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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項目招標合同

        時間:2024-11-22 15:36:12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項目招標合同(15篇)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么制定合同書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項目招標合同,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項目招標合同(15篇)

        項目招標合同1

          委托人:

          受托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國家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招標代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項目概況

          工程名稱:

          地點:

          規模:

          招標范圍:

          總投資額: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為為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具體工作內容以委托人實際委托內容為準。

          三、合同價款

          1.代理報酬費用為。

          四、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五、本協議書中的有關詞語定義與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范圍內的代理業務。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確保代理報酬的支付。

          八、合同訂立

          合同訂立時間:xx年x月x日

          合同訂立地點: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此下無正文。

          委托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開戶銀行:

          帳號:

          受托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開戶銀行:

          帳號:

          第一部分通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和適用法律

          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本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款所賦予的定義:

          1.1招標代理合同:委托人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工作委托給具有相應招標代理資質的受托人,實施招標活動簽訂的委托合同,

          1.2通用條款:是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的需要所訂立,通用于各類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的條款。

          1.3專用條款:是委托人與受托人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的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

          1.4委托人:指在合同中約定的,具有建設項目招標委托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受托人:指在合同中約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建設項目招標代理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6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指受托人在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合同履行的代表。

          1.7工程建設項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委托代理招標的工程。

          1.8招標代理業務: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實施工程建設項目招標的工作內容。

          1.9附加服務: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本合同通用條款4.1款和專用條款4.1款中雙方約定工作范圍之外的附加工作。

          1.10代理報酬: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受托人按照約定應收取的代理報酬總額。

          1.11圖紙:指由委托人提供的滿足招標需要的所有圖紙、計算書、配套說明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

          1.12書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的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13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14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并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或其他的要求。

          1.15不可抗力:指雙方無法控制和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雙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戰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震,或其他雙方一致認為屬于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后一天。時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本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2.2當合同文件內容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應在不影響招標代理業務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成時,按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2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

          3.1語言文字

          除本合同專用條款中另有約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3.2適用法律和行政法規

          本合同文件適用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雙方可在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4、委托人的義務

          4.1委托人將委托招標代理工作的具體范圍和內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4.2委托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應具備的相關工程前期資料(如立項批準手續規劃許可、報建證等)及資金落實情況資料;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本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所需的全部技術資料和圖紙,需要交底的須向受托人詳細交底,并對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

         。3)向受托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提供的條件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4)指定專人與受托人聯系,指定人員的姓名、職務、職稱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5)根據需要,作好與第三方的協調工作;

         。6)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支付代理報酬;

          (7)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4.3受托人在履行招標代理業務過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標代理范圍的合理化建議,經委托人同意并取得經濟效益,委托人應向受托人支付一定的經濟獎勵。

          4.4委托人負有對受托人為本合同提供的技術服務進行知識產權保護的責任。

          4.5委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項義務,給受托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受托人的有關損失。

          5、受托人的義務

          5.1受托人應根據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委托招標代理業務的工作范圍和內容,選擇有足夠經驗的專職技術人員擔任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的姓名、技術職稱、身份證號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5.2受托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下列工作:

         。1)依法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組織招標工作,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2)應用專業技術與技能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標工作相關的咨詢服務;

         。3)向委托人宣傳有關工程招標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解釋合理的招標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4)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5.3受托人應對招標工作中受托人所出具有關數據的計算、技術經濟資料等的科學性和準確性負責。

          5.4受托人不得接受與本合同工程建設項目中委托招標范圍之內的相關的投標咨詢業務。

          5.5受托人為本合同提供技術服務的知識產權應屬受托人專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權指控,受托人須與第三方交涉并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和費用。

          5.6未經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分包或轉讓本合同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5.7受托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標人的.禮品、宴請和任何其它好處,不得泄露招標、評標、定標過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內容。合同終止后,未經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泄漏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招標資料和情況。

          5.8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項義務,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委托人的有關損失。

          6、委托人的權利

          6.1委托人擁有下列權利:

         。1)按合同約定,接收招標代理成果;

         。2)向受托人詢問本合同工程招標工作進展情況和相關內容或提出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建議;

         。3)審查受托人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各種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見;

         。4)要求受托人提交招標代理業務工作報告;

         。5)與受托人協商,建議更換其不稱職的招標代理從業人員;

         。6)依法選擇中標人;

         。7)本合同履行期間,由于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內容,給委托人造成損失或影響招標工作正常進行的,委托人有權終止本合同,并依法向受托人追索經濟賠償,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8)依法享有的其他權利,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7、受托人的權利

          7.1受托人擁有下列權利:

         。1)按合同約定收取委托代理報酬;

          (2)對招標過程中應由委托人做出的決定,受托人有權提出建議;

         。3)當委托人提供的資料不足或不明確時,有權要求委托人補足資料或作出明確的答復;

         。4)拒絕委托人提出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釋;

         。5)有權參加委托人組織的涉及招標工作的所有會議和活動;

         。6)對于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知識產權,委托人僅有使用或復制的權利;

          (7)依法享有的其他權利,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三、委托代理報酬與收取

          8、委托代理報酬

          8.1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招標代理業務范圍,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委托代理報酬的計算方法、金額、幣種、匯率和支付方式、支付時間。

          8.2受托人對所承接的招標代理業務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員數量和費用,經委托人同意后,向委托人實報實銷。

          8.3在招標代理業務范圍內所發生的其它費用(如:評標會務費、評標專家的差旅費、勞務費、公證費等)由中標單位支付。

          9、委托代理報酬的收取

          9.1由委托人支付代理報酬的,在本合同簽訂后10日內,委托人應向受托人支付不少于全部代理報酬20%的代理預付款,具體額度(或比例)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由甲方支付代理報酬的,在中標人與委托人簽訂承包合同5日內,將本合同約定的全部委托代理報酬一次性支付給受托人。

          9.2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的招標代理工作范圍以外的工作,為附加服務項目,應收取的報酬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9.3委托人在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時間內,未能如期支付代理預付費用,自應支付之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支付代理預付費用的利息。

          9.4委托人在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時間內,未能如期支付代理報酬,除應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支付應付代理報酬的利息。

          9.5委托代理報酬應由委托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方法和時間,直接向受托人支付;或受托人按照約定直接向甲方收取。

          四、違約、索賠和爭議

          10、違約

          10.1委托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3)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委托人提供為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致使招標工作無法進行;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6)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報酬;

         。3)委托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委托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受托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委托人賠償受托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委托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委托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金額最高不應超過委托代理報酬的金額(扣除稅金)。

          10.2受托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2—(2)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委托人提供為完成招標工作的咨詢服務;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4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接受了與本合同工程建設項目有關的投標咨詢業務;

          (3)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7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泄露了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招標資料和情況;

         。4)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受托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委托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受托人賠償委托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受托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受托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金額最高不應超過委托代理報酬的金額(扣除稅金)。

          10.3第三方違約。如果一方的違約被認定為是與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則應由合同雙方中有違約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再由承擔違約責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

          11、索賠

          11.1當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的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11.2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者發生應由委托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給受托人造成損失,受托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委托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生后7天內,向委托人發出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2)委托人收到受托人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后,于7天內給予答復,或要求受托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3)委托人在收到受托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7天內未予答復,或未對受托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11.3受托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者發生應由受托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給委托人造成經濟損失,委托人可按11.2款確定的時限和程序向受托人提出索賠。

          12、爭議

          12.1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協商和解或者向有關部門或機構申請調解。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1)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五、合同變更、生效與終止

          13、合同變更或解除

          13.1本合同簽訂后,由于委托人原因,使得受托人不能持續履行招標代理業務時,委托人應及時通知受托人暫停招標代理業務。當需要恢復招標代理業務時,應當在正式恢復前7天通知受托人。

          若暫停時間超過六個月,當需要恢復招標代理業務時,委托人應支付重新啟動該招標代理工作一定的補償費用,具體計算方法經雙方協商以補充協議確定。

          13.2本合同簽訂后,如因法律、行政法規發生變化或由于任何后續新頒布的法律、行政法規導致服務所需的成本或時間發生改變,則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報酬和服務期限由雙方簽訂補充協議進行相應調整。

          13.3本合同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應與對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未達成書面協議的,本合同依然有效。

          13.4因解除合同使當事人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對方的損失,賠償方法與金額由雙方在協議書中約定。

          14、合同生效

          14.1除生效條件雙方在協議書中另有約定外,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15、合同終止

          15.1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全部委托招標代理業務,且委托人或甲方支付了全部代理報酬(含附加服務的報酬)后本合同終止。

