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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屋承租居間合同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北京市房屋承租居間合同,歡迎閱讀與收藏。
北京市房屋承租居間合同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間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建設委員會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〇八年五月修訂
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
(經紀機構居間成交版)
出租人(甲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間人(丙方):
備案證明編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與乙方在丙方的居間撮合下,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區(縣)
街道辦事處(鄉鎮)
,建筑面積
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公有住房租賃合同/□房屋買賣合同/□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文件),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
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
________
,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
,房屋(□是/□否)已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
房屋租賃情況及登記備案
(一)租賃用途:
;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為:
,最多不超過
人。
(二)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甲方應自與乙方訂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區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房屋出租登記手續。對多人居住的出租房屋,乙方應將居住人員情況告知甲方,甲方應當建立居住人員登記簿,并按規定報送服務站。本合同變更或者終止的,甲方應自合同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5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區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登記變更、注銷手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居住人員發生變更的,乙方應當自變更之日起2日內告知服務站,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居住人員中有外地來京人員的,甲方應提供相關證明,督促和協助乙方到當地派出所辦理暫住證;居住人員中有境外人員的,(□甲方/□乙方)應自訂立本合同之時起24小時內到當地派出所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租賃用途為非居住的,甲方應自訂立房屋租賃合同之日起30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合同備案手續。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
日至
日,共計
個月。甲方應于
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一)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并移交房門鑰匙及
后視為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書面/□口頭)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后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
元/(□月/□季/□半年/□年),租金總計:人民幣
元整(¥:
)。
支付方式:(□現金/□轉帳支票/□銀行匯款),押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二)押金:人民幣
元整(¥: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余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
由甲方承擔,
由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稅費(9)衛生費(10)上網費(11)車位費(12)室內設施維修費(13)
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
居間服務
(一)丙方應當認真負責地為甲乙雙方訂立房屋租賃合同提供機會或媒介服務,如實報告有關訂立房屋租賃合同的事項,并協助甲乙雙方辦理物業交驗。
(二)本合同簽訂后(□即時/□
日內),甲方應向丙方支付月租金的
%即人民幣
元整(¥:
)作為傭金,支付方式:□現金/□轉帳支票/□銀行匯款;乙方應向丙方支付月租金的
%即人民幣
元整(¥:
)作為傭金,支付方式:□現金/□轉帳支票/□銀行匯款。甲乙雙方支付的傭金總合應不超過月租金標準。
(三)本合同簽訂后,如租賃雙方解除、中止或變更租賃關系的,租賃雙方仍應向丙方支付所約定的傭金。
北京市房屋承租居間合同2
合同編號:
委托人(甲方):
居間人(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規、規章的規定,承租人與房地產經紀機構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承租居間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委托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為其居間尋找符合以下條件的房屋,并協助其與出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坐落:▁▁▁▁▁▁▁▁▁▁▁▁▁▁▁▁▁▁▁▁□;樓房為▁▁室▁▁廳▁▁衛□;平房為▁▁間□;無裝修□;一般裝修□;精裝修□;防盜門□;有線電視接口□;空調□;天然氣□;煤氣□;集中供暖□;土暖氣□;熱水器□;電話□;電視機□;電冰箱□;洗衣機□;上下水□;家具:▁▁▁▁▁▁▁▁▁▁▁▁▁▁▁▁▁▁▁▁▁□;樓層:▁▁▁▁□;朝向:▁▁▁▁□;建筑面積:▁▁▁▁▁▁平方米□;月租金標準:▁▁▁▁▁▁元□;大致租期:▁▁▁▁▁□;房屋用途:▁▁▁▁▁▁▁□;其他條件:▁▁▁▁▁▁▁▁▁▁▁▁▁▁▁▁▁▁▁▁▁▁▁▁▁▁▁。
