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購銷合同(15篇)
在當今不斷發展的世界,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么正式、規范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混凝土購銷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混凝土購銷合同1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預拌混凝土買賣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運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混凝土的計劃數量、結算單價、供貨時間、澆筑泵送方式、澆筑工程部位、技術質量要求等內容,詳見合同附件。
第三條 供貨數量及質量的驗收確認
1.甲乙雙方共同依據國家、本市的相關技術標準及合同約定對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數量、質量及澆筑時間等內容進行驗收,并簽字確認。
2.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如與發貨單載明的數量有差異時,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核實;雙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真實數量確認結果作為價款結算依據。
3.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經甲方表觀檢驗如有質量異,F象的.,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進行核實,經核實后甲方有權作退貨處理,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甲方對澆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發現有質量異,F象的,應在24小時內書面通知乙方進行核實;如有爭議,雙方應會同工程監理、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共同確認責任,并提出書面責任處理意見。屬于甲方澆筑不及時或振搗、養護不當原因,責任由甲方承擔;屬于產品質量責任的,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甲方應及時組織安排澆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責任致使運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停留時間 過長造成坍落度損失或產品失效報廢的,甲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四條 價款結算及支付
1.甲乙雙方應在乙方對每一工程澆筑部位履行完畢供貨義務之日起45日內辦理完畢價款結算確認手續。
2.甲乙雙方約定,對用于工程結構部分的混凝土采用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辦理價款結算確認手續。
(1)依據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場驗收簽認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數量為準辦理價款結算。
(2)依據合同約定的單價和工程澆筑部位施工圖預算量(含損耗)辦理價款結算,計算施工圖預算量執行20xx《北京市建設工程預算定額》。在供貨前甲方應向乙方及時提供一套完整的澆筑部位施工圖紙及相應工程變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圖紙,致使雙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數量發生爭議時,或甲方逾期不與乙方辦理結算確認手續的,雙方應按第(1)種方式結算。
3.對混凝土砂漿、基礎樁、墊層、防水保護層、施工現場路面、臨設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結構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場驗收簽認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數量為準結算。
4.價款支付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導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時,甲方應自停工之日起3個月內付清未結價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給付價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書面通知甲方后暫停供應混凝土。
第五條 雙方義務
1.甲方義務
(1)根據工程進度需要,應提前24小時以書面傳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標號、數量及工程澆筑部位、混凝土澆筑方式,并對技術質量要求進行交底,以保證乙方有足夠的供貨準備時間。
(2)應保證現場場地平整、堅實、暢通,有足夠的調車場地及泵車的安全作業環境,并應安排專人負責調度指揮,保證乙方車輛及人員進出現場的安全,以及車輛駛出現場達到環保要求。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混凝土購銷合同2
合同編號:
購買方: (簡稱“甲方”) 銷售方:(簡稱“乙方”)
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和責任,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混凝土攪拌站采購招標文件》和《混凝土攪拌站投標文件》等,經雙方協商,簽定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名稱、規格和數量
注:以實際需用數量為準,價款以實際設備用量結算。
第二條 價格與價款
1、合同總價人民幣¥萬元整(萬元整)。
2、合同總價款包括設備費、運輸和保險費、現場指導安裝費、調試費、技術培訓費、稅金以及隨機附件和備品備件等。
第三條 價款結算方式和期限:
1、結算方式:合同簽訂生效后15天內,支付合同總價款的15%作為預付款,全部設備到現場后支付合同總價款的25%,安裝調試投產后支付合同總價款的20%,驗收合格后兩個月內支付合同總價款的30%,剩余合同總價款的10%作為質保金,質保期(質保期為12個月)
滿后10個工作日內付清。
2、結算期限:根據設備具體到場、安裝、調試和驗收進度進行結算。
3、乙方交納叁萬元(30000元)作為履約保證金,若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甲方不予返還;乙方完全履行合同約定,履約保證金在全部設備驗收完畢后返還。
4、甲方支付至合同總價款90%的同時,乙方必須向甲方開具設備全額的正規發票。
第四條 質量標準和期限:
1、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和本合同約定的技術要求。
2、符合設備出廠測試和驗收的`標準。
3、質量負責期限:因設計制造等原因出現的質量問題,乙方負全部責任,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在保質期內乙方負責產品的維修和故障排除,費用由乙方承擔;對本產品乙方負責終身免費服務,超過保質期后的配件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承擔維護費用。
4、技術要求:
、 充分考慮今后混凝土性能要求的提高,為設備升級改造預留條件。
⑵ 滿足生產高性能混凝土的技術要求,以及招標文件、投標書和乙方承諾;主要配置和技術參數按招投標文件執行。
⑶ 出料口高度能夠滿足8-11方混凝土罐車的接料運輸要求。
第五條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按照有關標準執行。
第六條 交貨時間和地點:
1、交貨時間:20xx年8月10日前 臺HZS 120拌和站交付使用。
2、交貨地點:中鐵十四局集團有限公司成綿樂客運專線CMLZQ-4標項目經理部工地指定地點。
第七條 交貨方式、運輸方式、運雜費及運輸風險承擔:
1、交貨方式:由乙方送貨到甲方工地指定地點。
2、運輸方式:汽車運輸或其他運輸方式。
3、運雜費用和運輸風險承擔:設備運輸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運輸途中發生的被盜丟失、損壞和人身傷亡等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組裝、調試、試運行和性能考核:
1、乙方負責指導安裝,確保組裝按期完成。
2、乙方負責指導設備調試。
3、性能考核:甲方組織有關技術人員進行設備的性能考核,考核結果甲乙雙方共同簽字確認。
第九條 驗收事項:
1、驗收時間:設備組裝、調試完畢,在完成500m混凝土生產量后進行驗收。
2、驗收方式:甲乙雙方聯合驗收。
3、驗收標準:國家相關最新標準,攪拌站生產高性能混凝土的技術要求,以及招標、投標文件和乙方承諾等。
4、驗收內容:
、 數量驗收: 臺套混凝土攪拌站(包括:主機、控制室、料斗、計量系統、輸送系統、螺旋輸送機、外加劑儲存裝置、控制系統、防雷裝置、供水裝置和供氣裝置等)。
⑵ 質量驗收:①廠家自檢并出示材料第三方的檢驗報告;②外購件的產品合格證及相關資料;③自制件的技術標準和要求;④各部件的性能穩定情況;⑤外觀是否合理、美觀,結構是否安全可靠,拆裝是否方便可靠。
5、驗收問題處理:
、 發現質量問題,乙方應及時解決,并按相關約定執行。
、 有國家標準的按照國家標準執行,沒有國家標準的按照招投標文件中規定的標準執行。
、 雙方對產品制造質量和安裝質量發生爭議時,可申請國家法定質量監督檢驗機構進行鑒定。
第十條 提出異議時間和方法:
1、在驗收過程中,發現貨物的品種、數量和質量不符合規定,先妥善保管,甲方在7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付款期內,甲方有權拒付此部分的貨款。
2、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書面異議后,應在2天內回復處理,否則視為違約。
第十一條 隨貨備品、備件和工具:
1、有關檢驗報告、出廠合格證和技術文件。
2、隨機備件和工具按照投標文件中的隨機備件和工具清單執行.第十二條 雙方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
1、甲方權利和義務:
⑴ 負責基礎施工及預埋件的加工和安裝。
⑵ 提供設備正常安裝運行所需到配電箱的工作電源,并配備必需的人員、吊裝設備。
、 有償提供乙方安裝技術人員的食宿。
、 在收到乙方設備驗收通知后,在10日內組織對設備進行驗收。
、 負責辦理設備在當地使用所需的報檢手續及費用。
⑹ 負責確定拌合站主機外包裝、配料機、控制室等的噴漆顏色,另行書面通知乙方。
⑺ 若乙方不能滿足供貨時間、性能達不到規定的技術要求或售后服務不及時等,甲方有權分割乙方所中標的設備數量或終止合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2、乙方權利和義務:
、 在設備到達工地后,及時派出技術服務人員指導現場安裝、調試使用設備。