          15.2本合同終止并不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

          15.3因不可抗力,致使當事人一方或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時,雙方應協商確定本合同繼續履行的條件或終止本合同。如果雙方不能就本合同繼續履行的條件或終止本合同達成一致意見,本合同自行終止。除委托人應付給受托人己完成工作的報酬外,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15.4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委托人和受托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六、其他

          16、合同的份數

          16.1雙方約定本合同正本貳份,副本肆份,其中:委托人肆份,受托人貳份。副本根據雙方需要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17、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本合同招標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后,可對本合同通用條款未涉及的內容進行補充。

          第二部分專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和適用法律

          1、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1.1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執行通用條款第2.1條,但2.1條文件如內容存在沖突的,以簽訂時間在后的為準,如無法確定簽署時間的,以2.1條所列文件排序在前的為準。

          2、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

          2.1語言文字

          本合同采用的文字為:中文

          2.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法》、《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的規定、津政令第30號《天津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監督管理規定》、《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等與招標投標相關的國家法律、法規及天津市相關規定。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3、委托人的義務

          3.1委托招標代理工作的具體范圍和內容:。

          3.2委托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應具備的相關工程前期資料(如立項批準手續、規劃許可、報建證等)及資金落實情況資料的時間:無約定;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代理招標業務所需的全部資料的時間:無約定;

         。3)向受托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無約定;

         。4)指定的與受托人聯系的人員

          姓名:

          職務:

          職稱:

          電話:

         。5)需要與第三方協調的工作:無約定;

         。7)應盡的其他義務:無約定;

          4、受托人的義務

          4.1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姓名:

          電話號碼:

          4.2受托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組織招標工作的內容和時間:按照委托人認可的招標文件規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招標工作。

         。2)為招標人提供的為完成招標工作的相關咨詢服務,同時下列服務由受托人組織實施:

          1、根據委托方提供的資料編制招標公告、招標文件、評標辦法、招標程序;

          2、發布招標公告;出售招標文件及有關資料,收取投標保證金;

          3、組織踏勘現場、召開答疑會議和編寫答疑紀要,完成備案及發放工作;

          4、按照《招標代理管理辦法》的規定,組建評標委員會;

          5、接收投標文件、主持開標會議;

          6、組織評標會議,編寫招標情況報告;

          7、刊登中標公示,填寫、發放中標通知書;

         。3)應盡的其他義務:。

          5、委托人的權利

          5.1委托人擁有的權利:

          (1)委托人有權利確定資格預審文件或招標文件等招標過程文件中的全部條款,如項目名稱、工程承包方式、標段劃分;委托人指定分包的項目;項目的開竣工時間和工期;圖紙押金金額及返還時間;評標辦法的確定;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支付比例及時間,保修金數額;結算方式;投標保證金的金額;履約保函的金額;工期獎罰規定;招標組織機構成員組成,評標專家的確定等。

          (2)委托人有權利要求受托人在招標代理前對其所要進行的工作提交一份詳細的計劃,包括

         、僬袠斯ぷ鞯慕M織;

         、谡袠斯ぷ鞯娜藛T安排;

         、壅袠斯ぷ鞯倪M度安排;

          ④招標工作階段性會議、向委托人應作的階段性匯報以及里程碑時點的安排;

          ⑤招標工作的風險管理等等,并有權要求受托人嚴格按計劃進行招標代理活動。

          (3)委托人有權利要求受托人在出現非正常情況或重大問題時及時向委托人匯報,而不是自行決定等。其他內容執行通用條款第6.1條第(1)款至第(7)款的約定。

          5.2委托人擁有的其他權利:無約定。

          6、受托人的權利

          6.1受托人擁有的權利:執行通用條款第7.1條第(1)款至第(6)款。

          6.2受托人擁有的其他權利:受托人可向投標人收取出售資格預審文件或者招標文件的工本費,則不得再要求委托人無償提供食宿、交通等或收取其他費用。受托人收取工本費的,應向投標人開具相應收據或發票。

          三、委托代理報酬與收取

          7、委托代理報酬

          7.1代理報酬的計算方法:

          代理服務費的金額或收取比例:

          代理報酬的幣種:人民幣匯率:

          代理報酬的支付方式:由中標單位支付;

          代理報酬的支付時間:中標通知書發放完畢后三十日內由中標單位一次性付清招標代理報酬。

          8、委托代理報酬的收取

          8.1預付委托代理費用為x/元整

          8.2逾期支付時,銀行貸款利率:雙方無約定。

          8.3逾期支付時,應收取的利息:雙方無約定。

          四、違約、索賠和爭議

          9、違約

          9.1本合同關于委托人違約的具體責任:

         。1)委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3)款的約定,向受托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無約定;

         。2)委托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6)款的約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報酬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無約定;

          (3)雙方約定的委托人的其他違約責任:無約定;

          9.2本合同關于受托人違約的具體責任:

          (1)受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2—(2)款的約定,向委托人提供為完成招標工作的咨詢服務應承擔的違約責任:因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的有關招標咨詢服務有誤而造成委托人損失,并支付代理報酬的30%作為違約責任賠償金;

         。2)受托人違反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4款的約定,接受了與本合同工程建設項目有關的投標咨詢業務應承擔的違約責任:受托人須承擔因未告知委托人其經營的或參與經營的咨詢公司或者下屬咨詢公司,委托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委托該咨詢公司承擔相關咨詢業務造成的相關責任,均由受托人全部承擔,并支付代理報酬的30%作為違約責任賠償金;

         。3)受托人違反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7款的約定,泄露了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不應泄露的招標資料和情況應承擔的違約責任:應支付代理報酬的70%作為違約責任賠償金,且承擔委托人因此造成的全部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

          (4)雙方約定的受托人的其他違約責任:

          1、受托人未按委托人要求完成本協議項下相關代理工作,造成招標工作中斷、暫停、終止,或者因受托人過錯,造成本工程招標工作出現瑕疵,受托人應賠償委托人因此遭受的全部損失;

          2、受托人對委托人或第三人(包括投標單位)所提出的問題不能按時核對或答復,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受托人應承擔責任,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3、由于受托人不當代理或無權代理而使委托人遭受損失的,受托人應當予以賠償;

          4、受托人因違反國家及天津市相關規定超額收取出售資格預審文件或者招標文件的工本費、圖紙押金等費用造成的投訴、違規等損失,受托人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5、其他受托方違約責任,受托方應賠償委托人相應損失的情形。

          10、爭議

          10.1雙方約定,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2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其他

          11、合同份數

          11.1雙方約定本合同正本貳份,副本肆份,其中:委托人肆份,受托人貳份。

          12、補充條款:

          12.1該項目招標代理期間不得更換投標文件中的招標工程師,項目招標代理過程中,如連續兩次不能及時響應委托人要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更換招標代理公司。

          12.2本合同未明確約定的,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委托人:

          受托人:

          簽約日期:

        項目招標合同2

          本合同雙方:

          委托單位(甲方):

          代理單位(乙方):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方將 的招標事宜委托乙方代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合同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 代理業務的內容、形式:

          甲方委托乙方組織建設工程招標活動。

          工程概況:

          本次招標范圍: 施工圖紙 內容。

          1、招標代理的內容:填寫申請表格,編制招標文件(包括編制資格預審文件);審查投標人資格;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和答疑;組織開標、評標、定標;提供招標前期咨詢等業務;

          2、招標代理形式:邀請招標

          二、 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1、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項目資金來源證明等(詳見《辦1理建設工程招標投標需提交的資料》清單)。

          2、 委托方提供能夠滿足施工,標價計算要求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

          3、 乙方代理過程中,遵守國家、地方有關工程建設招標、投標法規,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按照有關程序規定進行,接受招標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

          4、 委托代理人在簽訂本合同時,應出具委托證書。

          三、 委托期限: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執行,中標通知書簽發后自行廢止。

          四、 費用支付方式及日期:

          本工程造價為人民幣大寫),收取代理費用合計人民幣 (大寫)。付款方式為現金或轉帳,全部費用應在中標通知書發出時一次性付清。甲方可根據乙方完成工作情況選擇一次性支付 元或僅支付 元,乙方均無異議。

          五、違約責任:

          1、雙方都必須嚴格遵守簽訂的`代理合同條款、不得違約;

          2、委托方應提供真實可靠的相關資料,及按第四款約定支付代理費用,否則一切責任由委托方自負。

          3、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爭議,可協商解決,也可由相關部門進行調解。

          4、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簽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為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報招標管理機構一份。

          六、雙方協議的其他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項目招標合同3

          (甲方):

          (乙方):

