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顯示屏戶外媒體廣告發布合同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編整理的LED顯示屏戶外媒體廣告發布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LED顯示屏戶外媒體廣告發布合同1
合同編號____NO________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充分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在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超高清LED顯示屏(以下簡稱LED顯示屏)上發布廣告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廣告發布內容及期限
1、甲方委托乙方發布的廣告內容為:____________________,具體以甲乙雙方確定的廣告播放樣帶為準。
2、發布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始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終止日)共計______日;
3、發布時段:合同期內,乙方為甲方滾動播放廣告的時段為每日_____時至____時;
4、發布頻率:滾動播放甲方廣告的頻率為每小時_____次;
5、廣告片規格:甲方廣告樣帶單次播放的規格為_____秒。
二、廣告發布費用
1、本合同約定的廣告發布費總額為_____元人民幣(¥______)。
2、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發票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廣告的制作、審批與播放
1、甲乙雙方對刊播的廣告樣帶及光盤內容約定如下:
(1)甲方應于本合同約定的起始日前10個工作日前向乙方提供廣告樣帶或光盤,以便乙方落實相關的編播工作。
。2)甲方提供的用以發布的廣告內容和形式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甲方提供的不符合法律法規的廣告內容和表現形式,乙方將保留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審查、拒絕發布或提前終止發布甲方廣告的權利。因甲方提供的廣告違法或侵權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3)廣告樣帶及光盤內容的策劃、設計、制作均由甲方負責完成并承擔全部費用;若甲方委托乙方承擔制作廣告樣帶或光盤的全部或部分工作時,應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并就該事項訂立合同書。
2、甲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可以變更所播放的廣告內容,但須提前15個工作日前書面通知乙方并依照本條第一款的約定向乙方提供廣告樣稿或光盤。樣稿或光盤的規格發生變化時,雙方參照本合同所約定的價格另行協商。
3、甲方應于本合同約定的起始日前6個工作日將其廣告內容及相關的審批材料(詳見本合同附件)交與乙方,由乙方負責提交有關政府部門審批;乙方應于起始日前將行政審批辦理完畢保證甲方廣告的'及時播出,但由于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提供的審批材料不完整、甲方委托發布的廣告有違法情形等原因,導致批準日期延遲或無法獲得批準的除外)致使遲延或無法發布的情況除外。
4、本合同期內,因以下原因導致乙方無法正常播放(本處所述“無法正常播放”是指一個自然日內的播放次數為零,且此情況不屬于本合同所指“漏播”情形)甲方廣告時,雙方按如下約定執行:
。1)因LED顯示屏發生故障、維修維護及電力設施故障等原因導致無法正常播放,乙方應于24小時內修復完成并自動為甲方廣告順延播放期限;24小時無法恢復正常播放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交書面的《故障停刊確認單》,待LED顯示屏可正常播放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交書面的《恢復刊播確認單》并自動為甲方順延廣告發布期限。
。2)因政府通知或行政命令等非乙方原因導致無法正常播放時,乙方應于上述情形消失后恢復播放并自動順延甲方廣告的發布期限。
。3)因劇場正常停演原因導致無法正常播放時,乙方不予順延甲方廣告的發布期限。
四、違約責任
1、乙方責任。乙方在發布甲方的廣告過程中,若發生錯播、漏播的,每錯播或漏播一次,按少一補一的原則對甲方進行補播(但因政府原因及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除外);乙方拒絕履行以上補償義務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雙倍返還因錯播或漏播廣告而支付的廣告發布費。
2、因乙方原因逾期發布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廣告時,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合同總價款的萬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10日仍未發布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應向甲方全額返還合同總價款并按該價款的百分之二十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無法如期發布甲方廣告時,自乙方書面通知催告甲方之日起10日內甲方未消除其原因的,視為甲方單方違反合同約定,乙方有權選擇繼續履行或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選擇單方解除本合同時,甲方應按合同總價款的百分之二十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甲方逾期向乙方支付合同應付款額時,每逾期一日,甲方應按應付款額的萬分之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甲方逾期15日仍未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應付款額時,乙方有權選擇繼續履行或單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因此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選擇單方解除本合同時,甲方應按合同總價款的百分之二十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5、非本合同約定的情況,合同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經相對方合理催告后拒不履行合同義務的視為根本違約;守約方有權在催告期滿后單方通知違約方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違約方收到守約方的解約通知之日解除),本合同因此解除時,違約方須按本合同總價款的百分之二十向相對方支付違約金。
6、甲乙雙方應對本合同及因本合同而獲悉的對方的商業秘密履行保密義務,未經對方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利用對方的商業秘密,不得向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人披露或以其他方式公開對方的商業秘密,也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合同的任何內容及本合同的簽訂及履行情況。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使用或復制本合同或因本合同而向對方提過的商標、標志、商業信息、廣告計劃資料、技術及其他資料。違反上述保密條款的,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因此所受的實際經濟損失。