、 在合同簽訂后三個日歷日內提供攪拌站安裝方案、基礎施工圖,提供技術支持,并派人到現場指導設備基礎的施工。
⑶ 負責提供設備相關合格證明和驗收所需的乙方的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計量器具合格證、計量器具生產許可證、計算資料等材
混凝土購銷合同3
甲方:(購貨單位)
乙方:(供貨單位)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一、通過友好協商,確定為甲方的重點供應商,主要負責甲方商品的供應。
二、采購主要內容及價格:水泥混凝土透水磚;
具體型號為:
三、質量檢驗要求
1、按照乙方提供的檢驗報告書進行檢驗
三、交貨方式、接貨地點、接貨聯系人、聯系方式及訂貨流程
1、交貨方式:以甲方發出的采購通知(甲方采購清單)上約定的發貨時間為準。
2、到貨地點:
3、訂貨流程:a、甲方列出所需貨物清單,乙方按期備貨;b、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的時間和地點發貨給機料員,并提供一份清單給甲方的機料員;c、乙方在發貨時保留一份單據,同時提供另一份單據給甲方;d、到對賬付款時段時,乙方須提供單據與甲方對賬,然后進行結算。
四、貨款的結算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采用分農歷三個
時間段付款的辦法進行分階段付款。貨款按人民幣進行結算。
五、驗收中發生糾紛的處理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和質量不
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提出書面異議并出具處理意見,在驗收完畢前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視為
產品合乎規定。
3、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后,應在其他期限者除外)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六、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乙方可以拒絕收貨;或雙方協商退貨,退貨發生的費用和損失由甲方承擔。
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
費用。
七、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質量不符合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2、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后,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
間付款,甲方亦可拒絕提貨。
3、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質量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4、除甲方指定接貨人員以外,不得與其他人員進行貨物交接。
八、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九、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月日止。
十、其它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和各種經濟
損失的,應當在明確責任后10天內協商解決。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行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辦人: 代辦人: 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 :地址: 地址:
戶名:開戶行: 帳號: 日期: 日期:
混凝土購銷合同4
合同編號:
需方: (簡稱甲方)
供方: (簡稱乙方)
為規范預拌混凝土購銷行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雙方技術經濟責任,保證工程建設正常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需方工程概況及人員
工程名稱 工程地址
建設單位 施工單位
工地距離(公里) 結構/層數
預算砼量(m3) 開始供應日期
負責人姓名 報料員姓名
電話 電話
二、甲方需向乙方提供的資料:
1、甲方及該項目業主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2、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3、乙方提供需甲方填寫的調查表格資料;
三、交貨時間、地點、訂貨、發貨:
1、甲方所承建的工程所需用混凝土時,須提前一天按上述甲方授權報料員以電話及手機信息形式同時將計劃通知乙方,計劃應明確澆筑時間、強度等級、坍落度、數量、澆筑部位和泵送方式等。乙方確認后,將按此計劃將預拌好的混凝土準時送到工地交給甲方,甲方負責卸料到其施工部位,計劃自甲方報出后,如遇到臨時變更,甲方須提前4小時通知乙方,否則甲方應對乙方按變更前要求出廠的混凝土予以簽收。
2、乙方在實際向甲方供料時一并提供《送貨單》,甲方應對乙方已發料的《送貨單》予以簽認和結算,由甲方本合同約定的收貨聯系人親筆簽字確認。
姓名 聯系電話
四、價格(以下報價含3%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1、各等級砼價格表:
強度等級普通砼泵送砼備注
單價(元/ m3)單價(元/ m3)
C10 混凝土坍落度:非泵送100~140mm;泵送140~180mm,要求大于上限時,單價增加20元/m3。
C15
C20
C25
C30
C35
C40
C45
C50
2、泵送費用:車載泵: 25.00元/ m3,每次泵送方量不足60 m3時,按60m3計費;超過60 m3時按實際泵送方量計費。汽車泵:30.00 元/ m3,每次泵送方量不足60 m3時,按60 m3計費;超過60 m3時按實際泵送方量計費。若3小時內無法完成60m3泵送,則需按600.00元/小時的臺班計費方式。甲方需使用乙方的攪拌車運送水時,按300.00元/車價格計費;泵車已到達工地,由于工地原因取消任務的,泵車放空費按600.00元/次計費;若泵車到達現場后等待開工超2小時的,按300.00元/2小時計費。
3、抗滲砼:P6增加15.00元/ m3;P8增加25.00元/ m3;P10增加35.00元/ m3;P12增加45.00元/ m3。
4、外摻UEA膨脹劑在原普通砼單價基礎上每立方增加:摻量6%30.00元、8%40.00元、10%50.00元、12%60.00元、14%70.00元。
5、水下砼價格在現行普通砼基礎上增加30.00元/ m3。
6、細石砼價格在現行普通砼基礎上增加30.00元/ m3。
7、早強砼在現行普通砼單價基礎上七天增加20.00元/ m3,五天增加30.00元/m3,
三天增加50.00元/ m3。
8、潤管劑100.00元包/,除潤管砂漿價格按當次澆搗同等級混凝土單價相同外,特殊性能的砼價格另議。
9、價格變動:市場原材料價格波動幅度超過±5%時,甲、乙雙方另行協商供貨價格,并簽訂調價補充協議;協商未果的,雙方均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須于解除合同前付清所有貨款。如甲方沒表示異議又繼續需要乙方供應混凝土,則表示甲方同意乙方混凝土調整后的價格。
五、數量:
1、混凝土供應量以m3為計量單位,結算時以甲方的砼簽收員簽收的隨車送貨單數量或月結算單為準。
2、乙方于次月3日前出具本月結算單給甲方,甲方在收到結算單后三天內由甲方指定人員確認本月供應量及總金額。若甲方未能在上述時間內簽字確認,視同甲方同意按乙方的隨車送貨單計算混凝土供應量。
3、甲方若對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數量有異議,有權隨時核查乙方送貨攪拌車內混凝土的實際數量。乙方實際供貨數量的計算應由混凝土拌合物密度除一臺攪拌車實際裝載量求得;炷涟韬衔锩芏纫砸曳剿峁┎⒔浖追酱_認的《混凝土配合比設計報告》容重規定,按攪拌車實際裝載量由卸貨前后攪拌車的質(重)量差求得,甲方可抽查三車次以上(包含三車次)的平均值偏差為±2%,則認定乙方送貨數量合格,過磅費用由甲方負擔;否則判定乙方送貨數量不合格,除過磅費用由乙方負擔外,乙方當天該部位該批次所供數量按短缺比例折算后簽收。
六、付款方式、期限及其他說明:
1、按月結算。當月貨款于次月10日前付清,以此類推,直至項目澆搗完畢。
2、30天內無混凝土供應交易視為工程完成,從停止澆筑混凝土之日起視為該項目澆筑完畢。甲方須在停止澆筑混凝土之日起30日內付清所有貨款。
3、如甲方用銀行承兌匯票支付乙方的貨款,則甲方按銀行承兌匯票的貼息支付乙方的費用。
4、如甲方委托第三方代付貨款給乙方時,甲方應出具委托付款證明書,并經代付第三方蓋章認可。
5、甲方按簽收的數量進行結算,如甲方沒有按合同約定辦理結算,乙方有權停止供貨。未經雙方授權,擅自改動送貨單、結算單的數據或書寫其他內容均視為無效。
6、全部貨款付清后,乙方向甲方交付混凝土所有相關技術資料,如甲方拖欠貨款,乙方有權不交付相關的驗收資料。
七、技術要求:
1、乙方按國家標準范圍內的技術要求供應,保證混凝土的現場塌落度、現場試塊強度兩個指標,若有其他指標或高于國家標準的特殊要求,甲、乙雙方另行商議,并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
2、凡一次澆搗大體積(20__m3及以上)或特殊性能的混凝土,甲方應在15天前向乙方提供混凝土的各項技術要求,乙方依此編制混凝土生產供應組織方案,此方案必須經甲方審核批準后方可實施。
3、甲方須按預拌混凝土規范要求,在現場配置試模及塌落度筒,進行混凝土試塊制作和養護,與之相關人員必須取得相應的資格,并持證上崗。
4、甲方應按國家標準和有關技術規范包括但不限于做好施工現場的混凝土施工、養護工作,若甲方的操作不符合相關標準、規范以及《預拌混凝土使用說明書》要求時,乙方可書面通知甲方,乙方將不承擔所涉及構件強度達不到評定要求而引起的責任和損失。乙方有權在混凝土供應及養護期間,隨時對施工現場用于強度評定混凝土試塊的制作、養護等情況進行隨訪。如發現不符合相關規定的,乙方書面通知甲方,乙方將不承擔所涉及試塊強度達不到評定要求而引起的責任和損失。
5、甲方送檢試塊時,須通知乙方到場,并得到乙方對送檢試塊的認可,否則乙方對檢驗結果及其他一切后果不承擔任何責任。
6、試塊檢驗結果不合格時,甲方須委托國家規定的資質機構對構件進行復檢,若復檢合格,復檢費用由甲方承擔;復檢不合格時,對施工、養護過程無異議的構件,乙方除承擔復檢費用外,還須承擔該構件技術處理所涉及的直接費用。
八、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1、乙方應在混凝土齡期到達后七天內向甲方提交《預拌混凝土出廠質量證明書》。
2、混凝土質量要求符合下列文件規定的標準(如國家政策有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GB/T14902-20__《預拌混凝土》;
GB/T50107-20__《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
GB/T50082-20__《普通混凝土長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試驗方法》;
GB50164-20__《混凝土質量控制標準》;
JGJ55-20__《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設計規程》;
