戏ㄋ姓,享有與此對應的一切合法權益。
、奂追桨凑毡竞贤囊幎ㄏ蛞曳睫D讓其所擁有的 標的股份,該股份未設立任何抵押、質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擔保及/或第三方權益。
④除本合同外,沒有其他任何生效的或將會生效的合同和/或其他約束性安排導致將標的股份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4.2作為股份受讓方,乙方在此向甲方作出如下承諾和保證:
4.2.1法律地位
①乙方為經政府有關部門審批而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乙方具備按其營業執照進行正常合法經營所需的全部有效的政府批文、證件和許可。
、谝罁F行有效的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乙方具備受讓甲方擁有的 標的股份的法定資格。乙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和條件從甲方受讓 股份。
4.2.2財務能力
、僖曳綋碛凶銐虻呢斦Y源和資金能力履行本合同,合同的付款全部以人民幣現金支付,并保證依照本合同的規定如期、足額支付股份轉讓價款。
、谝曳讲粫蛴喠、履行本合同導致其財政資源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和其它重大逆向影響。
4.2.3第三方關系
、僖曳接喠⒑吐男斜竞贤粯嫵蓪ζ渑c任何三方關系(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與第三方訂立的任何合同、合同、責任和義務安排、承諾、約束)的障礙。
、谝曳讲淮嬖谝蚱渑c第三方關系而導致的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充分履行的障礙。
4.2.4
4.3持續性
本條前述甲、乙雙方相互作出的承諾與保證是持續的,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該等承諾和保證將被視為重復作出,且不因股份轉讓交易的完成而失效。
五、轉讓價格與付款方式
5.1參考 中所載明的康達爾每股凈資產值為0.13元,甲、乙雙方同意將本合同項下標的股份的轉讓價格確定為每股0.13
5.2本合同項下甲方向乙方轉讓的 股份的轉讓價款為人民幣(下同) 元。
5.3甲、乙雙方同意的付款方式如下:
、俦竞贤炇鹬掌 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總額的20%作為 ,支付數額為 元。同時也作為履行本合同的 。
、诒竟煞蒉D讓經 批準后七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總額的 作為第二期付款,支付數額為 元。
、郾竟煞蒉D讓經 批準后七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總額的 作為第三期付款,支付數額為 元。
5.4乙方應將上述轉讓價款匯入甲方指定的下述銀行帳戶:
收款人:深圳市龍崗區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開戶行:
帳號:
若甲方根據需要對上述指定銀行帳戶進行變更,則甲方應在約定的付款日之前至少提前十五日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否則由此導致的付款延誤,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5乙方應以人民幣現金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
5.6乙方有權提前支付任何一期或全部應付轉讓價款,甲方對此表示同意并將給予收款上的全力配合。
5.7涉及本合同項下股份轉讓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繳納;未明確定規定的,由雙方各承擔50%。
六、信息披露與登記過戶
6.1本合同簽署后,應按照甲方負責、乙方協助的原則,按照有關規定依法定要求和程序將本合同按有關規定上報各級有關主管部門(包括但不限于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審批。
6.2標的股份的轉讓審批及變更登記由雙方共同辦理,在不違反本合同各項約定的情況下,雙方必須在對方提出要求后迅速提供有關文件,否則由此造成的延誤或損失由延誤承擔。
關于股權轉讓合同9
締約各方當事人:
轉讓方: xxxx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
受讓方:
地址:
身份證號碼:
鑒于轉讓方保證:
(一) **有限公司是(以下簡稱該公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于 年月 日注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該公司的注冊成立日期、注冊資本數額及其他有關資料載于營業執照。
(二) 該公司之合法股東包括且僅包括**有限公司、廈門**有限公司、B,其中:
**有限公司 出資為人民幣萬元 持股比例為80%
廈門**有限公司出資為人民幣萬元 持股比例為10%
**出資為人民幣萬元 持股比例為10%
(三) 轉讓方已足額繳納其應繳納的全部出資;并有全權出售及轉讓其全部或部分股權;截止至本合同簽署之日,轉讓方擬轉讓的其所擁有的股權并未設定任何抵押權、質押權、其它任何第三者權利或任何形式的不利權利。
(四) 根據本合同條款之約定,以及轉讓方在本合同所載的陳述、聲明、承諾和保證(包括但不限于賠償保證)的基礎上,轉讓方同意出售其持有的該公司80%的股權予受讓方。
現轉讓雙方謹此同意如下:
1.轉讓方將其持有的80%的股權轉讓給受讓方,其中B受讓46.67%,D受讓33.33%。
2.轉讓方擬出售的股權連同其附有或應計之所有權利一同轉讓。
3.價款及支付方式
3.1 B應于.向轉讓方支付轉讓價款人民幣 萬元。
3.2 D應于向轉讓方支付轉讓價款人民幣50萬元。
4.完成交易的方式
4.1 轉讓方須促使該公司召開一次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上述有關轉讓股東股權及其登記,并對該公司組織機構進行改組。
4.2 受讓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向轉讓方支付價款。
5.完成交易的方式
5.1轉讓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備齊必需之所有資料和文件,交予受讓方指定的代理人報政府相關審批機關批準及向工商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該公司股東工商變更登記。
5.2該公司股東工商變更登記手續的完成即為本合同股東股權轉讓之交易完成。
6.對繼承人的約束
6.1本合同對各方之繼承人及受讓人及代理人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7.通知
按本合同規定發出之任何通知或付款要求或其它通訊必須以書面方式作出,并送交:各締約方于本合同條款所約定之注冊地址,或根據本條規定之方式而發出之通知所指定之任何其它地址,或傳真號碼,或指定作為收件人之其它人士。
8.送達
8.1任何通知可由專人送交或以郵局特快專遞寄出或以傳真發送,且在下列情況下,應被視為已經送達:
8.2凡任何親身送交之函件或傳真訊息乃于任何一個營業日之一般辦公時間內或之前收取,視作于收件日收;
8.3凡任何親身送交之函件或傳真訊息乃于任何一個營業日辦公時間后或任何并非營業日之日收取,視作于下一個營業日收;
9.適用法律與司法管轄
9.1本合同以及本合同項下各締約方的`權利與義務,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9.2締約各方同意因本合同而產生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訟爭應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
10.修改與放棄
10.1 本合同未經各締約方書面一致同意,不得修改。
10.2 如任何一方并無要求另一方履行本合同內任何條款時,此并不影響該方要求對方履行該條款之權利;如本合同內任何條款確有被某方違反,而他方放棄對其追究時,不應被視作同時放棄追究任何對該條款之繼續或以后之違反,或放棄在本合同下之任何權利。
11.條款的獨立性
本合同的某些條款違法、無效或在法律上不能執行,或被法院、宣布違法、無效或不能執行,應盡可能把這些條款從本合同中刪除,使其它條款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執行性不受影響,而刪除后的所有剩余條款仍然繼續有效,并不影響該剩余條款的有效性、合法性或強制性。
12.文本
12.1 本合同須經各方在文本上正式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12.2 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轉讓方執一份,受讓方執貳份;副本叁份,所有文本(包括正本和副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此頁無正文)
各締約方簽字或蓋章:
轉讓方:
日期:
受讓方:
日期:
關于股權轉讓合同10