          本協議為甲乙雙方有初步的溝通,在oid筆id/me設計報價、完成周期上有初步的共識的`基礎上簽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的產品造型設計招標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共同確定工業設計項目確認書。

          二、乙方需在本協議簽訂后10天內提交3款設計方案及一款色彩方案供甲方選擇,要求每款方案提供2d圖(六視)、工藝解析圖。

          三、如甲方選定乙方的設計方案,則付給乙方人民幣3000元,同時與乙方正式簽訂工業設計合同(id/me),前述所付費用做為甲乙雙方后續簽訂的工業設計合同的首批開發費包含于工業設計開發合同開發費用之中,或甲乙雙方協商在后續簽訂的工業設計開發合同中開發費相應的減除此協議已付部分。

          四、如甲方未選定乙方的設計方案,甲方支付給乙方人民幣1000元做為參與酬謝。同時甲方有義務對乙方的設計方案保密。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六、本合同須雙方當事人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簽字方能生效。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名稱(蓋章)名稱(蓋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公司帳號:

          戶名:

          帳號:

          20xx年xx月xx日

        項目招標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作為__________________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的招標代理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____總則

          1、甲方委托乙方作為本項目的招標代理,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

          2、雙方應認真貫徹國家的各項方針和政策,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商業慣例。

          3、雙方應密切配合,分工協作,充分發揮各自的優勢,共同做好本項目的招標工作。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為乙方開展代理業務提供方便。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并以其專業知識和商務經驗做好本項目的招標代理工作,切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第二條、____委托招標項目的工程概況、總投資額

          1、項目名稱:

          2、項目地點:

          3、總投資額:

          4、計劃采購金額:

          第三條、____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對招標項目的真實性及合法性、資金落實情況負責。在招標工作開始前,向乙方提交委托招標項目的批準文件(項目審批、核準和/或備案文件),確定招標方式并落實資金來源,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資金來源的相關證明文件。

          如確定本次招標采用邀請招標方式,需向乙方提供潛在投標人名單。(適用于邀請招標的情形)

          2、根據項目實施進度的要求,向乙方提出具體招標任務和計劃。如需要,負責在國家主管部門指定的專門招標網上完成注冊手續。

          3、組織編寫并向乙方提供資格預審文件和/或招標文件的技術部分(包括并不限于采購標的、投標人資質要求、設備選型、工藝流程、技術規格、技術指標等詳細具體的技術要求。下同)并對資格預審文件和/或招標文件技術部分的完整性、準確性和總體編制質量負責;審定乙方提交的資格預審文件和/或招標文件的匯總稿。

          4、在資格預審公告和/或招標公告發布前30天,負責向乙方提供公告所需要的資料。

          5、負責答復或澄清投標人提出的對資格預審文件和/或招標文件技術部分的問題;如需要,負責對文件技術部分進行修改并將修改文件交乙方以書面形式通知投標人。

          6、負責在國家主管部門指定的專門招標網上或以其他方式選定評標專家,依法組建評標委員會,并承擔相關費用。

          7、參加組織開標工作。負責組織資格預審評審和/或評標工作;如需要,負責澄清資格預審評審和/或評標過程中所發現的技術問題。審定資格預審和/或評標結果并負責編寫資格預審評審報告和/或評標報告的技術部分。

          8、如需要,參加國家評標委員會對資格預審評審報告和/或評標報告的審定會議,并向國家評標委員會詳細介紹資格預審和/或評標情況。(適用于機電產品國際招標的情形)

          9、就國家主管部門對資格預審評審報告和/或評標報告提出的技術問題作出答復。

          10、根據中標結果與中標人簽訂書面合同。

          第四條、____乙方的權利義務

          1、根據甲方確定的招標方式,在甲方委托的招標范圍內組織招標工作,編制招標計劃和進度。

          根據甲方要求,向潛在投標人發出投標邀請書。(適用于邀請招標的情況)

          2、負責編寫資格預審文件和/或招標文件的商務部分,并負責匯總成完整的資格預審文件和/或招標文件交由甲方審定。

          3、負責聯系刊登資格預審公告和/或招標公告,印刷、裝訂、發售資格預審文件和/或招標文件。

          4、如需要,負責答復或澄清投標人就資格預審文件和/或招標文件商務部分提出的`問題。如需要,對資格預審文件和/或招標文件商務部分進行修改并負責將修改部分以書面形式通知投標人。

          5、接收投標人的資格預審申請文件和/或投標文件。

          6、負責組織和主持開標工作,參加組織資格預審評審和/或評標工作;如需要,負責邀請有關投標人進行書面澄清。負責編寫資格預審評審報告和/或評標報告的商務部分并匯總資格預審評審報告和/或評標報告交甲方核定。

          7、如需要,負責通知投標人延長投標和投標保證金的有效期。

          8、如需要,聯系召開國家評標委員會對資格預審評審報告和/或評標報告的審定會議(適用于機電產品國際招標的情形)。將資格預審評審報告和/或評標報告報送國家主管部門。

          9、對于國家主管部門就資格預審評審報告和/或評標報告提出的問題,負責與甲方商定意見并作出答復。

          10、根據甲方確定的評審結果和/或評標結果,向資格預審合格的申請人發出資審合格通知,邀請資審合格的申請人購買招標文件,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

          11、如需要,負責在國家主管部門指定的專門招標網上完成招標項目的建檔、招標文件備案、招標公告發布、評標結果公示、質疑處理等相關程序。

          12、負責整理招標、評標過程的有關文件,并向甲方移交有關文件。

          第五條、____代理報酬

          1、本合同規定的代理報酬不包括處理招標階段的訴訟所需的費用。

          選擇一(適用于委托人支付代理報酬的情形)

          甲方同意在乙方向中標商發出中標通知書后_____天內向乙方支付中標金額的_____%作為乙方辦理前述事項的代理報酬。

          選擇二(適用于中標人支付代理報酬的情形)

          根據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甲乙雙方同意在招標文件中明確約定,乙方有權在發出中標通知書后____天內向中標人收取中標金額__%作為乙方辦理前述事項的代理報酬。

          如果中標人沒有按照招標文件的規定向乙方支付代理報酬,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中標人應支付的代理報酬。

          2、因不可歸責于乙方的事由,本合同解除或委托事務不能完成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相應的代理報酬。因辦理委托事項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____違約和索賠

          甲乙雙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應根據法律規定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合同一方因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受損失方可向違約方提出索賠。

          第七條、____爭議的解決

          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訴諸人民法院解決。

          第八條、____其他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雙方公章后生效,至甲乙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履行完畢之日止。本合同的終止不影響甲乙雙方之間對未了債務的追償和清算。

          2、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補充,均須經雙方授權代表協商一致同意并簽訂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成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甲乙雙方對訂立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獲得的另一方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4、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如更改其名稱、地址、開戶銀行、銀行賬號時均應及時通知

          對方。

          第九條、____乙方項目負責人情況

          負責人姓名: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可自行更換項目負責人,但需及時通知甲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w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w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項目招標合同5

          xx建設工程招標代理委托合同

          甲方(全稱):

          乙方(全稱):

          為規范建設工程招標代理委托行為,明確建設單位和代理機構的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就委托人代理人代理工程(勘察/設計/監理/施工/其他)招標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于xxxx年xx 月xx 日,特簽訂以下合同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建設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 2﹑建設地點: 潯陽區金雞坡 3﹑工程規模: 總工程規模:占地面積約200畝。建筑面積約11萬㎡。分期實施。 4﹑單向合同估算價: 5﹑結構及層次:

          第二條 招 標

          1﹑招標方式:

          2﹑招標范圍: 施工圖紙以內的土建、水電安裝工程項目

          第三條 招標代理合同天數

          1﹑開始時間: 2﹑完成時間: 3﹑合同完成總日歷天數 天.

          第四條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業務范圍按 項內容

          一﹑確認請在標題前打√反之打×.