GB50204-20__(20__版)《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3、在預拌混凝土供應過程中,甲、乙雙方如更改約定的重要數據,要求更改的一方必須以書面形式征得另一方同意后執行。
4、甲方需要指定或授權具備驗收知識的人員在混凝土供貨現場卸貨前對乙方混凝土進行當場驗收,并簽收乙方送貨單。
5、甲方應嚴格按本合同的約定辦理結算及支付貨款,不得以驗收后的混凝土出現裂痕、變異等為由拒不支付貨款。
6、甲方驗收時可要求乙方提供混凝土原材料檢驗單、配合比報告單等資料,并據此進行現場抽樣檢驗,驗收方法:以現場交貨入泵前取樣檢驗結果作為判定混凝土質量依據。具體做法為:由甲方持證試驗員在交貨地點按照GB/T14902-20__《預拌混凝土》的要求制作試塊,取樣前監理和乙方試驗人員到場確認,在攪拌車卸料過程中在卸料量的1/4至3/4之間進行,且應在混凝土到達現場20分鐘內完成。坍落度檢測應在混凝土運到交貨地點后40分鐘內完成,坍落度控制值按GB/T14902-20__《預拌混凝土》混凝土坍落度實測值與規定的坍落度之差值:50~90mm坍落度允許偏差±20mm,≥100mm坍落度允許偏差±30mm。其試塊要按規范標準養護,抽樣的模具及送檢費用由甲方承擔。驗收評定方法:混凝土強度或抗滲評定分別按GB/T50107-20__《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和GB/T50082-20__《普通混凝土長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試驗方法》的規定進行(如國家政策有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如混凝土的試塊經檢測單位試驗出現不合格的,甲方應在試塊達到齡期后的'三日內通知乙方前往檢測單位了解情況并確認結果,超過試塊齡期三日內未接到有關試塊強度問題的通知則視為混凝土合格,一切責任由甲方負責。經確認的試塊檢驗結果評定為不合格,則經雙方認可的有資質的檢測單位進行鑒定,相關檢測費用乙方承擔。
7、甲乙雙方一致認可以現場試塊強度作為評定混凝土強度是否合格的唯一標準;
8、交貨驗收:乙方應做好混凝土出廠檢驗工作,甲方在乙方混凝土運抵澆筑現場后,應及時驗收并簽字確認。對有異議的,甲方應在兩小時內通知乙方協商解決,逾期則視為認可其質量。
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若乙方所供應的混凝土拌合物質量不符合標準要求,甲方有權拒收;若甲方未能按期付款,須按逾期部分貨款總額的日息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利息,同時,乙方有權自行停止供貨,并暫緩向甲方提供所有文件資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責任及相關(停工等)損失由甲方自行負擔。
2、除不可抗力外,乙方須24小時不間斷地保證供應甲方所需混凝土,若在施工過程中,因乙方的過錯造成無法正常供應混凝土而使工程停工以及由此引起施工部位特殊技術處理等直接費用由乙方負擔。
3、若甲方在未付清所有貨款前通過其它外購、自制等途徑獲得混凝土,均視為違約。甲方須按所欠貨款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除此之外,還須按欠款總額的日息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利息,直至付清所有貨款。
4、乙方實現債權而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律師費等)均由甲方承擔。
十、解決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產生爭議,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梧州市萬秀區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1、卸料時間:攪拌車到達工地后,甲方應及時安排卸料,并于90分鐘內(從車到工地時算起)卸完。若因工地卸料時間過長、停電、機械故障、路況等問題其他與乙方無關的原因造成混凝土供貨超時而引起的一切質量問題、費用和損失均由甲方承擔。每車卸料時間若超過90分鐘后,甲方應在超時后按每小時補償車輛費用100.00元給乙方,由此造成質量出現問題的,與乙方無關;每車若超過四小時沒有卸完料的,視為乙方已交付質量合格混凝土,并有權對混凝土作出處理,甲方需對該車混凝土進行簽收、結算和付款。
2、卸料過程:甲方應派員監督卸料,若由于混凝土塌落度或其他問題導致施工困難時,應及時和乙方聯系,協商處理,不得擅自對混凝土進行處理(如隨意加水等),否則由此而引起的混凝土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
3、單車方量:甲方單次獨立結構部位出料方量低于7m3時,增加240.00元/車攪拌車燃油費,如超時,在送貨單上注明,費用累加。
4、尾數計量:每一工程部位施工時乙方負責運送一次尾數,若由于甲方計算錯誤或其他原因需增加尾數車次時,乙方在送貨單上注明屬二次方尾,甲方需另付240.00元/車的空載費。
5、道路:供貨前甲方應清理出滿足乙方至少10立方/車裝載量的行走道路,甲方辦理特殊區域通行、占道及夜間施工審批手續。
6、安全:甲方負責工地道路正常硬化暢通,確保乙方運輸車輛的行車安全,提供必要的供水、照明等設施和停車場地,并安排專人在現場負責調度指揮,保證車輛和隨車人員順利進出工地,并對施工現場的安全作業負全責。乙方運輸車輛要服從甲方調度安排,積極配合施工。乙方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須遵守各項安全規定,若因乙方違反規定或不按規范操作導致安全事故發生,責任和損失由乙方負擔。
7、衛生:甲方須在工地車輛出入口設置供水裝置,供乙方清洗攪拌車,若甲方未能設置供
水設施,乙方有權拒絕供貨,并因車輛污染路面,受到相關部門處罰的,由甲方負擔相關費用。在供水設施完備的情況下,則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
8、甲方事前通知乙方進場察看,乙方確認以上條件成熟后方能進場。因道路或工作環境不
良,影響攪拌車通行安全或泵送設備施工安全時,乙方有權拒絕送貨。
9、泵送設備:使用車載泵時,乙方負責車載泵操作及相關技術指導;甲方負責水電、水平接管、拆管、管件清理,對乙方提供于施工現場的泵送設備(如管扣、泵管)負有保管義務和責任,出現丟失由甲方按市場價賠償。使用過程中合理損壞的,乙方應及時更換新的設備或配件。
輸送泵使用事宜:
、殴┓截撠煱粗付ǖ臅r間將混凝土輸送設備運至需方工地。
、乒┓街回撠煂嚤迷谑┕がF場的操作、保養、維修及其他零配件的保管,其它現場施工均由需方負責。
⑶需方負責提供沖洗泵送設備的水源及場地。
、裙┓截撠熖峁┸嚤媒o需方使用,并在保證安全及泵送能力范圍內將混凝土泵送至需方指定施工部位。若需因方因場地限制或施工部位超出車泵泵送能力范圍,由需方自行負責。
、晒┓皆O備在施工現場出現故障(如:泵車堵管、爆管等情況),需方應協助乙方排除故障并及時解決現場余料。
⑹地泵泵送混凝土時:
、俦霉艹隽峡谡胺饺魏吻闆r下不允許站人,也不允許工人坐在泵管上,目的是防止泵管內有空氣時打空炮及爆管傷人。
、诩庸毯昧⒐埽乐沽⒐芟鲁翂簤氖┕っ婺0寮皞焦ぷ髅嫔系墓と。
③拆管時施工人員盡量不要靠近,防止管內有壓力使混凝土飛出傷人。不能架空泵管直接泵送,防止泵管塌下壓到人。
④需方應提醒工地施工人員不能靠近所有泵送管道,防止發生意外爆管而傷人的情況。
⑤泵送混凝土出現爆管、堵管時,乙方現場布管人員應及時處理,造成的混凝土浪費由乙方承擔。
⑺車泵泵送混凝土時:
、偈褂密嚤米鳂I時,施工人員不能直接用手去扶泵送軟管,應用繩子拉住軟管末端后移動軟管,防止臂架甩動推倒工人發生意外。
、谑┕っ姹奂芟聡澜救,因車泵臂架是由油缸油壓頂升,若發生油缸泄壓等意外情況時,臂架下沉后碰傷臂架下的人員。
③泵送獨立柱混凝土時,應搭置相關的安全防護支架,施工人員應使用安全帶,防止臂架擺動使工人摔下受傷。泵送樓面等部位時施工人員不應站在樓板邊緣,防止臂架碰到人摔下施工面。
、虜[泵位置應硬化或較堅固,防止設備支撐腿下沉側翻傷及他人。
、凸未箫L及雷雨天氣,應停止作業,防止臂架傷人及雷擊。
、问┕っ鎽x高壓線至少8米遠,防止車泵臂架在移動中發生觸電傷人事故。
10、 每次訂貨甲方應準確計算混凝土用量,在甲方當天混凝土需求計劃范圍內,甲方提出不需要且乙方已生產時,此生產出的混凝土應視為甲方已購買,甲方須如實簽收。
11、乙方混凝土送達施工現場后,甲方負責布料及振搗,并協助處理每次混凝土澆筑完成
后泵機剩余的混凝土。若是乙方原因造成的砼外漏乙方須自行處理。
12、本合同簽訂后,甲方不得再與其他混凝土供應商簽訂該工程的混凝土采購合同。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發票不作為甲方已付款項的憑證。甲方使用轉賬支票或網上銀行支付混凝土貨款時,需在“用途”欄注明工程名稱。
13、經甲方簽收的《預拌混凝土使用說明書》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送達條款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中注明的聯系電話、通訊地址為雙方往來信函等文件送達地址。
一方可以當面送交、郵寄、快遞等方式向對方送達文件,對方應當予以簽收。若對方不予以簽收的,以郵寄或快遞方式送達的,自交郵或交快遞公司之日起五日后視為已送達。
若一方變更地址或聯系電話,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自行承擔由此導致的法律責任。
十三、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印章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須經甲、
乙雙方共同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蓋章):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人或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法人或代理人(簽字):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 名: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 號:
稅務登記證號: 稅務登記證號: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附乙方(供方)各銀行對公賬號:
公司名稱:
混凝土購銷合同5
買方(甲方):
賣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混凝土外加劑購銷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產品及價格
材料名稱:聚羧酸減水劑
規格型號:-25
單位:噸
數量(噸):1000
單價(元):1850.00元噸
金額(元):185萬元
備注:
1、本數量為暫估數量,具體結算數量以實際驗收數量為難。
2、此單價為含稅單價。
2、交貨方式、計量:
2.1協議雙方約定由:
賣方送貨:賣方應按照以下交貨地點向買方交貨:
交貨地點:買方指定地點。
2.2交貨時間:買方以電話或傳真方式通知賣方,賣方應于24小時內送貨到交貨地點。
2.3買方應根據約定的交貨時間在交貨地點接收貨物,并在出貨單(送貨單)上簽收確認。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在正負0.5。以內時忽略不計,超過此范圍按實際過磅數量結算。
