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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電設備采購合同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么制定合同書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機電設備采購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機電設備采購合同1
甲方(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 合同標的要求
1.甲方同意從乙方購買,乙方同意出售附件所列 系統設備。
2.產地:詳見附件。
3.質量標準:
1)按原廠質量標準,即以說明書為準。
2) 其他:____________
4.技術標準:
乙方提供的設備為原廠行貨,符合原廠行貨的技術標準。
5.其他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所列各項目的總價款為人民幣: ¥ __________________
2.支付方式:
(1)雙方約定按以下第 ______種方式支付:
① 甲方在貨到并安裝驗收合格后______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所有款項。
、 第一期付款:合同簽訂后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價款的______% 。
第二期付款:貨到驗收合格后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價款的______% 。
第三期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付款信息
乙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負責開具相關發票。
第三條、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蓋章)
_____年___月___日
【機電設備采購合同范本二】
需方/買方(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賣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購買機電產品事宜,達成以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產品名稱、數量、價格
賣方保證所提供的所有設備是全新的,并且采用賣方最新設計和合格的材料制造,各方面符合合同所規定的質量、規格、型號等要求。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執行國家、地方頒發的質量標準和行業標準。在供貨時附出廠說明書、合格證,作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三、賣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
1、設備自安裝、調試合格之日起保質期 2 年。
2、因設備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由乙方所在地的技術單位進行質量鑒定。
3、產品的風險自發貨之日起轉移至買方,但產品的所有權自買方付清所有款項之日起轉移至買方,在買方付錢所有款項之前,本合同所述的產品的.所有權歸賣方。
四、違約責任
1、逾期交貨的,乙方應每天按合同總價的萬分之五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2、 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的,應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30%的違約金。
3、如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違約方除應承擔本協議第八條的違約責任外,還自愿承擔守約方為實現權利所支付的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差旅費、法院訴訟費等。
五、其他: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機電設備采購合同2
需方/買方(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賣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購買機電產品事宜,達成以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產品名稱、數量、價格
序號
產品名稱及牌號或商標
規格、型號
計量單位
數量
單價
金額(元)
賣方保證所提供的所有設備是全新的,并且采用賣方最新設計和合格的材料制造,各方面符合合同所規定的質量、規格、型號等要求。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執行國家、地方頒發的質量標準和行業標準。在供貨時附出廠說明書、合格證,作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三、賣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
1、設備自安裝、調試合格之日起保質期 2 年。。
2、因設備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由乙方所在地的技術單位進行質量鑒定。
3、產品的風險自發貨之日起轉移至買方,但產品的所有權自買方付清所有款項之日起轉移至買方,在買方付錢所有款項之前,本合同所述的產品的所有權歸賣方。
四、違約責任
1、逾期交貨的,乙方應每天按合同總價的萬分之五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2、 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的,應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30%的違約金。
3、如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違約方除應承擔本協議第八條的違約責任外,還自愿承擔守約方為實現權利所支付的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差旅費、法院訴訟費等。
五、其他: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交易活動,必須履行本合同條款。具體品類(種),需簽訂要貨成交單,并作為本購銷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簽訂成交單,除上級規定按計劃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選購,看樣成交的方式。
第二條 合同簽訂后,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場發生驟變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經雙方協商同意后,在不影響國家計劃的原則下,確需變更合同時,可予變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應提前通知對方,并將“合同變更通知單”寄給對方,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續。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后,雙方都需要嚴格執行合同。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乙方負擔;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甲方負擔。