乙方還應提供以下服務:▁▁▁▁▁▁▁▁▁▁▁▁▁▁▁▁▁▁▁▁▁▁▁▁▁▁▁▁▁▁▁▁▁▁▁▁▁▁▁▁▁▁▁▁▁▁。
第二條委托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條現場看房
本合同簽訂后乙方應陪同甲方到房屋現場看房。
陪同看房后,乙方(是/否)可向甲方收取合理的看房成本費,每次不得超過▁▁▁▁▁元。乙方為甲方尋找的房屋不滿足甲方提出的必備條件的,甲方有權拒絕支付看房成本費。
第四條甲方義務
。ㄒ唬⿷鍪旧矸葑C、營業執照、▁▁▁▁▁▁▁等真實的身份資格證明;
(二)應對乙方的居間活動提供必要的協助與配合;
。ㄈ⿷獙σ曳教峁┑姆课葙Y料保密;
。ㄋ模┎坏迷谖衅谙迌燃捌谙迣脻M后▁▁▁▁日內與乙方介紹的出租人進行私下交易;
▁▁▁▁▁▁▁▁▁▁▁▁▁▁▁▁▁▁▁▁▁▁▁▁▁▁▁▁。
第五條乙方義務
。ㄒ唬⿷鍪緺I業執照、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等合法的經營資格證明;
。ǘ⿷J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項,按照本合同第一條甲方提出的條件為甲方尋找房屋,將處理情況及時向甲方如實匯報,并為甲方看房和與出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提供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
(三)應保證為甲方提供的房屋資料已經事先核實,并且甲方滿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別條件要求;
。ㄋ模┎坏锰峁┨摷傩畔、隱瞞重要事實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五)應保證為甲方介紹的出租人具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對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權利的其他證明及身份證、營業執照等身份資格證明;
。┦杖】捶砍杀举M、必要費用、傭金的,應向甲方開具合法、規范的收費票據;
。ㄆ撸┍竞贤炗喓,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預收費用;
▁▁▁▁▁▁▁▁▁▁▁▁▁▁▁▁▁▁▁▁▁▁▁▁▁▁▁▁。
第六條傭金
委托事項完成后,甲方應按照實際月租金的▁▁%(此比例不得超過100%)向乙方支付傭金。
傭金應在甲方與出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后(即時/▁▁日內)支付。
傭金的支付方式:現金□;支票□;▁▁▁▁▁▁▁▁▁▁。
委托事項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傭金。
第七條費用
委托事項完成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支付的看房成本費抵作傭金。
非因乙方過失導致委托事項未完成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必要費用如下(必要費用包含已收取的看房成本費):▁▁▁▁▁▁▁▁▁▁▁▁▁▁▁▁▁▁▁▁▁▁▁▁▁。
第八條轉委托
甲方(是/否)允許乙方將委托事項轉委托給第三人處理。
第九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如約支付傭金、看房成本費、必要費用的,應按照▁▁▁▁▁▁▁▁▁▁▁▁▁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二)甲方與乙方介紹的出租人進行私下交易的,應按照▁▁▁▁▁▁▁▁的標準支付違約金,甲方與出租人私下成交的,乙方還有權取得約定的傭金;
。ㄈ┘追竭`反保密義務的,應按照▁▁▁▁▁▁▁▁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ㄋ模┮曳教峁┨摷傩畔、隱瞞重要事實或有惡意串通行為的,除退還已收取的傭金外,還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ㄎ澹┮曳綖榧追浇榻B的出租人不具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對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權利的其他證明或身份資格證明的,由此造成的甲方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
第十一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一)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ǘ┮婪ㄏ蛴泄茌牂嗟娜嗣穹ㄔ浩鹪V。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事項
▁▁▁▁▁▁▁▁▁▁▁▁▁▁▁▁▁▁▁▁▁▁▁▁▁▁▁▁▁▁▁▁▁。
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人(章):
居間人(章):
住所:
住所:
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房地產經紀資格證書號碼: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號碼:
合同簽訂時間:
合同簽訂地點:
北京市房屋承租居間合同3
委托人:
居間人:
合同編號:
制定
北京市工商管理局
北京市建設委員會
北京市房屋承租居間合同
委托人(甲方):
居間人(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規、規章的規定,承租人與房地產經紀機構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承租居間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條委托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為其居間尋找符合以下條件的房屋(必備條件請在方格內劃鉤,參考條件請劃圈,未選條件請劃斜線),并協助其與出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坐落:□;樓房為室廳衛□;平房為間□;無裝修□;一般裝修□;精裝修□;防盜門□;有線電視接口□;空調□;□;煤氣□;集中供暖□;土暖氣□;熱水器□;電話□;電視機□;電冰箱□;洗衣機□;上下水□;家具:□;樓層:□;朝向:□;建筑面積:平方米□;月租金標準:元□;大致租期:□;房屋用途:□;其他條件:
乙方還應提供以下服務:
第二條委托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條現場看房
本合同簽訂后乙方應陪同甲方到房屋現場看房。
陪同看房后,乙方(是/否)可向甲方收取合理的看房成本費,每次不得超過元。乙方為甲方尋找的房屋不滿足甲方提出的必備條件的,甲方有權拒絕支付看房成本費。
第四條甲方義務
(一)應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等真實的身份資格證明;