2.4在甲方收料場地過磅驗收重量,由試驗室按批次進料不定期抽樣檢測。由乙方開具送貨單,甲方指定的收料責任人簽收。乙方持甲方簽字單據作為結算依據。
2.5木合同項下的貨物意外滅失的風險承擔。
2.5.貨物由賣方送交買方指定的交貨地點,經買方驗收合格,并辦理書面接交手續后,該貨物的毀損、滅失的風險山賣方轉移至買方。
2.5.2采取買方提貨方式的,貨物經買方驗收合格,并辦理書面驗收手續,貨物由買方運離提貨地點后,該貨物的毀壞、滅失的`風險賣方轉移爭買方。
3產品質量、質量驗收:
3.1賣方保證符合國家的相關標準:GB8076《混疑土外加劑》。
3.2其他質量或技術要求:符合買方實際施工要求。
3.3買賣雙方在第一次貨到現場時對貨物檢驗合格并共同取樣和簽封,一份由買方封樣后交賣方保存,一份由買方保存。封樣貨物每____月更換一次。
3.4買方應在每次到貨后及時抽樣并按相關標準或雙方約定的方法進行交貨驗收。以買方C30配合比膠泥用量外加劑摻
1.8%為驗收標準,如買方檢驗合格并在賣方開具的送貨單上簽字確認收貨,則視為賣方本批次所供貨物質量合格。(按實際生產酏合比計算為準)。
3.5如摻量異常則用封存合格產品為基準復檢,最終驗收不合格的外加劑,買方有權拒收并退回賣方。
3.6買方因使用、保管不當等因素造成產品質量下降或產生的混凝土質量問題,應自行承擔相關責任。
4貨款的支付:
料進場后,經甲方驗收合格,每月____日(含____日)后-____日,乙方憑甲方收料收單或經甲方簽收的過磅單到甲方物資設備部結算一次,乙方按當月的結算余額向甲方提供稅務發票。甲方在次月____日前以國有銀行承兌匯票、轉讓支票等支付全額貨款
混凝土購銷合同6
甲方(采購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供應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由于越美國際輕紡城工程項目建設的需要,現需從乙方處采購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建筑材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開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及價款
第二條 供貨時間
以甲方通知時間為準,甲方應提前一天通知乙方,通知不限于書面、口頭、傳真、電話、電子郵件等方式,以便及時確定供應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的數量、規格和質量要求。
第三條 質量要求
乙方在甲方用貨前需提供材料樣品,由乙方提供產品合格證、檢測報告、質保書及《浙江省新型墻體材料產品證書》等證明材料,證明材料提供給甲方存檔使用,乙方須保證供給甲方同樣質量的產品。同時必須保證原材料為合格產品,應滿足施工要求,并且符合國家現行標準及相關規范要求。
產品應符合《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GB11968-20xx國家標準 ,容重嚴格控制在≤3。
第四條 運輸、包裝、交貨及收貨
1、交貨方式:所有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由乙方送往雙方共同約定的交貨地點,并由乙方負責卸車,所產生的費用由 乙方 承擔。
2、交貨地點: 乙方送貨至甲方工地,按甲方收料員指定的位置卸貨。
3、乙方貨到后甲方應組織人員初驗,初驗合格的,甲方簽收;初驗不合格的,甲方退回乙方,由此引起的損失由乙方自擔;如果本項工程對材料驗收有特殊要求的,應按此規定辦理;甲方初驗合格,不意味著材料最終完全合格,甲方將在實際使用過程中進行進一步送檢測中心檢驗和驗收,如發現質量不合格或不能滿足施工要求,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更換或作退貨處理,乙方應立即作出處理,并承擔相關損失和費用,否則甲方有權從未付材料款中扣除相關款項。
4、乙方送至甲方的所有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必須按批以木板托盤進行打包包裝,合理損耗不超過1.5%(即每百塊內廢塊、斷塊數量不超過1.5塊)。
5、到現場的材料數量必須足量,不能有任何偏差,如果發現一次,以前所送的材料數量,都按此次的數量進行結算,乙方不得有任何借口不同意,也不得無理取鬧,影響工地正常施工,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付款。貨到現場有破損的加氣塊(不在合理損耗范圍內)在收貨時扣除。
第五條 付款及結算方式
材料送到工地,甲方指定項目物資部 李靈生、王利、張英 在發貨單上簽字作為收貨確認,月底對賬時,甲方按合同條款約定對單據的真實性、準確性進行審核,作為支付的依據。乙方結算時,須提供國家正規發票,如不提供或提供虛假的發票,甲方不予支付結算款。
結算方式:按月支付80%的加氣塊材料款,下月20日前支付上月剩余料款加本月供應加氣塊料款的80%,如此類推,合同全部欠款在本工程結束供貨的次月20日前付清。
第六條 違約責任
。ㄒ唬┮曳綉摰.責任
1、乙方供應到現場的墻材,其規格、質量、數量必須滿足工程施工的要求,若供應的加氣塊達不到約定的質量要求,乙方需無條件退貨并承擔因此對甲方所造成的直接和間接的損失。
2、乙方供應甲方使用的加氣塊必須保證質量,承擔因墻材質量問題引起的相關法律責任,以及賠償甲方的損失。
第七條 合同的調整
1、如甲方須變更產品品種、規格、質量等時,應提前天與乙方協商解決。
2、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履行,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單獨變更、修改合同的一方承擔。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甲方法人住所地法院裁決。
第九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按本合同規定貨銀兩訖后自動終止。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 4份,由甲、乙雙方各執 2份。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
乙方(蓋章): 甲方(蓋章):
單位名稱: 單位名稱:中鐵十七局集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代 理 人: 代 理 人:
開 戶 行: 開 戶 行: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紹興諸暨支行 帳 號: 帳 號:7334710182600049320
稅 號:140105110070560
日 期: 日 期:
混凝土購銷合同7
需貨方:(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規、規章,結合宜賓市建設工程生產、銷售、使用預拌混凝土的具體要求,經協商甲方同意將本工程使用乙方預拌混凝土。為明確甲、乙雙方的共同責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商品混凝土供貨品種、數量、單價、運輸費、泵送費、合價等見下表:
以上混凝土單價不含稅款。甲方如需商砼發票,其稅款由甲方承擔。
二、交貨地點和方式
1、交貨地點:宜賓市翠屏區宗場鎮內
2、供貨時間:暫定
3、交貨方式:根據工程進度需要,甲方應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此工程工地現場代表,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標號、數量及工程澆筑部位、混凝土澆筑方式,并對技術質量要求進行交底,以保證乙方有足夠的供貨準備時間。
由乙方負責組織聯系運輸車將商品混凝土運至甲方指定的交貨地點,隨商品混凝土到達的應有甲方指定的商品混凝土的出廠合格證書、檢驗報告、《預拌混凝土配合比報告》、開盤鑒定等其他完整的技術資料和證件,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應聽從甲方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統一調配,服從指揮。甲方應及時組織安排專人驗收并澆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乙方混凝土攪拌量不足,運輸能力不足及不可預見意外特殊情況(如高壓線路停電、機械設備出現故障),乙方保證在同等原材料、同等配合比的情況下保證工程混凝土的連續性澆筑。
三、質量標準和技術要求
商品混凝土的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四、訂貨、送貨
1、甲方指定鐘登軍為本合同項下工程混凝王購銷事宜負責人,其就混凝土事宜的簽訂予以確認(如果人員發生變更,須書面通知乙方)。甲方每次要求乙方供貨時,必須提前24小時用書面訂單或傳真通知乙方,明確澆筑時間、混凝土強度等級、塌落度、數量和澆筑部位、澆筑方式。要求提供特殊要求的產品時,應提前3天通知乙方。
2、乙方發貨單要求準確填寫車號、車次、混凝土強度等級、數量、澆筑部位和發貨時間。
五、計量方法
1、商品混凝土按乙方運到施工現場雙方簽認的收料單數量為結算依據。
2、甲方指定本合同項下工程混凝土購銷負責人對運送到施工現場的發貨單載明的內容進行核實確認。
3、乙方保證所供應的混凝土符合標準。甲方可隨時抽查乙方容量,但需通知乙方業務人員到場,雙方見證、簽字確認。
六、質量驗收
1、商品混凝土質量的檢驗分為出廠檢驗和交貨檢驗。出廠檢驗的取樣實驗工作由乙方承擔;交貨檢驗的取樣工作由甲方承擔。
2、甲乙雙方共同依據國家、省市的有關技術標準及合同約定對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數量、混凝土強度等級等內容進行驗收,并由甲方在本合同中指定的負責人簽字確認。
3、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經甲方檢驗如有質量異,F象的,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進行核實,經核實后甲方有權退貨處理。
4、甲方對澆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發現有質量異常現象的,應24小時內書面通知乙方進行核實;如有爭議,雙方應會同工程監理、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部門共同確認責任,并提出書面責任處理意見。屬于甲方澆筑不及時或振搗,養護不當及施工過程中其他原因造成的質量問題,責任由甲方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甲方承擔;屬于混凝土質量問題的,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七、貨款結算及支付辦法
每月25日作為結算日,在次月15日以前,甲方支付乙方上月砼供應總產值的80%,建筑物主體封頂前必須付清全款。如甲方不能按時支付商砼款,乙方有權停止供應砼,且每天按總欠款的3‰加收滯納金。
八、違約責任
1、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供應混凝土,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2、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雙方各自承擔。
九、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雙方可以解除合同:
、僖虿豢煽沽χ率购贤瑹o法履行;
、谝蛞环竭`約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鄯梢幎ǖ钠渌樾。