股權轉讓即股東依法將其在公司中的股東權益讓與他人,他人由此取得股東資格的民事法律行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的有關規定,股權自由轉讓原則為基礎,股權限制轉讓原則為例外。但審判實踐中,往往由于當事人各方因對股權轉讓限制規則的理解不同而引發糾紛。
根據是否給付對價?股權轉讓可分為有償轉讓和無償轉讓。有償轉讓從某種意義而言,是將股權進行權利商品化,使其成為一種特殊商品在流通領域進行交易的行為。無償轉讓主要指因公司股東贈與、繼承、夫妻分割財產等情形而使公司股權主體發生變動的行為。審判實踐中,當事人主張股權轉讓無效一般多因股權交易轉讓合同。糾紛形成的事由多為:出資未到位的股東轉讓股權;轉讓股權未履行股東同意手續;轉讓股權侵犯了其他股東的優先購買權;股權轉讓未辦理股東變更登記手續;股權轉讓后成為一人公司;股權轉讓違反了公司章程內容等。當前,認定股權轉讓行為的效力所適用法律體系尚不完備,一般依照民法通則、合同法、公司法及其他的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公司章程進行綜合性審查。在此先舉一例:
20xx年2月,甲、乙、丙共同出資成立了有限責任公司,三方約定各出資50萬元,甲、乙均已實際出資到位,丙僅出資30萬元。該公司章程明確載明:原始股東因任何事由均不得對外轉讓出資。20xx年5月2日,丁邀請甲、乙、丙到當地某一酒店用餐。席間,丙表示欲將其股份作價60萬元轉讓給丁,甲和乙當時未表態。 20xx年5月3日,丙和丁正式簽訂了股權轉讓協議。次日,丁持該協議找到甲和乙,要求甲和乙為其辦理股東登記手續,并要求公司為其到工商部門辦理股權變更登記。甲和乙不允。嗣后?甲和乙將丙列為被告、丁列為第三人訴至法院,請求確認丙和丁間的股權轉讓行為無效。其理由為:一、丙的出資未實際到位,沒有處分權;二、丙的行為違背了公司章程;三、丙的轉讓行為沒有經過全體股東過半數以上股東同意,同時也剝奪了其他股東的優先購買權;四、股權轉讓行為未經公司股東名冊登記和工商管理部門股東變更登記?其行為違反了公司法強制性規定。丙和丁的抗辯意見為:一、甲和乙明知股權轉讓行為而未明確反對意見,應視為默示;二、出資未到位與股權轉讓屬不同的法律關系,同時丁同意補足出資并同意承擔利息損失;三、公司章程不得轉讓出資的限制條款違反了公司法股權可以轉讓的有關規定,屬無效條款;四、股權轉讓行為應由私法進行調整,公司內部股東名冊登記和股權工商變更登記不屬法定生效要件,其后果是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
本案中雙方主要的爭點為:一是丙出資未到位其股權是否可以轉讓;二是甲和乙未作表態是否構成默示;三是公司法條款內容與公司章程內容不一致是否構成沖突,如何應用;四是變更股權登記是否屬生效要件。筆者認為:
一、出資未到位的股權仍可進行轉讓
出資是股東對公司的基本義務,也是公司財產基礎。但出資與股權屬不同的法律概念。(1)股東違反出資義務屬一種違約行為,其他股東對于違約股東享有違約請求權。股東違反出資義務可分為不履行出資義務、不適當履行出資義務;(2)股東違反出資義務并不能否認公司的人格。有人認為,出資不到位則表示公司的財產不完整,從而否認了公司的人格。此意見主要是混淆了公司財產與注冊資金之間的關系。公司是否具備法人人格,其資產的表現形式主要是注冊資金是否到位,注冊資金數額與公司的財產數額并不等同,換言之,注冊資金數額并不等同于股東的股權總額;(3)公司法并未限制違反出資義務的股東轉讓股權,“法無禁止便自由”。
二、股東轉讓股權向其他股東征求意見時,應給予其他股東必要的承諾期間
其他股東對于擬轉讓股權股東的轉讓請求可以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意思表示,但該行為屬要式行為,應按公司法的有關規定召開股東大會進行決議。案例中甲和乙的行為不構成默示。(1)股東未當場表態并不等于默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六十六條規定:一方當事人向對方當事人提出民事權利的要求,對方未用語言或文字明確表示意見,但其行為表明已接受的,可以認定為默示。本案中一是甲和乙沒有當場表態的法定義務;二是有限責任公司有一定的人合性,應給予甲和乙對丁的資信情況進行必要調查的時間;三是依照公司法第三十八條之規定,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由股東會作出決議。當然,并非未經股東會決議通過的轉讓行為均為無效行為。如書面出具征求意見函,其他股東分別書面答復且意見一致的仍可視為股東會意見一致。但應給其他股東必要的答復時間。對于股份轉讓股東的表決方式理論界亦有分歧。一種意見認為,根據公司法第三十八條之規定,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由股東會行使職權。公司法第四十一條亦規定,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故股東行使表決權時以資本多數來定。另一種意見認為,股權轉讓雖屬股東會行使的職能,但公司法第三十五條第二款規定,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該規定屬于特別性規定,特別性規定應優于一般性規定。筆者贊同第二種意見,應按股東人數來行使表決權。