第三條 成交單中的商品價格,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物價管理的規定。有些商品雙方亦可協商優惠辦法;已放開的商品價格由雙方協商定價。
在簽訂合同時,確定價格有困難,可以暫定價格成交,上下幅度雙方商定。
國家定價的商品,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的,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按交貨(指運出)時的價格執行。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于調整價格而發生的羆郟?合??攪硇薪崴恪?
第四條 對異地的商品調撥價格,均為車、船交貨價、裝車、裝船以前的費用,由甲方負擔,如裝車、裝船費與運費列在一張單據不能分割的,由乙方負擔;對同城要貨單位(包括外省駐本地單位)就廠就庫直撥商品由工廠送貨或乙方自提。對運費負擔,也可按雙方協商的辦法辦理。
第五條 各類商品質量標準,甲方應從對乙方負責和維護消費者利益出發,嚴格執行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認真檢驗,嚴格把關,保證商品質量。
第六條 商品包裝,必須牢固,甲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乙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在具體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七條 商品調撥,應做到均衡、及時。對合同期內的商品可考慮按3:3:4的比例分批發貨;季節性商品按承運部門所規定的最遲、最早日期一次發貨;當令商品,零配件和數量較少的品種,可一次發貨。執行可在合同期的前7天或延后10天內開單調撥(庫存商品按開單日,工廠直送的按車站、碼頭收貨日為準)。
受交通運輸影響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延期及乙方要求暫緩發貨(暫緩期宜在30天以內)的,不作延誤合同處理。
異地調撥,均由甲方代發貨,如乙方自提,應持加蓋財務印章自提證明;同城調撥,除工廠直送部分外,均由乙方在貨款結算后7天內自提,(遇節假日順延),超期未提部分,由乙方負責倉儲費用。
第八條 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應征得乙方同意才能發貨。
第九條 甲方應按乙方確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托承運單位發運,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以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后,再辦理發運,由此而影響合同期限,不以違約處理。
第十條 商品從取得發運證明起,所有權即屬乙方。
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短少、殘損等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向承運部門交涉賠償,需要甲方協助時,甲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乙方(包括中轉單位,下同)在接收商品時,必須派人到現場監督,清點大件,檢查樣裝,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并立即詳細檢查,及時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后,乙方可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時,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內答復;屬于多發、錯運商品,乙方應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后10日內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動用,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 商品的外包裝完整,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在貨到半年內(貴重商品在7天內)責任確屬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詢。
發現商品霉爛變質,應在60天內通知甲方,經雙方共同研究,明確責任,損失由責任方負擔。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系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乙方收貨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調撥單號等資料,并保留實物;甲方接到“查詢單”后,10日內作出答復,要在30天內處理完畢。
為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調撥單所列一個品種損溢在2元以下、殘損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詢處理(零件除外)。對笨重商品的查詢(如縫紉機頭、部件等的殘品)乙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甲方并在單上注明寄運日期。
第十二條 商品貨款、運雜費等款項的結算,購銷雙方應按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規定,商定適宜的結算方式,及時妥善辦理。
貨款結算中,要遵守結算紀律,堅持“錢貨兩清”原則,分期付款應在成交單上注明。有固定購銷關系的國營、供銷合作社商業企業,異地貨款結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結算方式;對情況不明的交易單位,可采用信用證結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貨。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為的,應負違約責任并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違約使對方遭受損失的,如違約金不足以抵補損失時,還應支付賠償金以補償其差額。
1.甲、乙雙方所簽訂的具體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合同貨款總值1%的違約金。但如雙方協商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手續的,不按違約處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發貨,應負逾期交貨責任,并承擔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未按期提貨,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甲方實際支付的保管費用。