五、不可抗力
1、由于地震、臺風、水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無法正常履行,遭遇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及時將事件通知對方,并在不可抗力影響消除后的合理時間內恢復履行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事件,對法律、法規、政策的修改、變化,政府的行政行為,城市景觀街區及空間改造、臨時停電等原因導致不能履行本合同時,雙方均免于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六、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生的全部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交桂林仲裁委員會仲裁。勝訴方為解決爭議而發生的訴訟費、仲裁費、律師費、交通費和通訊費等由敗訴方承擔。
七、其它約定事項
1、任何對本合同內容的修改或變更須由甲乙雙方共同書面認可;本合同所產生的任何權利或義務未經對方書面許可不得轉讓。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簽署書面補充協議,并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為合同附件,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標題僅為方便閱讀,不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亦不作為本合同的解釋之用。
4、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即發生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應分別向對方提供如下文件為本合同之附件。
1、甲方負責提供如下文件(需加蓋公章)
。1)甲方公司的營業執照復印件;若甲方系廣告公司時,應同時提供其代理客戶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及代理證明。
(2)廣告播放帶或光盤。
。3)主畫面打印樣稿(彩色打。。
(4)如發現畫面出現注冊商標,需要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頒布的商標注冊證、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等證明文書;如發布畫面出現專利,需要國家知識產權局頒布的專利證書、專利使用許可合同等證明文書。
。5)如客戶是食品產業,則需要提供食品衛生許可證,化妝品需提供化妝品類衛生許可證,酒類需提供酒類經營許可證,房產類需提供該房產預售許可證;如廣告畫面涉及公民姓名權、肖像權等人身權,則需要提供該被使用人同意使用其姓名、肖像等的書面證明(需要模特本人簽字證明或模特經紀公司出具的拍攝該廣告的證明)。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電 話: 電 話:
日 期: 日 期:
LED顯示屏戶外媒體廣告發布合同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有關法規和條例的規定,經充分協商,就乙方委托甲方LED顯示屏上發布廣告事宜簽訂本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一、廣告發布期限
1.發布期限:年 月 日至年月日。
2.發布情況:每天滾動播放120次, 15秒/次。雨雪霧等惡劣天氣停止播放。每月視情況有檢修時間。
二、廣告發布費用 及付款方式
1. 廣告發布費 □元/月
2.付款方式:乙方廣告發布前3天以現金或轉賬形式一次性交至甲方。
三、甲方責任
1.LED顯示屏如有任何損壞導致無法正常播放或遮擋的情況的,甲方應立刻通知乙方,并相應順延廣告發布時間。
2.若在合約期內,甲方須暫時停止播放乙方之廣告(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活動、政 策變化、臨時遮蓋及其它非甲方原因影響發布的)的,甲方應立刻通知乙方,并相應順延廣告發布期限
3.指定專業技術人員負責按時按需發布乙方提供廣告發布內容,達到
最好的發布可視效果,使廣告業主滿意為止。
四、乙方責任 1.應按照約定的用途開展經營活動,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2、應按期支付租金。
3、應按照各級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
本著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合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并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后果。
五、違約責任
1.如乙方逾期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廣告發布費用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 同。乙方除應向甲方補交應付的'廣告發布費用之外,每逾期一日,按照廣告費用總額的千分之二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甲方因乙方逾期付款所產生的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于法院的訴訟費用及甲方因此支付的律師費等)超過違約金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全部的經濟損失。
2.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且在收到對方要求糾正違約行為的通知后 15個工作日內未能補救的,守約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并要求違約方支付相當于本合同廣告費30%的違約金,如該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給守約方造成的實際損失的,守約方有權要求其賠償至實際經濟損失。
六、免責條款
1.由于地震、臺風、水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并對其發生后果不
能防止或 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無法正常履行,遭遇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立刻將事件通知對方,并在不可抗力影響消除后的合理時間內恢復履行本合同。
2.甲乙雙方確認,除因法律上的不可抗力因素外,對法律的修改、政府的行政 行為、陣地結構變化或政府土建改造等原因導致不能履行合同的情況,予以免除違約責任,甲方按實際發布時間收取乙方廣告費用,多退少補。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用書面形式,并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為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代表: 代表: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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