三、違反章程有效規定與他人簽訂的股權轉讓合同無效
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是出資人為追求經濟利益,出資人之間基于信任關系而自由組合的結果,公司的章程便是公司內部“自治性法規”,公司章程內容只要未違反法律、法規的禁止性規定,均為有效,股東應嚴格履行。公司章程對于股權轉讓、權利分配等方面約定有特別條款時,應從其約定。當然,股權也屬于財產權利,按照財產權利的要素,財產權具有可轉讓性?公司法對于股權的`可轉讓性亦給予了確認。針對本案例,有人認為:該條款限制了財產的有償轉讓,侵犯了財產所有人的正當權益,同時也不利于及時調整正常的市場經濟秩序,當屬無效條款。筆者認為,公司章程從合同層面可以視為合同條款,依照合同嚴格履行原則,股東應全面履行。對于不得轉讓條款的合法性問題?首先,該約定體現了合同自由原則,屬股東的合意;其次,該約定并未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公司法規定股權可以轉讓?但對外轉讓時設置了一個前置程序,即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換言之,其他股東可以不同意擬轉讓的股東對外轉讓出資。退一步講,即使股東一定要轉讓出資亦可以對內轉讓,并未限制其有效財產權利的實施;再說,從章程修改程序而言,即使章程中的個別條款不盡合理,仍應通過召開股東會的形式來修改章程,以彰顯公司章程的嚴肅性。
四、股權轉讓合同并非以股東名冊變更登記和工商股東變更登記為生效要件
股權登記屬商事登記,根據公司法第三十六條和國務院頒布的《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一條之規定,股權轉讓后應辦理兩項變更登記手續,一項是股東名冊變更登記,另一項是工商股東變更登記。對于登記的功能和性質,學界有不同說法,有登記效力說、有登記對抗說,還有將股東名冊登記視為登記效力、工商登記視為登記對抗說。登記效力說認為:公司運作應本著交易自由,管理從嚴的原則。否則,不利于政府有效的宏觀調控,不利于保護善意第三人,不利于穩定正常的經濟秩序。雖然,法律法規未明確規定股權登記后才生效,但股權變更而未登記,受讓方實際上并未取得股權,股權轉讓合同尚未生效,故將兩項登記視為設權性登記?以登記為生效要件。最高人民法院原經濟庭于1997年7月4日給中國證監會的答復中確立了“股份所有權的轉移以辦理過戶手續為有效”的原則;登記對抗說認為:股權轉讓合同生效與股東實際取得股權屬不同概念,有不同的內涵,合同簽訂與合同履行有個時間差問題,股權轉讓合同僅確定了受讓方與轉讓方的權利義務關系,合同的簽訂并不必然導致合同的必然履行。受讓方如未能按合同約定實際取得股權,合同處于生效而未履行的狀態。受讓方可依法主張違約賠償請求,亦可主張公司及股東繼續履行合同,通過訴訟途徑以生效的裁判文書確定股權身份以代替股東名冊登記,并強行進行股東工商變更登記(由法院向工商部門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工商部門據此協助登記)?將股東名冊登記視為登記效力、工商登記視為登記對抗說認為?股東名冊的變更是受讓方取得股權的標志?股權轉讓合同有效成立并不意味著受讓方股東資格的自然取得。但是?受讓方有權要求公司辦理股東名冊變更登記對其股東身份進行確認。一旦登記上冊則最終取得股權,股權轉讓合同至此生效。至于股權工商變更登記,因受讓人在股權名冊變更登記后便已開始行使股東的權利,工商變更登記僅僅起到對外公示的效力,以對抗善意第三人。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登記管理條例》第六十三條規定,未按照規定辦理有關變更登記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限期辦理;逾期未辦理的,處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顯然,股權未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并不導致股權轉讓合同無效。對于上述三種觀點,筆者贊同登記對抗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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