3.甲方提前交貨和多交,錯發貨而造成乙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費用,應由甲方負擔,乙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人民銀行有關逾期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4.對應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用和各種經濟損,失,應在明確責任后,10天內主動匯給對方,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充抵。
第十四條 甲、乙兩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本著照顧大局,相互諒解的精神,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管理行政部門申請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兩方各執2份,并送交當地人民銀行及有關部門,監督執行。
第十六條 本合同(協議)雙方簽章,依法生效,有效期為1年,期滿雙方如無異議,合同自動延長。
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
出賣人(甲方)簽章: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機電設備采購合同3
買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充分友好協商,就購買_________項目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設備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格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價格
1、設備總價為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
2、總價中包括設備金額、包裝、運輸保險費、裝卸費、安裝及相關材料費、調試費、軟件費、檢驗費及培訓所需費用及稅金。
3、本合同總金額不得做任何變更與調整。
三、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四、付款方式
貨物驗收合格,設備安裝、調試運轉正常,乙方為甲方培訓結束、甲方無疑問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_______%貨款。
五、交貨、包裝與驗收
1、交貨地點:按甲方指定的地點。
2、交貨時間: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內。
3、乙方將貨物一次運至交貨地點。并于到貨前_______小時將到貨名稱、型號、數量、外形尺寸、單重及注意事項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4、設備包裝應符合國家標準,以保證設備在運輸過程中不受損傷,由于包裝不當造成設備在運輸過程中有任何損壞或丟失,由乙方負責。
5、設備由乙方負責送到施工現場,由乙方負責運輸、卸車。
6、設備到達現場,甲乙雙方均須在場并確認包裝的完好性后,由甲方驗貨。乙方應按甲方安排的時間派人到現場,對貨物進行清點驗收,并簽字確認。若發現貨物與裝箱單不符,乙方負責補齊或收回,如乙方不能按時到達,甲方有權開箱檢驗,并對缺件,損壞做出記錄,乙方應認可并負責解決。
7、乙方負責設備安裝及調試,直至設備正常運行。最終驗收在此之后進行。如設備不能通過驗收,乙方應退貨,退還甲方所有金額。
8、乙方應自帶用以安裝、調試過程中所需的各種工具、儀器儀表及易損件。
六、產品質量保證與售后服務
1、乙方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標準和規定進行制造和檢驗,材料及零部件均為全新未用過的。以確保產品質量,設備須經技術檢驗,符合國家相關標準才能出廠。
2、乙方負責免費為甲方培訓操作及維修人員。包括:基本原理,操作使用和維修保養。
3、設備投入正常運行后,乙方應定期回訪使用方。
4、乙方應在附件中明確售后服務內容、響應時間、范圍、方式、收費標準等,并進行其他售后服務工作。
七、責任與義務
1、在設備安裝調試時,如乙方提出,甲方應為乙方人員的.飲食提供方便,其費用由乙方自理。
八、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按期交貨,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延期違約金,每日按合同總價的_______%,金額計¥_________元計算。
2、甲方延期付款時(正當拒付除外)。應向乙方支付延付款數額的延期違約金,每日按延期付款額的_______%金額計算,支付款辦理期為_______個工作日。
3、雙方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違約責任規定。
九、合同的解除和變更
1、當合同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在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要求變更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對方在接到通知15日內給與答復,逾期未答復則視為已同意。
2、如乙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
1、甲乙雙方若發生合同糾紛,應本著互諒互讓、互相尊重、和平友好的原則協商解決。
2、本合同履約地為_________,若雙方不能通過協商達成協議,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向_________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十一、免責條款
本合同因不可抗力而無法履行時,雙方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十二、其它
1、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商定,并簽署書面補充協議。
2、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執_______份,乙執_______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機電設備采購合同4
本合同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a.“合同”系指買賣雙方簽署的、合同格式中載明的買賣雙方所達成的協,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構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b.“合同價”系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在正確地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后買方應付給賣方的價格。
c.“貨物”系指賣方根據合同規定須向買方提供的一切設備、機械和域其材料。
d.“服務”系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比如運輸保險以及其他的伴隨服務,比如安裝、調試、提供技術援助、培訓和合同中規定賣方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e.“合同條款”是指本合同條款。
f.“買方”買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g.“賣方”賣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h.“項目現場”本項目現場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i.“天”指日歷天數。