          1. 提供招標前期的咨詢工作及編制資格預審文件;

          2. 申報及填寫有關的招標資料及表格;

          3. 起草招標公告或邀請書;

          4. 對投標人進行資格預審;

          5. 入圍投標單位的確定;

          6. 編制招標文件及備案;

          7. 招標有效期內授權乙方簽章認可有關招標事宜;

          8. 組織踏勘現場和答疑會,并將答疑會內容形成書面文字 解答送給各投標單位;

          9. 編制標底;

          10. 編制工程量清單;

          11. 組織開標﹑評標﹑協助定標;

          12. 編制評標報告;

          13. 辦理招標投標全過程的備案手續(含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招標投標情況書面報告);

          14. 協助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合同;

          15. 協助招標人調查,了解有關招標活動的投訴,處理糾紛工作;

          16. 其他委托內容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一.甲方的權利

          1. 對委托項目的程序有知情權;

          2. 對擬發出的招標文件有審閱權;

          3. 要求代理人提供一套完全的招標檔案,其中在代理過程中形成的資料為原始資料;

          4. 收回在實施委托業務過程中借給乙方的全部資料;

          5. 有權要求乙方不按法律﹑法規及規章和本合同規定履行其職責的代理從業人員;

          二.甲方的義務和責任

          1. 遵守招標活動的的有關法律﹑法規和章程;

          2. 及時完整的提供項目施工圖紙﹑招標人的招標要求﹑期望及其他有關招標資料;

          3. 招標人應按合同,規定配合招標代理機構開展代理業務,對代理機構編制的招標文件﹑資格預審﹑有關技

          術資料及填寫的有關招標表格等按要求審查后蓋章.

          同時將蓋章審查后的有關文件﹑表格及有關技術資料及時送招標監督機構備案(可委托招標代理機構進行).審定招標程序及對有關招標過程中的一切合法行為和活動予以認可;

          4. 參與委托業務實施過程中的相關協調﹑審查﹑監督工作;

          5. 按合同支付招標代理費﹑標底﹑工程量清單的編制費;

          6. 接受招標投標監督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指導;

          7. 招標人對應保密內容負有保密職責,不得泄密.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和職責

          一.乙方的權利

          1. 有權要求招標人對代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協助;

          2. 在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范圍內,依據本合同代理內容,開展代理服務工作;

          3. 按合同收取招標代理費和標底﹑工程量清單編制費

          二.乙方的.義務和責任

          1. 遵守招標活動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保證代理及招標過程的真實﹑合法﹑規范﹑有效,并在其資格規定范圍內依法從事招標代理業務;

          2. 招標代理機構應當在招標人委托的范圍內依法開展代理活動.招標投標活動中形成的有關文件,應當在發出前告知委托人.

          3. 完成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招標代理工作;

          4. 遵守職業道德規范,對代理事項保密;

          5. 接受招標投標監督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和指導;

          6. 向委托人提供一套由代理人經辦的全部招標工作資料,由委托人存檔;

          7. 負責本次工程招標代理業務的責任人 (簽字).電話 .

          8. 不得將本合同代理服務轉讓第三方;

          9. 由于招標代理機構在代理過程中的違法違規,造成代理人工作嚴重失誤或泄漏標底及其他保密內容,使招

          標人收到重大損失的,招標人可依法扣減代理費用,

          對造成的經濟損失有權依法提出責任賠償;

          10. 依法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七條 費用的約定及標準

          招標代理費、標底編制費依據國家計委關于印發《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計價格【20xx】1980號或按《關于頒布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項目與標準的通知》贛價房字【20xx】1號的規定由甲、乙雙方在合同中約定。收費標準按辦法附件規定執行,上下浮動 幅度不超過20%.

        項目招標合同6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國家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標代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標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投資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為

          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承擔本工程的

          招標代理工作。

          三、合同價款

          代理報酬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四、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五、本協議書中的有關詞語定義與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范圍內的代理業務。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確保代理報酬的支付。

          八、合同訂立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委托人(蓋章):______________受托人(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單位地址: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

        項目招標合同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精誠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相關租賃合作事宜,成如下,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范圍

          甲方向乙方租用_____(詳見附件)以作甲方所屬項目_____會務現場布置之用。

          乙方同時配合甲方上述租用物之現場制作工程。

          第二條: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_____天

          第三條:收費標準、結算方式1、收費標準:以上物品租用連制作等工程服務內容費用總額為人民幣_____元(開票加收8%)

          2、結算方式:甲方簽訂本合同當日以現金預付總價款的30%為定金,進場驗收后付30%,余款于活動結束當天以現金一次性付清予乙方第四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提供活動場地,提供必要的活動協助。

          2、雙方簽署合同之日起,甲方將其所屬項目現場制作工程部分委托乙方代理。

          3、負責維護活動的治安秩序及保障乙方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財物保管。

          4、甲方應按約定如期向乙方支付器材租用費用,愈期3天無故不支付,則按每天5%的標準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管理及工作人員在甲方場所活動期間,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自覺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配合甲方管理人員的.安排。

          2、乙方必須根據甲方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相關作業。

          3、甲方有權根據乙方活動內容及質量提出合理建議,乙方需積極與甲方進行協商,并根據協商結果作相應調整。

          4、應在協議約定時間內提供合同內容中的租用器材及相關作業,如因天氣原因及不可抗力因素阻礙活動進行,經甲方同意后可中止活動,已安排提供服務的活動項目費用需照常支付費用

          5、本次活動基本設施的驗收日期為20xx年月?日第五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按合同規定時間如期合同內容中的租用器材及相關作業,則均屬違約,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賠償金額按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2、若甲方未能夠按期付款,則按合同法規定給乙方5%滯納金

          3、本協議委托內容確定以及費用總額、委托變更、中止、解除和提前終止需雙方書面確認。如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須賠償對方第六條:

          1、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中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并另行簽定補充協議。

          3、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

          帳戶: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

        項目招標合同8

          委托人(全稱):(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人(全稱):(以下簡稱乙方)

          代理人資質等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就委托人委托代理人代理 工程(勘察/設計/監理/施工/其它)招標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于200 年 月 日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托人委托代理人為以下工程項目提供招標代理服務:

          工程建設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

          2、建設地點:

          3、工程規模:

          4、單項合同估算價:

          5、招標范圍:

          6、招標方式:□公開招標/□邀請招標

          二、委托范圍(在□中打√)

          □提供招標前期咨詢,擬定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方案

          □辦理招標申請

          □起草招標公告/邀請書

          □編制資格預審文件

          □編制招標文件

          □審查投標人資格

          □編制工程量清單

          □編制標底

          □組織踏勘現場和答疑會,并草擬答疑紀要

          □組織/□協助招標人開標、評標;□協助定標

          □編制評標報告

          □辦理招標投標全過程的備案手續(含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招標投標情況書面報告)

          □協助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合同

          □ 其它事項

          三、委托人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1、委托人的權利

          (1)對委托項目的招標程序有知情權;

          (2)對擬發出的招標文件有審閱權;

          (3)要求代理人提供一套全部招標檔案,其中在代理過程中形成的資料應為原始資料;

          (4)收回在實施委托業務過程中借給代理人的全部資料;

          (5)有權要求代理人更換不按法律、法規及規章和本合同的規定履行其職責的代理從業人員。

          2、委托人的義務和責任

          (1)遵守招標活動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

          (2)向代理人提供實施委托業務的全部真實、可靠的有關資料;

          (3)參與委托業務實施過程中的相關協調、審查、監督工作;

          (4)完成本合同第二條中未委托代理人完成的工作;

          (5)按合同支付招標代理費/標底、工程量清單編制費;

          (6)接受招標投標監督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指導。

          四、代理人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1、代理人的權利

          (1)有權要求招標人對代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協助;

          (2)在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范圍內,依據本合同代理內容,開展代理服務工作;

          (3)按合同收取招標代理費和標底、工程量清單編制費。

          2、代理人的義務和責任

          (1)遵守招標活動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保證代理及招標全過程的真實、合法、規范、有效;

          (2)招標投標活動中形成的有關文件,應在發出前告知委托人;

          (3)完成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招標代理工作;

          (4)遵守職業道德規范,對代理事項保守秘密;

          (5)接受招標投標監督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和指導;

          (6)向委托人提供一套由代理人經辦的全部招標工作資料,由委托人存檔(其中在代理過程中形成的資料應為原始資料);

          (7)不得將本合同代理服務工作轉讓第三方;

          (8)在實施委托業務過程中借用委托人的資料應全部歸還委托人;

          (9)依法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五、報酬及支付方式

          1、收費標準:

          序號 費用名稱計費基數 (萬元)計算代理費 (元)浮動率 (%)合同代理費 (元) 備注

          1招標代理費 按計費基的 %

          2標底或工程量清單編制費 按計費基的 %

          3 合計

          2、支付方式

          (1)招標人代理費:本合同簽訂后五日內(且在招標投標監督管理部門備案)預付招標代理費的60%,余款在中標通知書發出后五日內一次性付清;

          (2)標底或工程量清單編制費:本合同簽定后五日內(且在招標投標監督管理部門備案)預付標底或工程量清單編制費的70%,余款在中標通知書發出五日內一次性付清。

          六、約定事項的解釋、變更及違約責任

          1、招標文件的解釋由招標代理機構負責解釋;