2、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發出通知前7天告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
3、合同解除后,違約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十、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應進行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向宜賓市翠屏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訂立書面補充協議,補允協議與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補充協議未達成之前,以本合同執行,任何一方均無權更改合同內容。
十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至雙方權利義務結束時終止。
十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混凝土購銷合同8
買受人:
合同編號:
出賣人:
簽定地點:
為保證預拌商品混凝土質量和買受人施工工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_____》、《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GB/T14902-20_《預拌混凝土》標準的規定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同意,買受人工程中的預拌商品混凝土由出賣人供應。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結構類型:
3.工程地點:
第二條:商品混凝土約需總量 m3,最終結算量以買受人授權代表簽發的的發貨單結算聯方量為準。
第三條:數量、單價、金額及計量方式
1.本工程商品混凝土計量方法:買受人在出賣人隨車發貨單上簽字,發貨單上標明的混凝土方量作為結算價款依據。買受人可隨時派人到出賣人廠內抽檢數量,標準誤差范圍在±2%以內。
2.合同價格及要求見下表:
說明:單價中只含減水劑費用,如設計要求有其他外加劑,費用另計。
第四條:結算方式
1.出賣人以供給買受人每3的商品混凝土為一個結算價款的時間,或以單批次供應完為一個結算時間。當一個批次的供貨量小于m3時,以每月的25日為一個價款的結算時間。
2.雙方以簽字后的發貨單作為結算依據。
3.買受人在收到結算單二個工作日內做出書面確認,逾期視為認可出賣人結算單上的價款和數量,買受人在十日內付款與出賣人。
第五條:付款方式
1.買受人在每批商品混凝土供應前向出賣人預付價款的%作為定金。
2.按雙方約定的結算方量付款。
3.按照雙方約定不能及時付款,逾期一天,買受人支付給出賣人3‰的滯納金。
4.因原材料價格上漲或下浮,商品混凝土價格隨之浮動,根據出賣人的價格調整通知單并經雙方簽字確認認可后作為價格調整依據和結算依據。
5.不論采用以上任何一種付款方法,買受人應將混凝土貨款匯(轉)入出賣人指定賬戶,否則出現問題由買受人承擔。
第六條:質量與檢驗
1.預拌商品混凝土質量的檢驗分為出廠檢驗和交貨檢驗,檢驗的項目按國標及相關規范要求執行。
2.由出賣人負責按國家預拌混凝土標準的規定對所供混凝土進行出廠檢驗。
3.出賣人供應的預拌混凝土質量及各相關指標應符合國家規范要求及本合同相關規定。
4.交貨檢驗,在監理見證下,雙方共同到場,由買受人指定持有上崗證的技術人員負責現場坍落度測試、試塊留臵等相關工作,并認真填寫交接貨檢驗記錄,并有三方簽字。由買受人負責送有資質的.工程檢測機構進行檢測并承擔相關費用,檢測結果作為混凝土強度等級評定的依據。
5.買受人對澆筑部位的混凝土發現有質量異常時,應自發現十二小時內書面通知乙方進行核實。若雙方存有爭議,應由買受人組織工程監理、政府質量監管部門共同確認質量異常原因。
第七條:買受人責任
1.在工程施工前辦理施工許可證和使用商品混凝土登記表,嚴格按照GB/T14902-20_《預拌混凝土》及GB50204-20_《混凝土結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等有關規定進行澆筑施工和養護。
2.混凝土運到現場后,買受人應按照GB/T50081-20_《普通混凝土力學性能試驗方法標準》要求將原始混凝土見證取樣制作試塊并按標準進行養護,按照GBJ107-87《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規定送相關機構進行檢驗。買受人未經出賣人技術負責人書面同意,擅自在混凝土內摻入外加劑、摻合料或水,由此引發的質量問題由買受人承擔全部責任。
3.出賣人將商品混凝土供至買受人現場后20分鐘內,買受人查驗出賣人的有關資料后應按GB/T50082-20_《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實驗方法標準》對混凝土的坍落度等進行檢驗,檢測合格后及時組織澆筑。若因買受人原因使混凝土到達現場后60分鐘內未能澆筑完畢,每超過半小時加收車輛等待費50元;若繼續延時超過壹個小時,買受人除支付車輛等待費外,因澆筑不及時或養護不當等導致混凝土的質量發生變化,買受人負全部責任。
4.買受人所需混凝土的方量、強度等級、澆筑部位等相關事宜應在混凝土澆筑前48小時電話通知或把混凝土計劃單交至出賣人代表,澆筑時間準確至小時。如臨時停工或變更計劃單內容,買受人應在計劃供應的3小時前通知出賣人,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買受人負責。單批混凝土在供應結束時,如出現實際使用量小于電話通知或計劃單單上的方量時,均按通知方量作為結算方量。
5.買受人未按合同約定支付混凝土款項時,每日按應支付款項的3‰支付違約金,同時出賣人有權拒絕履行相應義務,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誤等損失由買受人負責。
6.買受人應為出賣人混凝土運輸、輸送等設備提供必要條件和國家規范要求的施工安全保證措施,做到施工現場道路平整、暢通,機械設備操作現場無安全隱患,有電力、照明、水源等設施,并保證不受第三方因素的干擾,否則由此造成車輛堵塞、損壞、人身傷害等問題,產生的費用由買受人負責。
7.如需占用人行橫道、便道及夜間施工時,買受人負責辦理相關手續,否則買受人有權拒絕施工,由此產生車輛損失及混凝土質量責任均由買受人負責并賠償買受人相應費用。
8.買受人應派專人對混凝土施工車輛進出調度指揮。
9.買受人應保證施工時間準確,工地卸料及時(在混凝土攪拌車到達工地1.5小時內卸完),若因超時混凝土發生質量問題,買受人自負。
第八條:出賣人責任
1.出賣人應嚴格按照GB/T14902-20_《預拌混凝土》標準及配合比要求組織生產,逐車計量和檢驗,以保證混凝土的數量和質量。
2.出賣人接到買受人混凝土供應電話通知或混凝土計劃單后,應立即做好生產準備,安排調度或車隊長到工地查看現場情況,與買受人工地代表核準供應時間及相關配合事宜。
3.如因出賣人設備、水、電等原因,不能按買受人計劃要求時間供應混凝土,出賣人應在供應時間3小時前通知買受人,如未通知并且不能按時供應,由此造成的隨時由出賣人承擔。
4.混凝土供應前,出賣人派調度或車隊長到現場與買受人工地代表接洽,根據工地實際情況商定供應中應注意的配合問題。
5.根據買受人施工計劃的要求,按時晝夜供應,保證施工進度和工程的連續澆筑需要,因供應不及時導致連續澆筑中斷,造成混凝土質量事故,損失由出賣人承擔。如需夜間施工,買受人負責辦理相關許可手續,否則由此造成供應不及時出賣人不承擔責任。
6.出賣人負責向買受人提供有關預拌混凝土的資質、合格證、開盤鑒定等資料 。
第九條:違約責任
1.非因不可抗拒力單方停止履行本合同及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因所提供的技術要求及混凝土質量指標等造成供應質量問題,調查責任,由責任方承擔。
2.因買受人施工條件不具備,進出施工現場道路不通暢,工地卸料不及時或因突發性事件而造成所供混凝土無法使用、車輛損壞等損失,由買受人按照損失額的二倍予以賠償。
3.未按合同規定付款,出賣人向買受人提出停止供應書面通知,買受人接通知后兩天內仍未付款,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停止供應,買受人應承擔出賣人的全部損失。
第十條:合同爭議解決的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本著互諒互讓的精神協商解決。協商解決爭議時,商品混凝土生產、使用過程的質量判定,應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商品混凝土質量檢測由有關法定檢測單位實施。
2.本合同在履行中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協商不成,按以下方式解決:
(1) 由出賣人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
(2) 依法向出賣人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宜
1.買受人授權 同志作為代表,在出賣人混凝土發貨單上簽字。出賣人授權 同志作為代表全權處理有關事宜。
2.單批泵送方量小于100 m3,泵送費用按臺班費2200元/次計取。在單批供應混凝土過程中,攪拌運輸車超過兩次的小方量(小于6m3)運送,按車滿載輛每方40元收取車載費(即小于6 m3按240.00元加收運費)。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需方單位:(章)
供方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____年____月____日
混凝土購銷合同9
需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規范商品混凝土購銷行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雙方技術經濟責任,保證工程建設正常進行。依照《民法典》《預拌混凝土》
(GB/T14902-20xx)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供需雙方就購銷商品混凝土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供應混凝土量 10600 m3(結算時按實際數量結算)
四、供貨期 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需方委托供方供應預拌混凝土,經雙方議定產品名稱、強度等級、坍落度、數量、單價
六、供貨量的確認
1、商品混凝土的供貨量以成型砼量為準,需方應指定其合法代表人簽認供方的混凝土隨車發貨單,該發貨單作為供方實際供應混凝土數量的結算依據。
2、需方可對供方提供的混凝土量進行隨機抽驗,抽驗費用由需方承擔。如同一批次抽驗的數量不少于 2 車,且平均欠量大于 3 %時,供方應按該次抽驗的總欠量的 2 倍數額賠償并負責該批次抽驗費用。
七、商品混凝土質量標準要求
供方所提供的混凝土及使用的原材料,其質量應符合國家標準GB14902-20xx《預拌混凝土》及其所引用的相關技術標準。
八、需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需方應在澆筑混凝土的 1 天前,以提交訂貨單或其他有效方式將所需混凝土的強度等級、數量、坍落度、澆筑部位、澆筑方式、交貨地點及其他有關要求通知供方; 如遇需方不可預見的情況造成混凝土澆筑時間臨時改變的,需方應及時通知供方。
2、需方應在建筑工地為商品混凝土的運輸、使用提供必備的條件,保證施工現場道路暢通,有必要的供水、照明等設施和停車場地,并安排專人在現場負責調度指揮,保證車輛和隨車人員順利進出工地。