2.適用性
2.1 本合同條款適用于沒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條款所取代的范圍。
3.來源地
3.1 本合同項下所提供的貨物及服務均應來自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或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正常貿易往來的國家(以下簡稱“合格來源國”)和地區。
3.2 本條所述的“來源地”系指貨物開采、生長、生產地或提供服務的源地。經過制造加工的產品或經過實質上組裝主要元件而形成的產品均可稱為貨,商業上公認的新產品是指在基本特征、目的或功能上與元部件有實質性區別的產品。
3.3 貨物和服務的來源地有別于賣方的國籍。
4.標準
4.1 本合同下交付的貨物應符合技術規格所述的標準:如果沒有提及適用準,則應符合貨物來源國適用的官方標準。這些標準必須是有
關機構發布的最新版本的標準。
4.2 除非技術規格中另有規定,計量單位均采用公制。
5.使用合同文件和資料
5.1 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賣方不得將由買方或代表買方提供的有關合或任何合同條文、規格、計劃、圖紙、模型、樣品或資料提供給賣方雇傭于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本合同的.雇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須的范圍。
5.2 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賣方不應使用合同條第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和資料。
5.3 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條款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是買方的財產。如果買方有要求,賣方在完成合同后應將這些文件(全部拷貝)還給買方。
6.1 賣方應保證,買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使用該貨物或貨物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專利權、商標權或工業設計權的起訴。
7.履約保證金
7.1 賣方應在收到中標通告書后三十(30)天內,向買方提交合同條款資料中所規定金額的履約保證金。
7.2 履約保證金的金額應能補償買方因賣方不能完成其合同義務而蒙受的損失。
7.3 履約保證金應用本合同貨幣,或買方可以接受的一種可自由兌換的貨采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a.由買方接受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和營業的銀行;或買方可接受外國銀行通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和營業的銀行,用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他以買方接受的格式提交的銀行保函或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或銀行本票或保付匯票。
7.4 在賣方完成其合同義務包括任何保證義務后三十(30)天內,買方將把履行保證金退還賣方。
8.檢驗和測試
8.1 買方或其代表應有權檢驗和/或測試貨物,以確認貨物能符合合同規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擔額外的費用。合同條款和技術規格將說明買方要求進行的檢驗和測試,以及在何處進行這些檢驗和測試。買方將及時以書面形式把進行檢驗和/測試的代表的身份情況通知賣方。
8.2 檢驗和測試可以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交貨地點和域貨物的最終的地進行。如果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進行,檢察員應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設施和協助,買方不應承擔費用。
8.3 如果任何被檢驗或測試的貨物不能滿足規格的要求,買方可以拒絕接該貨物,賣方應更換被拒絕的貨物,或者免費進行必要的修改以滿足規格的要求。
8.4 買方在貨物到達買方國家后對貨物進行檢驗、測試及必要時拒絕接受物的權力將不會因為貨物在從來源國啟運前通過了買方或其代表的檢驗、測試和認可而受到限制或放棄。
8.5 在交貨前,賣方應讓制造廠家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數量和重等進行詳細而全面的檢驗,并出具一份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的檢驗證書,檢驗證書是付款時提交給議付行的文件的一個組成部分,但不能作為有關質量、規格、性能、數量或重量的最終檢驗。制造廠家檢驗的結果和細節應附在質量檢驗證書后面。
8.6 貨物低達目的港和/或現場后,買方應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以下稱為檢驗檢疫局)申請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數量和重量進行檢驗,并出具交貨后檢驗證書。如果檢驗檢疫局發現規格或數量或兩者有不一致的地方,買方有權在貨物到達現場后九十(90)天內向賣方提出索賠。
8.7 如果在合同條款第15條規定的保證期內,根據檢驗檢疫局檢驗的結果發現貨物
機電設備采購合同5
甲方(甲方)乙方(乙方)
單位名稱: 單位名稱: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郵 編: 郵 編:開 戶 行: 開 戶 行: 賬 號: 賬 號: 稅 號: 稅 號: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基礎上,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1.合同標的
1.1 乙方向甲方提供成套設備套( );乙方負責提供所供成套設備的隨機配件、特殊工具及調試配件。1.2 乙方向甲方提供設備設計、安裝、調試、生產操作和系統維護等所需的技術資料。
1.3 乙方負責所供設備的安裝、調試,并提供現場服務和相關培訓。
1.4 上述具體信息詳見技術協議。
2. 合同價格
2.1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為人民幣 萬元(大寫:元整),該價格為固定價格,在合同有效期內不受原材料價格和其他因素的影響而改變。
2.2 上述價格已包含了設備價格、備品備件價格、技術資料費、技術服務費、安裝調試費、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以及稅費等乙方為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所有費用。
3. 支付方式
3.1合同簽訂后一周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30%作為預付款,即人民幣萬元(大寫:
元整);
3.2設備到場安裝并最終驗收合格后,由乙方開具合同全額增值稅發票,甲方收到發票后一周內再
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60%, 即人民幣 萬元(大寫: 元整);
3.3 合同余款10%自設備驗收合格之日起滿12個月后一周內付清。