(二)應對乙方的居間活動提供必要的協助與;
(三)應對乙方提供的房屋資料保密;
(四)不得在委托期限內及期限屆滿后日內與乙方介紹的出租人進行私下交易;
第五條乙方義務
(一)應出示營業執照、房地產經紀機構備案證明等合法的經營資格證明;
(二)應認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項,按照本合同條甲方提出的條件為甲方尋找房屋,將處理情況及時向甲方如實匯報,并為甲方看房和與出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提供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
(三)應保證為甲方提供的房屋資料已經事先核實,并且甲方滿足出租人提出的條件要求;
(四)不得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五)應保證為甲方介紹的出租人具有房屋權證書或對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權利的其他證明及身份證、營業執照等身份資格證明;
(六)收取看房成本費、必要費用、的,應向甲方開具合法、規范的收費票據;
(七)本合同簽訂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預收費用;
第六條
委托事項完成后,甲方應按照實際月租金的%(此比例不得超過100%)向乙方支付。
應在甲方與出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后(即時/日內)支付。
的'支付方式:現金□;支票□;。
委托事項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
第七條費用
委托事項完成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支付的看房成本費抵作。
非因乙方過失導致委托事項未完成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必要費用如下(必要費用包含已收取的看房成本費):。
第八條轉委托
甲方(是/否)允許乙方將委托事項轉委托給第三人處理。
第九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如約支付、看房成本費、必要費用的,應按照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二)甲方與乙方介紹的出租人進行私下交易的,應按照的標準支付違約金,甲方與出租人私下成交的,乙方還有權取得約定的;
(三)甲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按照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有惡意串通行為的,除退還已收取的外,還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五)乙方為甲方介紹的出租人不具有房屋權證書或對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權利的其他證明或身份資格證明的,由此造成的甲方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起訴。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人(章:)居間人(章):
住所:住所:
身份證號: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號碼:營業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房地產經紀資格證書號碼: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房地產經紀機構備案證明號碼:
合同簽訂時間:合同簽訂地點:
北京市房屋承租居間合同4
出租方:______
承租方:______
1、房屋名稱、規格、等級、間數、面積、單價、金額、地面質量
2、房屋租賃期限: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出租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時間和標準,將出租的房屋及時交給承租方使用居住。
3、租金交納時間:
有國家統一規定租金標準的,按國家統一規定簽訂,沒有統一規定的由合同代表人雙方協商議定。
4、房屋租賃規定: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合同對房產新的所有方繼續有效;承租方如因工作需要等原因,需將租賃房產轉讓第三方時,必須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
(2)承租方有保護公共財產的義務,不得擅自亂開、亂改、亂建。
。3)承租方在租用房屋院內,建設廁所、廂房、平房、栽植樹木等必須做到不礙四鄰的通風、透光、人行、排水、修房、環境衛生等,否則要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責任。
。4)承租方必須服從國家統一規劃,因國家建設需要搬遷時,必須立即搬遷,如若有意刁難,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5)任何一方如需調換房屋時,必須在一個月以前告知對方協商解決,在未達成協議前,原合同繼續有效。
。6)承租方在房屋租賃期間死亡的,與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賃合同租賃該房屋。
5、承租方的責任:
。1)按規定時間,及時交納房租費。
。2)保護公共財產,不得擅自拆除和改建房屋,無故損壞房屋財產,負責修復或賠償。
。3)擅自將房產轉租或進行非法活動,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4)出現問題(漏雨、傾斜等)及時告知出租方,否則一切后果自行負責。
6、出租方的責任:
。1)每年春季對出租房屋普查一遍,對應該整修的'必須及時全部整修,保證房屋的正常使用和居住。防止漏雨、倒塌事故的發生。
。2)必須按合同規定質量,提供出租房屋,內外墻皮整齊完整,不漏雨、不傾斜,如因出租房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或因房屋失修,出租方應承擔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3)對因國家建設需要搬遷的承租戶,必須按國家搬遷規定妥善進行安排。
7、本合同正本兩份,出租、承租方各持一份,副本___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8、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出租、承租雙方協商同意修訂。
出租方:______(蓋章)承租方:______(蓋章)
鑒證機關: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蓋章)代表人:______(蓋章)
鑒證時間:____年__月__日
簽約時間: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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