3、混凝土攪拌車到達工地后,需方應在 30 分鐘內辦完查驗交接手續,并安排在 90 分鐘內卸料完畢。
4、若供方提供的混凝土質量性能指標不符合國家標準或有關約定,需方有權拒收。
5、需方不得對混凝土加水或其他未經約定的摻合料。
九、供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供應商應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嚴格按國家標準和規范組織生產,根據合同和需方通知要求,保質、保量、按時完成混凝土生產供應任務。水泥采用蒙西水泥,其它材料需方檢驗合格。配合比經需方驗證后,不可隨意調整,調整應提前8 天通知需方。
2、供方負責按國家規范設計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同一部位的.混凝土必須使用同一配比并采用同一品種規格的原材料。供方應及時按不同混凝土品種等級向需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出廠質量證明書和產品使用說明書,需方付清貨款時應提供全部有關技術資料。
3、供方運送車輛和隨車人員進入現場后,必須服從需方負責人員的調度指揮,提供優質服務
4、供方應積極配合需方對混凝土質量和供應量的抽查,出現爭議時,供方應及時派員進行協商處理。如因供應方原因造成需方出現質量問題,供應方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5、供方不得拒絕供應小批量商品混凝土。
6、如需方有不按合同約定支付貨款等違約行為,供方應積極進行協商。如協商未果,可在提前 15 天書面通知需方的情況下,停止向需方供應混凝土。
十、結算和付款方式
1、結算方式:
供方根據需方簽認的發貨單每月一次編制結算表,并提供給需方,由需方在結算表上蓋章確認數量及金額。如有異議,需方應在10 天內提出,否則視為認可。
2、支付方式:貨款當年支付75%,其余部分次年付清。
十一、違約責任
1、需方違反合同約定逾期支付商品混凝土貨款時,應根據同期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向供方支付所欠貨款的利息,同時承擔違約責任。
2、一方違約后,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十二、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大規模流行疾病、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風、雨、洪、震等嚴重自然災害。
2、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供貨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⑴所有人員傷亡和設備等財產損失由本方負責。
⑵按需方通知已運至施工場地的混凝土,其損失由需方承擔。
、茄诱`的供貨期相應順延。
、纫蚝贤环竭t延履行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十三、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需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工程停建或緩建、混凝土生產運送設備嚴重故障)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3)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2、 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發
3、 合同解除后,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 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十四、解決爭議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應進行友好協商,協商無效時,按下列途徑進行解決:
1、提請 當地仲裁委員會 仲裁;
2、如果經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無效,再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其他事項
1、供貨期間價格不宜調整,如需調整雙方可協商調整混凝土供應價格,簽訂補充協議。
2、本合同一式叁份,需方執貳份、供方壹份。
3、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另訂立書面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合同未達成之前,依本合同執行,任何一方均無權自行更改合同內容。
4、本合同自供需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需 方(蓋章) 供 方(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混凝土購銷合同10
甲方:
乙方:
經過洽商,乙方同意向甲方的 項目供應預拌混凝土,以滿足項目的施工需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相關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1、產品要求、交貨地點及單價:
1.2 采用泵送(含汽車泵、固定泵)在上述非泵相應價格基礎上加 元/ M3;抗滲等級P6在上述相應價格基礎上加 元/ M3,抗滲等級P8在上述相應價格基礎上加 元/ M3;加早強劑在上述相應價格基礎上加 元/ M3;加防凍劑在上述相應價格基礎上加 元/ M3;加膨脹劑的混凝土(摻量8%~12%)加 元/ M3;采用細石砼在上述相應標號價格基礎上加 元/ M3;加抗裂纖維的混凝土(摻量為0.8kg/M3)加 元/M3。
1.3上述所需的膨脹劑、抗裂纖維采用 品牌,單價已包含膨脹劑或抗裂纖維的材料費、加料配合費、倉儲堆放費等。膨脹劑或抗裂纖維材料原則上由乙方提供,但甲方保留甲供的權利,并乙方承諾免費提供堆場和配合加料。
1.4加膨脹劑或抗裂纖維混凝土的價格不受混凝土標號等級而影響(不論標號高低,均不做任何價格調整)。
1.5本工程的商品混凝土供應價格按照每次對賬上月份《 工程造價管理》公布的 市信息價下浮點數作為成交價,在供貨過程不受市場原材料漲跌及其他因素而影響,在任何情況下定價模式不予調整。
1.6上述價格包括但不僅限于材料費(不論塌落度大小,均不做任何價格調整),運輸費(不論運距遠近,均不做任何價格調整),混凝土泵車臺班費,混凝土輸送泵管的運輸、裝車、卸車、使用費,損耗、配合費、稅金等一切涉及商品混凝土供應的相關費用的砼入模價格。
2、產品質量
2.1乙方須確保所供混凝土符合GB50204-20xx、GB/T14902-20xx及國家其他相關標準和工程設計、施工的要求。
2.2乙方必須按照規定對所供的混凝土進行出廠檢驗,并留置試件作抗壓抗滲等檢驗,并須及時向甲方提供已供應混凝土的出廠合格證書。
2.3乙方所供混凝土必須嚴格按照配合比單配料,并符合國家相關標準,28天強度必須達到100%,凡因乙方原因造成混凝土質量問題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負責和賠償。
2.4 混凝土的早期強度必須滿足項目挖土工期需要。
2.5由于乙方原因如機械故障、車輛不及時、坍落度偏低,造成泵管堵塞所損耗的混凝土由乙方負責。
2.6乙方所供混凝土原材料的相關資料需報甲方備案,未取得甲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變更。
3、供應范圍
3.1由甲方指定項目供應范圍(棟號、區域),乙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3.2如乙方在指定區域供貨不及時,甲方有權臨時更換供應商供貨,并追加處罰乙方不及時供應責任,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4、產品數量及計量方法
4.1產品數量:在合同量范圍內供貨,超過本合同約定數量需簽訂補充協議,否則甲方有權不予結算。
4.2計量方法:按車過磅計量,以磅單標明的數量為準。
4.2.1方量以項目地磅計量為準(每車過磅),每車過磅數量參照乙方提供級配單容重累加(C30混凝土容重不得低于2370kg/M3),并要求在物資確認單上寫明車牌號、計量數據、計算方式和實際方量。
4.2.2若項目部無條件過磅時,甲方則每7天、15天或30天進行不定期以外部過磅或現場量方的方式予以抽查(每月不少于一次),若甲方抽驗數量少于乙方送貨單數量(誤差超過2%),則該批次所供混凝土數量按抽驗缺少比例予以扣除。
4.2.3甲方每次抽檢時,乙方應派人到場,雙方共同對抽檢結果進行確認。若乙方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場或拒絕對抽檢結果進行確認,則視同乙方對甲方單方面的抽檢結果予以確認有效。
5、產品交付
5.1交貨地點: 。乙方所供貨物卸貨地點必須為本合同約定交貨地點,否則,所發生貨款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有權不予結算。本合同僅適用于 項目混凝土的供應。
5.2 甲方每次應當提前24小時通過 下單的方式將混凝土需求計劃通知乙方(通知應包括所需混凝土的強度等級、數量及澆筑時間、部位和方式等),乙方應按照通知要求送貨至甲方指定的混凝土施工現場,并按要求將混凝土卸入甲方提供的輸送泵內或非泵送的指定地點。
5.3 交貨方式:乙方負責送貨、卸車及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卸貨。
5.4 交貨時,乙方應隨貨提供符合要求的產品質量證明資料(包括但不限于產品的合格證、檢測報告)。
5.5 乙方應確保項目混凝土澆筑施工的連續性,若因混凝土運輸等乙方原因造成項目中途停工或出現質量問題,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5.6 乙方應根據甲方的實際施工需要,對工程中需進行特殊養護的.混凝土向甲方提出必要的專業指導建議。
5.7 每批次混凝土供貨前,乙方應提供混凝土配合比單。乙方還應隨貨提供各等級混凝土的出廠合格證及其他有關混凝土質量的技術資料(包括各種原材料質量證明的技術資料),作為甲方對混凝土質量進行驗收的依據之一。
5.8 本合同簽訂之前,乙方應確保已經了解并知悉產品運輸交通狀況和交貨卸車環境以及政府的交通管制政策措施,不得以此為理由就延遲供貨提出抗辯。
6、產品的驗收及異議處理
6.1 乙方送貨到交貨地點后,甲方指定專門的驗收人員(以甲方的書面通知
為準)對混凝土的數量及有關技術資料進行查驗,并在 分鐘內在現場進行坍落度檢測,如符合相關標準及工程設計、施工要求,則上述驗收人員應共同在《物資確認單》上簽字確認,并以此作為甲乙雙方結算的有效依據;否則,甲方有權拒絕簽收,直至乙方采取有效補救措施將混凝土坍落度調配至符合要求。
6.2 乙方應隨車派出相關技術人員,在施工現場按照甲方要求的時限將不符合相關要求的混凝土坍落度等技術指標調配至符合,否則,乙方須立即將該批次混凝土全部運離施工現場,并在交貨期限內重新更換符合要求的混凝土,否則,乙方除應承擔混凝土丟失、損毀風險及場地占用費用外,還應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6.3 甲方應確保作業現場場地平整、堅實、暢通,以保障乙方的混凝土運輸車輛及相關人員安全進出作業現場。乙方車輛及人員應當服從甲方安全施工的統一調度指揮,若因乙方原因發生的安全事故,應由乙方全部負責。