3.4 甲方采用銀行轉賬方式支付貨款,乙方開具的增值稅發票應事先得到甲方的認可。
4. 交貨及清點
4.1 乙方應于合同簽訂后(20)日內交貨,并在發貨前(1)日書面通知甲方,待甲方確認后方可發貨。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對交貨時間作出調整,但是必須提前(1)日書面通知乙方,且延期不得超過(3)天。乙方應于到貨后(3)日內完成安裝調試并通過甲方的驗收。
4.2 交貨地點: 甲方所在工廠內
4.3 運輸方式: 汽車 ,甲方負責卸貨。對于大型設備,甲方應無償提供卸貨車輛、工具的協助。
4.4 設備的所有權自交付之后轉移,設備損毀滅失的風險在交付前由乙方承擔,交付后由甲方承擔。
4.5 產品合格證、維修使用說明、質量保證書、技術資料等文件資料由乙方在交付設備的時候一同交付,或者在交貨期滿前交付,技術協議對另有約定的,按技術協議的約定執行。
4.6 乙方須在發貨前(3)日用傳真或者特快專遞的方式向甲方提供詳細的貨物裝箱清單及預計到達交貨地點的時間,同時派有關人員到交貨地點協助設備清點。
4.7 設備到貨后甲乙雙方應根據裝箱單所列項目對實際運到合同設備進行清點核對,如發現合同設備與裝箱單不一致項目將被認定為乙方缺少、丟失或者過量供貨,該雙方清點過程作好記錄并簽字確認。
4.8 如不能在設備交付時開箱,甲方應提前(3)天通知乙方開箱的時間,乙方應準時派人參加開箱檢驗,如果在開箱檢驗時發現的任何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合同設備的缺少、丟失和損壞,雙方應做好書面記錄并簽字確認,乙方應在(10)日之內對發現的缺少、丟失和損壞部分進行維修、替換或補充并盡快送達現場。如乙方未及時派人參加開箱檢驗,甲方有權單獨開箱,檢驗記錄對雙方有效。
5. 包裝和運輸標記
5.1 乙方交付的所有設備須符合國家標準中關于包裝、儲運指示標志的規定及設備承運部門的規定,具有適合長途運輸、多次搬運和裝卸的堅固包裝,以確保合同貨物安全、無損的運抵現場。
5.2 包裝應保證在運輸、裝卸過程中完好無損,并有減振、防沖擊的措施。若包裝無法防止運輸、
裝卸過程中垂直、水平加速度引起的設備損壞,乙方要在設備的設計結構上予以解決。
5.3 乙方根據合同設備不同的形狀及特性進行包裝,并采取防潮、防雨、防霉、防銹、防腐蝕和防震保護措施,以適應遠途海上、陸上運輸條件和大量的吊裝、卸貨以及長期露天堆放的需要,從而防止雨雪、受潮、生銹、腐蝕、受振以及機械和化學引起的損壞,以
保證貨物在沒有任何損壞和腐蝕的情況下安全運抵合同約定交貨地點。設備包裝前,乙方負責按照部套進行檢查清理,不留義務,并保證零部件齊全。
5.4乙方在每件包裝箱(如有)的兩個側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顯易見的標準文字樣印刷以下標記:
。1)合同號/產品工號; (2)目的站;
。3)收貨人名稱; (4)設備及部件名稱、機組號;
。5)箱號/件號; (6)毛重/凈重(公斤);
。7)體積(長×寬×高,以mm表示);
(8)生產廠家; (9)生產日期
凡重量為二噸或超過二噸的貨物,應在包裝箱的側面以運輸常用的標記和圖案標明重量及起吊位置,以便于裝卸搬運。按照貨物的.特點,裝卸和運輸上不同要求,包裝箱上應明顯地印刷“輕放”、“勿倒置”“防雨”等字樣,并標有適當的習慣用符號和直觀標記。
5.5對裸裝貨物應以金屬標簽或直接在設備本身上注明上述有關內容,大件貨物應帶有足夠的貨物支撐或墊木。
6. 安裝、調試和驗收
6.1 合同設備的安裝、調試以及有關的技術指導由乙方負責,費用已包括在合同總價中。
6.2 乙方派出的技術人員必須是精通合同設備性能的、具有足夠專業知識結構和工作經驗的、完全能夠勝任本職工作的、能對現場出現的相關問題及時作出正確處理、具有良好的協調和協作精神、身體健康的合格人員。一旦發現乙方技術人員不合格,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更換的要求,乙方必須在接到更換通知后一周之內更換合格技術人員提供現場服務。
6.3 乙方須要求派出的技術人員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規定和工作安排,甲方可提供乙方技術人員在甲方提供服務期間通信、食宿的方便,但是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有義務為其技術人員在服務期間購買保險,支付工資、福利和津貼,如期間發生意外導致其技術人員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乙方負責承擔責任。
6.4 本合同安裝調試的具體內容按照《技術協議》的要求進行,如乙方安裝調試過程中發現某一部
件、零件是設備正常運行必不可缺的,但是該部件、或零件沒有包含在本合同的供貨范圍中,乙方有義務免費提供該部件或零件,以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行。
6.5 本合同設備安裝調試完成后,甲乙雙方將共同參加對合同設備的驗收,設備能夠正常運行、符合《技術協議》設定的各項參數的,甲方將簽發驗收合格證明;如設備不能正常運行或者不符合《技術協議》設定的各項參數的,乙方應及時排查故障原因,并在本合同約定的交貨期內完成調整或修復,甲方將根據乙方的調整修復情況組織第二次驗收,第二次驗收仍不合格的,按照本合同第8條執行。
6.5 無論設備是否經過第二次驗收,乙方未能在本合同約定的交貨期內使設備驗收合格的,均應按照本合同第8條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6.6 乙方有義務提供免費的技術培訓,使甲方人員掌握合同設備的使用和操作方法。
6.7 甲方簽署驗收合格證明并不免除乙方在合同設備質量保證期內的義務。
7. 質量保證
7.1 乙方應保證設備是全新、未使用過的,是用一流的工藝和最佳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應保證所提供的設備經正確安裝、正常運行和保養在其使用壽命期內具有令甲方滿意的性能。在設備質量保證期內,乙方應對由于設計、工藝或材料的缺陷而發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負責。
7.2 如合同設備在質量保證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甲方應盡快通知乙方,乙方應在收到通知后(2)日內派人趕赴甲方處理,即使該質量問題是甲方原因造成的,乙方也有義務在前述期限內派人處理,但是費用由甲方承擔。如乙方未能及時派人處理質量問題,甲方有權選擇第三方提供服務,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直接從質量保證金中扣除。
7.3 如因乙方原因合同設備在質量保證期內發生質量問題,給甲方造成停產停工等損失的,乙方應負責賠償,甲方有權直接從質量保證金中扣除該賠償。
7.4 除非有其他約定,本合同設備的質量保證期為甲方簽署合同設備驗收合格證明后(12)個月,如在該期間內因乙方原因更換了相關設備或部件,則該設備或部件的質保期重新計算,相應的質量保證金待該設備或部件的重新計算的質量保證期滿后支付。
7.5 雖然有7.4之規定,如合同設備存在潛在缺陷,則乙方對合同設備的義務不受本合同質量保證期的約束,乙方對潛在缺陷承擔義務的期限為質量保證期滿后(12)個月。潛在缺陷是指設備的隱患在正常情況下不能在制造、安裝的過程中被發現。
8. 索賠
8.1 乙方有義務在本合同約定的交貨期限內交付本合同設備、備品備件、技術資料以及使本合同設備通過甲方驗收。
8.2 除非甲方要求推遲交貨期或者得到甲方書面同意,乙方逾期交付本合同設備應按下列方式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違約金:
。1)逾期交付1—2周,每周違約金金額為遲交設備金額的(0.5)%;
。2)逾期交付3—4周,每周違約金金額為遲交設備金額的(1)%;
。3)逾期交付5周及以上,每周違約金金額為遲交設備金額的(1.5)%;
不足一周按一周計算。
合同設備逾期交付的違約金總金額不超過合同設備總價的(5)%,乙方支付遲交違約金,并不解除乙方按照合同繼續交貨的義務。
