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地質勘察合同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工程地質勘察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工程地質勘察合同1
甲方: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工程勘察院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本“_________”工程地質勘察合同由上列各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市訂立。
鑒于: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_________”工程地質勘察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條 總述
1.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筑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_________”工程具體情況,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現將其“_________”工程的地質勘察工作委托給乙方完成。
1.2 “_________”工程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與_________的交叉口處,占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擬建_________棟各_________層住宅和_________樓裙房商場,總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約_________平方米,商場約_________平方米,半地下室停車場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甲方義務
2.1 在地質勘察工作開展前,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由本工程設計單位出具的“_________”工程地質勘察任務書和布孔附圖各一份。
2.2 甲方應按本合同的有關規定付給乙方勘察費。
2.3 甲方應維護乙方勘察成果,不得擅自修改,不得轉讓給與本工程無關的第三方重復使用。
第三條 乙方義務
3.1 乙方應按現行的國家、_________省和_________市的有關地質勘察規范、標準、規程、技術條例及甲方提供的“_________”工程地質勘察任務書,進行任務書內要求的地質勘察內容和質量的勘察,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含周日及法定節假日)向甲方提供地質勘察中期資料_________份,于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提供符合上述質量和內容要求的地質勘察最終成果報告_________份。
3.2 在乙方提交勘察成果報告后,本合同任務書要求范圍內必要的修改,補勘,應由乙方負責,甲方不再付給勘察費。
3.3 乙方應配合甲方,設計院和施工單位完成本工程的基礎工程設計和施工驗收工作。
3.4 如遇地震、狂風或暴雨(其等級以氣象部門的定義為準)等不可抗力時,工期按其發生時間長短相應順延。
第四條 勘察費及支付辦法
4.1 經甲、乙雙方協商,本工程勘察費暫定為_________元人民幣。最終以國家物價局_________年《工程勘察收費標準》(修改本)的收費標準下浮_________%結算勘察費。
4.2 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暫定勘察費的`_________%作為定金,乙方將最終勘察成果報告提交給甲方并經設計單位認可后,甲方在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_________%暫定勘察費,其余勘察費用約_________個月內由甲方支付給乙方。定金抵作勘察費。
第五條 違約責任
5.1 甲方的責任
(1)如果甲方未按本合同履行義務,則無權要求返還定金。
。2)如果甲方違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乙方遭受損失,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予以賠償。
5.2 乙方的責任
(1)如果因勘察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或未按期提交勘察文件而使設計、施工工作拖延工期,乙方除繼續完善勘察外,并視甲方損失大小減收直至免收全部勘察費。因勘察錯誤造成重大質量事故時,乙方除免收部分勘察費外,還應向甲方支付與受損部分勘察費相等的賠償金。
。2)如果乙方違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甲方遭受損失,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予以賠償。
第六條 合同附件
6.1 _________提供的“_________”工程地質勘察任務書_________份。
6.2 同上單位提供的“_________”工程地質勘察布孔圖_________份。
6.3 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簽署的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修改、補充、變更協議;
。2)各方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及相關的各種法律文件;
6.4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附件的有關規定,應按照本合同的違約責任條款承擔法律責任。
第七條 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工程基礎施工結束后失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工程地質勘察合同2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勘察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為明確責任,協作配合,確保工程勘察質量,經發包人、勘察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建設地點:
1.3工程勘察任務(內容)與技術要求:
1)水埋藏條件;
2)查明場地不良地質作用的成因、分布、規模、發展趨勢,并對場地的穩定性作為評價;的各類建筑作出地基基礎類型的判斷及基坑開挖與支護、工程降水方案進步分析評價;
6)在勘探中發現有地貌單元交接部分和地層變化較大的地段,勘探點應予以加密;
7)勘探中判斷基礎入巖層(中風化或微風化)時,則要求深入完整巖層厚度不小于5米;