6.4甲方應負責解決作業現場用水、電及照明問題,并協助乙方處理對卸料地點路面的交通指揮及混凝土車輛卸料而引起的擾民問題。
7、結算與付款
7.1結算方式:每月20日雙方進行對賬結算(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為一個結算周期),雙方在月結算單上簽字蓋章確認,乙方開具等額有效機打材料發票(一票結算),如乙方所供貨物當月未進行結算,甲方可視為乙方自愿放棄結算,并不再另作結算。
7.2驗收和結算依據:以甲方書面指定現場 人以上材料驗收人員共同簽署的《物資確認單》作為雙方的結算依據,若有人員變動以甲方書面確認為準;否則,甲方有權不予結算。
7.3付款:(具體與供應商談判為準)
每筆付款前乙方須開具有等額的發票,否則甲方有權順延付款。前三個對賬周期不支付貨款,第四個月前支付前三個月對賬周期的 %,之后按照上一條款的結算周期對賬,次月底前支付上月對賬價款的60%混凝土款,以此類推,至全部主體結構封頂(即屋面澆注結束)后六個月內付至80%,余款在全部結構封頂后一年內付清。
8、違約責任
8.1乙方須確保供應,如乙方未在合同約定期限內交付符合合同約定的產品(包括因產品質量問題導致退換貨所造成的逾期交貨),應從逾期之日起按照1000元/小時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直至交付或者更換合格產品為止。若乙方逾期超過12小時,甲方有權安排第三方供貨和終止本合同,同時不免除對乙方逾期交貨1000元/小時的處罰,乙方承擔買甲方所有直接或間接損失。
8.2供貨過程中,如由于乙方產品質量或服務的原因,甲方隨時可以增減方量或終止本合同,且已供貨款甲方可按本合同約定支付方式的最長時間進行支付。甲方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和由此產生的利息和額外費用。
8.3乙方如未按照約定全面履行合同義務,應承擔甲方因此而遭受的包括工程返工及工期延誤等在內的一切損失的賠償責任。
8.4甲方逾期付款達三十天以上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應付未付金額的銀行同期存款利率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8.5雙方一致同意:每月結算時,應就本月發生的違約責任予以書面確認,并予以扣回或補償,逾期不補。
8.6履約過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導致合同部分無法履行或全部無法履行,雙方均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的48小時內通知對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害進一步擴大,在此基礎上,違約方的違約責任可相應地得到減輕或免除。
9、解決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產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簽訂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0、安全責任
10.1 乙方應對其派出的送貨和卸車人員做好安全交底工作。在卸車過程中,乙方人員應服從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要求,并接受甲方的統一指揮。在產品運輸及卸車的過程中,如發生安全事故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10.2 乙方人員嚴禁穿拖鞋、硬底鞋及酒后進場作業,混凝土運輸車輛進出現場必須按甲方有關要求做好文明施工,不得隨地散落混凝土及在現場沖洗車輛,否則,甲方有權按照200元/次對乙方進行處罰。
11、環保要求
乙方所送物資必須符合國家環保相關標準,否則,將在驗收時全部予以退回。
12、通訊
12.1 本協議雙方在本協議下的通知或其它通信均以專人送達、EMS專遞或電子郵件的方式發送至相應收件人在本協議中列明的地址。若以專人送達的,則視為在實際交付時由收件人收到;若以EMS專遞方式發送的,則在發出后第三個工作日即視為送達收件人;若以電子郵件方式發送的,則以電子郵件進入收件人提供的電子郵件服務器等電子數據交換系統即視為送達收件人。
致甲方: 致乙方:
收件人: 收件人:
手機: 手機:
電話: 電話: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E-mail: E-mail:
12.2 一方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其它聯系方式,自變更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將變更后的地址、聯系方式通知其他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責任。
13、其他約定事項
13.1合同履約過程中,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不能正常履行合同時,免除雙方違約責任。
13.2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法人章或合同專用印章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12.3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執肆份,乙方折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委托)代表人: 法定(委托)代表人:
年月日:
混凝土購銷合同11
供方:
二、交貨方式、時間:需方提前兩天電話或傳真通知供方送貨型號、數量,雙方協商一致后供方及時送貨到達目的地。
三、收貨單位: 四、到貨地點: 五、驗收方式及異議期限:貨到工地驗收為準,達不到合同約定質量標準,無條件退貨,并補償需方延誤工期損失。
六、運輸方式及費用:需方指定的交貨地點、場地必須道路通暢:供方汽運到需方工地,卸貨到需方指定地點,運費及裝卸費由供方支付。 七、結算辦法:現金/轉賬 。 八、產品質量標準:按國際GB/T11968-20xx標準。產品允許有3%的破碎率。除此以外的產品外觀尺寸長偏差為長±4寬±2高±2;缺棱、掉角的最大長度70mm,最大深度20mm,大于以上尺寸缺棱掉角個數不多于1個。 九、合同的修訂:合同簽訂后,雙方應共同遵守,不得擅自變更,如有特殊需要變更、補充的,應提前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方可變更、補充。變更、補充的條款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十、違約條款:貨到工地需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供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總
額的百分之三十,并承擔由此而產生的'裝車、運輸、卸車費用;由需方原因錯發到貨地點、品種、規格,由需方承擔因此而多支付的費用。供方若不能按規定的時間送貨到工地或出現質量問題,供方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
十一、爭議的解決辦法: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供需雙方有權在合同履約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合同提供擔保的,應另具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十三、特殊規格每立方加價十元結算。
十四、人為無法改變的情況,如自然災害等等造成損失,雙方無責任。 十五、因原材料的市場價格波動或其它成本因素的影響,造成加氣塊成品成本變動時,在供需方協商的基礎上可對該產品的價格進行相應的調整。 十六、本合同一式三份,供方、需方、業務員各執一份,自簽字蓋章后生效,貨、款兩清后終止。
供 方:需方: 地 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項目經理: 電 話: 帳 號 開 戶 行: 戶 名: 日 期:
混凝土購銷合同12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混凝土外加劑買賣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外加劑名稱、規格、單位、數量、單價
外加劑名稱
規格
粉/液
數量
單位
單價
金額
備注
價款總計:佰拾萬仟百十元角分
第二條外加劑應符合下列第項技術標準。
1.國家標準,標準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北京市地方標準,標準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雙方約定的附加技術要求。
第三條計量方法
1.國家或主管部門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無規定的',雙方約定為: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對于包裝標準,國家或主管部門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無規定的,雙方約定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對于包裝物,除國家規定由甲方供應的以外,應由乙方負責供應;包裝物的回收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
1.交貨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
2.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應提前______小時以方式向乙方提出供貨需求;交貨完畢雙方應簽字確認。
第六條驗收方法
1.甲方應在貨到48小時內按相關標準進行驗收。
2.經驗收不合格的外加劑,甲方有權拒收并退回乙方。
3.甲方因使用、保管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
混凝土購銷合同13
供 方:
需 方:
工程名稱:
供貨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經供需雙方友好協商,同意就 建設,由
承建的 項目的預拌混凝土供應有關事宜訂立以下合同條款,供需雙方共同遵守。
一、供方按下表中的混凝土品種及單價向需方提供預拌混凝土。
序號強度等級普通混凝土單價(元/m3)訂貨量(m3)高性能混凝土單價(元/m3)訂貨量(m3) 備 注
1、若需方一次泵送混凝土數量少于50m3,則增加泵送臺班費1500元/次。
2、使用46米及以上泵車,混凝土單價增加5元/m3。
3、潤泵砂漿按當次澆筑同等級混凝土單價計算,預拌商品砂漿在同標號混凝土單價基礎上加100元/m3。
4、早強砼(Z)單價增加20元/m3;;樁基混凝土單價增加4元/m3;水下混凝土單價增加10元/m3;抗裂纖維混凝土(X)單價增加30元/m3。
5、粒徑5~10㎜細石混凝土單價增加30元/m3。
6、抗滲混凝土(P6~8)單價增加10元/m3;(P10)單價增加14元/m3;(P12)單價增加18元/m3 ;膨脹砼(W)單價增加30元/m3。
7、若混凝土需要摻加特殊材料,由需方提供材料的,其質量由需方負責,供方按混凝土數量加收3元/m3人工費。
8、樓高33~50層在合同單價基礎上加25元/m3,51層以上價格面議。