8.3 由于確屬乙方責任未能按本合同的規定按時交付相關技術資料時,則每遲交一周,乙方支付違約金(1000)元。
8.4 乙方技術人員逾期提供安裝調試服務或者經安裝調試后未能經甲方驗收合格的,則每延誤一周,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000)元,該違約金的金額不超過合同總價的(1)%。
8.5 如合同設備經第二次驗收后仍未合格,乙方應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多種方式解決索賠事宜:
。1)乙方同意退貨,并按合同規定的同種貨幣將貨款退還給甲方,并承擔由此發生的相關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手續費、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費、裝卸費以及為保護退回設備所需的其它必要費用。
。2)根據設備低劣程度、損壞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損失的數額,經甲乙雙方商定降低設備的價格。
(3)用符合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設備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補缺陷部分,乙方應承擔相關費用和風險,并負擔甲方所發生的相關直接費用。
9. 合同變更、修改和終止
9.1 本合同一經生效,合同雙方均不得擅自對本合同的內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單方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對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提出變更、修改、取消或補充的建議。該項建議應由建議方書面通知對方,如該項修改會對合同價格和交貨進度有重大影響時,由乙方提出影響合同價格或交貨期的詳細說明,甲方認可后簽署補充協議。
9.2 如果乙方有違反或拒絕執行本合同規定的行為時,甲方將用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7)日內確認無誤后應對違反或拒絕作出修正。如果得不到修正,甲方將保留終止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的權利。對于這種終止,甲方將不出具變更通知書,由此而發生的相關費用、損失和索賠將
機電設備采購合同6
甲方(買方):--------------------公司
乙方(賣方):---------------------公司
簽定時間:----年---月---日
簽定地點:-----
設備供貨合同書細則目錄
本合同中,下列名詞、術語具有下述特定的含義:
1.1 “合同”是指甲方和乙方就----------材料供貨、包裝、運輸、調試以及售后服務條件而簽署的協議,包括合同的總體條款及所有附件,在合同中應列明雙方的權利和責任。
1.2“甲方(買方)”是指----------公司。
1.3 “乙方(賣方)”是-----------公司。
1.4 “合同價格”是指乙方完成了-------材料的運輸、供貨、調試以及售后服務條件的價格,包括合同的總體條款和所有附件中列明雙方的權利和責任。
1.5 “供貨期”是指本合同規定的乙方與甲方簽定供貨合同至材料到工地現場的時間。
1.6 “不可抗力”是指由于嚴重的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等不可避免的或不可預見的及非人為所能控制的事件。
1.7“工地現場”是指甲方項目施工安裝現場建設工地。
1.8 “雙方”是指甲方和乙方。
1.9“最終驗收證書”是指保修期及試運行期滿后,由雙方共同簽署的認可證書,認為供應商已完成合同第十四章所規定的合同責任與義務。
1.10“技術服務”是由乙方技術人員履行的服務,包括:安裝調試、冷試車、熱試車、性能考核及對買方人員的培訓。
2.1招標文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范圍:----------材料供貨、包裝、安裝調試指導、人員培訓、工程文件、驗收和質保,詳見技術協議。
2.2乙方應提供嶄新的材料、最好的質量、技術指標可靠、符合設計要求及國家標準、技術服務和所需的其它事項等。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乙方沒有提供或沒有達到合同規定的技術性能所必須的'某項指標,乙方應免費采取挽救措施,并負全部責任。
2.3在合同有效期內或維保期滿后,甲方如有技術升級等要求,乙方應無償地繼續向甲方提供合同所規定的改進技術資料。
2.4對甲方需要而技術要求又沒有提出的技術要求,甲方有權按照本合同第八章規定向乙方發出變更通知,乙方有責任以合理的供貨期以及最優惠的價格向甲方供貨,并經甲方確認后投入使用。
第三章 合同價格
3.1投標人的中標總價為: -------萬元人民幣,(大寫為: -----萬元整,)該中標總價包括----------材料的材料費用、備件費、包裝費、運雜費、工程文件、培訓費、現場服務費、設計聯絡費、專利和專門技術訣竅費、各種險費、稅金等一切費用。
3.2該價格為固定價,包括所有由于原材料工本或其它條件的價格浮動而導致的全部額外費用。
3.3合同價包括乙方人員、技術人員到現場的一切交通食宿費,
甲方提供乙方人員在現場居住的方便,但有關費用由乙方自理。
3.4 合同價格為完稅價格。包括運輸及保險費,乙方開具合同總價17%增值稅發票給甲方。。
3.5 合同價格為工廠交貨價(安裝現場交貨)。
第四章 交貨
4.1交貨時間為:---年--月--日。
4.2交貨地點:甲方工地現場。
4.3-------材料到達現場后,雙方共同對材料進行數量和外觀的初步驗收,并簽署入庫驗收報告(單)。到場的材料必須是完整合格的產品,并附有產品合格證明、檢測報告、使用說明書等證明文件。如有損壞、數量不足等問題,應在驗收單據里體現,并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更換及補充足夠的數量。
4.4在安裝調試、運行測試的不同階段,雙方應充分合作,當發生技術問題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盡快分析原因、提出解決方案和必要的技術文件,乙方應無償給甲方提供技術服務。
4.5滿足下列條件者,甲方可簽署材料最終驗收報告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4.5.1已經達到招標的技術要求及附件中列出的驗收測試程序詳盡說明的運行保障條件。
4.5.2系統運行正常,滿足工藝要求。
4.5.3已發現的缺陷已全部得到糾正。
機電設備采購合同7
甲方(甲方)
乙方(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基礎上,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1.合同標的
1.1 乙方向甲方提供 成套設備__ 套( );乙方負責提供所供成套設備的隨機配件、特殊工具及調試配件。
1.2 乙方向甲方提供設備設計、安裝、調試、生產操作和系統維護等所需的技術資料。
1.3 乙方負責所供設備的安裝、調試,并提供現場服務和相關培訓。
1.4 上述具體信息詳見技術協議。
2. 合同價格
2.1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為人民幣 __萬元(大寫:元整),該價格為固定價格,在合同有效期內不受原材料價格和其他因素的影響而改變。
2.2 上述價格已包含了設備價格、備品備件價格、技術資料費、技術服務費、安裝調試費、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以及稅費等乙方為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所有費用。
3. 支付方式