8)其他要求詳見《巖土工程勘察規范》(GB50021-20xx)。如果本合同技術要求與現行規范不一致,按高標準執行。
1.6按相應地質勘察規范確定。
第二條:勘察人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勘察報告)并對其準確性、完備性負責?辈烊素撠熛虬l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勘察報告)壹式陸份。
第三條: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勘察報告)的時間和收費標準及付費方式。
3.1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勘察報告)的時間:
3.1.1成果要求:地下水穩定水位;
2)勘探點平面布置圖,鉆孔柱狀圖,地質剖面圖,基巖面等高線圖;
3)各巖、土層主要物理力學指標和土工試驗成果表,滿足能按承載力變形計算地基的要求數據;
4)水質分析報告及侵蝕性能評價;
5)地震基本烈度,場地土類型及地震液化可能性評價;
6)地基土的物理力學性質指標(容重、承載力、液限、塑限、壓縮模量、變形模量、內磨擦角、內聚力等);
7)基礎結構方案建議,并提供天然地基或樁基各設計數據;
8)按勘察規范對擬建場地工程地質及水文地質進行評價及建議,明確設計的采用值。
3.1.2(勘察報告),其中外業工作為天,出具勘察報告時間為天。具體開工時間以甲方通知為準。
3.1.3勘察工作有效期限為甲方通知開工時間后天內完成。
3.2收費標準及付費方式。
3.2.1含但不限于按照規范要求須做巖土工程勘察工作的一切費用,包括鉆探、標準貫入試驗、入巖、取樣、巖石抗壓實驗、土工實驗、孔位測量、設備進退場費、技術工作費用、以及合理利潤、稅金等一切該項目有關的`費用,施工單位負責自行解決用水用電問題,且費用自理,住宿自理。
3.2.2本工程預估工程總進尺為元(大寫),結算按實際進尺計算工程量。
3.3.1合同生效后天內承包人及機械進場,提交合格的勘察成果資料(勘察報告)后個工作日內,發包人全部付清結算價款。
3.3.2勘察人向甲方申請結算款時應提供等額有效的專用發票,否則甲方有權拒付工程價款。
第四條:發包人、勘察人責任
4.1發包人責任
4.1.1發包人委托任務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確勘察任務及技術要求,詳附件資料。
4.1.2發包人以現有場地交付承包人。
4.1.3勘察過程中的任何變更,經辦理正式變更手續后,發包人應按實際發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費。發包人應保護勘察人的投標書、勘察方案、報告書、文件、資料圖紙、數據、特殊工藝(方法)、專利技術和合理化建議,未經勘察人同意,發包人不得復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傳送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上述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勘察人有權索賠。
4.1.4本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發包人應負的其它責任。
4.2勘察人責任
4.2.1勘察人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和發包人的任務委托書及技術要求進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質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資料(勘察報告),并對其負責。
4.2.2由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資料(勘察報告)質量不合格,勘察人應負責無償給予補充完善使其達到質量合格;若勘察人無力補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單位時,勘察人應承擔全部勘察費用;蛞蚩辈熨|量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工程事故時,勘察人除應負法律責任和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費外,并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發包人、勘察人商定為實際損失的勘察費200%。
4.2.3勘察過程中,根據工程的巖土工程條件(或工作現場地形地貌、地質和水文地質條件)及技術規范要求,向發包人提出增減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見,并辦理正式變更手續。
4.2.4在現場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員,應遵守發包人的安全保衛及其它有關的規章制度,承擔其有關資料保密義務?辈烊藛T在勘察過程中如果出現違反操作規程及有關安全而出現的質量事故勘察人應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4.2.5本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勘察應負的其它責任。
第五條:違約責任
5.1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資料(勘察報告)質量不合格,不能滿足技術要求時,其返工勘察費用由勘察人承擔。
5.2如果在工種期內發生爭議,在未取得裁決之前,雙方均繼續工程工作,除非雙方同意暫停工程工作,否則任何一方停止工作均違約處理,按違約責任賠償。
5.3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勘察報告),每超過一日,應減收勘察費千分之一。
第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發包人與勘察人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其它約定事項:
1、勘察人應對其聘請的工作人員安全負責,若非發包人的原因導致勘察人的工作人員發生工傷事故的,由勘察人負責賠償;
2、勘察人應對發包人提供的相關資料和勘察所掌握的與該地塊有關的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勘察成果,負保密責任,未經發包人書面允許,不得向第三人泄露。
第八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發包人、勘察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時,發包人、勘察人同意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本合同自發包人、勘察人簽字蓋章后生效,發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終止。本合同正本壹式份,發包人份,勘察人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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