          2、對與招標過程中有投訴或異議的,將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辦理;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代理人不能完成委托業務;在不可抗力因素解除后需要變更約定事項的,須經雙方協商并達成一致意見后方可變更;

          4、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違約方支付守約方違約金 元整。代理方如果違約,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將收取的代理費全額退還委托方。委托方如果違約,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支付已開展項目的全額代理費給代理人;

          5、如代理人在代理過程中有違法違規及超越代理范圍等行為,經招標投標監督管理部門認定,委托人有權解除本協議,由代理人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違約責任。

          七、其它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2、本協議簽訂后,由代理方交一份到招標投標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3、本協議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即行生效,全部招標代理工作完成,且施工中標通知書發出并結清款項后自動失效;

          4、本協議一式五份,委托人貳份,代理人貳份,招標投標監督管理機構備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項目招標合同9

          發包方(甲):王村村委會

          承包方(已):xxx市鑫龍路橋工程有限公司

          鑒證方(第三方):

          一、“一事一議”招投標項目

          村內道路硬化,總長700米,寬4米,水泥混凝土路面厚8厘米。

          二、雙方的權利與責任

          甲方負責資金的`籌措和支付,并為乙方提供良好的施工環境,提供材料堆放場地等臨時用地,以保證乙方能夠順利施工。

          乙方負責項目的施工與組織,成立安全施工組織,建設施工質量體系,確保施工安全落到實處,對于乙方在施工中出現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

          三、質量與驗收

          乙方應嚴格按照有關技術規范進行施工作業,并對工程質量終身負責。在施工過程中,甲方發現的技術、質量和其它問題,乙方要及時返工或整改。全部工程結束后,甲方要及時組織村兩委、群眾代表和乙方代表對所完工程進行驗收。驗收工作由鎮政府進行監督。

          四、合同價款與支付

          本工程暫定工程量為2800平方米,合同總價為47480元人民幣(拾肆萬柒千肆佰捌拾元整)。乙方材料、設備和人員進場后,甲方支付合同總價的30%.工程完工并驗收合格后,5日內甲方支付合同總價的60%,剩余0%作為質保金,一年后支付。

          五、竣工與結算

          竣工驗收由甲方主持,由甲方、乙方、鑒證方組成竣工驗收委員會,對本項目的工程質量進行評定,并出具竣工驗收報告。

          六、爭議、違約

          施工中,雙方發生爭議,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并由鎮政府監督、協調。

          七、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合同訂立時間:年月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當日起生效。全部工程完工經交工驗收合格,以及缺陷責任期滿由甲方發給缺陷責任終止證書后失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已、第三方各一份,上級主管部門一份。

          雙方簽字(蓋章)

          甲方:(公章)住址:電話:

          乙方:(公章)住址:電話:

          鑒證方:(公章)住址:電話:

        項目招標合同10

          發包人(全稱):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合同文件組成及解釋順序為:

          (1)本合同

         。2)招標文件

         。3)發包人提供的預算報價書

         。4)建筑工程國家標準合同文本通用條款

         。5)工程聯系單及有關紀要

         。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7)施工圖紙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

          3、工程內容:______

          二、合同工期:

          1、開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三、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符合國家施工驗收規范規定的精裝修合格標準。

          四、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

          1、金額(大寫):______

          2、合同價款及調整

          2.1本合同采用固定單價合同,有關固定單價的確定遵從招標文件及發包人提供的預算報價規定。

          2.2發包人在招標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作為招標報價的基準工程量,竣工結算以實際完成并經審計通過的工程量為準。

          2.3施工過程中因設計變更或工程量清單漏項而引起新的工程項目,工程量按實計算。其價格,發包人提供的預算報價書中有相同項目的,按相同項目的價格;有相似項目的,按相似項目換算后的價格;無相同或相似項目的,則根據《浙江省建筑工程預算定額》(______年)、《全國統一安裝工程預算定額浙江省單估表》(______年)、《浙江省建筑、安裝、市政補充定額》(______)及省市有關計價文件進行組價(取費標準和優惠幅度與投標書相同),并經發包人審核認可后作為結算依據,其中材料價格,發包人提供的預算報價書中有相同材料的按原投標價格,無相同材料的價格則根據市場情況發包人簽證認可后作為結算依據。

          2.4施工過程中因設計變更等原因,相同項目發生的材料品牌、品種、規格、型號、質量等級改變,除材料價格允許根據市場情況經發包人簽證認可代換價格外,其余費率比例不予調整。

          2.5招標時發包人提供暫定價的項目或材料,工程結算時,根據發包人簽訂的實際價格代換暫定價,按投標文件計費總價下浮。

          2.6因承包人管理不善或方便施工而增加的費用由承包人自負。

          2.7工程所需措施項目費和其他項目費用按投標報價一次包干使用,結算時不作任何調整(增加部分按比例調整)。

          2.8本工程竣工結算以發包人提供的預算報價為計費依據,并在按發包人提供的預算報價基礎上確定的工程總價下浮7%作為雙方結算的最終款額。發包人提供的預算報價作為本合同的重要附件。

          3、付款方式

          本工程不支付備料款,按每月實際完成的工程量支付工程款,支付辦法如下:承包人必須在每月25日前向發包人提交當月實際完成工程量的報表,經發包人和監理審核后,于下月5日前按已核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當期工程進度款;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七天內付至合同價的85%;工程結算審計后七天內付至審定造價的95%,余款5%作為工程質量保修金。工程質量保修金在竣工驗收通過滿一年后返還3%,滿二年后返還2%。

          五、適用法律和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國家現行有關法律法規。

          適用標準、規范:

          1、建筑安全施工檢查標準(JGJ59—99)

          2、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9—______

          3、 《住宅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規范》 GB50327—______

          4、 《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 GB50210—______

          5、 《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 GB50325—______

          6、 《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 GB50222—95

          7、 《建筑設計防水規范》 GBJ16—87

          8、 《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水規范》 GB50222—95

          9、 《工程建施施工現場焊接目視檢驗規范》 CECS71:94

          10、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 JGJ46—88

          11、 《民用建筑隔聲設計規范》 GBJ118—88

          12、 《民用建筑照明設計標準》 GBJ133—90

          13、其它國家、地方和行業現行有關規范、規程和標準。

          六、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1、發包人派駐的工程師:

          發包人派駐的工程師。負責現場質量、進度、安全、設計銜接、施工現場與各參與施工單位及外圍協調等管理工作。

          2、發包人工作

          2、1辦理本工程施工的有關政府報建手續。

          2、2合同承包人進行現場交驗。

          2、3組織承包人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

          2、4在承包人進場前設置于工地內的施工用水、電的接口,并保證接口的通暢;線路布設、接線和裝表等由承包人自行與總包單位協商解決。

          2、5發包人在合同簽訂5天內向承包人提供完整圖紙三套。承包人需要增加圖紙套數的,發包人應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6因發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須經發包人派駐的工程師簽訂后予以調整;但費用不予簽證。

          2、7組織A區展示中心各施工單位的技術銜接,施工協商,保證本工程施工的政策有序進行。

          2、8發包人未能履行上述各項義務,導致工期延誤或給承包人造成損失的,發包人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3、承包人工作

          3、1承包人委派的項目經理:

          3、2交驗完成并經發包人工程師簽字認可后,將交驗結果以書面形式送發包人備案。

          3、3承包人在進場3天內需提供符合發包人要求的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

          3、4承包人在進場3天內提供總體進度計劃表(含勞動力、機械設備進場計劃)、材料采購進場計劃表及工程總體時標網絡圖:每旬提供工程簡報、下旬工程進度計劃表和材料采購進行計劃表。

          3、5施工項目部主要管理人員,含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材料員德到崗率在100%,機械設備的到位率在100%,如未達到經發包人批準的施工方案的要求,其中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施工員未到位,甲方將按1000員每天進行扣罰;其他管理人員或機械設備未到位按500員每天進行扣罰。

          3、6未經發包人同意,承包方在施工期間不得將圖紙燈工程文件資料透露給第三方。

          3、7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應嚴格遵守發包人的有關規章制度;每道工序施工前須做樣板,經監理工程師、甲方工程師檢驗合格后方可鋪開施工。

          3、8由承包人承擔其施工范圍內和材料、設備堆放場地內的安全保衛工作并保證該區域施工和施工相關的環保、城管、市政等管理部門出承包人自行協商解決并承擔相應的一切費用。

          3、10對完工工程成品按照發包人要求采取相應保護措施費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擔。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發包人之前,承包人按通用條款約定負責已完工程的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承包人予以修復,并承擔相應費用。