9、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需方合同簽約代表或合同約定代表所簽認的函件為本合同附件予以承認。
10、如因原材料市場價格變動,混凝土價格作相應調整。
二、訂貨與發貨:
需方每次訂貨時,須提前24小時由負責人以書面或傳真(短信、微信)方式通知供方(當一次訂貨量超過300m3時須提前48小時),以便供方做好原材料及供應混凝土前的準備工作。通知中應明確澆筑時間、強度等級、坍落度、數量和澆筑部位等,遇有臨時變更的,需方須提前4個小時通知供方,否則需方應對供方已發貨的混凝土予以簽收。
三、計量及校核簽收:
1、計量與驗收:以供方送貨單(發貨單)上標明的混凝土數量、強度等有關數據由需方簽收人員進行校核簽收;每次供應的尾數由需方確定,只能報一次尾數(即只能有一車裝載少于10m3),超過部分按車收取空載費〔﹝10m3—實際裝載量〕×30元/m3〕;一次訂貨少于混凝土車額定容積量時,同樣收取空載費。
2、校核:每立方米混凝土拌和物容重按2400Kg計,負誤差不超過2%。如需方對供方計量有異議可以當場提出,以便雙方校核,否則視為確認;需方可對任意車次抽檢,抽檢次數≧3車次,以抽檢的平均數為計量基數,如供方送貨單(發貨單)與該基數負誤差超過2%時,則當次抽查的視為負誤差,當天當批(次)按超出部份折扣減負誤差;
施工場地內有地磅,經雙方同意,也可每車過磅的方式進行計量,以實際混凝土凈重值除容重為該車實際裝載方量。最終以實際總方量辦理結算。
3、需方簽收(認)人員名 稱姓名身份證號碼姓名身份證號碼現場簽單驗收人員結算及對賬確認人調價函確認人
4、未經雙方認可,擅自改動送貨單、結算單及對賬單上的數據和其他書寫內容,均以原單數據為準。
四、結算、付款方式及期限:
1、按簽收的數量進行結算,如需方沒有按合同約定辦理結算、未在結算單上簽字或蓋章,則以簽收的供方送貨單(發貨單)為結算憑證,同時供方有權停止供貨。
2、超過30個日歷天無混凝土供應交易視為工程緩建或停建,從停止澆筑混凝土之日起,兩個月內付清所有混凝土貨款。
4、本工程項目按:
5、按以下雙方約定支付貨款:
6、發票與賬戶信息:
〔1〕需方開發票信息:
開戶單位: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五、驗收標準及方法:
1、驗收標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T14902-20__《預拌混凝土》進行驗收。
2、驗收方法:以現場交貨結果作為判定混凝土質量依據。具體做法為:由需方持證試驗員在交貨地點按照GB/T14902-20__《預拌混凝土》的要求制作試塊,供方試驗人員須旁站見證,在攪拌車卸料過程中在卸料量的'1/4至3/4之間進行,且應在混凝土到達現場40分鐘內完成。
3、驗收評定方法:混凝土強度或抗滲評定分別按GB/T50107-20__和GB/T50081-20__的規定進行。如混凝土的試塊評定為不合格,則經雙方認可的有資質的檢測單位進行鑒定。已確認因供方原因造成混凝土強度或抗滲等級達不到合同要求,因此而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由供方負責賠償和支付鑒定費,屬需方原因由需方負責。供方向需方提供混凝土資料一式四份。
六、供方混凝土送達施工現場后,未經供方同意需方不能往混凝土中加入任何物質,并應盡快卸出攪拌車,如超過3小時仍不能卸出攪拌車,造成混凝土超過初凝時間報廢時,屬需方原因的需方必須簽收,并負責安排場地卸出處理;屬供方原因影響的則由供方負責。卸料前需方現場簽收人員必須核實送貨單(發貨單)上所標明的強度等級、澆筑部位,一經簽收視為確認。
七、雙方義務、責任
1、供方義務、責任
2、需方義務、責任
八、雙方簽訂合同的公章,必須是雙方單位法定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如采用項目公章和項目負責人簽字,必須有單位法人委托書確認。
九、違約責任:
1、如供方不能按雙方約定時間供貨(除不可抗力外),每推遲一天,供方按需方當次要求供貨金額的0.5‰向需方支付違約金。
2、如需方不能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支付貨款,供方有權暫停(或緩)供混凝土,并按需方應付貨款總額的(0.5‰)/天向供方支付違約金,直至付清為止。供方有權終止合同。
十、其他約定事項:
1、需方資料管理員必須及時按照驗收的要求,把準確的工程名稱、澆筑部位及澆筑時間提供給供方(試驗室),否則由于資枓的原因造成不能驗收由需方負責。
2、供方開具的發票不能作為需方已付款憑證,需方在使用轉帳支票或網上銀行支付混凝土貨款時,須在“用途”欄注明工程名稱。
3、本合同不得單方面修改,如需修改必須經雙方協商并簽字加蓋公章方有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需方執兩份,供方執兩份。本合同有效期為: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至本工程結束并付清貨款之日止。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如發生糾紛,在協商未果的情況下,可向:[ ] 供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項目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需 方供 方
單位名稱:
通訊地址:
簽約代表:
電話號碼:
傳 真 機:
收 件 人: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單位名稱:
通訊地址:
簽約代表:
電話號碼:
傳 真 機:
收 件 人: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混凝土購銷合同14
甲方:(購貨單位)
乙方:(供貨單位)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一、通過友好協商,確定為甲方的重點供應商,主要負責甲方商品的供應。
二、采購主要內容及價格:水泥混凝土透水磚;
具體型號為:
三、質量檢驗要求
1、按照乙方提供的檢驗報告書進行檢驗
三、交貨方式、接貨地點、接貨聯系人、聯系方式及訂貨流程
1、交貨方式:以甲方發出的采購通知(甲方采購清單)上約定
2、到貨地點:
3、訂貨流程:a、甲方列出所需貨物清單,乙方按期備貨;b、
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的時間和地點發貨給機料員,并提供一份清單給甲方的機料員;c、乙方在發貨時保留一份單據,同時提供另一份單據給甲方;d、到對賬付款時段時,乙方須提供單據與甲方對賬,然后進行結算。
四、貨款的結算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采用分農歷三個
五、驗收中發生糾紛的處理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和質量不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視為
3、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后,應在其他期限者除外)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六、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乙方可以拒絕收貨;或雙方協商退貨,退貨發生的.費用和損失由甲方承擔。
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七、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質量不符合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2、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后,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
3、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質量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4、除甲方指定接貨人員以外,不得與其他人員進行貨物交接。
八、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九、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十、其它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和各種經濟損失的,應當在明確責任后10天內協商解決。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行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代辦人:代辦人:
聯系方式:聯系方式:
地址:地址:
戶名:開戶行:帳號:
日期:日期:
混凝土購銷合同15
購方:(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對商品混凝土購銷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如下條款,以資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材料的名稱、單價和數量:共計¥(仟佰整)。
二、乙方供應試驗材料必須滿足:
1、乙方供應的混凝土及使用的原材料,其質量應符合國際標準GB14902-20xx《預拌混凝土》及其所引用的相關技術標準。
2、乙方應按照甲方所需要的規格和數量及時供應。
3、乙方加強質量控制,為甲方提供優質合格產品。
三、供貨時間、運輸
1、甲方應提前三天將供貨計劃通知乙方,乙方得到計劃后應在甲方計劃三天內供貨。
2、由乙方負責混凝土的裝車運輸,并運至指定地點;到達指定地點后,甲方及時派收料員對混凝土的數量進行驗收,并在送貨單上簽字確認,作為雙方結算的最終依據。(結算以實際送貨數量為準。)
四、貨款支付方式和時間
貨到指定地點后15個工作日內付清此次貨款。
五、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貨款1%的違約金。
2、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3、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六、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2%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并承擔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并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七、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均應提前10天通知對方。終止本合同時,雙方辦理結算手續。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供方一份,需方一份。本合同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貨款結清后此合同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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