3.1合同簽訂后一周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30%作為預付款,即人民幣 __萬元(大寫:元整);
3.2設備到場安裝并最終驗收合格后,由乙方開具合同全額增值稅發票,甲方收到發票后一周內再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60%, 即人民幣 __萬元(大寫: 元整);
3.3 合同余款10%自設備驗收合格之日起滿12個月后一周內付清。
3.4 甲方采用銀行轉賬方式支付貨款,乙方開具的增值稅發票應事先得到甲方的認可。
4. 交貨及清點
4.1 乙方應于合同簽訂后(20)日內交貨,并在發貨前(1)日書面通知甲方,待甲方確認后方可發貨。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對交貨時間作出調整,但是必須提前(1)日書面通知乙方,且延期不得超過(3)天。乙方應于到貨后(3)日內完成安裝調試并通過甲方的驗收。
4.2 交貨地點: 甲方所在工廠內
4.3 運輸方式: 汽車 ,甲方負責卸貨。對于大型設備,甲方應無償提供卸貨車輛、工具的協助。
4.4 設備的所有權自交付之后轉移,設備損毀滅失的風險在交付前由乙方承擔,交付后由甲方承擔。
4.5 產品合格證、維修使用說明、質量保證書、技術資料等文件資料由乙方在交付設備的時候一同交付,或者在交貨期滿前交付,技術協議對另有約定的,按技術協議的約定執行。
4.6 乙方須在發貨前(3)日用傳真或者特快專遞的方式向甲方提供詳細的貨物裝箱清單及預計到達交貨地點的時間,同時派有關人員到交貨地點協助設備清點。
4.7 設備到貨后甲乙雙方應根據裝箱單所列項目對實際運到合同設備進行清點核對,如發現合同設備與裝箱單不一致項目將被認定為乙方缺少、丟失或者過量供貨,該雙方清點過程作好記錄并簽字確認。
4.8 如不能在設備交付時開箱,甲方應提前(3)天通知乙方開箱的時間,乙方應準時派人參加開箱檢驗,如果在開箱檢驗時發現的任何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合同設備的缺少、丟失和損壞,雙方應做好書面記錄并簽字確認,乙方應在(10)日之內對發現的缺少、丟失和損壞部分進行維修、替換或補充并盡快送達現場。如乙方未及時派人參加開箱檢驗,甲方有權單獨開箱,檢驗記錄對雙方有效。
5. 包裝和運輸標記
5.1 乙方交付的所有設備須符合國家標準中關于包裝、儲運指示標志的規定及設備承運部門的規定,具有適合長途運輸、多次搬運和裝卸的堅固包裝,以確保合同貨物安全、無損的運抵現場。
5.2 包裝應保證在運輸、裝卸過程中完好無損,并有減振、防沖擊的措施。若包裝無法防止運輸、裝卸過程中垂直、水平加速度引起的設備損壞,乙方要在設備的設計結構上予以解決。
5.3 乙方根據合同設備不同的形狀及特性進行包裝,并采取防潮、防雨、防霉、防銹、防腐蝕和防震保護措施,以適應遠途海上、陸上運輸條件和大量的吊裝、卸貨以及長期露天堆放的需要,從而防止雨雪、受潮、生銹、腐蝕、受振以及機械和化學引起的損壞,以保證貨物在沒有任何損壞和腐蝕的情況下安全運抵合同約定交貨地點。設備包裝前,乙方負責按照部套進行檢查清理,不留義務,并保證零部件齊全。
5.4乙方在每件包裝箱(如有)的兩個側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顯易見的標準文字樣印刷以下標記:
(1)合同號/產品工號; (2)目的站;
(3)收貨人名稱; (4)設備及部件名稱、機組號;
(5)箱號/件號; (6)毛重/凈重(公斤);
(7)體積(長×寬×高,以mm表示);
(8)生產廠家; (9)生產日期
凡重量為二噸或超過二噸的貨物,應在包裝箱的側面以運輸常用的標記和圖案標明重量及起吊位置,以便于裝卸搬運。按照貨物的特點,裝卸和運輸上不同要求,包裝箱上應明顯地印刷“輕放”、“勿倒置”“防雨”等字樣,并標有適當的習慣用符號和直觀標記。
5.5對裸裝貨物應以金屬標簽或直接在設備本身上注明上述有關內容,大件貨物應帶有足夠的貨物支撐或墊木。
6. 安裝、調試和驗收
6.1 合同設備的安裝、調試以及有關的技術指導由乙方負責,費用已包括在合同總價中。
6.2 乙方派出的技術人員必須是精通合同設備性能的、具有足夠專業知識結構和工作經驗的、完全能夠勝任本職工作的、能對現場出現的相關問題及時作出正確處理、具有良好的協調和協作精神、身體健康的合格人員。一旦發現乙方技術人員不合格,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更換的要求,乙方必須在接到更換通知后一周之內更換合格技術人員提供現場服務。
6.3 乙方須要求派出的技術人員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規定和工作安排,甲方可提供乙方技術人員在甲方提供服務期間通信、食宿的方便,但是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有義務為其技術人員在服務期間購買保險,支付工資、福利和津貼,如期間發生意外導致其技術人員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乙方負責承擔責任。
6.4 本合同安裝調試的具體內容按照《技術協議》的要求進行,如乙方安裝調試過程中發現某一部件、零件是設備正常運行必不可缺的,但是該部件、或零件沒有包含在本合同的.供貨范圍中,乙方有義務免費提供該部件或零件,以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行。
6.5 本合同設備安裝調試完成后,甲乙雙方將共同參加對合同設備的驗收,設備能夠正常運行、符合《技術協議》設定的各項參數的,甲方將簽發驗收合格證明;如設備不能正常運行或者不符合《技術協議》設定的各項參數的,乙方應及時排查故障原因,并在本合同約定的交貨期內完成調整或修復,甲方將根據乙方的調整修復情況組織第二次驗收,第二次驗收仍不合格的,按照本合同第8條執行。
6.5 無論設備是否經過第二次驗收,乙方未能在本合同約定的交貨期內使設備驗收合格的,均應按照本合同第8條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6.6 乙方有義務提供免費的技術培訓,使甲方人員掌握合同設備的使用和操作方法。
6.7 甲方簽署驗收合格證明并不免除乙方在合同設備質量保證期內的義務。
7. 質量保證
7.1 乙方應保證設備是全新、未使用過的,是用一流的工藝和最佳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應保證所提供的設備經正確安裝、正常運行和保養在其使用壽命期內具有令甲方滿意的性能。在設備質量保證期內,乙方應對由于設計、工藝或材料的缺陷而發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負責。
7.2 如合同設備在質量保證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甲方應盡快通知乙方,乙方應在收到通知后(2)日內派人趕赴甲方處理,即使該質量問題是甲方原因造成的,乙方也有義務在前述期限內派人處理,但是費用由甲方承擔。如乙方未能及時派人處理質量問題,甲方有權選擇第三方提供服務,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直接從質量保證金中扣除。
7.3 如因乙方原因合同設備在質量保證期內發生質量問題,給甲方造成停產停工等損失的,乙方應負責賠償,甲方有權直接從質量保證金中扣除該賠償。
7.4 除非有其他約定,本合同設備的質量保證期為甲方簽署合同設備驗收合格證明后(12)個月,如在該期間內因乙方原因更換了相關設備或部件,則該設備或部件的質保期重新計算,相應的質量保證金待該設備或部件的重新計算的質量保證期滿后支付。
7.5 雖然有7.4之規定,如合同設備存在潛在缺陷,則乙方對合同設備的義務不受本合同質量保證期的約束,乙方對潛在缺陷承擔義務的期限為質量保證期滿后(12)個月。潛在缺陷是指設備的隱患在正常情況下不能在制造、安裝的過程中被發現。
8. 索賠
8.1 乙方有義務在本合同約定的交貨期限內交付本合同設備、備品備件、技術資料以及使本合同設備通過甲方驗收。
8.2 除非甲方要求推遲交貨期或者得到甲方書面同意,乙方逾期交付本合同設備應按下列方式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違約金:
(1)逾期交付1—2周,每周違約金金額為遲交設備金額的(0.5)%;
(2)逾期交付3—4周,每周違約金金額為遲交設備金額的(1)%;
(3)逾期交付5周及以上,每周違約金金額為遲交設備金額的(1.5)%;不足一周按一周計算。合同設備逾期交付的違約金總金額不超過合同設備總價的(5)%,乙方支付遲交違約金,并不解除乙方按照合同繼續交貨的義務。
8.3 由于確屬乙方責任未能按本合同的規定按時交付相關技術資料時,則每遲交一周,乙方支付違約金(1000)元。
8.4 乙方技術人員逾期提供安裝調試服務或者經安裝調試后未能經甲方驗收合格的,則每延誤一周,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000)元,該違約金的金額不超過合同總價的(1)%。
8.5 如合同設備經第二次驗收后仍未合格,乙方應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多種方式解決索賠事宜:
(1)乙方同意退貨,并按合同規定的同種貨幣將貨款退還給甲方,并承擔由此發生的相關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手續費、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費、裝卸費以及為保護退回設備所需的其它必要費用。
(2)根據設備低劣程度、損壞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損失的數額,經甲乙雙方商定降低設備的價格。
(3)用符合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設備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補缺陷部分,乙方應承擔相關費用和風險,并負擔甲方所發生的相關直接費用。
9. 合同變更、修改和終止
9.1 本合同一經生效,合同雙方均不得擅自對本合同的內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單方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對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提出變更、修改、取消或補充的建議。該項建議應由建議方書面通知對方,如該項修改會對合同價格和交貨進度有重大影響時,由乙方提出影響合同價格或交貨期的詳細說明,甲方認可后簽署補充協議。
9.2 如果乙方有違反或拒絕執行本合同規定的行為時,甲方將用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7)日內確認無誤后應對違反或拒絕作出修正。如果得不到修正,甲方將保留終止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的權利。對于這種終止,甲方將不出具變更通知書,由此而發生的相關費用、損失和索賠將由乙方負擔。如果乙方的違約行為本合同其它條款有明確約定,則按有關條款處理。
9.3如果甲方行使終止權利,甲方有權停付到期應向供方支付終止部分的款項,并有權將在執行合同中預付給乙方的終止部分款項索回。
9.4 如果乙方破產、產權變更(被兼并、合并、解體、注銷)或無償還能力,或為了債權人的利益在破產管理下經營其業務,甲方有權立即書面通知供方或破產清算管理人或合同歸屬人終止合同,或向該破產管理人、清算人或該合同歸屬人提供選擇,視其給出合理忠實履行合同的保證情況,執行經過甲方同意的一部分合同。
10. 保險
10.1 乙方須對合同設備,根據水運、陸運和空運等運輸方式,向保險公司以甲方為受益人投保發運合同總價110%的運輸相關險,保險區段為乙方發貨地點到甲方指定倉庫或場地的合同交貨地點為止。
11. 稅費
11.1 根據國家有關稅務的法律、法規和規定,乙方應該交納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稅費,由乙方承擔。
11.2 本合同價格為含稅價。乙方提供的設備、技術資料、技術服務等所有稅費(包括保險費)已全部包含在合同價格內,由乙方承擔。
11.3乙方向甲方提供含17%增值稅的專用發票。
12. 不可抗力
12.1 不可抗力是合同生效后發生的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可抗拒的社會和自然事件,包括,嚴重的自然災害,戰爭、叛亂、破壞、動亂等等。合同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影響合同義務執行時,則延遲合同義務的期限相當于不可抗力事件的時間,但是不能因為不可抗力的延遲而調整價格。
12.2 受到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盡快將所發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況以傳真和電報通知另一方審閱確認,受影響的一方同時應盡量設法縮小這種影響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誤,一旦不可抗力的影響消除后,應將此情況立即通知對方。
12.3 如雙方對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估計將延續到一百二十天以上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本合同的執行問題。
13. 知識產權和保密義務
13.1乙方應保證不因所供合同設備而引起的任何第三方對甲方提出侵犯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的指控。如果發生這類事件,乙方應全部承擔因此引起的相關法律上和經濟上的責任。
13.2 乙方保證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獲得的甲方的任何技術資料、圖紙和技術參數等只用于本合同的執行,此外不得擅自使用或以任何形式泄露給第三方,否則除承擔本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外,還應賠償由此造成的相應損失。
14. 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14.1 本合同以及由于本合同產生的爭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4.2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發生,雙方應該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權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5. 其他
15.1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立即生效,至雙方的責任、義務履行完畢后失效。
15.2 《技術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有沖突,以《技術協議》為準。
15.3 本合同生效后,所有甲乙雙方達成的修訂、變更和補充協議以書面的形式提出,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并與甲乙雙方往來的函件(包括但不限于特快專遞、掛號信、平信、傳真、郵件)共同構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5.4本合同正本壹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5.5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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