          3、11承包人應認真執行有關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條例和規定及發包人另行要求的安全文明施工的有關規定,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杜絕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發生安全事故,一切責任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擔。

          3、12承包人應保證每日工完場清,費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擔。

          3、13施工過程中產生的水、電費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擔,并與發包人的施工總承包商進行結算。

          3、14因審圖不細致造成返工而導致的一切經濟損失,由承包人負責承擔。

          3、15承包人應按國家和地方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要求辦理自有人員、機械設備等的保險,費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擔。

          3、16承包人已充分考慮施工期間因場內道路不通暢引起的材料搬運、存放、人員進出、辦公場所等出現困難的情況及應對措施,并不會因出現上述情況而提出工期延長要求。

          3、17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必須經發包人派駐的工程師在相應文件中簽字蓋章后承包人放方能進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3、18合同履行過程中,承包人不得拖欠民工工資,由此給發包人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承包人承擔。

          3、19承包人未能履行上述各項工作,造成發包人損失的,承包人賠償發包人有關損失。

          3、20在合同實施過程中,如承包人施工隊伍素質、力量、機械設備、現場文明施工投入和管理不符合投標書的承諾,造成現場管理、工程質量、進度和現場文明施工、安全生產達不到預定計劃,發包人有權要求其調整充實力量,承包人必須無條件接受。當上述措施仍無效時,按違約進行經濟處罰,直至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工期及經濟損失由承包人負責。

          七、材料供應

          1、承包人不能只根據工程量清單所述工程量及圖紙尺寸進行訂貨,而應參照上述要求進行實地測量來訂購貨物或開始施工,如不采取這些步驟而導致的錯誤或損失,其責任和相應費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擔。

          2、承包人采購材料

          2、1發包人指定品牌的材料:承包人應按照發包人要求進行采購,并與發包人所選定樣品相符合。如因承包人未按指定要求采購,不論是否出現質量問題,均應無條件更換正整改,并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

          2、2發包人沒有指定的材料:應按要求提供樣板經發包人確認后方可訂購。

          2、3承包人自行采購的材料應報經發包人確認后方能使用。承包人自行采購的材料應有合格證、質保單等相關證明,輔助材料品種要求與主材品質相匹配。

          2、4對花崗巖、大理石材料的要求

          由發包人提供本工程主設計師確認的樣板,承包人根據此樣板提供本工程所需的石材樣板,在訂購前,須提交材料供應商的資料及材料樣板,經發包人審核同意后,才能訂購;大理石板材應在工廠內按圖紙規格加工成型,對每塊石材進行篩選、排版及編號,每塊石材應采用唯一編號以保證每塊石材的位置與圖紙符合。工程施工前,承包人應在現場按房間進行排版,避免較大色差的'板材鋪貼在相近位置,排版后須按戶經監理和發包人認可后方能鋪貼。發包人有權因色差問題提出更好要求,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八、工程變更

          發包人對本工程有更改或增減的權利,在施工過程中,認為工程有變更的必要時,以書面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應即遵照辦理,不得推諉或任何形式的變相不執行,如因承包人為方便工程施工或質量評杯要求而進行更改,應經發包人同意,由此產生的費用,由承包人為方便工程施工或質量評杯要求而進行更改,應經發包人同意,由此產生的費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擔。

          九、竣工驗收及結算

          1、承包人承建的工程全部完工并具備竣工驗收條件后,承包人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發包人提供完整的進攻資料壹式肆份及竣工驗收報告。

          2、發包人認為符合驗收條件的,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3天內,組織相關單位進行驗收,并在驗收后3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擔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費用。

          3、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后3天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后3天內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4、工程竣工驗收通過,承包人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為時間竣工日期。工程按發包人要求修改后通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為承包人修改后提請發包人驗收的日期。

          5、因特殊原因,發包人要求部分工程甩項竣工的,雙方另行簽訂甩項竣工協議,明確雙方責任和工程價款的支付方法。

          6、工程竣工后,承包人應如實編制工程結算,工程結算審核費用,按照浙價服【20______】262號文件《浙江省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規定:基本費由發包人承擔,核減追加按核減額超過送審造價的5%的幅度以外的核減額為基數乘5%費率計算,費用由承包人承擔;核增部分按核增額的5%計算審核費用,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由承包人承擔的費用由發包人從應付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無論預、結算、清單核對、發

          十、保修

          1、保修期限二年,保修期自工程完成并通過竣工驗收之日算起。

          2、屬于保修范圍、內容的項目,承包人應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24小時內派人保修。

          3、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應當在6小時內到達事故現場搶修,若未能及時到達則發包人可以委托他人進行搶修,費用(含管理費15%)由承包人全部承擔。

          4、由于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結構安全質量問題,應當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規定,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實施保修;

          5、質量保修完成后,由發包人組織驗收。

          6、保修費用由造成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

          十一、獎罰

          1、承包人因提出工程改進合理化建議且被發包人采納,并為承包人節省了工程成本,按照節省成本的10%予以獎勵,在工程款結付時支付。

          2、若在施工中發現乙供施工材料的質量等級、環保性能不符合要求(國家驗收標準)或以次充好,不論任何原因,也不論是否已經對本工程造成影響,承包人必須立即停工并清除所有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并承擔相應的責任和一切經濟損失。處罰額度按照造成經濟損失的兩倍進行處罰并不低于人民幣貳萬元整,第二次發生時處罰金額不低于人民幣肆萬元,以此類推,罰款在每月的工程進度款支付時扣除。發包人可視情節的嚴重程度提前終止合同,承包人應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

          3、承包人應按發包人和監理的要求技術參加各類工程會議,無故遲到或缺席的按照500員/人次進行處罰,在工程進度款中扣除。

          4、承包人應按承諾的工程進度計劃和材料采購計劃安排備料和施工,若發包人在施工過程中發現與進度計劃相比有明顯延誤,且延誤時間超過5天的,發包人有權對承包人的工程進度進行督促,并有權對承包人處以相應的經濟處罰,額度不低于人民幣壹萬元。當延誤時間超過10天時,發包人有權終止工程合同,承包人應承擔因此造成的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

          5、承包人按工期要求提前完工,按人民幣貳仟元每天進行獎勵;承包人未按工期要求按時完工,按人民幣伍仟元每天進行處罰。完工日期以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為準;獎勵額或罰款額在工程款結付時予以兌現。

          6、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不論遇到何種困難(不可抗力除外),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如甲方未及時簽證設計變更費用、材料漲價等)擅自或變相停工,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均由承包人承擔,發包人有權按照工期處罰條例進行相應的經濟處罰,在月進度工程款支付時予以扣除。

          7、承包人在工程實施過程中發生四級以上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因質量、安全事故等原因被媒體曝光的,發包人有權對承包人處以20萬元的經濟處罰;

          十二、擔保

          承包人在本合同簽訂后三天內,向發包人提交金額為萬元的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中的40%為工程質量履約保證金,20%為工期履約保證金,20%為安全文明施工履約保證,20%為管理人員和繼續設備到位履約保證金。發包人不提供支付擔保。履約保證金在工程竣工驗收通過、資料齊全滿十五天后,如無違約行為為全數退還,不計利息;如有違約行為,發包人將根據違約性質及約定比例進行扣罰處理后退還。

          十三、擔保

          1、本合同為明確之處,執行建筑工程國家標準合同文本通用條款;本合同和通用條款均未涉及的,雙方在確保工程正常進行情況下協商解決。

          2、本工程承包范圍包括6F多功能廳部分的裝修施工,此部分由發包人涉及確認后實施。其工程款計取執行本合同計價原則。

          3、發包人不允許承包人任何形式的工程分包和變相分包。承包人一經被發現有類似行為,發包人有權取消合約。

          4、對于聯系單簽證、工程結算等時間及流程應按發包人有關程序規定辦理。

          5、不可抗力遵照國家有關文件規定。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確系導致工程無法進行的(招標文件明確要求考慮的因素除外),可以給予工期延誤簽證,費用不予補償。

          十四、合同爭議及生效

          雙方約定,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時,雙方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情況下協商解決。若雙方不能達成一致,可向滕州市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約定雙方簽字蓋章,并在承包人繳清履約保證金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發包人承包人各執三份。

          發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住所: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項目招標合同11

          甲方:(委托人)

          乙方:(被委托人)

          甲方作為石家莊市橋西區南花園商貿區“金世界”項目的開發建設單位,乙方作為具有招標代理主體資格的代理機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就工程建設項目招標委托代理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

          1.工程建設項目概況如下:

          項目名稱:石家莊市橋西區南花園商貿區“金世界”項目拆遷B區。

          項目地點:石家莊市橋西區南小街以西,木利街以東,裕園廣場規劃路以北,永安街以南。

          項目內容:商品樓及回遷樓。

          項目規模:建筑面積約10萬平方米。

          總投資:約30000萬元。

          2.委托范圍

          2.1委托代理招(議)標范圍:

          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重點設備和材料采購。

          2.2委托代理的工作內容:

          (1) 代擬發包方案,辦理項目登記;

          (2) 編制工程招標方案,發布招標公告;

          (3) 對投標單位進行資格審查,并負責編制資格預審文件;

          (4) 對投標人有關資質證件,社會信譽及工作質量、能力和其他

          (5) 組織評審機構,按評審標準和辦法確定資格預審合格單位,

          (6) 編制招標文件,并辦理招標文件的備案工作;

          (7) 編制工程量清單;

          (8) 根據甲方委托編制標底并負責保密;

          (9) 組織投標人現場踏勘、對招標文件答疑及補充。并做好會議

          (10)組織開標、評標;

          (11)協助甲方組織召開定標會議,發放中標及未中標通知書;

          (12)草擬工程合同,可參與承包合同的簽訂,根據招標文件及

          (13)編制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將代理過程中直接形成的各種

          (14)將所有備案資料在招投標監督管理機構備案通過,完成承

          (15)與發包有關的其他事宜;

          3.代理費用的負擔及支付方式

          由甲乙雙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依據,經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4.甲方的權利

          4.1甲方有權確定招(議)標形式及方式。

          4.2甲方有權參與招投標的有關活動,有權確定乙方的具體工作內容。

          4.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提交招(議)標代理工作階段性的工作報告,及招標備案資料。

          4.4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招(議)標的工作人員進行資格審查,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不稱職的工作人員或應回避的人員。

          4.5甲方可自行編制標底,也可委托乙方負責編制標底。

          4.6甲方有權審閱乙方編制的招(議)標文件,并提出修改意見。

          4.7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招(議)標代理前對其所要進行的工作提交一份詳細的計劃,包括:招(議)標工作的組織、招(議)標工作的人員安排、招(議)標工作的進度安排、招(議)標工作的階段性會議、向甲方應作的階段性匯報,并有權要求乙方嚴格按計劃進行招標代理活動。

          4.8在出現非正常情況或重大問題時乙方必須及時向甲方匯報,而不是自行決定。

          4.9在代理業務中,乙方應充分聽取甲方的意見和要求,并且將甲方意見和要求深入地貫徹到招(議)標文件及代理工作中,以確保完全實現甲方的.委托意愿。乙方同時保證代理工作的合法有效。

          4.10如果乙方的工作成果未實現甲方在本合同4.9中的合同目的,或者是乙方違反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以及泄露招標的秘

          4.11自擬定發包方案、中標通知書至提交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所形成的資料、文件必須經甲方簽字蓋章,方可生效。

          5.甲方義務

          5.1項目招標前甲方根據招標工作的實際需要向乙方提供完整、正確的基礎資料、相關文件及便利條件(包括:資金來源、報建手續、場地條件等)。

          5.2甲方授權熟悉本項目情況的代表,負責與乙方聯系。

          6.甲方的責任

          6.1甲方按雙方商定的內容、時間向乙方提交基礎資料及相關文件和要求,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和時限性負責。

          6.2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導致乙方不能收到應得代理費,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索賠。

          7.乙方權利

          7.1在審查投標人資質中,遵照招(議)標文件的規定及甲方的授權,有權提出對投標人的投標資格進行確認與否的建議。

          7.2對甲方要求的投資、質量、工期目標內容有進行改進的建議權。

          7.3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授權范圍內辦理委托項目的招標工作。

          8.乙方義務

          8.1針對甲方的委托,乙方應成立專門的招標代理項目組,并

          8.2在代理招標中乙方有義務向甲方宣傳解釋國家、省、市有關招標投標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保證招標投標工作的順利進行和合法性。

          8.3在履行甲方委托工作期內,乙方應運用合理的專業技能為甲方提供咨詢服務,嚴格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關于招標人的各項義務,公正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8.4乙方應積極協調甲方做好招(議)標前期的準備工作,提供有關咨詢服務,并嚴格履行招(議)標工作的全部內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本合同所確定的招(議)標代理服務轉讓給第三方。

          8.5乙方應對招(議)標工程的各種數據、資料嚴格保密,不得接受與此項目有關的投標咨詢。

          8.6乙方不得與被代理招(議)標工程的投標人有隸屬關系或著其他利益關系。乙方的工作人員如與本項目潛在投標人有任何利益關系應主動提出回避。乙方不得參與任何可能與甲方利益相沖突的活動。

          9.乙方的責任

          9.1按時完成甲方委托的招(議)標工作內容,對招(議)標有關的各項數據、技術經濟分析結論等的完整性、真實性負責。

          9.2在合同履行期內,如乙方要求終止代理工作,或解除合同,

          9.3乙方在責任期內應當履行約定的義務,因乙方過失而造成甲方及其他當事人的經濟損失,應當向甲方及其他當事人進行賠償。

          9.4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投標單位的回扣,不得接受投標單位的任何禮品及宴請。

          10.招標代理業務時限

          自勘察設計招標至拆遷B區整體工程驗收投入使用。

          11.爭議解決

          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2.其他

          12.1投標擔保要求

          乙方需在招(議)標文件中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擔保,投標擔保可采用投標保函或者投標保證金的方式,具體方式和數額由甲方在招(議)標工作開展前確定。

          12.2完成招標代理工作中費用承擔的約定:

          合同生效期間發生的通知費、打字復印費、會務費、專家評審費(包括外埠專家的差旅費、住宿費)及其他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12.3因不可抗力或非甲方自身過錯而導致的工程項目不可實施,或本合同無法執行時,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并有權終止合同。

          12.4根據《招標投標法》之規定須重新開展招(議)標代理工作時,乙方不再重復收取代理費。

          12.5補充條款: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13.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項目招標合同12

          委托人(全稱):(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人(全稱):(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光大銀行小天竺支行 工程招標代理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于20xx年 2 月 28 日在成都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建設項目概況

          1、招標人名稱:光大銀行成都分行

          2、項目名稱:光大銀行小天竺支行工程

          3、建設地點: 成都市小天竺街7號

          4、招標范圍: 室內裝飾裝修

          5、招標規模:900平方米

          6、招標方式:邀請招標

          7、指定聯系人:

          姓名: 路杰 職務: 技術職稱:

          二、代理人概況

          1、代理機構名稱:四川精正建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2、擬派專職人員:

          (1)姓名:劉華娟 技術職稱: 工程師

          身份證號:

          (2)姓名: 金文技術職稱: 工程師

          身份證號:

          (3)姓名: 技術職稱:

          身份證號:

          三、委托人委托代理人為光大銀行小天竺支行工程 建設項目的招標代理人,承擔工程的招標工作。

          四、委托范圍

          委托范圍如下□中劃√者:

          其他事項

          五、報酬及支付方式

          1、收費標準:

          招標代理服務費:按中標價的0.8%取費。

          2、支付方式

          招標代理服務費,在合同簽訂后 5 日內預付合同價的 50 %,中標通知書發出后 5 日內按中標金額結算,余款一次付清。

          六、委托人的權利和義務

          1、委托人的權利:

          (1) 按合同約定的委托招標代理業務,接收招標代理成果;

          (2)向代理人詢問本合同工程招標工作進展情況和相關內容或提出建議;

          (3)審查代理人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各種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見;

          (4)要求代理人提交招標代理業務工作報告;

          (5)與代理人協商,建議更換其不稱職的招標代理從業人員;

          (6)依法選擇中標人;

          (7)本合同履行期間,由于代理人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內容,給委托人造成損失或影響招標工作正常進行的',委托人有權終止本合同,并依法向代理人追索經濟賠償,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2、委托人的義務

          (1)向代理人提供本工程立項批準手續或相關資料及資金落實情況;

          (2)向代理人提供滿足完成代理招標業務的全部資料和圖紙,需要交底的須向代理人詳細交底;并對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

          (3)向代理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提供的條件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4)根據需要,作好第三方的協調工作;

          (5)按本合同條款約定的支付方式、幣種及時間,向代理人支付代理報酬;

          (6)委托人不得提出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否則代理人有權拒絕其這類要求;

          (7)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

          七、代理人的權利和義務

          1、代理人的權利

          (1)按合同約定收取委托代理報酬;

          (2)對招標過程中應由委托人做出的決定,代理人有權提出建議;

          (3)當委托人提供的資料不足或不明確時,有權提出補足資料或作出明確的答復;

          (4)拒絕委托人提出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釋;

          (5)有權參加委托人組織的涉及招標工作的所有會議和活動;

          (6)對于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版權,委托人僅有使用或復制的權利;

          2、代理人的義務

          (1)選擇有足夠經驗的招標代理從業人員完成招標代理工作;

          (2)依法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組織招標工作,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3)向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標工作的相關咨詢服務;

          (4)向委托人宣傳有關工程招標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解釋法定的招標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5)應對招標工作中有關數據的計算、技術經濟資料的科學性和正確性負責;

          (6)開標、評標結束后 15 日內,向委托人提交招標情況的書面報告;

          (7)不得接受與本合同工程項目有關的投標咨詢業務;

          (8)未經委托人同意不得分包或轉讓本合同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9)合同履行期內和合同終止后,未經委托人同意,代理人不得泄漏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招標資料和情況;

          (10)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

          八、約定事項的解釋、變更及違約責任

          1、招標文件的解釋由代理人進行解釋。

          2、對與招標過程中有投訴或異議的,將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辦理。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代理人不可能完成委托業務,需要變更約定事項時,須經雙方協商并達成一致后方能變更。

          4、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違約方支付守約方違約金¥人如果違約,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將收取的代理費金額退還委托人。委托人如果違約,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將應支付的代理費(按正常完成已開展的工作計算)金額支付給代理人。

          5、如代理人在代理過程中有違法違規及超越代理范圍等行為,則委托人有權解除本協議,由代理人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違約責任。

          九、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2種方式解決:

          十、其它

          1、本協議未詳盡事宜,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解決。

          2、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即行生效,全部招標代理工作完成,且中標通知書發出并結清款項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項目招標合同13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保障性住房工程門窗加工、安裝事宜協商一致,為確保工程質量進度和甲乙雙方的`共同利益,特訂立以下條款:

          一、結算價格:

          每平方米 元,不含稅金。

          二、材料要求:

          型材采用中材高抗紫外線白色共擠系列型材,玻璃采用4+8+4中空玻璃。乙方才料進場后經甲方驗收合格后方可安裝。

          三、結算方式:

          按照實際安裝面積結算。

          四、付款方式:

          窗框安裝完后,經甲方驗收付工程總價款的 支付余額待窗扇及玻璃安裝完畢,經甲方驗收合格,扣除保修費后一次性付清。

          五、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由乙方核實洞口尺寸,繪制窗型大樣圖,由甲方簽字認可后方可加工。

          六、工期要求:

          按甲方制定的工程進度按時完工。

          七、安全要求:

          乙方人員進場后,所有施工安全及用電安全由乙方自理,甲方概不負責。

          八、工程保修:

          保修期一年,保修期內乙方按本協議執行保修義務,甲方在使用工程中若發現施工質量問題和材料質量問題,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相關責任并要求賠償。

          九、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動終止。

          甲方(蓋章):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

          年 月 日

        項目招標合同14

          川建發[XX]142號

          四川省建設廳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訂

          XX年11月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委托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_________招標代理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建設項目概況

          1.招標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設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招標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招標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招標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指定聯系人:

          姓名:_______職務:__________技術職稱:____________

          二、代理人概況

          1.代理機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資格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擬派專職人員:

          (1)姓名:________技術職稱: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姓名:________技術職稱: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姓名:________技術職稱: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托人委托代理人為______________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代理人,承擔本工程的________招標工作。

          四、委托范圍

          委托范圍如下口中劃√者:

          口起草招標公告

          口代擬投標邀請書

          口編制資格預審文件

          口協助招標人評審投標資格預審文件

          口編制和發售招標文件

          口編制工程量清單或標底

          口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答疑、草擬答疑紀要

          口協助招標人或受招標人委托依法組建評標委員會

          口協助招標人或受招標人委托組織開標、評標、定標會

          口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向未中標的投標人發出中標結果通知書

          口編制招標報告

          口辦理招標的備案手續和有關事項的公示手續

          口代擬合同

          口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報酬及支付方式

          1.收費標準:

          (1)招標代理服務費:以招標規模計算合同價、以中標金額計算結算價,累進計取,浮動______%,合同價為¥__________元。

          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量清單編制費:以招標規模計算為¥________元。

          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標底(或招標控制價)編制費:以招標規模計算合同價、以標底(或招標控制價)計算結算價,合同價為¥

          ______________元。

          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支付方式

         。1)招標代理服務費,在合同簽訂后_____日內預付合同價的_____%,中標通知書發出后 日內按中標金額結

          算,余款一次付清。

          (2)工程量清單編制費,在合同簽定后_____日內預付_____%,余款在乙方遞交成果報告同時一次付清。

         。2)標底(或招標控制價)編制費,在合同簽定后_____日內預付______%,余款在標底(或招標控制價)公布后_____日內按標底(或招標控制價)結算,余款一次付清。

          六、委托人的權利和義務

          1.委托人的權利:

         。1)按合同約定的委托招標代理業務,接收招標代理成果:

         。2)向代理人詢問本合同工程招標工作進展情況和相關內容或提出建議;

         。3)審查代理人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各種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見;

          (4)要求代理人提交招標代理業務工作報告;

         。5)與代理人協商,建議更換其不稱職的招標代理從業人員;

          (6)依法選擇中標人;

         。7)本合同履行期間,由于代理人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內容,給委托人造成損失或影響招標工作正常進行的,委托人有權終止本合同,并依法向代理人追索經濟賠償,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2.委托人的義務

          (1)向代理人提供本工程立項批準手續或相關資料及資金落實情況;

          (2)向代理人提供滿足完成代理招標業務的全部資料和圖紙,需要交底的須向代理人詳細交底;并對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

          (3)向代理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提供的`條件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4)根據需要,作好與第三方的協調工作;

          (5)按本合同條款約定的支付方式、幣種及時間,向代理人支付代理報酬;

         。6)委托人不得提出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否則代理人有權拒絕其這類要求;

         。7)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

          七、代理人的權利和義務

          1.代理人的權利

         。1)按合同約定收取委托代理報酬;

         。2)對招標過程中應由委托人做出的決定,代理人有權提出建議;

         。3)當委托人提供的資料不足或不明確時,有權提出補足資料或作出明確的答復;

         。4)拒絕委托人提出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釋;

         。5)有權參加委托人組織的涉及招標工作的所有會議和活動;

         。6)對于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版權,委托人僅有使用或復制的權利;

          2.代理人的義務

          (1)選擇有足夠經驗的招標代理從業人員完成招標代理工作;

          (2)依法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組織招標工作,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3)向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標工作的相關咨詢服務;

          (4)向委托人宣傳有關工程招標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解釋法定的招標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5)應對招標工作中有關數據的計算、技術經濟資料的科學性和正確性負責;

          (6)開標、評標結束后 日內,向委托人提交招標情況的書面報告;

         。7)不得接受與本合同工程項目有關的投標咨詢業務;

         。8)未經委托人同意不得分包或轉讓本合同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9)合同履行期內和合同終止后,未經委托人同意,代理人不得泄漏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招標資料和情況;

         。10)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

          八、約定事項的解釋、變更及違約責任

          1.招標文件的解釋由代理人進行解釋。

          2.對與招標過程中有投訴或異議的,將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辦理。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代理人不可能完成委托業務,需要變更約定事項時,須經雙方協商并達成一致后方能變更。

          4.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違約方支付守約方違約金¥_________元整。代理人如果違約,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將收取的代理費全額退還委托人。委托人如果違約,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將應支付的代理費(按正常完成已開展的工作計算)全額支付給代理人。

          5.如代理人在代理過程中有違法違規及超越代理范圍等行為,則委托人有權解除本協議,由代理人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違約責任。

          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例第_____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十、其它

          1.本協議未詳盡事宜,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解決。

          2.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即行生效,全部招標代理工作完成,且中標通知書發出并結清款項后失效。

          十一、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項目招標合同15

          供方(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需方(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一、品名、規格、數量、價格、交提貨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質量標準、驗收方法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原材料來源及互利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交(收)貨方法、地點及運雜費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貨款結算時間及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包裝要求及包裝物回收辦法、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

          七、經濟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供需雙方由于不可抗力的災害和確非一方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時,經雙方協商由合同鑒證機關查實證明,可免予承擔經濟責任。

          十、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終止,如需修改或終止時,應經雙方協商同意,另立協議方可有效,并報雙方業務主管部門備案。

          十一、本合同在有效期內任何一方違約,雙方都有權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向合同仲裁機關提出書面申訴,要求調解、仲裁處理。

          十二、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份,送雙方業務主管部門、銀行各一份,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二份。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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